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监理细则正文[1]

合集下载

厂房监理细则(两篇)

厂房监理细则(两篇)

引言概述:正文内容:一、施工现场管理1. 建立临时工地标识和警示牌,确保人员能够正确识别厂房施工区域,并提醒注意安全事项。

2. 设置临时设施,包括施工用水、电力供应、临时办公室等,为工程施工提供便利条件。

3. 确立施工区域划分,规定不同施工区域的权限和管理责任,确保施工顺序和协调。

4. 制定施工现场秩序规范,包括垃圾分类处理、施工物资摆放等,保障施工环境整洁与有序。

5. 定期召开施工进度会议,进行工作汇报和项目协调,确保施工进度符合计划。

二、施工质量控制1. 制定厂房施工质量标准,包括土建工程的拆除和修复、各种设备设施的安装规范等。

2. 确定质量检查和验收标准,明确检查和验收的内容、标准和程序,保证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3. 设立质量台账,记录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和整改情况,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隐患。

4. 实施过程监督和抽查制度,对施工过程中的重点环节和关键工序进行监督和抽查,确保施工质量。

5. 建立质量问题整改追溯机制,及时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以免对工程造成影响。

三、安全环境监测1. 安全防护设施设置,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包括悬挂网、防护栏杆等。

2. 实施日常安全巡查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安全操作的知识和技能。

4. 进行环境监测,包括噪声、粉尘等有害因素的监测,采取相应措施保护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

5. 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进度管理1. 制定详细的工程进度计划,明确各项工程的开始和完成时间,确保施工进度可控。

2. 建立进度管理台账,记录每个工程节点的实际完成情况,并分析延误原因。

3. 进行进度风险评估,识别可能影响工程进度的风险,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风险控制。

4. 实施进度推进措施,包括工程分包和资源调度等,确保施工进度按计划进行。

5. 定期进行施工进度会商,与相关单位协调沟通,及时解决施工进度方面的问题。

亮化监理细则-2

亮化监理细则-2

亮化监理细则-21. 前言本细则是针对亮化项目的监理细则,旨在规范亮化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品质、安全、质量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按照合同要求和工程标准进行施工并达到预期效果。

2. 监理人员职责2.1 监督施工过程监理人员要定期对亮化工程现场进行巡查,确保施工过程中无违规行为,施工人员按照规范和安全标准操作并正确使用设备。

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确保工程质量。

2.2 审核亮化方案和材料亮化方案和材料的选择对于工程的质量和效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监理人员要对方案和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符合规范、合同要求和工程标准。

2.3 受理问题投诉亮化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和投诉,监理人员要及时受理并进行处理,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任何可能的影响项目效果的问题都不得忽略。

3. 施工管理3.1 现场管理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有序,材料和设备摆放有规范,确保施工过程安全、高效。

3.2 设备维护亮化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对于工程质量和效果至关重要。

施工人员要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及时进行维护。

同时,要做好设备的保护工作,防止损坏和丢失。

3.3 材料管理材料管理是保证亮化工程质量的关键。

施工人员要对材料进行分类、储存、并做好防火、防潮工作。

同时,要对材料进行标识和记录,确保使用的材料符合规范标准。

4. 质量控制4.1 前期准备在施工前,监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要对工程要求进行确认,包括安装位置、设备要求、光源要求等。

同时,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关技术能力和资质。

4.2 施工过程监督监理人员要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管,确保施工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同时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

4.3 施工质量验收在亮化工程施工完成后,要进行质量验收。

检查项目包括光源效果、颜色和亮度、设备损坏情况等,严格按照合同和工程标准要求进行质量验收。

5. 安全措施5.1 施工安全亮化工程施工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请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定,佩戴相应劳保用品,确保施工过程中无事故发生。

工程安全监理细则范本(2篇)

工程安全监理细则范本(2篇)

工程安全监理细则范本一、监理资格要求1. 监理公司应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资质,并具备一定的施工经验和技术实力。

2.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知识和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同时应具备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二、监理工程安全管理1. 监理公司应制定详细的工程安全管理方案,包括安全组织架构、安全责任划分和安全管理措施等内容。

2. 监理人员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3. 监理人员应加强对施工方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确保其有效实施,并对其违规行为进行相应处理。

4. 监理公司应加强与相关安全监管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及时报告工程安全问题,并按要求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三、工程安全技术要求1. 监理公司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的改进意见。

2.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过程中的重要节点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符合安全要求。

3.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防护设施、安全设备等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4. 监理公司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技能。

四、工程事故处理1. 监理公司应及时报告工程事故,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2. 监理公司应做好相关证据的保留工作,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和赔偿工作。

3. 监理公司应根据工程事故的原因和经验教训,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及时总结和改进。

五、安全知识培训1. 监理公司应定期组织相关安全知识培训活动,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

2. 监理公司应向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安全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帮助其改进安全管理工作。

六、工程安全质量评估1. 监理公司应制定相应的工程安全质量评估标准,并对工程安全质量进行定期评估和监控。

2.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控制措施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

3. 监理公司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2024年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2篇)

2024年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2篇)

2024年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2024年全国范围内的施工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监理工作的目标是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秩序,预防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安全监理工作由监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按照法律法规履行监理职责。

第五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机构应加强协作,共同推进安全监理工作,确保施工项目的安全。

第二章安全监理机构的职责第六条监理机构应制定安全监理方案,明确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式。

第七条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存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情况,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八条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采取的安全措施进行评估,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九条监理机构应定期向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监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通报安全隐患和事故发生情况。

第十条监理机构应参与事故调查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三章建设单位的职责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向监理机构提供项目的相关信息和资料,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负责选派专职安全人员,配合监理机构的工作,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单位采取的安全措施进行评估,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及时提供施工单位所需的安全设备和资金支持,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四章施工单位的职责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委派专职安全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按照监理机构的要求,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确保其落实到位。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标准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及时整改监理机构提出的安全问题,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房建工程监理细则(二)

房建工程监理细则(二)

房建工程监理细则(二)引言概述:本文是关于房建工程监理的细则,旨在规范和指导房建工程的监理过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本文将从以下5个大点出发,详细介绍房建工程监理的细则。

正文:一、监理人员的资质和要求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的学历背景和工作经验。

2. 监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知识。

3. 监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有效与业主、设计师和施工方合作。

二、监理的工作内容和流程1. 监理人员应根据施工合同和相关规范要求,对工程施工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和验收。

2. 监理人员应及时向业主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3. 监理人员应参与工程质量评定和验收,确保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

三、监理的责任和权利1. 监理人员应严格执行监理合同,履行好监理的职责和义务。

2. 监理人员有权要求施工方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并对施工程序和质量进行监督。

3. 监理人员有责任向业主介绍施工方的施工能力、信誉等情况,并协助业主进行施工方的选择。

四、监理与其他相关参与方的协作1. 监理人员应与设计师密切合作,确保施工图纸符合实际施工情况并满足规范要求。

2. 监理人员应与业主进行有效沟通,及时反馈施工进展和存在的问题。

3. 监理人员应与施工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施工质量和工期的控制。

五、监理的报告和文档管理1. 监理人员应按照监理合同和相关规范要求,编制监理报告和施工记录,详细记录工程的各项情况。

2. 监理人员应及时向业主提交监理报告,包括工程进展、问题整改情况等内容。

3. 监理人员应建立完善的文档管理系统,保护和保存好监理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总结:本文详细介绍了房建工程监理的细则,从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工作内容和流程、责任和权利、与其他相关参与方的协作,以及报告和文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阐述。

这些细则的实施能够有效指导和规范房建工程的监理过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施工要求工程监理细则

施工要求工程监理细则

施工要求工程监理细则1. 引言在任何工程项目中,施工过程的质量和安全是至关重要的。

为了确保工程项目能够按照设计要求顺利完成,工程监理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本细则旨在明确和规范工程监理的要求,以确保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和合规性。

2. 前期准备2.1 工程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资格,并且具备一定的工程经验。

2.2 工程监理人员应当在施工前进行现场勘察,并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施工方案。

2.3 工程监理人员应与施工单位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协调机制,确保双方能够合作无间。

3. 施工过程监管3.1 工程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巡视,并记录下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和关注点。

3.2 工程监理人员应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包括材料的选择、验收和使用,工艺的操作和检查等。

3.3 工程监理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保证施工过程的合规性。

3.4 工程监理人员应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隐患,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4. 施工质量评估4.1 工程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评估,包括对施工材料的使用情况、施工工艺的合理性和施工质量的符合性等方面的评估。

4.2 工程监理人员应及时记录和报告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和改进。

4.3 工程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的成果进行检查和验收,并根据验收结果将其及时记录和报告给相关部门和项目管理方。

5. 安全管理5.1 工程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和操作程序,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性。

5.2 工程监理人员应监督施工单位进行必要的安全措施,并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关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5.3 工程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并及时记录和报告安全隐患,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5.4 工程监理人员应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紧密的协作机制,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性和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6. 合同管理6.1 工程监理人员应审核、评估和监督施工单位的合同履行情况,确保合同条款的合规性和施工进度的符合性。

达陕高速JL2-2安全监理细则

达陕高速JL2-2安全监理细则

川东道路发展项目西部开发省际公路通道阿荣旗至北海公路万源(陕川界)至达州(徐家坝)高速公路JL2-2驻地办安全生产监理细则达陕高速公路JL2驻地办二○○八年八月万源(陕川界)至达州(徐家坝)高速公路JL2-2驻地办安全生产监理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令393号《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2007年第1号令)以及达陕公司和地方政府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文件的规定,为保障本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履行驻地办对施工安全控制负有的监督管理的责任与义务,保证本项目安全目标的实现,制定本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JL2-2驻地办起讫K3+ 060~K16+000,全长12.94km。

路线起于大巴山特长隧道内,途经荆竹坝大竹村,在红岩弯隧道穿越山体至两河口,经梨树乡、官渡镇,设置官渡主线收费站、服务区和关渡互通式立交后,止于官渡镇坟家园附近K16+000处。

其间主要构造物有大巴山特长隧道、荆竹坝特大桥、荆竹坝1号、2号大桥、红岩特长湾隧道、两河口大桥、梨树湾短隧道、池家坝1号、2号大桥、主线收费站及服务区、官渡互通式立交和廖家岭大桥。

二、工作安全控制依据1、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2007年第1号令《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交通部(JTJ076-9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JTG G10-200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 59—99《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 80—9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 46—200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 33—20012、经批准的施工单位安全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三、安全控制的责任与义务(监理安全控制要点)1、建立安全监理制度和明确安全监理人员及职责;安全监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全面的监理细则范文

全面的监理细则范文

全面的监理细则范文监理细则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标准规范,对施工单位的建设活动进行监察和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

全面的监理细则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监理机构的职责和权力:(1)监理机构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2)监理机构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3)监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包括监督施工单位的工作,核查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合规性,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4)监理机构的工作记录和报告要求。

2.监理文件的编制和审批:(1)监理文件的编制要求,包括监理会议纪要、监理报告、监理意见书等;(2)监理文件的审批程序和权限;(3)监理文件的备案要求。

3.施工过程中的监理要点:(1)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和合同签订;(2)施工单位的组织管理和施工过程控制;(3)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核和修改;(4)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审核和实施;(5)施工过程中的技术交底和技术控制;(6)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7)施工质量的控制和验收。

4.监理报告和监理意见的书写和提交:(1)监理报告的编制要求和内容,包括监理工作的进展情况、施工质量和安全情况的评估、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要求等;(2)监理意见的书写和提交要求,包括对施工单位的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施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建议。

5.监理机构的考核和奖惩:(1)监理机构的考核指标和评定方法;(2)监理机构的奖励和惩罚措施;(3)监理机构的业绩记录和归档要求。

6.监理机构的业务范围和限制:(1)监理机构的资质和行业限制;(2)监理机构的服务范围和限制;(3)监理机构的业务扩展和收费标准。

以上是全面的监理细则的一部分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监理细则的制定有助于规范和提升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监理实施细则1、总则1.1、本细则依据工程承建合同及国家、省和宁波市与本工程有关的规程、规范、规定编制。

1.2、本细则针对坝体加固,坝体、坝基防渗,溢洪道治理,涵管封堵并布设虹吸管,上坝道路编写,施工过程中未尽事宜应按设计要求或相关规范(设计无要求时)执行。

本工程为鄞州区横街镇西南方山塘维修加固工程,工程包括坝体加固,坝体、坝基防渗,溢洪道治理,涵管封堵并布设虹吸管,上坝道路等。

建设单位:鄞州区横街镇人民政府设计单位:鄞州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监理单位:宁波市科技园区华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宁波华宁围海工程有限公司质监单位:鄞州区水利水电质量与安全监督站2、施工进度控制监理实施细则2.1 承建单位应依据承建合同文件规定的合同总工期目标和阶段性工期控制目标,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施工资源投入,做好施工准备,提高设备完好率和台时利用率,做到均衡施工、按章施工、文明施工,避免出现突击抢工、赶工局面。

2.2 工程承建单位应切实做到以安全施工促工程进展,以工程质量促施工进度,以施工进度求经济效益,确保合同工期的按期实现。

2.3 承建单位应根据合同条件、工期、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现场自然条件及施工水平,完成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于要求单位工程开工前28天报送工程监理部批准。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应包括下述主要成果资料:1)合同工程项目概述。

2)施工管理组织与机构(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到位情况)。

3)施工总布置图。

4)合同工程项目控制性施工总进度计划。

5)主要工程项目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措施。

6)主要施工设备、材料和劳动力等施工资源投入计划。

7)工程质量管理组织与控制措施。

8)安全防护措施及安全作业规程。

2.4 各分部工程开工前,承建单位应按有关分部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要求的期限和内容向监理部报送详细的分部工程施工措施计划。

当分部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未作具体要求时,该施工措施计划应于该项目工程开工28天前送达监理部,并且至少包括下述内容:1)分部工程概述。

2)施工组织与管理机构设置。

3)施工布置。

4)施工进度实施计划。

5)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措施。

6)主要施工设备、材料、劳动力等施工资源配置计划。

7)质量控制措施。

8)安全防护与环境保护措施。

2.5 必须报送批准的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均一式四份,经承建单位项目经理签署后递交。

监理部将在报送文件送达后的14~28天内完成审阅并退回审签意见单一份,原件不退回。

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已审阅”或“修改后重新报送”四种。

2.6 施工措施计划审签将被作为承建单位申请的单位、分部工程开工许可证的审批依据之一。

2.7 如果承建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上述文件,因此造成施工工期延误,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2.8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按承建合同文件规定,以报经批准的合同工程项目控制性施工总进度计划为依据,于月底前7天向监理部递交本月实际施工进度情况表和下月施工进度计划表,报送文件连同审签意见一式四份,经监理工程师审签后,退还一份给承建单位,作为申请开工许可审批依据之一。

2.9 由于各种原因需对施工进度作实质性修改时,承建单位必须在实施前21天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对重大修改,必要时报业主批准同意。

2.10 承建单位未执行计划的责任由于承建单位的原因未按时报送文件,延误工期,工程价款结算、支付签证拖延及其他损失,均由承建单位负责。

2.7 其他监理工程师对承建单位进度计划的审批和批准,并不意味着可以变更或减轻承建单位对合同工期承担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3.施工质量控制实施细则3.1 施工质量监理工作规程3.1.1 总则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以工程承建合同为依据,实行以单元工程为基础、以工序控制为环节,承建单位自控与监理机构监控两级质量控制。

协助承建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做到开工有报告,施工有措施,技术有交底,定位有复查,材料、设备有试验,隐蔽工程有记录,质量有自检、专检,交工有资料。

制定具体细致的质检措施。

3.1.2 承建单位的责任3.1.2.1 承建单位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质量第一”的方针,正确认识和处理质量与进度、质量与安全、质量与信誉、质量与效益的关系,做到精心组织、严格管理、按章作业、文明施工。

3.1.2.2 承建单位应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建立、健全和逐步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其主要内容应包括:(1)健全以承建单位、二级施工单位、施工班组项目负责人为责任人的三级质量管理机构,做到岗位职责明确、严格职守、各负其责。

(2)配备相对稳定并与承担施工任务相适应的质量检查队伍,其中专职质检人员应满足施工现场项目质量检验的需要。

(3)作业现场每施工班组均应配置专职或兼职质检员,并通过培训逐步提高其资质与素质。

(4)健全与完善质量管理工作制度,对质量事故做到“三不放过”,确保质量管理人员有职有权,促使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落实。

(5)落实质量奖惩措施。

3.1.2.3 承建单位应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及国家、部门施工技术、施工测量有关规程规范规定,建立施工测量队。

材料与工程试验统一到质检部门、业主和监理认可的当地符合条件的试验室试验。

3.1.3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3.1.3.1 承建单位要正确处理“工程质量与施工进度”的关系,当施工进度与工程质量发生矛盾时应以确保工程质量为前提,做到以安全生产为基础、以工程质量促进度、以施工进度求效益。

3.1.3.2 分部工程开工前,承建单位要认真做好施工准备工作,并在准备工作落实和安排就绪后,报请监理部检查。

3.1.3.3 承建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和部门发布的以及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的施工操作技术规程、规范和施工质量控制标准,按申报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中规定的施工工艺、措施、工序作业施工。

3.1.3.4 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按设计和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要求,按SDJ249《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规定的质量检查、检测和质量等级评定方法,对单元工程及重要施工工序在认真做好施工班组自检、二级施工单位复检、承建单位质检部门终检,并在“三检”合格基础上,报请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和评定质量等级。

切实做到上道单元(或工序)质量不合格下道单元(或工序)不开工。

3.1.3.5 对于隐蔽工程和重要的单元工程,施工完成并经承建单位“三检”合格后,应报请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组织业主、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联合检验和质量验收。

对于地基基础,在通过联检之后,还应留出必须的时间,由监理工程师通知有关单位及时完成地质编录或地质描述作业。

3.1.3.6 施工作业期间质量检查记录、材料和设备的检查试验鉴定资料、质量检验签证资料、质量等级评定资料等,是工程验收的重要原始资料,是评价工程施工质量的依据。

承建单位应注意做好工程资料搜集、整理和总结工作,建立和健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汇总归档,合同工程项目完建后按规定汇编整理移交业主单位。

3.1.4 工程项目划分及开工申请要求3.1.4.1 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及评定,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三级划分和进行。

3.1.4.2 单元工程(工序)开工,承建单位必须依照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和监理实施细则规定,向监理部申报单元工程(工序)开工(仓)签证,以作为工程计量及支付申报的依据。

3.1.5 单元工程质量检验及质量等级评定3.1.5.1 施工质量责任坚持“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

3.1.5.2 单元工程质量检验的依据是:(1)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及合同技术规范。

(2)经监理部签发的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纸、设计技术要求、施工变更和设计变更文件)。

(3)国家及部颁的现行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和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

3.1.5.3 单元工程(工序)质量检验程序(1)一般单元工程(工序)检验和质量等级评定,由承建单位的专职质检部门组织进行,并报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

(2)属于重要部位的隐蔽工程、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的单元工程,承建单位在自检合格基础上报监理部,由业主单位(或监理部)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代表共同检查评定。

必要时,承建单位还要根据工程承建合同有关规定和监理部的要求,提交竣工地形图、地质测绘、编录完成记录,以及必要的摄影、录象、取样和试验报告资料。

3.1.5.4 单元工程(工序)质量检验和质量等级评定,依据《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执行,工程承建合同文件技术规范有特别或更严格要求的,按其要求或规定执行。

3.1.6 单元工程(工序)开工(仓)签证3.1.6.1 单元工程(工序)的开工(仓)签证必须在其紧前单元工程(工序)完成质量检验与质量等级评定后方可进行。

(1)一般单元工程(工序)的开工或开仓,由承建单位质检部门凭上序工程《水利水电施工质量终检合格证》和《水利水电土建单元工程(工序)质量评定表》向监理部申办开工(仓)签证。

(2)联合单元工程(工序)的开工或开仓,由承建单位质检部门凭上序工程《水利水电施工质量终检合格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联合检验合格证》和《水利水电土建单元工程(工序)质量评定表》向监理部申办开工(仓)签证。

(3)凡需要进行地质编录或竣工地形测绘的单元工程或工序,在下序工程开工前,还必须同时具备该项工作完成的会签手续,方可向项目监理部申办开工(仓)签证。

3.1.6.2 工程监理部在收到单元工程(工序)的开工(开仓)签证申报后,尽量在1~12小时内完成必要的抽检验收,并在合格后签出开工(仓)签证。

3.1.6.3 签证过程的责任(1)监理部接到承建单位开工(仓)申报后,因抽查不合格所造成开工(仓)延误及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2)监理部接到承建单位开工(仓)申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抽检验收,承建单位质检部门可自行完成上述工作,并在认定质量检验合格后签发开工(仓)签证,报监理部确认。

(3)如承建单位未申报和完成紧前单元工程(工序)质量检验评定之前向监理部申报开工(仓)手续,不论已进行的开工或开仓是否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事后因完成相应单元工程(工序)质量检验评定及认证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建单位承担。

3.2 土石方开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3.2.1 建立开工许可证制度3.2.1.1 在施工前,承建单位应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测量控制网、施工放样、开挖区地形或断面的实测、开挖施工措施计划等),在自检的基础上将有关开工前准备资料连同开工申请报告一式四份报监理部。

经审查检验合格后,由监理工程师开出开工许可证,方可开工。

如承建单位未按时报送有关资料,延误工期或造成损失,承建单位负全部责任。

3.2.1.2 开挖前、开挖过程中、开挖完成后,按要求测出合适比例的地形或断面图,作为检查、结算计量的基本资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