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手工发票样式
正规发票模板

正规发票模板:轻松掌握发票开具的正确格式一、发票模板概述正规发票模板是企业在开具发票时遵循的标准格式,它包含了发票的基本要素,如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和销售方信息、商品或服务名称、金额等。
掌握正规发票模板,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发票合规、准确。
二、发票模板内容详解1. 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是发票的唯一标识,通常位于发票的左上角。
发票代码由国家税务局规定,发票号码由企业自行编制。
在填写时,务必确保代码和号码清晰、无误。
2. 开票日期开票日期位于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下方,格式为“年/月/日”。
填写开票日期时,应确保与实际交易日期相符。
3. 购买方和销售方信息购买方和销售方信息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
在填写时,需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4. 商品或服务名称商品或服务名称应详细填写,以便购买方和税务机关了解交易内容。
对于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等信息,也应一一列明。
5. 税率和金额税率应根据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选择,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分为6%、9%、13%等。
金额包括不含税金额、税额和合计金额。
在计算金额时,务必确保准确无误。
6. 备注栏备注栏可用于填写特殊说明或附加信息,如运费、折扣等。
如有需要,可在备注栏内注明。
三、发票模板注意事项1. 使用正规发票模板,确保发票格式规范、统一。
2. 填写发票信息时,字体清晰、工整,避免涂改。
3. 确保发票各项内容真实、完整,不得虚开发票。
4. 发票开具后,及时交付购买方,并妥善保管存根联。
四、发票模板的使用规范1. 选择合适的发票类型在使用正规发票模板时,要确定合适的发票类型,如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不同类型的发票有不同的使用场景和开具要求,选择正确的发票类型是合规开具的第一步。
2. 严格遵守开具流程开具发票前,需核对交易双方信息、交易内容等,确保无误。
开具过程中,遵循“一票一码”原则,即每张发票对应一个唯一的发票代码和号码。
北京市关于2011年新版发票的相关规定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实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的通知京国税发[2010]126号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为加强和规范普通发票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统一式样发票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48号)规定,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将于2010年8月1日起,实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普通发票种类(一)取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现行使用的12种普通发票,具体包括:1.《北京市工业企业专用发票》;2.《北京市商业企业专用发票》;3.《北京市免税农产品收购凭证》;4.《北京市废旧物资收购凭证》;5.《北京市粮食销售统一发票》;6.《北京市粮食收购统一发票》;7.《北京市汽车维修业专用发票》;8.《北京市修理、修配业专用发票》;9.《北京市工商企业出口专用发票》;10.《北京市商业零售发票》;11.《北京市集贸市场专用发票》;12.《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
(二)保留国家税务总局全国统一样式的4种普通发票,具体包括:1.《增值税普通发票》;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3.《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4.《发票换票证》。
(三)依法设置通用机打、手工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依法设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和《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
为加强纳税人收购环节开具发票和抵扣税款的管理,设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收购特种凭证)》。
推行机打发票,逐步取消手工发票。
1.《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1)适用范围①使用税控收款机和税控器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包括从事农副产品收购、粮食收购、废旧物资回收的纳税人。
②使用印有单位名称发票的纳税人。
③经销水、电、气、暖的纳税人。
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申请印制并使用自行开发的开票软件开具印有单位名称的发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税控收款机和税控器开具发票。
发票样式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有奖)机打卷式76mm*152.4mm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有奖)机打卷式82mm*152.4mm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有奖)机打卷式76mm*177.8mm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无奖)机打卷式76mm*152.4mm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无奖)机打卷式76mm*177.8mm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无奖)机打卷式44mm*127mm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无奖)定额175mm*77mm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有奖)定额213mm*77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千元版)手工190mm*105mm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百元版)手工190mm*105mm
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自开)机打平推241mm*177.8mm
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代开)机打平推241mm*177.8mm
江苏省旅客运输专用发票机打平推150mm*63.5mm
江苏省**市客运专用定额发票定额90mm*45mm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无奖)机打平推241mm*177.8mm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无奖)机打平推210mm*139.7mm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无奖)机打平推190mm*101.6mm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无奖)机打平推210mm*297mm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无奖)机打平推82mm*101.6mm
建筑业统一发票(自开)机打平推241mmபைடு நூலகம்177.8mm
建筑业统一发票(代开)机打平推241mm*177.8mm
正规合法发票样票

附件1:新版地税发票的基本情况介绍:总体思路是取消手工填开发票,推广使用网络机打发票,缩小冠名发票印制范围,限制定额发票使用范围。
一、保留现有的“公路内河货物运输统一发票”、“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建筑业统一发票”,新设置“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和“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定额发票的面值为1元、2元、5元、10元、20元、50元(50元面值2012年起取消))。
除上述发票种类外,地税系统管理的现有其它种类发票一律取消。
二、调整发票防伪措施。
除“公路内河货物运输统一发票”、“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建筑业统一发票”继续采用干式复写纸外,我市地税系统管理的其它种类发票一律采用专用防伪纸张。
专用防伪纸张由“重庆地税+税徽”区域防伪标识组成,同时加印温控紫色荧光线。
原发票监制章和发票号码使用的统一红色荧光防伪油墨改用普通金红色油墨。
附件2: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发票换版通告一.根据《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地方税收发票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地税发〔2010〕221号)的规定,自2010年6月1起启用新版发票,旧版发票于2011年10月1日起停止使用。
新版统一发票的发票名称为“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发票票样可通过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官方网站“发票票样查询”栏目查阅。
消费者可通过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官方网站“发票查询”栏目、发送手机短信至1236623、12366-2服务热线查询发票真伪。
二.单位和个人在2011年10月1日后继续开具、受让过期作废发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特此公告。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附件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普通发票的公告为加强和规范普通发票管理,适应税收信息化发展的要求,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统一式样发票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48号)文件要求,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将于2010年12月20日起启用新版普通发票(不含增值税普通发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的必要性近年来,全国各地税务机关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强化普通发票管理的要求,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目前各地普通发票仍然存在种类繁多、式样各异、规格不一、防伪措施各不相同的问题,既不利于税务机关规范管理、也不利于纳税人方便使用和辨别真伪,不仅增加了纳税人的经营成本,而且降低了税务机关的管理效率,已经成为制约税务系统普通发票管理信息化的主要瓶颈。
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办法

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办法一、发票申请与领购农产品收购单位或个人,应向当地税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收购农产品的种类、数量、金额及开票需求。
税务部门审核通过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数量发放农产品收购发票。
收购单位或个人领购发票时,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税务登记证。
二、发票种类与样式农产品收购发票分为机打发票和手工发票两种。
发票样式由税务部门统一规定,内容包括:发票名称、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货单位名称、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等。
三、发票开具规定农产品收购发票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涂改、挖补、撕毁。
发票开具应当按照货物实际交易情况,不得虚开、多开、少开或不开。
发票必须加盖收购单位或个人公章和财务专用章。
四、发票信息录入农产品收购单位或个人应按规定时限将开具的发票信息录入税务部门的电子申报系统。
录入信息应准确、完整,包括购货单位名称、货物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
五、发票认证与保管农产品收购发票需经过税务部门认证,未经认证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收购单位或个人应妥善保管已开具的发票,以备税务部门检查和审计。
六、发票备案与报送农产品收购单位或个人应定期将已开具的发票备案并报送税务部门。
备案和报送的具体要求由税务部门另行通知。
七、发票管理制度农产品收购单位或个人应建立健全发票管理制度,确保发票的申领、开具、保管、备案等环节规范有序。
制度应明确各岗位职责,加强对发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监督。
八、违规处理与处罚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税务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吊销税务登记证等措施。
对涉嫌虚开、伪造、倒卖发票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税务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正规合法发票样票

附件1:新版地税发票的基本情况介绍:总体思路是取消手工填开发票,推广使用网络机打发票,缩小冠名发票印制范围,限制定额发票使用范围。
一、保留现有的“公路内河货物运输统一发票”、“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建筑业统一发票”,新设置“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和“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定额发票的面值为1元、2元、5元、10元、20元、50元(50元面值2012年起取消))。
除上述发票种类外,地税系统管理的现有其它种类发票一律取消。
二、调整发票防伪措施。
除“公路内河货物运输统一发票”、“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建筑业统一发票”继续采用干式复写纸外,我市地税系统管理的其它种类发票一律采用专用防伪纸张。
专用防伪纸张由“重庆地税+税徽”区域防伪标识组成,同时加印温控紫色荧光线。
原发票监制章和发票号码使用的统一红色荧光防伪油墨改用普通金红色油墨。
附件2: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发票换版通告一.根据《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地方税收发票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地税发〔2010〕221号)的规定,自2010年6月1起启用新版发票,旧版发票于2011年10月1日起停止使用。
新版统一发票的发票名称为“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发票票样可通过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官方网站“发票票样查询”栏目查阅。
消费者可通过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官方网站“发票查询”栏目、发送手机短信至1236623、12366-2服务热线查询发票真伪。
二.单位和个人在2011年10月1日后继续开具、受让过期作废发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特此公告。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附件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普通发票的公告为加强和规范普通发票管理,适应税收信息化发展的要求,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统一式样发票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48号)文件要求,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将于2010年12月20日起启用新版普通发票(不含增值税普通发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的必要性近年来,全国各地税务机关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强化普通发票管理的要求,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目前各地普通发票仍然存在种类繁多、式样各异、规格不一、防伪措施各不相同的问题,既不利于税务机关规范管理、也不利于纳税人方便使用和辨别真伪,不仅增加了纳税人的经营成本,而且降低了税务机关的管理效率,已经成为制约税务系统普通发票管理信息化的主要瓶颈。
15种最新版本发票样式

特别建议:各单位收集下列15种最新版本发票样式!自己
整理过程就是学习的过程!
1.增值税专用发票(三联版、六联版)
2.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二联版、五联版)(发票代码调整为12位)
3.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面有税额的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属于增值税抵扣凭证)
4.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5.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6.通用机打发票(千元版、万元版)
7.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自2018年4月1日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
8.通用定额发票
9.通用手工发票(各省市已逐步取消了,比如北京等地区)
10.出租车发票
11.景点等门票(加盖全国统一的发票监制章和发票专用章的门票才属于发票)
12.火车票
13.火车票退票费报销凭证(铁路部门自制的)
14.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民航总局官网查询真伪,机票退票费正常发票开具)
15.来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不属于发票分类,但实务中可当做发票凭证,其是指: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情形取得的完税凭证)。
15种最新版本发票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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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建议:各单位收集下列15种最新版本发票样式!自己
整理过程就是学习的过程!
1.增值税专用发票(三联版、六联版)
2.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二联版、五联版)(发票代码调整为12位)
3.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面有税额的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属于增值税抵扣凭证)
4.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5.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6.通用机打发票(千元版、万元版)
7.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自2018年4月1日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
8.通用定额发票
9.通用手工发票(各省市已逐步取消了,比如北京等地区)
10.出租车发票
11.景点等门票(加盖全国统一的发票监制章和发票专用章的门票才属于发票)
12.火车票
13.火车票退票费报销凭证(铁路部门自制的)
14.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民航总局官网查询真伪,机票退票费正常发票开具)
15.来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不属于发票分类,但实务中可当做发票凭证,其是指: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情形取得的完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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