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06年度(下半年)《法规》

合集下载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工作总结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工作总结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工作总结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津政办发[2006]065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12.11
【实施日期】2006.12.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工作总结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6〕06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市委八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按照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思想的要求,大力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加大了经济和社会各项工作的组织力度,使全市国民经济继续保持了平稳健康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

为做好2006年的工作总结,精心筹划好明年的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做好2006年工作总结。

现在适值年底,各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

对一年的
工作进行总结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政府和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

要把年终总结与推动当前各项工作的落实结合起来,大力推动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要通过总结和检查今年工。

废止的法律法规规章

废止的法律法规规章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 493号令1.移动钻井平台作业许可办法2.油(气)田测井用封闭型放射源使用管理办法被《卫生部关于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发布日期:2001年10月23日实施日期:2001年10月23 日)废止3.《卫生部关于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注:本篇法规已被《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发布日期:2006年1月24日实施日期:2006年3月1日)废止4.天津市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被天津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废止5.《工业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暂行)》被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废止6国家环境保护局令第3 号放射环境管理办法(已于2007年废止)港口大型机械防台管理规定(暂行)[失效]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管理规定废止了《关于船舶污染事故处罚程序的规定》(港监字〔1990〕26号)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废止了《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天津市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废止了1994年7月28 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天津市防止水污染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25号)同时废止。

2001年12月23日,国家环保总局发布了《环境保护产品认定管理办法》,废止了《环境保护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域使用权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2008—废止了2002年国家海洋局发布的《关于印发海域使用权证书有关配套制度的通知》(国海发[2002]18号)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废止。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天津市剧毒物品治安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本篇法规已被《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停止执行部分政策措施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02年1月29日实施日期:2002年1月29日)停止执行(原因:被市政府1997年发布的《天津市剧毒物品治安安全管理办法》代替)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发布日期:2003年8月15日实施日期:2003年10月1日)废止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规定(1994年3月16日环管[1994]140 号)被《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7年10月8日实施日期:2007年10月8日)修改天津市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2007 废止了1999年11月5日发布的《天津市海域使用管理办法》《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2000年废止了水路货物运输规则(1995年3月15日交通部交水发[1995]221号修订发布)环境保护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被环境保护产品认定管理办法废止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本法规已被《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废止)天津市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废止了市人民政府1999年11月5日发布的《天津市海域使用管理办法》,GB/T 16162-2009替代GB/T 16162-1996海域使用论证资质管理规定2004 废止了2002年国家海洋局颁布《海域使用论证资质管理规定》天津市剧毒物品治安安全管理办法被《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停止执行部分政策措施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02年1月29日实施日期:2002年1月29日)停止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关于200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关于200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关于200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6.11•【字号】津政办发[2006]032号•【施行日期】2006.06.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关于200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06〕03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关于200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六年六月十一日关于200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中纪委办公厅《2006年全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纪办发〔2006〕6号)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津政发〔2005〕118号)精神,全面推动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现就我市2006年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工作目标重点抓好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政务公开分类目录的编制和政务公开网络系统建设,全面推行网上政务公开,积极探索依申请公开制度,搞好政务公开评议制度试点,使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切实得到保障。

二、主要任务(一)规范内容,编制政务公开分类目录。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以群众最关心、最关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内容、决策过程和实施结果为重点,本着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群众监督的原则,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编制政务公开分类目录,明确公开内容,对按规定必须保密或经过审核暂不宜公开的予以备案。

政务公开分类目录明确公开内容的类别、形式、时限、对象和责任部门。

公开内容的类别包括职能类、政策法规类、许可类等。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关于我市2006年重点建设项目安排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关于我市2006年重点建设项目安排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关于我市2006年重点建设项目安排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2.12•【字号】津政发[2006]11号•【施行日期】2006.0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关于我市2006年重点建设项目安排意见的通知(津政发[2006]1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关于我市2006年重点建设项目安排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二00六年二月十二日关于我市2006年重点建设项目安排意见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实现“三步走”战略第二步目标的重要一年,也是在新的起点上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关键一年。

深入贯彻市委八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继续抓紧抓好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保持固定资产投资较快增长,对于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现就2006年市重点建设项目提出以下安排意见:一、重点建设项目安排原则(一)以全面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港口、机场、高速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投入,全面提升国际航运和国际物流功能。

继续加快海河开发基础设施、中心城区快速路网、轨道交通、电厂和电网建设步伐,提高城市载体功能,构建现代化国际港口大都市框架。

(二)进一步加大优势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投入力度,打造国家级重化工基地、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冶金和汽车等现代制造业基地,促进全市工业新一轮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三)切实增加商贸、现代物流、休闲旅游等服务业投入,促进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提升为区域综合服务的功能。

(四)统筹城乡发展,增加农业和小城镇建设投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缩小城乡差别。

司法所下半年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

司法所下半年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

司法所下半年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司法所下半年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司法所下半年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区司法局2006年8月3日2006年下半年,各镇(街)司法所以“强素质、保稳定、抓服务、促发展”为目标,围绕镇(街)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了9项职能,各项工作亮点突出、特色纷呈,实现时间、任务双过半,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

各司法所按照局部署,认真总结了下半年工作。

总体上,各所总结内容全面、条理清晰;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对存在问题有分析、有对策。

综合7月10日至19日对12个司法所(佳荣里街除外)各项工作的检查情况,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积极参与村级换届选举。

在今年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工作中,各司法所积极宣传《天津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及相关政策法规,参与选举工作全过程,认真排查不稳定因素,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平息涉及选举方面的上访事件,保障了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双口镇司法所严把选举程序关,妥善处理选举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天穆镇司法所印制选举宣传资料1000多份,入村发放;宜兴埠镇司法所组织十户调解员利用“五一”假期提前入户宣传政策法规,并在各街设立义务法律咨询站,解答群众咨询;北仓镇司法所针对换届选举提出合理化建议,均被采纳。

二、加强特殊时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各镇街司法所均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采取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基本上都能坚持做到“月排查”。

天穆镇、小淀镇、普东街坚持半月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北仓坚持一周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双口镇司法所人员将手机号码公布给各村调解员、信息员,坚持每天沟通情况,做到“日排查”。

及时协调、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

大张庄镇对排查出的涉及土地补偿、企业改制等影响较大的矛盾进行了妥善处理;北仓镇积极参与调处了企业污染、民工工资等20余起疑难纠纷;双口镇通过预警排查,控制了260余人次的群访事件;双街镇通过排查有效控制了两起进市访事件;新村街排查调处了旧楼改造引发的占地问题,保证了惠民工程顺利进行。

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00号)

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00号)

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00号)第一篇: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00号)【发布单位】天津市【发布文号】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00号【发布日期】2006-04-28 【生效日期】2006-06-01 【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天津市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00号)《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已于2006年4月24日经市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

市长戴相龙二OO六年四月二十八日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施工管理水平,维护城市市容整洁,保障人身和公共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房屋拆除等施工活动及监督管理。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

本规定所称文明施工是指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按照规定采取措施,保障作业环境、市容环境卫生质量和人员健康安全的施工活动。

第三条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实施监督管理。

市和区县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按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第四条本市对施工现场实行联合检查制度。

环保、市容环境、卫生、质监、安全监管、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应当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第五条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实行企业负责、中介评估、政府监管的原则。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六条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明施工质量标准,在相关合同中明确勘察、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并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远程视频监控。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我市2006年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我市2006年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8.23•【字号】津政办发[2006]47号•【施行日期】2006.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我市2006年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津政办发(2006)4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下达〈2006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53号)的要求,在坚持“优先滨海新区发展、保障市重点工程建设、有利于调控房地产市场、支持区县经济”的原则下,我市分解确定了全市2006年土地利用计划。

现就下达2006年土地利用计划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充分利用有限资源,合理安排用地计划各区县要在坚持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的前提下,科学安排用地计划,形成合理的供地结构,充分发挥土地利用计划的宏观调控作用。

优先保障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用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用地,对地方经济有支撑作用的重大工业项目、重大利用外资项目以及对地方经济有带动作用的服务业项目用地,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领域和重要急需项目用地。

同时,确保年底前完成全年计划落实工作。

二、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充分发挥现有资源作用各区县要严格控制增量建设用地,积极盘活存量,把节约用地放在首位,重点在盘活存量上下功夫,特别是批而未供存量土地。

批而未供土地应当优先安排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用地、招商引资的急需项目、城镇拆迁和重点项目拆迁安置项目用地。

对园区内已批土地供地率达到80%以上、且土地有偿使用率在60%以上的,该园区才能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

三、强化用地控制指标管理,确保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各类项目用地要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国土资发〔2004〕232号)及天津市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切实加强建设用地审批前、中、后的管理,确保有限的土地资源得到最充分、最有效的开发利用,避免土地闲置和浪费。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6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6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3.08•【字号】津政发[2007]019号•【施行日期】2007.03.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军官转业安置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6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津政发[2007]01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2006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6〕 3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06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做好退役士兵的思想教育和岗前培训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的管理教育工作,及时组建退役士兵临时党、团组织,开展正常的组织生活。

要紧密联系退役士兵思想实际,组织他们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知识,引导他们正确理解我市改革开放的各项举措,全面了解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纳入国家总体发展战略的前景和退役军人肩负的责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择业观,正确对待自谋职业与安置就业,坚决响应组织号召,服从政府安置,坚定依靠良好军人素质到新岗位建功立业的信心和勇气。

各区县人民武装部要积极协助区县人民政府做好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的管理教育工作。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对退役士兵的教育培训工作给予政策倾斜和资金扶持。

各区县安置部门要会同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有组织、有计划地对退役士兵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充分利用现有的劳动就业网络开辟退役士兵专栏,为自谋职业退役士兵提供就业信息、就业指导等服务。

要积极探索退役士兵安置办法改革,创新教育培训的新办法、新途径。

各新闻单位要加大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人民军队保家卫国的丰功伟绩和退役士兵中的先进人物和模范事迹,激发全社会的拥军热情,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2006年修正)-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4号

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2006年修正)正文:----------------------------------------------------------------------------------------------------------------------------------------------------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八十四号)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的决定,已由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11月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6年11月7日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1996年1月10日天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10月22日天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的决定》修正根据2006年11月7日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一)国有企业及其职工;(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及其职工;(三)城镇中的乡镇企业及其城镇职工;(四)股份制企业和联营企业及其职工;(五)城镇中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六)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及其中方职工;(七)外国企业和港、澳、台企业的驻津办事机构及其中方职工;(八)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的其他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第三条职工养老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2.20•【字号】津政发[2006]16号•【施行日期】2006.0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津政发[2006]1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天津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实现“三步走”战略第二步目标的重要一年,也是在新的起点上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关键一年。

做好2006年各项工作,实现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事关全局,事关长远。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八届八次、九次全会部署,紧紧抓住滨海新区开发开放难得的历史性机遇,按照“站在新起点、再创新优势、实现新跨越”的要求,树立更高标准,追求更高水平,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扎实苦干,努力完成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实现全市“十一五”良好开局。

天津市人民政府二○○六年二月二十日天津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一、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05年,全市各方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全面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和市委八届七次、八次全会部署,紧紧抓住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历史性机遇,加大改革开放和结构调整力度,推进五大战略举措,保持了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圆满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天津市2006年度(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试题一、单项选择题1、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个月,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初构备案。

A、3B、6C、10D、122、下列当中属于会计档案的是()。

A、销售计划B、财务预算C、汇总凭证D、会计制度3、代理记账机构的业务范围之一是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下列哪一项不包括在内()。

A、填制原始凭证B、填制记账凭证C、登记会计账簿D、编制财务会计报告4、票据的出票日期是2月8日,以下填写正确的是()。

A、零贰月零捌日B、零贰月捌日C、贰月零捌日D、腻月捌日5、根据回避制度,国有企业会计构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

A、稽核岗位B、总账岗位C、出纳岗位D、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岗位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

A、自出票日起7日B、自出票日起10日C、自出票日起15日D、自出票日起1个月7、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为前提来编造不真实的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是()的行为。

A、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B、伪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C、设置账外账D、报送虚假会计报表8、下列各项中,()不适用于临时存款账户。

A、设立临时机构B、注册验资C、借款转存D、异地临时经营活动9、原始凭证()错误,不得更正,必须由出具单位重开。

A、金额B、日期C、名称D、用途10、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企业月度结账日为()。

A、公历年度每月最后一天B、公历年度每月的头一天C、公历年度每月的第5天D、企业可以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自定11、发票的主管机关是()。

A、工商部门B、税务部门C、财政部门D、审计部门12、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会计账簿中书写的文字和数字()。

A、要写满格B、上面要留有适当空格,不要写满格,一般应为格距的二分之一C、上面要留有适当空格,不要写满格,一般应为格距的三分之一D、根据自己的书写习惯13、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日内,办理税务注销登记。

A、15B、30C、45D、6014、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中,发现“白条顶库”现象时,应采取的做法是()。

A、由监交人员负责查清处理B、由接管人员在移交后负责查清处理C、由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D、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查清处理15、实行()税款缴纳方式的纳税人,在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期限内需要停业的,应当向税务机关办理停业登记,并经税务机关审核或实地审查后结清税款。

A、查账征收B、查验征收C、查定征收D、定期定额征收16、记账凭证审核的主要内容不包括()。

A、是否附有原始凭证B、内容是否填写齐全C、会计记录是否涂改D、编号有无重号、漏号现象17、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本单位的()。

A、会计机构B、会计人员C、审计机构D、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18、2004年8月10日,甲、乙两公司签定了一份购销合同,甲公司于9月1日支付了货款,乙公司给甲公司开具了当天的发票,甲公司会计人员于9月15日编写了记账凭证。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该发票的保管期限从()日算起。

A、2004年8月10日B、2004年9月1日C、2004年9月15日D、2005年1月1日19、()是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灵魂,也是会计工作最主要的职业行为。

A、爱岗敬业B、诚实守信C、客观公正D、坚持准则20、票据当事人可以凭借自己的信誉,将未来能获得的金钱作为现在的金钱来使用,这体现了票据的()。

A、支付功能B、信用功能C、结算功能D、融资功能21、对于记账本位币表述错误的是()。

A、记账本位币是指日常登记账簿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用以计量的货币B、我国会计核算原则上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C、法律不允许收支业务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选定某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D、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的,在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时应折算成人民币反映22、下列人员中,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是()。

A、注册会计师B、总账登记人员C、单位档案管理人员D、内部审计人员23、依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负担时()。

A、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给其他应负担的单位,作为记账依据B、在记账时加以注明即可C、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将复印件交给其他应负担的单位,作为记账依据D、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出具证明给其他应负担单位,作为记账依据24、按照《会计法》对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要求,()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务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A、会计人员B、记账人员C、审计人员D、审核人员25、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是销毁会计档案的记录和报批文件,()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A、会计机构负责人B、总会计师C、档案部门负责人D、单位负责人二、多项选择置‘26、()是会计资料最基本的质量要求,是会计工作的生命。

A、真实性B、合法性C、准确性D、完整性27、会计监督可分为()。

A、单位内部监督B、政府监督C、社会监督D、执法检查28、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

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

A、批准机关名称B、日期C、签发人D、文件字号29、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任用会计人员需要实行回避制度。

A、国家机关B、民营企业C、事业单位D、国有企业30、下列会计档案中,需要永久保管的是()A、年度财务会计报告B、银行存款日记账C、会计档案保管清册D、会计档案销毁清册31、纳税申报的方式包括()。

A、直接申报B、邮寄申报C、口头申报D、数据电文32、下列支票记载事项中,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的有()。

A、出票日期B、支票金额C、收款人名称D、出票人签章33、下列有关票据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票据是出票人依法签发的有价证券B、票据与票据权利不可分离C、票据是一种可转让证券D、票据所记载的金额由出票人自行支付,但不能委托他人支付34、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行政法规的有()。

A、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B、国务院发布的《总会计师条例》C、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D、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35、下列票据,银行不予受理的有()。

A、实际结算金额等于出票金额的银行汇票B、出票日期使用阿拉伯小写数字填写的支票C、持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时,未提交解讫通知的D、持有支票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36、开具发票时,应在()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A、抵扣联B、存根联C、发票联D、记账联37、出现下列哪种情况时,税务机关有权核定纳税人的应纳税额()。

A、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B、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C、临时经营的纳税人D、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未申报的38、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范围包括()。

A、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B、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C、会计核算是否符合国家规定D、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39、在会计继续教育中,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A、形势教育B、品德教育C、荣誉教育D、法制教育40、根据《会计法》规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签名并盖章。

A、单位负责人B、总会计师C、经办会计人员D、内部审计人员41、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时,交接双方要按照移交清册列明的内容,进行逐项交接,具体要求是()。

A、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B、有价证券的数量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但由于一些有价证券(如债券)面额与发行价格可能会不一致,因此也可以不按会计账簿余额交接C、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及其他物品等必须交接清楚D、所有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42、财产清查的对象有()。

A、财产物资B、库存现金C、银行存款D、债权债务43、下列属于票据无效的是()。

A、背书人签章无效的票据B、基本当事人不存在或不完全的票据C、承兑人签章无效的票据D、出票人签章无效的票据44、下列各项中,()属于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内容。

A、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B、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C、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D、税金缴纳情况45、我国的会计年度之所以采用公历制,主要是为了与我国的()年度保持—致,以便于进行管理。

A、计划B、财政C、统计D、税收三、案倒分析题(一)某县财政部门于2005年3月到县水泥厂(国有企业)进行《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发现如下问题:(1)A会计为财务负责人,原是学习机械铸造的,是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同班同学,2002年,由于工作出色,厂领导调其担任财务部门负责人,2003年,该同志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004年考取了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

(2)B会计原是一名下岗职工,因觉得会计职业工作机会较多,于2000年取得了会计从业资格证,然后到该企业应聘成功,担任往来账登记工作。

自从事会计工作以来,B会计感到会计工作太琐碎、乏味和没意思,所以工作应付差事,敷衍了事,而且连续两年未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3)C会计负责编制会计报表,2004年底按照领导的意图,调整了2004年会计决算报告,使该企业完成了利润指标。

为此,厂领导奖励C会计1000元奖金。

(4)D会计负责出纳工作,该岗位原来由E会计担任,后因其出国定居,工作由D会计接手,并办理了交接手续。

过了一段时间,审计部门进行审计时,发现E会计在任时短款10000元,下落不明。

该企业领导认为既然D会计接手E会计的工作,并在移交清单签字,而且E会计已移居国外联系不上,所以D会计应负连带责任,需进行赔偿。

结合上述案例,回答下列问题:46、该厂领导任用A会计为本厂财务部门负责人的行为违反了()。

A、《会计法》有关会计机构负责人任职条件的规定B、《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关于会计专业职务的规定C、《会计法》关于从事会计工作人员应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规定D、《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关于会计人员回避制度的规定47、B会计的工作态度和行为不符合()。

A、爱岗敬业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B、提高技能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C、廉洁自律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D、《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48、C会计按照厂领导的意图调整会计报表的行为()。

A、不符合诚实守信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B、不符合客观公正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C、不符合坚持准则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D、根据《会计法》规定,可依法对C会计处以3000元以上至5万元以下的罚款49、该企业领导为了完成年利润指标,授意C会计调整会计报表的行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