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的过程、分类及法律要求
安全现状评价作业流程及相关要求

安全现状评价作业流程及相关要求1、前期准备1)评价室在接到项目信息后,评价室主任(或主管业务的副总经理)根据项目所掌握的信息,下达成立项目组的任务通知单。
与此同时,由主管业务的副总经理下达成立与项目对应的审核组,审核组原则上由3人组成(特殊项目由公司另行确定是否增加人员),其中应包括质量控制室成员和公司的技术专家。
相关记录:《任务通知单》(项目组)、《任务通知单》(审核组)2)项目组在审核组的配合下,熟悉安全现状评价作业流程、工作内容及要求。
如有必要,项目组组长可向评价室主任(或质量控制室主任)提出对本组成员培训的要求。
同时项目组还需做好下列工作:(1)与审核组沟通,获取与安全评价相关的最新信息(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公司近期提出的要求等);(2)向评价室资料员借出现场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并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是否完好;同时应初步规划现场如何发挥仪器设备的功效;(3)与项目单位(或项目联系人)取得联系,初步确定进入现场工作的时间,同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做好下列工作:A.了解项目所属行业、类型(矿山或其他行业;露天、地下矿山,尾矿库等)及规模;B.了解项目目前的生产情况;C.向项目单位发出安全现状评价需要提供资料的清单。
相关记录:《项目前期准备情况表》3)项目组在完成上述工作后,审核组根据项目组前期准备情况提出是否同意进入现场工作的意见,并在《项目前期准备情况表》上签字。
4)综合办公室在见到审核组同意项目组进入现场工作的意见后,为项目组办理借款、领取合同文本事宜,并调派车辆。
注:如项目组在外工作期间临时接受任务,现场工作结束回公司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补完上述工作。
2、现场勘查现场勘查工作应该是在初步了解项目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尽可能避免不了解项目情况盲目勘查现场。
现场勘查采用的方式:询问、座谈、查阅资料和实地勘查。
现场勘查的主要工作内容:1)明确项目所属行业、类型及规模,掌握项目目前的生产情况;2)掌握项目的基本信息(项目单位的全称、行政区划、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项目的历史沿革等等);3)确定评价的对象、评价范围,以及项目目前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4)掌握项目的生产工艺及流程,主要设备、设施检测检验结果以及设备运转的状况;5)收集项目相关的资料,实地勘查现场并详细采集数据及影像资料;6)详细了解项目的周边环境和评价范围内地表水及水文地质情况(尽可能采用数据及影像资料);7)了解项目单位对项目进行的相关要求;8)与项目单位沟通目前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现场检查(整改)意见:9)项目组针对项目情况认为需要了解的其他问题;10)对于相对简单项目,与项目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合同。
安全评价依据 类型及主要内容

安全评价有关问题的梳理情况开展安全评价的依据、安全评价分类及主要内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三个方面的有关问题梳理情况如下:一、开展安全评价的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2010]第36号公布,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5]第77号修改)(以下简称“36号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12]第45号公布,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15]第79号修改)(以下简称“45号令”)、《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00号)(以下简称“100号文”)、《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冶金等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有关问题的复函》(2016年4月20日)、《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8]第91号)、《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8]第93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11]第40号公布,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15]第79号修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12]第55号公布,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15]第79号修正)等。
其中,“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明确了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需进行安全评价,“36号令”对建设项目“三同时”提出了具体要求,“45号令”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三同时”提出了具体要求。
“45号令”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36号令”适用于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但其第八条规定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按照“45号令”执行,因此,在实际工作中,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外其他建设项目采用“36号令”;“100号文”是根据“45号令”制定的,相关要求与“45号令”大体相同,另外根据江西省各企业实际情况及最近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进行了细化。
安全评价的种类和内容

安全评价的种类和内容安全评价是指对其中一对象的安全性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和评估的过程。
它可以应用于各种领域,包括工程建设、企业管理、信息技术、环境保护等等。
安全评价的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1.项目安全评价:对于特定项目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包括工程建设项目、农田水利工程项目、交通运输项目等等。
项目安全评价主要关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如施工工艺、材料选择、机械设备选用等等,以及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和人群的安全影响。
2.企业安全评价:对于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进行评估,包括对企业安全组织、安全文化、安全制度等方面的检查和分析。
企业安全评价主要关注企业的风险管理能力和安全保障措施的有效性,以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3.信息系统安全评价:对于企业信息系统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包括对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系统运行稳定性等方面的检查和评估。
信息系统安全评价主要关注信息系统与外界的连接和数据传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以及系统本身的设计和运行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4.环境安全评价:对于其中一区域或设施的环境安全进行评估,包括对大气、水源、土壤等环境要素的污染程度进行检测和分析。
环境安全评价主要关注环境污染源、排放物的类型和排放量,以及它们对周边生态系统和人体健康的潜在影响。
1.风险评估:评估对象的可能发生的危险事件和事故风险,分析其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确定风险的等级和分类。
2.安全管理体系:评估对象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和程序是否完善,安全责任的明晰度和履行情况,安全教育培训的开展情况等。
3.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评估对象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如消防设备、安全警示标识、安全防护装置等等。
4.员工行为和安全意识:评估对象的员工是否具备合格的操作技能,是否充分了解安全规范和操作流程,以及是否具备安全意识和紧急处置能力。
5.法律法规和标准的遵守情况:评估对象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的要求,以确保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合规性。
安全评价的一般工作程序(共五则)

安全评价的一般工作程序(共五则)第一篇:安全评价的一般工作程序安全评价的一般工作程序根据2003年3月3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布的《安全评价通则》,安全评价程序一般包括:准备阶段,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安全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形成安全评价结论及建议,编制安全评价报告等。
1.准备阶段包括现场勘查与前期资料收集。
明确评价的对象和范围,收集国内外相关的法规和标准,了解同类设备、设施或工艺的生产和事故情况,评价对象的地理、气象条件及社会环境状况等。
2.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根据所评价的设备、设施或场所的地理、气象条件,工程设计、建设方案,工艺流程,装置布置,主要设备、仪器和仪表,原材料、中间体及产品的理化性质等,辨识和分析危险、有害因素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机制等。
3.选择安全评价方法在上述危险辨识与分析的基础上,划分评价单元,根据评价目的和评价对象的复杂程度选择具体的一种或多种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很多,必须从适合评价项目实际情况的条件出发,选择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好以及安全性高的评价方法。
这些方法既可以是定量方法,也可以是定性方法。
4.安全评价对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定性或定量评价,在此基础上按照事故风险的标准值进行风险分级,以确定安全管理的重点。
安全评价要尽可能把各种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及有害范围、程度都表达出来。
评价中的模型选择也十分重要,只有建立科学的数学模型才可以较好地模拟实际工程中可能遇到的真实情况。
5.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根据评价和分级结果,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对高于标准值的风险提出必须采取的工程技术或组织管理措施,以降低或控制风险;对低于标准值的风险,属于可接受或允许的风险,应建立监测措施,防止生产条件变更导致风险值增加;对不可排除的风险要采取防范措施;为编制应急预案提供参考资料。
6.形成安全评价结论安全评价的结论是对评价工作的总结,应简要列出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评价结果,指出评价项目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明确应重视的重要安全对策措施,给出评价项目从安全生产角度是否符合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规范的结论。
安全评价一类二类

安全评价一类二类
安全评价是根据预定的系统安全目标,按照一定的评价方法和程序对系统的安全性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的过程。
在安全评价中,通常会将项目或设备分为不同的类别,以便于根据其潜在风险和影响程度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一类和二类是常见的分类方式,但具体的划分标准和要求可能会因国家、地区或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一类安全评价通常指的是对那些潜在危险性较高、事故后果严重的项目或设备进行的评价。
这类评价要求更为严格,需要采用高标准的安全措施和详细的风险评估过程。
例如,在化工行业中,一类安全评价可能针对的是具有高度爆炸性、易燃性或毒性的物质处理过程。
二类安全评价则相对宽松一些,适用于潜在危险性较低、事故后果较为有限的项目或设备。
尽管如此,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忽视安全性,仍需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适当的风险评估和安全管理。
在进行安全评价时,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设备的设计、操作人员的培训、应急响应计划、历史事故记录等。
评价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方法包括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HAZOP)、故障树分析(FTA)、事件树分析 ETA)等。
安全评价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它有助于识别潜在的风险点,制定有
效的预防措施,从而保障人员安全和环境保护。
无论是一类还是二类安全评价,都应当遵循相应的法规和标准,确保评价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最新安全评价法律法规依据

最新安全评价法律法规依据收集的国家现行有关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的目录 1.法律及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7)《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2号(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9)《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10)《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80号(11)《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2.规章及文件(1)《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2)《剧毒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八部门公告2003年第2号(3)《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号(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5)《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8号(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7)《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8)《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7年第1号(9)《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7年第1号(10)《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号(11)《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6号(1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1]第9号(13)《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文件(14)《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15)《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16)《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危化 [2007]121号(17)《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危化 [2007]255号(18)《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19)《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20)《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在高危行业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发[2009]137号(21)《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化工部化劳字[91]第247号(22)《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国质检锅 [2003]207号(23)《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141号(24)《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213号(25)《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08〕68号(26)《关于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山东省安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山东省环境保护局鲁安监发[2006]23号(27)《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销售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卸环节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05]81号(28)《关于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提交规划行政许可证明的通知>》鲁安监发 [2006]75号(29)《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鲁安监发[2006]81号(30)《关于推进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鲁安监发[2008]149号(31)《关于印发<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试行)>及<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十个严禁(试行)>的通知》鲁安监发[2009]63号(32)《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10]26号(33)《关于加强易爆炸重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10]62号(3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35)《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36)《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 [2002]296号(37)《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部发[1993]356号(38)《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鲁政办发[2007]54号(39)《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40)《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改投资[2003]1346号(41)《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劳动部劳部发[1996]140号(42)《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06]110号(43)《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安监发[2009]81号(44)《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3号(45)《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46)《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9号(47)《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届会议审议通过,2003年11月1日实施(48)关于《印发氯化.硝化.磺化.聚合.氟化.加氢6种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设计指导方案的通知》鲁安监发[2009]108号(49)《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要点(试行)>的通知》鲁安监发[2010]10号(50)《关于印发氧化.过氧化.重氮化.裂解(裂化).氨基化.烷基化工艺安全控制设计指导方案的通知》鲁安监发[2010]35号(51)《关于印发首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理原则》安监总管三[2011]142号(52)《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安监总管三[2011]95号(5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5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6号(55)《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令第36号(56)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企[2006]478号)(57)《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58)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设计导则(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59)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60)《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意见》(鲁政办发[2006]69号)(61)《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22号)(6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鲁政发[2004]13号)(63)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鲁财企[200]46号)(64)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安全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的通知(鲁安监发[2006]117号)(65)关于印发《临沂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安监发[2008]5号)(66)《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临安监发[2008]16号)(67)关于印发《临沂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临安监发[2008]22号)(68)关于印发《临沂市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及备案证明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安监发[2006]139号)其他有关政府规章、文件3.本评价采用的主要标准、规范、规程(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2)《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3)《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4)《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1993(5)《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1995 (6)《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 (7)《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 (8)《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 (9)《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2008 (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11)《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1994 (12)《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50029-2003 (13)《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2008(14)《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15)《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2009 (16)《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17)《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2009 (18)《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1999 (19)《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5-1999 (20)《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6-1999 (2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22)《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316-2000(2008年版) (23)《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1997 (24)《化工设备、管道外防腐设计规定》HG/T20679-1990 (25)《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50264-1997 (26)《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2003 (27)《低倍数泡沫灭火器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1992(2000年版) (28)《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29)《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 (30)《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GA95-2007(31)《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1992 (32)《危险场所电器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07 (3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1998(34)《分散型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定》HG/T20573-1995 (35)《控制室设计规定》HG/T20508,2000(36)《化工装置自控工程设计规定》HG/T20636,20637,1998 (37)《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1993 (38)《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39)《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1995(40)《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41)《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4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1994(2000年版)(4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44)《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T20675-1990 (45)《化工企业静电安全检查规程》HG/T23003-1992 (46)《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2006(47)《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48)《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2009 (49)《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GB12358-2006 (50)《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1部分:钢直梯》GB4053.1-2009 (51)《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2部分:钢斜梯》GB4053.2-2009 (52)《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4053.3-2009(53)《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GB/T8196-2003(54)《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GBZ2.2-2007 (55)《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56)《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230-2010 (57)《化工行业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HG24001-1996 (58)《噪声作业分级》LD80-1995(59)《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60)《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61)《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AQ3021-2008 (62)《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 (63)《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AQ3023-2008 (64)《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AQ3024-2008 (65)《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3025-2008 (66)《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AQ3026-2008 (67)《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AQ3027-2008 (68)《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 (69)《安全色》GB2893-2008(70)《安全色光通用规则》GB/T14778-2008 (71)《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72)《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 (7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T16483-2008 (74)《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2009 (75)《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05 (76)《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作业安全通则》AQ3018-2008 (77)《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7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AQ3035-2010 (7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设备设置规范》AQ3036-2010(80)《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 (81)《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04(包括一、二、三号修改单)(82)《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 (83)《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TSG D5001-2009 (84)《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1-2006 (85)《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TSG D5001-2008 (86)《安全评价导则》AQ8001-2007(8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88)《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2009(89)《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90)《液化天然气(LNG)生产. 储存和装运》GB/T20368-2006 (91)《天然气脱水设计规范》SY/T0076-2003(92)《天然气凝液回收设计规范》SY/T0077-2003 (93)《石油和天然气工程总图设计规范》SY/T0048-2005 (94)《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 (95)《石油化工企业生产装置电信设计规范》SH/T3028-2007 (96)《石油设施电器装置场所分类》SY0025-95(97)《低温液体贮运设备石油安全规则》JB6898-1997 (98)《低温绝热压力容器》GB14822-2002(99)《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100)《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101)《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2008 (102)《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50029-2003(103)《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制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 (104)《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制物理有害因素》GBZ2.2-2007 (105)《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 (106)《机动工业车辆安全规范》GB10827-1999 (107)《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2009 (108)《石油化工企业职工安全卫生设计规范》SH3047-1993 (109)《高温作业分级》GB/T4200-2008 (110)《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111)《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112)《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2003 (113)《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2008 (114)《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TSG ZB001-2008 其它有关标准、规范。
对危险化工企业的六阶段安全评价范文

对危险化工企业的六阶段安全评价范文一、引言本文旨在对危险化工企业的安全评价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以确保危险化工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能够有效地控制安全风险,保障员工和环境的安全。
本文将按照六个阶段来进行安全评价,包括:设备安全评价、安全管理制度评价、班组管理评价、作业环境评价、应急救援评价和事故监测评价。
二、设备安全评价设备是危险化工企业的核心,其安全性关系着企业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首先,要对设备的设计、制造和安装进行评价,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第二,要对设备的运行条件和维护情况进行评价,包括设备的稳定性、可靠性和使用寿命等方面;第三,要对设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进行评价,确保其可靠性和稳定性;第四,要对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和漏气检测系统进行评价,确保其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安全管理制度评价安全管理制度是危险化工企业保障安全的基础,其有效性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安全状况。
首先,要对企业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进行评价,包括组织架构、人员配置和责任分工等方面;第二,要对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价,包括制度的完备性、可操作性和执行情况等方面;第三,要对企业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制度进行评价,确保员工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第四,要对企业的安全监测和评估制度进行评价,确保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安全威胁。
四、班组管理评价班组管理是危险化工企业实施安全管理的关键,其高效性和科学性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
首先,要对班组管理的组织架构进行评价,包括班组的设置、人员配置和职责分工等方面;第二,要对班组管理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指导进行评价,确保工作程序科学合理、指导工作具体明确;第三,要对班组的安全行为进行评价,包括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行动等方面;第四,要对班组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进行评价,确保及时发现并处理隐患。
五、作业环境评价作业环境是危险化工企业的生产现场,其安全性和舒适性直接关系到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安全意识。
建筑工程安全评价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安全评价管理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保障工程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建筑工程安全评价的管理工作,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评价工作。
三、责任部门建筑工程安全评价的责任部门为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需委托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机构进行安全评价工作。
四、安全评价程序1. 建设单位委托专业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工作。
2. 安全评价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安全评价方案,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3. 安全评价工作应包括现场施工条件评价、施工方案设计评价、施工过程安全管理评价等内容。
4. 安全评价机构应当依据评价结果,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建设单位需按要求进行整改。
五、安全评价内容1. 现场施工条件评价:评估施工场地的环境条件、设施设备、人员素质以及安全措施等,提出合理化建议。
2. 施工方案设计评价:对施工方案的合理性、施工技术、材料选用、危险源分析等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3. 施工过程安全管理评价:评估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措施、应急预案、监督检查等工作,提出整改建议。
六、安全评价报告1. 安全评价机构应当按时提交安全评价报告,报告内容需真实准确反映评价结果和建设单位整改情况。
2. 建设单位应当认真研究评价报告并采纳合理化改进建议,及时整改不足之处。
七、监督检查1. 建设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对安全评价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评价工作的有效实施。
2. 安全评价机构应当接受建设单位的监督检查,及时进行整改。
八、违规处理1. 对于安全评价机构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建设单位可以终止其服务,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2. 建设单位对于安全评价工作有严重疏漏和疏忽的,应当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
九、附则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本制度予以调整完善。
以上为建筑工程安全评价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并加强对安全评价工作的管理,确保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和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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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的过程、分类及法律要求安全评价作为预测、预防事故的重要手段,将传统安全管理方法的凭经验进行管理,转变为预先辨识系统的危险性,事先预测、预防的“事前过程”。
因此,可以说安全评价是安全管理和决策科学化的基础,是依靠现代科学技术预防事故的具体体现。
■一、安全评价的由来■安全评价也称危险评价或风险评价。
目前欧美等国称其为风险评价,我国和日本等国称其为安全评价。
风险评价技术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最早起源于保险业。
保险公司为客户承担各种风险,必须收取一定的保险费用,而收取费用的多少是由所承担的风险大小决定的。
因此,就产生了一个衡量风险程度的问题,这个衡量风险程度的过程就是当时美国保险协会所从事的风险评价。
而风险评价技术的发展又为企业降低事故风险提供了技术手段,很多大的公司也对风险管理及风险评价技术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如1964年美国道(DOW)化学公司根据化工生产的特点,首先开发出“火灾、爆炸危险指数评价法”,用于对化工装置进行风险评价。
20世纪50年代末发展起来的系统安全工程又大大推动了风险评价技术的发展。
系统安全工程首先应用于军事工业方面,随后在原子能工业上也相继提出了保证系统安全的问题。
1962年美国公布了第一个有关系统安全的说明书——“空军弹道导弹系统安全工程”,以此作为对民兵式导弹计划有关的承包商提出的系统安全的要求,这是系统安全理论的首次实际应用。
1974年美国原子能委员会发表了WASH1400报告,即商用核电站风险评价报告,这个报告发表后,引起世界各国的普遍重视,推动了系统安全工程的进一步发展。
日本引进风险管理及系统安全工程的方法虽然较晚,但发展很快,已在电子、宇航、航空、铁路、公路、原子能、汽车、化工、冶金等工业领域大力开展了研究与应用。
但是,日本人有时避讳“风险”这个词,所以有的日本安全工程学者建议在安全工作中把风险评价改称为安全评价。
20世纪80年代初期,系统安全工程引入我国,受到许多大中型企业和行业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系统安全分析、评价方法得到了大量的应用。
许多科研单位也进行了安全评价方法的研究,如1986年原劳动人事部分别向有关科研单位下达的机械工厂危险程度分级、化工厂危险程度分级、冶金工厂危险程度分级等科研项目。
这些研究成果推动了我国安全评价技术的进步,使我国安全评价方法的研究从定性阶段进入了定量评价阶段。
■二、安全评价的基本过程■对于安全评价的定义,不同的专家、学者,不同的文件、文章和著作有不同的定义,现摘选一些有关安全评价的定义,供参考。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关于印发〈安全评价通则〉的通知》(安监管技装字[2003]37号)中将安全评价定义为:安全评价是以实现工程、系统安全为目的,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对工程、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与分析,判断工程、系统发生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从而为制定防范措施和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有的专家、学者认为安全评价的定义为:安全评价是对系统发生事故的危险性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评价系统发生危险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以寻求最低的事故率、最少的损失和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
虽然上述几个有关安全评价的定义从文字叙述上不尽相同,但其本质内容或基本过程是完全相同的,包括危险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三个过程,如下图所示。
740)this.width=740"border=undefined>危险辨识是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的基础,它是指对所面临的和潜在的事故危险加以判断、归类和分析危险性质的过程。
其目的是要了解什么情况能发生,怎样发生和为什么能发生,辨识出要进行管理或评价的危险。
风险评价是指在危险辨识的基础上,通过对所收集的大量的详细资料加以分析,估计和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或概率(频率)和事故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确定其危险性,并根据国家所规定的安全指标或公认的安全指标,衡量风险的水平,以便确定风险是否需要处理和处理的程度。
风险控制是指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选择、制定和实施适当的风险控制计划来处理风险,它包括风险控制方案范围的确定,风险控制方案的评定,风险控制计划的安排和实施。
监督和审查是指对危险辨识、风险评价以及风险控制全过程进行分析、检查、修正与评价。
■三、安全评价的分类■安全评价可在系统的生命周期即规划、研究、设计、制造、安装、运行、报废的任一阶段进行。
安全评价的内容相当丰富,随着评价的目的和对象不同,具体的评价内容和指标也不相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印发〈关于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安监管技装字[2002]45号)和《关于印发〈安全评价通则〉的通知》(安监管技装字[2003]37号)中,将安全评价分为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综合评价、专项安全评价。
并将各类安全评价做了如下的定义:安全预评价是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分析和预测该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安全验收评价是在建设项目竣工、试运行正常后,通过对建设项目的设施、设备、装置实际运行状况及管理状况的安全评价,查找该建设项目投产后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程度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是针对某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总体或局部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现状进行安全评价,查找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确定其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专项安全评价是针对某一项活动或场所,以及一个特定的行业、产品、生产方式、生产工艺或生产装置等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的安全评价,查找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程度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安全评价的分类方法很多,除上述分类方法外,下面还有一些常用的分类方法。
1.按评价对象系统的阶段分类,可分为:事先评价、中间评价、事后评价和跟踪评价;2.按评价性质分类,可分为:系统固有危险性评价、系统安全状况评价和系统现实危险性评价;3.按评价的内容分类,可分为:设计评价、安全管理评价、生产设备安全可靠性评价、行为安全性评价、作业环境评价和重大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性评价;4.按评价对象分类,可分为:劳动安全评价和劳动卫生评价;5.按评价方法的特征分类,可分为:定性评价、定量评价和综合评价。
综合上述分类方法,从企业安全管理的角度,安全评价可分为:(1)新建、扩建、改建系统以及新工艺的预先评价。
主要目的是在新项目建设之前,预先辨识、分析系统可能存在的危险性,并针对主要危险提出预防或减少危险的措施,制定改进方案,使系统危险性在项目设计阶段就得以消除或控制。
(2)在役设备或运行系统的安全评价。
根据系统运行记录和同类系统发生事故的情况以及系统管理、操作和维护状况,对照现行法规和技术标准,确定系统危险性大小,以便通过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提高系统的安全性。
(3)退役系统或有害废弃物的安全评价。
退役系统的安全评价主要是分析系统报废后带来的危险性和遗留问题对环境、生态、居民等的影响,提出妥善的安全对策。
(4)化学物质的安全评价。
化学物质的安全评价主要是对化学物质的危险性,如火灾爆炸危险性、有害于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危险性以及腐蚀危险性进行评价。
(5)系统安全管理绩效评价。
这种评价主要是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从系统或企业的安全组织管理,安全规章制度,设备、设施安全管理,作业环境管理等方面来评价系统或企业的安全管理绩效。
■四、安全评价的法律要求■目前对安全评价工作有明确法律要求的国家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方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等。
下面分别就这些法律、法规中对应进行安全评价的项目按评价的类型作一简单介绍。
1.安全预评价(原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和《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方法》规定下列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1)属于《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中规定的大中型建设项目;(2)属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生产类别为甲类的建设项目;(3)属于原劳动部颁布的《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中规定的爆炸危险场所等级为特别危险场所和高度危险场所的建设项目;(4)大量生产或使用《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规定的Ⅰ级、Ⅱ级危害程度的职业性接触毒物的建设项目;(5)大量生产或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10%以上的游离二氧化硅粉料的建设项目;(6)其它由劳动行政部门(现改由安全监管部门——编者)确认的危险、危害因素大的建设项目。
除上述6类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安全预评价以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又规定了“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2.安全验收评价《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预验收前,应自主选择并委托劳动行政部门(现改由安全监管部门——编者)认可的单位进行劳动条件检测、危害程度分级和有关设备的安全卫生检测、检验,并将试运行中劳动安全卫生设备运行情况、措施的效果、检测检验数据、存在的问题以及拟采取的措施等写入劳动安全卫生验收专题报告,报送劳动行政部门(现改由安全监管部门——编者)审批”。
3.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生产、储存、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申请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自主选择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本单位的经营条件进行安全评价”。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定点生产的企业自主选择具有资质的评价机构,对本单位的生产条件进行评价”。
除上述国家有关安全评价的法律、法规以外,一些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也颁布了一些行政法规,对安全评价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如《港口建设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卫生评价暂行办法》、《天津市安全评价管理办法》、《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和“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