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收入确认准则的对比及应对研究--以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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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收入准则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及应对

浅谈新收入准则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及应对

一、新旧收入准则的主要差异(一)收入确认的时点新收入准则对于收入确认的时点强调以“控制权转移”取代“风险报酬转移”,这两者时点一般来说是一致的,但是在某些复杂交易下,也可能会出现不一致的情况。

按照旧收入准则的规定,企业只有在全部完工时才能将风险和报酬完全转移,一旦企业当期发生较大的成本,而取得较多收入不能及时确认,则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也容易增加企业操纵利润的可能性。

新收入准则规定了企业应将履约义务合理的划分为时期和时点两种情况,既可以按照控制权的逐步转移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也可以按照客户取得控制权时的某一时点确认收入,增加了准则的实际可操作性。

(二)收入的计量标准旧收入准则对于不同的收入类型采用不同的收入计量标准,导致企业对收入的计量有较大的可操作空间。

为了弥补旧准则中收入核算存在的缺陷,新收入准则中统一以交易价格来计量收入,即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或者预期退还的款项),计量标准的统一旨在提高收入确认的一致性与可比性。

(三)特定交易的收入确认与计量与旧收入准则相比,新收入准则细化了很多特定交易的收入确认和计量方法。

新准则修正了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收入确认方式,规定企业应当将预期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在扣减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例如由企业自行承担的运输费、该商品被退回后的价值减损等)后的金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对于附有质保条款的销售、作为主要责任人或代理人的销售、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等特殊交易给予了更加明确的指引,缩小浅谈新收入准则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及应对□/吴亦希【摘 要】我国财政部于2017年7月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弥补了旧收入准则的缺陷与不足,逐步实现了与国际收入准则的接轨。

新收入准则构建了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更新了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房地产企业因其业务的复杂性与交易金额较大等客观因素受新收入准则的影响较大,同时也带来了房地产企业运营模式的创新和变革。

新旧会计准则收入确认条件的对比思考

新旧会计准则收入确认条件的对比思考

新旧会计准则收入确认条件的对比思考随着时间的推移,会计行业也在不断发展。

随之而来的就是不断出台的新会计准则。

其中,收入确认是各家企业在推行新会计准则时需要特别注意的。

因为每一家企业都需要根据自己的业务特点来制定相应的收入确认政策。

因此,我们需要对比新旧会计准则收入确认条件,以便更好地理解这些政策有哪些重要变化。

在旧的会计准则下,企业确认收入的条件主要有两个:确认条件已满足和收入可以被明确地计量。

首先,确认条件已满足是指企业必须根据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来识别收入,以确保企业已经履行了其业务责任。

此外,企业还需要能够证明与客户达成的合同条款已经得到履行;同时,企业需要拥有收益的所有权。

其次,收入可以被明确地计量是指企业在确认收入时应该能够合理地计量收入。

这意味着企业需要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持收入的数额。

这些证据可能包括合同条款、收据、商业凭证等。

这两个条件是旧时代企业确认收入的基本原则,但这两个条件并不适用于一些新型的商业模式,例如Software as a Service(SaaS)(服务即软件)模式,这就要涉及到新的会计准则。

新会计准则下对于收入确认条件的要求和旧会计准则有很大的不同。

新会计准则已经将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委员会(IFRS)推出的准则进行整合。

另外,在新时代,企业需要遵循五大核心原则来确认收入,这些原则是:识别、能够界定、价值规定、系统设计和管理文档。

识别意味着企业需要确定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以确认哪些收入可以被认为是已经实现的。

能够界定则需要企业对于目标客户、合同条款、风险承担等进行评估,以决定哪些收入应该被视为已经实现,哪些需要等到更长时间后再确认。

价值规定意味着企业需要合理估算其交易中的内在价值,以换算为需要确认的收入。

系统设计需要企业确保其系统和流程支持确认、记录和报告收入。

管理文档则要求企业对于上述过程所作出的决策和执行过程进行记录和管理,以便发现和解决潜在问题。

新收入准则下房地产企业收入确认的实践与探究

新收入准则下房地产企业收入确认的实践与探究

新收入准则下房地产企业收入确认的实践与探究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市场对财务信息披露的要求不断增加,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以下简称“IASB”)于2018年发布了一项新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收入来自合同的确认》(以下简称“IFRS 15”)。

该准则规定了在合同范围内按照协议确定业务收入认定的方式和时间,为企业在制定财务报表时提供了更为准确和一致的收入确认方法。

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这项新准则的发布对其收入确认和财务报表编制带来了新的挑战和变化。

本文就新收入准则下房地产企业收入确认的实践与探究展开深入讨论。

根据IFRS 15的规定,一项合同只有在以下五个步骤都满足时,才能按照合同确定的金额和时间确认收入:第一步,确认合同;第二步,识别合同的履行义务;第四步,按照合同的履行义务和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这五个步骤中,识别合同的履行义务和确定合同的交易价格是房地产企业收入确认的关键步骤。

识别合同的履行义务要求企业识别并测量按合同的履行情况和预期收益的关键过程或交易,通常包括房地产企业的房地产销售和服务。

确定合同的交易价格要求企业根据合同的明确条款和条件以及预期收益来确定合同的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按照按比例法确认收入。

二、新收入准则与房地产企业的关系新收入准则下,房地产企业的收入确认面临以下三个方面的挑战:1. 定价和收入确认2. 合同变更和收入调整在实际操作中,房地产项目可能因为买卖双方或其他原因发生合同的变更,这将对收入的确认和调整产生影响。

根据IFRS 15的规定,房地产企业在确认收入时必须合理估计合同变更的影响,并进行相应的收入调整。

房地产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和变更管理制度,以确保合同变更对收入确认的影响能够得到及时和准确的调整。

3. 财务报表披露新收入准则要求房地产企业在财务报表中披露合同范围内的各项收入、合同成本和履行义务的变动情况,并就合同的履行情况、合同的交易价格和收入确认的基础进行充分的披露。

新收入准则下房地产企业收入确认的实践与探究

新收入准则下房地产企业收入确认的实践与探究

新收入准则下房地产企业收入确认的实践与探究
随着新收入准则的颁布,房地产企业的收入确认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

在新的准则下,房地产企业需重点关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是否存在满足收入确认标准的交易。

首先,房地产企业需注意合同的订立过程是否符合新的要求。

新准则要求收入确认的
前提是存在合同,并可信赖地计量和收取收入。

因此,房地产企业需谨慎审查合同,确保
其中的条款合法、具体、可实现。

同时,应注意合同是否存在明显的第三方影响因素,如
政府补贴、法律规定等,这些因素可能会影响收入的确认时机。

其次,房地产企业需注意合同履行过程中收入确认的时机。

新准则要求收入仅有在商
品或服务传递给客户后,才可以确认相关收入。

这意味着,房地产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服务
之前,应充分考虑交付时间、支付方式、质量控制等因素。

如存在退款、保修等情况,需
将这些因素考虑在内,并合理调整收入确认的时机。

最后,房地产企业需注重与客户的沟通。

新准则要求房地产企业在确认收入前,需与
客户沟通,并就还款计划、退款政策等方面达成协议。

这意味着,房地产企业需与客户建
立相互信任的关系,并在销售商品或服务时,要尽可能满足客户的需求。

新收入准则下房地产企业收入确认的实践与探究

新收入准则下房地产企业收入确认的实践与探究

新收入准则下房地产企业收入确认的实践与探究随着时间的推移,经济环境不断发展,市场需求不断变化,使得企业的商业模式和经营活动也在不断变化和调整。

新的商业模式、新的经营活动往往会给企业带来新的挑战和机遇,同时也需要企业适应新的会计准则,对企业经济活动的会计处理产生影响。

在2018年财政年度起实施的新收入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是一项重大变化,对所有行业的企业经营活动都会产生影响,包括房地产企业。

本文将从新准则给房地产企业收入确认带来的变化以及实践中的问题进行探究和研究。

一、新准则对房地产企业的收入确认带来的变化1、变更时间点根据旧准则,房地产企业通常在合同完工或部分完工时确认销售收入。

但是根据新准则,在满足特定收入确认标准后,收入将在履行过程中逐渐确认。

企业需要重点关注收入确认时间点的变化。

最初,企业可能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资源来确定收入确认的时间点,并且可能需要更改内部系统以支持新收入识别要求。

一旦这些系统和流程就位,企业可能会发现新准则减少了有关收入确认的争议。

根据新准则,收入逐渐确认,有助于避免因为合同变更或未来收入流失而引发的纠纷。

2、合同成本在新准则下,房地产企业要对合同成本进行相应的处理。

在旧准则下,企业通常将合同成本进行资本化,而在新准则下,企业需要对合同成本进行资本化和摊销。

对合同成本的新处理要求,可能使得企业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资源来进行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

3、业绩对比对于公开上市的房地产企业而言,新准则很可能会影响其业绩的比较。

因为新准则对收入确认时间点和合同成本处理方式的变化,可能导致企业的财务数据发生变化。

在进行业绩比较时需要对新旧准则的影响进行充分考虑,以避免因为准则变化给分析结果带来的误导。

以上仅是新准则对房地产企业收入确认带来的一些变化和影响,实际上准则的变化可能还涉及到许多具体的问题,需要企业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和实践。

二、实践中的问题和探究1、合同边界的确定新准则对于合同边界的确定提出了新的要求。

房地产企业收入确认政策差异的成因及其财务影响--基于万科与恒大集团的比较

房地产企业收入确认政策差异的成因及其财务影响--基于万科与恒大集团的比较

房地产企业收入确认政策差异的成因及其财务影响--基于万科
与恒大集团的比较
周志勇;邓惠;陈玲
【期刊名称】《国际商务财会》
【年(卷),期】2022()16
【摘要】文章以我国房地产行业两家具有代表性的上市公司(万科和恒大集团)披露的公开信息为切入点,就两者的收入确认政策及其财务影响进行比较。

研究发现,这两家公司适用的收入准则并无重大差别,但他们的收入确认政策存在一些明显的细微差异,这些差异主要集中在对合同的安排与定价、收入确认条件的披露以及对收入确认时点的表述。

文章着重分析了恒大集团在新收入准则下确认收入方法的恰当性,并针对其收入确认政策所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期望为其他上市房地产企业执行新收入准则提供参考。

【总页数】5页(P37-41)
【作者】周志勇;邓惠;陈玲
【作者单位】湛江科技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35.91;F234.4
【相关文献】
1.房地产企业会计收入确认与税法确认的差异处理
2.同行业企业收入确认政策差异的成因及影响——以贝壳和我爱我家公司为例
3.房地产企业财务报表分析
——以万科集团为例4.房企大佬跨界逃离万科、恒大、正中集团等大批房企正在开拓房地产以外的业务5.房地产企业财务风险的分析与防范研究——以万科集团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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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收入准则在房地产行业的差异及其影响研究

新旧收入准则在房地产行业的差异及其影响研究

C M Y K经济观察新旧收入准则在房地产行业的差异及其影响研究摘要:近年来,对于企业会计准则,财 政部时有新政推出。

为了与国际趋同,财 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新的收入准则,这 对各个行业都带来影响,尤其是房地产行 业。

文章以房地产行业为研究对象,分析 新旧收入准则在房地产行业的差异并研究其影响。

文章在分析新收入准则的实施 背景和重要性基础上,从新收入准则的五 个步骤及列报六个方面,深入探讨了新收 入准则与旧准则在房地产行业的差异;并 以使用与新收入准则趋同的香港财务报告第15号的碧桂园为典型案例,从过渡 期如何调整、收入如何确认以及如何列报等方面,探索新收入准则对房地产行业将会产生的具体影响,研究发现:新收入准 则将使得房企 用“在某一时段确认收入”,而该方法也会提高房地产 行业的 收 。

关键词:新收入准则;房地产行业;收入—$引言近年来,对于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 时有新政推出。

为了与国际趋同,财政部 于2017年颁布了新的收入准则,这将会 对各个行业都带来影响,尤其是房地产企 业我国旧的收入准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 为各个行业确认收入提供了指引,但是却 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随着各个企业经济业 务的曰益繁杂,旧准则的缺陷愈发明显,比如“风险 ”的定各收入的一为。

在这种情况下,新收入准则应运而生。

新收入准则 的到来将会影响各行各业,其中房地产行 业尤甚。

,在新收入准则 行之际,新准则旧准则在房地产行业的 带来的 影响,为房地产企业顺利实施新收入准则提供 有 的。

二、新收入准则与旧准则在房地产行业的差异1. 新收入准则概览与旧的收入准则同,新收入准则明确指出,收入的确认 应务的 为基础。

新收入准则从2010年一,虽然经 ,但是其 的却一 有发 。

新收入准则明确 了 在收入 时 5个 。

2. 新旧收入准则在房地产行业的来,新收入准则将有的收入同准则 为一,收入的一致,收入 同的收入确认,这 了旧收入准则在二明晰的缺点,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新收入准则下房地产企业收入确认的实践与探究

新收入准则下房地产企业收入确认的实践与探究

新收入准则下房地产企业收入确认的实践与探究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金融市场的日益完善,房地产市场成为了投资者和开发商们关注的焦点。

在这个高度竞争的市场中,房地产企业面临着各种挑战,包括资金压力、政策变化等,而收入确认作为企业财务报表的核心内容之一,对于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新收入准则的出台,房地产企业的收入确认方式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和探讨,本文旨在对新收入准则下房地产企业收入确认的实践与探究进行深入分析。

新收入准则的出台使得房地产企业的收入确认方式发生了较大改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合同履约责任的变化:根据新准则,收入确认要求更加注重合同履约责任的变化。

在过去的准则下,房地产企业往往会选择以交付物业的时点来确认收入,而新准则要求企业必须清晰地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并据此来确认收入。

2.收入的时间点:新收入准则对于收入确认的时间点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企业必须在满足一定条件之后才能确认收入,这与房地产企业的传统收入确认方式产生了一定冲突。

3.未来可变考虑:在新准则下,企业需要对合同中的未来可变考虑进行充分的估计和调整,并据此来确认收入,这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需要更加谨慎和精密的算法和估计。

以上种种因素都对房地产企业的收入确认方式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使得原有的做法和惯例面临了重新审视和调整的困境。

3.收入确认时间点的延迟:根据新准则的要求,房地产企业可能需要将收入确认的时间点向后延迟,以等待合同履约责任的明确和合适的时机。

以上方式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都是一种新的收入确认实践,需要企业进行适应和调整,以满足新准则的要求和指导。

在新收入准则下,房地产企业的收入确认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然而在实践过程中,房地产企业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和困难,需要进行深入的探讨和研究:1.合同履约责任的确定:房地产企业需要更加准确地确定合同中的履约责任,并据此来确认收入,但在实践中会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需要进行更加细致的研究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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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收入确认准则的对比及应对研究——以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为例摘要:在社会不断发展的当下,交易模式也在不断得推陈出新,并且确认收入的步骤和方法越来越复杂,所以原先得收入准则的缺陷逐渐暴露,为顺应我国经济发展时代潮流,完善我国会计信息标准,我国财政部做出了革新收入确认准则的决策,于是2017年07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该准则与原收入确认准则相比,二者间的调整与国际财务报告中的收入确认准则要求基本趋同,对企业收入确认的方式、时点或时段确认收入的要求有明显提高。

而收入是评价一个企业经营过程中盈利能力极为重要的指标,所以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研究的目的是针对新旧收入确认准则两者间的区别进行对比,提出出现的问题应当如何对应的解决措施,并且清晰明确新标准下房地产企业如何确认收入,会给房地产企业在实务中带来什么影响,在收入准则修改的情况下,房地产企业应该注意哪些方面,本篇论文对其他企业也将产生借鉴作用。

关键词:新收入确认准则;房地产企业;恒大地产1 新旧收入确认准则的对比及应对研究绪论1.1 新旧收入确认准则研究的背景和意义1.1.1 研究的背景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蓬勃发展,产业不断增多,各类行业业务不断出现的大环境下,交易过程增长,交易复杂程度增加,原收入确认准则确认收入的标准无法适应各种新的交易模式,即暴露出旧收入准则的局限性。

原收入确认准则在我国已经实行了十三年,于是为了顺应时代的发展,解决我国当前现行收入确认准则在实务当中存在的问题,并保持与国际上收入确认准则的趋同,我国财政部在2017年7月19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后文简称为新收入准则(2017))的具体文件,此举有效提高了我国会计信息的质量,紧跟国际形势。

新收入准则(2017)的编著是结合我国市场经济形式,再依据国际收入准则(2014)部分内容,对原收入准则进行修改、优化、完善后正式新修订的版本,于2018年1月1日起实行。

1.1.2 研究的意义一个企业的盈亏对于企业本身而言是至关重要的,若是一个企业无法盈利,则企业就无法继续正常营运下去,所以收入一直是企业财务报表中一个最为关键的指标。

收入可以反映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水平,也是与企业相关的所有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关心的重点,同时也是企业粉饰报表的重点。

国家颁布的新会计准则(2017)的主要目的为保持我国与国际上收入确认准则的趋同并提升我国的会计信息质量,新旧确认准则之间的差异必定会对企业的会计工作、会计信息、财务报表造成影响。

这些变化将对企业造成一些具体什么样的影响,被影响的各方企业该如何进行应对,都有待于我们去思考,去探索。

研究新收入准则对于房地产行业产生的诸多问题将提供给我们宝贵的经验,可用于应对未来新准则全面施行时可能会出现的问题。

1.2 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1.2.1 原收入确认准则下收入确认研究在原收入确认准则中,确认收入的核心是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但是风险和报酬转移的确认标准比较模糊,所以会存在许多争议。

因为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各式各样的经济业务不断增加,交易的形式也日趋复杂,比如在同一行业中,处理较为特殊的交易业务时,收入确认时点也和企业主要交易业务不一致,因为对于特殊业务确认的收入时点并不是在交付之时的某一时点,而是在交付商品之后的一段时间内逐步收款,逐步确认,这就给予了企业可操控收入确认数值的空间。

旧收入确认准则的这些不完善之处主要是因为没有适应市场发展,各行各业之间没有一个统一的收入确认标准,使得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下降,会计信息质量下降,从而会影响到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与判断。

1.2.2 新收入确认准则下收入确认研究新收入准则(2017)中比较突出的重点就是使用了“五步法”为确认收入的模型,衡量的核心标准是商品控制权是否已经转移,准则第四条中明确指出,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指的是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且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和原收入准则相比较最大的关键点由风险报酬转移转变为控制权转移。

在交易方式层出不穷的当下,风险和报酬转移的界限比较模糊,只能由会计人员自行判断,买卖双方对风险和报酬转移的认识、判断方法很可能产生不同的理解,所以取而代之的是较为清晰的控制权转移。

新收入确认准则(2017)下的“五步法”确认模型,五步法可提高交易双方交易时签订合同的准确性,针对某一时点或者某一时段确认收入做出规定,为行业间、企业间以及各个交易方式下的同类科目提供了较强的可比性,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为会计信息使用者给予了严谨可靠的数据,从而可以更好的做出对企业有利的决策。

1.2.3 新旧收入确认准则之间的差异(1)确认计量方式原收入确认准则将销售商品收入以及提供劳务收入区分开来,在两种交易类型的分类下再做确定收入的标准,如:没有保留商品所有权和管理权的情况下,是否依然有对已经销售商品有效控制权,交易过程中的收入是否可以可靠计量,该经济利益是否已经流入企业等,其确认收入的核心是风险和报酬转移。

而以新收入准则为判断标准时,应当以控制权转移代替风险报酬转移为准并通过“五步法”进行判断是否可以确认收入。

首先应识别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合同中是否列明各种需要履约的各种义务,注明交易金额,明确双方履行义务的某一时点或某一时段,然后将交易金额分摊给各项应当履约的义务,再根据履行义务的进度确认收入。

(2)会计信息记录新收入准则新增了“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两个会计科目,并与“应收账款”做了区分,合同资产是取决于时间流逝意外其他因素的一种权利,是指企业已经完成履约义务,有权向客户收取对价。

而对应的合同负债则是一种义务,是指企业没有完成履约义务之前以及收取或者应当收取的对价,现在需要向客户转让商品。

而应收账款只受事件影响,期满后企业拥有无条件向相关者收取对价的权利。

1.2.4 新收入确认准则对行业的影响(1)制造业在原收入确认准则下,制造业需要购买方出具验收单才可确认以销售货物的收入,该情况下,如购买方不及时提供所需单据或者干脆不提供单据,则一般在开票时确认收入。

此种方式反馈速度较慢,会导致公司有大量的发出商品,虽然商品已经发出、使用,但是卖方仍没有确认收入,影响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不能正确反映出企业的真实情况。

然而在新收入确认准则(2017)下,控制权转移时则确认商品收入,即假定其他条件符合的情况下,销售方确认商品收入的时间变更为了发货时。

这个改变收入确认时点的方法加强了会计信息质量的准确性、及时性,会计信息质量相应的也就提高了。

(2)建造业建造业中,新旧收入确认准则的确认都和完工程度相关。

在原收入确认准则中一般是根据以下三种方法确认工程的完工程度的,它们分别为:成本占比法、工作量占比法和实际测定工作进度法。

在新收入确认准则(2017)中则减少成了以下两种方法来确认完工程度,它们分别为投入法和产出法。

投入法即为以企业根据合同总进度,根据某一时段的投入比确定完工程度;产出法即为根据已完工产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具体价值确定合同完成程度。

总而言之,此项变更同样采用了新收入确认准则政策改变的核心,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息息相关。

(3)房地产业在实行原收入确认准则之时,我国的房地产企业主要是以《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两项制度结合运用,对收入进行核算和计量。

但是由于房地产企业的特殊性,房地产业存在着诸多商品结算方式,但无论是预售期房还是分期付款,都涉及到的一个问题是房地产实际交易时点和确认收入的核算时间有着较长的间隔。

这种特殊性就导致了房地产企业的收入确定时点人为判断的因素比重较大,其财务各项指标无法真是全面的反馈出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成果。

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我国推出的新会计准则(2017)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最大的就是根据签订的合同作为确认收入的标准,明确规定了房地产企业的收入核算时间,完善了收入确认系统。

在交易过程中,企业在合同中应当履行的义务也做了规定,同时明确商品控制权转移的时间,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房地产企业的买卖行为。

2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案例概况2.1 恒大地产集团基本情况2.1.1 发展历程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是我国国内名气较大知名度较高的500强企业。

公司凭借“小面积、低价格、低成本”的运营策略在96年亚洲金融风暴之中脱颖而出。

2000年就已经晋升为广州地产第6位。

随着公司通过“四个统一”(统一规划、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的标准化运营模式,凭借着优秀的运营模式,在2003年公司自身就在广东房地产企业确立了竞争力头号的地位。

然后从2004年开始,公司以广州为新起点开始进行“二次创业”为之后迅速扩张到全国等多个主要城市打下了基础。

于2006年公司已经拥有在广州、天津、重庆、沈阳等主要城市共50余个项目,实现了超常规式增长。

2009年在香港上市。

直至2020年,恒大地产正式完成了多元化产业布局,集团拥有总土地储备超3亿平方米,原值约合人民币5亿元,总计新购79处土地储备,位于沈阳、重庆、天津等58个地区。

直至2020年底,恒大预计实现总资产3万亿,年销售规模8000亿,年利税1500亿,并以世界百强企业为目标不断发展。

2.1.2 经营方向集团在发展过程中投资结构不断优化,投资方向向高新技术产业、制造业技术改造等其他方面发展,投资增幅已达到10%以上。

顺应中国政府“房住不炒”的政策规划企业未来发展,凭借民生地产为基础,向多个新兴未来行业靠拢,逐步演化成多元化布局。

2.1.3 业务板块恒大集团不仅是一家以房地产为单一企业的集团公司,还拥有恒大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和恒大智慧充电科技有限公司两家于中国成立的附属公司。

在发展主业的情况下,仍然有余力能够从事多种其余行业的并向发展。

利用主业地产的龙头企业地位,已经做好了“恒大水世界”、“恒大养生谷”等多个旅游、健康养生项目的准备。

并拥有完整的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集团在多个业务板块已经颇有建树。

2.2 恒大地产集团资产构成恒大地产2019年中期年报数据中,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资产分别为人民币1,763,817百万元和334,723百万元,两者相差5.27倍。

碧桂园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资产分别为人民币1,472,179百万元和274,551,两者比值为 5.36。

万科的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438,989百万元和290,940百万元,两者的比值为4.95。

从数据上来看,三家房地产企业的流动资产都远高于非流动资产,差距都有5倍左右,这是因为房地产开发所占用的资源较大,有土地使用费、开发期间产生的建筑成本、各种机器设备的折旧费用等等成本均包含在流动资产中。

因为企业的规模较大,所以持有的储备土地、在建房屋的价值高,这是导致房地产企业流动资产数额较大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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