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增值税会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探讨

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探讨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和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税制改革成为许多国家的重要议题。
在我国税制改革中,增值税作为最为重要的一项税种,在我国财税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当前我国增值税exist一些问题,包括税制的过于复杂,税企矛盾增大,税收率相对较高等。
因此,本文旨在分析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并对可能的改革方案进行探讨。
一、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一)税率相对较高在2018年,我国主要税收调整中提高了增值税税率,增加成品油消费税和环保税等,增值税一重点调整是将制造业等行业适用税率从17%降低到16%。
虽然信用抵扣等措施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负担,但从税收的总体情况来看,我国的增值税税率还是相对较高,对企业经营造成一定负担。
(二)税制过于复杂当前,我国的增值税法规体系庞大,适用实体众多,税制过于复杂,难以为企业提供必要的纳税服务。
例如,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实施办法等,需要企业熟知税制规则、纳税申报等程序,增加了企业的管理成本。
(三)税企矛盾增多在增值税的纳税管理中,常常出现不良情况,例如企业出现欠税,税局出现追缴税款等,使得税企之间的信任度和合作度降低。
另外,在研发费用、出口退税等方面也存在一些纠纷,增加了领导与企业之间的不稳定因素。
二、可能的改革方案(一)降低税收负担,适当降低税率针对现行增值税税率过高的问题,可以通过降低税收负担来缓解企业的经济压力。
在税收制定中,可以采取一定的减免措施,例如享受相应减税的小微企业;针对困难企业,可以采取分期付款等方式,提高企业的实际获得感。
另外,适当降低税率也是缓解税收压力和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有效措施。
该措施可以考虑从减少增值税专项资金、稳定生产周期等方面着手,有效降低税率的同时,保障国家的税收收入。
(二)简化税制,提高税收透明度针对现行增值税复杂的税制问题,可以通过简化税制来提高税收透明度。
例如,可以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变为电子化管理,拓宽适用范围,提高办理速度;同时,可以简化企业纳税申报程序,建立系统化的相关管理,提高企业的纳税投入感。
我国增值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设想

我国增值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设想引言增值税是一种现代化的税收体系,在我国改革开放的发展进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税收结构的不断优化,增值税制度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本文将探讨我国增值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改进的设想,以期能够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增值税制度。
问题一:税收负担过重我国增值税制度中存在一个问题,即税收负担过重。
由于我国增值税税率较高,并且目前的征收方式主要是按照销售额来计算,使得一些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担了较大的税务压力。
特别是对于一些新兴产业和创新型企业来说,增值税的高额税负可能会抑制其发展,这不利于推动经济的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设想一:差别化税率为解决税收负担过重的问题,可以考虑实施差别化税率政策。
具体地说,可以根据企业的规模、性质和地区等因素,设定不同的增值税税率。
对于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适量降低税率,减轻其税务压力,激发其创新创业的积极性。
对于新兴产业和创新型企业,可以进一步降低税率,鼓励其发展,推动经济的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问题二:税收征收难度大我国增值税制度在税收征收方面存在一些困难。
一方面,由于增值税征收主体众多,税务管理难度较大;另一方面,由于征收方式主要是按照销售额来计算,容易出现虚报、漏报等情况,导致税收征收难度进一步增加。
设想二:简化征收流程为解决税收征收难度大的问题,可以采取简化征收流程的措施。
例如,可以采用自动申报和自动征收技术,提高税务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同时,可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调,以确保增值税的征收工作能够得到全面、及时的开展。
此外,还可以加大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税收征收的合规性和公平性。
问题三:跨境电商征税难题随着跨境电商的兴起,我国增值税征收面临了新的挑战。
由于跨境电商的特殊性,包括难以监管、税收规避等问题,导致增值税征收存在一定的困难。
设想三:建立跨境电商专项税收政策为解决跨境电商征税难题,可以建立跨境电商专项税收政策。
现行增值税面临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现行增值税面临的问题与对策分析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税制的不断完善,增值税已经成为了我国最主要的税收之一。
随着时代的发展,增值税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
本文将对现行增值税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增值税面临的问题1. 税率调整困难现行增值税税率为17%,但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有时需要对税率进行调整以应对市场动态。
增值税税率调整一般较为困难,需要通过立法程序才能实现,这就导致了税率调整的周期较长,难以及时应对市场情况。
2. 税收分配不平衡由于增值税是按照销售额来征税的,这就导致了一些地区或行业的税收分配不平衡。
一些发达地区或行业的税收征收较多,而一些欠发达地区或行业的税收征收相对较少,这就导致了地区间的税务不平衡,影响了税收的公平性。
3. 税收征管难度大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一些新兴产业和新型商业模式的出现,增值税的征管难度也在逐渐增加。
尤其是一些互联网企业和跨境电商等新兴行业,由于其交易的特殊性,增值税的征管难度更大,同时也容易出现一些漏税的情况。
二、对策分析1. 税率调整的灵活性针对税率调整困难的问题,可以在立法的基础上增加一些政策上的灵活性,使得税率的调整更加及时和灵活。
比如可以根据市场需求情况,设立一个灵活的税率浮动范围,这样可以在不需要修改法律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对税率进行调整。
2. 优化税收分配机制为了解决税收分配不平衡的问题,可以适度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或行业的税收政策扶持力度,引导资金和资源向欠发达地区或行业倾斜,从而实现税收的均衡分配。
同时也可以加强对税收逃避和偷逃的查处力度,确保税收的公平与公正。
3. 完善征管技术手段针对税收征管难度大的问题,可以加大对税收征管技术手段的投入,完善和提升征管技术水平。
比如可以采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构建完善的税收征管系统,提高征管的精准度和有效性,降低漏税和偷逃的风险。
现行增值税虽然在我国的税收体系中占据了重要地位,但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
增值税业务在会计处理上的难点问题及处理方法

增值税业务在会计处理上的难点问题及处理方法增值税,大家对这个词都不陌生吧?一听到这个词,很多人可能就会挠头:这个怎么弄,那个怎么记,最后账本上也是一片混乱,搞得头都大了。
说到底,增值税业务的会计处理确实挺有难度的,有点像是生活中那些“动不动就出错”的小麻烦,明明看起来简单,但一不小心就容易翻车。
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些难点,以及怎么解决它们,让大家轻松一点,也少一点烦恼。
增值税的进项税和销项税这两个概念,光听名字就有点让人头大。
你可能会想:这俩不是一回事吗?怎么区分啊?其实嘛,进项税就像是你买东西时多付的那部分税,销项税就是你卖东西时要收的那部分税。
看似简单,实际操作起来可不简单。
尤其是当你需要把这些税务数据准确地反映到账本上时,你可能就会发现,自己每一笔交易都得细致入微地检查一遍,搞错了一个小数点,都可能导致账目不对,麻烦无穷。
比如,进项税的抵扣问题,有时候公司花了不少钱买了原材料,按理说应该能抵扣增值税,但如果材料被用错了,或者发票信息填错了,那就麻烦了,抵扣不了了,税款就得交出去,谁高兴啊?再说销项税,这个可真是让很多会计朋友伤脑筋。
卖出去的东西,你可不能“随便收收钱就算了”。
得好好算算你该收多少钱的税。
如果这笔税收得不准确,麻烦可就大了。
一旦税额漏算了,税务机关可不会轻饶你,毕竟这关乎国家税收的大事,不容马虎。
不过呢,有的企业为了省事,有时会直接按照固定的税率来收取销项税,不管具体情况如何,这种做法虽然省事,但如果碰到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出口免税或者优惠,这时候就得注意了,要不然还真可能吃亏。
然后就是增值税发票的问题。
哎呀,说到这个,简直是“拆了东墙补西墙”的节奏。
增值税发票,这个东西看起来只是一个简单的凭证,实际上它的背后可是大有乾坤。
发票丢了,找不到了?那可是大问题!这不单单是找不到发票这么简单,税务局可是把发票当成一个“圣物”来看待的。
如果你丢了发票,或者发票有问题,搞不好就被罚款,甚至还会面临更严重的处罚。
增值税会计核算局限性及改进建议

增值税会计核算局限性及改进建议【摘要】本文旨在探讨增值税会计核算存在的局限性,并提出改进建议。
在分析增值税会计核算局限性时,我们发现流程繁琐、内部控制不严、财务人员专业水平参差不齐、与税务部门沟通不畅等问题。
基于这些问题,我们提出了优化流程、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财务人员专业水平以及加强与税务部门沟通的改进建议。
这些改进建议有助于提升增值税会计核算的效率和准确性,进一步促进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在未来,我们期待增值税会计核算能够更加顺畅、高效,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
【关键词】增值税、会计核算、局限性、改进建议、优化、流程、内部控制、财务人员、专业水平、沟通、总结、展望1. 引言1.1 背景介绍增值税是我国主要的税收方式之一,对于企业而言,增值税会计核算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在实际操作中,增值税会计核算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影响着财务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有必要对增值税会计核算的局限性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以提高核算的质量和效率。
在传统的增值税会计核算中,常常存在数据录入不准确、审核不及时以及计算错误等问题,容易导致税收漏报或者错报。
企业内部控制机制比较薄弱,财务人员专业水平参差不齐,与税务部门之间的沟通不畅等方面也存在问题。
这些局限性给增值税会计核算工作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本文旨在通过分析增值税会计核算的局限性,提出改进建议,以期能够优化增值税会计核算流程,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从而提升增值税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通过本文的研究,相信可以为企业增值税会计核算工作的改进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1.2 研究目的本文旨在分析增值税会计核算的局限性,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具体而言,通过优化增值税会计核算流程、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财务人员专业水平以及加强与税务部门沟通等方式,以改善当前增值税会计核算的不足之处。
通过本文的研究,旨在为提高增值税会计核算的效率和精准度提供一些建议和思路。
增值税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增值税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增值税作为我国主要税收之一,对于国家的财政收入和经济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税制的不断完善,增值税改革所面临的问题也日益凸显。
本文将从增值税改革存在的问题和相应的对策进行研究和分析。
一、增值税改革存在的问题1. 税收入效率不高目前我国增值税税率较低,而且存在一定的税收漏洞。
一些企业通过虚开发票、逃避纳税等手段,影响了增值税的征收效率,导致国家税收收入不足。
2. 税收负担不均衡目前,增值税主要通过间接税的方式征收,这导致了消费者和企业之间的税收负担不均衡。
一些行业和企业存在避税行为,增值税负担不公平。
3. 征收管理不规范目前我国增值税征收的管理主要依靠税务部门,存在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一些地方和行业存在着乱收费、变相征税等情况。
4. 增值税与其他税种之间的协调问题增值税作为主要税收之一,与其他税种之间的协调关系不够紧密,导致了税收体系不够完善,税负不均衡。
5. 增值税改革制度不完善当前我国增值税改革的相关制度和政策不够完善,无法很好地适应经济的发展和税收体系的变化,影响了增值税改革的效果和成效。
二、对策研究1. 提高税收征收效率加强税收征管,完善税收征收制度,严格查处虚开发票、逃税等违法行为,提高税收的征收效率。
可以适当提高税率,增加税收收入,降低税收负担不均衡的问题。
2. 优化税收体系通过改革税收体系,完善增值税与其他税种之间的协调关系,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税收体系,从根本上解决税负不均衡的问题。
3. 加强税收征管加大对税收征管的投入,加强税收征管力度,加强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确保税收的纳税人公平合理。
4. 完善政策措施通过不断完善增值税的政策和措施,建立科学的增值税制度,逐步解决增值税改革存在的制度不完善的问题。
5. 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对税收征收管理的力度,不断完善管理水平,提高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率,确保税收征收管理的公平公正。
6. 加强政策宣传加强对税收政策的宣传,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意识,增强纳税人主动缴纳税款的自觉性,促进税收的规范征收。
增值税会计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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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在征收范围、征收依据及税额确定等方面还不是非常完善,很多规定与增值税理论并不相符,而且很多具体项目的征收范围及税率设置不稳定,增加了增值税会计核算的复杂性。
例如,理论上的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应该覆盖到几乎所有的货物和劳务,而我国只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征税,致使增值税抵扣链条脱节,许多项目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只能由企业自己承担。
因此我国的生产型增值税应当向消费型增值税过渡。
2.实行增值税会计模式的问题。
我国现行的增值税会计从实质上分析属于财税合一的模式,该模式以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和扣税权利作为会计确认与计量的依据,会计核算过分依照税法的规定,而放弃了自身的要求与原则,致使提供的会计信息不能客观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从财务会计与纳税会计的关系来看,纳税会计模式可分为财税合一和财税分流两种。
①财税合一模式是财务会计与纳税会计合一的模式,强调财务会计的处理方法必须符合税法的要求,当按照会计准则进行的会计处理与税法产生矛盾时,会计准则让位于税法,按照税法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
这种模式表现为:制定统一的会计制度,在会计制度中融入税法的具体规定,通过会计制度规范会计行为。
②财税分流模式是财务会计与纳税会计相分离的模式。
它强调财务会计的核算程序与处理方法必须符合投资者的利益。
当按照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产生矛盾时,按照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期末纳税时在财务会计核算资料的基础上依据税法进行调整。
我国增值税会计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建议的分析

我国增值税会计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建议的分析【摘要】我国增值税会计处理存在一些问题,如税基确认不准确、税率调整不及时、纳税信息不及时传递等。
针对这些问题,本文分析了其原因,并提出了一些改进建议,包括加强税基确认的准确性、及时调整税率、加强纳税信息的传递等。
还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步骤,并阐述了改进建议的重要意义。
通过本文的分析和建议,希望能够有效解决我国增值税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
总结回顾了本文的研究内容,并展望未来可能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增值税、会计处理、问题分析、改进建议、实施步骤、意义、回顾、展望未来1. 引言1.1 背景介绍我国增值税是一种消费税,按照货物和劳务的所有权转移所涉及到的各个企业在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增值额的不同,将相应的增值税分别置于各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由各纳税人自行提出申报纳税。
增值税通过不断征税的方式,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我国增值税制度建立的初衷是为了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经济发展。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国增值税会计处理中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着企业的财务运作和税收合规性。
本文旨在对我国增值税会计处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以期对我国增值税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做出贡献。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为分析我国增值税会计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以促进我国增值税制度的健康发展。
通过深入研究我国增值税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可以更好地了解当前会计实践中存在的困难和挑战,为完善我国增值税会计处理提供参考和指导。
通过提出转变观念、优化制度、加强监管等改进建议,有助于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规范会计实践,有效预防和解决会计风险,促进我国财务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和准确性,提升国家税收征管效率,促进经济发展。
本研究旨在全面分析我国增值税会计处理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改进建议,为提升我国增值税会计处理水平和服务税收制度改革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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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增值税会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内容提纲:一、增值税概述(一)、增值税概念(二)、增值税的类型二、增值税会计概述(一)、增值税会计的对象(二)、增值税会计处理(三)、增值税会计处理及改革对企业财务的影响三、现行增值税会计制度具体规定方面的问题(一)、增值税会计模式的问题(二)、增值税会计确认方面的问题四、针对会计制度具体规定方面问题的解决措施(一)、构建财税分离的增值税会计体系(二)、增值税会计的定位五、改进增值税会计处理的措施浅谈增值税会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学号:1334001210955 姓名:范鑫鑫【内容提要】: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流转税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
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
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是中央财政收入。
我国现行的增值税会计在实质上归属于“财税合一”的方式,会计确认和计量的依据是以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与抵扣权利。
增值税会计在确认方面的问题主要有: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间的配比以及增值税会计信息报告与披露方面的问题。
增值税会计的改革方向是建立财税分离、价税合一的新方式。
本文就这些问题进行了粗浅的探讨。
【关键词】:增值税会计处理问题探讨增值税是我国的第一大税种,税基广阔,影响广泛,征管难度偏大但较为完善,但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差强人意,不符合有关的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也不利于纳税申报和纳税检查工作,急需规范文中以会计理论和税法规定为理论基础,分析了目前增值税会计处理存在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明晰性原则、相关性原则的地方;提出了从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查补税额等几方面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的具体办法,以便更好地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进一步提高增值税会计处理信息的相关性。
一、增值税概述(一)增值税概念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现实行的价外税,就是说由消费者来负担,其中有增值才会征税,无增值就不征税。
但在实际生活中,商品的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加工和流通交换的过程中是不能准确计算的。
所以,我国也采取国际上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这种方法是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根据销售的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根据规定的税率计算销项的税额,然后扣除掉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
(二)、增值税的类型在各国增值税的立法中,在确定法定增值额时,出于对财政收入或者投资政策的考虑,除了对一般性外购生产资料(即非固定资产项目)普遍实行扣除外,对于某一纳税人在外购生产资料中的固定资产的价值扣除,规定不完全相同。
依据税基、是否扣除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和如何扣除的不同,各国增值税大致可以分为三类:即生产型、收入型和消费型。
1、生产型增值税,是指在计算应缴纳税额时,只允许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扣除原材料等劳动对象的已纳税款,而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所含税款的增值税,它是以销售的收入总额减去所购中间产品价值后的余额为税基进行计算。
2、收入型增值税,是指在计算应缴纳税额时,除了扣除中间产品已纳税款,还允许在当期销项税额中扣除掉固定资产的折旧部分所含的税金。
收入型增值税以销售收入总额减去所购中间产品价值与固定资产折旧额后的余额为税基。
3、消费型增值税,是指在计算应缴纳税额时,除了扣除中间产品已纳税款,对于纳税人所购入的固定资产的已纳税款,允许一次性地从当期的销项税额中全部扣除,因而使纳税人在用于生产应税产品的全部外购生产资料都不负担税款。
二、增值税会计概述(一)、增值税会计的对象《税法》一书中说到增值税是以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其中“增值额”指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购入的货物或取得的劳务的价值基础上而新增加的价值额。
这是其理论意义上的增值额,即商品价值(C+V+M)扣除在生产上消耗掉的生产资料的转移价值(C)后的余额(V+M)。
虽然税法规定的法定增值额和理论的增值额存在着差异,但其基本的内容大致相同。
就增值税税额的形成过程而言,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可以理解为应税商品或劳务的价值扣除掉税法规定的相关应扣除项目后的余额。
在会计上,要求应从购进货物或劳务开始,到产品价值的实现,以及到税款的申报缴纳,都要对它的资金流动进行反映与监督,也就是说,增值税会计的对象是增值税款的形成缴纳过程,即从采购开始,到产品价值的实现和增值税款的申报与缴纳全过程的资金流动。
(二)、增值税会计处理企业国内采购的货物,应当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当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按计划成本计价)、“原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商品采购”、“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和“经营费用”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和“银行存款”等科目。
在购入的货物发生退货时,应作相反的会计分录项目。
按照规定,企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在会计核算上,其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的增值税不能记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而要记入购入货物或应税劳务的成本中。
(三)、增值税会计处理及改革对企业财务的影响关于增值税转型的研究文献较少提到增值税的会计核算,关于增值税会计核算和增值税会计方面的研究大多来自于实务界财务工作人员和会计学学者。
出现这种现象主要来自于以下两个方面原因:第一,财政和会计毕竟属于两个学科,跨学科引起研究不便;其次,我国当前的增值税会计核算一直处于会计从于税法的地位,科目的设置和核算方法都是出于征管方便的需要。
同样的所得税会计核算要比增值税会计核算有很大进步,部分得考虑了会计信息披露的要求。
所以,无论是增值税研究人员还是政策制定部门都不需要考虑相关建议提出后会给企业的会计信息提供及披露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因为会计核算自然会根据税法的变更而进行调整,而不需考虑这种调整是否符合基本的会计理论。
从税务征管的角度,这种现状完全能够满足要求,但会计信息不单单是税收征管信息的载体,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公允与否的影响要远远超出纯粹的征管需要。
三、现行增值税会计制度具体规定方面的问题(一)、增值税会计模式的问题我国现行的增值税会计在实质上归属于财税合一的方式,会计的确认和计量是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和抵扣权利,会计在核算过程中过分的依照相关税法的规定,从而放弃了自身的原则和要求,导致提供的会计信息无法客观、真实地表明企业的财务现状和经营成果。
(二)、增值税会计确认方面的问题1、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之间的配比问题增值税在直接进行税额的配比时,给纳税提供了许多便利,符合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会计处理的要求。
企业在进行增值税会计处理时的关键是对当期的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的确认,即在进行确认的过程中完成配比工作,而会计上的相关配比原则是在会计分期的假设下,按照权责发生制来进行收入和费用(成本)的配比,因此税法上的配比不是会计意义上的配比。
虽然销项税额和销售收入有关,但和进项税额有关的却不是销售成本,而是购货成本,如果是会计配比,那么配比后的余额应是依销售收入计算出的销项税额减去依销售成本计算出的进项税额之后。
2、增值税会计对存货成本计量原则的影响问题对于一般的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时按相关规定得到了增值税的专用发票,其存货成本就不应该包括付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果得到的是普通发票或得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规定,其存货成本就应该包括付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对于同一企业的存货成本,有的是按价税分离来进行会计的核算,有的却是按价税合一来进行会计的核算,这样就缺乏了可比性。
此外,由一般的纳税人与小规模的纳税人之间的关系看,一般的纳税人在得到符合规定的增值税的专用发票后,存货成本会按价税分离进行核算,但小规模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得到了增值税的专用发票,均按价税合一进行存货成本的核算,因而导致不同类型的企业在存货计价方面缺少可比性。
3、增值税的会计信息报告和披露的问题(1)增值税的会计信息报告和披露缺乏可理解性首先,在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待抵扣进项税额本应该是占用的企业资金,在没有抵扣前应当作为一项资产列在资产负债表中,但按照现行的增值税会计进行处理时,待抵扣的进项税额却作为应交税金的抵减项目,直接冲减了企业的负债,这直接违背了财务报表明晰性的原则,降低了报表的可理解性;其次,在企业的利润表中,把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直接或间接地计入产品的销售成本,这样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等项目就缺乏了可比性和真实性,无法真实地表明出企业的正常获利能力;最后,在应交的增值税明细表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里,没有详细列出未按规定得到或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的情况。
而且,应交的增值税明细表中没有如实地反映价外费用和视同销售的销项税额。
这种结构的报表不便于税务机关对相关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监督,也不便于有关方面真实地了解企业的财务情况。
(2)增值税的会计信息报告和披露违背重要性原则增值税的会计信息报告和披露能真实地反映出企业的正常获利能力和运营能力,增值税的抵扣和减免直接影响着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属于企业重要信息,理应当单独进行披露。
但现行的增值税会计处理方法却将其计入销售成本进行合并反映。
四、针对会计制度具体规定方面问题的解决措施(一)、构建财税分离的增值税会计体系现行的增值税会计处理方面的缺陷,不论是对增值税制度的改革,还是在“财税合一”的基础上进行完善,都解决不了根本的问题,只会导致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更加繁琐,从而导致企业在执行税法和会计制度时的成本增加。
对于这个问题,无论是会计制度服从税法法规,还是税法法服从会计制度,都是不实际的。
所以,会计制度和税法法规应该相互进行分离,通过建立和完善“财税分离”的增值税会计处理是解决现行缺陷的有效办法。
(二)、增值税会计的定位税务会计是以现行税收法规为准绳,运用会计学的技术和理论,融汇其他学科的方法,以货币计价的形式,连续、全面、系统地综合反映、监督和筹划纳税人的税务活动,以便及时、正确、经济、足额地缴纳相应税金,并将这一信息提供给企业管理当局和税收机关的一门专门会计。
增值税会计是税务会计的一个分支,是以增值税法为依据,通过货币计量,对企业增值税的形成、计算和缴纳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一门专业会计。
增值税会计是联结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的一门专业会计,其定位应立足于三个方面:一是遵循基本会计原则,提供完整、可比、真实的会计信息,充分满足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和税务机关征税的信息需求;二是通过对企业整体价值的增值和其形成过程的核算,为企业管理层提供真实的内部管理信息;三是对纳税人进行增值税的税务筹划,达到降低其税收负担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