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食品安全社会公众监管探究
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监督与舆论引导

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监督与舆论引导食品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对于确保食品安全,政府机关发挥着关键作用。
然而,仅依靠政府的监管是远远不够的,社会监督和舆论引导也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监督与舆论引导的重要性,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监督社会监督是指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整体态势以及政府、企业等的食品安全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价,通过舆论和舆论监督来推动食品安全监管的健康发展。
1. 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社会监督的首要任务是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和了解。
政府和媒体可以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相关知识,加强食品安全教育,使公众对食品安全问题有更深入的认识。
此外,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向公众提供食品安全信息,增强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和监督意识。
2. 鼓励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社会监督的力量来自于公众的参与。
政府可以鼓励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各个环节,如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监督、食品生产企业的检查和监察等。
同时,政府要搭建公众参与的平台,引导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发挥其监督的作用。
3. 加强社会组织的监督作用社会组织在食品安全监管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政府可以加强与社会组织的合作,利用社会组织的优势发挥监督作用。
例如,政府可以委托社会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相关的调查研究,评估食品安全工作的效果,向政府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舆论引导的重要性舆论引导是指媒体和其他舆论主体通过对食品安全事件的报道和评论,引导公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和监督,并推动食品安全监管的改进。
1. 加强舆论监督媒体作为舆论引导的重要力量,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报道,揭露和批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推动相关责任主体依法履责。
媒体还可以开展深入调查报道,揭示食品安全背后的问题,引发公众的关注和讨论。
2. 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媒体可以利用自身的平台和影响力,向公众传递食品安全知识,普及防范措施,引导公众正确的食品选择和饮食习惯。
《食品安全监管问题与对策研究》范文

《食品安全监管问题与对策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受到公众的广泛关注。
食品安全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更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然而,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暴露出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本文旨在分析当前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与问题,并提出有效的解决对策,以保障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二、食品安全监管的现状及主要问题1. 监管法规不完善:现行食品安全法规尚存在一定程度的滞后性,无法及时适应新形势下食品行业的变化与发展。
部分法律法规过于宽泛,缺乏具体的操作标准,导致执行困难。
2. 监管手段落后:传统的食品安全监管手段难以有效应对新型的食品安全风险,例如网络食品、智能机器人制造的食品等新兴业态的监管尚待加强。
3. 责任落实不到位:政府相关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中责任划分不清,存在责任推诿现象。
同时,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部分企业为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食品安全。
4. 信息不对称:消费者在食品安全信息获取上处于弱势地位,缺乏有效的信息获取渠道和解读能力,导致消费者在面对食品安全问题时处于被动地位。
三、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的对策研究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1)制定更加严格、具体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明确各方的责任与义务,提高违法成本。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确保食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各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操作标准。
2. 更新监管手段和技术:(1)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的智能化和精准化水平。
(2)加强对新兴业态的监管,制定针对性的监管措施,确保新型食品的生产和流通安全。
3. 强化责任落实:(1)明确政府各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2)加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教育,引导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保障食品安全。
4. 加强信息沟通和公开透明度:(1)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向公众发布食品安全信息。
《食品安全监管问题与对策研究》范文

《食品安全监管问题与对策研究》篇一一、引言食品安全问题关乎公众的生命健康,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然而,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使得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任度受到严重挑战。
本文旨在分析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为提高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提供参考。
二、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及问题1. 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当前,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虽然已经建立,但仍存在一些漏洞和不足。
例如,部分法规条款过于笼统,缺乏具体操作性;部分法规内容滞后,无法适应新的食品安全形势。
2. 监管部门职责不清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多个部门,部门之间职责划分不清,导致监管重叠和监管空白并存。
此外,地方保护主义也使得食品安全监管难以有效实施。
3. 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部分食品生产企业法律意识淡薄,为降低成本、追求利润,忽视食品安全,甚至违法添加有害物质。
此外,一些企业缺乏食品安全管理专业人才,无法有效落实主体责任。
4. 消费者维权意识不足由于缺乏食品安全知识,部分消费者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时,往往选择忍气吞声,缺乏维权意识。
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食品安全问题的蔓延。
三、对策研究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1)修订《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细化法规条款,增强法规的可操作性。
(2)根据新的食品安全形势,及时修订法规内容,确保法规与时俱进。
(3)建立食品安全违法惩戒机制,加大对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2. 明确监管部门职责(1)明确各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权力范围,避免监管重叠和监管空白。
(2)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沟通,形成监管合力。
(3)加大对地方保护主义的打击力度,确保食品安全监管的公正性。
3.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1)加强食品生产企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企业的法律意识。
(2)推动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3)加大对食品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企业依法严惩。
4. 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1)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普及活动,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2024年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范文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篇一一、引言食品安全是关乎国民健康与生命安全的重要问题,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
近年来,我国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本文旨在深入研究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现状、问题及对策,为提高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
二、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现状(一)监管法规不断完善我国在食品安全法规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如《食品安全法》等法规的出台,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法律保障。
此外,各级政府还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规体系。
(二)监管机构逐步健全我国已建立了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为核心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各级地方政府也设立了相应的监管机构,实现了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管。
(三)监管力度不断加强随着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不断提高,政府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也在不断加强。
例如,加大了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抽检频次,加强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等。
三、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一)法规执行力度不足尽管我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法规体系,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存在法规执行力度不足的问题。
部分企业为追求经济利益,忽视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
(二)监管资源分配不均我国地域辽阔,食品生产企业众多,但监管资源分配不均的问题依然存在。
一些地区的监管力量薄弱,导致食品安全问题频发。
此外,基层监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也有待提高。
(三)信息披露不透明食品安全问题往往涉及众多环节和利益相关方,但当前的信息披露机制不够透明,导致消费者难以获取全面的食品安全信息。
同时,一些企业存在隐瞒问题食品的行为,加剧了食品安全风险。
四、对策建议(一)加强法规执行力度政府应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违法成本。
同时,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和抽检频次,确保企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二)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政府应加大对基层监管机构的投入,提高基层监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2024年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研究》范文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研究》篇一一、引言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要求也日益提高。
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权益,我国建立了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本文旨在深入研究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现状、问题及优化措施,以期为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水平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二、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现状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主要由国家、地方两级政府及各类食品生产企业共同组成。
在政策层面,我国已建立了以《食品安全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明确了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在技术层面,我国不断加强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和手段的研究与应用,提高了食品安全监管的科技水平。
在监管机构方面,我国设立了各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负责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工作。
三、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尽管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部分法规存在漏洞和模糊之处,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其次,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性有待提高,部分地区存在重复监管和监管空白的现象。
此外,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和手段还需进一步优化,以提高检测的准确性和效率。
最后,部分食品生产企业对食品安全的认识不足,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四、优化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措施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以下优化措施: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加强《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工作,填补漏洞和模糊之处,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2. 加强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与配合。
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地区的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提高监管效率。
3. 优化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和手段。
加大对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和手段的研发和应用力度,提高检测的准确性和效率。
4. 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的教育和培训。
提高食品生产企业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引导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5. 强化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
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鼓励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论社会共治下食品安全的有效治理

论社会共治下食品安全的有效治理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的生命线,是社会的普遍关注点。
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进步,食品生产和流通的规模日益扩大,但食品安全问题也随之增加。
严重的食品安全事件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极大的威胁,同时也制约了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
为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必须采取有效的治理方式。
而社会共治已经成为当今治理食品安全问题的有效方式。
社会共治是指政府、社会、市场三者互动,共同引导和推动社会问题的治理。
具体来说,社会共治强调社会公众的参与和市场机制的发挥,形成由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社会监督的多元主体治理格局。
在食品安全领域,社会共治的核心是构建多主体参与、多手段治理、多方支持的共同治理机制,形成共同推进防食品安全问题的长效机制。
首先,建立制度保障体系。
针对食品安全问题,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参与主体的职责与义务。
特别是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销售全环节全过程的监管,建立权责一致的责任体系,严格追究不良生产、经营者的责任。
在此基础上,加强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和信息公开,营造公开透明的治理环境。
其次,加强市场监督和行业自律。
市场机制作为食品安全治理的重要手段,发挥市场机制自我调节和自我纠错的作用。
政府应该加强市场监管能力,完善食品市场准入的门槛,加强市场监督和惩处违法行为。
行业自律则是从行业内部自我约束的层面,针对行业所面临的食品安全问题,行业协会应该加强从业者的培训教育、产品技术创新和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形成行业内部的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
最后,加强社会参与和民主治理。
食品安全问题的治理本质是社会问题的治理,政府只是其中的主导者和参与者。
因此,加强社会团体、公众组织和媒体的参与,建立食品安全问题预防机制、监督机制,增强社会监督和公共参与的力度。
同时,加强政府、企业和社会的沟通协调,增强民主参与和治理的透明度和信息公开度,形成有效对话和共识。
《公共治理视阈下食品安全监管探析》范文

《公共治理视阈下食品安全监管探析》篇一一、引言在当代社会,食品安全已经成为民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
它不仅关乎人民的生命健康,也是衡量一个国家公共治理能力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公共治理视阈下,如何有效地进行食品安全监管,成为了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
本文将从公共治理的角度出发,深入探讨食品安全监管的现状、问题及其应对策略。
二、公共治理与食品安全监管的关系公共治理是现代政府为保障公共利益而采取的一系列管理手段和措施。
在食品安全领域,公共治理主要体现在政府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监管,以及通过法律、法规等手段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食品安全监管是公共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成效直接关系到公共治理的效率和公信力。
三、当前食品安全监管的现状及问题(一)现状我国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法律体系,包括《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法规、标准等。
同时,各级政府也设立了相应的监管机构,负责食品从生产到流通全过程的监管。
这些措施为保障食品安全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问题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如监管手段落后、执法不严、信息不透明等,导致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
此外,一些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淡薄,违法成本低,也是造成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重要原因。
四、公共治理视阈下的食品安全监管策略(一)强化政府责任与监管力度政府应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加强协调与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二)完善法律法规与标准体系应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提高违法成本,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同时,要制定更加严格的标准和规范,确保食品从生产到流通全过程的质安全。
(三)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企业应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加强内部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同时,要推动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实现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四)加强社会共治与公众参与应加强与媒体、消费者等社会各方的沟通与互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鼓励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
《2024年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范文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篇一一、引言食品安全是关系到国民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本文旨在研究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为加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参考。
二、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及问题(一)现状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已经初步形成,包括法律法规、监管机构、检测技术等方面。
然而,由于食品产业链的复杂性、食品种类繁多以及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多样性,使得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仍然面临诸多挑战。
(二)问题1. 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完善。
尽管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存在法律空白和漏洞。
2. 监管机构职责不明确。
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各部门之间存在职能交叉、权责不清等问题,导致监管效率低下。
3. 检测技术落后。
随着食品工业的快速发展,新的食品种类和加工技术不断涌现,而相应的检测技术却未能及时更新,导致部分食品安全问题无法及时发现。
4. 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部分企业为追求利润,忽视食品安全,违规添加有害物质,给食品安全带来隐患。
三、对策研究(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1. 修订和完善现有法律法规,填补法律空白,提高违法成本,使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更加严谨、科学、有效。
2. 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提高企业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监管机构职责1. 明确各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权力范围,避免职能交叉和权责不清的问题,提高监管效率。
2. 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与沟通,形成监管合力,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三)提升检测技术水平1. 加大投入,引进和研发先进的食品检测技术和设备,提高检测准确性和效率。
2. 加强检测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检测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1. 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企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2. 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对失信企业进行惩戒,提高企业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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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食品安全社会公众监管探究[摘要]面对社会上层出不穷、屡禁不止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仅靠国家机构监管是远远不够的,应当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食品安全社会公众监管制度,充分发动民众力量,以此作为食品安全国家机构监管的有益补充和配合协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合力而为的局面,进一步提高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活幸福安康。
[关键词]食品安全;社会公众监管;探究一、食品安全社会公众监管概述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食品安全事故屡禁不止,频频发生的食品安全恶性事件,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败坏了社会风气,对相关立法、监管、执法提出了重大挑战。
一时间,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成为引人注目的社会焦点问题、热议问题。
本文所说食品安全监管,包括食品安全国家机构监管和食品安全社会公众监管。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机构监管,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的监督管理。
这里的政府所属部门包括农业行政、工业和信息化行政、卫生行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行政、工商行政管理、质量监督、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等行政部门。
食品安全社会公众监管,则是指社会公众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的监督管理。
这里的社会公众应从广义理解,包括社会团体、新闻媒体、其他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等社会公众。
具体而言,社会团体包括消费者协会和食品领域行业协会,食品领域行业协会主要包括粮食、畜产食品、蔬菜、果品、调味食品、焙烤食品、绿色食品、饲料、农业产业、食品工业、畜牧业、渔业、酿酒工业、奶业、烹饪餐饮饭店业等各类食品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包括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类新闻媒体;个人则是指在我国境内居住生活的自然人,包括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部的人、普通群众中的知情人、职业打假人、相关外国人等。
由于我国地域辽阔,食品生产经营者众多,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量大面广、隐蔽性强,国家机构监管人力不足等诸多原因,食品安全监管难度很大。
面对社会上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仅靠国家机构监管是远远不够的,显得力不从心,监管难以完全到位。
因此,在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机构监管的同时,应当积极开展、大力加强食品安全社会公众监管,以此作为食品安全国家机构监管的有益补充,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监管的遏制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保障作用。
二、我国食品安全社会公众监管存在的突出问题近年来,我国在食品安全社会公众监管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总体来看,还存在着以下突出问题:(一)食品安全社会公众监管意识薄弱目前,我国各地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多数由媒体率先曝光,甚至是媒体人员不惜卧底予以揭露,媒体在食品安全问题的预防和纠正方面发挥了较大的监督作用。
但总体说来,我国食品安全社会公众监管意识较为薄弱,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还未形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公众监管的强大社会氛围和强大社会力量。
究其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深受传统观念影响。
常言道:“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家瓦上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现实生活中,不少人深受其影响,将此作为自己的人生态度、座右铭,明知身边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问不管。
(2)缺乏公平正义理念。
由于诸多原因,不少国人尚未真正树立公平正义理念,常常站在一己立场看待问题,其经常计较的是某件事情是否影响到自身的利益,并以此来决定自己的态度和行为,而不去计较某件事情是否符合与体现公平正义。
当食品安全事件与己无关,未对自身利益造成影响的时候,便事不关己、不求发声、不予参与。
(3)利欲熏心,见利忘义。
一些人明知食品安全事件违法,恶果严重,但为了金钱利益、行业利益、权钱交易,或故意为之,或肆意掩盖、或恶意放纵,利欲熏心、见利忘义。
(4)缺乏制度引导。
我国食品安全社会公众监管法律制度的缺失,导致社会公众尤其是个人食品安全监管意识薄弱,不明白自己的相关权利及行权方式,不知道如何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督。
(5)恐遭报复。
由于现实生活复杂,黑恶行径屡见不鲜,不少人担心举报后遭受打击报复,担心自己或家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受到不法侵害,顾虑重重,不敢举报。
(二)相关法律制度缺失目前,我国国家层面关于食品安全立法主要有《食品安全法》(2009年6月1日起施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2009年7月20日公布施行),相关立法主要有《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这些立法涉及食品安全社会公众监管的条款主要有:《食品安全法》第3条、第7条、第8条、第10条;《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条、第53条;《产品质量法》第10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协会和消费者之外的社会公众监管,仅体现于第6条规定。
总体看来,我国现行相关法律关于食品安全社会公众监管的规定零散而笼统,关于食品安全社会公众监管的主体权利义务、参与的监管范围、监管方式方法、监管程序、监管后果、保护与奖励等均未见系统、明确、具体的规定,尚未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公众监管的一套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
(三)食品行业协会食品安全监管缺位我国成立有不少各类食品行业协会,在其章程关于本协会的宗旨、目的、职能的表述中,几乎看不到对本行业食品安全进行监管的内容。
有的即便有,也表现为“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质量监督”之类的简单笼统的一句话,未见相关警示、预防、检查、纠正的要求和规制。
可见,这些食品行业协会对本行业的食品安全问题,在主观上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更多的关注,在客观上没有建立相应的监管制度,在实践中如何发挥行业自律监管作用就难以保证了。
三、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社会公众监管食品安全问题,既是亟待解决又是长治久安之问题,针对我国食品安全社会公众监管存在的突出问题,建议从以下方面着手解决与改善。
(一)大力培育食品安全社会公众监管意识实现食品安全保障须思想先行。
社会公众具有成熟的食品安全意识,是食品安全社会公众监管的先行条件。
只有人们普遍树立浓厚的食品安全意识,达到追求食品安全的较高境界,才会在现实生活中关注、重视食品安全问题,才会有勇气、能负责、敢担当,不仅对关乎自身利益而且对关乎社会大众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展开批评、检举和追究。
因此,当前我国应当大力倡导、培育食品安全社会公众监管意识。
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各类媒体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社会公众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信息,对食品安全案件进行曝光,以培育、唤醒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2)各级相关单位在一定的公共场所张贴、悬挂食品安全社会公众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信息,组织相关义务咨询活动。
(3)建立健全政府食品安全官方网站及食品安全信息披露制度。
美国在此方面的做法可供参考。
美国建立了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系统,形成了从联邦到地方,分工明确、全方位的信息披露主体,以及遍布全国的信息采集、风险分析以及综合的信息反馈等基础设施。
[1]信息披露的内容主要包括消费者教育与培训信息、缺陷产品召回信息、管理部门的管理规则、工作指南、指导方针、食源性疾病信息、食品安全资源信息等。
[2](4)在食品安全相关立法过程中,实行开门立法,充分征询、听取公众意见。
通过这些举措,培育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鼓励、支持、引导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督,使社会公众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信息,让社会公众清楚自己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权利义务、途径和方法,知道如何进行监管,在全社会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公众监管的强大意识和社会氛围,使食品安全违法者无处遁形。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社会公众监管法律制度实现食品安全保障不仅需要舆论先行而且需要制度规范和引导。
国际社会一些国家非常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公众监管,通过立法加以倡导和规制。
譬如,美国《2009年食品安全加强法案》对食品安全违法拒绝者、食品安全违法检举者的保护制度进行了规制,值得借鉴。
面对我国食品安全社会公众监管法律制度欠缺的现状,应当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国食品安全社会公众监管法律制度。
建议在各级相关立法中由宏观至微观、分层次地设计社会公众监管制度,对食品安全社会公众监管的主体权利义务、参与的监管范围、监管方式方法、监管程序、监管后果、保护与奖励等一系列问题,以及食品安全社会国家机构监管与食品安全社会公众监管之间的关系、分工、协调等进行规制,形成系统的、细化的、便于操作的我国食品安全社会公众监管法律制度,使食品安全社会公众监管有法可依,做到科学化、制度化、常规化。
(三)尽快建立健全食品行业协会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协会自治是指协会为实现设立本协会的目的,按照协会章程对协会及有关组成人员进行组织管理的活动。
协会自治可以充分发挥协会对成员行为规范和制约作用,也有利于行业商品质量监管,解决政府监管缺位问题,提高监管效率。
[3]针对当前我国食品行业协会食品安全监管缺位的现状,应当尽快建立健全食品行业协会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主要从以下方面着手:(1)应在相关立法中对食品行业协会的食品安全监管进行规制,主要包括监管职责确立、监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制度、违反监管职责之处理等制度。
(2)食品行业协会应在自己的章程中确立监管的具体实施办法,力求做到做好行业自律、自治。
(3)通过制度设定,对不履行监管职责甚至反其道而行之的食品行业协会及其责任人进行追究,以达消除不良、警示世人、促进安全之目的。
通过这些举措,定能充分发挥食品行业协会在食品安全方面的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监管作用。
总之,根据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的特点,应当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食品安全社会公众监管制度,充分发动民众力量,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合力而为之局面,进一步提高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活幸福安康。
[参考文献][1][2]叶向东.美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特点及启示[J].全球科技经济瞭望,2008(11):18~21.[3]沙银昌.发挥行业协会在商品质量监管中的作用.http:///gsld/jgjl/yjzx/201109/t20110919_119487.html.[基金项目]本文系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我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法律制度研究》,项目编号:2011GFX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