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县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x

合集下载

非煤矿山综合应急预案

非煤矿山综合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非煤矿山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行政区域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包括地下开采、露天开采、采石、采砂、采土等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非煤矿山综合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小组:(1)现场救援组:负责现场救援、伤员救治、物资供应等工作。

(2)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原因调查、责任追究等工作。

(3)信息宣传组:负责事故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等工作。

(4)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储备、调配、运输等工作。

四、应急处置流程1. 事故发生(1)事故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报告应急指挥部。

(2)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2. 现场救援(1)现场救援组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2)伤员救治: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确保生命安全。

(3)物资供应:保障救援所需的物资供应。

3. 事故调查(1)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

(2)根据调查结果,追究事故责任。

4. 信息发布(1)信息宣传组负责发布事故信息,及时向公众通报事故进展。

(2)加强舆论引导,稳定社会情绪。

5. 后期处置(1)恢复生产: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快恢复生产。

(2)事故总结:总结事故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五、应急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2. 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3. 资金保障:设立专项资金,用于事故应急处置和恢复生产。

4. 技术保障:加强应急救援技术培训,提高应急救援技术水平。

六、附则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预案由非煤矿山综合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为了在发生事故时,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制定的一套应急救援措施和方案。

以下是一个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大致内容:
1. 事故发生警报:当事故发生时,及时启动事故应急预警系统,向相关人员发出警报,提醒他们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

2. 紧急疏散:在事故发生后,立即通知所有人员进行紧急疏散,指引他们迅速、有序地撤离事故现场,并伴随着紧急疏散队伍。

3. 联络与报警:及时通知相关的应急救援机构、政府部门和专业救援队伍,同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

4.紧急救援措施:立即启动救援行动,将事故现场进行划定,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现场的安全,并进行适当的救援工作。

5.受伤人员医疗救治: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治,包括提供必要的急救措施和医疗救援,并及时转送至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

6.后续处置工作:事故发生后,及时进行后续处置工作,包括事故原因调查、事故影响评估、受伤人员赔偿、事故防范措施改进等。

7.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定期进行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和培训,提高人员的应急救援能力和技能,确保能够有效应对事故。

以上是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一些基本内容,实际的预案应根据具体矿山的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制定和完善。

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引言随着矿山开采规模的不断扩大,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频发,严重威胁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为了有效应对和处理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企业制定了本应急预案。

二、目的和原则1. 目的:本应急预案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指导非煤矿山企业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

2. 原则:预案制定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是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二是科学、合理、高效;三是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四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五是迅速响应、快速处置。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1. 领导小组:由企业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协调,决策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

2. 指挥部:由领导小组指定的负责人担任指挥部指挥长,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统筹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3. 响应组:由企业各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根据预案的要求,及时响应,投入应急救援工作。

四、预警与报警1. 预警:在发生突发情况时,可以通过集中报警系统、广播、电话等方式进行预警,通知员工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2. 报警:在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通知相关部门和应急救援队伍前往现场进行救援。

五、应急处置措施1. 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应立即召开会议,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并组织人员实施。

2. 响应组按照预案要求,快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和救援。

3. 指挥部负责协调各部门的救援行动,确保救援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4. 救援行动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

5. 救援行动完成后,应进行事故原因的调查和责任的追究。

六、救援装备和物资保障1. 救援装备:企业应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包括防护服、救生器材、急救箱等。

2. 物资保障:企业应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包括食品、饮用水、医疗用品等,以应对突发情况。

七、应急演练与培训1. 应急演练:企业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员工应急救援的能力。

2024年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篇)

2024年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篇)

2024年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____年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管理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发生了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1. 领导机构: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指挥部下设总指挥、副总指挥、救援指挥组、信息通讯组、物资保障组、医疗救护组等。

2. 协助单位:公安、消防、医疗、通信、抢险救援等相关部门。

三、应急准备1. 建立应急救援预案编写和更新制度,每年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2. 相关单位和人员要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确保各项应急措施的有效性。

3. 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和器材,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制定应急资源储备计划,保障救援工作的物资和人员需求。

四、应急预警1. 监测预警:通过安全监测系统对矿山安全状态进行实时监测,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发出警报。

2. 矿山内部预警:设立应急广播系统,对矿工进行预警,要求他们立即撤离危险区域。

3. 外部预警: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发布相关预警信息,引导周边居民和单位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五、应急处置1. 接警与调度:接到事故报警后,救援指挥组立即调度相关救援力量前往事故现场。

2. 救援组织:救援力量根据事故情况,优先进行人员搜救和伤员救护。

同时组织专业救援人员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和处理。

3. 治安维护:公安部门加强现场秩序维护,保障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医疗救护:医疗救援组迅速赶到现场,为伤员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治。

5. 事故调查:组织专家对事故原因进行详细调查和分析,并及时报送有关部门。

六、应急后勤保障1. 物资保障:及时调集救援所需的物资和装备,并对救援现场进行物资储备、供应和管理。

2. 通信保障:保障通信设备的正常运行,保持与现场的及时联系。

非煤矿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非煤矿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非煤矿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预防和处置突发性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办法》(国家应急总局17号令)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行政区域内所有非煤矿山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故:(1)重大、较大、一般非煤矿山事故;(2)非煤矿山火灾、爆炸、冒顶、坍塌等突发事件;(3)非煤矿山环境污染事故;(4)其他可能对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非煤矿山突发事件。

二、组织指挥体系2.1 成立非煤矿山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统筹协调非煤矿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2.2 分级响应机制根据事故等级,实行分级响应机制。

具体如下:(1)特别重大事故(I级):国家层面成立应急指挥部,实行一级响应;(2)重大事故(II级):省级层面成立应急指挥部,实行二级响应;(3)较大事故(III级):市级层面成立应急指挥部,实行三级响应;(4)一般事故(IV级):县级层面成立应急指挥部,实行四级响应。

三、应急响应程序3.1 信息报告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所在地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按规定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

3.2 事故调查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责任及损失情况。

3.3 应急处置根据事故情况,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1)救援力量调度:紧急调动救援队伍、物资和设备,开展救援工作;(2)人员疏散:组织受威胁人员有序疏散,确保生命安全;(3)现场封锁:对事故现场进行封锁,防止事故扩大;(4)环境保护: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3.4 应急救援(1)医疗救护: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对伤员进行救治;(2)物资供应:确保救援所需物资供应充足;(3)心理援助:对受影响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和援助。

县区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预案

县区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县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所有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成立县区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2.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和应急救援工作的协调、组织、指挥、调度。

3.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统筹协调、指挥调度、资源调配、信息发布等。

(2)县自然资源局: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资源整合、恢复重建等。

(3)县公安局:负责事故现场治安管理、交通管制、救援人员安全保障等。

(4)县卫生健康局:负责伤员救治、卫生防疫等工作。

(5)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火灾扑救、救援物资保障等。

(6)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事故现场交通管制、救援物资运输等。

四、应急响应程序1.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立即向指挥部报告,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应急响应: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救援工作。

3.现场处置: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立即开展救援工作,包括人员搜救、伤员救治、火灾扑救、事故调查等。

4.应急保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设备、人员等保障。

5.信息发布:指挥部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核和发布,及时向社会通报事故进展情况。

6.应急结束: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伤员得到妥善救治,现场恢复秩序后,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五、保障措施1.物资保障:各成员单位要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2.人员保障: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一、应急预案目的及依据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目的是为了确保非煤矿山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做出应对,并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该预案的依据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二、应急预案的编制机构及责任人1. 编制机构:非煤矿山安全管理部门是该预案的编制机构。

2. 责任人:非煤矿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监督预案的实施,同时还负责预案的修订和完善。

三、应急预案的内容1. 应急组织根据矿山规模、人员数量和周围环境条件等,设立应急指挥部,并制定指挥体系和职责分工。

2. 应急物资社会救援物资、医疗物资、紧急供水物资、通信设备等必需的应急物资应做好储备和管理。

3. 应急通信确保矿山内部通信系统的正常运行,同时与周边地区的通信系统进行配合,以便及时传达紧急信息。

4. 应急演练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包括逃生和自救训练、疏散演练、火警演练等,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5. 应急救援建立紧急救援机制,与矿山附近的医院、消防队等相关机构建立联系,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得到救援。

6. 应急监测建立矿山安全监测系统,包括气体浓度监测、地质灾害监测等,及时掌握矿山内部的安全状况。

7. 应急措施制定适应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并确保员工能够快速反应和采取必要行动。

8. 应急记录应急事件的发生、处置和结果都需要进行详细的记录,为后续的事故调查和分析提供依据。

四、应急预案的实施1. 紧急情况下,矿山管理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2. 各部门和人员要按照预案的要求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将实施情况及时报告给矿山管理部门。

3. 矿山管理部门要对应急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应急措施。

五、应急预案的修订与完善1. 非煤矿山管理部门要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和检查,并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2. 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需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确保其与实际相符。

非煤矿山应急预案模板

非煤矿山应急预案模板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响应程序,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结合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包括露天矿山、地下矿山、尾矿库等。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2.1 应急指挥部设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2 应急指挥部职责(1)制定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2)组织、协调、指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3)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和上级单位报告事故情况;(4)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2.3 各部门职责(1)安全监管部门: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监督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协调;(2)矿山企业:负责组织、实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应急救援措施;(3)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事故现场的救援工作,包括人员搜救、伤员救治、事故现场处置等;(4)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助应急指挥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三、应急响应3.1 预警信息(1)预警等级: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将预警等级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一级预警、二级预警、三级预警、四级预警;(2)预警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影响范围、人员伤亡情况等;(3)预警发布:由应急指挥部负责发布预警信息。

3.2 应急响应(1)启动应急预案: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2)应急救援: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开展事故现场救援工作;(3)伤员救治:组织医疗救护力量,对伤员进行救治;(4)事故现场处置:对事故现场进行处置,消除事故隐患;(5)信息报告: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和上级单位报告事故情况。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会同县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编制人:
校对人:
审核人:
审批人:
XXXXXX项目部
XXX年XXX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规范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管理和应急救援响应程序,明确有关机构职责,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管理、职责明确、反应灵敏的应急机制,及时、科学、有效地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保障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保护非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

1.2 工作原则
1.2.1以人为本。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措施,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和科学指挥。

1.2.2分级管理。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1.总则
1.1目的
为建立健全突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反应机制,保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高罗湖区政府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降低危险化学品事故影响,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预案。

1.2制定依据
根据《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管理条例》、《深圳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罗湖区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应急预案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中的作用,切实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处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省境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遵循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处理我市辖区内工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提高对工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的综合能力、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市工业经济健康、协调、快速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黑政发〔2005〕46号文件)、《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黑市政字〔2007〕18号文件)、《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黑市政办字〔2005〕59号文件)为依据。

(三)适应范围及启动条件
适应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预防或处理全市范围内工业企业所发生较大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启动条件:全市工业企业一次发生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即启动此预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各类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持我镇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
第一条:本预案所指的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是指突然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火灾、人员伤亡、公共卫生事件、恐怖袭击或其他事件。

第二条:指导思想:各类企业的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救人第一”和“快速有效”的指导思想。

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及时反映,处置得力的原则迅速启动,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控制事态发展,将人员伤亡、事故损失降到最低,并迅速恢复正常状态。

第三条:成立我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附后)
第四条: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1、全面掌握各类企业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情况,绘制安全事故分布图。

2、整合救援资源,合理组建专业救援队和社会救援组织,有效配置各类抢险仪器、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使之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3、组织开展安全事故隐患,周围人员的安全教育,使其掌握必要的自救知识。

4、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根据现场情况,组成抢险救援机构,并组织、协调、指挥抢险救援工作。

5、指导救援队伍和组织进行摸拟演练,并及时修订安全预案。

第五条: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报告
重特大事故(险情)发生后,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有关续报工作,先采用口头报告,再以书面形式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的企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判断、抢险救援的进展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和抢险处理的有关事宜。

第六条: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现场组织
1、重特大事故(险情)发生后,要立即组织专业队伍和有关人员迅速开展抢救、处置工作,控制事故(险情)扩大,为后续救援抢救创造
2、领导小组成员到达事故(险情)现场后,立即根据事故(险情)发生的地点的实际情况,按照应急救援责任分工,组成抢险救援机构,并向有关单位下达救援命令,组织各救援小组立即开展工作。

3、抢险救援结束后,在统一指挥下,有序撤离。

第七条:工作要求
负有抢险救援任务的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政令畅通。

第八条:参加救援的单位:
汐子派出所、二龙派出所、汐子卫生院、二龙卫生院、汐子电信、二龙电信、汐子变电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