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医院物品、药品器材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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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物品、药品、器材管理制度

病房物品、药品、器材管理制度

病房物品、药品、器材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病房物品、药品、器材的管理,确保医疗安全,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物品管理制度1.物品采购与验收(1)病房所需物品由护士长根据实际需要提出采购计划,经科室主任审核后报医院采购部门。

(2)采购部门应按照计划进行采购,确保物品质量。

采购的物品应具备合格证明、生产许可证等相关文件。

(3)物品到达医院后,由采购部门、仓库管理人员、护士长共同进行验收,核对数量、规格、生产日期等信息,确保与采购计划一致。

2.物品储存与保管(1)物品应分类存放,标签清晰,便于查找。

(2)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应按照相关规定存放,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定期对物品进行盘点,确保账物相符。

对损坏、过期、报废的物品及时处理。

3.物品领用与发放(1)物品领用应遵循“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避免浪费。

(2)护士长根据病房实际需要,开具领用单,由库房管理人员发放物品。

(3)领用物品时,应核对物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确保正确无误。

4.物品回收与报废(1)对损坏、过期、报废的物品,由护士长填写报废单,经科室主任审批后,交采购部门或仓库处理。

(2)报废物品应进行登记,并定期进行销账。

三、药品管理制度1.药品采购与验收(1)病房所需药品由护士长根据实际需要提出采购计划,经科室主任审核后报医院药剂科。

(2)药剂科应按照计划进行采购,确保药品质量。

采购的药品应具备合格证明、生产许可证等相关文件。

(3)药品到达医院后,由药剂科、护士长共同进行验收,核对药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批号等信息,确保与采购计划一致。

2.药品储存与保管(1)药品应按照储存条件要求存放,确保药品质量。

(2)高危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3)定期对药品进行盘点,确保账物相符。

对损坏、过期、报废的药品及时处理。

病房物品药品器材管理制度范本

病房物品药品器材管理制度范本

病房物品药品器材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 为规范病房物品药品器材的管理工作,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率,保障患者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各科室病房的物品药品器材管理工作。

3. 所有科室病房的主任负责本科室病房物品药品器材管理工作的组织和落实,并依此制度履行管理职责。

二、病房物品管理1. 病房物品包括床位、床单、被套、枕套、毛巾、牙刷、牙膏、洗漱用品等。

2. 病房物品需按照规定的数量进行备货,避免出现缺货或浪费的情况。

3. 患者入住时,由护士记录患者所用物品的品种和数量,并在护理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 床位上的物品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和更换,确保环境卫生。

5. 床位上物品的使用、清洗和更换由责任护士负责,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并及时督促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三、药品管理1. 病房药品分为常用药品和临时用药品两类。

2. 常用药品由药房按照科室需求定期配送,由责任护士收取,并按规定的时间和用量进行发放。

3. 临时用药品由医生开具医嘱后,由责任护士及时领取、发放,并填写相关记录。

4. 药品的接收、分发和登记记录由责任护士完成,确保准确性和完整性。

5. 使用过期药品或患者过敏药品的责任护士将被追究责任。

四、器材管理1. 病房器材包括呼吸器、输液设备、监护仪器等。

2. 病房器材的配备应符合科室需求,并按时进行维修和更换。

3. 病房器材的使用、维修和保养由责任护士负责,并定期检查器材的运行情况和使用状况。

4. 患者使用器材时,责任护士必须进行操作培训,并保证患者正确使用。

5. 出现器材损坏或故障的情况,责任护士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并采取措施保障患者安全。

五、报废管理1. 病房物品药品器材的报废应按规定程序进行。

2. 报废物品必须注明原因,并由责任人签字确认。

3. 报废物品必须及时清理并送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六、违规处理1. 未按规定使用病房物品药品器材的责任人将受到严肃的处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病房物品、药品、器材管理制度

病房物品、药品、器材管理制度

病房物品、药品、器材管理制度病房是医院中提供病患救治的重要场所,病房物品、药品、器材的管理对于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至关重要。

为此,医院应建立完善的病房物品、药品、器材管理制度,以下是该制度的相关内容:1. 病房物品管理:1.1 物品分发:医院应按照病房的具体需求定期调配物品,并进行记录,确保所需物品的及时供应。

1.2 记账记录:病房需要对相关物品进行记账,包括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发放日期等,以便于追溯物品的使用情况。

1.3 物品存放:病房应设立专门的存放区域,对物品进行分类存放,并进行标识和清点,以便于物品的管理和使用。

1.4 物品耗尽补充:当病房物品存量不足时,病房主管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补充申请,并跟踪补充情况,确保病房物品的充足供应。

2. 药品管理:2.1 药品入库:医院药房应按照规定流程对进货的药品进行验收,确认无误后方可入库,同时进行记录。

2.2 药品发放:医院药房在收到医嘱后,应按照患者要求发放所需药品,并进行记录。

2.3 药品使用记录:病房护士应详细记录药品使用情况,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使用日期等,以备查档。

2.4 药品库存管理:医院药房应进行定期库存盘点,确保药品库存清晰明确,并及时补充不足量。

3. 器材管理:3.1 器材使用登记:病房护士应按照装备清单进行器材使用登记,包括器材名称、型号、数量、使用日期等。

3.2 器材维护保养:病房应定期对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

3.3 器材损坏处理:一旦发现器材损坏,病房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并尽快进行修复或更换。

3.4 器材清洁消毒:病房应制定严格的器材清洁消毒制度,确保器材的清洁卫生。

以上是病房物品、药品、器材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通过建立健全的制度,可以提高病房物品、药品、器材的管理效率和安全性,确保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病房药品、物品、器械管理制度(5篇)

病房药品、物品、器械管理制度(5篇)

病房药品、物品、器械管理制度第一条一般制度1.护士长全面负责药品、物品、器械的领取、保管及使用,并建立账目,分类报告,定期检查,做到账物相符。

2.各类物资,护士长应指定专人管理,每周核对,每月清点,每半年与有关部门总核对一次,如有不符,应查找原因。

3.凡因不负责任或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害医疗器械的,应根据医院赔偿制度进行处理。

4.掌握各类物品的性能,及时消毒,分别保管,注意保养维修,防止生锈、霉烂、虫蛀等,提高使用率。

5.借出物品必须有手续,经手人要签字。

重要物品须经护士长同意方可借出,抢救器械不外借。

6.护士长工作调动,必须办理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共同清点并签字。

第二条被服管理制度1.各病房根据床位,确定被服基数与机动数,每班交接清点。

如基数不符或遗失,须立即追查原因。

2.患者入院时,值班护士应介绍被服管理制度,以取得患者的配合。

3.患者出院时,值班护士应将被服当面点清收回。

4.脏衣单放于指定地点,与洗衣房或被服站管理人员当面清点,以脏换净。

第三条器械管理制度1.医疗器械由治疗护士负责保管,定期检查,保持性能良好,每班要认真交接。

2.使用医疗器械必须了解其性能及保养方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用后须经清洁处理,消毒后归还原处。

3.精密、贵重仪器必须有专人负责保管,应经常保持仪器清洁干燥,用后须经保管者检查性能是否完好。

各种仪器,应按其不同性质妥善保管。

第四条药品管理制度1.各病房药柜的药品,根据病种保存一定数量的基数,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2.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____药等)分别定位存放(毒麻药按照毒麻药管理使用办法保管使用),做到标记明确,每日检查,保证随时应用,并有专人负责领取与保管。

3.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发现有沉淀、污染、变色、过期、瓶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有涂改,一律不得使用。

4.凡抢救药品,必须定放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加锁存放并保持一定基数,每日检查,编号排列,定位存放,保证随时应用。

医院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制度医院药品仓库管理办法

医院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制度医院药品仓库管理办法

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制度名目:一、药品及库存物资请购审批管理 (1)二、药品及库存物资选购管理 (2)三、药品及库存物资验收管理 (3)四、药品及库存物资限制接触管理 (5)五、药品及库存物资处置管理 (6)六、药品及库存物资盘点管理 (8)一、药品及库存物资请购审批管理药品是指医院为开展医疗活动而储存的西药、中药、中成药、针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等。

库存物资是指医院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而储存的各种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包括卫生材料、其他材料、五金材料、日用杂品等。

一、医院对药品及库存物资实行归口管理,明确归口管理部门的职责权限,授予归口管理部门相应的请购权。

全部药品及库存物资必需由单位统一选购,只有被授权的归口管理部门才能进行药品及库存物资的选购,其他任何部门不得私自选购。

二、归口管理部门应设立专职管理人员进行实物管理。

出、人库管理人员与选购人员岗位相互分别,落实岗位责任。

三、药品及库存物资的选购应纳入年度预算管理,对于预算内选购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严格依据预算执行进度办理请购手续;对于超预算和预算外选购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按规定程序追加预算后再办理请购手续。

四、建立药品及库存物资请购与审批制度。

归口管理部门应以使用部门的申购单为基础,并依据库存状况及实际使用量编制请购单。

各级管理人员在审批药品和库存物资请购之前应论证库存量和需求状况,当低于或接近库存限额时,方可签发审批书。

五、明确药品和库存物资选购审批权限,结合业务性质、范围和选购量,分别规定归口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不同的审批权限,慎重授权批准。

审批人不得超越权限审批,重大或重要选购业务应由集体讨论打算,不能由一人审批。

二、药品及库存物资选购管理一、药品和库存物资由医院具有请购权的部门统一选购。

纳入政府选购和药品集中招标选购范围的,必需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二、制定药品及库存物资选购管理流程。

明确选购规划编制、审批、购入、取得、验收入库、付款、仓储保管、领用发出与处置等环节的把握要求,设置相应药品及库存物资台账,认真核对请购手续、选购合同、验收证明、入库凭证、货物发票等凭证,确保选购过程得到有效把握。

医院药械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药械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药械安全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和医疗器械使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我院药械安全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规范管理,责任到人;3. 严格检查,持续改进。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四条我院设立药械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药械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药械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包括:1. 院长或其授权的副院长;2.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主任;3. 医疗器械科负责人;4. 药剂科负责人;5. 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药械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1. 制定、修订和完善药械安全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药械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3. 监督检查药械安全管理工作;4. 处理药械安全事件。

第三章药品管理第七条药品采购:1. 药品采购应选择具有合法资格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2. 严格执行药品采购合同,确保药品质量;3. 建立药品采购档案,记录采购过程。

第八条药品验收:1. 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2. 严格按照药品质量标准进行验收;3. 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予以拒收。

第九条药品储存:1. 药品储存环境应符合国家药品储存要求;2. 药品应分类存放,标签清晰,便于识别;3. 定期检查药品储存环境,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条药品调配:1. 调配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2. 严格按照医嘱进行调配,确保药品准确无误;3. 调配过程应做好记录。

第四章医疗器械管理第十一条医疗器械采购:1. 医疗器械采购应选择具有合法资格的生产、经营企业;2. 严格执行医疗器械采购合同,确保医疗器械质量;3. 建立医疗器械采购档案,记录采购过程。

第十二条医疗器械验收:1. 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2. 严格按照医疗器械质量标准进行验收;3. 验收不合格的医疗器械应予以拒收。

医院物品管理制度

医院物品管理制度

医院物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内物品的管理,保证医疗设备的正常使用,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物品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设备、药品、耗材、办公用品等。

第三条医院所有部门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进行物品的合理管理和使用。

第四条物品管理工作由医院设备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各部门配合协助。

第五条物品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杜绝浪费和滥用物品。

第二章医疗设备管理第六条医院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全院医疗设备的采购、调配、维护和报废工作。

第七条医疗设备的采购应符合医疗设备的特点和使用需求,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并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选型和采购。

第八条医疗设备的调配应按照临床需求进行合理配置,不得私自调拨或挪用。

第九条医疗设备的维护应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书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不得因疏于维护而影响诊疗工作。

第十条医疗设备的报废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设备报废前需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由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具体操作。

第三章药品管理第十一条医院药品管理遵循“用药合理、用药安全、用药经济”的原则。

第十二条医院药品采购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药品的配送和储存应保持药品的品质,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分装和标识。

第十四条药品的配送和使用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不得有私自调剂等行为。

第十五条医院药品库房应按照规定进行管理,做到防潮、防尘、防腐等。

第十六条医院药品库存应根据药品使用情况进行合理备货,避免库存过多或不足的情况。

第四章耗材管理第十七条医院耗材管理应按照医疗服务需求进行合理采购和使用。

第十八条耗材的采购应按照临床需要进行合理配置,并应选择质量可靠的供应商。

第十九条耗材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医疗指南和规程进行,防止过度使用或浪费。

第二十条耗材的储存应按照规定进行,防止受潮、受热等问题影响使用。

第二十一条耗材的库存应由专门人员进行管理,做到清晰明了、易于查找。

病房物品、药品、器材管理制度模版

病房物品、药品、器材管理制度模版

病房物品、药品、器材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1. 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病房物品、药品和器材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医疗质量。

2.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病房和临床科室。

3. 病房物品、药品和器材的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和医院的相关规定。

4. 病房长负责本病房物品、药品和器材的管理工作,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5. 所有使用病房物品、药品和器材的工作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培训,并按规定使用和保管。

二、病房物品管理1. 所有病房物品必须经过有效的清点、登记和分类。

清点时应确保物品的名称、数量和质量无误。

2. 病房应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床位、衣物、拖鞋、毛巾等日常使用物品。

3. 病房物品的领用和归还必须经过登记,记录领用人员、领用时间和归还时间。

4. 物品损坏或丢失应及时上报,并按规定赔偿或补充。

三、药品管理1. 病房必须妥善安排药品柜、药品盒等存放药品的设施,并保持干燥、通风和整洁。

2. 所有药品必须按照药品的性质、用途和有效期进行分类和摆放,确保易于辨别和使用。

3. 药品的采购、存储、配发和使用应遵循《药品管理法》和《药品采购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定。

4. 病房应设有专门的药品管理人员,负责药品的发放、归还和监管工作。

5. 药品的适用期限过期或出现变质必须及时上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和报废。

四、器材管理1. 病房必须配备必要的器材,如医疗设备、仪器仪表、监护仪、输液器等,并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2. 器材必须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安装、调试和使用,严禁未经授权或未接受培训的人员操作。

3. 使用过的器材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消毒和清洁,并进行记录和登记。

4. 器材的维修、维护和保养应按照厂家或供应商的要求进行,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5. 出现故障或损坏的器材必须及时上报,并按规定进行维修或更换。

五、病房物品、药品和器材管理的监督与考核1. 医院将定期进行病房物品、药品和器材的检查和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病房将进行整改或限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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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第一医院物品、药品器材
管理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FS-QG-39981

号: 第一医院物品、药品器材管理制度
Man ageme nt System for Articles and Drugs of the First Hospital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 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五医院物品、药品器材管理制度
一、一般物品管理制度
1、 护士长全面负责物品、 药品、器材的领取,保管及报 损等管
理工作。

建立账目,定人分类保管,定期检查,做到 账物相符。

2、 各类物品指定专人管理。

贵重物品每天清查核对,一 般物品
根据具体情况定期清点,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

3、 凡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物品的, 应根据医院赔偿制 度处
理。

4、 管理人员应掌握各类仪器的性能和使用要求, 注意保 养,提
高使用率。

5、 借出物品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由经手人签名。

重要物 品经护
士长同意后方可借出,抢救器材一般不外借。

6、护士长调动时必须办好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共同清点并签名。

二、被服管理制度
1、各病房根据床位数确定被服基数与机动数,定期清点
2、病人出入院时,护士负责交、收被服,当面点清。

3、脏被服放于指定地点,由洗衣房收洗。

三、器材管理制度
1、医疗器械由专人负责保管,督促和协助设备科定期检查、保养、维修,保持性能良好。

2、建立仪器操作程序卡。

使用时,必须了解器械的性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用毕妥善消毒、保管。

3、精密仪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用毕由保管者检查后签字。

四、药品保管制度
1、各护理单元药品必须经医院药房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应根据病种和需要保持一定数量。

2、药品应根据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类定位放置,并应保证标志明显,每日检查,由专人负责领取及保管。


发现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应及时清理,不得再使用。

相同颜色的同类口服药和不同剂量的同类针剂药品不得混放。

3、根据药剂科定期检查药品质量的结果,及时处理和改进存在的问题。

4、病人的贵重药品,应写明床号、姓名,加锁存放,不用时及时退回药房。

5、麻醉药品应设固定专柜,定量加锁存放,专人保管;
每班应清点签名,用后经两人核对并保留空安瓿,由医生开专用处方后凭空安瓿向药房领回,并作登记。

麻醉药品注射后之残余量,须监督销毁,并有记录(有条件的医院,病房可不备存麻醉药,随时向药房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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