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概述
最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详解「全文」

最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详解「全文」一、引言为了规范行政诉讼活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最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详解将对该法律进行详细解读,以便广大读者更好地了解和运用。
二、行政诉讼法概述行政诉讼法是我国行政诉讼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于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最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详解旨在全面、深入地解析最新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和精神,为各级人民法院和有关当事人提供准确的司法指引。
三、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最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详解明确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包括:1. 对行政处罚不服的;2. 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3. 对行政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4. 对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5. 对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6. 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废止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7.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8. 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9. 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10. 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11. 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废止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12.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四、行政诉讼参加人最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详解明确了行政诉讼参加人的范围,包括:1. 原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 被告: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3. 第三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4. 诉讼代理人: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五、行政诉讼证据和诉讼程序最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详解对行政诉讼证据和诉讼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1. 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收集和认定;2. 行政诉讼程序的启动、进行、中止、终结和恢复;3. 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专家意见等证据的使用;4. 行政诉讼中的一审、二审、再审程序;5. 行政诉讼中的调解、和解、审判监督等程序。
法考备考中的行政诉讼法重点知识点

法考备考中的行政诉讼法重点知识点一、行政诉讼法的概述行政诉讼法是指规范行政诉讼程序的法律,旨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行政诉讼法的主要内容包括行政诉讼的性质、组成、受理、审理、判决等方面的规定。
二、行政诉讼的主体行政诉讼的主体包括原告、被告和法院。
原告是行政行为的相对人,可以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告是行政行为的实施者,通常是行政机关;法院是行政诉讼的审判机关,可以是行政法院或普通法院。
三、行政诉讼的诉讼条件行政诉讼的诉讼条件包括法定主体、法定行为、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要求。
法定主体是指具有诉讼资格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定行为是指具体的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合法权益是指诉讼请求所依据的权益应当是合法的。
四、行政诉讼的起诉要求行政诉讼的起诉要求包括起诉状的形式、内容和送达等方面的要求。
起诉状应当采用特定的格式,包括格式、标题、起诉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据和陈述等内容;起诉状应当通过法定的送达方式送达给被告。
五、行政诉讼的受理程序行政诉讼的受理程序包括受理条件、受理范围和受理程序等方面的规定。
法院应当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诉讼案件进行受理,并将受理决定通知原告和被告;受理范围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超出合法行政诉讼的范围。
六、行政诉讼的审理程序行政诉讼的审理程序包括开庭审理、调查取证、举证质证、辩论和判决等程序。
法院应当根据审理的需要,决定是否开庭审理,当事人可以提供证据和陈述意见;法院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判决,并通知当事人。
七、行政判决的执行行政判决的执行是指法院作出判决后,被告应当履行判决的决定。
行政判决的执行可以采取罚款、强制执行、行政监督等方式,被告应当按照判决的要求履行义务。
八、行政诉讼的上诉程序行政诉讼的上诉程序是指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时,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程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包括上诉状的形式、上诉理由、上诉期限和受理程序等方面的规定。
法律基本知识行政诉讼法概述

法律基本知识行政诉讼法概述行政诉讼是指在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与其存在的法律关系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一种诉讼方式。
行政诉讼法是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基础性法律,旨在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并维护国家的法律尊严。
一、行政诉讼的定义与性质行政诉讼是司法行为与行政行为之间的纠纷解决方式,它是行政机关与个人或单位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的诉讼方式。
相比于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独特性。
二、行政诉讼的特点及适用范围1.特点行政诉讼具有公共性、强制性、举证责任倒置、审判程序灵活等特点。
这些特点使得行政诉讼能有效地保护市民的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与正义。
2.适用范围行政诉讼适用于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纠纷,以及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作为行为引起的纠纷。
行政机关具有法定的行政行为权限,它的行为可能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影响。
当行政机关的行为与个人或单位的合法权益发生冲突时,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来解决争议。
三、行政诉讼的诉讼主体行政诉讼的主体包括原告、被告以及第三人。
原告是行政诉讼的提起方,被告是行政诉讼的被申请诉讼的一方,第三人是与诉讼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
四、行政诉讼的诉讼程序行政诉讼分为一审、二审和再审,其中一审由基层法院管辖,二审由中级法院管辖,再审由最高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的程序包括立案、审查、开庭、调解、判决等环节。
诉讼双方可以通过诉辩、举证、质证等方式进行争论,法院则依法判断和裁决。
五、行政诉讼的保障措施为了提高行政诉讼的效率和公正性,我国相关法律对行政诉讼采取了一系列保障措施。
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诉讼权利的监督机制、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核机制以及法院对行政行为的审查机制等。
六、行政诉讼的意义和价值行政诉讼是市民维权的重要途径,也是保护行政法律关系稳定的重要手段。
通过行政诉讼,市民可以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遵守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989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受案范围第三章管辖第四章诉讼参加人第五章证据第六章起诉和受理第七章审理和判决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三节简易程序第四节第二审程序第五节审判监督程序第八章执行第九章涉外行政诉讼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第四条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
第五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第七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八条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
第九条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
行政诉讼法简答、名词解释

行政诉讼法简答、名词解释第一章行政诉讼法概述名词解释: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组织或个人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向国家审判机关提起诉讼,由国家审判机关行使行政审判权解决行政争议的司法活动。
简答题:一、行政诉讼及其特征: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组织或个人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向国家审判机关提起诉讼,由国家审判机关行使行政审判权解决行政争议的司法活动。
特征:1、行政诉讼的一方当事人是行政主体2、行政诉讼解决的是行政争议3、行政诉讼是法院行使行政审判权的活动4、行政诉讼的目的是为行政相对人提供行政法律救济,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二、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的区别:1、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
提起刑事诉讼的主体是犯罪行为的被害人(自诉),或者检察机关(公诉),而行政诉讼提起诉讼的主体是认为行政机关的行为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诉讼的目的不同。
刑事诉讼的目的是为了查明案件真实情况,判断是否符合犯罪构成要件;行政诉讼的主要目的是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提供司法救济,监督行政主体依法行政。
3、诉讼的结果不同。
刑事诉讼的结果是法院刑事审判庭作出是否犯罪和是否处以处罚的判决,行政诉讼的结果往往是法院的行政审判庭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与否、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的判决。
第二章行政诉讼范围名词解释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又称“行政审判权范围”或“可诉行为范围”,是指法院受理行政争议案件的界限,即可受理什么样的案件,不能受理什么样的案件,哪些行政活动应当由法院审查,哪些不能被审查。
简答题:一、行政诉讼法院应予受理的案件范围1、行政处罚案件。
包括人身罚、财产罚、资格罚、行为罚。
2、行政强制措施案件3、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案件4、行政许可案件5、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6、抚恤金案件7、违法要求履行义务案件8、其他侵犯人身权、财产权案件二、行政诉讼法院不予受理的案件范围1、国家行为2、抽象行政行为3、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5、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6、行政机关的调解行为和仲裁行为7、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8、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9、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第三章行政诉讼的管辖名词解释1、判的组织体制、公民诉讼保护、宪政分权体制等问题的中重要诉讼法律制度2、级别管辖:是不同审级的人民法院之间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划分。
行政诉讼法论述题

行政诉讼法论述题【原创实用版】目录一、行政诉讼法的概述二、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三、行政诉讼的提起与受理四、行政诉讼的审理与判决五、行政诉讼的执行与救济正文一、行政诉讼法的概述行政诉讼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主要用于规范和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司法救济。
行政诉讼法对于维护国家法制,促进政府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即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开原则,即行政行为必须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公正原则,即行政诉讼必须公正进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效率原则,即行政诉讼应当及时、高效进行。
三、行政诉讼的提起与受理行政诉讼的提起,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行政诉讼的受理,是指人民法院对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且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依法接受并进行审理。
四、行政诉讼的审理与判决行政诉讼的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进行审查和处理的过程。
行政诉讼的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
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应依法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作出相应的判决。
五、行政诉讼的执行与救济行政诉讼的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等法律文书的执行。
行政诉讼的救济,是指人民法院对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依法给予的救济措施。
行政诉讼的救济包括撤销违法行政行为、责令履行法定职责、赔偿损失等。
总之,行政诉讼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重要的一部分,它对于维护国家法制,促进政府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诉讼法

请或者逾期不作复议决定,原告针对原具体行政行为
不服提起诉讼的案件,由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
机关(即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针对复议机关
不作为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案件,由复议机关(即被告)
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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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
(二) 特殊地域管辖
1.专属管辖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特别规定某些类型的案件,只
一、级别管辖 (一) 基层人民法院的管辖
一般行政案件第一审由基层人民法 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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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
(二) 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
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被告为省、
部级单位的行政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另外,根据《若干解释》,下列四种情形,属于中级
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
第一,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且基层人民法院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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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
一、行政诉讼当事人
行政诉讼当事人,是指因具体行政行为 的合法性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应诉和参加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 的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
(一) 行政诉讼原告 (二) 行政诉讼被告 (三) 行政诉讼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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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
1.第三人的概念及其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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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
3.第三人参加诉讼的程序
(1)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时间
第三人参加行政诉讼须是在原、被告的诉讼
程序已开始,未作出判决之前。
(2)第三人参加诉讼的途径
第三人参加诉讼的途径有申请参加和被人
民法院通知参加两种。
(3)第三人的诉讼地位
第三人享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享有上诉权,
法院应当通知当事人参加诉讼。
行政诉讼法论述题

行政诉讼法论述题摘要:一、行政诉讼法概述1.行政诉讼法的定义2.行政诉讼法的作用3.我国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1.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概述2.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确定标准3.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实践意义三、行政诉讼的管辖1.行政诉讼管辖的基本原则2.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3.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四、行政诉讼参加人1.行政诉讼的原告2.行政诉讼的被告3.行政诉讼的第三人五、行政诉讼的程序1.行政诉讼的一审程序2.行政诉讼的二审程序3.行政诉讼的审判监督程序六、行政诉讼的判决与执行1.行政诉讼的判决类型2.行政诉讼的判决效力3.行政诉讼的执行程序正文:行政诉讼法是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和行政诉讼活动程序的法律规范。
它对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审查原则、当事人选择原则、行政行为效力先定原则等。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主要包括: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命令、处罚等;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拖延履行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其他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的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的权限划分。
我国行政诉讼的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级别管辖是指不同审级的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分工;地域管辖是指同一审级的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分工。
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指参加行政诉讼的当事人以及与行政诉讼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
原告是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告是作出被诉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第三人是指与行政诉讼结果有利害关系,参加行政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行政诉讼的程序包括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
一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进行的初次审理;二审程序是对一审判决或者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审理;审判监督程序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再审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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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诉讼法概述
(一)行政诉讼与行政诉讼法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行政诉讼法》第条)行政诉讼法是指调整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诉讼法是程序法,与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构成完整的
诉讼法律体系。
行政诉讼法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1989年4月4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二)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行政诉讼的共有原则
这些原则与其他诉讼活动如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的原则相同的,
是诉讼活动的一般准则,又称为一般原则。
、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
、辩论原则
、人民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合议制原则、回避原则
公开审判原则、两审终审制原则
行政诉讼的特有原则
这些原则是行政诉讼自身所特有的,与其他诉讼活动的原则是完全不同的。
、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
又称有限管辖原则,是指对于行政纠纷,人民法院只管辖并
解决其中的一部分。
这与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的完全管辖权
不同。
、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⑴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审查的对象是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
为。
限于具体行政行为,不审查抽象行政行为
限于外部行政行为,不审查内部行政行为
⑵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是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原则上对合理性不审查)
是否超出了法定界限
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⑶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的依据
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和地方规章是参照的依据。
、不适用调解原则。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得进行调解。
(第条)
因为行政诉讼处理的是行政争议,而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
行政机关依职权实施的,行政职权属于国家权力,是不能通过调解而放
弃或让步的。
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第条)
、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
含义: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因为相对人的起诉而停止执行,在诉讼期间,依然具有法律效力。
理论上:是国家行政管理连续性、有效性和不间断性的必然要求。
实践上:对行政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并消除其存在的违法状态,可
能发生更大的社会危害性。
例外:(第条)
⑴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⑵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将会造
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
⑶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司法有限变更原则。
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一般不享有司法变更权,仅限于在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