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创新驿站管理办法
驿站标准管理制度模板

驿站标准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交通运输部门的相关规定,为了保障驿站的正常运营,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旅客和货物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驿站标准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驿站的管理工作,包括对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旅客的服务管理、货物的运输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驿站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确保驿站的各项工作按照标准进行,做好服务工作,保障驿站的正常运营。
第四条驿站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资格和经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做到务实、细心、负责。
第二章驿站设施设备管理第五条驿站设施设备管理应根据相关规定,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维修,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作。
第六条驿站设施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设施设备的巡查,做好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故障问题。
第七条驿站设施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实际需要,对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确保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八条驿站设施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清理设施设备周边环境,保持设施设备的整洁、干净。
第九条驿站设施设备管理人员应做好设施设备使用记录,及时更新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情况,为后续工作提供参考。
第十条驿站设施设备管理人员应制定设施设备管理规范,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人和操作程序,确保设施设备管理的顺畅进行。
第三章旅客服务管理第十一条驿站旅客服务管理应以“安全、便捷、舒适、周到”为服务宗旨,为旅客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第十二条驿站旅客服务管理人员应熟悉各项服务流程及操作规程,做好旅客接待及咨询工作。
第十三条驿站旅客服务管理人员应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处理好各种紧急情况,做到随时待命。
第十四条驿站旅客服务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服务技能培训,提升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驿站旅客服务管理人员应积极协助旅客解决问题,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第十六条驿站旅客服务管理人员应做好旅客服务满意度调查工作,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旅客满意度。
第四章货物运输管理第十七条驿站货物运输管理应根据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货物运输规程进行操作,确保货物运输的安全、便捷。
快递站点管理制度范例

快递站点管理制度完整版一、组织架构与职责1.快递站点应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包括站长、副站长、值班经理、快递员等各级别职责明确,确保快递站点的正常运营。
2.快递站点应设立收件、发件、客服等主要部门,并明确各部门职责。
二、管理制度1.劳动管理制度:制定明确的用工制度,包括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2.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快递站点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确保顾客和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预算、核算、成本控制、财务分析等方面的规定,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操作规范:制定快递员操作规范,包括快递收发、信息录入、快件存放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快递质量和服务水平。
5.投诉处理制度:建立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顾客投诉,确保顾客的满意度。
三、服务规范1.服务态度:快递员应礼貌待客,微笑服务,积极主动地帮助顾客解决问题,保持与顾客的良好沟通。
2.仪表仪容:快递员应穿着整洁、得体、大方,保持仪表仪容的整洁,不得佩戴过多的饰物和化过浓的妆容。
3.服务语言:快递员应使用礼貌用语,避免使用粗俗或不得体的语言。
4.服务流程:快递员应按照服务流程进行服务,确保服务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5.快件安全:快递员应确保快件的安全性和保密性,不得私自拆开或泄露客户信息。
6.及时配送:快递员应按照规定的配送时间和要求,及时将快件送达指定地点。
四、安全防范1.安全设施:快递站点应安装相应的安全设施,如监控设备、消防器材等,确保顾客和员工的安全。
2.安全培训:快递站点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五、质量控制1.质量标准:制定快递站点的质量标准和管理制度,确保服务质量符合要求。
2.质量控制:快递站点应进行质量控制和管理,对服务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服务质量的稳定和一致性。
3.质量检查:定期对快递站点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服务质量的提升。
驿站实施方案

驿站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业也日益兴盛。
驿站作为旅游目的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游客的休息、餐饮和娱乐需求。
因此,如何完善驿站的实施方案,提升其服务质量,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目标定位驿站实施方案的目标是为了提升驿站的服务水平,满足游客的需求,提高驿站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发展。
三、实施步骤1. 提升设施设备首先,要对驿站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升级。
包括改善驿站的停车场、卫生间、休息区等基础设施,提供更加舒适便利的服务环境。
同时,引入先进的科技设备,如自助取餐机、智能导览系统等,提升服务效率和体验感。
2. 丰富服务项目其次,驿站应当丰富服务项目,满足不同游客的需求。
可以引入特色餐饮、文化展示、手工艺品销售等项目,增加游客的停留时间,提高驿站的经济效益。
同时,可以开展各类主题活动,如民俗表演、手工制作等,吸引游客参与,增加驿站的人气。
3. 加强管理与培训驿站实施方案还需要加强管理与培训。
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驿站的运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同时,对驿站员工进行专业培训,提升他们的服务意识和技能水平,为游客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4. 宣传推广最后,驿站实施方案需要加强宣传推广工作。
可以通过互联网、社交媒体等渠道,宣传驿站的特色和服务优势,吸引更多游客前来体验。
同时,可以与当地旅游机构合作,开展联合营销活动,提升驿站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实施效果通过以上实施步骤,驿站将得到显著的改善。
游客的满意度将大幅提升,驿站的客流量和营业额也将明显增加。
同时,驿站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将逐步提升,成为旅游目的地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五、总结驿站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升驿站的服务质量,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不断完善和提升驿站的服务水平,才能更好地满足游客的需求,推动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希望各地有关部门和驿站经营者能够重视驿站实施方案,不断改进和创新,为游客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体验。
简议中国和欧盟建设创新驿站的异匾及中国建设创新驿站需注意的问题

创新 进程 之 间的鸿 沟还 大量存 在 ,突 出表 现为 :a 、技术转 移服 务资 源分散 、缺 乏协 同 、专业 化服 务水平 较低 等 。b 、 以供 给型为主 的技 术转移体制 与企业技 术创新要求不 相符 ,
收稿 日期 : 2 0 1 3 — 0 3 — 1 2
伙伴机构通 常是那些 在提供商 业或创新 支持方 面已经有很 多
经验 的机构 。他 们 包括 商业 部 门 ,地 区发 展机 构 ,技 术 中 心 ,创新 咨询公 司 ,或者其他 的业 务支持机构 。
欧 洲企 业 服务 网络 ( E E N)的 目的是 整合 、改 进原 有
欧盟和中国创新驿站建设 的概况的分析和对 比,概括出中国和欧盟在创新驿站建设上 的共同点和不 同点 , 并根据我 国实情提出了建设创新驿站需要注意的4 个 问题。 关键词 :创新驿站 ;欧盟 ;中国;异同
中图分 类号 :G 3 2 2 . 5 文 献标 识 码 :A 文章 编号 :1 0 0 4 — 1 1 6 8( 2 0 1 3 ) 0 2 — 0 0 5 6 — 0 3
在借 鉴 吸收 欧盟创 新驿 站 的成功 经验基 础上 ,2 0 0 9 年 欧洲 经济 区 的成 员 国家也签订 了合作 协议 , 很 多其 他 国家通
3 月, 科 技部火炬 高技术 产业开 发 中心 推出 了中国创新驿 站建 过 自己 出资 的方式 参 加 到 网络 中来 ,如俄 罗 斯 ,美 国 和智
驿 站站点培 训班” 召开 ,第二批 区域 站点 、基 层站点试点 正 式 开始 ,至此 ,中国创新 驿站试点单 位达到 8 3 家 ,覆 盖了全 国绝大部分 地区 ,我 国创新驿 站 的站点建设 已经全 面展 开 。
中国创新驿站芜湖基层站工作实例浅谈

年终一 次考核 , 以奖代补 。
4着力完善条件保 障机 制 . 2 1 年 ,芜湖创新服务 中心获得 学研 对接 活动 4次 。一 1 01 l 0月, 成技 技 成 果 , 整 理 、 促 在 比对 与 分析 的基 础
0余 项 .成 交 金 额 上 , 分产业 建立相 关有 效科技 成 果 部省支持 10万元 , 0 市科技主 管部 门配 术 转 移 项 目成 交 4 拟
业等各方 面的作 用 ,努 力探 索和完善 展 各类产 学研对接活动 l 次。 1 促成技
0项 .成 交 金 额 国家技术转移体 系和技 术转移的有效 术 转 移 项 目 成 交 4
2 . 着力强化员工培训机制 中心采 用五 个结合 .即员工培训
运作机制 , 快知 识流动和技 术转移 , 1 3 . 万 元 加 1 84
工作 背 景
简称“ 芜湖创新 中心 ” 是 隶属 芜 湖 市 小企业创新 支持 系统 在具体 实施过 )
科 学技术局 管理 的社会公 益类科技 事 程 中, 着眼“ 四个着力” 成效初显。 . 1 . 着力建设 工作推进机制
芜湖创新服务 中心将驿站 办公 室
技术转移是我 国实施 自主创 新战 业单位 , 受市科 学技 术局委 托 , 承担创
中国创新驿站蚌埠基层站点工作模式研究

交 流 与 探 讨l 『 _ c E &
一
、
技 术 转 移 的新 模 式—— 创
自合芜蚌试验区建设以来。蚌埠市积 其他各站点工作人员紧密联系,迄今已发 极利用和把握好这一政策机遇 , 构建自主 布协同合作单近 8 0 份。 成功实现产学研合 9 0 项, 达成合作意向2 0 0多余项。 创新平台. 为自 主创新提供有力保障。 蚌埠 作 1
五是积极参加各类产学研对接活动。
新驿 站模 式
传统的技术转移是将大学和科研院所 市科技情报所是中国创新驿站蚌埠基层站
的科技成果推向企业。 这种形式一方面导致 点的承担单位,也是目 前安徽省最大的市 站点工作人员组织企业参加各种技术交易 成 果发布会 、 银企 对接会等 。 其中 大学、 科研院所已有的成果技术与现阶段市 级科技情报所,长期从事各类技术情报信 对接会 , 0 1 2 (  ̄国・ 蚌埠) 电子信息产业合作对 场和企业需求不相吻合,形成供需错位。 另 息的收集、 ;  ̄ D q - 与技术咨询、 技术中介的专 在 2
工作模式研究
王 婵 娟 宗剑钊 张 静
( 蚌埠市科 学技术情报研 究所)
三 、提 高 安徽 省科 技 进步 监测
水平 的对策 与建议
科技逐渐渗透到经济、社会的方方面 面, 而科技进步监测指标体系涉及面很广. 基础数据来源于科技、 工业、 财政、 环境乃 至居民生活的各领域, 因此. 提高安徽省科
关键词 : 创新驿站
技术转移
科技 中介
技术转移是 实现创新的 关键 环节 , 是 术创新的成果只能放在实验室里。如何打 现阶段的安徽省监测状况,笔者提出促进 科技成果转变成现实生产力并实现其经济 通技术转移过程中存在的诸多瓶颈 。 加速
安徽省被确定为中国创新驿站试点省

中国创新驿 站是为贯彻 落 资金 , 中 1 其 亿元从 合芜蚌 自主创 新综合试验 区专项 资金 中支出 。 实 《 国家 中长期科 学 和技术 发 据悉 , 技术 创新 工程 专项 资金将 按照 “ 省 上下 联动 、 奖励 引导 、 突 出重 点 、 注重 绩效 ” 的原则 , 通过 无偿 资 和 《 关于发 挥科技支 撑作用 ,促进经 济平 稳较 快发展 的意 助 ( 后 补助 ) 贷款 贴息 、 险投 资 、 含 、 风 政 见》 深入 推进 国家技术转移促进 行动 , , 科技部在 借鉴欧盟创 府 购买服务 、 以奖代补 等方式 , 主要用 于 新驿 站成功经验 的基础上 , 结合我 国国情, 托现有 资源 , 依 创 对 创新 型 企业 和创 新型 园 区的奖励 , 产
安 徽省被 确定 为中 国 创新 驿 站试 点 省
本 刊讯 近 日,科 技部 发
科彳 l 技E 曼 线
文确定安徽 省为 中国创新驿站
试点省 ( 、 ) 市 区 首批试 点省份 , 同时批 准安徽省科技 研究开 发
安徽 每 年 2亿 元 奖 励 创 新 型企 业
本 刊讯 安 徽省 将从今 年起 每年 安排 2亿元 省 技术创 新 工程专 中心 为中国创新驿站 安徽省 区 项奖 金奖励创新型企业 , 以大力扶持 引导科 技创新行为 。
展规 划纲 要 (0 6 2 2 2 0 — 0 0年 ) 》
新技术转移 机制和模式 ,建立 的以企业技术需求 为导 向 . 以 业关键 技术研 发 , 公共 服务平 台建设 . 关 信息化手段 为支撑 , 跨地 区 、 跨行业 、 领域 的技术转 移服务 键技术 、 跨 研发机 构和高端人才 引进 , 以及 体系 暨中小 企业 创新支持 系统 。 国家重 大项 目配套 , 科技贷款 风险补偿 、 安徽省创 新驿站将按 照科技部 火炬 中心 的总体部 署 . 结 专利 资助等 。 此外 , 省技 术创新工程专项
驿站活动管理制度范本

驿站活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驿站活动的管理,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和安全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驿站内举办的各类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聚会、座谈会、讲座、展览等。
第三条驿站活动管理制度是驿站管理的基本规范,所有参与活动的驿站工作人员和活动参与者都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驿站活动应遵循规范化、程序化、安全化的原则,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驿站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道德风尚。
第六条驿站活动组织者应当重视对活动参与者的安全和健康保障,确保活动场地和设施的安全性。
第七条驿站活动组织者应当加强对活动的宣传和策划,提高活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八条驿站活动组织者应当加强对活动的评估和总结,不断完善活动管理制度,提高活动质量和效益。
第九条驿站活动组织者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活动的时间、地点和内容,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驿站活动组织者应当建立健全活动管理机制,配备专业的活动管理人员,确保活动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驿站活动组织者应当加强对活动参与者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活动意识和素质。
第十二条驿站活动组织者应当及时处理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确保活动的安全和秩序。
第十三条驿站活动组织者应当加强对活动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驿站活动组织者应当落实活动管理制度,确保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十五条驿站活动组织者应当建立健全活动档案管理制度,保存活动相关资料和资料。
第十六条驿站活动组织者应当根据活动的特点和规模,制定相应的活动管理程序,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驿站活动组织者应当定期评估活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不断改进和提升活动管理水平。
第十八条驿站活动组织者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做好活动安全工作,确保活动的安全性。
第十九条驿站活动组织者应当根据活动的特点和需求,合理配置活动经费,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活动管理的组织机构第二十条驿站活动管理机构应当设立活动管理部门,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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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创新驿站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组织结构 (5)第三章主要功能与业务范围 (6)第四章站点选拔与管理 (7)第五章内部工作系统管理 (10)第六章能力建设管理 (10)第七章附则 (1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推进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加速我国的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规范中国创新驿站的建设、运行和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中国创新驿站,是指在国家及地方各级科技行政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集成、利用科技中介服务资源,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以国家政策和内部标准化质量管理体系为指引的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技术转移服务体系暨中小企业创新支持系统。
第三条中国创新驿站是中国技术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和中国技术交易服务联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重点任务是:(一)促进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成果及研发能力与企业技术需求的对接:针对科技成果转化的各个环节,集成全国创新服务优质资源,组织开展对科技计划成果的筛选、中试、孵化、集成、市场化开发、投融资等服务,解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的瓶颈问题,实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成果及研发能力与企业需求的有效对接;(二)利用全球科技资源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以国家政策和内部标准化质量管理体系为引导,以规范流程开展始于挖掘企业需求的、高端、标准化技术转移服务,通过全系统协同合作以及与欧盟企业创新网络(EEN)等国际创新服务组织网络的密切合作,集成全球资源为企业的创新需求提供解决方案,使中国中小企业广泛分享和利用包括我国公共科技资源在内的全球科技资源,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三)建立和完善新型技术转移服务体系:战略性整合和集成科技服务资源,依托行业协会、高新区、特色产业基地、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孵化器、生产力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成果转化基地等现有机构嵌入独立核算的中国创新驿站工作部门,以中国技术交易信息服务平台为支撑开展网络协作,广泛联系各行业领域专家及技术经纪人队伍,形成全国技术转移与创新服务合作的全新格局,进一步完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有力支撑;(四)提升我国技术转移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运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中的绩效考评和能力建设,实现网络内相关知识、经验和技能的迅速推广应用,形成能力持续提高的学习型组织,培养技术转移高端服务人才和品牌技术转移机构。
通过示范引导,在较大程度上提升我国技术转移服务业的公共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第四条中国创新驿站遵循“政府主导、共建共享,集成资源、发挥优势,规范管理、示范引导,合理布局、循序渐进”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中国创新驿站运行和开展业务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守国家秘密,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尊重社会道德。
第六条国家及地方各级科技行政部门负责对全国及所在地区的中国创新驿站进行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七条中国技术交易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理事会是最高领导机构,由国家及地方科技行政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创新驿站的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对中国创新驿站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必要的政策、经费和条件支持。
平台理事会设秘书处,是执行机构,由国家及地方科技行政部门、平台建设单位等的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平台理事会的决定,统筹和协调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协同服务。
秘书处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中国创新驿站建设、运行和管理。
中国创新驿站站点是依托平台按照中国创新驿站有关的运行规则和工作流程开展技术转移及相关服务的工作单位,组成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工作网络。
第八条办公室具体负责中国创新驿站建设、运行和管理,主要工作包括:(一)标准化体系建设与完善;(二)内部工作系统建设和管理;(三)站点选拔以及对各级站点进行协调、监督、管理和考核;(四)专项资金的管理;(五)统筹管理宣传、推广工作,为中国创新驿站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六)组织与国外相关机构开展交流、合作;(七)承担秘书处指定的其它相关工作。
第九条中国创新驿站专家委员会是研究咨询机构,由创新理论专家、科技研究领域专家、技术转移服务领域专家和部分站点的负责人组成,在秘书处指导下开展分析、研究工作,为中国创新驿站发展提供战略咨询支持。
第三章主要功能与业务范围第十条中国创新驿站的主要功能是集成大学、研究机构、企业和中介机构等各类组织及公共信息资源,挖掘企业技术需求,开展技术经纪和商务服务,实现跨机构、跨区域的技术转移接力合作,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区域产业核心竞争力,其业务范围是:(一)对技术需求、项目信息的调研、搜集、筛选、分析、加工;(二)提供技术交易有关政策法规、人才、机构、技术需求、技术项目、活动等信息服务;(三)技术转让与技术代理;(四)技术集成与二次开发;(五)提供中试、工程化等设计服务、技术标准、测试分析服务等;(六)技术咨询、技术评估、技术招标代理、技术投融资等相关服务;(七)提供技术创新和技术转移等方面培训;(八)技术创新的方向和重点领域分析等;(九)创新引导与创新活动评价与评估;(十)开展跨区域乃至国际技术转移交流与合作;(十一)其它有关促进创新和技术转移的活动。
第四章站点选拔与管理第十一条中国创新驿站站点分为国家、区域、基层三级站点。
国务院科技行政部门相关机构负责组建国家站点。
区域站点和基层站点按照行政区域设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一家区域站点,区域站点下设若干基层站点。
区域站点、基层站点之间可以开展广泛的合作,不受地域限制。
第十二条办公室负责各级站点的管理工作,在综合评价的基础上,选拔出综合服务能力强、业绩显著、模式明确的中国创新驿站区域站点和基层站点,使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并培养其成为国家技术转移的骨干力量。
第十三条申报中国创新驿站区域站点、基层站点的依托机构,应以促进技术转移为主要服务内容。
具有较强工作能力和条件,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健全;具备一支专业、稳定、高素质的工作团队;拥有符合条件的经营场所、满足经营要求的办公设备和条件、独立的网站;拥有稳定的客户群及长期合作伙伴。
依托机构的负责人应对站点工作提供全面支持,从人员、资金、办公条件等方面保证站点的运行;并指派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担任站点负责人。
第十四条申报中国创新驿站区域站点、基层站点,由候选站点的依托机构提出申请,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部门,由其择优推荐给办公室。
第十五条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依据评审意见和现场调研结果评定“中国创新驿站区域站点、基层站点”并予公示。
公示结束后,办公室与有关机构签订服务协议书及相关年度的任务书,中国创新驿站理事会为机构授予“中国创新驿站区域站点、基层站点”资格。
被评定中国创新驿站区域站点、基层站点的单位与其主管部门的隶属关系不变。
第十六条中国创新驿站站点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和标准开展业务工作,办公室负责对各级站点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保证中国创新驿站平稳、规范和科学运营。
第十七条各站点应积极组织实施由办公室制定的中国创新驿站宣传、推广计划,并在日常业务活动中通过各种渠道展示中国创新驿站的形象,努力打造和维护中国创新驿站品牌。
第十八条作为中国技术交易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创新驿站各站点在服务客户的同时,还应为平台提供各类信息发布、维护、管理等支持,为平台各类用户提供技术交易相关服务,积极支撑平台的平稳发展。
第十九条作为中国技术交易服务联盟(以下简称“联盟”)的核心工作队伍,中国创新驿站各站点应积极建设和管理区域技术转移及服务联盟,并通过组织内部培训、交流活动等提升联盟成员的技术转移公共服务能力。
第二十条中国创新驿站各站点有权对其他站点或工作人员违反中国创新驿站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向办公室投诉。
第二十一条为保障中国创新驿站的正常运行和维护管理,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必须遵守相关财务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经济法规,专款专用。
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
第二十二条为实现中国创新驿站的可持续发展和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鼓励站点在不违背中国创新驿站宗旨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形成赢利模式并不断发展壮大。
第二十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实施方案》,各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在财政、税收、人才等方面为中国创新驿站站点提供政策支持。
第二十四条地方科技行政部门负责中国创新驿站区域管理、协调与推进,统筹本地区科技成果资源,为站点开展业务提供必要支撑。
第二十五条办公室将定期对各站点进行考核,考核的重点是各站点为平台、联盟、中国创新驿站提供的资源,利用网络工作系统和相关工具参与本地、跨地区、跨部门技术转移服务活动等所取得的实效,以及总体协同工作精神等。
第二十六条办公室将对为中国创新驿站做出突出贡献的站点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站点,办公室将责成其整改,并检查整改效果。
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站点,办公室将予以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其站点资格。
第二十七条因人为过失导致中国创新驿站资源、安全受到危害,由办公室追究有关机构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且构成犯罪的,由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内部工作系统管理第二十八条在平台电子物理网络系统内部建设中国创新驿站内部工作系统,以现代信息化技术为手段,以促进信息顺畅流动、合理利用以及为中国创新驿站提供有力支撑为目标。
办公室负责内部工作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并负责组织对站点和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第二十九条内部工作系统主要包括信息发布、信息检索、主题组、内部管理等功能模块。
各级站点应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指定专人(注:必须是经过专门培训的驿站工作人员)运行、维护平台网络信息服务系统和中国创新驿站内部工作系统,包括定期审核、发布、维护、更新各种相关信息等。
第六章能力建设管理第三十条培育技术转移机构和专业人才,不断提升我国技术转移过程中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是中国创新驿站的重要职能之一。
中国创新驿站鼓励所有相关机构及工作人员对中国创新驿站的长期发展提出有建设性的建议。
第三十一条中国创新驿站能力建设管理主要包括能力提升管理和能力扩散管理,通过组织各种培训和交流活动,实现中国创新驿站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一)各站点应定期组织开展培训与交流活动,促进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能力提升,包括各站点组织内部培训、参加办公室和其它站点组织的各类培训等。
(二)在鼓励各站点提升能力的同时,办公室也鼓励和要求各站点随时总结成功案例,并以交流、培训等形式开展能力扩散和经验传播,以促进中国创新驿站整体服务能力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