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防中毒管理制度(5篇)

防火、防爆、防中毒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目的为了保证安全生产,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防止在正常生产过程、作业活动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中毒事故。
制度。
1.2 范围在蚌埠杭氧气体有限公司生产现场区域内的所有作业员工与外来施工人员及车辆均应遵守此规定。
第二章内容2.1 生产装置2.1.1 在工艺装置上有可能引起泄漏、火灾和爆炸的部位,应设置安全联锁装置设施。
2.1.2 在有可燃气体、惰性气体可能泄漏扩散处,应设置氧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
2.1.3 所有自动控制系统,应同时并进行设置手动控制系统。
2.1.4 所有与易燃、易爆装置联通的惰性气体、助燃气体的输送管道,均应设置防止易燃、易爆物质窜入的设施,但不宜单独采用单向阀。
2.1.5 应在可燃气体的放空管出口处设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设置截止阀,以便在放空管出口处着火时,切断气源灭火。
2.1.6 设备、管道等防静电措施,应按《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2.1.7 有突然超压的生产设备或贮存设备,应装有安全阀和爆破板(防爆膜),导爆筒出口应朝安全方向。
2.1.8 各生产装置、建筑物、构筑物、罐区等工业下水出口处,除按规定做水封井外,尚应在上述区域与水封井间设置切断阀,防止大量易燃、易爆物料突发性进入下水系统。
2.1.9 用于易燃、易爆气体和惰性气体的安全阀及放空管,必须将其导出管置于室外,并高于建筑物____米以上。
2.2 消防组织与设施2.2.1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采取科学先进的防火、防爆和救灾技术,实行目标管理。
2.2.2 公司必须设立有主要领导和各职能人员领导参加的安全委员会;公司相应设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及在其领导下的义务消防组织。
2.2.3 消防组织应根据企业的特点、生产检修情况和季节变化,拟定消防工作计划,实行消防目标管理,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结合事故预案进行演练。
企业作业场所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管理制度(4篇)

企业作业场所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管理制度企业作业场所的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管理制度在现代企业管理中极其重要。
它涉及到员工的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的保护,是确保生产运营正常进行,防止事故发生的关键措施。
下面将对企业作业场所的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详细说明。
1.防火安全管理制度1.1制定防火预案每个企业应当制定防火预案,明确各岗位的防火责任和应急措施,保证员工熟知运用。
预案要详细规定火灾防控流程、报警电话、疏散通道、灭火器材的摆放位置等。
1.2定期进行防火培训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防火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同时,要定期进行疏散演练,检验防火预案的实施效果。
1.3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企业应建立电线安全管理制度,严禁员工私拉乱接电线,确保线路安全可靠。
工地上的电缆应有阻燃、耐火等性能,以保证在发生火灾时能稳定供电。
1.4定期检查用电设施企业应定期对用电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保持用电设施的完好和安全性。
2.防爆安全管理制度2.1分类管理可燃物企业应根据可燃物的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管理,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使用。
要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专门的储存,如要求使用专用柜、仓库等。
2.2规范作业人员行为企业应制定作业人员的行为规范,严禁在易燃易爆区域内吸烟、使用明火等行为,确保作业人员按照规定进行操作,避免产生火花引发爆炸。
2.3检测和保养设备企业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测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特别是易燃易爆的设备,要加强保养和检修,防止发生设备爆炸事故。
2.4设置防爆设备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投入防爆设备,如防爆灯具、防爆电气设备等,确保在爆炸环境下正常使用。
同时,要定期检查防爆设备的工作状态,保证其有效性。
3.防毒安全管理制度3.1制定化学品管理制度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化学品管理制度,明确化学品的采购、存放、使用和废弃物处理的规范和要求。
要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化学品进行专门存放和管理。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保障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提高防火防爆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的所有人员,包括员工、访客以及临时工作人员。
二、责任1.本单位负责人:1.1 确保本单位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和有效运行,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1.2 第一时间组织应急救援措施,确保事故不扩大化,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2.安全管理人员:2.1 负责本单位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与协调;2.2 完善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组织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2.3 定期检查和评估本单位的防火防爆措施的有效性,并提出改进建议。
3.员工:3.1 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演练;3.2 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人员;3.3 防止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和操作。
三、防火管理1.设备和设施:1.1 设备和设施使用前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1.2 设备和设施周围应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易燃物品;1.3 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线路、插座和开关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用火安全:2.1 严禁在生产区域或存储区域内使用明火;2.2 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保持电线整齐、牢固;2.3 禁止在办公室和休息区域内吸烟,保持吸烟区域清洁。
3.易燃物和危险品管理:3.1 易燃物品要分类储存,并按照规定进行标识;3.2 定期清理易燃物品和危险品储存区域,保持整洁;3.3 禁止将易燃物品和危险品进入禁烟区域。
四、防爆管理1.设备和工具:1.1 设备和工具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1.2 定期检测设备和工具的爆炸防护措施是否有效。
2.工作场所和区域:2.1 工作场所和区域的通风系统要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2.2 根据工作场所的实际情况,设置合适的爆炸防护设备;2.3 工作区域内严禁吸烟,并设立专用吸烟区。
3.培训和教育:3.1 根据员工的风险等级,定期组织培训和教育活动;3.2 进行有关防爆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3.3 安排员工参加防爆安全演练,熟悉应急处理措施。
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管理制度(4篇)

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的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员工、财产及环境的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员工以及进入本单位工作区域的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实施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厂房、办公楼、车间、仓库等生产经营区域、休息区域、停车场、食堂、危险品存储区等区域。
第四条单位应建立健全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管理组织,明确各级责任,并加强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条单位应定期开展防火防爆防毒安全演练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并建立相应的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第六条单位应定期评估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管理工作的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和优化。
第七条单位应与相关政府部门、消防、安监、环保等第三方机构保持密切合作,加强信息交流和共享,共同推动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防火安全管理第八条单位应根据厂房、车间、仓库等实际情况,制定消防设备平面图,并明确各种消防设施及设备的位置和使用方法,设立疏散通道和疏散标识。
第九条单位应对员工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包括逃生、灭火和报警等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第十条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一条单位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检查和测试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使用情况,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单位应定期进行火灾风险评估和消防设施检查,及时调整和改进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布置方式。
第十三条单位应建立健全火灾报警和防火巡检制度,定期检查火灾报警设施和和防火设施的运行情况。
第十四条单位应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明确储存和使用规定,保证其安全存放和使用。
第十五条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应急处置程序,组织定期演练和检查。
第十六条单位应加强对火灾隐患的排查,及时处理和整改,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十七条单位应加强消防宣传和教育,增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救自护能力。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精选7篇)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凡项目中涉及公司防火防爆问题,必须由综合管理部、生产部和有关部门共同参加讨论审批,具体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地区消防大队审核批准后,才能施工。
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精选7篇),仅供参考!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11、目的:建立防火防爆一般要求、主要措施、等级划分、消防设施等程序,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2、范围:适用于公司防火防爆管理3、责任者:各部、各车间4、程序:4.1一般要求:4.1.1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厂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4.1.2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罐区厂区内、易燃物质储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入时必须加时必须加阻火器。
电瓶车禁止入内。
4.1.3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4.1.4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
现场生产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的使用量。
4.1.5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4.1.6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4.1.7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
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4.1.8必须加强火源管理。
厂区内焊割动火、熬炼用火等一切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动火制度"的规定。
4.1.9要防止可燃易燃物与高温物体接触或靠近,高温工件禁止带入防火防爆区,不准在高温设备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体。
职业场所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制度范例(五篇)

职业场所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制度范例为加强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的发生,制订下列管理制度:1.首先应限制和消除燃烧爆炸危险物、助燃物和着火源“三要素”同时出现。
2.作业场所严禁使用明火、各动力设备正确使用接地和防静电措施。
3.正确按生产的火灾和爆炸危险性进行场所分类,采用国家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和规范设计,确保生产装置本质安全。
4.严格管理生产场所的着火源,加强控制与消除包括明火、电气火花、摩擦撞击火花、静电火花、雷击火花和危险温度。
5.制订安全合理的工艺操作规程、控制反应温度压力、浓度与反应速度。
6.选用安全可靠的设备和安全保护装置。
7.建立和健全事故应急与救援的措施和力量的配备,在火灾与爆炸发生时,控制在最小范围,避免事故的扩大和恶化。
8.在有毒岗位操作时,要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手套、工作服等。
9.在有毒生产岗位,加强通风、降低有害气体浓度和爆炸浓度。
10.对危险作业区域,定期进行空气检测,严禁跑冒滴漏造成火灾爆炸和中毒事故。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为确保公司安全设施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制定下列管理制度:1.安全设施是确保安全生产的第一保障,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和移作它用。
2.明确各安全设施责任人,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
3.安全设施如有损坏,应立即汇报安保科进行补充或修复。
4.加强教育,做到安全设施人人关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5.各车间每天对在用设备进行巡查并作好纪录。
6.各在用设备必须保证运转正常、无异声、温度必须在控制范围。
7.对运转部位,定期加黄油和机修保养。
8.各设备仪表必须每班擦拭干净。
9.对易燃易爆车间,设备必须接地和使用防爆装置。
10.严禁使用汽油等易挥发液体擦拭易燃易爆车间设备。
化学工业部安全生产禁令生产厂区十四个不准一、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二、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三、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四、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泄漏安全管理制度(3篇)

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泄漏安全管理制度一、背景在现代工业生产中,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泄漏等安全管理措施至关重要。
正确实施这些措施可以有效地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因此,制定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泄漏安全管理制度,对于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的本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企业在实施工作过程中能够正确采取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泄漏等安全措施,有效地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适用范围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责任分工4.1 企业领导层负责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4.2 生产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4.3 安全管理员负责组织实施本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日常的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
五、安全措施5.1 防火安全措施5.1.1 确保生产区域内没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生产设备和电气设施要符合防火要求。
5.1.2 加强工作场所的通风设施,及时清理积累的可燃物。
5.1.3 定期进行火灾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5.2 防爆安全措施5.2.1 确保生产设备和工具符合防爆要求,建立防爆设备和设施检查制度。
5.2.2 对潜在的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等进行有效防范和控制。
5.2.3 加强防爆平台和通风设施的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5.3 防尘安全措施5.3.1 加强生产车间的清洁工作,及时清理和收集产生的粉尘。
5.3.2 配备合适的工作服和防尘口罩,保护员工的呼吸系统免受粉尘的侵害。
5.3.3 采用封闭式生产工艺,减少粉尘的产生和扩散。
5.4 防毒安全措施5.4.1 确保员工配备合适的防毒面具和防毒服,正确使用和保养防护设备。
5.4.2 对潜在的有毒气体、有毒液体等进行有效防范和控制。
5.4.3 定期进行防毒演练,培训员工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并加强对有毒物质的管理和监测。
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泄漏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泄漏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泄漏安全管理的工作,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泄漏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本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泄漏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单位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泄漏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科学管理、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做到系统全面、层级分明、人人有责、整体协同。
第五条本单位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泄漏安全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第六条本单位建立与上级行政部门及消防、安监、环保等职能部门的定期联络、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了解和接收相关业务信息,保持与相关职能部门的紧密沟通与合作。
第七条本单位建立健全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泄漏安全管理档案,对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泄漏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第八条本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本单位的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泄漏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做到责任到人,追究责任。
第九条本单位定期组织对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泄漏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
第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
第二章防火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本单位建立防火责任制度,落实防火措施,确保建筑、设备、电气设施等防火安全。
第十二条本单位建筑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标准和规定,建筑内部设置防火隔间,购买符合标准的防火材料和设备。
第十三条本单位建立消防设备和灭火器材的检查、维护与保养制度,确保消防设备和灭火器材的完好有效。
第十四条本单位禁止在生产、办公区域进行违规使用明火作业,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电器设备,杜绝火灾隐患。
第十五条本单位建立火灾应急预案,组织火灾演练,提高职工的火灾应急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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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建立防火防爆一般要求、主要措施、等级划分、消防设施等程序,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2 范围:适用于公司防火防爆管理3 一般要求: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厂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罐区﹑厂区内、易燃物质储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入时必须加时必须加阻火器。
电瓶车禁止入内。
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
现场生产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的使用量。
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
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必须加强火源管理。
厂区内焊割动火、熬炼用火等一切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动火制度”的规定。
要防止可燃易燃物与高温物体接触或靠近,高温工件禁止带入防火防爆区,不准在高温设备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体。
危险物品仓库、气柜。
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装置检查试验一次。
避雷装置单独设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如与电气设备共用,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管道法兰之间电阻不大于0.3欧姆。
厂区内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它建筑物。
化工生产甲类区域在有液化石油气及可燃气体容易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并应加强气体监测工作。
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和零部件,必须有合格证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规格、型号的材质禁止使用。
禁止擅自代用。
设备管道在使用前,必须按照规定对外观、尺寸及补焊过或其它疑焊缝进行复验,并作耐压试验或气密试验,安全装置和附件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外观、内部检查和无损伤检查。
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
一切设备、管道和钢瓶等应按化工部制订的“化工厂设备管道的保温规范”(HGJ1047—79)规定的颜色进行涂色。
根据工艺过程的具体特点,设置必要的事故信号、声光报警器和事故停车联锁装置。
生产过程中的正压系统严防形成负压,并且应设置防止形成负压的措施和停车联锁装置。
生产厂房、建筑物、构筑物应符合本地区的防震烈度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加固。
设备检修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检修制度”。
消防机构必须健全,消防器材的设置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
厂区内的一切消防设施或器材未经许可(非火灾情况下)不准动用。
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占用道路,必须经保卫科、安全部批准。
厂内所用职工必须分批轮流进行消防知识教育,掌握灭火知识,并会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禁止使用氧气代替空气对设备、管道充压、保压、试压、置换或吹扫。
禁止擅自向缺氧的设备、管道、井下等场所输送氧气。
4 防火、防爆的主要措施。
A、防爆泄压。
(1)定期对设备进行无损探伤检验和测厚工作。
(2)在高低压系统之间应安设止逆阀等安全措施。
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安装必要的自控监测仪表、自动调节报警装置、自动和手动泄压排放设施。
(3)所有放空管均应引至室外,并高出厂房建筑物、构筑物2米以上。
若设在露天设备区内的放空管,应高于附近有人操作的最高设备2米以上。
(4)可燃气体的放空管,应设置安全水封或阻火器;应有向管内加氮气或蒸汽的措施,同时应有良好的静电接地设施。
放空管应在避雷设施的保护范围内。
(5)安全阀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按照安全阀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6)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危险物料的设备,应装爆破板。
如装导爆筒,应朝向安全方向。
(7)凡是装有触媒的高温设备,必须泄压降温后方可打开。
(触媒需要惰化的,应进行惰化。
)(8)压缩气体钢瓶的充装、使用、贮运严格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B、控温、控压。
必须严格控制温度、压力,不得超温、超压。
温度计、压力表及仪表装置必须定期校验,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准确。
重要的设备和部位,应装设自动调节、温度。
压力的声光报警装置。
C、防止氧含量超标。
(1)氧和可燃气体混合是发生火灾爆炸的主要原因之一。
因此,必须认真分析化工工艺各环节的氧含量。
不准超过规定。
(2)管道系统和设备在检修前,一定要将可燃气体置换干净;检修后一定要将空气置换合格后,方可通入易燃气体。
(3)装设必要的氧含量报警器和事故联锁装置的安全设施。
D、防火措施。
(1)在工序之间,各设备的进出口管道应设置切断阀或安全水封。
主要设备上应设单独放空管。
(2)氧气、空气、氮气、可燃气体或液体彼此之间不得直接连通,必须设置止逆阀,安全水封或装设两关一开阀门(两阀间设放空阀),也可加上盲板或拆掉一段管子。
(3)在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管道系统,应有惰性气体置换的设施。
惰性气体可与灭火设施共用。
E、防静电放电。
(1)下列设备及管道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a、生产、贮运、运输和装卸液化石油气、可燃气体和易燃液体的设备、管道;b、空气分离装置保冷箱及箱内设备管道;c、用空气干燥、掺合、输送可燃的粉状或粒状的塑料,树脂及其它易产生静电的固体物料所用的设备及管道;d、在绝缘管道上配置的金属附近,对地绝缘的金属、导体等都应有专门接地。
e、在装油或装其它易燃液体作业时,禁止进行取样和检测工作,检测或取样工作应在装料完毕,静止1~2分钟以后进行。
f、禁止使用喷射蒸汽的办法加热易燃液体。
g、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移液工作。
h、易产生静电的危险场所,应装设导除人体静电的设施,如接地扶栏、接地的门把手、装卸站台的接地金属棒等。
i、易燃易爆和助燃介质的流速应控制在安全流速以下。
j、禁止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尼龙等化纤衣服,在易产生静电及存有易燃、可燃气体的危险场所工作。
F、贮运设施易燃液体贮罐应设液位计、呼吸阀、消防泡沫管枪。
如无呼吸阀时,应设带有阻火器的放空管。
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38℃的易燃液体常压贮罐,应设冷却降温等安全设施。
闪点低于28℃,而沸点在38℃至85℃之间的地上易燃液体贮罐,应设冷却喷淋等设施。
气体贮罐应设安全阀、压力计、液位计、温度计,无绝热措施时应设冷却喷淋设施。
液氨贮罐上应装设液位计,压力表和安全阀。
充装液氨前,必须对钢瓶进行认真检查,不合格的禁止充装。
贮存易燃易爆液体的设备,宜装有高低限位报警器及自动调节装置。
严禁使用塑料容器盛装易燃、可燃液体。
G、物料排放。
含有可燃气体及易燃、可燃液体的污水必须经过回收或处理后,方可通过水封并排入下水道,水封高度不得小于250毫米。
几种能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易引起火灾或爆炸危险的污水,不准直接混合排入下水道。
含油(非水溶性易燃和可燃液体)污水应设置隔油池或污油回收设施。
严格设备计划检修制度和验收手续,确保设备检修质量,保证设备、管道、阀门严密不漏。
加强检查,及时消除泄漏。
5 防火防爆等级划分。
A、厂房的防火防爆等级,应严格按石油化工企业防火防爆标准设计。
B、新建项目对电气设备的选型,应严格按危险场所防火防爆的等级规定执行。
老厂在防火防爆厂房中使用的非防火防爆电气设备,应有计划地在短时间内逐步进行更换。
C、易燃易爆场所电气设备的布置和安装(包括临时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按“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和“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通用要求”执行。
6 消防设施。
A、厂内的消防设施,应根据工厂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有关单位的消防协作条件等综合考虑。
B、室外消火栓,应根据需要沿道路设置,且宜靠近路边;其间距和保护半径不宜超过120米;消防给水压力应满足最大用水量时,水枪的射程不低于15米的要求。
油罐区、装卸区站台等处,消火栓间距不宜超过60米。
地下消火栓应有明显标志。
C、除全厂性消防设施外,还应在生产装置,变配电所,仓库等场所,设置一定数量的小型灭火机和简易灭火器材,如砂、灭火毯等。
D、小型灭火机设置的种类、数量、应根据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占地面积及有无消防设施等情况考虑。
E、必须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
消防器材应放在明显便于拿取的地方。
灭火器放置的地点应当干燥,远离热源,不受高温辐射、阳光曝晒、温度适宜,不受化学物质侵蚀,周围不得有障碍物。
F、严格执行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即定人员维护、定点存放、定期检查,并列为交接班内容,保证消防器材经常处于良好,有效的状态。
用过的或失效的灭火器材应及时充装或更换,空瓶不得放于生产、施工现场,不得与实瓶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