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4篇)

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医院的值班、交接班制度是为了确保医院能够24小时提供不间断的医疗服务。
以下是一般医院的值班、交接班制度:1. 值班表:医院会事先制定值班表,安排医生、护士和其他医务人员在不同时间段进行轮班值班。
值班表会包含值班人员的姓名、职位、值班时间和位置等信息。
2. 值班室:医院会设立专门的值班室,值班医生和护士会在值班室待命,随时应对紧急情况和随时提供医疗服务。
3. 值班日志:在每次交接班时,医生和护士会进行交接班,并填写交接班日志。
日志中会记录前一班次的重要信息,例如患者的病情、药物给予情况、治疗方案等,以确保连续性医疗服务的有效进行。
4. 交接班会议:医院会定期组织交接班会议,让值班医生和护士共同参与。
在会议上,交接人员会详细介绍前一班次的情况,并就任何问题进行讨论和解决。
5. 应急联系方式:医院会提供各种方式的应急联系方式,以便值班人员随时与医院其他部门或相关医疗机构进行联系和沟通。
6. 值班手册:医院可能会编写值班手册,以记录医院的规章制度、流程和标准操作程序。
这可以帮助值班人员更好地了解和遵守医院的制度,并在值班期间处理问题和提供服务。
医院的值班、交接班制度是为了确保医疗服务能够不间断地进行,保证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照顾。
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2)是为了保障医院连续、顺畅运营而设立的制度。
以下是医院常见的值班、交接班制度的一般安排:1. 值班安排:根据医院的需要制定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等各类医务人员的值班计划。
一般会提前安排一周或更长时间的值班表,并在医院内公示,确保各科室有足够的人员覆盖24小时值班。
2. 交接班时间:一天通常分为三班,即早班、中班和晚班。
交接班的时间一般在早班上班时间结束和中班上班时间开始之间,以及中班上班时间结束和晚班上班时间开始之间。
3. 交接班内容:每个班次的医务人员在交接班时需要进行相关内容的交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患者情况:交班人员需要向接班人员详细描述所负责患者的病情、诊断和治疗计划,包括特殊需要的患者、病危患者等。
医院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医院值班与交接班制度1.医师值班与交接班制度1.1各临床、医技科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
1.2值班医师在值班期间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
交接班时,应当巡视病房,危重患者和当天新入院患者做到床前交接,并且将交接内容记入交班本,交接医师执行双签字。
1.3 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当将危重患者和当天新入院患者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本,并做好交班工作。
值班医师对危重患者病情变化及处置情况应做好相应记录,并扼要记入交班本。
1.4 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临时情况的处理;必须在午休和夜休前认真巡视病房,发现病情变化时给予及时、有效处置;对急诊入院患者及时检查书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
1.5 值班医师遇危重患者和当天新入院患者病情变化,出现危急情况时,应当及时请上级医师处理,并通知经治医师。
1.6 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
护理人员邀请时应当立即前往诊视。
如有事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1.7 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患者未得休息时,应当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休。
1.8 每天集体交接班一次,由科主任或护士长或最高级别职称的医师主持,全体医护人员参加,交班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
值班医师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患者情况和当班入院新患者情况以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2.护士值班与交接班制度2.1 护理人员应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护理工作准确、及时地进行。
2.2 值班护士应掌握病室动态,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尤其是急诊、新入、危重及术后等患者的病情变化,若发现异常须立即通知医生并配合处理,认真作好护理记录。
2.3 做好病室管理工作,遇有重大或特殊问题,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
2.4 白班交班报告由办公班护士书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内容简明扼要,有连贯性,医学术语运用规范。
无执业资格护理人员书写时须由带教老师或护士长负责审签。
2.5 交接班的种类2.5.1集体交接班:2.5.1.1早晨集体交接班应将重点患者交接内容描述清楚,白班护士认真听取夜班交班,全面了解本病室患者情况。
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范文(三篇)

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范文1. 引言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是为了确保医院工作的连续性、高效性和安全性而制定的一项重要规章制度。
本文旨在为医院提供一份值班、交接班制度范本,以帮助医院建立健全的值班、交接班制度。
2. 负责人安排(1)值班负责人由主管部门指定,负责组织、监督和调度各科室的值班工作。
(2)每个科室应指定一名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的值班工作,协助值班负责人完成任务。
3. 值班制度(1)医院按照24小时不间断的时间制定值班表,确保每个时段都有医生、护士进行值班。
(2)值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达值班岗位并做好值班准备工作。
(3)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能够迅速响应紧急情况。
(4)值班人员应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医院正常运转。
4. 交接班制度(1)交接班时间应在值班时间的最后15分钟内进行。
交接班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以确保充分的信息交流和任务交接。
(2)交接班时,交接人员应对前一班次的工作进行了解和总结,并将相关信息和工作进展进行详细记录。
(3)交接人员应诚实地向接班人员提供真实、准确的工作情况,包括病人的病情、治疗计划、药物使用等。
(4)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接人员的介绍,并对接班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核对和确认,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准确性。
5. 交接班记录(1)医院应建立统一的交接班记录表,并要求值班人员在交接班时进行填写。
(2)交接班记录表中应包括时间、交接人员、接班人员、值班工作内容和注意事项等。
(3)交接班记录表应由交接人员和接班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责任的明确性。
6. 值班、交接班考勤(1)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值班、交接班考勤制度,保证值班人员按规定进行签到和签退。
(2)值班、交接班记录表应作为考勤的依据,同时还可以使用电子考勤系统进行记录。
(3)对于迟到、早退、无故缺勤等情况,医院应制定相应的惩罚措施,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7. 值班、交接班培训(1)医院应加强值班、交接班的相关培训,包括操作流程、工作要求、注意事项等。
医生值班与交接班制度范文(4篇)

医生值班与交接班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医生的值班工作,确保患者的安全与医疗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值班安排1. 医生值班班次的安排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根据医生的职务、资质以及工作需求进行合理的安排。
2. 值班班次安排应提前至少一周通知,并公示于医生休息室。
3. 值班时间为连续工作24小时,中间可以有2次休息时间,每次休息时间为2小时。
4. 医生应按时到岗值班,不得迟到或早退。
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岗,应提前请假。
5. 医生在值班时,应积极配合医院领导的工作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交接班请示,应及时向上级汇报。
第三章值班工作内容1. 医生在值班期间,应全面负责相应科室的门诊与住院患者的医疗工作。
2. 值班医生应负责处理患者的急诊病例,及时做出诊断与治疗方案,并报告给上级医生。
3. 值班医生应及时处理科室的病危病重患者,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汇报给上级医生。
4. 值班医生应负责参与科室的例行查房工作,及时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并与上级医生进行沟通。
5. 值班医生应负责处理患者的医嘱,及时转达给相关的医药护理人员,并监督执行情况。
6. 值班医生应随时准备参与院内的会诊工作,如有需要应积极协助进行诊疗。
第四章交接班制度1. 医生在交接班时,应认真查收交接班记录,了解前一班次的患者情况与治疗进展,对重点病例应进行详细记录。
2. 医生在交接班时,应详细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特殊需求及处理情况,并及时通知接班医生。
3. 医生在交接班时,应将相关的医嘱、检查结果、治疗计划等资料进行清楚的书面交接,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与准确性。
4. 医生在交接班时,应与接班医生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共同确认患者的治疗计划与后续工作安排。
5. 医生在交接班时,应定期进行交接班培训,提高交接班的效率与质量。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1. 医院应建立医生值班与交接班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与权限。
2. 医院应加强对医生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的监督与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

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
第一条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医疗、护理及辅助工作不间断进行,值班时间不准做私事。
第二条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除口头交班外,还应书写交班记录,危重患者要床头交班。
急救用品及规定交接班的毒、麻、限、剧药品及医疗器械、被服要进行交班,接班要签字。
第三条各病房每天早8点集体交班一次,全体人员参加,由值班人员报告患者总数,出院、新入院、转科人数,死亡、危重、手术前后、特殊检查等患者的诊断、病情变化、治疗、护理、主要医嘱和执行情况,一般不超过15分钟。
第四条病房值班医师接班后应及时巡视病房,在其他医师不在时负责全科(或病房)患者的临时处置、急诊会诊和危重患者的观察、治疗、抢救并记入病程记录。
对新入院患者进行初步检查,下达医嘱并书写入院记录和首次病程记录。
遇有问题请示上级医师。
第五条护士接班后应及时巡视病房。
值班期间要密切观察危重患者病情变化,重要处置要详细记入交班本,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按时完成各项护理工作,负责接待新入院患者。
第六条值班人员要做好负责区域的管理工作,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总值班室请示报告。
第七条各医技科室应根据情况设值班人员,按规定完成工作,以满足患者的需要。
1。
医生值班与交接班制度(五篇)

医生值班与交接班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医疗工作连续有效地进行,保证医疗安全,特制定医疗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二、定义医院日常值班、夜班和节假日期间的医疗值班与交接班的流程标准。
三、职责1.医务部主任、副主任负责制定和修订医疗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2.医疗科室医务人员负责执行医疗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3.医疗科室主任和护士长负责监督检查本科室医疗值班与交接班制度的执行。
4.医务部主任、副主任负责监督检查全院医疗值班与交接班制度的执行。
5.院长负责监督检查医务部主任、副主任医疗值班与交接班制度的执行。
四、程序1.医疗排班(1)科主任、护士长分别负责本科室医生和护士排班、排班表审核签字和上报医务部。
未经科主任或护士长许可不准个人私自换班,科主任或护士长请假需上报院长批准。
(2)独立值班医护人员必须具备执业资格和科主任或护士长考核确认具有独立胜任本职岗位工作能力。
(3)夜间排班实行一线班和二线班负责制。
一线班值班医师和值班护士由住院医师和护士或以上资格人员担任;二线班值班医师由主治医师和专科护士以上资格人员担任。
(4)节假日排班,要求各科必须由副高职和专科护士以上资格人员带班。
2.医疗值班(1)一线班值班人员实行坐班制。
二线班值班人员实行备班制,但要保持通讯畅通,随叫随到。
(2)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定期查房,特别注意危重患者和手术后的患者,将患者病情变化及处理情况随时记录在医疗文书上。
(3)一线班值班人员遇到疑难患者需要请示二线班时,应立即电话请示二线班值班人员,必要时,二线班值班人员亲自到医院解决医疗问题。
(4)因手术,急会诊等工作需要离开病区,应向其他值班医师和值班护士或总值班交代去向,以便及时联系。
(5)夜间休息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
值班护士除处置外,必须在护士站值班。
(6)接班人员未及时到岗,值班人员不准离开岗位,应将情况报告科主任或护士长或总值班,等待接班人员到位交班后方可离开科室。
3.医疗交接班(1)交班对象临床科室交接对象为新入院患者、手术患者和病情发生变化的患者,均应进行书面交班,危重患者必须进行床头交班,以及重要医疗设备运行情况。
医务人员值班、备班、交接班制度

医务人员值班、备班、交接班制度医务人员值班、备班、交接班制度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患者诊疗过程的连续性和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现将我院医务人员值班、备班、交接班制度进行详细规定。
一、值班制度1.1 值班职责(1)值班医务人员应全面了解本科室患者病情,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护理。
(2)严格执行医嘱,确保药物、检查、治疗等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3)密切关注患者生命体征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处理。
(4)做好病历记录,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诊疗过程和患者病情变化。
(5)维护医疗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医疗安全。
1.2 值班安排(1)各科室应根据工作量、患者病情和医务人员资质,合理配备值班力量。
(2)值班表应提前制定,并在科室内部公布。
(3)值班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随时联系到。
(4)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确需离岗时,应向科室负责人请假,并安排替代人员。
1.3 值班期间注意事项(1)值班人员应按时接班、交班,不得迟到、早退。
(2)值班期间,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确保全身心投入到患者诊疗中。
(3)值班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耐心解答患者及家属疑问,提供优质服务。
(4)遇到紧急情况,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并启动应急预案。
二、备班制度2.1 备班职责(1)备班医务人员应随时了解本科室患者病情,做好应急准备。
(2)备班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在短时间内到达医院。
(3)备班人员需做好物品、药品准备工作,确保科室正常运行。
2.2 备班安排(1)各科室应根据工作量、患者病情和医务人员资质,合理配备备班力量。
(2)备班表应提前制定,并在科室内部公布。
(3)备班人员应保持充足的休息,确保能够在需要时迅速到位。
三、交接班制度3.1 交班内容(1)患者病情及诊疗情况:包括生命体征、病情变化、药物治疗、检查结果等。
(2)医嘱执行情况:包括药物、检查、治疗等医嘱的落实状况。
(3)特殊事项:如手术、分娩、转入、转科、出院等。
十八项核心制度之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十八项核心制度之值班和交接班制度一、定义值班和交接班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通过值班和交接班机制保障患者诊疗过程连续性的制度。
值班和交接班制度是医疗机构日常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患者安全、医疗质量和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
二、基本要求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全院性医疗值班体系,包括临床、医技、护理部门以及提供诊疗支持的后勤部门,明确值班岗位职责并保证常态运行。
2. 实行医院总值班员制度,有条件时除医院总值班员外,应单独设置医疗院总值班。
3. 医院及科室应当明确各值班岗位职责、值班人员资质和人数。
4. 当值医务人员中必须有本院执业的医务人员,非本院执业医务人员不得单独值班。
5. 各级值班人员应当确保通讯畅通。
6. 四级手术患者手术当日和急危重患者必须床旁交班。
7. 值班期间所有的诊疗活动必须及时记入病历。
8. 交接班内容应当专册记录,并由交班人员和接班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三、岗位职责1. 值班医师:负责处理科室急、危、重症患者,及时处置各种医疗事件,协调患者就诊、转科、手术等工作。
2. 值班护士:负责患者的护理工作,执行医嘱,监测患者生命体征,参与抢救危重患者。
3. 总值班员:负责协调全院医疗资源,指导值班医师处理医疗事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 医疗院总值班:负责指导全院医疗工作,处理重大医疗事件,协调全院医疗资源。
四、交接班流程1. 接班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科室,了解当班患者情况,准备接班。
2. 交班医师和接班医师在交班时间内进行面对面交接,交接内容包括患者病情、治疗方案、医嘱执行情况等。
3. 交班医师将患者病历、检查报告等相关资料交给接班医师。
4. 接班医师确认交接内容无误后,双方签字确认。
5. 接班医师继续对患者进行治疗和护理工作。
五、注意事项1. 值班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熟悉本科室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方案。
2. 值班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应对各种医疗事件。
3. 值班人员应遵守医疗纪律,不得擅自离岗,休息时应在指定的地点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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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定义:
值班和交接班制度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通过值班和交接班机制保障患者诊疗过程连续性的制度。
基本要求
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全院性医疗值班体系,包括临床、医技、护理部门以及提供诊疗支持的后勤部门,明确值班岗位职责并保证常态运行。
2.医疗机构实行医院总值班制度,有条件的医院可以在医院总值班外,单独设置医疗总值班和护理总值班。
总值班人员需接受相应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3.医疗机构及科室应当明确各值班岗位职责、值班人员资质和人数。
值班表应当在全院公开,值班表应当涵盖与患者诊疗相关的所有岗位和时间。
实施细则
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全院性医疗值班体系,包括临床、医技、护理部门以及提供诊疗支持的信息系统保障部门与后勤相关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应当明确各值班岗位职责、值班人员资质和人数并保证常态运行。
2.实行医院总值班制度,有条件的医院可以在医院总值班外,单独设置医疗总值班、护理总值班等。
医院总值班履行除了医疗管理部门和护理管理部门以外所有部门负责的职责。
3.医疗机构应制定医院总值班管理制度,明确各值班岗位职责、值班人员资质、值班人数、通信联系工具、交接班机制及记录内容清单等,明确主管部门并履行管理职责;对值班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参与值班。
4.当值医务人员中必须有本机构执业资质的执业医师(注册在本医疗机构的执业医师);进修医师、对口帮扶医师等按照国家医师注册相关规定不需做注册变更的,经医疗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可按本机构执业医务人员管理参与值班。
但进修医师在进修期的前3个月,原则上不安排单独值班。
5.规培人员参与值班应遵从以下要求:
(1)非本医疗机构的规培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
①取得执业医师执照;
②在本医疗机构注册;
③在本机构规培满1年。
经医疗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可按本机构执业医务人员管理参与值班;
(2)属于本医疗机构编制内的规培人员,应根据其临床能力,由科室申请,医疗管理部门审批后可以安排单独值班,但应该有一定的加强培训阶段,具体培训时间由本机构确定。
6.医疗机构应规定值班人员的值班时间和值班区域:
(1)医疗机构及各科室部门应结合本机构及本科实际情况,根据各个值班岗位职责对值班时间和值班区域以文件形式予以明确,以确保医疗工作的连续性和处置的及时性;
(2)值班人员排班表在适当范围内提前公开,不得擅自离岗,接班人员未按时到岗,交班人员不得离岗,直到接班人员到岗完成交接班后方可离开。
7.护理交接班记录的基本内容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交班或接班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新入院患者应包括入院时间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以往简要诊疗经过;非当日入院需要交班的患者应包括目前病情变化、目前诊断及交班注意事项或接班诊疗计划,必要时包括饮食情况、睡眠情况、情绪变化、并发症观察、手术准备、检查准备、护理措施落实等内容。
值班和交接班制度(二)
基本要求
1.当值医务人员中必须有本机构执业的医务人员,非本机构执业医务人员不得单独值班。
当值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休息时应当在指定的地点休息。
2.各级值班人员应当确保通讯畅通。
3.四级手术患者手术当日和急危重患者必须床旁交班。
4.值班期间所有的诊疗活动必须及时记入病历。
5.交接班内容应当专册记录,并由交班人员和接班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实施细则
1.非本机构执业医务人员不得单独值班,只能在上级医师的带领下参与值班,不得顶岗单独值班。
2.乡镇医疗机构的执业助理医师,经医疗管理部门认定后允许在本机构单独值班。
3.各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一岗双责”。
病区值班医师不得参与择期手术,若因专业需要必须参加时,应由同资质医师接替值班并在岗,告知当班护士,同时报备医疗管理部门后方可参加。
4.正常工作时间,值班医师参加门诊工作应报科主任或病区主任或上级医师批准,并确认有相同资质的本科人员替班并承担相应值班责任。
5.各级值班人员应当确保通讯畅通。
6.医师交接班记录的基本内容应包括:
(1)交班医师对需要交班的患者病情及诊疗情况进行简要总结的记录,该记录应当在交班前由交班医师书写完成;接班医师应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确认,并注明签字时间(精确到分钟)以体现交接班时间可追溯;
(2)需要交班的患者应包括但不限于:新入院患者诊断未明或评估后病情不稳定,急危重患者,当日接受手术及侵入性操作患者,有当日检查、检验危急值的患者及其他需特别注意的患者。
另外,可以根据本科室的患者特点,再增列其他的交班内容;
(3)急危重患者和当日四级手术的患者,因情况特殊并且需随时评估,必须床旁交班,给予口头详尽叙述交接班内容以及相关的注意事项,并将交接班内容及注意事项及时记录到值班记录册当中;
(4)值班人员应在下班前对值班期间患者的重要处置记录于交
班记录中。
8.医疗机构应设置定期的医护联合交班来实现患者信息的沟通与交流,值班和交接班应体现诊疗活动的连续性。
9.交接班内容应当专册记录,并由交班人员和接班人员共同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