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操作的“十个违章行为”
电气操作人员习惯性违章行为

电气操作人员习惯性违章行为1、电气作业不按规定佩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使用绝缘隔板、不站在绝缘垫上。
2、电气作业不按规定挂警示牌、设警戒线、不设置隔断设施。
3、不严格按顺序逐项进行电气操作。
4、电气作业前不对工、机具进行检测,不停电、不验电、不挂接地线。
5、电气操作不使用安全工、器具,用电笔代替螺丝刀作业。
6、接临时线时,直接用线头代替插头插接。
7、临时用电时,电线、电缆未架空或架空高度不够,不使用绝缘物体架设。
8、在车间、装配区或其他爆炸危险场所临时用电作业,使用的电气设备防爆型等级没有达到所在场所要求或防爆设备不完好,临时用电有接头。
9、使用手持电动工具不按要求连接漏电保护器或者使用失效的漏电保护器。
10、手持电动工具等作业工具,作业前没有经电工对其绝缘进行测试。
11、多台临时用电设备用同一开关控制。
12、电气配电箱门敞开使用或距地面高度不足1.3-1.5米。
13、露天放置的临时电源没有防雨措施。
14、移动电源电缆在地上敷设时,没有防砸、防压的保护措施。
15、电缆保护管不打翻口。
16、临时用电设备的自动开关和熔丝(片)与用电设备和线路不符,或用其它金属代替熔丝。
17、坐在电源箱、电焊机、电机等用电设备上休息。
18、作业过程中,带首饰、手表,在二次回路上工作。
19、非电气人员私自接线。
20、用普通线作手持式电动工具连线。
21、用钢丝、铜丝作保险线。
22、隔离开关、跌落保险带负荷操作。
23、用断路开关作负荷开关。
24、强行闭合起跳的电源开关。
25、未严格执行“三相五线制”。
26、三相设备有接零(地)要求者,使用两孔插座。
27、用身体验电。
工厂常见不安全的违章行为

工厂常见不安全的违章行为NO.1作业性违章1、上岗未出示安全作业证、未佩戴工作证。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上岗作业。
2、厂区内吸烟。
3、酒后上岗。
4、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未取得特种作业证的员工从事(如压力容器、起重、液氯充装、气割、电焊)等特种作业。
6、司机无特种车辆作业证开叉车、铲车。
7、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开始检修。
8、清洗置换不合格进行检修作业9、与系统未断开进行检修作业10、在未泄压的情况下进行拆卸法兰、阀门。
11、设备管线未置换、置换、吹扫。
12、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启用。
13、进行检维修作业时,未关闭设备电源、水源及其它能源供应,释放残余能量,监护措施未落实及未设置警戒区域或未挂警示牌。
14、人员随意穿越警戒区域或警戒线。
15、发现隐患,未排除、报告,冒险作业。
16、工作前未检查设备(施)或设备(施)带故障、安全装置不齐全便进行操作。
17、在有毒、粉尘等生产作业场所进餐、饮水。
18、未办理动火作业证,进行动火作业。
19、未办理受限空间作业票,进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20、未办理高处作业票及不系安全带者,进行登高作业。
21、未办理电气作业票,进行电器操作作业。
22、未办理动土作业票,进行动土施工作业。
23、未办理吊装作业证,进行吊装作业。
吊物、传运物件操作方法违反规程规定。
24、未办理检修工作票,严禁拆卸、停用与系统联通的管道、机泵、阀门等设备。
25、各种作业票证上、签字不全、代签字。
26、各种作业票证上自行篡改负责人、执行人、监护人27、作业时使用防护装置不完好的设备。
28、作业时使用未安装漏电保护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
29、作业时起重机工作中,从吊臂或吊物下通过、停留。
严禁在高处作业下方站立或行走。
作业时上下抛掷工具、材料等物品。
30、不按规定及时清理作业现场,清除的废料、垃圾,不向规定地点倾倒,工件任意摆放,堵塞通道。
31、随意挪用现场安全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
生产操作现场违章行为

生产操作现场违章行为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违章操作行为:1、高处作业穿硬底鞋,电气作业未穿绝缘鞋的;2、超过颈根的长发,披发或发辨,而未戴工作帽或不将头发置于帽内进入生产现场操作旋转设备的;3、戴手套操作旋转机床或未扣袖口的;4、工作时有颗粒物飞溅时,未戴护目镜或面罩的;5、高处作业或在有坠落物体下方交叉作业时未戴安全帽的;6、高处作业的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的;7、带电拉高压跌落保险开关或隔离刀闸时未使用合格绝缘工具的;8、使用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未配用漏电保护器的;在潮湿密闭容器内检修时,未使用Ⅱ类或Ⅲ类手持电动工具的;9、现场发现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上岗的;10、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操作和未按期复训的;11、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12、危险作业未经审批或虽经审批,但安全措施未落实的;13、在禁火区域内吸烟或违章明火作业的;14、危险作业时,监护措施未落实及设置警戒区域或未挂警示牌的;15、发现隐患,未排除、报告、冒险作业的;16、任意拆除设备(施)的安全装置、仪器、仪表、警示装置的;17、调整、检修、清扫设备时未切断电源,测量工件时未停车的;18、用手替代工具操作的确(手拉、吹排铁屑等);19、冲压作业时,手进入危险区域的;20、攀登吊运中的物件,以及在吊物、吊臂下行走或逗留的;21、检修电气设备(施)时未停电、验电、接地及挂牌操作的;22、使用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进行作业的;或拆除设备上安全装置、标志的;起重作业违反“十不吊”的;23、使用两台(含两台)以上车辆搬运超长、超大、超重物品未落实安全措施的;24、酒后驾车或操作设备的;25、把机动车辆转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的;26、挪用转借机动车辆牌证、无证驾驶机动车辆或操作设备的;27、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28、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29、机动车辆超速、超载、超高行驶的(厂区道路时速10公里,车间、仓库内时速3公里,转弯时速3公里);30、未按电气线路规定,乱接电气线路、擅自拆、改装电路设施的;31、动火作业、动土作业未经过消防安全审批或安全措施未落实的;32、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的行为的;33、辱骂、阻挠、殴打安全、现场执法人员的;34、开动使用封存设备的;35、无证操作设备的;36、外来单位人员在公司内违章作业的或违反有关规定的;37、学徒工(含学习生)在工作过程中未按师傅指导的,或师傅未负责安全指导的;38、在电气开关(控制柜)内外放置物品的;39、生产现场穿高跟鞋凉鞋拖鞋或趿着鞋的;40、生产现场穿背心、短裤、裙裤、裙子、戴头巾、围巾、领带或敞开衣襟、打赤膊、打赤脚等以及其它不安全装束的;41、在易燃易爆、明火、高温等作业场所穿化纤服装操作的;铸造、锻造、电焊、气焊等作业不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的;42、有毒有害作业未按规定配戴防护面具的;43、新安装设备(施),未经安全验收而进行投入使用的;44、未按规定放置、堆垛材料、制品及工具的;45、工作前未检查设备设施或设备设施带故障,安全装置不齐全便进行操作的;46、在消防器材、动力配电箱、板、柜周围堆放物体且违反堆放间距规定(≥1米)的;47、在有毒、粉尘等作业场所进餐、饮水、吸烟的;未按规定使用通风除尘设备的;48、职业禁忌症者未及时调换工种的;49、设备(设施)超速、超温、超载荷运行的;50、供料或送料速度过快的;51、设备运转时,跨越或触摸运动部位的;52、启用查封或报废设备的;53、厂内机动车辆违反规定载人、载物的;54、机动车辆行驶时,进行上、下车及抛掷物品的;55、高空作业时,任意抛掷物件的;56、安全电压灯具与使用电压及要求不符的;57、容器内部作业时未使用通风设备的或未使用安全电压的;58、开动情况不明的开关、闸阀的;59、高压气瓶在阳光下曝晒的;60、开压缩空气吹扫地面、衣服造成扬尘的;61、临时挖的坑、沟无护栏、警示装置的;62、车间内放置或骑自行车、摩托车的;63、随地乱倒废油入水沟的;64、盛装废油容器不及时收集而溢流地面的;65、随意倾倒,浇注炽热金属物品的;66、使用不合格梯子的。
安全生产典型严重违章100条

安全生产典型严重违章100条(一)行为违章(60条)1.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双带安全带。
3.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4.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5.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进行工作。
6.现场倒闸操作不戴绝缘手套,雷雨天气巡视或操作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
7.约时停、送电。
8.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
9.防误闭锁装置钥匙未按规定使用。
10.调度命令拖延执行或执行不力。
11.专责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12.倒闸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或操作时漏项、跳项。
13.电气设备操作后,不检查设备实际位置,不确认设备操作到位情况。
14.停电作业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规定,不按规定和顺序装拆接地线。
15.漏挂(拆)、错挂(拆)标示牌。
16.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卡不按规定签名。
17.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未向全体工作班成员宣读工作票,不明确工作范围和带电部位,安全措施不交代或交代不清,盲目开工。
18.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或擅自改变已设置的安全措施。
19.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允许工作人员作业。
20.工作班成员还在工作或还未完全撤离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21.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按规定办理工作许可和终结手续。
22.进入工作现场,未正确着装或未按规定穿“黄马甲”。
23.未按规定使用个人保安线。
24.不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超过检测周期的安全工器具进行作业(操作)。
25.不使用或未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车床不戴护目眼镜,使用钻床时戴手套等。
26.巡视或检修作业,工作人员或机具与带电体不能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27.在开关机构上进行检修、解体等工作,未拉开相关动力电源。
28.将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将手伸入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遮栏内;戴手套或用抹布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进行其他工作。
违章行为分类标准

违章行为分类标准一、严重违章行为1.违章指挥、无票作业或冒险作业;2.特种作业无证上岗;3.酒后作业;4.抄表伪造数据;5.在高压电气设备上工作,不验电、不挂地线即进行作业;6.带负荷拉合闸刀未造成严重后果者;7.约时停、送电,约时停用或恢复重合闸;8.雷电时进行倒闸操作或在架空引线上进行检修和试验;9.擅自更改操作票、随意解除闭锁装置或擅自使用解锁钥匙;10.未拉开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拦;11.油库、升压站、变压器围栏门不上锁;12.误(漏)拉(合)断路器;误(漏)打开(关闭)阀门;误(漏)接(拆)线;误(漏)投(退)压板(连线、连片);误(漏)装(拆)主要安全设施;误(漏)装(拆)试验用地线;误升(降)压或升(降)压超限(包括电气、热力);误动、误碰引起设备故障或人身伤害;误设计、误计算、误整定;13.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一次插头);带电挂(合)地线(接地刀闸);带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隔离开关、一次插头);走错间隔(位置);投(切)位置错误;错误操作引起非同期并列;发出错误调度令或操作令等;14.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和编号;不按规定顺序进行操作;操作时不唱票、不复诵,不逐项打“√”;15.操作使用不合格操作票;开关设备未使用设备双重命名编号;操作中遗漏或颠倒操作项目;16.操作时监护人不监护,或与操作人一起操作,或脱离岗位去从事其他活动;17.未按工作票要求一次性做好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未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便许可工作;18.使用其他导线做接地线;或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19.安排未经批准的人员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或工作负责人;20.设备停电检修,不办理工作票或工作票中安全措施有明显漏洞;或工作票中安全措施不落实;21.工作负责人不到作业现场,未向工作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未进行现场安全交底和危险点分析便开始工作;22.工作班成员未撤离工作现场甚至还在工作,工作负责人就提前办理工作终结手续;23.禁火区未办理动火工作票进行明火作业,或动火工作票安全措施不完善、不落实;24.工作中途换人,且所换人员不熟悉工作内容和工作范围;25.未经运行人员同意,擅自操作运行设备;扩大检修工作范围;工作失去监护或无人监护;机械设备检修不停电;26.表示设备断开和允许进入间隔的信号、经常接入的电压表等指示有电时,仍在设备上工作;27.在只经断路器(开关)断开电源(没有明显断开点)的高压电气设备上工作;28.带电设备附近用导电的金属或非绝缘用具测量或进行其它工作;29.用导线从钳形电流表另接表计测量高压回路;30.高压电缆有一相接地时,仍使用钳型电流表测量高压各相电流;31.在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工作时将二次侧开路;32.在电流互感器与短路端子之间的回路和导线上进行工作;33.检修、试验、调试前,不核对设备(包括盘柜、线路等)与编号就盲目工作;34.在交叉跨越线路或相邻带电线路附近作业时,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即开始工作;35.用湿抹布擦带电的电气设备或电灯;36.高处作业、交叉作业没有制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37.高处作业安全带不挂在牢固的构件上,或高空作业把安全带挂在可移动或易被割拉断的物件上;或在杆塔上等高空作业不使用双保险安全带,不系保险绳(带);38.容器内或高空作业时无监护人;39.在高处平台、孔洞边沿休息或倚坐栏杆;擅自拆除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拆除上述设施时不设明显标志;40.在无栏杆的架构上直立行走,登高作业不穿胶底鞋;41.在没有装设栏杆的梯子平台或脚手架上作业无可靠措施;42.登杆作业时,不核对线路名称与编号,不检查杆根;43.利用管道、栏杆、脚手架、瓷件等起吊重物;44.作业人员随吊物上下或吊重物行走不鸣铃;45.无证人员驾驶厂内机动车或启动吊车,或酒后驾驶、超速行车等;46.站在起吊物件下方,起重现场不设专人指挥;47.使用未经检验合格并取证的起重等特种设备,或擅自拆除保护装置;48.行车起吊重物在空中而驾驶员离开驾驶室进行其他工作;49.用木桶、木箱、砖或其他建筑材料搭临时铺板来代替正规脚手架进行工作;50.在运行中清扫、擦拭和润滑机器的旋转和移动部分,并把手伸入栅栏内;51.在栏杆上、管道上、靠背轮上、安全罩上或运行设备的轴承上行走和坐立;52.使用没有防护罩的砂轮(特殊工作需要的手提式小型砂轮除外);53.在转动设备上工作,未采取防误启动的措施;54.裸露的孔洞、沟道周围未安装遮栏和设置警告标志就开始工作;55.把临时电线引入未经可靠地冲洗、隔绝和通风的容器内部;56.在工作场所存储易燃易爆物品;57.在使用煤油或酒精的喷灯内注入汽油;58.氧气、乙炔同车运输;59.未按规定存放油料、涂料、气瓶等易燃易爆品;60.用酒精、汽油等易然易爆品擦拭带电体及绝缘部分;61.在金属管道或容器内电焊、使用电动工具或有电源线时,不穿绝缘鞋、无绝缘垫或无监护人,不做安全措施;62.进入封闭容器或地下空间及可能存在有害气体的工作地点,未进行通风或小动物试验;63.在易燃品及重要设备上进行焊接时无人监护,未采取防火措施;64.焊接过程中使用没有减压器的氧气瓶;65.随意移动或拆除安全标示牌、警示牌;66.对外发包工程无合同、无安全协议、未经安全培训即开工,使用无资质的施工单位;67.擅自使用临时工;68.水上作业不穿救生衣;69.机动车辆刹车、方向、制动装置失灵而继续使用者;70.按规定要求查出的其他严重违章行为;71.经上级或职能部门认定的严重违章行为。
安全生产十大违章的内容

安全生产十大违章的内容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安全生产是企业的重要事项,关乎员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也直接影响企业的发展和利益。
在实际生产中,仍然存在许多违章行为,严重影响了安全生产的进行。
本文将介绍安全生产中的十大违章行为,希望引起企业和员工的重视,共同努力确保安全生产。
一、擅自改变设备结构或工艺流程在生产过程中,设备的结构和工艺流程经过精心设计和调试,是为了保证生产过程的稳定和安全。
但是有些企业为了追求利益或效益,擅自改变设备结构或工艺流程,这样做往往会导致生产过程不稳定,甚至出现安全事故。
二、未经培训就擅自操作生产设备生产设备的操作需要经过专门的培训和培训考核,只有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才能操作设备。
但是有些员工为了方便或觉得自己有经验,就擅自操作生产设备,这样不仅容易引发事故,还可能造成设备的损坏。
三、无证作业一些员工可能没有相关的操作证书或资格证书,就擅自进行作业。
这样的无证作业不仅容易引发安全事故,而且也会导致企业受到法律的制裁。
四、不戴安全防护用具在一些高危作业环境中,员工必须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
但是有些员工为了方便或觉得自己能够控制风险,就不戴安全防护用具,这种行为非常危险,容易导致严重的伤害。
五、违反作业规程在生产作业中,企业会制定相应的作业规程,规定了作业的流程、安全操作注意事项等。
但是有些员工为了赶工期或其他原因,违反作业规程,这样做往往会导致事故的发生。
六、擅自改变安全设施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在生产现场通常会设置一些安全设施,如紧急停止按钮、安全防护网等。
但是有些员工为了方便或觉得这些设施影响工作效率,就擅自改变安全设施,这样容易造成安全隐患。
七、无证擅自开展危险作业八、私自延长工作时间为了提高产量或完成任务,有些员工可能私自延长工作时间,这样不仅容易导致疲劳作业,还可能引发安全事故。
九、未按规定使用防爆工具在一些易燃易爆的场所,员工需要使用防爆工具,如防爆手套、防爆服等。
发电企业常见各类违章行为汇总

发电企业常见各类违章行为汇总一、作业性违章1、随意移动、损坏、拆除安全设施或移作他用。
2、非电工私接电源或拆装电气设备。
3、闸刀式电源开关带负荷拉闸造成闸刀受损。
4、将电源线钩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5、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电钻、电锤、磨光机、砂轮机等,或建筑电动机械、潜水泵、打夯机、磨石机、无齿锯、木工机械等未经漏电保护器。
6、潜水泵工作时在潜水泵排水的坑、池内工作或在周围进行清淤、挖土等工作。
7、使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或使用没有达到规范要求的熔丝。
8、流动电源箱盘至固定配电盘之间电源线长度大于40m。
9、在金属容器或坑井内工作时金属容器无可靠接地或将行灯变压器带入金属容器或井坑内。
10、在电源盘、电缆周围2m范围内进行焊、割等高温作业。
11、电焊机二次线接头铜芯裸露,未包扎绝缘。
12、酒后登高作业。
13、高处作业时随手抛掷工器具及材料等物件。
14、高处作业时工器具不系保险绳,无防坠落措施。
15、高处作业时工作材料、工器具等放在临空面或孔洞附近。
16、高处作业切割、焊接的下角料不及时清理,有可能造成高空落物。
17、搭建脚手架无验收牌、无定期检验签名。
18、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安全网内休息或倚坐栏杆。
19、擅自穿越安全警戒区。
20、上下爬梯或特殊脚手架时,未仔细检查是否牢固就盲目攀登。
21、不按规程规定拆除脚手架,拆除时上下同时作业,或将脚手架整体推倒。
22、擅自拆除上下爬梯、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拆除上述设施不设明显警告标志,作业完成后未及时恢复。
23、使用不规范的梯子或损坏严重的梯子,或梯脚无防滑措施。
24、两人站在同一梯子上工作,或站在梯子最高两档上。
25、站在石棉瓦、油毡、苇席等轻型简易结构的屋面上工作。
26、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起吊物件。
27、非操作工操作起重机。
28、非起重人员指挥起吊,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29、吊物捆扎、吊装方法不当,在吊物上堆放、悬挂零星物件。
电工作业十大违章行为(课件)

工作票或操作票填写完毕后, 必须由本人签名并经过审核确
认。
对于任何违反安全操作规范的 行为,必须及时纠正并追究责
任。
09
擅自操作他人负责的电气设备
违章行为描述
1
未经许可,擅自操作他人负责的电气设备。
2
在未了解设备操作原理和注意事项的情况下进行 操作。
3
未经过专业培训或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擅自进 行电气设备操作。
在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场所未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
违章行为后果
可能导致人员误入危险区域,引发安全事故。
可能使作业人员在高处作业时失足跌落,造成人 员伤亡。
可能使人员接触到危险物质,引发中毒、火灾等域或设备 周围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 志,并确保标志清晰可见。
违章行为后果
可能导致电气设备损坏,引发电气火灾 或触电事故。
可能导致生产设备停机,影响生产进度 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给企业
和产品质量。
带来重大损失。
安全操作规范
作业时应严格遵守电气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作业过程 安全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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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损坏
由于作业人员操作失误或 工具使用不当,可能导致 电气设备损坏,影响正常 供电。
安全事故
带电作业未采取绝缘措施 可能引发其他安全事故, 如火灾、爆炸等。
安全操作规范
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作业人 员使用的工具和设备符合安全要求。
作业时应采取绝缘措施,使用绝缘工 具和绝缘手套等防护用品,确保作业 过程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