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管理实施细则
计量技术管理实施细则

宇光能源热电分公司计量技术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宇光能源热电分公司计量管理,保证公司计量数据的准确可靠,以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和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国务院国函[1986]59 号文批准的《关于水利电力部门电测、热工计量仪表和装置检定、管理的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1 71 号《关于加强用于贸易结算电能表强制检定监督管理的通知》制定的。
第三条计量工作应严格按照计量法开展工作,按照依法计量、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我公司计量管理体系。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宇光能源热电分公司。
第二章计量机构及管理体系第五条公司计量管理机构设在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设计量管理专责工程师,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接受上级计量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生产技术部部统一管理全厂计量工作,并建立公司、分场、班组三级计量工作体系。
第六条公司设立计量标准检定机构,电气分场设立检定室,负责量值传递工作。
第七条生产技术部、燃料分场、电气分场、等有关专业班组负责分管在用计量器具的检定、修理、维护、保养工作并执行有关规定。
第三章职责第八条计量管理部门(生产技术部)及计量专责工程师职责(一)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计量工作的法令、法规、政策和公司的计量管理规定。
(二)根据生产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制定具体的计量管理实施细则,编制公司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及相应的检定周期,保证使用中的计量器具的定期检定和最高标准的按时送检。
(三)根据有关规定,负责审定公司生产中使用的计量器具的增设和拆除。
参与技措、基建中计量设计方案的审查,完善计量标准器具的使用条件,督促解决在计量器具运行中影响正确计量的有关问题。
(四)推广计量方面的新技术,收集、汇总、分析和处理在用计量装置的技术状况,使其不断提高,以保证计量准确可靠。
(五)组织公司计量人员参加省电力科学研究院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培训、考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6.02.06•【文号】国务院令第666号•【施行日期】2016.02.06•【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计量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 1987年2月1日国家计量局发布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国家实行法定计量单位制度。
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名称、符号和非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废除办法,按照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国家有计划地发展计量事业,用现代计量技术装备各级计量检定机构,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工农业生产、国防建设、科学实验、国内外贸易以及人民的健康、安全提供计量保证,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第二章计量基准器具和计量标准器具第四条计量基准器具(简称计量基准,下同)的使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经国家鉴定合格;(二)具有正常工作所需要的环境条件;(三)具有称职的保存、维护、使用人员;(四)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符合上述条件的,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审批并颁发计量基准证书后,方可使用。
第五条非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拆卸、改装计量基准,或者自行中断其计量检定工作。
第六条计量基准的量值应当与国际上的量值保持一致。
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有权废除技术水平落后或者工作状况不适应需要的计量基准。
第七条计量标准器具(简称计量标准,下同)的使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经计量检定合格;(二)具有正常工作所需要的环境条件;(三)具有称职的保存、维护、使用人员;(四)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第八条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对社会上实施计量监督具有公证作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建立的本行政区域内最高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须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考核;其他等级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
常用计量器具管理实施细则

计量器具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以下简称公司)计量器具科学管理,确保量值的准确可靠和公司生产建设的有效运行,依据《计量管理办法》,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中所指的计量器具是广义的,包括测量仪器、测量标准及辅助设备等。
(一)测量仪器是指单独或连同辅助设备一起用以进行测量的器具。
(二)测量标准(计量标准)是指为了定义、实现、保存或复现量的单位或量值,用作参考的实物量具、测量仪器、参考物质或测量系统。
(三)参考物质(标准物质)是指具有一种或多种足够均匀和很好地确定了的特性,用以校准测量装置、评价测量方法或给材料赋值的一种材料或物质。
第三条公司对计量器具实行A、B、C分类管理。
第四条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计量器具的统一归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协助管理。
第五条各二级单位计量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计量器具的统一管理,其他有关部门协助管理。
第二章计量器具分类原则第六条根据计量器具在生产建设中的重要程度以及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将计量器具分为A、B、C三类。
第七条A类计量器具范围:(一)国家规定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1.经政府计量部门授权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2.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列入《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
(二)有关单位建立的公司公司次级计量标准器。
(三)公司对外交接的工作计量器具。
(四)用于工艺控制、质量检测、经营管理中对测量数据要求高的关键计量器具。
(五)计量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的计量器具。
第八条B类计量器具范围:(一)用于工艺控制、质量检测、经营管理中有测量数据要求的计量器具。
(二)安装在生产线或装置上,对测量数据准确度要求较高、但平时不能拆卸,实际检定周期必须与设备检修同步的计量器具。
(三)计量用能单元、用能设备的计量器具。
第九条C类计量器具范围:(一)性能稳定、可靠性高而使用又不频繁、量值不易改变的计量器具。
(二)在生产线或装置上固定的不易拆卸而又无严格准确度要求的指示性计量器具。
计量法实施细则范本(2篇)

计量法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以下简称《计量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旨在规范计量活动,保障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计量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计量活动应当依法进行,遵循准确、可靠、公正和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计量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确保计量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计量器具的制造、销售、使用等活动应当符合相关计量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二章计量器具管理第六条计量器具的管理应当符合《计量法》的规定,并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第七条计量器具的使用单位应当保证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完好性,定期进行检验和校准。
计量器具发生故障时,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第八条计量器具的检验和校准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计量实验室进行,确保结果的准确和可靠。
第九条计量器具的销售单位应当提供准确、可靠的计量器具,并确保计量器具具备合格证书、计量标志等。
第十条计量器具的制造单位应当符合计量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计量器具的生产过程和质量等符合标准要求。
第三章计量结果的认证第十一条计量结果的认证应当依据《计量法》的规定进行,确保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十二条计量结果的认证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计量认证机构进行,确保认证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第十三条计量结果的认证应当依据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认证过程的可靠和规范。
第十四条计量结果的认证应当进行记录和归档,确保结果的可追溯和备查。
第四章违法行为和处罚第十五条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计量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故意篡改、伪造计量数据或者提供虚假计量结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十七条违反计量法律法规和本实施细则的其他行为,将依法受到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实施细则由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计量管理实施细则(4篇)

计量管理实施细则一、总则为了保证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达到计量管理的目标,规范计量行为,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计量设备的管理(一) 选择合适的计量设备1. 根据计量要求和使用范围,选择适合的计量设备。
2. 优先选择具有国家计量认证的计量设备。
3. 对于关键性计量设备,应优先选择具有跟踪监控功能的设备。
(二) 计量设备的采购与验收1. 采购计量设备应提前编制采购计划,明确需求和规格,并进行比价和谈判。
2. 对于重要设备,要进行公开招标。
3. 计量设备的验收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确保设备符合使用要求。
(三) 计量设备的校准和检验1. 计量设备的校准要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校准应按照一定的周期进行,周期根据设备的使用频率和精度要求确定。
3. 校准记录要完整准确,包括校准日期、校准人员、校准结果等信息。
(四) 计量设备的维护与保养1. 计量设备的维护保养要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书进行,定期检查设备的状态和性能。
2. 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维修或更换,保证设备的正常工作。
3. 维护保养记录要完整准确,包括维护保养日期、维护保养人员、维护保养内容等信息。
三、计量人员的管理(一) 人员的培训与评估1. 对计量人员要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计量理论和实践技能。
2. 定期对计量人员进行考核和评估,鼓励其提高自身能力和水平。
(二) 人员的资质和权限1. 为计量人员设立相应的资质等级,根据资质等级,确定其计量工作的权限。
2. 对于关键性计量工作,要设立专门的核验人员,确保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计量管理的文件与记录(一) 编制计量管理手册1. 详细规定计量管理的目标、范围、职责和要求。
2. 对计量管理的重要事项,要有明确的流程和操作指导。
(二) 计量管理的文件和记录1. 编制计量工作规程,详细规定计量工作的流程和要求。
2. 编制计量记录表,记录计量设备的校准、维护和使用情况。
3. 对于关键性计量工作,要编制核验记录,记录核验过程和结果。
工程计量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计量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计量工作,提高工程计量的准确性,确保工程款支付的真实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计量工作。
第三条工程计量应遵循客观、公正、真实、准确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工程计量管理工作由项目经理部负责,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设立工程计量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工程计量工作。
第六条工程计量管理部门职责:1. 负责制定工程计量管理制度;2. 负责组织工程计量人员的培训和考核;3. 负责对工程计量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和分析;4. 负责与业主、监理单位进行工程计量协调和沟通;5. 负责工程计量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上报。
第三章工程计量流程第七条工程计量流程如下:1. 工程计量人员根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现场实际情况,对工程量进行计算;2. 工程计量人员将计算结果填写在工程量计算单上,并签字确认;3. 工程计量管理部门对工程量计算单进行审核;4. 审核通过的工程量计算单报送业主、监理单位;5. 业主、监理单位对工程量计算单进行复核,并签字确认;6. 工程计量管理部门根据复核结果,编制工程计量报告。
第四章工程计量数据管理第八条工程计量数据应真实、准确、完整,并妥善保管。
第九条工程计量数据包括:1. 工程量计算单;2. 工程计量报告;3. 工程计量原始记录;4. 工程计量资料。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条项目经理部应定期对工程计量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计量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对工程计量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应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对在工程计量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细则由项目经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上述实施细则,可以确保工程计量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为工程款支付提供可靠依据,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文档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计量行为,保护计量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以下简称《计量法》)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计量行为应当符合计量法的规定,遵循科学、公正、准确、可追溯和合理经济的原则。
第三条计量单位应当依法设置,每一计量单位都应当有一个符号或名称来代表它。
第二章计量单位第四条计量单位的设置应当依据国际计量单位制和我国实际情况,确保计量单位的科学性、统一性、规范性和便利性。
第三章计量器具第五条计量器具应当符合计量法的规定和国家的计量技术规范,具备计量特性,能够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六条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计量器具,须依法取得相应的计量器具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许可或者备案。
第四章计量检定第七条计量检定是指对计量器具进行检验、核准和检定合格等活动,以确保计量器具符合计量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可以在计量活动中使用。
第八条计量检定应当依法进行,检定结果应当真实、准确、可靠,保证计量结果的可追溯性。
第五章计量认证第九条计量认证是指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有关机构对计量能力进行的评定和认定活动。
第十条通过计量认证的计量机构才能够提供有关计量方面的证书和服务。
附件:1.计量单位国际计量单位制(简称国际单位制)2.计量技术规范3.计量器具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许可或者备案的申请表格法律名词及注释:1.计量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文件,用于规范计量行为和计量活动。
2.计量单位:指用于计量的标准,是计量的基本要素之一,能够量度世界上各种物质和现象,并可对其进行互相比较和变换。
3.计量器具:指用于测量物理量的工具、装置或仪器,根据计量原理和方法,将被测量的物理量转变为容易测量的形式。
【文档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基本原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计量行为的管理,促进计量技术的发展和应用,维护计量活动的公正、公平和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以下简称《计量法》)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计量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计量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项目经理部计量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使计量更好地为施工生产、安全质量、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服务;根据公司《计量工作管理办法》、《测量设备分类管理办法》、《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监视和控制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二条项目经理部按照股份公司《关于加强新建项目测量管理体系建设的通知》成立计量工作领导小组,总工程师担任组长,工程、安质环保、物资、机电、试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指定工程试验室(或工程部)为计量工作归口部门,试验室主任(或工程部长)为计量负责人,各相关业务部门配备兼职计量管理人员1名。
第三条职责(一)领导小组职责:1.研究制定计量工作年度计划及计量工作质量目标,并对目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测评。
2.决定计量方面的奖励、处罚。
3.对项目经理部测量管理体系运行进行监督检查。
(二)总工程师职责1.审核并组织实施项目经理部计量工作年度计划,落实计量工作质量目标。
2.组织实施计量管理各项活动。
3.组织计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计量工作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向领导小组建议对业务部门或者个人进行奖惩。
(三)计量负责人职责1.策划项目经理部测量管理体系构建。
2.提出项目经理部计量工作质量目标初稿。
3.指导项目经理部计量工作开展。
4.收集各部门提出的体系相关人员培训需求,组织计量人员现场培训。
5.制定项目经理部计量管理规章制度。
6.参与计量监督检查,追踪问题的整改。
(四)兼职计量管理人员职责1.提出部门计量工作质量目标初稿。
2.建立部门计量人员、测量设备、测量过程分台帐。
3.对本部门测量设备实施计量确认。
4.负责部门测量设备的分类及色标管理、流转管理、技术档案管理。
5.负责本部门存在问题的整改验证。
(五)计量工作归口部门职责1.认真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公司计量管理文件。
2.制定本部门计量工作质量目标。
3.建立计量人员、测量设备、测量过程分台帐及测量设备技术档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号:SY-AQ-02633( 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计量管理实施细则Implementation rules of measurement management计量管理实施细则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华南公司计量工作,充分发挥计量工作在生产过程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根据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相关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司计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国家有关计量的法律法规;执行政府计量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规章制度;完善公司计量管理体系:建立计量器具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体系;不断提高计量测试水平。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计量工作机构及职责第四条生产运行部是公司计量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
第五条计量职责(一)公司计量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计量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执行上级有关计量的规章制度,制订公司计量管理实施细则,指导公司各有关单位执行,并监督、考核其执行情况;2.组织制定公司计量工作年度计划和发展规划,并负责其协调和实施;3.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计量器具量传体系和计量量值溯源体系,监督检查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工作;4.负责组织计量器具的选型和计量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新成果的试验验证和推广应用工作;5.负责新建、改(扩)建项目中计量技术方案的审查和竣工验收;6.负责计量器具、计量数据与计量资料的归口管理和业务指导;7.负责申报计量培训项目,组织开展计量人员的培训工作;8.负责公司所属单位计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计量纠纷的协调处理;9.负责天然气流量的监视测量和天然气输差的监督控制工作;10.负责公司最高标准器的建立、维护工作;11.负责公司最高标准器的周期送检,督促检查公司所属各单位对在用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的执行情况;12.负责对公司各类计量器具作业指导书的起草及操作使用的业务指导;13.负责计量器具及其零配件购置计划的汇总、审核;14.负责组织实施计量巡检,确保计量器具合格使用,督促公司所属各单位落实本实施细则各项要求;15.负责内外计量业务的协调。
(二)公司基层单位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量的法律法规和上级计量管理部门有关计量的管理规定;2.负责本单位计量工作年度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3.负责本单位计量操作人员培训计划的制订和实施;4.负责本单位计量器具、计量人员的建档管理;5.负责本单位量值传递工作的开展,确保量值的溯源和计量器具的有效使用;6.组织本单位计量巡检的实施,确保所属各站或单位按规定要求实施各项计量操作及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7.负责本单位天然气输差的监控、分析和处理。
(四)配气站的主要职责:1.认真执行公司计量管理的有关规定;2.负责本站计量器具的日常维护和保养;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正确规范使用本站计量器具;4.建立健全本站天然气流量计量参数档案、计量器具等各种计量技术资料,并确保计量数据的准确无误。
5.定期进行节流装置的清洗检查、流量计配套仪表(如:变送器)的零位检查,发现超差,应立即上报以便及时处理。
6.对仪表检定进行监督和核验。
对现场检定(校准、标定)仪表的验收,由当班人员在验漏、启表后对比检定前后的示值,确认仪表运行正常的情况下签认;对送检仪表的验收,由班长对仪表和检定证书(复印件)进行核验,确认无误后签认。
7.随时掌握仪表运行动态,发现异常,属本站操作范围内的应及时处理和上报,不属本站操作范围内的应及时上报。
8.及时填写本站各种计量报表,并按照规定要求上报。
9.拒绝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第三章计量人员及职责第六条计量人员是指计量管理人员、计量检定人员和计量操作人员。
第七条计量管理人员是指从事计量管理工作及计量技术工作的人员;计量检定人员是指经考核合格,持有计量检定证件,从事计量检定(校准、标定)工作的人员;计量操作人员是指直接出具天然气生产或销售数据以及其他测试数据或影响计量结果的操作人员。
计量操作人员包括外销计量操作人员和配气站计量操作人员等。
第八条计量检定、外销计量操作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或省级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应的法定计量技术机构考核合格,计量检定员应持有有效证件才能从事相应的计量检定,外销计量操作员应持有有效证件才能从事相应的计量操作。
第九条新增计量管理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具备一年以上计量或燃气类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经验。
第十条新增计量检定人员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所在单位和生产运行部考查合格后试岗6个月后,经公司批准后方可改换工种。
经两次考核均不能取证者,不能从事计量检定工作。
第十一条计量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知识更新,由计量管理办提出计划,列入公司培训教育计划安排。
第十二条公司计量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未经人事部门和安全环保质量部同意不得改换岗位。
第十三条公司各单位应设专(兼)职计量管理岗位。
各基层单位至少应配2名计量人员(包括计量管理人员和计量检定人员,均应取得检定员证)。
第十四条计量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负责国家计量法规和上级计量制度在本单位的宣贯;负责本单位计量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量值传递工作的开展,保证计量器具合格使用;负责本单位计量量值的建立和建档管理,保证计量量值的溯源和计量数据的归口管理;负责本单位计量器具、计量人员的建档管理;负责对本单位实行计量巡检,确保所属各站或单位按规定要求实施各项计量操作及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负责指导计量操作人员正确规范使用和维护计量系统、计量器具和计量装置;负责本单位天然气输差的监控、分析和处理。
第十五条计量检定员的主要职责:1.正确规范使用计量标准器具,并负责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2.严格按照计量技术法规或计量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开展计量检定(校准、标定),确保本单位计量器具在有效期内正常使用;3.负责计量器具运行状态的标识及铅封;4.负责出具检定(校准、标定)证书和填写检定(校准、标定)记录,确保检定(校准、标定)记录的完整和检定(校准、标定)数据的准确可靠;5.负责计量器具或计量装置的故障诊断及故障处理;6.负责指导计量操作人员正确规范使用和维护计量系统、计量器具和计量装置。
第十六条计量操作员的主要职责:1.严格执行计量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计量器具,确保计量器具保持良好运行;2.严格填写计量记录和档案资料,确保其完整和准确无误;3.正确录取、计算和填写计量数据,确保计量数据准确无误;4.监督和验收计量检定员对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标定);5.拒绝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第十七条原始记录及证书管理一、原始记录的设计应按照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和计量标准操作程序进行。
尽可能保证检定现场的足够信息,便于数据追溯。
数据修约处理应符合GB/T8170-1987数值修约规则要求。
记录的修改应采用杠改,保全修改前信息,修改人应在修改处签名。
二、凡经检定/校准、比对的计量器具、装置均应有原始记录及检定/校准证书副本,经授权核验员审核后应由指定人员统一保存,年底整理后送文件资料室归档,管理期限不少于2个检定周期。
三、向上级法定计量检定部门送检获得的检定证书原件统一由文件资料员存挡。
第十八条事故分析报告管理一、事故严重性分类因工作人员造成标准仪器,仪表设备损坏者定为设备事故;因计量工作原因造成其他部门相关损失的为责任事故。
按事故损失具体价值分为六种:1.严重事故造成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2.重大事故造成损失在5000元以上者;3.事故造成损失在2000元以上者;4.障碍造成损失在500元以上者;5.异常造成损失50元以上者;6.过失造成损失在50元及以下者;二、发生设备事故和责任事故,当事者均应立即口头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按职责将事故分析书面报告按规定逐级上报,不得隐瞒和不报。
三、事故发生后,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有关人员总结教训,改进工作。
四、认真贯彻执行《计量标准操作程序》和检定规程,所有工作人员,应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后方能工作。
五、每季必须坚持不少于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学习活动,并做好各方面的记录。
第十九条计量标准文件集管理一、计量标准技术资料应设专职或兼职人员分类、统一保管。
计量标准技术档案必须按标准项目分类整改,装订成册归档,妥善保管,以便查询。
二、下列计量标准文件集应存档管理:文件集应当包含如下18个文件:1)计量标准考核证书;2)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如果适用);3)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4)计量标准技术报告;5)计量标准的重复性试验记录;6)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记录;7)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8)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9)计量标准履历书;10)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11)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12)计量标准操作程序;13)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使用说明书;14)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
三、档案的查询1.公司有关部门或外来人员需借阅质量档案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查询手续。
2.对外提供计量标准档案资料,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四、建立技术档案借阅制度,保证资料无涂改、损坏、丢失、缺页,保证清洁完整,外借时应登记,不得转借他人,按期归还;若发现技术档案的资料有丢失或损坏后,保管人员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
五、新建计量标准装置(包括标准设备),随箱所带技术资料,开箱取出后,应先交计量专职资料保管员登记注册后才能借阅。
六、各类计量检定/校准能力比对、计量标准期间核查的原始记录经审核后,交资料管理员存档第二十条计量器具的铅封在校准的适当阶段,应对计量器具上影响其性能的可调部分进行铅封或采取其它防护措施;在贸易交接的天然气计量器具中,应对速度式流量计、流量计算机设置密码,并记录和保存修改的内容和时间。
第二十一条计量器具的清洗与示值(零位)检查(一)对有清洗检查要求的计量器具其清洗周期按表二执行。
(二)对有示值检查要求的计量器具其检查周期按表三执行。
流量计及相关清洗检查周期(表二)序号类别计量器具名称ABC分类清洗检查周期清洗检查方法1流量计标准孔板节流装置清洗检查A15天1.孔板清洗检查操作2.阀式孔板节流装置清洗检查操作B1个月2标准孔板节流装置的直管段清洗检查(由各分公司组织实施)A站场检修期间标准孔板节流装置的直管段清洗检查操作B站场检修期间3旋进旋涡流量计清洗检查A6个月智能流量计清洗检查操作B12个月4智能气体涡轮流量计清洗检查A3个月B12个月5气体质量流量计清洗检查A6个月B6个月6其它流量计前的过滤器3个月备注:若气质较脏,影响了流量计的正常运行,应缩短清洗检查周期仪表零位(示值)检查周期(表三)序号类别计量器具名称ABC分类零位检查周期检查方法压力仪表天然气流量计量压力(差压)变送器回路零位检查和导压系统检查A7天天然气流量计量压力(差压)变送器回路零位检查操作程序B1个月备注:该检查周期为最低要求,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缩短检查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