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规定政治纪律“八严禁”、生活作风“十二不准”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重申行业纪律“八不准”的通知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重申行业纪律“八不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重庆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1.04.01•【字号】•【施行日期】2011.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卫生局关于重申行业纪律“八不准”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北部新区社发局,市级各医疗卫生单位,三军医大各附院、解放军三二四医院、武警重庆市总队医院,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为进一步强化我市卫生系统干部职工自律意识,切实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根据全市“三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卫生系统行业纪律重申如下: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不准挤占、挪用、侵占惠民资金。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不准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和违规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及公车私用。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不准利用各种学习、培训之机用公款相互宴请和以个人名义用公款私自宴请。
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不准在卫生监督执法中滥用职权、徇私枉法。
五、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招投标、物资采购、资金使用等活动。
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干部不准以各种名义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准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
八、医务人员不准在医疗服务中索要、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和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广大干部职工要认真贯彻落实“八不准”要求。
我局将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上述要求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学习八严禁和十二不准心得体会

学习八严禁和十二不准心得体会八严禁是指党内严禁八个方面的行为,即严禁违反党的纪律和规定、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严禁散布谣言、严禁参与利益集团、严禁违反中央决策、严禁违反党的群众路线、严禁违反廉洁纪律、严禁违反组织纪律。
十二不准是指要强化自律意识,不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不准搞特权主义、不准搞形式主义、不准搞官僚主义、不准搞享乐主义、不准搞奢靡之风、不准搞劳民伤财、不准搞炒作、不准搞迷信、不准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准滥用职权、不准腐败怠政。
在学习八严禁和十二不准过程中,我深刻感受到了这些行为对党的团结和发展的危害,也更加明确了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应该如何正确履行职责、廉洁自律。
下面是我对学习八严禁和十二不准的一些体会:首先,违反党的纪律和规定是对党的忠诚的背离。
作为党员,我们必须始终坚守党的纪律和规定,严格自律,不得擅自决定、不得违反党组织的原则和决议,不得违反党的组织原则。
我们要时刻自警自省,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自我评估,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党的纪律和规定。
其次,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是对党的信任和对党的事业的背叛。
党的政治纪律是党员必须遵守的法律规范,也是党员应有的政治品质。
党的政治纪律包括忠诚于党、维护党的团结、遵守党的决定和政策、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积极参与党的工作等方面。
作为党的一员,我们要时刻保持对党的忠诚,做到言行一致。
第三,散布谣言是对党的声誉和形象的破坏。
散布谣言不仅损害了个人的声誉,也会对党的形象产生负面影响。
我们要坚持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严禁散布未经证实的信息。
只有在事实清楚、确凿无疑的情况下,才能传递准确的信息,避免误导群众。
第四,参与利益集团违反党的宗旨和信仰。
党员干部要以全局为重,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而不是个人的私利。
我们要审时度势,做出正确的决策,不为私利而拔高或压制他人。
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不为利益集团利益服务,不让利益集团左右自己的判断和行为。
第五,违反中央决策是对党的领导的失信。
重庆规定党员干部“八严禁”和“十二不准”

重庆规定党员干部“八严禁”和“十二不准”作者:来源:《当代党员》2013年第10期9月11日,市委书记孙政才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重庆市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严禁”》和《重庆市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十二不准”》。
会议指出,严明政治纪律是对党员干部的根本要求,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和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则,是党的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生活作风是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不仅关系到个人品行和形象,而且关系到党的威信和形象。
总体上,全市党员干部在遵守政治纪律和生活作风方面是好的,但违反政治纪律的现象,以及贪图享乐等生活作风方面的问题,在一些党员干部身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因此,必须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严明政治纪律,严肃生活作风,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队伍。
会议强调,严明政治纪律和生活作风必须要有刚性的制度约束。
制度一定要具体、实在、可操作,不能抽象、空洞、大而化之,一定要把原则性要求变成铁的纪律,变成一道高压线,谁违反了就要受到惩罚,就是要让党员干部心中时刻亮起一盏“红绿灯”。
做党员就要有党员的标准,做干部就要有做干部的样子;否则,就不配做党员,不配做干部。
会议强调,必须确保“八严禁”和“十二不准”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要结合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正风肃纪等五个专项行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党员干部人人知晓、入脑入心。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作好表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和党委、政府督查机构要加大查处力度,对违反“八严禁”和“十二不准”的,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对顶风违纪者,必须严肃处理,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链接】市紀委印发“八严禁”“十二不准”的通知,要求全市党员干部严格遵照执行——重庆市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严禁”全市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
学习八严禁和十二不准心得体会

学习八严禁和十二不准心得体会学习八严禁和十二不准,对于我们个人的成长和自律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这些原则和规定都是为了更好地维护社会秩序和个人品德而设立的,作为一名普通的社会成员,我们应该积极遵守并深入理解这些规定的内涵。
下面是我对八严禁和十二不准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八严禁1.严禁违纪乱纪行为。
2.严禁参加活动和组织活动。
3.严禁参与传销活动。
4.严禁参与非法组织或从事非法活动。
5.严禁利用社会公益活动进行个人谋利。
6.严禁散布谣言或造谣诬陷他人。
7.严禁传播淫秽、恶俗、暴力等不良信息。
8.严禁危害国家安全和党的政策的行为。
在这八条禁令中,几乎涵盖了个人在社会生活中最应该遵守的最基本的规范和底线。
作为一名社会成员,我们要时刻铭记这八条禁令,并在自己的行为中严格遵守。
从个人角度来说,八严禁事项的遵守是维护自己名誉和形象的基本要求。
只有积极遵守这些规定,才能更好地融入社会,取得他人的尊重和信任。
二、十二不准1.不准触犯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
2.不准参与非法组织和活动。
3.不准忘记共产党的宗旨和初心。
4.不准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5.不准违规识别使用名片。
6.不准背离党和国家的立场和要求。
7.不准擅自组织和参与非法活动。
8.不准捏造和传播谣言。
9.不准散布淫秽和不良信息。
10.不准参与经济犯罪和腐败行为。
11.不准参与宗教活动以及迷信行为。
12.不准从事涉及损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这十二不准对于个人来说,是我们在思想和行为上应该严格遵守的规定。
首先,我们要时刻铭记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避免触犯相关的法律红线。
同时,我们要牢记党的初心和宗旨,在自己的思想和行动中始终保持共产党的立场。
我们应该保护他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侵犯他人的利益。
同时,我们还要远离不良信息和淫秽的内容,严禁传播谣言,保持自己良好的文明言行。
还有,在经济行为上要遵循诚信原则,不参与经济犯罪和腐败行为。
总的来说,这八条禁令和十二不准是对每个人都有一定的要求和规定的。
关于贯彻党员干部“八严禁”、“十二不准”的通知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员干部“八严禁”、“十二不准”的通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9月11日,中共xx市委召开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xx市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严禁”》和《xx市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十二不准”》。
有关内容如下。
《XX市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严禁”》规定:严禁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严禁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参加非法组织;严禁组织、策划、怂恿、支持、参加非法活动;严禁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执行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严禁违反程序、不讲规矩,重大事项不按要求请示报告;严禁对组织不忠诚老实、说假话。
《XX市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十二不准”》规定:不准赌博或在公共场所从事带有财物输赢的棋牌等活动;不准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不准传播“黄色”信息及其他低俗文化;不准不讲诚信、不守承诺,引发纠纷;不准发生酗酒滋事等不注意公众形象、不符合身份的言行;不准不尽抚养、赡养、扶养责任,实施家庭暴力,违背家庭道德;不准与异性进行不正当交往或保持不正当关系;不准参与有异性陪侍服务的活动;不准索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吃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准持有会员卡;不准用公款相互吃请、送节礼,或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非公务活动费用;不准组织、参与或支持封建迷信、伪科学、反科学等活动。
市委常委会并指出,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当地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教职工认真学习领会,严格遵照执行。
中共xxxx纪律检查委员会2015年6月16日。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整顿机关作风十条规定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整顿机关作风十条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1.12.18•【字号】•【施行日期】2021.1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整顿机关作风十条规定为持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治警常态化,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过硬法院队伍,充分发挥政治机关、领导机关、表率机关作用,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加强学风建设,筑牢政治忠诚。
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强化科学理论武装,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决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工作上肃清流毒影响。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从党史学习中汲取奋进力量,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不断增强信仰信念,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不掉队、不走偏,坚决防止和克服“重业务、轻政治”倾向。
不准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不准参与非法组织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不准制造、传播政治谣言损害党和国家形象。
二、严守组织原则,确保政令畅通。
坚持民主集中制,坚决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打折扣,不耍小聪明,不搞小动作,无条件服从组织决定,正确行使党员权利,严明“十严禁”换届纪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因私出国(境)、业外活动的审批管理。
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隐瞒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不得捏造事实搞诬告陷害,不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三、增强责任担当,积极创新作为。
认真履职尽责,努力提升工作质效。
积极参与改革,锐意进取,勇于开拓创新。
加大督查检查和追责问责力度,形成闭环管理。
不得安于现状搞敷衍塞责,不得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不准推诿工作推卸责任。
四、坚持司法为民,优化司法服务。
不断强化宗旨意识,厚植为民情怀,守护职业良知,做好群众工作,以文明热情、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取信于民,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八严禁”“十二不准”重在落实

本帖最后由带着耳朵看世界于 2013-9-24 20:41 编辑 9月11日,重庆市委书记孙政才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重庆市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严禁”》、《重庆市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十二不准”》,并要责备市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党员干部的作风题目无小事,它关系到民心向背及党的生命力乃至全党的形象,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展开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今年以来,党中心出台了多项“转风”政策,包括“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等,其根本目的就是要加强各级党员干部管理,修建良好党风政风,力求实现以良好的党风带动政风民风。
重庆以中心大政方针为纲领,重点针对领导干部的***吃喝、宴客送礼、节日庆贺等不良行为,更加明确地提出了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符合时代发展的需要,代表了民心所向。
“八严禁”和“十二不准”把原则性要求变成具体可行的制度,将严谨的政治纪律和生活作风细化到实处,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作风题目的重视,折射了其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决心。
“八严禁”和“十二不准”向全市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要求其自觉端正党风政风、抵制不良之风、转变社会风气。
重庆市委常委会指出,政治纪律是党的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生活作风是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
严明政治纪律和生活作风必须要有刚性的制度束缚。
较之于前,“八严禁”和“十二不准”让制度束缚摆脱了抽象、空洞、大而化之的局面,用具体、实在、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达出了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
“八严禁”和“十二不准”制度是好的,但唯一好制度是不够,还需要相应的配套措施保障制度能够落到实处,而不会沦为一纸空文。
首先,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全体党员干部人人知晓这一制度,并自觉遵守。
其次,要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制度落到实处,对违反“八严禁”和“十二不准”的,果断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果断抵制情势主义和优亲厚友行为。
最后,要加大监视力度,实现公权的透明公然,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让群众来评论党员干部的是非功过。
第一篇:学习八严禁和十二不准心得体会

第一篇:学习八严禁和十二不准心得体会
学习八严禁和十二不准,让我深刻体会到了自律与纪律的重要性。
第一个八严禁,就是不滥交朋友,其实就是说不要随便交友,尊重他人,不得有任何不端行为和心理上的不检点。
这也在告诫我们不要过多消耗时间去和毫无作用的人在一起,不要因为软弱或者懦弱而被那些利用者利用,应当自觉遵守诚信原则,按照适当的原则和常识去行事,以免自己受到伤害。
其中的十二不准也向我们提醒,应当做一个纪律的人,不能自行其是,更不能有任何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比如,不准以言语或其他方式抹黑他人,不准恶意中伤他人,不准以言语或其他方式诽谤他人,不准与他人树敌等。
只有遵守这些明确的规定才能做到公平,正义,有效地维护社会正义,也能得到良好的品行和道德。
总之,学习八严禁和十二不准,让我深刻地感受到了自律与纪律的重要性,更加清晰明了地认识到了正确的价值观以及行为准则,从而更好地适应社会的要求,有效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让自己过上良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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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规定政治纪律“八严禁”、生活作风“十二不准”
重庆市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严禁”
全市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
一、严禁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
二、严禁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三、严禁参加非法组织。
四、严禁组织、策划、怂恿、支持、参加非法活动。
五、严禁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六、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执行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七、严禁违反程序、不讲规矩,重大事项不按要求请示报告。
八、严禁对组织不忠诚老实、说假话。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重庆市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十二不准”
全市党员干部应当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勤俭朴实、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一、不准赌博或在公共场所从事带有财物输赢的棋牌等活动。
二、不准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
三、不准传播“黄色”信息及其他低俗文化。
四、不准不讲诚信、不守承诺,引发纠纷。
五、不准发生酗酒滋事等不注意公众形象、不符合身份的言行。
六、不准不尽抚养、赡养、扶养责任,实施家庭暴力,违背家庭道德。
七、不准与异性进行不正当交往或保持不正当关系。
八、不准参与有异性陪侍服务的活动。
九、不准索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吃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十、不准持有会员卡。
十一、不准用公款相互吃请、送节礼,或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非公务活动费用。
十二、不准组织、参与或支持封建迷信、伪科学、反科学
等活动。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