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电器维修工职业标准
维修电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维修电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09年修订)1. 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维修电工。
1.2 职业定义从事机械设备和电气系统线路及器件等的安装、调试与维护、修理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1.4 职业环境1.51.61.7 培训要求1.7.1400 1.7.2技师和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理论知识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3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配多媒体设备),实训操作培训场地应具备能满足实训要求的实训室,且有相应的维修电工实训设施和必要的仪器仪表、工具。
1.8 鉴定要求1.8.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3(4业证书。
(1得结业证书。
(2(3)(专(4(1(2(3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1.8.3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阅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技师、高级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15,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人。
三级维修电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三级维修电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1.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维修电工1.2 职业定义从事机械设备和电气系统线路及器件等的安装、调试、维护、修理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4 职业环境室内、外,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理解、观察、判断、推理和计算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1.7.1 培训要求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高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培训初级、中级、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理论知识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3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配多媒体设备),实训操作培训场地应具备能满足实训要求的实训室,且有相应的维修电工实训设施和必要的仪器仪表、工具。
1.8 鉴定要求1.8.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1.8.3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完整版)维修电工培训教学大纲

维修电工培训教学大纲一、维修电工国家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 维修电工。
1.2 职业定义从事机械设备和电气系统线路及器件等的安装、调试与维护、修理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
1.4 职业环境: 室内,室外。
1.5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理解、观察、判断、推理和计算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并能高空作业。
1.6 基本文化程度 :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 500 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 400 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 300 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 300 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 200 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培训初、中、高级维修电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2 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标准教室及具备必要实验设备的实践场所和所需的测试仪表及工具。
1.8 鉴定要求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 (结) 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 3 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 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初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7 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国家职业标准

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国家职业标准1. 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1.2 职业定义使用高频振荡器、超高频振荡器、示波器、万用表等仪器仪表,对家用电视机、录像机、音响等家用电产品进行调试、检测、装配、维护、修理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应具有较强的计算、分析、推理和判断能力,形体感、空间感强,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性好。
1.6 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2. 基本要求2.1 职业道德2.1.1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2.1.2 职业守则(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2)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技术。
(3)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工具、设备,安全文明生产。
(4)诚实团结协作,艰苦朴素,尊师爱徒。
(5)举止大方得体,态度诚恳。
2.2 基础知识2.2.1 常用电子元器件基本知识(1)电阻器、电容器、电感器、变压器的基本性能。
(2)半导体二极管、三极管、场效应管和集成电路的基本特性和主要参数。
(3)常用接插件、开关的种类特点。
2.2.2 电工基本知识(1)电流、电位、电功率的基本概念。
(2)基本电路的电流、电压计算方法。
(3)正弦交流电的概念及表示法。
(4)串联、并联谐振电路的基本特性。
2.2.3 模拟电路基本知识(1)放大电路的组成及工作原理。
(2)功率放大电路的工作特点。
(3)整流电路的工作原理及稳压电源的组成。
(4)集成电路的基本特性。
2.2.4 数字电路基础知识(1)脉冲电路知识(2)二进制及数制知识。
(3)逻辑电路知识。
2.2.5 电声器件基本知识常用电声器件的性能、指标。
2.2.6 信号传输的基本知识(1)无线电波的发射与接收。
(2)调幅、调频的主要特性。
(3)有线传输的基本概念。
维修电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维修电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09年修订)1. 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维修电工。
1.2 职业定义从事机械设备和电气系统线路及器件等的安装、调试与维护、修理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室内,室外,常温1.5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理解、观察、判断、推理和计算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1.7.1 培训要求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30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培训初、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和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理论知识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3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配多媒体设备),实训操作培训场地应具备能满足实训要求的实训室,且有相应的维修电工实训设施和必要的仪器仪表、工具。
1.8 鉴定要求1.8.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电修工岗位职责

电修工岗位职责
电修工是负责维修和保养电气设备和系统的专业人员。
他们需要具备一定的电气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完成设备的故障排除和维修工作。
以下是电修工的岗位职责:
1. 检查和维护电气设备,定期检查和保养电气设备,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减少故障发生的可能性。
2. 故障排除和维修,当设备出现故障时,及时进行故障排除和维修,确保设备能够快速恢复正常运行。
3. 安全管理,负责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设备符合安全标准,避免因设备故障导致的安全事故发生。
4. 设备改进和优化,根据设备运行情况,提出设备改进和优化方案,提高设备的稳定性和效率。
5. 技术支持,为其他部门提供电气设备的技术支持,协助解决设备运行中的问题。
6. 文件记录和报告,及时记录设备维护和维修情况,编写相关的维护报告和维修记录。
7. 遵守公司规定,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和流程,确保工作按照标准进行。
总之,电修工是负责维护和维修电气设备的专业人员,需要具备扎实的电气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完成设备的维护和维修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维修电工职业资格标准

维修电工职业资格标准
维修电工职业资格是电工领域的细分工种之一,需要通过相关考试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才能从事岗位工作。
一般来说,维修电工职业资格要求没有性别限制,身体健康,具备普通话听说读写能力,初中以上学历,且年龄在18岁以上。
具体职业技能要求包括:
1. 掌握电力基础理论知识,如电路基本原理、电机控制、电气安全等方面的知识。
2. 具备电气维修技能,包括对电器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等操作,在维修难题出现时能够独立解决问题。
3. 掌握电器测量仪器的使用方法,如万用表、电流表、电压表等,能正确使用这些仪器,并根据测量结果进行分析判断。
4. 具备相关电器设备的安装及调试技能,如电动机的安装、运行参数的调试,能够完成在工厂或现场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等任务。
5. 具有良好的安全意识,熟悉电器设备操作过程中的安全措施,能够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确保工作环境及个人安全。
以上技能要求是维修电工职业资格标准的基本要求,同时还需要具备维修电器设备的经验和能力,对新型电器设备的技术进行学习,保持对新技术的敏感性和创新精神。
总的来说,维修电工职业资格标准的要求包含了基本的电力知识、技能、经验和安全意识,只有通过专业考试并且获得资格证书的人才能在维修电器设备领域获得更好的职业发展机会。
电工国家职业标准

电工国家职业标准
1. 电工基本知识与技能:掌握电气安全基本知识、电器设备的安装和调试、电路原理和故障诊断、常见电器维修和涉及电气技术的操作技能等。
2. 电气工程施工管理:包括施工现场管理、电气工程质量控制、施工进度管理、人员协调等方面的能力。
3. 电气设备安全检测与评估:能够进行电气设备的检测、评估和故障排除,掌握相关检测工具的使用方法和安全规范。
4. 电气自动化调试:掌握电气自动化设备的安装和调试,能够进行PLC编程、人机界面编程等操作。
5. 电气承装与维护:掌握电气设备安装和维护的方法,熟练掌握电气设备的保养、维修和更换操作。
6. 高压电气设备维护:熟悉高压电气设备的原理和结构,能进行高压电气设备的检修和维护。
7. 计算机辅助电气设计:能使用计算机进行电气设计、图纸编制和工程计量等操作。
8. 电气据维保障:掌握电气工程保障工作的方法和技能,了解电气工程的相关法规、标准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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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电器维修工职业标准
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_职业标准
一、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
1.2 职业定义
从事家用音频、视频、智能电子产品及相关配套设备调试及维修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家用电子产品初级维修工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家用电子产品中级维修工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家用电子产品高级维修工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家用电子产品维修技师
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家用电子产品维修高级技师
1.4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控制温度、湿度、噪声和背景亮度。
1.5 职业能力特征
注意力、观察力、想象力、表达能力、逻辑判断能力、辨色能力、听力、计算能力、手指灵活性和动作协调性较强。
1.6 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中职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五级、四级均不少于280标准课时,三级、二级、一级均不少于300标准课时。
1.7.2 培训教师
具有本职业三级以上职业资格(不少于一年)且至少高于培训目标一个等级,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一级培训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职业资格(不少于三年)或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有本职业丰富的实践经验,有教育培训经验,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1.7.3 培训场地设备
配备标准教室、实验室、实训工场、计算机房,具备与产品的生产、加工、调试、检验和维修相适应的仪表、仪器、设备、计算机应用软件和材料。
1.7.4 鉴定人员
鉴定人员须具备本职业该等级或以上等级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专门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五级: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以下同)。
四级: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年以上,或中职相关专业毕业。
三级:获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后从事本职业二年以上,或高职相关专业毕业。
二级:获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后从事本职业二年以上。
一级:高职或大专毕业以上学历,获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后从事本职业二年以上。
1.8.3 鉴定方式
五级、四级、三级的鉴定,分为理论知识鉴定和操作技能鉴定两个部分。
其中五级的操作技能鉴定分为音频和视频两个方向,由考生自行选择其中一个方向。
理论知识鉴定和操作技能鉴定两个部分均合格为该等级鉴定合格。
理论鉴定采用综合性试卷。
操作技能鉴定采用维修操作、恢复产品功能和检测性能指标的实际操作,可结合模拟仿真操作、口试。
二级、一级的鉴定,采用知识、技能一体化的模块式鉴定方式。
规定模块均合格,为该等级鉴定合格。
1.8.4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2 : 20;操作技能考核2 : 1(电脑化模拟仿真操作时考评员人数可适当减少)。
1.8.5 鉴定时间
五级、四级和三级理论知识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技能考核五级、四级均为180分钟,三级为240分钟。
二级和一级模块式鉴定时间均为240分钟。
1.8.6 鉴定场地设备
操作技能鉴定的场地实施,应具备满足技能鉴定所要求的仪表、仪器、设备、材料和环境。
二、基本要求
2.1 职业道德
2.1.1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维修是向家用电子产品用户提供服务的一种特殊行业,要求从事本职业的所有人员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行为规范。
2.1.2 职业守则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规,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客户至上、谦虚谨慎、吃苦耐劳、钻研业务。
2.2 基础知识
三、工作要求
3.1 各等级“职业功能”的“工作内容”一览表
3.2工作要求表
3.2.1 工作要求表(五级)
3.2.2 工作要求表(四级)
3.2.3 工作要求表(三级)
3.2.4 工作要求表(二级)
3.2.5 工作要求表(一级)
四、比重表
4.1五级、四级、三级
4.1.1理论知识
4.2二级、一级(知识技能一体化模块式)4.2.1 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