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供用电合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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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供用电合同(一)5篇

低压供用电合同(一)5篇

低压供用电合同(一)5篇篇1低压供用电合同(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电力作为一种重要的能源资源,在现代生活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对于每一个家庭和企业来说,电力供应是日常生活和工作的基石,因此与电力公司签订供用电合同显得至关重要。

特别是对于低压用户来说,签订一份合同不仅能保障双方的权益,还能有效规范双方的行为,预防纠纷的发生。

一、签订合同的重要性1. 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供用电合同可以明确电力公司和用户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供电的方式、用电的地点、用电的用途、电价的支付等内容。

合同中规定了双方的权责义务,有利于双方在发生纠纷时能够依据合同的规定进行协商解决。

2. 规范用电行为合同中一般会对用户的用电行为进行规定,如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私设电器等,以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同时,合同也规定了电力公司的供电质量标准,确保用户能够获得稳定和优质的电力供应。

3. 防范纠纷的发生签订供用电合同能够有效防范因双方在权利义务上的不明确而引发的纠纷。

一旦发生纠纷,双方均可以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协商解决,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合同内容与规定1. 供电范围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供电的地点和范围,包括用户用电的具体地址、用电的用途等。

同时,电力公司也要明确供电的范围和方式,确保用户能够准确地获得所需的电力供应。

2. 供电方式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供电的方式,包括计量方式、电压等级、供电时间等内容。

电力公司应确保供电的质量和稳定性,提供符合用户需求的电力服务。

3. 电价支付方式合同中应明确规定用户的电价支付方式,包括电价的计算方法、支付周期、支付方式等内容。

用户应按约定的方式按时足额支付电费,以确保供电的正常运行。

4. 用电安全规定合同中应明确规定用户的用电安全规定,包括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私设电器等内容。

用户应遵守电力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确保用电安全稳定。

5. 纠纷解决方式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双方在发生纠纷时的解决方式,包括协商解决、调解、仲裁等途径。

低压供用电合同通用样本3篇

低压供用电合同通用样本3篇

低压供用电合同通用样本3篇全文共3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低压供用电合同通用样本甲方(供电方):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用电方):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是一家合法注册的供电公司,能够为乙方提供稳定、安全的低压电力供应服务;乙方是合法注册的单位或个人,愿意签订本合同并接受甲方提供的电力供应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第一条供电服务内容1.1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电力供应服务,保证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供电质量。

1.2 甲方负责及时处理乙方提出的电力供应故障、停电等问题,并依法赔偿乙方因供电故障造成的损失。

1.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电力使用咨询服务,协助解决用电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二条供电服务质量2.1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稳定、可靠的电力供应服务,不得因自身原因造成供电服务中断或延误。

2.2 甲方负责对供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供电设备运行正常。

2.3 甲方应当提供合格的电力计量设备,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电力计量和结算。

第三条供电费用及支付方式3.1 供电费用按照甲方公布的电价标准计算,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及时支付费用。

3.2 乙方可以选择预付费或后付费的方式进行支付电费,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支付。

3.3 如乙方逾期未支付电费,则甲方有权停止供电服务,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合同期限及解除4.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4.2 在合同期限内,如一方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其他事项5.1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5.2 本合同的解释权归属甲方和乙方双方。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以上是低压供用电合同的通用样本,希望双方能够遵守合同约定,共同维护好电力供应的稳定、安全和正常运行。

低压供用电合同范本

低压供用电合同范本

低压供用电合同范本第一条定义与解释2. 供电设施:指供电方用于生产、输送、分配电能的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变电站、线路、杆塔、电缆、配电箱等。

3. 用电设施:指用电方用于接受、分配、使用电能的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用电线路、开关、插座、电器设备等。

4. 供电电压:指供电方提供给用电方的电能的电压等级,本合同规定为低压供电。

第二条供电条件1. 供电电压:供电方应保证供电电压稳定,电压等级为_______伏。

2. 供电容量:供电方应根据用电方的实际需求提供合适的供电容量,用电方预计最大用电容量为_______千瓦。

3. 供电方式:供电方通过_______(线路名称或编号)向用电方提供电能。

第三条用电方的权利与义务1. 用电申请:用电方应向供电方提出正式的用电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用电负荷、用电性质等。

2. 设施维护:用电方负责其用电设施的安装、维护和更新,确保用电设施的安全、可靠。

3. 用电缴费:用电方应按照供电方规定的电价和缴费方式,按时足额缴纳电费。

第四条供电方的权利与义务1. 供电保障:供电方应确保供电设施的正常运行,提供连续、稳定的电能供应。

2. 故障处理:供电方应在接到用电方故障报告后,及时进行故障排查和维修。

3. 电价调整:供电方如需调整电价,应提前_______天通知用电方。

第五条合同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除非双方另有书面协议,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

第六条违约责任1. 用电方违约:用电方未按时缴纳电费,供电方有权停止供电,并要求用电方支付滞纳金。

2. 供电方违约:供电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提供稳定供电,用电方有权要求供电方赔偿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_______(指定仲裁机构或法院)申请仲裁或诉讼。

第八条其他条款1. 合同变更: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需双方书面同意,方为有效。

低压供用电合同精选5篇

低压供用电合同精选5篇

低压供用电合同供电方:,简称甲方用电方:,简称乙方为明确供、用双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乙方用电地址:。

用电类别:,用电容量KW(A)。

二:供电方式:甲方从线路配电变压器以相伏电压向乙方供电。

三:供配电设施产权划分及维护管理: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供配电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处,属于乙方。

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属甲方,由甲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供电设施属乙方,由乙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四:用电计量1. 根据乙方不同电价类别的用电,分别安装用电计量装置。

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甲方向乙方计算电量的依据。

2. 乙方安装的计量装置为型安培电能表只和型安培电能表只,电流互感器 /5只,该电能表及互感器经法定计量单位检定合格。

3. 按国家计量法规的规定,乙方计量装置应一律强制性周期检定,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并付检定费用。

五:电费收取:1.甲方按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和有管理权的政府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价,定期向乙方结算电费及随电量征收的有关费用。

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时,按调价文件执行。

2.甲方按每月7-10日抄表,次月1-5日向乙方收取电费。

3.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费。

用电方对用电计量、电费有异议时,应先交清电费,然后凭电费发票到甲方查实,如确属有误,按多退少补的原则办理。

六:约定事项及违约责任:4.乙方若对甲方执行电价、收费标准有质疑时,可向价格管理部门投诉,若确属甲方执行标准有误,由甲方予以纠正。

2. 甲方可不定期对乙方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用电方应予配合3.安装在乙方的用电计量装置管理权属甲方,乙方不能私自迁移、拆装、锁封。

乙方若对计量装置的计量有质疑时,可到法定计量单位检定校验。

4.乙方应在供电方规定的期限内全额交清电费。

国家电网低压供电合同8篇

国家电网低压供电合同8篇

国家电网低压供电合同8篇篇1合同编号:XXXXXX甲方(供电方):国家电网公司乙方(用电方):(企业或个人名称)鉴于甲方拥有并经营电力设施,并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的规定向用户供应电力;乙方因生产、生活需要,需从甲方处接受电力供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电力法规和政策,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低压供电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双方1. 甲方为国家电网公司,系合法经营的电力供应企业。

2. 乙方为用电方,具备合法用电资格。

二、供电方式及质量要求1. 甲方应按照国家标准和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安全、可靠、质量合格的电力供应。

2. 乙方所用电能质量应符合国家电能质量标准。

3. 甲方在电力供应过程中,应保证电压、频率等电力质量指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电力计量及收费标准1. 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电力计量的规定,安装合格的计量设备。

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电价和计量结果,按时足额缴纳电费。

3. 电费价格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电价标准执行,如遇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四、供电设施维护与管理1. 甲方应对供电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证电力供应的安全可靠。

2. 乙方应安全使用电力,并负责其自有电力设备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3.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电力设施的结构和功能,如有需要,应提前向甲方申请并获得批准。

五、电力供应中断及应对措施1. 因不可抗力或电网故障等原因导致电力供应中断时,甲方应及时修复,并通知乙方。

2. 乙方应配备必要的备用电源设备,以应对电力供应中断的情况。

3. 甲方应在电力供应中断后尽快恢复供电,并尽量减少乙方的损失。

六、违约责任及赔偿标准1. 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2. 因甲方原因导致电力供应中断,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 乙方未按约定缴纳电费或违规使用电力,甲方有权采取停电措施,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 具体违约赔偿标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执行。

低压临时用电供用电协议范本2024年版3篇

低压临时用电供用电协议范本2024年版3篇

低压临时用电供用电协议范本2024年版3篇篇1甲方(供电方):___________乙方(用电方):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同意就低压临时用电达成以下协议,为明确双方权益,保障用电安全,特订立本协议。

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低压临时用电过程中的供、用、管理关系及相关责任和义务,确保用电安全、经济、合理。

二、用电基本情况1. 用电地点:____________2. 用电性质:低压临时用电3. 用电量: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确定4. 接线方式:由甲方指定的供电设施接入乙方用电设备5. 用电时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临时用电结束。

三、供电方的责任和义务1. 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提供稳定的低压电源。

2. 甲方应对供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用电安全。

3. 甲方应设立紧急抢修队伍,及时处理乙方用电过程中出现的紧急故障。

4. 甲方有权对乙方用电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用电符合安全规定。

四、用电方的责任和义务1. 乙方应合理使用电力,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不得擅自改变用电性质、容量及接线方式。

2. 乙方应安装用电计量装置,按规定计量用电量并向甲方支付电费。

3. 乙方应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用电安全。

4. 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用电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电费及结算方式1. 电费标准:按照当地电力部门规定的电价标准执行。

2. 结算周期:按月结算。

3. 结算方式:乙方应按照实际用电量向甲方支付电费,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电费清单。

六、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1. 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提供稳定的电源,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若乙方擅自改变用电性质、容量及接线方式,甲方有权停止供电并要求乙方恢复原状,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电费,甲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加收滞纳金。

4.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用电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协议终止与续签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临时用电结束之日终止。

低压供电合同

低压供电合同

供用电合同(低压供电)低压供用电合同合同编号:供电方(甲方):签订地点:用电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为明确甲方和乙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用电地址、用电性质和用电容量1.用电地址:。

2.用电性质:。

3.用电容量:千瓦。

二、供电方式1.甲方向乙方提供交流50Hz、220/380伏电压的电源向乙方供电。

2.供电方式采用:(1)甲方从线路公用变号(低压杆或分线箱)接线,向乙方供电。

(2)备用电源采用:a.甲方从线路公用变号(低压杆或分线箱)接线向乙方供电。

b.乙方自备电源。

自备发电机容量为千瓦。

3.具体供电接线方式见附图《供电接线、产权分界及计量点示意图》。

三、供电质量1.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甲方按国家规定的电能质量标准向乙方供电。

2.如乙方的功率因数、冲击负荷、波动负荷、非对称负荷对供电质量产生影响或对安全运行构成干拢和妨碍时,乙方必须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如不采取措施或采取措施不力,达不到国家标准GB12326-90或GB/T15543-1995规定要求时,甲方无义务保证其电能质量,乙方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在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甲方应向乙方连续供电。

但因发电出力和供电能力及为了保障电力系统的公共安全和维护正常供用电秩序,甲方依法按规定事先通知的停电,乙方应予以理解和配合。

四、用电计量1.甲方根据乙方不同电价类别的用电,分别安装用电计量装置。

计量表计产权属。

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向乙方计算电费的依据。

2.用电计量装置主要参数及计量关系:3.用电构成及比例:4. 乙方用电构成和比例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甲方核定。

甲方每年至少对其核定一次,乙方应当予以配合。

5.甲方装设在乙方受电装置中的用电计量装置的安装、移动、更换、校验、拆除、加封、启封以及抄表等项工作由甲方办理,乙方应对甲方的工作提供方便。

低压供用电合同书4篇

低压供用电合同书4篇

低压供用电合同书4篇篇1低压供用电合同书为了明确低压供用电的相关责任、义务和权利,确保双方的合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合同书。

以下是我们的合同内容,请双方仔细阅读并签署。

一、供电范围1、供电方(以下简称“供方”)根据供方现有的电力设施和技术条件,为需方提供按照合同规定的电能。

2、需方(以下简称“用方”)应确保供方的电能能够正常、安全、稳定地供应,不得因用电负荷大而导致电网系统不稳定。

3、供方为用方提供的电力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计量和结算。

二、用电责任1、用方应按照供方制定的用电计划和要求进行用电,不得擅自改变用电负荷,不得私自连接他人电路。

2、如用方需增大用电负荷,应提前通知供方,双方将协商制定相应的供电方案。

3、用方应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用电设备正常运行。

三、电费结算1、供方将根据实际使用的电力量向用方进行电费结算,用方应按照规定时间和方式支付电费。

2、如用方有欠费情况,供方有权停止供电,直至用方支付清欠款项。

3、供方将按照国家政策执行有关用电优惠政策,优惠政策具体内容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四、供电保障1、供方应保证电力设施的安全、可靠运行,确保用电的安全和稳定。

2、供方应定期对电力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处理设施故障。

3、用方因用电设备发生故障导致的用电中断,供方应及时提供帮助和支援,尽快恢复用电。

五、违约责任1、如因供方原因造成用电中断,供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如因用方原因造成用电设备损坏或电费欠费,用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如双方有其他违约行为,应按照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争议解决1、双方如对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协商无果,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法院起诉。

七、合同变更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变更,变更内容应以书面形式表述。

2、合同变更应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八、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届时如需延期,请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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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低压供用电合同五原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供电方:用电方:单位名称:五原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名称:法定地址:隆兴昌镇富源路44号法定地址:法定代表(负责)人:法定代表(负责)人: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电话:(0478)5250252 电话:电传:(0478)5250252 电传:邮编:015100 邮编:开户银行:五原工商银行开户银行:帐号:0613090709022110292 帐号:税务登记号:152822701436691 税务登记号:为明确供电企业(以下简称供电方)和用电单位(以下简称用电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用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用电地址、用电性质和用电容量1、用电地址:。

2、用电性质:(1)、行业分类:(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2)、用电分类:(电价执行类别)。

(3)、负荷性质:(重要负荷/一般负荷)。

3、用电容量供电方认定用电方用电设备容量为千瓦(千伏安),该容量为合同约定用电方最大用电容量。

具体用电设备清单见附表。

二、供电方式1、供电方向用电方提供三相交流50HZ、220/380伏电压的电源向用电方供电。

2、供电方式采用:(1)供电方从线路公用变号低压杆接线,向用电方供电。

供电容量为千瓦。

(2)用电方对供电方可靠性有较高要求时,备用电源采用:A、供电方从线路公用变号低压杆接线向用电方供电。

供电容量为千瓦。

B、由用电方自备电源。

自备发电机(或不停电电源UPS)容量为千瓦。

3、具体供电接线方式见附图《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

三、供电质量1、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供电方按《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的电能质量标准向用电方供电。

2、如用电方用电功率因数达不到0.85以上,或因用电方谐波注入量、冲击负荷、波动负荷、非对称负荷等产生的干扰与影响超过国家标准时,供电方无义务保证其电能质量。

用电方应负责采取措施治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用电计量1、供电方根据用电方不同电价类别用电,分别安装用电计量装置。

用电计量装置的产权属供电方。

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向用电方计算电费的依据。

(1)、用电计量装置安装在处,安装的有功电能表为安培,无功电能表安培,电流互感器的变比为,用于计量用电量。

(2)、用电计量装置安装在处,安装的有功电能表为安培,无功电能表安培,电流互感器的变比为,用于计量用电量。

2、用电方未按电价分类装表计量时,供电方对难以装表计量的用电量,约定按每月千瓦时计算,或按每月用电总量的%计算。

随用电构成比例和数量的变化,供电方每年至少对其核定一次,用电方应当予以配合。

五、电价及电费结算方式1、计价依据与方式(1)、供电方按照有管理权的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电方定期结算电费及随电量征收的有关费用。

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电价和其它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时,按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2)、用电方用电容量在100kW及以上时,按国家规定加装无功电能计量装置,实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

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考核标准为。

2、电费结算方式(1)、供电方应按规定日期抄表,并按期向用电方收取电费。

(2)、交付电费的方式为:用电方每月日,划拨%,日,划拨%,并于日多退少补结清当月全部电费。

3、按国家规定,用电方向供电方预付电费金额元。

用电终止时,供电方按规定结清电费后退还预付电费余额。

4、用电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费。

用电方对用电计量、电费有异议时,应先交清电费,然后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可请求电力部门调解。

调解不成时,双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六、供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1、经供电方、用电方双方协商确认,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设在处,属于供电方。

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属供电方,由供电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分界点负荷侧属于用电方,由用电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2、供电方、用电方分管的供电设施,•除另有约定者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

如遇紧急情况(当危及电网和用电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而必须操作时,事后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对方。

3、•在供电设施上发生的法律责任以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为基准划分。

供电方、用电方应做好各自分管的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约定事项1、为保证供电、用电的安全,供电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用电方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用电方应当予以配合。

用电检查人员在执行查电任务时,应向用电方出示《行政执法证》或《用电检查证》,用电方应派员随同并配合检查。

2、用电方在受电装置上作业的电工,必须取得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方准上岗作业。

3、•安装在用电方的用电计量装置由供电方运行维护管理,用电方应负责保护其正常运行。

如有异常,•用电方应及时通知供电方处理;如发生丢失或损坏,用电方应负责赔偿或修理;如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的,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第五项处理。

4、用电方应与供电方签订自备应急电源协议,自备发电机组要保证与电网闭锁。

经供电方检查认定的接线方式不得自行变动。

用电方不得自行引入(供出)电源。

否则,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第六项处理。

此外,依据《供电营业规则》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在电力系统瓦解或不可抗力造成供电中断时,仍需保证供电的,保安电源应由用户自备”,因无自备保安电源或有但不能正常使用引发的损失和责任由用电方承担。

5、按《供电营业规则》第八十二条,用户应向供电企业存储预付电费。

6、为确保电费的收缴,供电方、用电方同意签订电费担保抵押合同。

八、违约责任1、用电方不按期交清电费的,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

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电费违约金按下列规定计算:(1)、当年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2)、跨年度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

经供电方摧交,用电方仍未付清电费的,供电方可依法按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并追收所欠电费和电费违约金。

2、经双方约定,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责任,按《供电营业规则》相关条款处理。

九、中止供电在发供电系统正常情况下,供电企业应连续向用户供应电力。

但是,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须经批准方可中止供电:1、对危害供用电安全,扰乱供用电秩序,拒绝检查者;2、拖欠电费经通知催交仍不交者;3、受电装置经检验不合格,在指定期间未改善者;4、用户注入电网的谐波电流超过标准,以及冲击负荷、非对称负荷等对电能质量产生干扰与妨碍,在规定期限内不采取措施者;5、拒不在期限内拆除私增用电容量者;6、拒不在期限内交付违约用电引起的费用者;7、违反安全用电、计划用电有关规定,拒不改正者;8、私自向外转供电力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经批准即可中止供电,但事后应报告本单位负责人:1、不可抗力和紧急避险;2、确有窃电行为。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供电方、用电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依本合同之原则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双方共同提请电力管理部门行政调解。

调解不成时,双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及效力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办理。

如遇国家、地方政府法律、政策调整时,则按规定修改、补充本合同有关条款。

2、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期满后双方无异议时,经双方复协后在复议续签纸签字盖章,即有效。

<复议续签纸附后>3、供电方、用电方任何一方欲修改、变更、解除合同时,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四条办理。

在修改、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签订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4、本合同自供电方、用电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合同正本一式份。

供电方、用电方各执份。

效力均等。

副本一式份,供电方、用电方各执份。

6、本合同附件包括:A、。

B、。

C、。

上述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供电方:(盖章)用电方:(盖章)签约人:(签字)签约人:(签字)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附图附表合同复议续签纸经供、用电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本供用电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延续至年月日。

供电方:用电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合同复议续签纸经供、用电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本供用电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延续至年月日。

供电方:用电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附件1术语定义1、用电地址;用电人受电设施的地理位置及用电地点。

2、用电容量:又称协议容量,用电人申请,并经供电人核准使用电力的最大功率或视在功率。

3、受电点:供用电双方产权分界点4、主供电源:在正常情况下的供电电源。

5、备用电源:在正常情况下处于备用状态,当主供电源失电时供电的电源。

备用电源用电容量不能超过约定的供电容量。

6、电能质量:指供电电压、频率和波形。

7、计量方式:计量电能的方式,一般分为高压侧计量和低压侧计量以及高压侧加低压侧混合计量等三种方式。

8、计量点:指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计量装置装设地点。

9、计量装置:包括电能表,互感器、二次连接线、端子牌及计量箱柜。

10、闭锁:防止双电源误并列或反送电所采取的技术措施,一般有机械闭锁和电气闭锁二种方式。

11、谐波源负荷:指用电人向公共电网注入谐波电流或在公共电网中产生谐波电压的电气设备。

12、冲击负荷:指用电人用电过程中周期性或非周期性地从电网中取用快速变动功率的负荷。

13、非对称负荷:因三相负荷不平衡引起电力系统公共连接点正常三相电压补平衡度发生变化的负荷。

14、自动重合闸装置重合成功:指供电线路事故跳闸时,电网自动重合闸装置在整定时间内自动合闸成功,或自动重合不成功,在运行规程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抢送成功的。

15、倍率:间接式计量电能表所配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变比的乘积。

16、线损:线路在传输电能时所发生的有功损耗、无功损耗。

17、无功补偿:为提高功率因数、减少损耗、提高用户侧电压合格率而采取的技术措施。

18、计划检修:按照年度、月度检修计划实施的设备检修。

19、临时检修:供电设备故障(障碍)、改造等原因引起的非计划、临时性停电(检修)。

(如事故检修、临时接电等)20、紧急避险:指电网发生事故或者发电、供电设备发生重大事故:电网频率或电压超出规定范围、输变电设备负载超过规定值、主干线路功率值超出规定的稳定限额以及其他威胁电网安全运行,有可能破坏电网稳定,导致电网瓦解以至大面积停电等运行情况时,供电人采取的避险措施。

21、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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