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差旅和会议费用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天燃气集团差旅费和会议费用管理制度

天燃气集团差旅费和会议费用管理制度

天燃气集团差旅费和会议费用管理制度前言为规范差旅费和会议费用的管理,减少浪费、实现严格管理和科学决策,天燃气集团制定了本差旅费和会议费用管理制度,以保障企业成果与资金的有效利用。

一、差旅费管理1.1 差旅费用的定义差旅费用是指因工作需要出差或者其他外出所产生的人员的行程、住宿、餐饮、交通等实际支出。

1.2 差旅费用的报销标准差旅费用的报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适当考虑当地经济情况和实际差旅费用的所在地区差异。

差旅费标准必须在制度规定和实际情况相符合,不得超过规定报销标准。

1.3 差旅费用的申请和审批差旅费用的申请必须在出差前填写差旅申请表并提交领导审批通过,经办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差旅费用报销单和相关证明材料交由财务计算后,再由审批人员签字确认后我们集团将进行差旅费用报销。

未经审批或报销超过报销标准的差旅费用,将视为违规行为处理,应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1.4 差旅费用的报销时效差旅费用的报销时间原则上为出差结束后一个月内,超过一个月的差旅费用将不再受理,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供足够的理由和证明材料。

二、会议费用管理2.1 会议费用的定义会议费用是指我们的企业为举行会议而支付的场地租用、服务费、用餐等实际支出。

2.2 会议费用的审批会议费用的申请必须在会议召开前一个月填写会议申请表并提交领导审批,经批准后指定责任人去协调并签署有关服务协议。

未按规定程序报批或超过审批的会议费用,将视为违规行为处理,应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2.3 会议费用的报销标准会议费用的报销标准根据所在地区和会议规模合理确定,如有特殊情况,可提出申请。

会议服务和设备采购应当以合理价位进行,不得存在超高消费和低价购买劣质服务和设备等行为,否则将被追责。

2.4 会议费用的报销时效会议费用的报销时间原则上为会议结束后一个月内,超过一个月的会议费用将不再受理,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供足够的理由和证明材料。

三、制度执行本制度的实施,包括修改、解释、执行,由天然气集团授权管理人员负责。

集团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1. 目的为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本着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并贯彻勤俭节约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职能部门及各子公司。

3. 职责3.1集团职能部门及各子公司负责因公外出人员的确认,由主管副总裁按规定要求逐级审批。

3.2 外出人员的费用支出,由集团财务部门按照规定标准审核报销。

4. 具体规定4.1 集团职能部门及各子公司因公外出人员,在公出期间所支出的费用,要本着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严格按以下规定。

4.2出差乘坐车、船、飞机的等级4.2.1 集团董事长、总裁可以乘坐火车软卧车、飞机头等舱、轮船一等舱位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并按实报销;4.2.2 集团总裁助理以上人员可以乘坐飞机经济舱、火车软卧车、轮船二等舱位以及其它交通工具,并按实报销;4.2.3集团职能部门经理及子公司总经理级职务以及一般工作人员可以乘坐飞机经济舱、火车硬卧车、轮船三等舱位以及其它交通工具,并按实报销;4.2.4 机场建设费、人身保险费、订票手续费等随机、车、船票一同据实报销。

4.2.5出差目的地乘坐火车可直接到达的一律乘坐火车,且连续乘坐火车12小时,给予增加途中补助20元。

低于12小时的不享受此项补助,乘坐飞机者,不论舱位等级和时间长短,一律不享受此项补助。

4.2.6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坐飞机,但确因任务紧急或必须随同集团领导同行的必须经集团总裁批准方可乘坐,并按上述4.2.1至4.2.4的标准执行。

4.3住宿费标准及开支办法4.3.1住宿费按以下标准执行:4.3.2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范围内凭宿费发票报销,实际住宿超过规定的限额标准不予报销。

但实际宿费标准低于规定标准的,按节约金额的30%给予宿费节约奖励,对于公出寄宿而不能取得发票的,可按相应住宿规定标准的50%给予节约奖励。

集团明确规定任何人员不允许在所住宾馆签单消费;两人以上(同性)共同出差的不得单开房间,只能按标准间报销,报销人数以此类推。

集团差旅管理及费用报销制度

集团差旅管理及费用报销制度

XXXX集团差旅管理及费用报销制度一、目的:为强化对集团范围内因公出差事项的日常管理,规范审批程序,明确相关流程,统一报销项目及费用开支标准,在确保因公出差人员基本工作与生活需要的前提下,严控差旅成本,结合集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集团所属各中心(部门)、各分支机构及子公司、全体员工。

三、内容:1、差旅事项的审批、确定与管理:(1)集团本着节约开支,提高工效的原则严格控制人员出差频次和出差人数,凡能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委托运送等便捷方式办理的事项,非特殊情况不得派人专程办理,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派员办理的,也应尽量减少出差人数和差旅时限。

员工因公出差一律实行派遣制,未经派遣,任何人不得私自外出。

(2)集团员工因公出差,应首先从考勤管理部门领取《出差申请审批单》,注明出差申请人姓名、所在单位名称、具体职别、出差目的地名称、预计起始及所用时间、出差事由、同行人员名单、费用预估等内容,并按如下规定履行审批程序:①国内出差:集团总部副董事长及执行总裁出差,由董事长或其授权委托人核准,副总裁出差,由执行总裁核准,各中心总监或部门负责人出差,由主管副总裁审定,报执行总裁核准,其他员工出差,当日能够返回的,由所在单位(部门)领导直接核准,1天以上3天以内者,由所在单位(部门)领导审定,主管副总裁核准,超过三天者,由所在单位(部门)领导和主管副总裁分别审定,执行总裁核准。

各分支机构及子公司根据以上原则参照执行。

②国外出差:集团员工国外出差一律由执行总裁(总经理)审定,董事长或其授权委托人核准。

③未按程序审批,不得派员外出,否则,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出差人和差遣人自行承担,出差期间按缺勤对待。

出差过程中如需变更原审批项目,必须事先向审批人请示,经审批人同意后,方可实施变更,未经请示批准私自变更的,因变更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出差人自负,延迟时间以缺勤论处。

④《出差申请审批单》每次分正本、副本填写,审批完成后于出差前持正本到人事(考勤)管理部门办理公差请假手续,审批单正本交人事(考勤)管理部门留存,以便核对考勤,副本自行保管,待出差结束报销费用时作为必要凭据。

XX石化公司差旅费和各项费用开支办法

XX石化公司差旅费和各项费用开支办法

XX公司差旅费及各项费用开支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堵塞漏洞,从严控制各项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借款及报销审批程序(一)出差人员借款,必须先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凭证”,写明出差时间、地点,借款金额原则按“往返车费+(住宿费+生活补助)*预计出差天数”计算借款金额,填写好该凭证后,先经部门经理同意,再报财务经理批准。

1000元以上借款须经董事长审批后,方予借支。

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三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二)单位职工原则上非因公不予借款。

凡职工借用公款者,在原借款未还清前,不得再借。

(三)其他临时借款,如购置款、业务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二条第一款。

(四)试用人员借支旅差费或临时借款,须由正式员工出具担保书或签认担保,方能办理,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由担保人负责偿还。

(五)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三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报账后结欠部分金额或三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人员欠款,财务部门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回。

(六)报销审批时应具备的凭证:“请购审批单”或“费用审批单”,原始发票、物品明细表。

在所附凭单上,要由经办人签字,主管部门经理签字和财务经理签字。

千元以上开支须由董事长审批签字方予报销。

第三条出差开支标准及报销程序一、出差开支标准(一)出差人员交通费开支标准1、公司领导及相应职级人员可以乘坐火车硬卧席、轮船二等舱位、飞机经济舱位;其他员工可以乘坐火车硬卧席、轮船三等舱位。

乘坐飞机须经董事长同意,普通员工原则上不得乘坐飞机。

乘坐其他交通工具出行者交通费凭票据实报销(日出租车费不得超过30元)。

2、出差人员连续乘坐火车20小时以上或在火车上过夜超过8小时的可以购买普通卧铺票,符合乘坐卧铺未乘坐的,计发补助费,特快按票价的50%,普快按票价的60%计发。

(二)出差人员住宿费开支标准1、公司领导及相应职级人员到一线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每日300元,其他地区200元;其他员工到一线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每日200元,其他地区100元。

集团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

三、差旅费是指员工因公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四、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差旅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五、差旅费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物价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六、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员工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用。

七、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见下表: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八、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九、符合乘坐飞机条件的出差人员赴市外出差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十、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十一、住宿费是指员工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十二、出差人员住宿费限额标准:300元/人·天(特殊城市见附表),在标准之内出差人员可以自行选择房间类型。

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十三、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员工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偿费用。

十四、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十五、省内出差伙食补助费100元/人·天,省外出差按中央和国家机关人员出差相关地区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差旅和会议费用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差旅和会议费用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差旅和会议费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统一集团公司境内出差、会议等费用标准,规范费用报销制度,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部门、专业分公司、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各单位应当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差旅和会议费用支出。

第二章报销标准第四条员工出差应按照以下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交通工具乘坐标准按下表执行:备注:1.领导层成员包括集团公司党组成员、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股份公司管理层成员、集团公司副总师及相同职级人员。

2.高级管理人员是指集团公司总部部门、专业分公司领导成员及直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直接控(参)股公司中由总部委派的部分领导成员。

集团公司党组管理的其他局级干部执行高级管理人员标准。

(二)员工出差乘坐飞机应从严控制。

对于同时具有头等舱和公务舱的机型,高级管理人员只能乘坐公务舱。

科级及以下员工出差,确因工作需要,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

本办法所称单位领导,是指总部机关和所属企事业单位具有差旅费报销审批权限的处级及以上领导(含处级)。

第五条员工出差住宿,在集团公司规定的上限标准内据实报销住宿费用:(一)住宿标准执行下表规定:单位:元/天(二)员工出差住宿应当优先选择集团公司系统内宾馆饭店。

出差地没有系统内宾馆饭店的,可选择签约宾馆饭店;出差地没有系统内宾馆饭店及签约宾馆饭店的,可入住系统外宾馆饭店。

系统内宾馆饭店及签约宾馆饭店名录由办公厅在中国石油内部网站发布。

第六条院士、专家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标准按以下规定执行:(一)院士无副局级以上行政职务的,比照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标准执行。

(二)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专家、集团公司高级技术专家、企事业单位管理专家和技术专家,无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的,比照处级标准执行。

第七条出差住勤补助包括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通讯补助、杂费补助和出差目的地市内交通补助,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

集团公司出差管理规章制度

集团公司出差管理规章制度

集团公司出差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员工出差管理,控制成本,降低费用,提高企业运作效益。

第二条本企业员工国内外出差或参加短期业务训练等,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二、国内出差第三条国内出差分为长程、外勤两种,出差时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员工或主管出差均由其上司核准,否则其旅费一律不准报支。

但因紧急事务经部门主管命令出差或外勤者不在此限。

1、单程在五十公里以上者视为长程出差,未及五十公里者以外勤论,但外勤而必须在外住宿者视同出差。

2、交通工具以乘火车、公路汽车等公开订有价目表者为原则。

交通费凭证证明核支,实报实销。

乘坐企业自备交通工具不得支领交通费。

因公需乘计程车由部门主管证明核支。

3、长、短程出差,无论其出差及销差时间提早或延迟,均不作加班论。

第四条外勤在三小时以上于上午七时以前起程者报支早餐费()元,下午一时以后销差者支午餐费()元,下午七时以后销差者支晚餐费()元。

第五条长程出差旅费分交通费、住宿费、膳费等。

1、普通员工随同部门主管及以上干部出差时,视实际情形比照乘同等车及住宿,由部门主管证明核支。

2、公务必要并报经总经理核准者可乘坐飞机。

3、员工适用本规定应以职称为准,无职称者以职位为准。

第六条住宿费按夜数支付,如检附凭证不超过规定者得按标准支付,如未检附凭证者按规定七折报支。

但在火车中歇夜或出差处所免费招待膳宿者,不得报支膳宿费。

如因实际需要陪同宾客住宿者,按其检附之凭证实数支给。

第七条出差膳费什支费按日数支给,但在上午出发或下午销差者当日应支三分之二,下午出发或午前销差者当日应支三分之一。

第八条员工每次出差或派驻地区服务,如在同一地点驻留半个月以上者,自十六日起照规定膳、宿、什费标准以八五折支付。

自三十一日起照规定之七折支付。

第九条员工人事异动搬迁费酌情给予补助,标准另定。

第十条员工出差前按实际需要凭“出差申请单”第三联向出纳预借差旅费,销差后应于一个星期内填具“出差旅费报销清单”按“出差申请单”核决权限呈核报销。

集团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1. 前言差旅费报销是集团公司管理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规范和管理企业员工的差旅费用报销行为。

为了确保差旅费的合理性、规范性和高效性,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内部员工、外派员工和合同工。

3. 差旅费报销的定义差旅费报销是指员工因公务差旅产生的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和其他合理的差旅费用。

4. 报销申请流程4.1 提交报销申请员工在完成差旅后,需填写《差旅费报销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费用凭证,并于差旅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给所属部门负责人。

4.2 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负责人对报销申请进行审批,审批时需核实申请中的费用明细和凭证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如有必要,可以与员工进行沟通和核实。

4.3 财务部门审核通过审核的报销申请将提交给财务部门进行审核。

财务部门将核实报销申请是否符合公司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并核对费用凭证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如有需要,财务部门可以要求补充提供相关材料和说明。

4.4 财务部门报销经财务部门审核通过的差旅费报销申请,将按照公司的财务流程进行报销。

报销金额将以银行转账或支票形式付款给申请人。

5. 差旅费凭证要求5.1 交通费凭证交通费凭证应包括车票、航班票或高速公路通行费等相关费用凭证。

凭证上应有日期、金额、起始地和目的地等必要信息。

5.2 住宿费凭证住宿费凭证应包括宾馆、酒店的发票或结算单据。

凭证上应有日期、金额、住宿地点等必要信息。

5.3 餐饮费凭证餐饮费凭证应包括餐馆、食堂的发票或结算单据。

凭证上应有日期、金额、就餐地点等必要信息。

5.4 其他费用凭证其他费用凭证指差旅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合理费用的相关凭证,如会议费、礼品费等。

凭证上应有日期、金额、费用内容等必要信息。

6. 差旅费报销标准6.1 交通费标准交通费报销标准以公司规定的差旅费用标准为准,具体标准由财务部门根据市场行情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员工应按照规定的交通工具和路线进行差旅。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差旅
和会议费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统一集团公司境内出差、会议等费用标准,规范费用报销制度,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部门、专业分公司、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各单位应当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差旅和会议费用支出。

第二章报销标准
第四条员工出差应按照以下规定乘坐交通工具:
(一)交通工具乘坐标准按下表执行:
备注:
1.领导层成员包括集团公司党组成员、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股份公司管理层成员、集团公司副总师及相同职级人员。

2.高级管理人员是指集团公司总部部门、专业分公司领导成员及直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直接控(参)股公司中由总部委派的部分领导成员。

集团公司党组管理的其他局级干部执行高级管理人员标准。

(二)员工出差乘坐飞机应从严控制。

对于同时具有头等舱和公务舱的机型,高级管理人员只能乘坐公务舱。

科级及以下员工出差,确因工作需要,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

本办法所称单位领导,是指总部机关和所属企事业单位具有差旅费报销审批权限的处级及以上领导(含处级)。

第五条员工出差住宿,在集团公司规定的上限标准内据实报销住宿费用:
(一)住宿标准执行下表规定:
单位:元/天
(二)员工出差住宿应当优先选择集团公司系统内宾馆饭店。

出差地没有系统内宾馆饭店的,可选择签约宾馆饭店;出差地没有系统内宾馆饭店及签约宾馆饭店的,可入住系统外宾馆饭店。

系统内宾馆饭店及签约宾馆饭店名录由办公厅在中国石油内部网站发布。

第六条院士、专家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标准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院士无副局级以上行政职务的,比照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标准执行。

(二)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专家、集团公司高级技术专家、企事业单位管理专家和技术专家,无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的,比照处级标准执行。

第七条出差住勤补助包括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通讯补助、杂费补助和出差目的地市内交通补助,按出差自然(日历)
天数实行定额包干。

住勤补助标准见下表:
出差过程中发生的订票费、打包费和邮寄费根据正式发票据实报销,不包含在出差住勤补助内。

第八条会议费用包括餐饮、接送站、场租、会标、印刷等除住宿费以外的所有费用。

会议费用标准见下表:
单位:元/人·天
第九条内部接待住宿按照本办法第五条执行。

内部接待餐饮应当按照从俭原则安排。

第三章出差报销
第十条差旅费报销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和往返机场、车站、码头交通费。

第十一条员工出差应按管理权限报批。

除集团公司领导层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外,员工出差应提前办理出差申请。

出差审批单必须明确出差天数、地点和任务。

交通费或住宿费超标准的,超额部分自理;特殊原因造成超标准的,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报销。

第十二条员工因工作原因改退签机票、火车票产生的费用,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报销。

第十三条员工出差凭城市间交通费或住宿费发票领取住勤补助。

第十四条员工在本级单位所在县市且单程不超过120公里的范围内出差不报销住勤补助。

第十五条员工外埠出差,其往返机场、车站、码头的交通费,在不超过200元/人的限额内据实报销,没有城市间交通费发票的不予报销。

第四章会议费报销
第十六条会议主办单位凭会议费发票、会议归口管理部门出具的会议审批单按规定标准报销会议费。

第十七条员工参加会议发生的会议费和差旅费按以下规定报销:
(一)城市间交通费和往返机场、车站、码头交通费按出差标
准报销。

乘坐火车、轮船在途期间,按照出差标准报销住勤补助。

(二)参加系统内会议,按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住宿费,不报销会议费和资料费。

会议主办方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会议费和资料费。

(三)参加系统外会议,主办方统一安排食宿并收取会议费、资料费的,凭主办单位会议通知和发票据实报销;会议不统一安排食宿的,按照出差标准报销住宿费和住勤补助。

第十八条员工经单位批准参加培训,城市间交通费和往返机场、车站、码头交通费按出差标准报销。

乘坐火车、轮船在途期间,按照出差标准报销住勤补助。

第五章基层单位实习的差旅费报销
第十九条员工到外埠基层单位实习,凭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按照出差标准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和往返机场、车站、码头交通费,住勤补助按实习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员工到外埠基层单位实习,实习期超过半年的,每半年可报销一次往返单位所在地的交通费。

实习期不足半年的,只报销一次往返单位所在地的交通费。

第二十一条员工在本单位所在地的基层单位实习,不报销交通费和住勤补助。

第六章其他情况的差旅费报销
第二十二条员工探亲路费按以下规定报销:
(一)符合探亲条件的员工,可凭发票和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按同程一般火车硬席(卧)票价标准报销往返路费,超额部分自理。

(二)探亲往返途中,必须转车并在中转地点住宿的,每中转一次,可凭住宿发票和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按照一般地区住宿标准分不同职级报销一天的住宿费。

第二十三条员工调动发生的差旅费按以下规定报销:
(一)员工调动工作,凭发票和工作调动函,按出差标准报销其原工作单位所在地至调入单位之间的差旅费用。

(二)随同调动的父母、配偶、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的交通费、住宿费和住勤补助,可参照一般人员标准执行,只报销单程路费。

(三)员工调动工作,其行李、家具等托运费,每户按3000元上限凭交通运输业发票及工作调动函据实报销,超过部分费用自理。

高等学校毕业生调遣,按照1000元上限凭交通运输业发票据实报销,超过部分费用自理。

(四)员工调动发生的差旅费由调入单位报销。

第二十四条员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住院就医的差旅费按以下规定报销:
(一)员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住院治疗,按照出差住勤补助标准发给住院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二)单位安排人员陪护的,陪护人员差旅费按因公出差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临时借调员工差旅费按以下规定报销:
(一)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到上级部门或同级单位工作、未办理长期借调手续的临时借调员工,在借入单位工作期间的住勤补助按照出差住勤补助标准减半执行,由借出单位负责报销。

借出单位与借入单位在同一地市的,不报销住勤补助。

(二)临时借调人员在借入单位出差,执行借入单位差旅费管理规定,由借入单位负责报销。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规定标准均为上限标准,未尽事宜,各单位可在本办法规定标准范围内制定细则,报集团公司预算管理部备案后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预算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原《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差旅和会议费用管理暂行办法》(厅发〔2008〕
25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出差人员乘坐高速铁路列车座位等级及报销标准》(中油预算〔2011〕343号)同时废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