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科计量管理制度
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规输血科(血库)建设,保证临床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献血法》、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及《临床输血技术规》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
第二条输血科(血库)是医院开展输血相关诊疗活动和提供其它输血服务的科室。
本规是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的基本标准,是对医院输血科(血库)检查评价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规包括医院输血科(血库)科室设置、功能与任务、建筑与设施、人员配置、仪器设备、原辅材料、安全卫生、业务管理、计算机管理和质量管理等。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输血管理,设立由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专家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临床用血相关法律法规,规、指导和监督临床用血工作;协调处理临床用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二、科室设置第五条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应设置输血科、血库或指定相关科室负责。
第六条三级综合医院、年用血量大于5000单位的三级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应设置独立建制的输血科;未设置输血科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应设立独立血库;二级以下医院应由检验科负责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并参照血库标准进行建设管理。
三、功能与任务第七条输血科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指导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配合临床实施输血治疗,开展输血科研与教学。
血库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推广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
第八条根据临床用血需要,制定用血计划,定期向供血机构申报用血计划,做好血液储存、发放工作。
第九条按照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的要求,为临床输血提供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血清抗体筛选和输血相关实验室诊断。
第十条对输血工作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加强血液质量控制。
第十一条负责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临床输血疗效的评估,建立临床输血预警系统。
输血科(血库)血液科管理制度

输血科(血库)质量管理制度1.输血科工作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爱岗敬业,工作认真仔细,责任心强,法制意识浓厚,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制度及标准操作规程。
2.建立全面质量管理体系,科室内设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科室内的质量管理、质量检测和质量监督工作。
质量监督员应负责实验前、实验中、实验后的质量监督工作。
3.进入输血科的血液及试剂必须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试剂必须有专人统一管理,有专人负责血液及试剂质量,科主任监督执行。
4.定期对各种仪器设备进行检查、校验和检定。
5.每天观察电热恒温水箱温度2次,观察储血冰箱、冰柜的温度4次,并作好记录。
恒温水箱内保持清洁,解冻血浆时血浆漏出应及时消毒、换水,并防止交叉污染和职业暴露的发生。
6.对工作人员定期进行临床输血基础理论、基本技能的专门培训,积极参加各种培训、会议、学术交流和进修学习,定期进行业务考试和考核,并存入档案保存。
7.临床输血申请、血样采集、送检、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血液入库、核对、储存、发放、运输、输注、标本及血袋保留、病历书写等,必须按《医疗机构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8.建立健全各项输血制度、标准操作规程,详细记录各种实验数据,原始资料完好保存至少十年。
9.积极开展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活动,保证临床输血质量和安全。
10.实行定期审核、评价和检查制度,发现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和解决,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11.建立输血信息反馈制度。
及时了解临床输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通过科学分析,及时解决,不断改进和提高临床输血质量。
12.有专人负责到血站领取血液,领血时必须认真核对。
核对内容:献血者血袋条码号、采血日期、效期、血液品种、血量、血液外观质量等,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认可。
13.送交叉配血标本时,临床医护人员必须持《临床输血申请单》、《配血试验报告单》,随同血标本一起交输血科。
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

为了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规范输血科(血库) 建设,保证临床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及《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范。
输血科(血库)是医院开展输血相关诊疗活动和提供其它输血服务的科室。
本规范是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的基本标准,是对医院输血科(血库)检查评价的基本依据。
本规范包括医院输血科(血库)科室设置、功能与任务、建造与设施、人员配置、仪器设备、原辅材料、安全卫生、业务管理、计算机管理和质量管理等。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输血管理,设立由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专家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临床用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指导和监督临床用血工作;协调处理临床用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应设置输血科、血库或者指定相关科室负责。
三级综合医院、年用血量大于5000 单位的三级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应设置独立建制的输血科;未设置输血科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应设立独立血库;二级以下医院应由检验科负责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并参照血库标准进行建设管理。
输血科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指导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预临床输血会诊,配合临床实施输血治疗,开展输血科研与教学。
血库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推广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预临床输血会诊。
根据临床用血需要,制定用血计划,定期向供血机构申报用血计划,做好血液储存、发放工作。
按照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为临床输血提供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血清抗体筛选和输血相关实验室诊断。
对输血工作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加强血液质量控制。
负责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临床输血疗效的评估,建立临床输血预警系统。
及时向供血机构反馈血液质量和服务质量等问题。
做好无偿献血、互助献血、临床用血政策的宣传,并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全院输血管理制度及操作技术规范

全院输血管理制度及操作技术规范输血是临床常见的治疗手段之一,对于许多疾病的治疗起到了关键作用。
然而,输血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需要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技术规范来确保患者安全。
全院输血管理制度及操作技术规范的建立,是为了规范输血操作流程,降低输血风险,提高输血质量,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利益。
一、输血管理制度1.1 输血安全责任制度1.1.1 医院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输血安全工作,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分工,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
1.1.2 输血科室要配备专业输血医师和护士,开展规范的输血操作培训,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
1.2 输血操作规范1.2.1 输血操作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确保输血质量。
1.2.2 输血前需对患者进行充分的评估和检查,包括输血适应症和禁忌症。
1.2.3 输血操作过程中要注意输血速度、输血量和输血时间,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
1.3 质控体系建设1.3.1 建立完善的输血记录和追溯制度,对输血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和监控。
1.3.2 定期进行输血操作的质量评估和内部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输血操作技术规范2.1 输血前准备工作2.1.1 核对患者信息,确保患者身份正确。
2.1.2 准备输血所需的输血器材和血液制品,对输血液制品进行核对和检查。
2.2 输血操作流程2.2.1 采血前要做好消毒和穿刺准备,选择适当的穿刺部位和针头。
2.2.2 输血过程中要注意输血速度和患者反应,随时观察患者的症状变化。
2.3 输血后处理2.3.1 输血结束后要对输血器材进行正确处理,避免交叉感染。
2.3.2 对患者进行观察和监测,及时处理输血反应。
结语全院输血管理制度及操作技术规范的建立是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提高输血操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
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做好输血操作工作,为患者提供安全可靠的输血服务,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输血科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输血科临床用血管理制度一、输血科必须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采供血机构购进血液,不得使用无血站名称和许可证号标记的血液。
二、临床医师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积极使用成分输血。
三、患者需要输血时,临床医师应向患者详细告知输血的有关事项并征得患者同意,认真填写患者用血同意书并签字。
值班护士按医嘱执行查对后,给病人采两管静脉血,试管应贴标签并注明科别、姓名、床号、住院号与输血前一天送输血科。
(急诊用血除外)四、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 800 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 800 毫升至 1600 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 1600 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五、输血科工作人员根据临床医师预约用血量,及时与血站联系,备好各型血液,保证临床用血量。
六、输血科工作人员接受标本时要认真执行查对制度,逐项核对。
七、输血科所备各型血液,应标志明显,分格保存。
八、输血科工作人员进行血液交叉配血试验要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范,核对无误后方可发出。
九、取血护士在领取血液时要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核对无误后签全名方可将血液拿出输血科。
十、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血袋要送回输血科,保存于冰箱内不少于七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十一、所有血液发出后一律不得退回。
十二、如果出现输血反应,临床医师应告知输血科并报告科主任,科主任上报医务科,医务科负责各类用品的统一封存。
十三、输血科工作人员必须保证入库血量、出库血量、库存血量账目清除并认真保管。
医院经营管理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医院经营管理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1、严格掌握临床输血指征,做到合理、科学用血,不得浪费和
滥用血液。
2、本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
导,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育培训。
3、输血科负责本单位临床用血的计划申报、储存血液以及临床用
血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4、输血科对验收合格的血液,认真做好入库、登记、按温度要求
进行储存、并做好冷藏温度的监测登记工作。
5、患者病情需要输血时,经治医师应根据规定履行申报手续,由
上级医师签字后报送输血科。
6、经治医师给患者实行输血治疗前,应当向患者或其家属告知输
血目的,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和经血液途径传播感染疾病的可能性,由医患双方共同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输血治疗同意书》随病历归档。
7、输血前应检查受血者的:转氨酶、乙肝病毒标志物、丙肝病毒
标志物、梅毒、艾滋病。
如患者及家属拒绝检查,应有签署知情拒绝检查的文字记录随住院病历归档或门诊病历,经治医师事前应向患者和/或家属说明拒绝检查的不良后果。
8、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9、医务人员给患者输血前,认真执行血液领发核对制度,并将输
血情况详细记入病历。
10、本院临床使用的全血和成份血,统一由血站供给。
未经滁州市
中心血站批准我院不能私自采血。
血站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血站计量器具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血站计量器具的管理和使用,保障血站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血站内所有计量器具的管理和使用。
三、管理机构血站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由血站质控部门负责,质控部门设专职质控人员负责具体的计量器具管理工作。
四、计量器具的购置1. 血站在购置计量器具时,应结合实际需要,选择具有国家计量认证的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
2. 购置的计量器具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且在3C认证范围内。
3. 购置的计量器具应有明确的检定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并进行质量检验后方可入库使用。
五、计量器具的登记和标识1. 血站所有计量器具均需进行登记备案,包括型号、生产厂家、购进日期、检定日期等信息。
2. 每个计量器具都应有独立的标识,包括编号、使用单位名称等信息。
六、计量器具的保管和使用1. 计量器具应放置在专用的计量器具柜中,并定期进行清洁和保养。
2. 计量器具的使用人员需经过相关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计量器具使用证书。
3. 在使用计量器具前,需对其进行检查和校准,确保其准确性和稳定性。
七、计量器具的检定和校准1. 计量器具需要定期进行检定,以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2. 检定周期应根据不同的计量器具类型和使用情况来确定,并进行相应记录和备案。
3. 在日常使用中,计量器具需定期进行校准,校准结果需记录备档。
八、计量器具的维护和保养1. 计量器具需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包括清洁、润滑、更换易损件等工作。
2. 维护和保养工作需要由专职人员进行,并做好记录,确保计量器具的长期稳定使用。
九、计量器具的处置1. 计量器具因损坏或过期等原因需要报废时,需进行书面报废申请,并由质控部门审核后方可处理。
2. 报废后的计量器具需进行专门的处置,以免对环境和安全造成影响。
十、监督和检查1. 血站计量器具管理工作需要定期进行内部和外部的监督和检查,以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2. 针对计量器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需要及时整改和改进,并做好相关记录。
输血科管理制度模版(3篇)

输血科管理制度模版1.输血科工作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爱岗敬业,工作认真仔细,责任心强,法制意识浓厚,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制度及标准操作规程。
2.建立全面质量管理体系,科室内设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科室内的质量管理、质量检测和质量监督工作。
质量监督员应负责实验前、实验中、实验后的质量监督工作。
3.进入输血科的血液及试剂必须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试剂必须有专人统一管理,有专人负责血液及试剂质量,科主任监督执行。
4.定期对各种仪器设备进行检查、校验和检定。
5.每天观察电热恒温水箱温度____次,观察储血冰箱、冰柜的温度____次,并作好记录。
恒温水箱内保持清洁,解冻血浆时血浆漏出应及时消毒、换水,并防止交叉污染和职业暴露的发生。
6.对工作人员定期进行临床输血基础理论、基本技能的专门培训,积极参加各种培训、会议、学术交流和进修学习,定期进行业务考试和考核,并存入档案保存。
7.临床输血申请、血样采集、送检、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血液入库、核对、储存、发放、运输、输注、标本及血袋保留、病历书写等,必须按《医疗机构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8.建立健全各项输血制度、标准操作规程,详细记录各种实验数据,原始资料完好保存至少十年。
9.积极开展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活动,保证临床输血质量和安全。
10.实行定期审核、评价和检查制度,发现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和解决,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11.建立输血信息反馈制度。
及时了解临床输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通过科学分析,及时解决,不断改进和提高临床输血质量。
12.有专人负责到血站领取血液,领血时必须认真核对。
核对内容:献血者血袋条码号、采血日期、效期、血液品种、血量、血液外观质量等,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认可。
13.送交叉配血标本时,临床医护人员必须持《临床输血申请单》、《配血试验报告单》,随同血标本一起交输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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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科计量管理制度
为保证贮存血液制品、检验试剂的质量与实验检验结果的准确度,保证输血科设备在要求的运行环境下正常运行,输血科实行对科室所用计量设备进行定期校准制度。
1、输血科应定期对监测实验室内温湿度的温湿度计进行校准,每年不少于一次。
校准方法为送江西省计量测试研究院校准或以已经江西省计量测试研究院校准且在有效期内的温湿度计作比对校准。
温度差值在±2℃,湿度差值±5%RH内为合格。
2、输血科应定期对实验室所用的温度计进行校准,每年不少于一次。
校准方法为送江西省计量测试研究院校准或以已经江西省计量测试研究院校准且在有效期内的温度计作比对校准,温度差值在±2℃内为合格。
3、输血科应定期对实验室所用的微量加样器进行校准,每年不少于一次。
微量加样器超出有效校准期时,应执行微量加样器校准规程对微量加样器进行重新校准。
4、输血科仪器设备管理员应做好计量设备的校准记录及校准资SOPREG025.02 第3 页共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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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的归档工作,注意校准有效期限,做到及时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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