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法第八章
合集下载
马工程《民事诉讼法》第08章民事诉讼的证明

• 3.基于立法上的考虑。在权衡各种社会主体权 益的情况下,为了实现特定价值的衡平而顾及或 侧重保护弱者权益,以贯彻和实现实体法上立法 者的特定意图,来维护法律正义上的最高价值。
• 《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4条:
• (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 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 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院应当直接支持对方的诉讼请求。第二节 Biblioteka 明责任一、证明责任的概念与作用
证明责任,又称客观的证明责任、 确定责任、实质上的证明责任,是指案件 审理终结时若事实仍处于真伪不明状态, 由提出事实主张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的 责任。
注意:
1.证明责任在“案件事实真伪不明”时发挥作用。 • 2.证明责任只能由一方当事人负担而不能由双方当事人共同
二、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的区分
证明责任是举证的后果责任。与这种后果责任相关的 是举证的行为责任,即当事人为了说服法官而提供证据证 明自己主张的事实的责任。这种责任通常简称为“举证责 任”。
首先,证明责任是一种后果责任,起诉之前已经在当 事人之间进行了分配,只有到审理终结时才发挥作用;举 证责任是一种行为责任,它不能事先分配,而是随着当事 人在诉讼过程中提出主张而在双方当事人之间不断转换, 是在诉讼过程中发挥作用的。
• (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 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 担举证责任;
• (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 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 (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 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 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其次,证明责任是一种风险负担,而举证责任是一种说 服法官的责任。
• 《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4条:
• (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 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 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院应当直接支持对方的诉讼请求。第二节 Biblioteka 明责任一、证明责任的概念与作用
证明责任,又称客观的证明责任、 确定责任、实质上的证明责任,是指案件 审理终结时若事实仍处于真伪不明状态, 由提出事实主张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的 责任。
注意:
1.证明责任在“案件事实真伪不明”时发挥作用。 • 2.证明责任只能由一方当事人负担而不能由双方当事人共同
二、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的区分
证明责任是举证的后果责任。与这种后果责任相关的 是举证的行为责任,即当事人为了说服法官而提供证据证 明自己主张的事实的责任。这种责任通常简称为“举证责 任”。
首先,证明责任是一种后果责任,起诉之前已经在当 事人之间进行了分配,只有到审理终结时才发挥作用;举 证责任是一种行为责任,它不能事先分配,而是随着当事 人在诉讼过程中提出主张而在双方当事人之间不断转换, 是在诉讼过程中发挥作用的。
• (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 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 担举证责任;
• (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 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 (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 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 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其次,证明责任是一种风险负担,而举证责任是一种说 服法官的责任。
【民诉】 第八章 多数人诉讼分解

案件分析:
法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共同的继承权; 共同共有;权利义务型必要共同诉讼; 追加的是共同原告,须征求被追加者的意见; 法院依职权追加;
《民诉法》Art.119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 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三、必要共同诉讼
(二)必要共同诉讼的成因
各共同诉讼人之间存在着权利义务共同关系
A 乙丙丁三个公司
B 乙公司
C 丙公司
D 丁公司
参考答案:C
不定项选择题:
个体工商户崔某从2004年起在某市经营一饭店,领有营业执照, 2007年因妻子生病急需用钱因而将饭店转让给赵某经营,但双方 并未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的更名手续。赵某经营过程中,致使 多名顾客食物中毒,这些顾客决定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此 案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应如何确定? A B C.顾客是原告,崔某与赵某是共同被告 D.顾客是原告,赵某是被告,崔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案例:
1999年12月,王良以王忠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共 同继承父母遗产。法院受理此案后,征询王英、王 兰、王凤、王珍四姐妹的意见,王英明确表示放弃 继承权;王兰与王凤既不愿放弃继承权,也不愿与 兄弟对簿公堂;王珍则明确表示愿作为原告参加诉
讼。根据上述情况,法院追加( )、(王凤) 、( 王珍 )、(王兰)为共同原告。
公司的名义向津达玩具厂电汇了2万元定金,津达玩具厂如期
交货。后齐天明未付清8万元余款。根据上述情况,津达玩具
厂可以谁为被告起诉?
参考答案:ACD
A 兴华百货公司
B 丹阳经贸委
C 个体工商户齐天明
D 天马供销公司
引起必要共同诉讼的几种情形:
① 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 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 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 业为共同诉讼人。
民事诉讼法学第八章

指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由法院的书记员对法庭审理 活动的真实情况所作的书面记录。 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 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5日内阅读。
四、审结期限
审结期限,简称审限,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
案件的法定期限 审限是指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
之日止的期间,但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审理当事 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 争议期间不应计算在内。
一、反 诉
(一)反诉的概念
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中,本诉的被告以
本诉的原告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 连关系的独立的反请求。
(二)反诉的特点
1.当事人的特定性 2.相对独立性 3.目的对抗性 4.请求理由的牵连性
(三)提起反诉的条件
1.必须由本诉被告针对本诉原告提起 2.必须在本诉进行过程中提起 3.只能向本诉的受诉法院提起 4.必须与本诉适用同一诉讼程序 5.必须与本诉存在牵连关系
(二)撤诉的法律后果
第一,导致诉讼程序终结。 第二,诉讼费用由原告或上诉人负担。 第三,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第四,视为未起诉。撤诉当事人对其诉讼权利的处
分,而并没有处分其实体权利。
三、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在一方当事人无正当
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情况下,依法 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的制度。
庭审准备主要应完成以下工作: 第一,告知出庭日期。 第二,发布开庭审理公告。
(二)宣布开庭
宣布开庭主要由书记员和审判长进行。 宣布开庭阶段的工作主要有: 第一,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
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 第二,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
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 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四、审结期限
审结期限,简称审限,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
案件的法定期限 审限是指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
之日止的期间,但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审理当事 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 争议期间不应计算在内。
一、反 诉
(一)反诉的概念
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中,本诉的被告以
本诉的原告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 连关系的独立的反请求。
(二)反诉的特点
1.当事人的特定性 2.相对独立性 3.目的对抗性 4.请求理由的牵连性
(三)提起反诉的条件
1.必须由本诉被告针对本诉原告提起 2.必须在本诉进行过程中提起 3.只能向本诉的受诉法院提起 4.必须与本诉适用同一诉讼程序 5.必须与本诉存在牵连关系
(二)撤诉的法律后果
第一,导致诉讼程序终结。 第二,诉讼费用由原告或上诉人负担。 第三,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第四,视为未起诉。撤诉当事人对其诉讼权利的处
分,而并没有处分其实体权利。
三、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在一方当事人无正当
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情况下,依法 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的制度。
庭审准备主要应完成以下工作: 第一,告知出庭日期。 第二,发布开庭审理公告。
(二)宣布开庭
宣布开庭主要由书记员和审判长进行。 宣布开庭阶段的工作主要有: 第一,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
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 第二,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
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 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民诉法第八章

法庭根据案件审理的需要,也可以向当 事人发问。 当事人对发问有异议的,可以向法庭提 出。异议是否成立,由合议庭评议确定。
9、其他事项的调查。 法庭调查范围内的调查事项调查完毕后,可以征询当 事人:是否还有其他事实需要调查或者有其他证据需要出 示。 当事人申请调查其他事实,经法庭评议许可后,组织当 事人当庭举证、质证。如果法庭经评议认为无调查必要的, 可以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当事人申请出示其他证据的,应当说明理由和证明的对 象。如系逾期提供的证据,法庭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 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如系“新的证据”,法庭应当给对方 当事人质证准备和收集反驳证据的时间,但对方当事人同 意当庭质证的除外。如属于无须举证、质证范围内的证据, 可以驳回当事人举证的申请。
4、核对确认诉讼参加人的身份。 在书记员已核对诉讼参加人身份的基 础上,审判长简单核对即可。 征询各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的 身份是否有异议。经各方当事人确认无异 后,即宣布:经法庭当庭核对确认,出庭 的诉讼参加人符合法律规定,准予参加本 案的庭审活动。
5、宣布开庭。 审判长先敲击法槌,然后宣布:…… 人民法院现在开庭!
10、宣布法庭调查结束。 经确认各方当事人没有新的证据提供 和其他事实需要调查后,主持人宣布:法 庭调查结束。
三、法庭辩论
1、宣布法庭辩论。 主持人宣布:现在进行法庭辩论。
主持人可以强调法庭辩论规则:在法庭辩论中, 辩论发言应当经法庭许可;注意用语文明,不得 使用讽刺、侮辱的语言;语速要适中,以便法庭 记录;发言的内容应当避免重复。在法庭辩论的 过程中,如有违反规则的言行,法庭应予制止。 法庭辩论分为对等辩论和互相辩论。
(3)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检查人因故未出庭作证 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出示证人书面证言、鉴定结论、勘 验笔录、检查笔录的原件。如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检 查人以及专家出庭作证的,另按出庭作证的程序举证、质 证。
9、其他事项的调查。 法庭调查范围内的调查事项调查完毕后,可以征询当 事人:是否还有其他事实需要调查或者有其他证据需要出 示。 当事人申请调查其他事实,经法庭评议许可后,组织当 事人当庭举证、质证。如果法庭经评议认为无调查必要的, 可以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当事人申请出示其他证据的,应当说明理由和证明的对 象。如系逾期提供的证据,法庭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 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如系“新的证据”,法庭应当给对方 当事人质证准备和收集反驳证据的时间,但对方当事人同 意当庭质证的除外。如属于无须举证、质证范围内的证据, 可以驳回当事人举证的申请。
4、核对确认诉讼参加人的身份。 在书记员已核对诉讼参加人身份的基 础上,审判长简单核对即可。 征询各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的 身份是否有异议。经各方当事人确认无异 后,即宣布:经法庭当庭核对确认,出庭 的诉讼参加人符合法律规定,准予参加本 案的庭审活动。
5、宣布开庭。 审判长先敲击法槌,然后宣布:…… 人民法院现在开庭!
10、宣布法庭调查结束。 经确认各方当事人没有新的证据提供 和其他事实需要调查后,主持人宣布:法 庭调查结束。
三、法庭辩论
1、宣布法庭辩论。 主持人宣布:现在进行法庭辩论。
主持人可以强调法庭辩论规则:在法庭辩论中, 辩论发言应当经法庭许可;注意用语文明,不得 使用讽刺、侮辱的语言;语速要适中,以便法庭 记录;发言的内容应当避免重复。在法庭辩论的 过程中,如有违反规则的言行,法庭应予制止。 法庭辩论分为对等辩论和互相辩论。
(3)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检查人因故未出庭作证 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出示证人书面证言、鉴定结论、勘 验笔录、检查笔录的原件。如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检 查人以及专家出庭作证的,另按出庭作证的程序举证、质 证。
民事诉讼法(第四版)第八章 民事诉讼证据

第一节 民事诉讼证据概述
二、民事诉讼证据的构成要件
证据本身是真实的, 客观的,不是想象 虚构和伪造的。
客观 性
关联 性
与待证的案件事实存 在一定的联系。
合法性
《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
按照法定程序 收集和提供, 符合法律规定 的条件。
第一节 民事诉讼证据概述
(一)证据能力 证据能力,是指一定的事实材料作为诉讼证据 的法律上的资格,故又称作证据资格。 证据的证明力,是指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能力。
第一节 民事诉讼证据概述
一、民事诉讼证据与民事诉讼证据材料 1.证据概念
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事 实,也是法院认定有争议的案件事实的根据。 2.证据材料概念 证据材料,是指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向法院提供 的或者法院依职权收集的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 各种材料。
《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
第三节 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
(二)勘验笔录的制作 1.程序启动 (1)法院依据当事人的申请而制作 (2)法院在认为有必要时依职权而制作 2.勘验程序 勘验时,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3.勘验笔录的内容
《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
第四节 证据的收集与保全
一、证据的收集 (一)证据收集概述
第三节 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
七、鉴定意见 (一)鉴定意见的概念与特征
1.概念 鉴定意见是指鉴定人运用专业知识、专门技 术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鉴别、 判断后作出的意见。 2.特点 (1)它是针对诉讼中有待查明的事实问题作出 的; (2)它是对专门性问题作出结论。
《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
民事诉讼法第八章

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
(一)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指对原被告之间的诉讼标的虽然没有独立的请求权,
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参 加到诉讼中来的人。
(二)准独立第三人
1.概念
2.诉讼结构
3.参加诉讼方式:排除法院依职权追加
(三)辅助参加第三人
(四)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诉的程序
福建省屏南县1721位农民诉 福建省(屏南)榕屏化工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侵权案
——2005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
1992年,福州市第一化工厂在屏南县城南建设的亚洲最大的氯酸盐化 工厂--屏南榕屏化工厂。该地群山环抱,中间是盆地,工厂排放的氯 气无法扩散,结果造成严重的大气污染。 特别是1998年二期工程未经环保验收通过即投入生产,使得满山的树 林、竹林、果树、庄稼枯死、河流鱼虾绝迹…… 居民、村民常感到头晕、腹痛、恶心、鼻塞、胸闷、皮肤瘙痒,癌症 发病率大幅度增加……
第八章 多数人诉讼
【多数当事人诉讼结构】
原告
被告
原告
被告2
被告1 被告 被告2 原告 被告 被告? 代表 被告? 被告? 第三人 。。。。。。
共同诉讼
诉讼代表人
诉讼第三人
本章主要内容: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共同诉讼 群体性诉讼 诉讼第三人
第一节
共同诉讼
一、共同诉讼概述
(一)概念:
第三节
第三人诉讼
一、第三人的概念和分类
1、诉讼中的第三人 是指对原告与被告之间的诉讼标的认为有独立的
请求权,或者虽无独立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 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参加到原被告之 间的诉讼中来的人。这种有第三人参加的诉讼, 称为第三人诉讼。
民事诉讼法 民诉第八章民事诉讼证据

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 据: (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 不相当的证言; (2)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 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3)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4)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 制品; (5)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二、证明力
一、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和特征 民事诉讼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真实情况 的各种客观事实。证据材料和证据 二、民事诉讼证据的特征 客观性:客观性是指民事诉讼证据本身是客观的、 真实的,而不是想象的、虚构的、捏造的。 关联性:是指证据与证明对象之间具有的某种内 在的联系,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全部或部分 合法性:合法性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容。首先, 收集证据的合法性。其次,证据形式的合法性。 第三,证据材料转化为证据的合法性
二、民事诉讼证据的保全
(一)证据保全的概念 (二)种类 诉讼证据保全和诉前证据保全两种形式。 ①发生的时间不同。 ②提起保全的主体不同。 ③有权采取保全措施的机关不同。
(三)条件
1、待保全的事实材料应当与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 系有关, 2、待保全的事实材料存在毁损、灭失或者以后难 以取得的可能性; 3、待保全的证据还没有提交到法院,或当事人无 法将该证据提交法院; 4、证据保全主要由当事人申请,法院也可以主动 采取保全措施; 5、法院可以要求当事人就证据保全申请提供担保。
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 (2)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 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 (3)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 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 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4)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 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 笔录。
二、证明力
一、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和特征 民事诉讼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真实情况 的各种客观事实。证据材料和证据 二、民事诉讼证据的特征 客观性:客观性是指民事诉讼证据本身是客观的、 真实的,而不是想象的、虚构的、捏造的。 关联性:是指证据与证明对象之间具有的某种内 在的联系,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全部或部分 合法性:合法性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容。首先, 收集证据的合法性。其次,证据形式的合法性。 第三,证据材料转化为证据的合法性
二、民事诉讼证据的保全
(一)证据保全的概念 (二)种类 诉讼证据保全和诉前证据保全两种形式。 ①发生的时间不同。 ②提起保全的主体不同。 ③有权采取保全措施的机关不同。
(三)条件
1、待保全的事实材料应当与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 系有关, 2、待保全的事实材料存在毁损、灭失或者以后难 以取得的可能性; 3、待保全的证据还没有提交到法院,或当事人无 法将该证据提交法院; 4、证据保全主要由当事人申请,法院也可以主动 采取保全措施; 5、法院可以要求当事人就证据保全申请提供担保。
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 (2)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 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 (3)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 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 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4)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 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 笔录。
民事诉讼法学-第八章反诉

第二节 反诉成立的条件
【8—5】甲将房屋出租给乙,供乙经营商店, 乙没按期交付房租。甲碍于情面也没向其追 索,于是甲向乙赊购一批商品,意在用价款 冲抵租金。甲乙为此发生纠纷,乙起诉甲要 求返还商品价款,甲反诉要求乙偿还所欠租 金。
问题:该反诉是否成立?
【8-6】甲公司与乙公司在一次博览会上签 订了一份人参购销合同,乙公司向甲公司购 买A种人参若干。后乙公司在提货时,又与甲 公司当场签订口头协议,购买了B种人参。但 乙公司没有按约定时间支付B种人参的价款。 甲公司向法院起诉,乙公司以A种人参质量不 符合合同约定,反诉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到反诉的特点。实践中,通常有三种形式: 在接受起诉状副本后即向法院递交反诉状 在答辩状中声明提起反诉。 口头声明反诉。 为了保障反诉被告的程序权利,一般要求当事
人用书面形式提出,并按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证据规定》把提出反诉的时间限定在举证时 限届满前
对于被告提起的反诉,原告有相同的答辩权和 相应的答辩期间。
问:(1)在上述案例中,为什么允许被 告在诉讼过程中提起反诉?
(2)被告的反诉是否应当有条件限制?
一、反诉的概念与特征
(一)反诉的概念 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中,被告以
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出的,旨在抵消、吞并 原告的诉讼请求的反请求。 反诉具有如下几方面特点: 1.当事人诉讼地位的双重性 2.诉讼目的的对抗性 3.反诉相对于本诉具有独立性
问题:该反诉是否成立?
一、反诉的形式要件
第一,反诉的主体。反诉只能由本诉被告向 本诉原告提起。
第二,反诉提起的时间。反诉只能在本诉进 行中提起。
第三,反诉的管辖。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 法院提起且不属于其他法院专属管辖。
第四,反诉的程序。反诉与本诉必须适用相 同种类的诉讼程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一)调解协议生效的时间 • 1、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经双 方当事人签收后才能生效。 • 2、不需要制作调解书只记入笔录的调解协 议,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 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4
(二)调解协议生效后产生的法 律后果
• 1、结束诉讼程序。 • 2、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 3、不得以同一诉讼标的、同一的事实和理由 再行起诉。 • 4、不得对调解协议提出上诉。 •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 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 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 • 5、有给付内容的调解协议书具有强制执行力。 5
11
• 然后丙又把被告乙单独叫到办公室,说:“500 元也太低了,你身强力壮的,人家已经老太太了, 责任在你身上。我建议1000元还算是少的了。” 被告乙只好答应。于是在审判员丙做工作的情况 下,甲乙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被告乙赔偿原告 甲1000元;诉讼费各负担一半;本调解书生效后 15日内执行。审判员告知双方第二天到法院领取 调解书,但当天要求双方在送达回证上签了名。 第二天,原告甲到法院表示赔偿额太少,不同意 调解。审判丙把制作好的调解书递给甲,说: “调解书现在给你,你已经签过字了,所以调解 书已经生效,不能反悔了。” 12 • 问题:本案的调解有何违法之处?
三、法院调解的原则
• • • • • • (一)自愿原则 1.在程序上的自愿。 2.在实体上的自愿。 (二)合法原则 1.调解活动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2.当事人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内容,不得违背 国家政策、法律的规定,不能损害国家、集体 和其他公共利益。 • (三)事实清楚、是非分明原则.
3
四、调解协议的效力
五、法院调解制度的弊端
• • • • • • (一)调解程序启动随意。 (二)适用范围过于宽泛。 (三)调审合二为一。 (四)调解书的效力。 (五)缺乏有效监督。 (六)恶意调解。
6
六、当事人和解
• 一、概念 • 当事人双方在诉讼中达成以终结诉讼为目的 的协议。 • 审判程序中的和解 执行程序中的和解 • 二、和解协议的效力 • 1、不具有执行力,一般原告撤诉。 • 2、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只 能重新起诉。 • 3、如当事人申请确认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可 依照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7
13
项目一:民事调解程序
• 实验原理: • 通过本实验教学,使学生能根 据民事调解程序的规定进行模拟审 判活动,特别是关于调解书的制作 规定及效力。
14
第八章
法院调解
1
• 一、法院调解的概念 • 民事诉讼当事人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 就民事权益争议进行自愿、平等的协商,互谅 互让,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和诉讼 制度。 • 二、法院调解与诉讼和解 • 法院调解是一种与判决并存、并重的具有司 法性质的纠纷解决方式。 • 和解只是调解或撤诉的原因或理由,是依附 于当事人撤诉制度和法院调解制度存在的。 • 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和解 协议制作调解书。 2
• 人民法院对于哪几种民事案件可以进行调 解?( ) • A.涉外民事案件 • B.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 • C.按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 • D.依照简易程序审判的案件 • 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 以不制作民事调解书? • A.被告拖欠原告贷款10万元,双方达成协议, 被告在1个月内付清,原告不要求被告支付拖 欠期间的贷款利息. • B.赔偿案件中的被告人在国外,与原告达成赔 偿协议,同意在2个月内赔付. • C.赡养案件中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被告愿意 每月向原告支付赡养费200元,原告申请撤诉. • D.收养案件中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维持收养 关系. • C、D
• 本案审判员在原告不同意的情况下主持调解, 违反调解自愿原则。调解须根据双方当事人的 完全自愿,本案原告明确表示不同意调解,审 判员就不应主持调解,应当依法及时判决。 • 本案审判员以判压调的做法是不正确的。调解 协议必须是当事人相互调解,自愿协调达成的, 不能靠威胁或压制手段强制达成协议。 • 本案中审判员在调解书送达前,事先要求原告 和被告双方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是不合法的。调 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具有法律效力。签收 前,当事人可以反悔,拒绝签收调解书。签收 调解书应当在调解书送达进行。未送达先签收 的做法是错误的。
9
• 某县人民法院调解解决张某与王某的财产 争议,于2004年4月1日达成调解协议并制 作调解书,4月5日将调解书送达原告张某 签收,4月6日送达被告王某签收。调解书 生效日期为哪一天?( ) • A.对张某来讲是4月5日,对王某来讲是4 月6日 • B.调解协议达成之日即4月1日 • C.张某签收日为4月5日 • D.王某签收日为4月6日 • D
10
• 原告甲与被告乙系邻居,二人为建造厨房一事发生口角 进而互殴。甲被乙打伤花去医药费1050元。甲遂向法院 起诉乙,要求乙赔偿其误工损失费、医疗费、护理费共 计1500元。被告乙认为双方均有责任,只愿意赔偿500 元。法院开庭进行审理,法院辩论结束后,审判员丙征 求双方的调解意见。原告甲不同意调解,要求法院依法 判决乙赔偿损失。被告乙同意调解。审判员丙考虑到双 方是邻居关系,为避免矛盾激化,增强睦邻友好,决定 主持双方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原告坚持要求乙赔偿 1500元,被告乙却只同意赔偿500元。审判员丙说: “我看由被告乙赔偿1000元好了。”对此双方均不同意。 于是丙将原告甲单独叫到办公室,说:“判决还不一定 给得了你1000元呢,因为你也动手打了人家,只不过伤 得轻点。”原告虽说不情愿,但嘴上不得不表示同意。
4
(二)调解协议生效后产生的法 律后果
• 1、结束诉讼程序。 • 2、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 3、不得以同一诉讼标的、同一的事实和理由 再行起诉。 • 4、不得对调解协议提出上诉。 •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 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 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 • 5、有给付内容的调解协议书具有强制执行力。 5
11
• 然后丙又把被告乙单独叫到办公室,说:“500 元也太低了,你身强力壮的,人家已经老太太了, 责任在你身上。我建议1000元还算是少的了。” 被告乙只好答应。于是在审判员丙做工作的情况 下,甲乙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被告乙赔偿原告 甲1000元;诉讼费各负担一半;本调解书生效后 15日内执行。审判员告知双方第二天到法院领取 调解书,但当天要求双方在送达回证上签了名。 第二天,原告甲到法院表示赔偿额太少,不同意 调解。审判丙把制作好的调解书递给甲,说: “调解书现在给你,你已经签过字了,所以调解 书已经生效,不能反悔了。” 12 • 问题:本案的调解有何违法之处?
三、法院调解的原则
• • • • • • (一)自愿原则 1.在程序上的自愿。 2.在实体上的自愿。 (二)合法原则 1.调解活动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2.当事人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内容,不得违背 国家政策、法律的规定,不能损害国家、集体 和其他公共利益。 • (三)事实清楚、是非分明原则.
3
四、调解协议的效力
五、法院调解制度的弊端
• • • • • • (一)调解程序启动随意。 (二)适用范围过于宽泛。 (三)调审合二为一。 (四)调解书的效力。 (五)缺乏有效监督。 (六)恶意调解。
6
六、当事人和解
• 一、概念 • 当事人双方在诉讼中达成以终结诉讼为目的 的协议。 • 审判程序中的和解 执行程序中的和解 • 二、和解协议的效力 • 1、不具有执行力,一般原告撤诉。 • 2、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只 能重新起诉。 • 3、如当事人申请确认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可 依照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7
13
项目一:民事调解程序
• 实验原理: • 通过本实验教学,使学生能根 据民事调解程序的规定进行模拟审 判活动,特别是关于调解书的制作 规定及效力。
14
第八章
法院调解
1
• 一、法院调解的概念 • 民事诉讼当事人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 就民事权益争议进行自愿、平等的协商,互谅 互让,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和诉讼 制度。 • 二、法院调解与诉讼和解 • 法院调解是一种与判决并存、并重的具有司 法性质的纠纷解决方式。 • 和解只是调解或撤诉的原因或理由,是依附 于当事人撤诉制度和法院调解制度存在的。 • 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和解 协议制作调解书。 2
• 人民法院对于哪几种民事案件可以进行调 解?( ) • A.涉外民事案件 • B.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 • C.按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 • D.依照简易程序审判的案件 • 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 以不制作民事调解书? • A.被告拖欠原告贷款10万元,双方达成协议, 被告在1个月内付清,原告不要求被告支付拖 欠期间的贷款利息. • B.赔偿案件中的被告人在国外,与原告达成赔 偿协议,同意在2个月内赔付. • C.赡养案件中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被告愿意 每月向原告支付赡养费200元,原告申请撤诉. • D.收养案件中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维持收养 关系. • C、D
• 本案审判员在原告不同意的情况下主持调解, 违反调解自愿原则。调解须根据双方当事人的 完全自愿,本案原告明确表示不同意调解,审 判员就不应主持调解,应当依法及时判决。 • 本案审判员以判压调的做法是不正确的。调解 协议必须是当事人相互调解,自愿协调达成的, 不能靠威胁或压制手段强制达成协议。 • 本案中审判员在调解书送达前,事先要求原告 和被告双方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是不合法的。调 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具有法律效力。签收 前,当事人可以反悔,拒绝签收调解书。签收 调解书应当在调解书送达进行。未送达先签收 的做法是错误的。
9
• 某县人民法院调解解决张某与王某的财产 争议,于2004年4月1日达成调解协议并制 作调解书,4月5日将调解书送达原告张某 签收,4月6日送达被告王某签收。调解书 生效日期为哪一天?( ) • A.对张某来讲是4月5日,对王某来讲是4 月6日 • B.调解协议达成之日即4月1日 • C.张某签收日为4月5日 • D.王某签收日为4月6日 • D
10
• 原告甲与被告乙系邻居,二人为建造厨房一事发生口角 进而互殴。甲被乙打伤花去医药费1050元。甲遂向法院 起诉乙,要求乙赔偿其误工损失费、医疗费、护理费共 计1500元。被告乙认为双方均有责任,只愿意赔偿500 元。法院开庭进行审理,法院辩论结束后,审判员丙征 求双方的调解意见。原告甲不同意调解,要求法院依法 判决乙赔偿损失。被告乙同意调解。审判员丙考虑到双 方是邻居关系,为避免矛盾激化,增强睦邻友好,决定 主持双方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原告坚持要求乙赔偿 1500元,被告乙却只同意赔偿500元。审判员丙说: “我看由被告乙赔偿1000元好了。”对此双方均不同意。 于是丙将原告甲单独叫到办公室,说:“判决还不一定 给得了你1000元呢,因为你也动手打了人家,只不过伤 得轻点。”原告虽说不情愿,但嘴上不得不表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