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下事故应急缓冲池容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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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池(消防废水收集池)容积计算

事故池(消防废水收集池)容积计算

是否应该考虑下消防废水,有泄露就有爆炸阿,我觉的事故池若储罐、生产装置发生火灾,需用大量的消防水,应在厂区内修建一个消防废水收集池收集发生火灾事故时的消防废水;储罐区消防废水首先收集在围堰内,围堰满后收集至消防废水收集池收集内,防止消防废水流至厂区外。

容积可按《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水体环境风险防控要点(试行)》中提供的方法进行计算。

消防废水收集池总有效容积:V总= (V1+ V2- V3)max + V4+ V5注:(V1+ V2- V3)max是指对收集系统范围内不同罐组或装置分别计算V1+ V2- V3,取其中最大值。

V1——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组或一套装置的物料量。

注:储存相同物料的罐组按一个最大储罐计,装置物料量按存留最大物料量的一台反应器或中间储罐计;V2——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m3;V2=∑Q消t消Q消——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同时使用的消防设施给水流量,m3/h;t消——消防设施对应的设计消防历时,h;V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3;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m3;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3;V5=10qFq——降雨强度,mm;按平均日降雨量;q=qa/nqa——年平均降雨量,mm;n——年平均降雨日数。

F——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ha;消防废水池容量计算如下:V1取发酵罐最大单罐容积,即120m3。

V2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的规定计算,储罐区和生产装置区消防水量约为500m3。

考虑到该项目在储罐区设置1个5003的围堰,在火灾事故发生时作为事故废水的储存池,因此,V3取500m3。

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时,企业各生产单位在短时间内均已停产,生产废水进入系统的量较少,V4按50m3计算。

根据GB50351-2005《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第3.2.4条规定,明确了防火堤的有效容积;根据其2.0.3条对防火堤的解释,防火堤在“发生泄漏事故时,防止冷冻液体走遍成气体前外流的防火堤亦称围堰”。

事故应急池计算

事故应急池计算

事故应急池容积计算一、《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规定的计算方法:简称“国标法”对一般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其应急事故水池容量应按下式计算:V总=(V1+V2+V雨水)max-V3式中:(V1+V2+V雨水)max为应急事故废水最大计算量(m3);V1为最大一个容量的设备(装置)或贮罐的物料贮存量(m3);V2为在装置区或贮罐区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及泄漏时的最大消防用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和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最少3个)的喷淋水量(m3),可根据GB50016、GB50160、GB50074等有关规定确定;V雨水为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废水收集系统的当地的最大降雨量,应根据GB50014有关规定确定;V3为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装置或罐区围堰、防火堤内净空容量(m3),与事故废水导排管道容量(m3)之和。

二、中石化“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规定的计算方法:简称“石化导则法”当厂区发生燃烧、爆炸事故,在消防过程将产生大量消防废水,部分未燃烧液体将混入消防废水中,根据中国石化建标(2006)第43号《关于印发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的通知》的要求,企业应设置能够储存事故排水的存储设施,储存设施包括事故池、事故罐、防火堤内或围堰内区域等。

1、事故污水量计算事故水量计算公式:V总=(V1+V2-V3)max+V4+V5注:(V1+V2-V3)max是指对收集系统范围内不同罐组或装置分别计算(V1+V2-V3)的值,取其中最大值。

其中V1: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组或一套装置的物料量,m³;注:储存相同物料的罐组按一个最大储罐计,装置物料量按存留最大物料量的一台反应器或中间储罐计。

V2: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m³;V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³;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m³;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³;其中V5=10qF;q——降雨强度,mm,按平均日降雨量;q=q n/n;q n——年平均降雨量,mm;n——年平均降雨日数;F——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hm2。

应急预案事故应急池容量

应急预案事故应急池容量

一、引言事故应急池作为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容量的大小直接关系到事故发生时应急处理的效果和应急救援的效率。

为确保事故应急池能够满足实际需求,本文将详细介绍事故应急池容量的计算方法,为应急预案的编制提供参考。

二、事故应急池容量计算原则1. 最大容积原则:事故应急池容量应满足最大一台设备或贮罐的物料贮量,确保在事故发生时,池内容量足以容纳泄漏或溢出的物料。

2. 消防用水原则:事故应急池容量应考虑火灾时的消防用水需求,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或泡沫液量,以及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的喷淋冷却水量。

3. 降雨量原则:事故应急池容量应考虑事故期间混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降雨量,以避免池内水位过高,影响应急处理。

三、事故应急池容量计算方法1. 计算最大容积:根据设备或贮罐的物料贮量,确定事故应急池所需的最小容量。

2. 计算消防用水量:根据GB50974消防供水设计规范,结合火灾时的消防用水需求,计算事故应急池所需容量。

3. 计算降雨量:首先确定事故废水收集系统(或管网)的雨水汇水面积,然后根据雨天平均日降雨量计算降雨厚度,最后将汇水面积与降雨厚度相乘,得到混入事故废水系统的雨水量。

4. 综合计算:将最大容积、消防用水量和降雨量三项之和减去相关围堰、环沟、管道等可以暂存事故废水的设施的有效容积,即可得到事故应急池的有效容积。

四、事故应急池容量计算示例假设某企业生产车间内有一台物料贮罐,最大物料贮量为1000立方米;根据消防规范,火灾时的消防用水量为500立方米;该地区年均降雨量为1000毫米,年均降雨天数为150天,事故废水收集系统汇水面积为2000平方米。

1. 计算最大容积:事故应急池最小容量为1000立方米。

2. 计算消防用水量:事故应急池容量需满足500立方米。

3. 计算降雨量:降雨厚度为1000/150=6.67毫米,混入事故废水系统的雨水量为2000×6.67=13340立方米。

4. 综合计算:事故应急池有效容积为1000+500+13340-(相关围堰、环沟、管道等可以暂存事故废水的设施的有效容积)。

事故应急池计算知识分享

事故应急池计算知识分享

事故应急池计算事故应急池容积计算一、《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规定的计算方法:简称“国标法”对一般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其应急事故水池容量应按下式计算:V总=(V1+V2+V雨水)max-V3式中:(V1+V2+V雨水)max为应急事故废水最大计算量(m3);V1为最大一个容量的设备(装置)或贮罐的物料贮存量(m3);V2为在装置区或贮罐区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及泄漏时的最大消防用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和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最少3个)的喷淋水量(m3),可根据GB50016、GB50160、GB50074等有关规定确定;V雨水为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废水收集系统的当地的最大降雨量,应根据GB50014有关规定确定;V3为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装置或罐区围堰、防火堤内净空容量(m3),与事故废水导排管道容量(m3)之和。

二、中石化“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规定的计算方法:简称“石化导则法”当厂区发生燃烧、爆炸事故,在消防过程将产生大量消防废水,部分未燃烧液体将混入消防废水中,根据中国石化建标(2006)第43号《关于印发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的通知》的要求,企业应设置能够储存事故排水的存储设施,储存设施包括事故池、事故罐、防火堤内或围堰内区域等。

1、事故污水量计算事故水量计算公式:V总=(V1+V2-V3)max+V4+V5注:(V1+V2-V3)max是指对收集系统范围内不同罐组或装置分别计算(V1+V2-V3)的值,取其中最大值。

其中V1: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组或一套装置的物料量,m³;注:储存相同物料的罐组按一个最大储罐计,装置物料量按存留最大物料量的一台反应器或中间储罐计。

V2: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m³;V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³;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m³;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³;其中V5=10qF;q——降雨强度,mm,按平均日降雨量;q=q n/n;q n——年平均降雨量,mm;n——年平均降雨日数;F——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hm2。

事故池计算依据

事故池计算依据

事故池计算依据1、事故池容积确定应执行的标准或规范主要有:GB50483-2022、Q/SY1190-2022和中国石化安环[2006]10号等。

GB50483规定的应急事故水池容积确定方法,对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事故排水的项目均应适用执行。

其中消防用水量确定、围堰或防火堤有效容积确定时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22)、《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05)[10]等有关规定执行;最大降雨量确定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石油化工企业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规范》(SH3015-2003)等执行。

必须根据项目特点、行业标准或规范、事故池容积确定的具体要求等,注意区分各标准规范的适用范围和具体规定条款的执行,尤其是石油化工企业和石油库。

2、应急事故水池容量应根据发生事故的设备容量、事故时消防用水量及可能进入应急事故水池的降水量等因素综合确定[1]。

罐区防火堤内容积、排至事故池的排水管道在自流进水的事故池最高液位以下的容积、现有储存事故排水设施的容积均可作为事故排水储存有效容积。

计算应急事故废水量时,装置区或贮罐区事故不作同时发生考虑,取其中的最大值[1]。

应按事故排水最大流量对事故排水收集系统的排水能力进行校核,明确导排系统的防火、防爆、防渗、防腐、防冻、防洪、抗浮、抗震等措施。

3、必须注意事故时进入事故水池的雨水量,与正常生产时初期雨水量(即前期雨水)的本质区别,不可混淆。

一是降雨历时不同,正常生产运营过程中初期雨水是指刚下的雨水,一次降雨过程中的前10~20min最大降水量[1],其设计参数计算必须按GB50014规定的短历时暴雨强度公式确定;而事故时降水量应根据事故消防时间(参照GB50016、GB50160规定一般为2~6h,Q/SY1190规定为6~10h)确定。

事故水计算

事故水计算

事故应急水池容量按《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应急事故水池容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V1+V2+V 雨)max为应急事故废水最大计算量(m3);V1为最大一个容量的设备(装置)或贮罐的物料贮存量(m3);V2为在装置区或贮罐区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及泄漏时的最大消防用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和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最少3个)的喷淋水量(m3),可根据GB50016[5]、GB50160[6]、GB50074等有关规定确定;V雨为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废水收集系统的当地的最大降雨量,根据GB50014有关规定确定;V3为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装置或罐区围堰、防火堤内净空容量(m3),与事故废水导排管道容量(m3)之和。

江苏润雨化工有限公司最大一个设备为硫酸贮槽其体积:V1=500 m3硫酸贮槽最大存量为:500×0.9=450m3最大消防用水量V2=(3.5×3.14×0.5+3.5×3×0. 5÷2×2)×4×3600÷1000=147.0 m3V雨=1700÷1000÷365×18371.46=85.6m3企业事故应急池体积为144×3.5=504>450,能够满足应急要求。

事故池容积的确定方法

事故池容积的确定方法

事故池容积的确定方法事故池容积应包括可能流出厂界的全部流体体积之和,通常包括事故延续时间内消防用水量、事故装置可能溢流出液体、输送流体管道与设施残留液体、事故时雨水量。

1.1消防用水量消防用水量等于消防水流量与消防持续时间乘积。

化工企业消防水流量通常为消火栓给水系统、消防冷却水流量、车间或装置喷淋水量、化学消防需水量(如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等。

在设计中,首先根据生产性质、危险类别确定消防用水量最大的单元,然后将各类消防用水量相加,可得最大消防用水量。

计算公式如下:QF=∑qi*tiQF—最大消防用水量,m3qi—每类消防系统消防小时流量,m3/hti—每类消防系统消防持续时间,hi—消防系统的类别1.2事故装置可能溢流出液体1.2.1储罐区储罐区溢流出的液体量等于全部储罐总泄露量减去封闭于防火堤内的液体量。

防火堤内有效容积大于罐区内最大的一台储罐容积的二分之一,但一般小于或等于罐区内最大的一台储罐容积。

一旦储罐发生火灾,着火罐内的液体将泄漏,暂时储存于防火堤内,同时着火罐和邻近罐消防冷却水不断喷淋,消防冷却水与泄漏的液体混存于防火堤内,随着时间推移,防火堤内液面不断上升,混合液体逐渐溢出防火堤。

实际上,火灾与爆炸范围与程度是随机的,储罐液体的泄漏量难以准确估算,为安全起见,笔者建议储罐液体泄漏量按最大的一台储罐容积计算。

1.2.2装置区装置区可能泄露液体有管道、反应容器、中间罐等,装置区可能排出的液体量有两种方法。

方法一,根据装置操作特点、管道直径及长度、容积或罐体尺寸计算确定。

方法二,根据物料和水平衡计算结果确定。

装置区一般就近设置事故存液池,但装置消防排水等“清净下水”应排入全厂事故池。

1.3输送流体管道与设施残留液体由于事故紧急停车,导致管道残存液体必须排出,该部分液体也进入事故池,液体量根据管道直径及长度计算确定。

1.4事故时雨水量事故时降水量一般根据降雨强度和降雨历时计算确定,雨水量等于降雨量与汇水面积的乘积。

事故水池计算书2012.05.07

事故水池计算书2012.05.07

编号:(6万吨/年环氧乙烷项目)(事故水池)设计阶段:施工图专业:给水排水计算主题:水池容积水泵选型计算书编制:校对:审核:20 年月厂区事故水池建于厂区东北角,收集厂区事故污水。

二、水池所需有效容积计算:1.事故水池有效容积计算:V总=(V1+V2-V3)max+V4+V5V总——事故储存设施总有效容积,m3;V1——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组或一套装置的物料量,m3;V2——发生事故储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m3;V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3;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m3;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3;V5=10qFq——降雨强度,mm(按平均日降雨量);q= q a/nq a ——年平均降雨量,mm;n ——年平均降雨天数;F ——必须进入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ha。

A)以原料罐区事故计:V1=3000m3;V2=1260m3;V3=1500m3;V4=0;V5=10qFq a=668.4mm n=50q=668.4/50=13.4mmF=142799.694m2;V5=10qF=10×13.4×142799.694/10000=1913.5m3V总=(V1+V2-V3)max+V4+V5-V6=(3000+1260-1500)+0+1913.5=4673.5m3B)以装置区事故计:V1=11m3;V2=3780m3;V3=1500m3;V4=0;V5=10qFq= q a/nq a=668.4mm n=50q=668.4/50=13.4mmF=142799.694m2;V5=10qF=10×13.4×142799.694/10000=1913.5m3V总=(V1+V2-V3)max+V4+V5-V6=(11+3780-1500)+0+1913.5=4204.5m3故事故水池设计尺寸L×B×H=40×25×5.3m(两座);正常有效深度2.5m,有效容积5000m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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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通 过 对 事 故 状 态 下 应 急缓 冲 池 的 组 成 分 析 , 揭 示 了应 急 缓 冲池 容 积 计 算 的组 成 要 素 , 以此 为 出发 点 分 析 了 应 急 缓冲池的计算过程 , 并 以 广州 市新 光 大 桥 桥 下 应 急缓 冲池 容 积 计 算 为 例 , 进 行 了具 体 计 算 。
相 应 的规 范可 依 。 1 应 急 缓冲 池容 积计 算 组成 因素
0 . 8 1 = 2 6 . 6 m 。
为 装 载有 害液 体 的车 辆 发 生 火 灾 爆 炸 及 泄 漏
根据 Q / S Y 1 1 9 0 - - 2 0 0 9 ( 事 故状 态下 水体 污 染 的预 事 故 时 的最 大 消 防用 水量 , 按 照 目前 我 国生产 的槽 罐
桥 梁 工 程 器
Br i d ge En gi n e er i n g
桥下事 故应急 缓冲池容积计算
林 林 . 桂 欢 燕
( 1 . 广 东 恩 菲 工 程 技 术 有 限公 司 , 广 东 广 州 5 1 0 6 4 0 ; 2 . 广 东 省 重 工建 筑设 计 院有 限 公 司 , 广东 广 州 5 1 0 0 3 4 )
防与 控制 技术 要求 》 【 2 ] 及G B 5 0 4 8 3 -2 0 0 9 ( ( 化 工建 设 项 车所 用 钢 材 的防 火 极 限 , 一般情况下 , 当槽 罐 车 发 生
目环境 保护 设计 规 范》 的规 定 , 对 于一 般 的新 建 、 扩建 、 火灾时 , 1 0 a r i n即能使 罐 体 内 的温 度达 到 1 0 0 0 c I = , 使 0%【 3 J , 失去 对液 体 的保护 。 最 终导 致 改建 和 技 术 改造 的建设 项 目, 其 应 急 缓 冲池 的容 积 可 钢材 的强度 下 降 9
关键词 : 市政大桥 ; 事故 ; 应 急 缓 冲池 ; 容 积 计 算
中 图分 类 号 : U 4 4 7 文献标志码 : B 文章编号 : 1 0 0 9 — 7 7 6 7 ( 2 0 1 5 ) 0 4 — 0 0 4 7 — 0 2
An a l y s i s o f Ca p a c i t y Ca l c u l a t i o n o f Em e r g e n c y Bu fe r Po o l u n d e r t h e Br i d g e
按公式( 1 ) 计算 确 定 , 该方 法亦 简称 为 “ 国家标 准法 ” 。
V应 急 缓 冲 池 =( 1 + 2 + V雨 ) 眦一 3 。
有 害 液体 泄漏 。 因此 , 该工 程 中 取 1 0 ai r n的消 防用
根据 G B 5 0 0 1 6 -2 0 1 4 ( 建 筑设计 防火规 范 》 消 防 ( 1 ) 水量 , 0 L / s , V 2 + 2 + 雨 ) 为事故废 水最 大计算 量 , m ; V 1 为 用 水量 取 2
L i n L i n. Gu i Hu a n y a n
随着 各地 经 济 的 发展 及 对 交 通 需求 的增 加 , 许 多 《 石 油 化 工 企 业设 计 防 火 规 范 》 、 G B 5 0 0 7 4 -2 0 0 2 ( 石 等有 关 规定 确 定 ; V雨 为 发生 事 故 时 可 城 市 新建 了大 量 的大 桥 及 市政 道 路 , 然 而 很 少 有 人 注 油 库设 计 规 范》
应 根 据 意 到 建设 在 城 市 中心 , 特别 是 水 源保 护 区上 的 跨 江 大 能 进 入该 废 水 收集 系 统 的 当 地 最 大 降 雨 量 , 桥 对 桥下 的水 资 源存 在 着 威胁 。 这 种威 胁 主 要 体 现在 G B 5 0 0 1 4 -2 0 0 6《 室外排 水 设计 规 范 》 ( 2 0 1 4年版 ) 的 桥 上 装满 液 体 危 险 品 的车 辆 发生 事 故 时 , 车 上 的 液体 有 关规 定确 定 ; 为事故 废水 收集 系统 的 装 置 区或贮 将顺 着 雨 水 管 道流 入 桥 下水 体 , 将 水 体 污 染【 ” 。因此 , 罐 区 围堰 、 防火 堤 内净 空容 量 与事 故废 水导 排 管 道 容 在 设 计 大 桥排 水 系统 的过 程 中 . 应 考 虑事 故 应 急 缓 冲 量 之 和 , r n 3 。 池 的设 计 。 事 故应 急 缓 冲池 就 是 当桥 面上 汽 车发 生 事 2 桥 下应 急缓 冲池 容积 计算 方法 对 于设 置 在 桥下 的事故 应 急 缓 冲池 , 其容 积 的 计 故 需 要 紧 急排 放 有毒 有 害 液 体 时 , 为 了 防止 有 害 液 体 1 ) , 式 中各 项所代 表 的具体 数值 如 下 : 直 接 排 入 正 常水 系 , 而 建 造 的应 急性 设 施 , 主要 是 通 算 公式 同公 式 ( 过 桥 上 的雨 水 系统将 有 害液 体 收集 到 缓 冲池 内 , 经 处 为一 辆运 输 有害 液体 的贮 罐车 的贮 存 量 , 根 据 理 后再 排入 水体 。目前 , 国内的大 桥几 乎都 没有 考虑这 我 国槽 罐 车 的标 准 尺 寸 。 槽 罐 车罐 体 长 9 2 0 0 m m, 长 方 面 的设 计 。 特别 是 对 于应 急缓 冲 池容 积 的计 算 没 有 轴 2 3 8 0 mm, 短轴 1 5 0 0 mm, V l = 罐 体 长X 长轴× 短 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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