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计算器v4.0(占友)增加多人分险等详细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计算器v4.0(占友)增加多人分险等详细计算

交强险死残限额 110,000.00 交强险死残比例 1.00 商业三者险限额 900,000.00 商业险总额比例 1 商业险承担比例 1 商业险已付 20,000.00 区内伙补标准 40.00 区外伙补标准 50.00 护理程度 0.5 城镇1/农村2 1
产案件计算。每年每地区初用时录入:a5,b5,c5,a7,b7及表外相关行业年人均收入等项 本计算器仅作参考使用 点击单元格出现三角号可以选择下边选项
被告1 张三 0.1 城职月工资 发生事故时间 2012-8-7 鉴定出院护理3始 原告出生时间 1971-9-18 区内1/区外2 1 区内1/区外2 2 未成年1子女出生 2007-3-4 #N/A #N/A 职业选择(见右1-20) 15 误工天数 254 . 法定标准计算 75,000.00 5,620.00 466,264.98 15,221.92 463,000.00 #N/A 30,000.00 2,700.00 -
保贵意见
强险公司有1/否2 1 城人均可支配/年 23,150.00 农人均纯收入/年 鉴定出院护理2始 住院期间护理程度 1 第1次入院时间 2012-8-7 第4次入院时间 2012-9-29 死伤者父出生 2 伤者在世兄妹人数 4 住院天数 122 记入项目 医疗费 伙食补助费 后续治疗费 营养费 护理费 误工费 伤残赔偿金 被抚养人生活费 精神抚慰金 鉴定费及鉴定检 复印费 交通费 邮寄费 丧葬费
去强险财产合计 2,000.00 200.00 400.00 -
最终应付费用及案件受理费(本表以财产标准计算) 商业险公司 张三 李四
#N/A #N/A #N/A #N/A #N/A
#N/A #N/A #N/A #N/A #N/A 189,824.00 94,912.00
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表格版完整优秀版

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表格版完整优秀版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引言人身损害赔偿是指当他人的行为导致他人遭受生理或心理伤害时,依法赔偿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在与相关的案件中,因的使用导致他人受到人身损害而需进行赔偿的情况。
本文将介绍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并提供表格版的赔偿标准。
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医疗费用:包括受害人因人身损伤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包括诊断费、治疗费、康复费等。
2. 住院伙食费:若受害人需要住院治疗,还需要赔偿其住院期间的伙食费。
3. 交通费用:如果受害人在治疗过程中需要前往医院或其他相关地点,与人身损害事件直接相关的交通费用也应予以赔偿。
4. 护理费用:若受害人在康复期间需要专业护理人员的帮助,需要赔偿护理费用。
5. 误工费用:如果人身损害导致受害人无法正常工作,还需要赔偿其因此产生的误工费用。
6. 精神损害赔偿费用:精神损害赔偿费用是对受害人心理创伤造成的精神伤害进行赔偿,具体金额可根据法院酌情确定。
赔偿计算方法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确定人身损害的具体后果:通过医疗鉴定或相关证据,确定受害人的伤势程度、康复期限等。
2. 确定医疗费用:根据受害人的治疗情况和医疗费用发票,计算出相关的医疗费用。
3. 计算交通和护理费用:根据受害人的医疗需要和康复情况,计算相关的交通和护理费用。
4. 计算误工费用:根据受害人的工作情况和收入情况,计算相关的误工费用。
5. 计算精神损害赔偿费用:根据法院的判决和酌情考虑受害人的具体情况,计算精神损害赔偿费用。
6. 综合计算总赔偿金额:将以上各项费用进行综合计算,确定人身损害赔偿的总金额。
下表是一个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的示例表格:赔偿项目损失金额计算方法医疗费用根据医疗费用发票和医疗鉴定结果计算住院伙食费根据实际住院天数和相关标准计算交通费用根据受害人就医的实际交通费用计算护理费用根据受害人康复期间需要的护理人员数量和时间计算误工费用根据受害人工作情况、收入水平和误工期限计算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法院判决和酌情考虑受害人的具体情况进行赔偿总赔偿金额将以上各项费用进行综合计算得出结论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是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失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确定的。
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及方法

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及方法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及方法1. 引言人身损害赔偿是指在人身受到侵害或损害后,由侵害者向受害者支付的一定金额的补偿金。
为了确保受害者能够得到公平合理的赔偿,需要制定相应的计算标准和方法。
本文将介绍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及方法,并讨论其中的关键要素和影响因素。
2. 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是指确定赔偿金额的依据和规定。
在不同国家和地区,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可能存在差异。
一般而言,以下几个方面是常见的计算标准:2.1 医疗费用医疗费用是人身损害赔偿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受害者所需要的医疗治疗、康复护理等费用,可以计算出相应的赔偿金额。
一般情况下,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和费用清单。
2.2 劳动能力损失人身损害可能导致受害者的劳动能力受到损害或丧失。
在计算赔偿金额时,需要考虑受害者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包括工资、奖金、福利等方面。
常见的计算方法有丧失劳动能力补偿金的计算公式。
2.3 精神痛苦受害者在遭受人身损害后,往往会承受精神痛苦和心理压力。
为了给予合理的赔偿,可以根据情感损害严重程度和治疗费用的计算方法进行评估。
2.4 丧失生活享受人身损害可能导致受害者的生活品质下降,无法享受原有的生活乐趣。
为了补偿这种损失,可以根据丧失生活享受的价值进行评估,并计算相应的赔偿金额。
3. 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方法除了计算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还需要一定的计算方法。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计算方法:3.1 经济损失法经济损失法是根据受害者的实际经济损失来确定赔偿金额的方法。
通过计算医疗费用、工资损失等经济损失的总和,最终确定赔偿金额。
这种方法较为常见,适用于能够明确计算损失的情况。
3.2 成本法成本法是指根据受害者的实际损失成本来确定赔偿金额的方法。
,当受害者需要进行康复训练或修复手术时,可以根据相关费用的计算标准和方法来确定赔偿金额。
3.3 评估法评估法是指根据损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来评估赔偿金额的方法。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一:背景简介人身损害赔偿是指因他人的过错或其他责任行为导致的身体伤害或精神损害,而向受害人提供经济赔偿的行为。
本文档旨在提供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标准及计算公式,以便为相关当事人提供参考。
二:人身损害赔偿标准1. 医疗费用医疗费用是指受害人因人身损害而接受的医疗治疗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住院费、手术费、药品费等。
医疗费用的赔偿应当根据受害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计算。
2. 工伤赔偿金工伤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的伤害所应获得的经济赔偿。
工伤赔偿金应根据受害人的工资、工龄和伤势等进行计算,具体标准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3. 丧葬费丧葬费是指因人身损害导致受害人死亡,为其葬礼所需支付的费用。
丧葬费的计算应包括殡葬服务费、殡葬用品费、丧葬仪式费用等。
4. 生活费生活费是指因人身损害导致受害人无法正常工作或无法独立生活而给予的经济补偿。
生活费的计算应根据受害人的生活水平、收入损失等因素进行衡量。
5. 劳动能力损失补偿金劳动能力损失补偿金是指因人身损害导致受害人失去或部分失去劳动能力而给予的经济赔偿。
劳动能力损失补偿金的计算应根据受害人的工资、工作能力等因素进行核算。
6. 精神抚慰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因他人过错或其他责任行为导致受害人精神损害,并给予其经济赔偿以获得精神抚慰的费用。
精神抚慰金的计算应根据受害人所受精神损害的程度和影响等因素进行评估。
7. 误工费误工费是指因人身损害导致受害人无法正常工作或部分时间无法工作,给予其的经济赔偿。
误工费的计算应根据受害人的工资及因伤势导致的工作时间损失等因素进行核算。
三:人身损害赔偿计算公式人身损害赔偿计算公式如下:总赔偿金额 = 医疗费用 + 工伤赔偿金 + 丧葬费 + 生活费 + 劳动能力损失补偿金 + 精神抚慰金 + 误工费四: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证据材料、受害人相关证件复印件、医疗费用清单、工资支付证明等。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

人身伤害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人身伤害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一、引言人身伤害赔偿是指当个人的身体或者精神状况受到伤害或者丧失时,依法可以向责任方请求赔偿的行为。
本文将详细介绍人身伤害赔偿的各项项目及计算标准,以便于当事人了解自身权益并进行合理维权。
二、人身伤害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一)医疗费用1. 伤害程度鉴定:1.1 严重程度,包括生命威胁、功能丧失、需进行大型手术等;1.2 普通程度,包括需要住院治疗、手术治疗等;1.3 轻微程度,包括门诊治疗、简单手术等。
2. 医疗费用计算方法:2.1 严重程度:根据当地医疗机构的价格水平及患者所需治疗费用,进行精确计算;2.2 普通程度:在严重程度的基础上,按一定比例进行适当调整;2.3 轻微程度:按照普通程度的一定比例进行进一步调整。
(二)护理费用1. 伤害程度鉴定:1.1 高度依赖他人照料;1.2 中度依赖他人照料;1.3 轻度依赖他人照料。
2. 护理费用计算方法:2.1 高度依赖他人照料:根据护理员工资水平及患者护理需求,进行精确计算;2.2 中度依赖他人照料:在高度依赖程度的基础上,按一定比例进行适当调整;2.3 轻度依赖他人照料:按照中度依赖程度的一定比例进行进一步调整。
(三)误工费1. 定义:指因受伤导致患者无法正常工作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2. 误工费计算方法:2.1 工资证明法:根据患者的实际工资水平,计算受伤期间应得工资;2.2 就业前景法:根据患者的就业前景及所受损伤的影响,进行合理估计。
(四)精神安抚金1. 定义:指对受害者因精神痛苦、恐怖等负面情绪进行赔偿的金钱。
2. 精神安抚金计算方法:2.1 根据受害者的精神状况及影响程度进行评估;2.2 结合类似案例中的判决结果和法律规定进行合理赔偿。
(五)残疾赔偿金1. 残疾鉴定:1.1 轻度损伤;1.2 中度损伤;1.3 重度损伤。
2. 残疾赔偿金计算方法:2.1 轻度损伤:根据当地法律规定的补偿标准进行计算;2.2 中度损伤:在轻度损伤的基础上,按一定比例进行适当调整;2.3 重度损伤:根据当地的补偿标准进行计算,同时结合案例判决结果进行合理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医药费
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治疗费等收款凭证所载费用之和
A 类:受害人有固定收入
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赔偿
B 类: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受害人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 公式=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 X(元/年)×误工期限(天)÷365(天)
误工费
C 类: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 公式=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X(元/年)×误工期限(天) ÷3 65(天)
交通费
正式票据所载实际交通费用之和 (包括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票据所载事项应与就医 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吻合)
1、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住院伙食 2、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此时住院伙食补助费还包括受害人及其陪护 补助费 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
≤60 周岁
60-75 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X(元/年)×{20-(实
际年龄-60)}年
死亡赔偿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X(元/年)×5(年)
金
受害人为农村居民 ≥75 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④X(元/年)× (18-实际年龄)÷扶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备注:受害人死亡的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X(元/年) 60-75 周岁 ×{20 年-(实际年龄-60)}÷扶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备注:受害人死亡的伤残赔偿指数看作 1 计算。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X(元/年) ×5(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备注:受害人死亡的伤残赔 ≥75 周岁 偿指数看作 1 计算。 精神损害 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抚慰金 侵权人经济赔偿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财产损失 根据估损清单及相应财产有效凭证主张(包括车辆维修、施救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经营车辆停运 损失;非经营车辆替代支出的交通费等等)。
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表格版

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一、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医疗费的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民法通则》第119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4条: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为凭。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批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则不予赔偿。
4、《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1款:因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指医院对因触电造成伤害的当事人进行治疗所收取的费用。
医疗费根据治疗医院诊断证明、处方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确定。
医疗费还应当包括继续治疗费和其他器官功能训练费以及适当的整容费。
继续治疗费既可根据案情一次性判决,也可根据治疗需要确定赔偿标准。
费用的计算参照公费医疗的标准。
当事人选择的医院应当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应治疗能力的医院、卫生院、急救站等医疗机构。
当事人应当根据受损害的状况和治疗需要就近选择治疗医院。
人身损害赔偿计算公式

人身损害赔偿计算公式
1、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
2、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住院天数+出院后医疗机构建议休息天数)。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日收入×护理天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但实践中一般只按住院天数算。
4、交通费=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包括陪护人员往返交通费)
5、住宿费=80元/天×住宿天数
6、住院伙食补助费= 30元/天×住院天数
7、营养费=50元/天×住院天数
8、残疾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319元)×20年×伤残系数
总计:1+2+3+4+5+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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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死残限额 110,000.00 交强险死残比例 1.00 商业三者险限额 500,000.00 商业险总额比例 1 商业险承担比例 0.3 商业险已付 区内伙补标准 40.00 区外伙补标准 50.00 护理程度 0.5 城镇1/农村2 1
每地区初用时录入:a5,b5,c5,a7,b7及相关行业年人均收入等项、只按第一被告投有商业三者险 本计算器仅作参考使用 点击单元格出现三角号可以选择下边选项
交强险合计 114,411.38 未去强险财产合计 2,200.00 去强险财产合计 200.00 60.00 -
未去强险伤残合计 102,411.38
最终应付费用及案件受理费(本表以财产标准计算) 商业险公司 张三
32,649.92 4,649.92 119,061.30 93.00 46.50
28,.00 119,061.30 4,977.76 2,488.88
交强险医疗限额 10,000.00 交强险医疗比例 1.00 2,000.00 交强险财产比例 1.00
出院护理人数/无选0 交强险财产限额
交强险已付 区内住院天数 1 区外住院天数
鉴定误工天数 300 误工费/天 73.00 支持项目 107,443.06 2,190.00 9,000.00 5,954.00 21,900.00 46,300.00 23,327.38 4,930.00 2
强险公司有1/否2 1 城人均可支配/年 23,150.00 农人均纯收入/年 鉴定出院护理2始 住院期间护理程度 1 第1次入院时间 2013-5-9 第4次入院时间 死伤者父出生 1 伤者在世兄妹人数 3 住院天数 44 记入项目 医疗费 伙食补助费 后续治疗费 营养费 护理费 误工费 伤残赔偿金 被抚养人生活费 精神抚慰金 鉴定费及鉴定检 复印费 交通费 邮寄费 丧葬费
119,061.30 原告普通自负担
2,296.54
原告简易自负担 1,148.27
注:灰色不用手动输入,自动计算得出。以上诉讼费以财产案件计算。每年每地区初用时录入:a5,b5,c5,a7,b7及相关行业年人均收入等项、只按第一被告投有商业三者 尽量使用excel 操作 日期格式为:2012-9-1 望您提出保贵意见 本计算器仅作参考使用 点击单元格出现三角号可以选择下边选项
保贵意见
张三 28,000.00 -
11,908.00 21,900.00 46,300.00 29,233.05 10,000.00 5,010.00
-
-
财产损失 合计 去掉强险后总额 原告诉讼目的(填右) 被抚养生活费计入伤残 69,627.38 按第一被告责任比例 按第二被告责任比例 按第三被告责任比例 按第四被告责任比例 强险保险公司 直接计入总额项1 直接计入总额项2 114,411.38 114,411.38 2,588.23 1,294.11 预交诉费 预交诉费减半
2,200.00 245,184.11 245,184.11 全部医疗费 118,633.06
2,260.00 223,722.94 商业险余额计入 判决可能使用项 去强险医疗合计 108,633.06 32,589.92 -
2,200.00 223,244.44 76,183.14 108,833.06 去强险伤残合计 28,000.00
商业险有1/否2 1 (抚)城消费支出/年 17,717.00 (抚)农生活消/年 鉴定出院护理2终 出院护理程度 0.5 第1次出院时间 2013-5-10 第4次出院时间 死伤者母出生 1955-4-29 1 11,811.33 妻/夫在世1/不在2 1 出院护理天数 42 原告主张 107,443.06 2,190.00 9,000.00
被告1 张三 0.3 城职月工资 发生事故时间 2013-5-9 鉴定出院护理3始 原告出生时间 1984-2-22 区内1/区外2 1 区内1/区外2 2 未成年1子女出生 2008-9-16 1 11,516.05 职业选择(见右1-20) 20 误工天数 300 . 法定标准计算 107,718.16 2,190.00 9,000.00 5,954.00 21,900.00 46,300.00 23,327.38 4,930.00 143.40 -
被告2
被告3
被告4
护理费G17/365 91.60 鉴定做出时间 2013-9-12 鉴定出院护理3终 原告性别男1女2 1 第2次入院时间 2013-5-10 第5次入院时间 未成年2子女出生 鉴定出院护理1始 2013-6-23 住院护理人数/无选0 1 残疾级别/死亡选空 10 第2次出院时间 2013-6-22 第5次出院时间 未成年3子女出生 区内1/区外2 2 区内1/区外2 未成年4子女出生 鉴定出院护理1终 2013-8-4 1 多伤残附加系数
加强营养1/否2 折合后伤残级数 10.00 被告已付费用 2 伤残年数
长期护理1/否2
43 长期护理天数
20 强险应付费用 10,000.00 5,954.00 21,900.00 46,300.00 23,327.38 4,930.00 医疗项 10,000.00 伤残项 102,411.38 财产项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