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华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补充规定》的通知
西华师范大学生科院挂科制度

西华师范大学生科院挂科制度第十七条学生修读的课程必须参加考核,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按时完成答卷。
凡无故不参加考核、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者作弊者,该课程考核成绩记为无效。
并视其违纪或者作弊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课程成绩的评定与记载。
课程成绩的评定,以期末考核成绩为主,可参考平时成绩,平时成绩通过平时听课出勤、实验、课外作业、习题课、课堂讨论及平时测验等综合评定,平时成绩不超过该课程成绩的40%;期末考核成绩不低于该课程成绩的60%。
学生体育成绩评定要突出过程管理,可以根据考勤、课内教学、课外锻炼活动和体质健康等情况综合评定。
成绩的评定,可分别采用百分制、五级制记分。
实验课、实习、毕业设计(论文)以及实践性较强的课程成绩评定采用五级制(优秀或A、良好或B、中等或C、及格或D、不及格或E)记分。
其余课程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0—100分,不带小数点)记分。
第十九条成绩一经评定,不得更改。
任课教师必须在该门课程考核结束后五天内将课程成绩单、成绩分析报告交各学院审定后登录入网,各教学单位在课程考核结束一周内将成绩评定结果和缓考、重修学生名单交教务处,由教务处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学生不能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
未经批准而缺席者,按旷课对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对学生请假,按照《西华师范大学学生请假制度》执行。
学生请假超过一学期上课时间的三分之一以上(以校历为准,下同),应办理休学手续;如某门课程请假缺课时数、未完成作业、实验及实验报告等符合第十六条者,则应按第十六条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学分和学分绩点。
学分是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基本单位。
学分数是学生在学习成绩方面能否取得毕业资格的依据。
学生修业期满必须取得本专业规定的总学分数方可毕业。
学分绩点是学生课程学习质量的标志,学生毕业授位的重要条件。
考核成绩与绩点的关系以及学分绩点、平均绩点的计算见《西华师范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大学学生转学转专业管理规定(试行)

大学学生转学转专业管理规定(试行)(2014年制定)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转学、转专业工作,维护教育公平和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4]49号)和《关于规范辽宁省普通高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4]99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转学第一条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
如患病或生理缺陷经医疗单位检查证明无法在本校学习的,或者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第二条学生转学应当在同层次、同批次院校之间进行。
第三条学生在同层次、同批次之间的转学,其录取时的高考分数应当达到拟转入学校当年相同生源地录取学生的最低分数。
第四条学生转入学校专业应为相同或相近专业。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得转学:1.新生未在原录取学校报到入学和入学未满一学期的;2.毕业年级的,或实行学分制其学分修满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2/3及以上的;3.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在同一城市的;4.跨学科类别的(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专业、体育类专业与非体育类专业、地方院校与军队、警察院校等);5.录取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6.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或特殊形式招生的(专升本、中职升本、中职升高职、二学位、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单独招生、注册入学、预科班、民族班等);7.受到开除学籍处分及应予退学的;8.二次转学的;9.无其他正当理由的。
第六条学生转学程序。
学生转学,应当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报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讨论同意,全校公示后,由学生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五份,由学校按照先转出、后转入顺序办理手续。
具体为:1.省内转学。
转出、转入学校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后,由转出学校报省教育厅确认。
2.跨省转学。
西华大学关于印发《专升本学生课程修读及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西华教字“2008”191号西华大学关于印发《专升本学生课程修读及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内有关单位: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2008”86号)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学校制定了《西华大学专升本学生课程修读及收费管理办法》。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OO八年七月三十日主题词:印发专升本课程修读收费管理办法通知西华大学校长办公室2008年7月30日印校对:郭莉(共印23份)西华大学专升本学生课程修读及收费管理办法一、专升本学生专科阶段学分认定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2008”86号)的相关要求:‚已实行学分制的本科院校或专业,对‘专升本’新生的学分认定不得低于该专业学生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25%‛。
学校结合专升本学生升本后学习的实际情况,修读专科两年升入我校就读本科的学生,其专科阶段所修全部课程以70学分计入所升本科专业的应修学分;修读专科三年升入我校就读本科的学生,其专科阶段所修全部课程以80学分计入所升本科专业的应修学分。
学校认可的学分首先替代该本科专业教学计划中的公共基础课学分,其余学分替代学科基础必修课程学分,替代的具体课程由专业所在学院确定。
二、专升本学生本科阶段最低毕业学分要求以升入的本科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最低毕业学分数减去学校认可的学分数即为该学生本科阶段的最低毕业学分要求。
三、专升本学生交费以升入的本科专业的最低毕业学分数减去学校认可的学分数即为该学生应交学费学分数。
每年按选学课程的学分计收学费。
学生毕业时在本科阶段所学学分数超过其最低毕业学分要求的学分,按学校学分学费标准收费。
四、专升本学生本科阶段课程修读专升本学生本科阶段修读的课程按升入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
专升本学生所在的学院(直属系)应给专升本学生提供相应年级的大学生修读指南。
五、本管理办法未涉及的其他事项,按学校对本科学生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关于印发西华师范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

关于印发《西华师范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西华师大教[2009]12号校内各相关单位:《西华师范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第12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西华师范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西华师范大学教务处二00九年十一月十八日主题词: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印发通知附件:西华师范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项目和经费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高〔2007〕14号)、《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376号)、《西华师范大学贯彻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若干意见》(西华师大校[2008]106号)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质量工程”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为目标,根据“统一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鼓励特色、重在改革”的原则,加强内涵建设,以推进教学建设、规范教学管理、加强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为主要内容,通过抓好一批具有基础性、引导性的重点项目,引导学校教学改革方向,进一步调动广大师生参与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和训练,不断提高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教学管理水平,规范教学秩序,优化育人环境;进一步推动优质教学资源建设,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促进学校更好地培养高素质专门人才和创新人才。
第三条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包括专业结构调整与特色专业建设、课程教材建设与资源共享、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实践教学改革与条件建设、教学团队与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教学基层组织与教学管理队伍建设等七个方面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建设项目。
关于做好2017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125

关于做好2017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各系、2017级各班级:为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学院决定开展2017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1、自主选择原则。
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学生可以依据自己的兴趣爱好、人生理想和职业志向,重新选择专业学习。
2、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原则。
转专业工作按照公开报名、公开考核、宏观控制的流程进行。
所有相关教师、管理人员及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规定程序和考核纪律,所有与转专业有关的行为都要以本通知精神为依据,并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3、考核原则。
考核的形式为笔试、系部谈话相结合。
笔试由院教学办组织,笔试重点考核学生拟转入专业涉及的基本知识;系部谈话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已修课程的学习情况、对拟转入专业的认识情况等。
二、申请资格1.全院在籍全日制一年级本科生(不含已转专业一次的学生)。
2.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记录。
3.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招生的要求,对所转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
三、转入转出要求1.艺术类的学生只能分别在艺术相关专业内转出或转入,其他专业学生不可转入。
2.中美大学生双向交流项目专业(招生代码为1857)学生不得转出转入。
四、日程安排五、学籍管理事宜1、申请转专业学生一年级第一学期通识课期末成绩不合格门次超过(含)3门者、笔试成绩居相应笔试科目后1/5者、转入专业与原专业间专业类别差异较大者(如法学、英语、文秘、护理等专业转出转入者,文科专业转入理工科专业者),原则上需从转入专业一年级开始学习。
2、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本学期原专业课程的期末考试。
若出现考试作弊、旷考,以及违反校纪等情况,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期末安排的与转入专业无关的实践性教学课程,拟定转出的学生可申请不参加,但要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后果,如综合测评、组织发展等。
3、凡经正式发文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一律不得转回原专业,必须在转入专业学习,由院教学办统一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学院将按转入专业的要求审核其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
西华大学

西华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为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应用型和复合型人才,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修读辅修专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辅修专业的设置辅修专业是指不同于学生主修学科专业的专业,学校所有本科专业均可开设相应辅修专业。
二、教学计划1、辅修专业的教学计划由辅修专业开设学院制订,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2、各学院根据辅修专业培养目标,确定6-8门主要课程,总学分不得低于24学分,构成辅修专业课程模块供学生选读(学科基础课、专业课都要有课程覆盖)。
三、修读辅修专业的条件及要求1、凡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大学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均可申请修读辅修专业,但在校期间原则上限修读一个辅修专业。
2、辅修专业接收思想品德好、学习能力较强、潜力较大,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主要课程的成绩在良好以上,身体健康的在读本科学生。
3、对修读学生有特殊要求的辅修专业,学生应符合其所需条件。
四、申请、审批程序1、学生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应在大学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每个学期办理一次。
2、学生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学生向其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审查后向辅修专业开设学院推荐,经辅修专业开设学院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备案,并由教务处公布修读学生名单。
五、教学管理1、辅修专业开设学院负责落实上课教师、安排落实考试以及成绩统计等管理工作;教务处负责辅修专业的教学质量监控。
2、辅修专业学生的课程教学,一般与主修专业的学生一起进行,冲突的部分课程内容允许免听,但必须按《西华大学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免听的要求执行并办理免听手续(免听课程的总学分不超过6学分);如辅修专业人数大于30人,也可单独开班组织教学,开课时间一般安排在晚上、周六和周日。
3、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在网上选课,辅修专业的选课程序与主修专业的选课程序相同。
4、辅修专业学生成绩报送程序与主修专业学生成绩报送程序相同,即由主讲教师在网上提交,打印并签字后分别交辅修专业开设学院和教务处注册学籍科。
四川:西华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四川:西华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西华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西华大学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西华大学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西华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原则,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三条学校基本信息学校名称:西华大学英文译名:**********Y国标代码:*****办学地址:校本部: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土桥金周路999号彭州校区:四川省彭州市天彭镇南大街276号宜宾校区: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路三段1号第四条办学类型: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办学层次:学校具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以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兼有普通专科、各类成人本专科教育。
第六条毕业证书:学生修完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教学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七条按教育部规定,学校成立普通本、专科招生委员会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学校党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指导招生工作的全部过程。
第八条学校在招生与就业处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常设机构。
在学校本、专科招生委员会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专科招生工作日常事务。
第三章招生计划、录取原则、收费标准第九条学校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为准。
第十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及各省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关于印发《西华大学“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西华委发〔2011〕21号★关于印发《西华大学“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各学院党委、直属党总支、后勤服务总公司党委、人南校区管委会党委、校内各单位:《西华大学“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已经2011年3月30日西华大学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西华大学“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中共西华大学委员会西华大学2011年4月11日主题词:印发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通知中共西华大学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4月11日印(共印5份)附件:西华大学“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西华大学“十二五”规划纲要》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西华大学2010年-2030年发展战略暨第一阶段行动计划》和《西华大学第一次党代会党委工作报告》编制,主要阐明学校办学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明确学校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是学校未来五年改革与发展的蓝图,是全校教职员工共同的行动纲领,是校内各单位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
一、面临的形势“十一五”期间,学校经历了汶川大地震的严峻考验,完成了原四川工业学院和原成都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深度融合、原四川经济管理学院整体并入的重大任务,新校区主体工程顺利投入使用,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五年间,学校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奋进,深入推进多项重大改革,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优化,校园环境和办学条件明显改善,综合办学实力进一步增强,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学校“十二五”时期的进一同时学校在一些方面还存在差距和不足:——教育教学改革尚待进一步深化,符合时代发展和学校定位要求的人才培养模式还需进一步完善;课程内容的改革滞后;显示人才培养质量的标志性成果(如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严重缺乏;严谨的师德师风以及学习风气有待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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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行字〔2015〕40号
关于印发
《西华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补充规定》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西华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西华教字〔2010〕103号)和2014年7月4日校务会纪要精神,对学校转专业作出补充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西华大学 2015年4月13日
西华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5年4月13日印
校对:熊朝坤
西华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补充规定
2014年,学校部分专业按一本招生。
根据《西华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西华教字〔2010〕103号)和2014年7月4日校务会纪要(关于研究一本专业专升本和转专业有关问题的纪要)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对转专业作如下补充规定。
1.原则上允许二本专业的学生申请转一本专业学习,但需具备以下两个必备条件:
(1)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考试成绩达到425分。
(2) 转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转入一本专业的合格线。
2.一本专业之间、二本专业之间、一本专业转二本专业,按《西华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西华教字〔2010〕103号)执行。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