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专项监督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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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开展集贸市场、加油站计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开展集贸市场、加油站计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开展集贸市场、加油站计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2.04.26•【文号】国质检量函[2002]246号•【施行日期】2002.04.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量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开展集贸市场、加油站计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质检量函[2002]246号2002年4月26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整治集贸市场和加油站经济秩序,国务院办公厅最近下发了《关于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并专门召开了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对开展集贸市场、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总局也就此项工作下发了《关于开展集贸市场和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质检明发(2002)9号),现就进一步开展集贸市场、加油站计量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问题通知如下:一、基本目标集贸市场、加油站计量专项整治工作要点面结合、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从现在起,用半年左右的时间,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集贸市场、加油站计量环境实施一次全面整治,务必不留死角。

通过专项整治,使集贸市场、加油站计量环境得到明显改观,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集贸市场、加油站的计量监管得到明显加强,使消费者对集贸市场、加油站的购物和加油计量环境充满信心。

努力实现集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85%以上,公平秤设置和受检率达到100%,加油站在用加油机受检率达到100%的目标,使集贸市场、加油站利用计量器具作弊、销售商品量缺斤短两坑害消费者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二、重点内容为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要组织力量对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集贸市场、加油站进行一次普查,对集贸市场、加油站的计量基本情况登记造册,并进行档案管理。

计量单位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汇总表(一)

计量单位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汇总表(一)

附件
计量单位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汇总表(一)受检产品类别:文化教育类(含报纸、图书、教科书、教辅书、期刊杂志等)
2.出错率B:出错率B=不合规产品数量B/不合规产品数量A。

3.出错率C:出错率C=不合规产品数量B/受检产品总数。

计量单位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汇总表(二)
受检产品类别:广告宣传类(含融媒体、大屏、网络媒体、电视广告、报纸广告等)
注:1.出错率A:出错率A=不合规产品数量A/受检产品总数。

2.出错率B:出错率B=不合规产品数量B/不合规产品数量A。

3.出错率C:出错率C=不合规产品数量B/受检产品总数。

计量单位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汇总表(三)
受检产品类别:市场交易类(包含超市、集贸市场、电商平台、零售业等在内的,以产品说明书、定量包装标识、产品标签标识等为主要检查对象)
注:1.出错率A:出错率A=不合规产品数量A/受检产品总数。

2.出错率B:出错率B=不合规产品数量B/不合规产品数量A。

3.出错率C:出错率C=不合规产品数量B/受检产品总数。

计量认证专项监督检查表

计量认证专项监督检查表

计量认证专项监督检查表被检查实验室负责人确认签字:检查组成员签字:年月日注:1、对于从事食品、农产品、环境监测、建设工程检测的检验机构应重点检查条款:2、3、4、5和6.1,2、在检查中发现检测机构存在不符合条款1和6.2情况的,应督促检测机构及时改正。

附件1:2005年度通过计量认证的获证机构2007年计量认证监督检查名单附件2:2006年通过计量认证的建工检测获证机构2007年计量认证监督检查名单附件3:通过计量认证的机动车安全检验获证机构2007年计量认证监督检查名单备注:机动车安全检验获证机构监督检查组由省公安厅、交通厅、计量院相关专家组成。

附件4:计量认证监督检查通知书编号::根据《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按照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07年度计量认证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现委派等名同志(名单附后)于2007年月日对你实验室进行计量认证专项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你实验室在组织机构、管理体系、仪器设备和环境、人员、检测报告、计量认证标志的使用、公正性地位和行为、反商业贿赂、日常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请予配合。

检查组名单如下:二○○七年月日被检查单位联系方式:计量认证专项监督检查结论意见书编号: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受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派,由等人组成的计量认证监督检查组于2007年月日对(实验室)进行了计量认证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组综合结论认为,该实验室(由检查组组长在相应的方框内划“√”):□1.管理规范,质量体系建设、能力建设和日常管理到位,满足计量认证要求。

□2.管理基本规范,基本满足计量认证要求,个别项目需要改进。

实验室负责人接受了改进意见。

建议通过监督检查。

□3.管理存在一些问题,不能完全满足计量认证要求,需要整改。

建议在实验室完成整改后,可通过监督检查。

□4.管理存在严重问题,不能满足计量认证要求,建议计量认证发证单位暂停(或取消)该实验室的计量认证资格。

□发现实验室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存在商业贿赂问题,建议计量认证发证单位暂停(或取消)该实验室的计量认证资格。

巡查评分表

巡查评分表
3、未制定月度计划或针对性不强扣2分;
4、未将月度计划分解形成周计划的扣2分
5、未完成周计划,每周扣1分,周计划未完成无补救措施的扣2分。
6、未完成月计划,扣2分,月计划未完成无补救措施的扣3分;
7、工程形象进度未及时反应在相关图表上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8、工程进度台帐不键全的扣1分
20
信息管理
1、系统配置不能满足工程要求,扣1分;
2、未按月度计划要求配备满足工程需要的机械设备扣2分;
3、未按月度计划要求配备满足工程需要的材料扣2分;
4、主要管理人员正常工作时间未按合同要求而擅自离岗,每发现一次扣3分;
5、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变更未按程序办理手续,每人次扣5分;
6、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相关证件的,每人次扣2分;
7、特殊工种人员缺相关证件的,每人次扣2分;
20
信息
及档案管理
1、试验资料归档分类不明确、条目不清晰、不整齐有序的扣2分;
2、对各种文件、资料的管理、保密工作不严格,造成遗失或信息外泄的扣3分;
3、对作废文件、资料未按要求处置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4、未按业主或代建管理方要求编制试验检测月报和简报的每项次扣3分
5、未按要求及时发送相关报表的每次扣2分;
巡查内容及评分表(监理)
监理单位:日期:
巡查项目
检查内容及扣分标准
规定分
得分
备注
工程质量
1、对承包人的测量工作未进行及时有效地监督、检查、复核(测),每发现一次扣2分
2、抽检频率未达规范要求,每减少1%扣2分;
3、材料或商品构件到场后,承包人不按规定的频率进行检测,监理没有履行监督职责的,每次扣5分;
15、出现质量问题,隐瞒不报,不处理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实验室人员监督检查记录表

实验室人员监督检查记录表

实验室人员监督检查记录表
受检单位检测室被监督人
检查内容
1.被监督人是否持证上岗;是□否□2.被监督人是否参加标准规范的培训;是□否□3.被监督人是否经过岗前适应性教育培训;是□否□4.被监督人是否熟悉仪器设备的操作过程;是□否□5.被监督人是否熟悉检测环境的要求;是□否□6.被监督人是否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7.被监督人是否熟悉相关的安全知识;是□否□8.被监督人是否熟悉检验方法;是□否□9.被监督人是否熟悉法定计量单位;是□否□10.被监督人是否熟悉误差理论知识;是□否□11.被监督人是否熟悉职业道德、廉政建设;是□否□12.被监督人是否熟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是□否□13.被监督人是否熟悉保密制度;是□否□14.被监督人是否熟悉试验室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15.日常仪器设备的操作过程有无记录;有□无□16.工作区是否保持清洁、整齐;是□否□备注:
监督员
时间年月日。

太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在汽车衡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并质技监发[2007]94号

太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在汽车衡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并质技监发[2007]94号

太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在汽车衡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正文:---------------------------------------------------------------------------------------------------------------------------------------------------- 太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在汽车衡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并质技监发〔2007〕94号)各县(市、区)质监局(分局)、市局综合所: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按照《计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加强在用汽车衡的计量监督管理,维护公平交易、保障公路交通运输安全,市局决定近期对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在汽车衡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基本目标此次计量专项监督检查要坚持点面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通过监督检查全面建立在用汽车衡的检定管理档案,进一步加强对在用汽车衡的计量检定管理,严厉查处和打击利用汽车衡进行计量作弊违法行为。

各单位要结合当地实际,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07年7月底前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在用汽车衡集中开展一次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力争实现在用汽车衡受检率、合格率均达到100%的目标。

二、重点检查内容(一)本行政区域在用汽车衡(包括贸易结算用汽车衡和公路管理用汽车衡)的分布情况和使用情况,在用汽车衡是否经过了计量检定,是否具有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汽车衡使用单位是否建立了相应的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和日常维护制度,是否配备了专兼职的计量管理人员;是否存在擅自改动汽车衡、破坏汽车衡计量准确度的计量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利用汽车衡进行各种形式的计量作弊行为等。

(二)本行政区域内汽车衡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该企业的生产设施、人员技术状况、检测条件和规章制度等是否符合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发放时的考核条件的要求。

(三)本行政区域内开展汽车衡检定工作的计量技术机构是否建立了与开展检定工作相适应的计量标准器具;是否具有与开展检定工作相适应的计量检定人员和计量管理人员;是否严格按照计量检定规程的各项要求进行检定;是否存在不检定或检定数据不全就出具计量检定证书的违法行为。

福建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检查记录表

福建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检查记录表

福建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检查记录表
填表说明:
一、检查依据:《行政许可法》、《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计量授权管理办法》《计量标准考核管理办法》、《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JJF1069)《计量标准考核规范》(JJFIo33)及计量标准相关技术规范。

二、检查结论判定标准
1各项检查项目均符合要求,检查结论为合格;
2.带5”的项目“不符合”,检查结论为不合格;
3,带的项目“存在缺陷”;不带的项目“不符合”或“存在缺陷”,检查结论为存在缺陷。

三、处理措施
1对检查结论为存在缺陷的,整改期限为15个工作日;
2.对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JJF(军工)8-2015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计量监督检查表(自查操作指南)(DOC)

JJF(军工)8-2015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计量监督检查表(自查操作指南)(DOC)
4
1.要以法人文件的形式明确单位主管领导(副厂、院、所、校级及以上)分管计量工作及职责;
2.专家组长主持对分管领导进行座谈考核;
3.内容:计量法规、基础知识和单位业务管理。
1.1.2
单位是否具有明确管理职责的计量管理部门,并统一行使法人单位计量管理职责。
1)未设置具有管理职能的计量管理部门的,扣2分;
3
1.查测量设备的封存、禁用、停用管理制度;
2.查测量设备封存、禁用、停用审批手续记录;
3.查测量设备封存、禁用、停用的标识是否符合规定。
2.1.9
封存、禁用、停用测量设备是否按要求隔离存放。
每发现1台/件测量设备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4
1.科研、生产、试验等现场原则上不应有封存、禁用、停用的测量设备,以防误用;
1)培训未按照计划实施且未做计划调整的,扣0.5分;
2)培训后未做培训有效性评价的,扣1分;
3)培训记录未归档保存的,扣0.5分。
2
1.对照培训计划、培训记录、签到表或影像资料及归档材料,确认实施情况;
2.如未按计划实施,应调整,并通过审批;
3.抽查有效性评价记录或考试成绩单、培训证书等有效性证明资料。
2)计量管理部门不能统一行使职责的,扣1分。
2
1.查单位质量体系文件的机构图或机构设置文件,是否建立相对独立的计量管理部门;
2.查部门职责文件或质量体系中管理职责,是否明确计量管理职责,并是否具有统一计量管理的能力。
3
计量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是否熟悉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计量基础知识。
1)发现一名负责人不熟悉的,扣1分;
1)无年度培训计划,扣1分;
2)培训内容未涵盖计量、检验等业务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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