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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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模版(3篇)

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模版(3篇)

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提高工地建设管理水平,确保工地建设安全、高效进行,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工地建设单位,包括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

第三条工地建设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文明施工、环保节能的原则。

第二章工地建设前期管理第四条工地建设前期管理包括工地选址、项目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等,各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五条工地选址应符合规划要求和环境要求,避免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第六条项目可行性研究应全面、准确,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

第七条工程设计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稳定和经济合理。

第八条环境影响评价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对工程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科学评估,并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第三章工地建设组织管理第九条工地建设组织管理应按照项目计划进行,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十条工地建设组织管理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实行严格的二级安全防护制度,对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提供必要的安全装备。

第十二条工地建设组织管理应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工作,确保施工进度和安全。

第十三条工地建设组织管理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四章工地建设安全管理第十四条工地建设安全管理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相应的安全设备和消防器材。

第十六条工地建设安全管理应制定详细的防火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第十七条施工期间应严禁高空坠物,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材料和设备从高处坠落。

第十八条工地建设安全管理应加强对施工机械和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十九条工地建设安全管理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严禁未经培训和资质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范文(4篇)

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范文(4篇)

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提高施工工地建设管理水平,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标准化建设的各类施工工地,包括房屋建筑工地、道路工地、桥梁工地等。

第三条标准化工地建设应遵循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规定,以现代化管理手段和技术手段为基础,整体提升工地施工管理水平。

第四条工地建设主体应严格按照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要求,做好组织、领导、监督工作,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

第五条工地建设主体应建立健全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工作流程,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六条工地建设主体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安全教育,确保员工具备相应的职业素质和安全意识。

第七条工地建设主体应加强对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和控制,确保施工工艺和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八条工地建设主体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九条工地建设主体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做好工地环境保护工作,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第十条工地建设主体应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及时报告工程的施工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并接受监管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第二章工地建设管理第十一条工地建设主体应根据施工工程的特点和规模,制定相应的施工组织方案和进度计划,并确保按照计划进行施工。

第十二条工地建设主体应做好施工现场的隔离和标识,确保施工现场的秩序和安全。

第十三条工地建设主体应做好现场设备和材料的管理,确保施工所需设备和材料的准备和使用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十四条工地建设主体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并按照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五条工地建设主体应建立施工质量控制体系,制定相应的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

第十六条工地建设主体应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七条工地建设主体应加强工地环境保护,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并落实相应的污水、废弃物处理措施。

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以下是一个典型的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概述:1. 总则:1.1 确保工地建设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2 实施标准化施工管理,提高工程质量;1.3 保护环境,减少对周边社区的影响;1.4 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创建良好的工作环境。

2. 组织与责任:2.1 设立施工管理部门,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2.2 制定工地建设管理制度,并向相关人员进行培训;2.3 建立工地建设管理档案,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各项信息。

3. 环境保护:3.1 确保施工场地的环境安全,做好防尘、防噪音等措施;3.2 合理使用资源,减少废弃物的产生;3.3 保护周边的空气、水质和土壤环境,避免对周边社区造成污染。

4. 施工质量:4.1 制定施工质量管理计划,明确施工质量目标;4.2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4.3 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4.4 做好施工记录和档案管理,以备验收和维修使用。

5. 安全生产:5.1 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和安全规范;5.2 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5.3 安排专人负责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5.4 及时整改安全问题,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6. 劳动用工:6.1 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护工人的合法权益;6.2 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工人的安全和健康;6.3 关注工人的工资和待遇,确保按时支付工资;6.4 建立工人档案,记录工人的基本信息和工作情况。

7. 文明施工:7.1 制定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促进文明施工行为;7.2 开展文明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工人的文明素质;7.3 加强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7.4 积极参与社区公益活动,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此外,具体的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还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质量验收标准、进度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具体细则的制定可以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来确定。

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范文(四篇)

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范文(四篇)

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地建设管理,促进施工工地安全、文明、高效的建设,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工地建设管理单位和从业人员。

第三条工地建设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文明施工、科学管理、环境保护”的原则。

第四条工地建设管理应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可控。

第五条工地建设管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严格培训和考核,确保管理人员具备相关技能和知识。

第六条工地建设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员和职责,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措施。

第七条工地建设管理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条工地建设管理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施工设备和机械的检修保养制度,确保设备和机械的安全可靠。

第九条工地建设管理单位应加强现场巡查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

第二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第十条工地建设管理单位应制定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明确安全管理的要求和措施。

第十一条工地建设管理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保卫部门或职责,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工地建设管理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监测和预警工作,建立健全应急处置预案。

第十三条工地建设管理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人员的消防意识。

第十四条工地建设管理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道路交通管理,保障安全通行。

第十五条工地建设管理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处罚和惩罚。

第三章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第十六条工地建设管理单位应制定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规范,推行文明施工的要求和措施。

第十七条工地建设管理单位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和宣传,提高从业人员的文明施工意识。

第十八条工地建设管理单位应建立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考核制度,对文明施工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和表彰。

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以下是一份可供参考的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供你参考:1. 总则1.1 本细则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标准化工地建设,确保工地安全、环保和合法合规。

1.2 工地建设管理责任制:工地建设项目负责人负责工地建设管理,相关人员配合执行。

2. 工地准备2.1 工地规划:根据工地实际情况规划工地布局和场地划分,确保施工有序进行。

2.2 工地通道:确保工地通道畅通无阻,方便施工人员和设备出入。

3. 施工管理3.1 施工许可:工地建设前需取得相应的施工许可证,并按照规定的施工范围和时间进行施工。

3.2 施工组织: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流程、责任分工、安全措施等。

3.3 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3.4 环境保护:建立环境保护制度,做好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包括垃圾分类处理、水源保护等。

3.5 质量管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3.6 进度管理:制定施工进度计划,按照计划执行施工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工程。

4. 设备管理4.1 设备选型:选择符合工程需求和标准要求的设备,并进行设备验收。

4.2 设备维护:建立设备维护制度,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态,及时进行维护和修理。

4.3 设备保管:建立设备保管制度,设立专门的设备存放区域,确保设备安全。

5. 安全防护5.1 安全设施:根据施工特点,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如警示标志、防护栏杆等。

5.2 安全培训: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对意外的能力。

5.3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6. 文明施工6.1 文明施工标准:制定工地文明施工标准,要求施工人员遵守,保持工地整洁有序。

6.2 临时设施管理:合理设置临时设施,如工人宿舍、厕所等,确保卫生和安全。

6.3 噪声控制:采取必要的噪声控制措施,避免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的干扰。

7. 监督检查7.1 施工现场监督: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国建筑工地的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各类建筑工地的建设管理。

第三条建筑工地的建设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确保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预防为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三)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四)科学管理,采用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技术手段;(五)文明施工,维护城市环境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共同遵守本实施细则,确保建筑工地的建设管理符合规定要求。

二、组织机构和管理职责第五条建设单位应设立工地建设管理机构,负责工地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设立工地施工管理机构,负责工地的施工组织、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设立工地监理机构,负责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八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自的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负责以下工作:(一)组织编制和实施工地建设管理计划;(二)协调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作;(三)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四)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调查处理;(五)其他与工地建设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负责以下工作:(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管理方案;(二)组织施工队伍,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三)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四)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五)配合监理单位的工作,接受其监督和管理;(六)其他与施工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负责以下工作:(一)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二)对施工质量进行检验和评价;(三)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四)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五)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六)其他与监理管理相关的工作。

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三篇)

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三篇)

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地建设管理,保障施工安全和项目质量,确保工程进度和工地环境卫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工地建设项目,包括房屋建设、道路建设、桥梁建设等。

第三条工地建设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高效、安全的原则,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

第四条工地建设项目应具备合法施工许可证,并按照施工许可证的要求进行施工。

第五条工地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应依法进行监管,配合执法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第六条工地建设项目应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进度和环境。

第二章工地建设管理要求第七条工地建设项目应设置施工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配备齐全的工作人员。

第八条工地建设项目应编制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经有关部门审核后施工。

第九条工地建设项目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设备管理、材料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等。

第十条工地建设项目应按照编制的施工计划进行施工,确保按时完成工程,不得擅自延期。

第十一条工地建设项目应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和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工地安全。

第十二条工地建设项目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提供充足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第十三条工地建设项目应使用合格的材料和设备,严禁使用劣质材料和设备。

第十四条工地建设项目应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第十五条工地建设项目应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减少噪音、污染和扬尘。

第十六条工地建设项目应建立和完善工地环境卫生制度,保持工地的整洁和清洁。

第三章工地建设管理措施第十七条工地建设项目应制定施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八条工地建设项目应设立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工地建设项目应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整洁和安全。

第二十条工地建设项目应定期召开工地安全例会,交流工作经验和安全信息。

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管理实施细则

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管理实施细则

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管理实施细则一、背景和目的在建设和施工过程中,工地管理的安全和文明水平是评价一个施工单位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

为了确保工地的安全和文明,制定并实施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管理细则是必要的。

本细则的目的是规范施工单位在工地管理中的行为,保障工人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建设项目的质量和进度顺利进行。

二、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管理要求1. 施工单位必须配备专业的安全人员和管理人员,确保工地的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执行。

2. 工地必须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并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进行标识,以提醒工人注意安全。

3. 施工单位必须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 工地必须配备足够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帽、防护眼镜、工作服等,并要求工人佩戴和正确使用。

5. 工地必须合理规划和设置施工区域,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文明。

6. 工地必须进行定期的安全巡视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7.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并进行处理。

8. 工地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和演练,确保在发生突发情况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

9. 工地必须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工人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10. 施工单位必须合理安排工人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确保工人的身体和精神健康。

11. 工地必须定期进行环境保护检测,确保施工过程对环境的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2. 施工单位必须合理使用施工设备和工具,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和高效。

13. 工地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奖惩制度,对安全表现优秀的个人和单位进行奖励,对安全违规行为进行惩罚。

14.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管理档案,及时整理和保存工地的安全记录和资料。

三、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管理实施措施1. 施工单位必须组织工人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方面的培训。

2. 工地必须按照安全规范进行布局和设置,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得到满足。

3. 施工单位必须组织定期的安全巡视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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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各施工现场、办公及生活设施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增强各项目部和人员的质量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施工意识,进一步提高施工管理水平,保证项目既定管理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公司内各项目经理部,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要求,进行标准化工地建设。

第三条:各项目经理部要根据本办法的要求,积极开展以“管理规范、工程优质、生产安全、施工文明”为要求的创建标准化工地活动,以展现本项目建设的全新精神风貌。

第四条:为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和落实,项目事业部成立“项目经理部标准化工地建设实施领导小组”。

办公室设在质量安全处,具体负责各项目经理部标准化工地建设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各项目经理部要组建相应的标准化工地建设领导小组,依据本办法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建设标准化工地实施方案。

第六条:标准化工地建设检查:为促进项目经理部对标准化工地建设工作常抓不懈、持之以恒,项目事业部将定期不定期地
对项目经理部标准化工地建设进行检查。

并做为项目管理的内容之一。

第七条:项目经理部、工区、劳务队建设标准
1、项目经理部办公、生活设施
项目经理部应按照便于指挥、交通方便以及结合投标文件有关承诺合理确定项目经理部地点,自建(或租用)项目经理部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及机具停放场地,并应适当分开。

办公用房应设:项目经理室、总工室、财务部、工程技术部、质量安全部、计划合同部、档案资料室、工程试验室、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室门口应设姓名牌和办公区标示牌;各办公室布置应实用、整洁。

生活用房应设:宿舍、食堂、活动室、浴室、厕所等。

生活、生产污水应做处理,符合排放标准后才能排入相邻水系,生活、生产垃圾要定点堆放,严禁乱扔乱弃。

2、项目经理部所属工区办公、生活设施及劳务队生活区建设,要本着整洁、方便、实用的原则设置,并一并纳入标准化工地建设考评范围。

第八条:告示牌、标志牌、警示牌及管理图表
1、告示牌
项目经理部设施工告示牌,施工告示牌应不少于2.0米×2.5米。

告示牌内容:项目名称、起讫桩号、工程概况,施工、监理单位名称,施工、监理负责人姓名及开工、交工时间。

合同段施工平面示意图(尺寸同施工告示牌),要做成效果图。

施工告示牌及平面示意图要立于项目经理部或其它醒目位置,每标段不少于2块。

2、标志牌
为了便于工程管理,应按下例要求放置标志牌。

(1)每个标段的起讫点处标明:标段的起止桩号,施工单位名称,监理单位名称,项目经理,监理负责人姓名及开工、交工时间。

(2)每个拌和站标明:拌和站名称,负责施工区域,混凝土的标号、数量,拌和站负责人、监理负责人。

(3)预制厂标明:预制场名称,工程概况,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监理负责人,并附该预制场平面图。

(4)料场标明:原材料产地、名称、规格、报验与否等
(5)指路牌:在通往项目经理部、施工分部主要道路拐弯处设立醒目的指路标志。

(6)标志牌尺寸
标段分界牌,拌和场站标志牌0.8米×1.2米。

原材料品名牌、原材料报验牌、配合比标牌0.4×0.6米。

各种标牌要求:白底红字或黑字(宋体),美观大方、经久耐用。

3、警示牌
在变压器、高压区、交叉施工现场、油库等设警示标志,以提醒施工及过往人员注意安全。

警示牌采用三角形或圆形,制作和图标符合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规定。

4、管理图表应设:平面图、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框图、质量自检体系框图、安全管理体系框图、工程进度柱状图、工程管理曲线图、网络图,各项规章制度、工程总体目标、各部门职责、工作计划、晴雨表及管理人员考勤表。

管理图表均应装裱上墙,各分部管理图表参照执行。

第九条:内业工作
各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制度上墙,并定期检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如: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文明施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廉政制度、各项台帐等。

所有质检、试验检测、计量支付数据分类归档,按照业主(甲方)的相关要求,建立统一检索编码。

内业管理要达到省级档案管理要求。

第十条:宣传工作
项目经理部要大力加强宣传工作,增强职工责任感和工作热情。

项目经理部、预制(拌和)场、主要施工控制点工程应设置以创优质工程、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标语,设立质量活动宣传标牌、创建标准化工地建设监督牌等。

项目经理部适宜以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积极开展政治思想、业务文化、爱岗敬业、创优质工程教育等为重点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十一条:拌和(预制)场及施工便道
1、场地布置标准
应合理选择预制(拌和)场设置地点,场地外围修筑隔离围墙,材料堆放区、拌和区应分开或隔离;场内主要作业区、堆放区及厂内道路应作硬化处理,整个标段的预制构件,应在预制场统一预制。

2、原材料堆放和管理标准
预制(拌和)场地内不同规格砂石材料要严格分挡、隔离堆放、严禁混堆;砂石材料应堆放成梯形形状,并做到“条直层平”,并应设置砂石材料覆盖设施。

项目经理部要落实有效措施,按原材料质量管理程序,检验合格材料与未检验材料分别堆放,不合格材料不得入库。

3、预制(拌和)场内施工标牌
预制(拌和)场地施工标牌要结合监理规程有关原材料及混合料报验制度的规定,在材料堆放处、设立原材料品名牌及报验牌;应在拌和设备前设混合料配合比标牌。

配合比标牌:应注明拌和料配合比,试验负责人、拌和站负责人。

原材料品名牌:应注明材料品名、规格、产地等内容。

原材料报验牌:应注明材料品名、规格、产地、抽检合格率、监理工程师是否同意使用等内容。

4、施工便道标准
施工便道要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和经济性、实用性原则合理布设,自建施工便道应设置路标。

便道应设简易路面,由专人负责养护,确保路面平整,并做好洒水、排水工作,确保晴天不扬尘、雨天不泥泞。

作业区外的施工便道按照业主(甲方)统一规划、批准的道路行驶,在拐弯处设置指路标志,加强对道路的养护,保证道路清洁、畅通、不起扬尘。

为减少道路使用过程中及使用后的费用,注意在使用前对道路情况进行检查,摄像、拍照并保存。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文明施工
注意处理好与绿化、交通安全设施等交叉施工项目的关系,确保路面不受污染;路面混合料运输车辆应设覆盖物,在沥青拌合厂和沥青路面摊铺施工现场对拌和料拌和时间、摊铺温度、摊铺层厚、平整度、压实度等与质量相关的各项内容用施工标志牌进行公开,接受监督,确保路面施工质量。

第十三条:其他现场文明施工
1、对出入施工场地的运输车辆应加盖苫布,车厢设置挡板,
防止材料撒落和污染环境。

2、应具有环保意识,对施工中的废弃料不乱弃乱放,应按要求运往指定地点存放;对易造成环境污染的施工材料,在运输、存放及使用的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使之不污染或把污染降低到最小程度。

4、施工结束后做好临时占地的恢复工作,对施工中使用的地方道路、桥梁做好恢复工作,按合同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给地方政府。

5、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对可能造成路面污染的附属工程要提前通知甲方或监理,要求其进行或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有碍于层间结合的工序不准在路面上施工或摆放材料。

6、各经理部应教育职工尊重当地民风民俗,遵守乡规民约,与当地群众和睦相处。

共同创造维护和谐的施工环境。

第十四条:施工人员上岗要求
项目部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人员佩带上岗证上岗,杜绝“三违”现象,上岗证应由项目部规定统一样式、统一制作。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一律要求戴安全帽,管理人员、工人应戴不同颜色安全帽,;交叉工程施工人员应按规定,配备相应安全防护装备。

施工现场严禁出现赤膊、穿拖鞋。

要求施工人员文明驾驶、文明作业。

搞好工地文化设施建设和文化娱乐活动,杜绝不良行为。

第十五条:施工安全工作
各项目部应设置安全机构,制定安全管理条例,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要佩戴安全标志,落实安全责任,定期对施工用电、交叉施工、工地临时油库、库房、发电机房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部位和工序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生活区、生产
区及施工机械、油库、库房等应有使用有效的防火、灭火设备,并要求人人会用。

变压器、高压区及场内低压电路、电闸箱等电器设施安装、架设要满足安全施工规范要求,使用要专人负责。

交叉工程施工,要设置合理的交通疏导标志。

交通疏导标志的摆放要规范,并且经常进行检查。

大型的施工机械使用要有专人负责,规范操作程序严禁其它人员乱用,安全操作规程设在驾驶室内。

设置于低洼处的场(站),要做好防洪组织,时刻注意天气及水情变化。

水、火、电管理要责任到人,经常进行检查,以确保施工安全。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上岗前的培训工作,做好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检查、落实工作。

对于特殊工种,要建立安全操作规程和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第十六条:本实施细则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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