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对监理公司工作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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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对施工方及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及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及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施工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依法修建工程,本制度依法制定。

第二条施工方及监理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工程管理制度及本制度,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优质高效。

第三条施工方及监理方承担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和工程设施的安全。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有关施工现场的管理,监理方必须配合施工方进行现场管理。

第二章施工现场的准备工作第五条施工方在施工前必须完成以下准备工作:1.准备施工现场所需的场地和设备,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性;2.向相关部门办理施工的手续和许可证,确保合法施工;3.按照施工图设计进行人员配备和材料采购,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六条监理方在施工前必须进行以下准备工作:1.审核施工方的准备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2.监督施工方完成施工的准备工作,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三章施工现场的运行管理第七条施工方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八条施工方负责施工工程的施工质量,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施工。

第九条施工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工程的各项进度。

第十条施工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施工方案。

第四章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施工方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并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二条在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

第十三条施工方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章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第十四条施工方必须遵守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保护环境,减少施工产生的污染。

第十五条施工方必须定期进行施工场地的清洁和整理,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

第十六条施工方必须限制施工噪音和扬尘,确保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第六章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第十七条施工方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建设单位对监理的管理

建设单位对监理的管理

项目部监理大纲1、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恪守监理职业道德和准则;2、监理人员上岗标准及人员配备:A、监理人员上岗标准:①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五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②专业监理工程师需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③监理员需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一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B、项目现场建设工程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及要求:①基础阶段总监理工程师一名、监理工程师一名、监理员两名、资料员一名。

②主体阶段总监理工程师一名、监理工程师土建与安装各一名、监理员四名、资料员一名。

③装饰装修阶段总监理工程师一名、监理工程师土建与安装各一名、监理员三名、资料员一名。

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3、监理人员必须遵守各种建设建筑法规、条例等,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规范标准等进行监理工作;4、监理单位应服从服务于委托单位的一切管理,时刻与委托单位保持联系,遵守建设程序;5、总监理工程师每周在施工现场不应少于4个工作日,必须参加每周监理例会和分部分项工程的隐蔽验收。

6、现场专业监理人员应分各专业配备齐全,不得一人兼管两个专业工作,进场人员技术水平不能胜任工作的,总监无条件服从业主意见,按要求一周内调换到位;7、监理人派驻项目的监理机构必须健全制度,文明办公;如制度上墙、工牌、工帽、工服。

8、资料签收方面,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经项目部最终审批后方可实施;9、监理人员应认真熟悉《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对施工过程中拟采用的工机具、施工工艺等,监理员应协同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审查核对,不满足工艺要求的,必须清退出场禁止使用。

不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立即进行停工整改;10、参加设计图纸会审,监理单位应考虑委托方成本的情况下但必须满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的同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为了更好地发挥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及业主的要求,建设单位需要对监理单位的工程管理制度进行规范。

具体内容如下:一、监理合同执行情况1、监理单位应根据监理合同的规定配备总监、土建监理工程师及电气、水暖专业工程师等人员,并严格控制人员的到岗率,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监理人员应参加周工程例会,随时配合施工需要。

2、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

如有必要更换监理人员,必须征得书面同意,并在2日内完成人员更换。

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有重大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4、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并召开监理周例会。

如未及时传发以上资料,将会受到一次处罚300元。

5、监理人员不得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得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吃请或回扣。

如发现违规行为,将会受到严厉处罚。

6、监理人员不得故意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

如违反规定,将会受到一次处罚500元。

7、监理人员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机密,对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将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二、监理人员工作纪律1、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上下班、值班时间及考勤制度,不得无故离岗、迟到、早退、酗酒。

如发现违规行为,将会扣减监理费用。

2、监理人员应注意维护监理形象,遵守项目现场各项管理制度。

不得互相推诿、无理拒绝或拖延本职工作。

如发现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

3、监理人员应熟悉工程图纸及设计变更的相关内容,了解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更好地履行监理职责。

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存在的质量问题;3)施工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有应及时提出并要求整改;4)施工单位是否按时完成计划任务,如未完成应及时提出并要求加快进度;5)其他与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相关的问题。

建设单位(甲方)对施工方及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甲方)对施工方及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甲方)对施工方及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制定现场管理制度,对施工方和监理方进行管理。

第一章现场考勤制度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与安全,提高施工现场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在工程中从事建设活动的各有关单位必须遵守。

施工单位必须派驻主要管理人员常驻施工现场,并每天填写考勤表,要真实,并且定期向监理单位汇报。

如有不实作假,进行批评教育,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施工单位派驻工程建设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与投标书一致。

施工单位工地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有事离开工地的必须通知监理单位并且确认其指定代理人,经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代表和建设单位代表批准后方可离开。

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500元,罚责任人200元,脱岗三次及以上的,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将要求施工单位更换人员,并在施工合同履约评价中按规定扣分。

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场前,应向甲方提供现场管理人员及班组负责人的详细名单及联系方式,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且保证要人证相符。

各单位更换管理人员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工程部,甲方有权根据施工和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实际能力水平和职业道德,决定其是否留退。

各施工单位进场时必须在现场办公室安装电话或报送手机号,并保证每天24小时畅通,且工地有人值守。

监理单位必须保证旁站工作到位,管理层保证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

如遇工程施工特殊阶段或紧急施工问题,须及时到工地解决。

各施工单位应在XXX前向甲方提交相应临设安排方案,在正式开工前14天应向甲方报送有关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工程部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安排,正式动工前一天必须提交开工报告。

各施工单位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协调安排,服从监理公司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施工现场内各单位之间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所有协调安排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传达,如有特殊情况需立即口头处理时也必须在12小时内完善正规手续。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建设工程监理作为确保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和投资的重要手段,对于保障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提高监理工作水平,规范监理行为,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监理单位和人员资质管理1、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监理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接监理业务。

2、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省级监理工程师从业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进行注册和继续教育。

3、监理单位和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不得出借、转让监理资质证书,不得挂靠、转包监理业务,不得违法违规从事监理活动。

二、监理工作范围和职责1、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范围应包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保修阶段,涵盖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

2、监理单位应依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3、监理人员应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方式,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三、监理工作程序和方法1、监理单位应在签订监理合同后,组建项目监理机构,任命总监理工程师,制定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并报建设单位审批。

2、项目监理机构应在施工前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等文件,提出审查意见。

3、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定期召开监理例会,协调解决工程中的问题,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进度款申请、工程变更申请等文件。

4、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单位应组织预验收,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提出整改意见,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5、工程保修阶段,监理单位应定期回访,检查工程质量状况,督促施工单位履行保修义务。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监管制度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监管制度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监管制度1. 引言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在工程项目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建设单位作为业主,需要确保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的控制,而监理单位则负责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为了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建设单位需要对监理单位进行有效的监管。

本文将探讨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监管制度。

2. 监理单位选聘在开始建设项目之前,建设单位需要选择合适的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应该根据以下标准进行评估:•经验和资质:监理单位是否具有丰富的工程经验和相关资质证书。

•专业能力:监理团队是否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信誉和声誉:通过调查和参考以往客户评价来评估其信誉和声誉。

•资源和能力:是否有足够的人力、物力和技术资源来履行监理职责。

3. 监管机构设置建设单位应该成立一个专门的部门或委员会来负责对监理单位进行管理和监督。

该机构应具备以下职责:•监督监理单位的工作进展和质量。

•审核和批准监理单位的工作计划和报告。

•对监理单位的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

•解决建设项目中出现的争议和纠纷。

4. 监管制度建设单位应制定一套完善的监管制度,以确保对监理单位的有效监管。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4.1 工作计划监理单位需要提供详细的工作计划,包括工程进度、质量控制计划、安全计划等。

建设单位应对这些计划进行审核和批准,并确保其与项目目标相一致。

4.2 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应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监理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履行职责。

监督检查可以包括现场巡视、文件审查、数据分析等方式。

4.3 绩效评估建设单位应对监理单位的绩效进行评估。

评估可以根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合同履行情况等指标来进行,并及时给予反馈和奖惩。

4.4 纠纷解决如果在建设项目中出现争议或纠纷,建设单位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等方式来解决纠纷。

4.5 合同管理建设单位应对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进行管理。

合同应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
四、监理人员对进度控制
1、监理单位须配合施工进度, 根据总进度计划,要求施工单位提出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季度、月度的具体计划安排,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其可行性并提出意见。
2、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方按工程进度提交的形象进度和已完成工程量月报,对工程量增减变化的设计变更及工地洽商等内容执行情况审查,同时检查是否满足质量要求,如不合格不予签认并及时汇报甲方。
8、监理人员在没有收到书面验收通知的情况下,每天应根据施工现场的施工状态进行检查,检查下列情况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的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的准备情况;
(2)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是否执行了已获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检验;
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有重大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应予以赔偿损失。
4、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召开监理周例会,认真书写监理例会纪要并与监理周例会后的24小时内下发周例会纪要,不及时传发以上资料的一次处罚300元。
5、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吃请或接受回扣,一经发现,驱逐现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款项中直接扣除,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三、监理人员对质量控制
1、积极审核各专业施工方案,使之符合规范及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并监督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方案施工,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出现严重审查错误,及时发现未按照标准方案施工而不及时处理的,一次罚款500元。
2、材料进场验收手续齐全,质量证明资料与实物核验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由于发现不及时或发现未经批准的材料使用监理不采取措施制止的,一次处罚500元。

建筑工程公司监理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监理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监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公司监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制定本监理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公司的所有监理工作,包括施工监理、设计监理、质量监督等。

第三条建筑工程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监理管理机构,明确监理职责、权利和义务,加强监理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技术指导。

第四条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和素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监理工作。

第二章监理机构第五条建筑工程公司应当设立监理部门或者委托专业监理机构开展监理工作,包括负责监理项目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六条监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监理人员,确保监理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和高效化。

第七条建筑工程公司应当定期开展监理部门或者监理机构的内部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八条建筑工程公司应当建立监理工作档案,对监理部门或者监理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配备、工作业绩等进行记录和归档。

第三章监理人员第九条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工作经验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保证监理工作的公正、客观和专业。

第十条监理人员应当不得参与施工方或者设计方的工作,避免发生利益冲突和损害业主利益的情况。

第十一条监理人员应当积极参加技术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监理水平。

第十二条监理人员应当按照建筑工程公司的管理制度和规定执行监理工作,保证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和高效完成。

第四章监理职责第十三条建筑工程公司的监理部门或者监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和监理内容,明确监理工作的职责和任务。

第十四条施工监理的职责主要包括: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施工图纸、施工工艺等进行审核、监督和检查;对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进行监控和评定;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等。

第十五条设计监理的职责主要包括:对设计方案、图纸、技术标准等进行审核、评审和监督;对设计质量、合规性和适用性进行检查和评定;及时发现和处理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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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单位对监理公司工作管理规定要点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以及建设单位对监理公司的《工程监理合同》的规定,在“三控,三管,一协调”的工作目标指导下,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尽快使项目监理管理人员熟悉监理工作和适应监理工作的要求,,确保工程项目保质保量顺利完成。

一、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职责: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总包,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周,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职责: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4、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5、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6、根据本专业监理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7、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周,月报。

8、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质量情况。

9、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三、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工作内容和要求:1、建设工程的合法性。

2、工程质量。

2 3、施工安全与文明施工。

4、建设工期。

5、建设资金的使用等。

6、施工阶段的主要职责:(1)、审核施工单位编写的开工报告,核查建设工程办理计划立项、规划许可、招标投标、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情况,审查承建商及其从业人员资质,督促工程建设依法进行。

(2)、确认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商。

(3)、组织施工图纸会审。

(4)、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5)、督促、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

(6)、查验施工单位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数量及质量。

(7)、控制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8)、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

(9)、负责施工现场签证、处理工程变更的其他事宜。

(10)、签发工程付款凭证。

(11)、督促施工单位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

(12)、组织工程竣工初步验收。

(13)、督促建设工程办理竣工验收及其备案手续。

7、条例中涉及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共10 条。

8、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四、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开工前开展的监理工作及规程主要内容:1、项目总监(或其代表)组织相关单位图纸会审。

2、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3、项目总监审核、签认施工组织设计。

4、分包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分包单位报送的资质、资料,报项目总监签认《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5、项目总监审查、确认承包商的质量、技术、质保、安保管理体系。

6、专业监理工程师参与业主交付测量基准点,并校核承包商的定位或放线。

7、现场监理机构协助招标工作。

8、项目总监签发《开工令》前,须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

(1)、业主及施工单位负责的施工条件已经得到满足。

(2)、业主或施工单位根据法规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的各种许可证已经齐备。

(3)、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申请报告已获业主批准。

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对工程材料、构配件要求: 3 1、进场后,监理人员须及时办理见证卡。

2、进场申报表》。

4、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工程材料/构配件使用报审表》。

5、项目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材料见证取样、送检。

3、监理工程师审批《工程材料/构配件/ 设备其代表)签发《工程材料/ 构配件使用报审表》。

6、不合格材料须见证退场。

六、《工程会议制度》要点:1、开工前,监理部负责人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监理机构会议。

2、签发《开工令》前,建设单位或项目总监主持召开开工预备会议。

3、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每周组织召开工程例会。

4、监理工程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

5、项目监理机构每日应召开晨会,并填写《晨会记录表》。

6、建设单位或项目总监主持召开工程验收会议。

7、会议纪要由项目总监审核。

会议纪要的签发时间不得迟于会议后一个工作日。

七、《旁站与巡视监理管理制度》要点:1、监理人员按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实施质量、安全旁站监理,填写《旁站记录表》。

2、监理人员每日上、下午各巡查一次。

每天巡查时间不少于三个小时3、监理人员每天填写《巡视检查监理记录表》,项目总监(或其代表)审阅《巡视检查监理记录表》,并于次日晨会通报,并上报业主。

4、其它事项参见《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制度》;八、《监理工作预控制度》要点:1、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项目总体预控计划,进驻工地后一个月内完成。

2、监理人员每月25 日前拿出下月的预控工作计划。

3、预控范围:合法性、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合同、协调。

4 、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拟制预控函件,项目总监(或其代表)签发。

5、预控函件事前发出。

九、《经济技术签证管理制度》要点:1、签证类:合同内经济签证、合同外经济签证、工期签证、技术签证。

2、签证依据明确、各项前提条件均需满足、附加资料完备。

3、每月 3 日前,监理机构将《签证汇总表》报建设单位,发送施工单位。

4、签证申报、审批程序符合相关合同及《工程管理配合细则》的约定。

5、签证语言和签章准确、规范。

6、所有经济技术签证须由项目总监签发。

7、监理人员调离开工地后的签证无效。

8、合同内签证须在一周内审批完成。

4 9、签证须项目总监和相关监理人员签字有效。

10、技术签证须真实、准确、规范。

11 、其它内容详见《经济技术签证管理制度》。

十、《工程验收管理制度》要点:分项1、验收分类:工程验收、分部(专项)工程验收、单位(单项)工程竣工预验收、单位(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2、专业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负责组织分项工程验收。

3、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验收。

4、项目总监负责组织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单项)工程竣工预验收。

5、专项验收由业主组织,项目总监协助。

6、项目总监拟发预控函件,提醒业主组织专项验收的工作。

7、专项验收的顺序为:电梯、规划、环保、人防、燃气、消防、档案。

8、项目总监拟发预控函件:指明竣工验收前应具备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设计、勘察单位的《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施工单位应提供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9、项目总监(或其代表)协助业主制定竣工验收的内容、组织程序、参加单位。

10、项目总监编写《监理成果报告》,必须签章。

11、项目总监审查竣工验收报告。

填写《工程竣工验收盖章会签表》。

12 、竣工验收报告由业主填写,签章的顺序:业主、设计、施工、项目总监。

13、项目总监组织监理人员编写验收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项目总监审核后签发。

十一、《安全监理管理制度》要点:1、项目总监全面负责安全监理工作。

2、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人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监理工作。

3、安全监理的方式:重点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日常巡视安全检查、重点部位安全旁站。

4、项目总监组织监理人员对建设主管部门要求的内容重点监控。

5、重点安全检查内容参见政府主管部门文件。

6、安全监理以预控为主。

事前拟制、签发安全预控文件。

7、每月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检查内容参照《河北省施工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记录表》进行。

8、重大安全问题由项目总监向业主和政府主管部门汇报。

十二、《合理化建议制度》要点:1、节省投资建议经济分析包括:建议议题、概述分析及计算过程、不降低工程质量结论、不影响工程安全结论、工期影响、节省投资额。

2 、监理机构对节省投资建议进行内部专业会审。

3、节省投资建议需经业主有效确认。

十三、《工作总结制度》要点: 5 1、监理工作总结分类:分部工程监理工作总结、单位工程监理工作成果报告。

2、分管专业的监理人员负责编写本专业主要分部(专项)工程监理工作总结表,总监审核。

如:《桩基础工程监理工作总结表》、《主体工程监理工作总结表》、《防水工程监理工作总结表》等。

3、项目总监负责编写单位工程监理工作成果报告。

十四、《项目监理机构后勤管理制度》要点:1、具备独立办公条件后一周内,项目总监(或其代表)组织监理机构成员完成现场办公室的布置,上墙内容至少有:(1)、组织机构框图。

(2)、图表:晴雨表、总平面图、进度控制图。

(3)、监理制度:岗位职责、例会制度、旁站制度、原材料和试件送检制度等。

2、根据工程现况,业主可以负责住宿,但伙食费用由监理部承担,严禁与施工单位同吃同住。

3、监理部考勤由总监负责,若人员变动或有事请假需报甲方项目部。

(包括人员轮休或值班情况)监理规划、细则编写制度一、目的:规范监理工作,提高监理工作质量。

二、编写项目:1、监理规划。

2、监理细则。

3、设计文件技术参数。

4、监理工作参数。

5、监理通讯。

三、监理规划编写规定:1、项目总监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写。

2、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后,开始组织编写,两周内完成。

3、根据报建分区情况和单位工程功能情况,分别编写监理规划。

4、内容按照监理规程有关要求编写。

5、格式按照《资料管理制度》文档要求执行。

6、项目总监签字、盖章,报公司审批。

8、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四、监理细则编写规定:1、项目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

2、进场后即开始组织编写,二十日内完成。

3、实施过程中,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6 4、内容按照设计文件、有关规范、规程编写。

5、格式按照《资料管理制度》文档要求执行。

6、编写人员签字,项目总监签字、盖章。

五、监理工作参数编写规定:1、项目总监编写;2、按照监理工作参数要点编写;3、进场后三十日内完成;六、监理通讯主要内容1、进度情况;2、质量情况; 3 、投资情况;4、安全文明施工情况;5、需协调事项;6、施工单位需解决的问题;7、业主要求;8、监理要求;9、检测、送检情况;10、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情况;11、水电供应情况;12、工程管理活动;13、表扬与批评;14 、文件往来;15 附:施工单位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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