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表
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范本

范本一: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适用:附件: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公司(非公司企贵州XX投资有限公司业)名称住所(经营场所)贵州省XX市XX区XX路XX号本公司(企业)作出如下承诺:一、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二、本公司(企业)使用此场地作为住所(经营场所)期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义务。
申请人:贵州XX投资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王XX、李XX、刘XX(盖章或者签字)20XX年XX月XX日注:1、公司(企业)设立(开业)、变更住所(经营场所)时,填写此表。
2、公司(企业)设立(开业)登记时,申请人为股东(出资人),分公司设立登记时,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和营业单位设立登记时,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公司)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企业(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和营业单位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本单位。
3、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由股东盖章。
范本二:企业变更登记适用:附件: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公司(非公司企贵州XX投资有限公司业)名称住所(经营场所)贵州省XX市XX区XX路XX号本公司(企业)作出如下承诺:一、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二、本公司(企业)使用此场地作为住所(经营场所)期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义务。
申请人:贵州XX投资有限公司(盖章或者签字)20XX年XX月XX日注:1、公司(企业)设立(开业)、变更住所(经营场所)时,填写此表。
2、公司(企业)设立(开业)登记时,申请人为股东(出资人),分公司设立登记时,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和营业单位设立登记时,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公司)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企业(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和营业单位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本单位。
3、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由股东盖章。
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格模板模板

精心整理范本一: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成立登记适用:附件: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企业(非企业企贵州 XX投资有限企业业)名称住所(经营场所)贵州省 XX市 XX区 XX路 XX号本企业(企业)作出以下承诺:一、遵守相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二、本企业(企业)使用此场所作为住所(经营场所)期间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肩负相应义务。
申请人:贵州 XX投资有限企业全体股东王XX、李 XX、刘 XX(盖章也许签字)20XX年 XX月 XX日注: 1、企业(企业)成立(开业)、改正住所(经营场所)时,填写此表。
2、企业(企业)成立(开业)登记时,申请人为股东(出资人),分企业成立登记时,申请人为企业,非企业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和营业单位成立登记时,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企业)改正登记时,申请人为企业(企业),分企业改正登记时,申请人为企业,非企业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和营业单位改正登记时,申请人为本单位。
3、自然人股东由自己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由股东盖章。
范本二:企业改正登记适用:附件: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企业(非企业企贵州 XX投资有限企业业)名称住所(经营场所)贵州省 XX市 XX区 XX路 XX号本企业(企业)作出以下承诺:一、遵守相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二、本企业(企业)使用此场所作为住所(经营场所)期间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肩负相应义务。
申请人:贵州 XX投资有限企业(盖章也许签字)20XX年 XX月 XX日注: 1、企业(企业)成立(开业)、改正住所(经营场所)时,填写此表。
2、企业(企业)成立(开业)登记时,申请人为股东(出资人),分企业成立登记时,申请人为企业,非企业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和营业单位成立登记时,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企业)改正登记时,申请人为企业(企业),分企业改正登记时,申请人为企业,非企业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和营业单位改正登记时,申请人为本单位。
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范本

范本一: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适用:附件: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盖章或者签字)注:1、公司(企业)设立(开业)、变更住所(经营场所)时,填写此表。
2、公司(企业)设立(开业)登记时,申请人为股东(出资人),分公司设立登记时,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和营业单位设立登记时,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公司)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企业(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和营业单位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本单位。
3、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由股东盖章。
范本二:企业变更登记适用:附件: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盖章或者签字)20XX年XX月XX日注:1、公司(企业)设立(开业)、变更住所(经营场所)时,填写此表。
2、公司(企业)设立(开业)登记时,申请人为股东(出资人),分公司设立登记时,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和营业单位设立登记时,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公司)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企业(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和营业单位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本单位。
3、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由股东盖章。
范本三:分支机构设立或变更登记适用:附件: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盖章或者签字)20XX年XX月XX日注:1、公司(企业)设立(开业)、变更住所(经营场所)时,填写此表。
2、公司(企业)设立(开业)登记时,申请人为股东(出资人),分公司设立登记时,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和营业单位设立登记时,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公司)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企业(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和营业单位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本单位。
3、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由股东盖章。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资料等等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表

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表申请人:日期:注:1、申请人签署说明:未设立的商事主体,企业法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签名,合伙企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或拟任)签名,独资企业由负责人(或拟任)签名,个体工商户由经营者签名;已设立商事主体由商事主体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负责人、经营者)签名,并加盖商事主体公章(个体工商户除外);分支机构由隶属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隶属企业公章。
2、住宅分类说明:住宅包括商品房住宅、城镇及农村自建住房等;其中商品房住宅指产权证的房屋性质为商品房的住宅,住宅小区内的住宅一律视为商品房住宅。
3、用于办理“一址多照”登记的商务办公场所说明:用于办理“一址多照”登记的商务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30 平方米,作为商事主体登记的办公卡座必须是全封闭式或半闭式独立办公卡座。
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书申请人向登记机关郑重声明和承诺:一、申请人知悉并遵守《肇庆市商事主体(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二、申请人申请作为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场所是合法、符合建筑安全的场所,申请作为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房屋不属于政府已决定予以征收并已发布相关征收公告的范围,申请人对场所的合法性、安全性负责。
三、申请人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或从事的经营项目不属于《肇庆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一)从事桑拿按摩、沐足、洗浴、美容保健、歌舞、游艺、旅业、餐饮服务、网吧、营业性射击,冶炼、铸造、电镀、漂染印染、染料、制革、造纸、电力生产、农药生产,垃圾处理,再生资源(废品)回收或加工,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等生产经营活动;(二)从事住所(经营场所)托管服务的企业及集群企业;(三)以法定用途为住宅的商品房、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经营场所)。
四、申请人承诺住所(经营场所)依法应当经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文广新、卫生和计划生育、安全监管、城市综合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审批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的,依法办理相关许可审批前不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doc

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注:1.请依据实际情况勾选□,符合该项勾选“√”,不符合该项勾选“×”,不得空选。
2.同一地址登记多个市场主体的,申请人除勾选相关选项,还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有投资关系的提交多个市场主体间存在投资关系的说明;同一地址登记的原市场主体不在该地址经营的,应当提供由业主签署的原市场主体已不在该地址开展经营活动的情况说明,并由申请人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或者当地村委会出具产权证明,核实住所证明的真实性,或者业主持身份证原件和房产证(购房合同)复印件到窗口确认住所证明的真实性。
3.联系人应填写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个体户经营者。
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书申请人向登记机关郑重声明和承诺:一、对申报住所(含经营场所,下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负责,并承担因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
二、从事经营的项目或申报的住所房屋不属下列情形:(一)以法定用途为住宅的商品房,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
(二)拟申请从事桑拿按摩、沐足、歌舞、游艺、美容美体、旅业、餐饮服务、网吧、电镀、漂染、印花、洗水、制革、造纸、电力生产、垃圾处理、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的经营范围。
(三)商事主体从事涉及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指导目录》中所列事项的经营范围。
三、住所如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规划、建设、国土、房屋管理、公安、消防、环保、文化、卫生、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安监等有关部门批准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开展经营活动。
申请人(非自然人盖章、自然人签字):年月日注:1.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人为投资人(股东、设立人、合伙人);股份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人为董事会;变更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人为隶属企业。
2.《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书》与《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应当打印在同一张A4纸的正反面。
佛山市商事主体住所信息申报表

佛山市商事主体住所信息申报表
(填写参考范本)
商事主体名称
拟设立商事主体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XXX
住所(经营场所)地址
佛山市XX区XX镇XX路XX号XX大厦XXX号
(具体、清晰、明确的住所(经营场所)表述;登记机关标注内容无须填写,由登记机关直接标注)
法定功能
(用途)
工业/商业/商服/办公楼等
申请人:日期:
注:1.本表适用于佛山市内各类适用住所信息申报的商事主体工商登记注册使用;
2.新设立登记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的分支机构,申请人为隶属企业;已设立的个体工商户,申请人为经营者;
3.申请人签署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邮政编码
528×××
是否属于住宅或军队房产
□是□否
使用权取得方式及期限
自有/租赁/无偿使用等,
使用期限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不动产权利人及其联系方式
不动产所有人(业主)名称及联系电话
住所使用人
(合同承租方)
拟设立商事主体住所使用人(合同承租方)名称
联系方式
联系人电话号码
备注
需填写住所面积,如“住所面积为XX平方米”
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表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张三
年月日
签署说明:申请人签署说明:未设立的商事主体,企业法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签 名,合伙企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或拟任)签名,独资企业由负责人(或拟任) 签名,个体工商户由经营者签名;已设立商事主体由商事主体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或委派代表、负责人、经营者)签名,并加盖商事主体公章(个体工商户除外);分支机构 由隶属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隶属企业公章。
申报
附件五 本声明适用于在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商事主体已经停止 经营活动,且通过该住所 其他商事主体使用该场所申请办理工商登记时使用
关于场所使用权的声明
登记机关: 本人(单位)为 广宁县 XX 镇 XX 路 XX 号 场所的权属人(或
有权处置人),该场所原登记的商事主体 广宁县 XX 镇 XX 店 已经 没有在登记的场所开展经营活动且已搬迁,本人(单位)无法与其取 得联系,本人(单位)与原租户(商事主体)签订的场所租赁合同已 失效。现同意该场所出租给 张三 ,作为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 所)。
特此证明。
居(村)委会(盖章) 年月日
注:
5、商品房住宅指产权证的房屋性质为商品房的住宅,住宅小区内的住宅一律视为商品
房住宅。 6、本证明由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出具;没有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服
务)机构的,由住宅所在地的居(村)委会出具;行政、事业单位也可以为其自行管理的住 宅小区的住宅出具“征得全体利害关系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申请人(盖章/签字):张三
年月日
注:申请人签署说明:未设立商事主体,企业法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签名,合伙 企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或拟任)签名,独资企业由负责人(或拟任)签名,个 体工商户由经营者签名;已设立商事主体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负责 人、经营者)签名,并加盖商事主体公章(个体工商户除外);分支机构由隶属机构法定代 表人(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隶属企业公章。
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

批手续或是否承诺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填写“是”或者“否”;
没有改变用途的,此栏无需填写。)
7、以住宅为企业、个体工商户住所(经营场所)的,是否已征得利害关系
人的书面同意?(填写“是”或者“否”;不是住宅的,此栏无需填
写)
申报人
姓名或名称
根据《河北省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规定》,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后,对于企业要求按照《规定》实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登记制的,需要由企业申请人填写统一制式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方可登记。经市局研究,制定了统一格式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现将表样下发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并在相关登记工作中做好监督和审查工作。
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
企业、个体工商户
名称或姓名
住所(经营场所)
地 址
房屋所有权人
姓名或名称
证件类型及号码
联系电话
1、房屋是否为军队所有或管理?(填写“是”或者“否”);如果
房屋为军队所有或管理的,是否已按管理规定办理了房屋租赁或使用批准手续?(填写“是”或者“否”;非军队所有或管理房屋,此栏无需
3、住所(经营场所)指营业执照上记载的住所、经营场所、主要经营场所或营业场所,如有
多个地址的,可分表分别填报。
填写。)
2、房屋产权是否清晰、明确、无争议?(填写“是”或者“否”)
建筑物性质
3、房屋是否为合法建筑?(填写“是”或者“否”)
4、房屋是否为危险房屋?(填写“是”或者“否”)
房屋用途
5、是否属于杂物间(柴火间)、车库等法律、法规及地方规范性文件禁止
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建筑?(填写“是”或者“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产权证的房屋性质为商品房的住宅,住宅小区内的住宅一律视为商品房住宅。 3、用于办理“一址多照”登记的商务办公场所说明:用于办理“一址多照”登记的商
务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 30 平方米,作为商事主体登记的办公卡座必须是全封闭式或半闭式 独立办公卡座。
商事主体名称
怀集县怀城镇 XX 食品店
住所(经营场所)地址 怀集县怀城镇 XX 路 XX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 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 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本业主及申请人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作为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办 理工商登记,作出如下承诺:
年月日
注:权属人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有权处置人是受房屋权属人委托有权管理、处置 房屋使用权的人(单位)或取得权属人同意有权转租房屋的人(单位)。
附件十 本证明适用于所有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作为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 所)办理设立、住所(经营场所)工商登记使用
住宅作为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
附件一 本表适用于采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制办理商事主体设立、 住所(经营场所)变更工商登记使用
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表
商事主体名称 张三
住所(经营场所) 地址
怀集县怀城镇 XXX 路 XX 号
场所性质一 (用途)
■住宅【商品房住宅 □是■否】
(二)从事住所(经营场所)托管服务的企业及集群企业; (三)以法定用途为住宅的商品房、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经营场所)。 四、申请人承诺住所(经营场所)依法应当经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 国土资源、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文广新、卫生和计划生育、安全监管、城市 综合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审批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的,依法办理相 关许可审批前不开展经营活动。 五、申请人知悉《肇庆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禁设区域目录》相关 内容,申请人承诺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场所不属于禁设区域目录禁止开展经 营活动的场所或不在禁设区域目录规定的场所内从事禁止性经营活动。 六、申请人对提交的《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表》内容 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事实、虚假申报、违反承诺造成的相关经济、法律 责任。 申请人(盖章/签字):张三
店 已经没有在登记的场所开展经营活动且已搬迁,本人(单位)
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本人(单位)与原租户(商事主体)签订的场所
租赁合同已失效。现同意该场所出租给 张三
,作为商事
主体住所(经营场所)。
本人(单位)愿意承担由于该场所使用权纠纷引发的全部经济和
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权属人(或有权处置人)签字或盖章:李四
附件二 本表适用于采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制办理商事主体设立、 住所(经营场所)变更工商登记使用
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书
申请人向登记机关郑重声明和承诺: 一、申请人知悉并遵守《肇庆市商事主体(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相关规定。 二、申请人申请作为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场所是合法、符合建筑
附件五 本声明适用于在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商事主体已经停止 经营活动,且通过该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而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其他商事主体使用该场所申请办理工商登记时使用
关于场所使用权的声明
怀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人(单位)为 怀集县怀城镇 XXX 路 XX 号 场所的权属人(或
有权处置人),该场所原登记的商事主体 怀集县怀城镇 XX 食品
□商务办公场所卡座式一址多照 【商务办公场所总面积 平方米;
申请一址多照登 记申报
是否全封闭式或半封式卡座 □是 □否 】 □同一地址登记的商事主体有投资关系 □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构、各类功能区管委会同意一址多照
申请一照多址登 记申报
□在申报的地址登记的商事主体已不在该地址经营
是否申请一照多址 □是 ■否
申请人:张三
日期:XXX 年 X 月 X 日
注:1、申请人签署说明:未设立的商事主体,企业法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签名,
合伙企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或拟任)签名,独资企业由负责人(或拟任)签名, 个体工商户由经营者签名;已设立商事主体由商事主体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 代表、负责人、经营者)签名,并加盖商事主体公章(个体工商户除外);分支机构由隶属 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隶属企业公章。
XXX 年 XX 月 XX 日
注:申请人签署说明:未设立商事主体,企业法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签名,合伙 企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或拟任)签名,独资企业由负责人(或拟任)签名,个 体工商户由经营者签名;已设立商事主体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负责 人、经营者)签名,并加盖商事主体公章(个体工商户除外);分支机构由隶属机构法定代 表人(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隶属企业公章。
□非住宅
邮政 编码
526400
是否军队房产 □是 ■否
场所性质二
是否托管企业住所(经营场所) □是 ■否 是否集群企业住所(经营场所) □是 ■否
是否一址多照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 □是 ■否
使用权取得方式 自有/租赁/无偿使用
产权人
李四
住所联系人 (具体使用人) 张三
联系方式
138XXXXXXX
安全的场所,申请作为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房屋不属于政府已决定予以 征收并已发布相关征收公告的范围,申请人对场所的合法性、安全性负责。
三、申请人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或从事的经营项目不属于《肇庆市商事 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下列情形:
(一)从事桑拿按摩、沐足、洗浴、美容保健、歌舞、游艺、旅业、餐饮服 务、网吧、营业性射击,冶炼、铸造、电镀、漂染印染、染料、制革、造纸、电 力生产、农药生产,垃圾处理,再生资源(废品)回收或加工,危险化学品、易 制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等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