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门与非营利组织专题讨论 (持续更新中…)概要
我国第三部门管理问题研究

我国第三部门管理问题研究作者:张亚男来源:《理论与创新》2020年第19期【摘要】公共管理学不仅明确地将其他国家机关当作研究对象,而且也把其他公共组织的管理活动纳入自己的研究范围之中。
第三部门或非营利组织管理构成当代公共管理学的一个重要主题,并已经发展成为一个新的独立研究领域。
该领域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公共事业管理等主题密切相关。
本文以第三部门管理为研究对象,探讨了第三部门管理的管理机制,存在的困境及突破,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第三部门管理;困境;突破1.第三部门的含义第三部门就是指介于政府部门与营利性部门之间,依靠会员缴纳的会费、民间捐款和政府财政拨款等非营利性收入,从事前两者之间的社会公益事业,从而实现服务社会公众、促进社会稳定与发展的宗旨的社会公共部门,其组织特征是组织性、民间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和志愿性。
2.第三部门的管理机制研究第三部门的管理机制可以分为外部管理机制和内部管理机制。
所谓外部管理机制,是指国家对第三部门的管理机制。
具体而言,就是指国家对第三部门的立法管理、资格认证、注册管理、税收管理、财务审计、统计管理等。
这些领域的研究在西方国家比较成熟,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也比较规范,但是在我国尚处于较为混乱的初始阶段。
内部管理机制指的是从第三部门的内部结构入手,研究如何建立适合各类非營利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的管理机制问题。
这部分内容包括了第三部门组织机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内部监督机制、日常管理、战略管理、营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绩效管理等。
3.我国第三部门发展面临的困境(1)缺乏独立性和自主活动能力。
政府与第三部门关系及其模糊,第三部门组织往往是政府行政权力的衍生物,缺乏本应有的独立性和自主活动能力。
从政府的角度看,社团应该首先增强能力,完善自身的体制建设,然后才能考虑独立性问题;而从社团的角度看,政府部门应当先放弃对社团的行政干预,然后才能放弃资金支持。
这种矛盾的解决只能依靠双方长时间的相互博弈,速度是很缓慢的。
第三部门的名词解释

第三部门的名词解释在现代社会中,我们经常听到“第三部门”的概念。
那么,什么是第三部门?本文将对这一名词进行解释和探讨。
一、什么是第三部门?第三部门可以被简单地理解为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外的一个独立存在的机构或组织。
它既不属于政府机构,也不属于盈利性私人机构,而是一种非盈利性组织。
第三部门通常由社会公民组成,旨在满足社会的需求,并促进社会的进步。
二、第三部门的特点1. 非盈利性:第三部门不以牟利为目的,其活动主要通过筹集和利用资源来服务和造福社会。
2. 提供公共服务:第三部门的核心职能是为社会提供各种公共服务,如教育、医疗、福利、环境保护等。
它填补了政府部门和私人企业之间的服务空白,有效地为社会公众提供了一系列各具特色和需求的服务。
3. 独立性:第三部门通常是独立自主的,不受政府行政约束和私人企业经济利益驱动的影响。
这使得第三部门能够更好地保护公众利益,参与公共事务的决策过程,为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4. 主体多样性:第三部门是一个包容性的概念,包括了各种非政府组织(NGOs)、慈善机构、社区组织、志愿者组织等。
它不仅包括非营利性的机构,还包括那些转化了盈余以更好地服务社会的社会企业。
三、第三部门的作用和意义第三部门在现代社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1. 弥补社会服务的空白:第三部门通过提供各种公益服务,弥补了政府和私人部门无法满足的社会需求。
它们为弱势群体提供支持,为公共事务提供专业技能,提高了社会的文明程度和幸福感。
2. 促进社会发展:第三部门的存在与发展,推动了社会的进步。
它们为社会创造就业机会,提供专业培训,推动创新和科技发展。
通过其独立性和灵活性,第三部门能够更自由地响应社会问题和需求,提出解决方案,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3. 塑造社会文化和价值观:第三部门通过开展教育、文化、体育等活动,传播社会正能量,推动社会文化的繁荣。
其独立自主的特点使其能够对社会价值观念进行独立引导,培养公民的责任感和社会意识。
行政法视角下对第三部门的思考

行政法视角下对第三部门的思考【摘要】当今社会,第三部门组织不但大量涌现,而且与政府组织一并在国家治理的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分析了第三部门的概念、法律角色,以及在我国现行的民主法律体制下,以行政法的视角对第三部门的管理机制的创新及制度规制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和思考。
对政府对第三部门的依法行政上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深远的实践意义。
【关键词】第三部门,行政法,思考一、引言第三部门(no govermental organization,简称ngo )也称为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指的是除政府和以营利为目的的市场部门(企业)以外的组织或部门,包括志愿团体、社会中介组织或者民间协会等。
第三部门出现的原因有市场提供公共产品的失灵、政府在提供公共产品上的失灵、自由主义的重新兴起和公民自觉意识的觉醒等。
第三部门作为公民社会不断成熟的产物,是公民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有效途径。
伴随着我们国家民主以及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非政府组织将在更多的领域中发挥重要作用,它的发展也对我国的宪法和行政法律关系提出了新的问题和思考。
政府对第三部门持什么态度,采取什么样的管理方式,第三部门在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中处于什么地位,需要行政法学予以回应,进行适当的制度安排,顺应社会的发展。
二、第三部门的行政法作用分析第三部门在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不和谐和冲突中充当协调和中介的角色:一方面它代表国家,执行和贯彻国家制度;另一方面它代表公民,参与政府政策的制定与执行,而这些都属于行政法研究的领域。
站在行政法的角度来看,第三部门这种所谓的中介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加强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沟通和联系作为具有较强专业性和独立性的中介组织体系,作为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桥梁,第三部门向政府传达社会的共同要求,同时协调政府制定和实施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作为一条重要的联系纽带,非政府组织在其服务的社会基层民众与社会各界以及社会公众之间加强沟通和相互了解,为人们参与社会管理和增强民主意识提供渠道。
专题第三部门管理课件

4、第三部门自身的不断成熟 第三部门在发展中逐步形成了较为成
熟的管理规范、营销战略、治理思路等。 这些做法经受了实践的检验,具有很强的 可行性和创造力,取得的行为效果能产生 良好的社会效应。因此,第三部门在不断 成熟,也在不断改善其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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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信息技术的支持作用 现代通信技术,特别是网络技术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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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促进我国基层民主建设 (四)净化社会风气
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建设带来的一些 道德疑惑始终困扰着我国这个转型社会, 腐败问题、社会诚信问题、公共责任问题 等越来越突出。第三部门以其实际行动表 现成为我国转轨时期一股健康、有力的道 德力量,为提倡社会公众精神树立了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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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我国第三部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展打破了第三部门原有的非正式性、分散 性的组织体系,从而大大提高了第三部门 的生产能力和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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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学术研究对第三部门发展的推动 随着学术界对第三部门的研究不断深
入,第三部门 的社会价值、发展战略、 组织结构、行为模式等都得到了极大的提 炼和宣传,第三部门的专业人才得到了系 统的培养、训练,第三部门的形象得到了 极大的提升。总之,学术界对第三部门的 研究扩大了社会对它的了解,使其在筹集 资金、提供服务等方面得到更多的便利条 件。
专题:第三部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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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第三部门概念
“第三部门”这个概念最早是由美国学者 莱维特使用的。
“非营利组织”、“非政府组织”、“第 三种类型组织”、“慈善组织”、“志愿 者组织”、“免税组织”、“自治组织”、 “社会基层组织”、“民间自愿组织”、 “社会团体”、“独立部门”、“非国家 部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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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门就是指介于政府部门与营利性部 门之间,依靠会员缴纳的会费、民间捐款 或政府财政拨款等非营利性收入从事前两 者无力、无法或无意作为的社会公益事业, 从而实现服务社会公众、促进社会稳定与 发展的宗旨的社会公共部门,其组织特征 是组织性、民间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和 志愿性。
第三部门与非营利组织专题(阅读文献讨论)讲解

國家失效之時
現代福利國家的危機 發展危機 世界性的環境危機 社會主義的危機 通訊革命/教育水平與識字率的顯著 提高 經濟增長/資產階級革命
去除迷思
純粹美德的迷思 志願主義的迷思 新生想法的迷思(the myth of immaculate conception)
第三部門的定義
較低度的官僚性格(Amtlichkeit) 不求利潤極大化/非營利限制 志願性
理論取向的發現與吸引力
戰後凱因斯主義朝向雷根/柴契爾新自由 主義的轉折 Amitai Etzioni :「第三部門組織的能力, 它們結合了市場部門各類企業的效率與國 家部門的全民福祉導向,以及作為公共領 域中的活動的私性組織。」 美國的情形/德國的情形 二股動力:1.國家性的改變及公共任務的 結合體化;2.公民參與 重要性的擴增
研究取向的跨學科性
社會學導向的第三部門研究 管理科學/政治科學的第三部門研究 經濟學導向的第三部門研究 約翰霍普金斯大學非營利部門比較 計畫 德國第三部門情形 微觀、中觀、及巨觀三個層次的顧 及
第三部門研究的本質與發展 趨勢
第三部門理論取向並未涉及一種自 成一格的理論,而是一種中程的定 理 個體經濟學式的觀點/結構功能論式 的觀點 第三部門組織對於現代社會的功能 與重要性的分析較少被顧及 第三部門組織作為個人與社會的一 個連結環節
公民社會部門
主要的經濟和社會力量 廣泛的存在 各種不同的模式 私人捐贈的有限作用
公民社會組織的普遍性
非營利部門在全世界各個社會中的 存在似乎比我們以前想像的要普遍 的多 在市場與國家之外的許多有組織的 私人活動似乎逐漸成了發達民主社 會的基本特徵 儘管公民社會組織的普遍存在受到 鼓勵,但是,顯然地,這些組織在 所有地區的發展並非都是同樣明顯。
非营利组织的治理与发展研究

非营利组织的治理与发展研究一、引言非营利组织是指不以盈利为目的,为社会公益事业而服务的组织机构。
在当前世界各国中,非营利组织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力量,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和治理方面,不可避免地会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旨在探讨非营利组织的治理和发展,并提出一些建议和措施,以促进非营利组织的长期健康发展。
二、非营利组织的治理治理是指组织机构对内部事务和对外关系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的过程。
非营利组织的治理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关系到组织的稳定和发展。
良好的治理能够保证组织内部的公正和透明度,增强组织的合法性和可信度,从而有利于组织在社会中的发展。
1、决策机制非营利组织的决策机制应该是明确的、公正的和透明的。
组织应该建立一个有效的管理团队,健全的决策机制和灵活的运营模式。
同时,也应该增强基层组织和会员参与决策的机会,发挥多方面参与的优势。
2、披露和透明度非营利组织应该坚持披露和透明度,定期公布组织的财务状况、项目进展和组织治理情况等信息。
这种透明度有助于提高组织的社会信任和公信力。
在信息披露方面,非营利组织应该积极利用互联网和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扩大信息的传播和受众面,加强公众的参与和监督。
3、内部控制系统非营利组织应该设立内部控制系统,确保组织的组织架构、管理流程、财务制度和人员配置等方面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内部控制系统是非营利组织的重要保障之一,可以有效避免内部漏洞和管理漏洞的出现。
三、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发展是非营利组织的永恒主题,因为它直接影响到组织的生存和发展。
在当前日新月异的社会背景下,非营利组织也面临着许多发展的挑战和机遇。
1、多元化的财务模式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模式应该更加多元化和灵活。
组织可以通过募集捐款、提供服务、出售商品和服务、申请政策性补助等多种方式获得资金。
与此同时,组织也要注意合理利用资金,避免浪费和挥霍的现象。
2、社会合作与伙伴关系非营利组织应该积极寻找合作伙伴,加强与公共和私营部门、国际组织和其他非营利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非营利组织相关政策学习总结

非营利组织的定义非营利组织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它的目标通常是支持或处理个人关心或者公众关注的议题或事件。
非营利组织所涉及的领域非常广,包括艺术、慈善、教育、学术、环保等等。
它的运作并不是为了产生利益,这一点通常被视为这类组织的主要特性,同时具有非营利性、民间性、自治性、志愿性、非政治性、非宗教性等重要特征。
非营利组织有时亦称为第三部门(the third sector),与政府部门(第一部门)和企业界的私部门(第二部门),形成三种影响社会的主要力量。
非营利组织还是必须产生收益,以提供其活动的资金。
但是,其收入和支出都是受到限制的。
非营利组织因此往往由公、私部门捐赠来获得经费,而且经常是免税的状态。
私人对非营利组织的捐款有时还可以扣税。
非营利组织认定条件从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非营利组织既帮助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社会服务,又参与市场运作经营,如果笼统地规定对非营利组织免税,则在实际操作中容易产生税收管理漏洞。
为防止企业利用非营利组织的免税资格逃避纳税义务,《认定通知》规定,享受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必须同时满足以下9个认定条件:一是组织范围限定性。
必须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组织。
二是活动范围特定性。
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且活动范围主要在中国境内。
三是支出范围合理性。
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四是开支范围特定性。
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五是财产用途公益性。
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六是投入人对财产权利不可享有性。
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其中投入人是指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非营利组织的治理与发展研究

非营利组织的治理与发展研究第一章概述非营利组织(Non-profit organization)是指为了达成某种民间或公益性目的,从事非商业性活动、不追求赢利的社会组织,也被称为“第三部门”。
与商业组织相比,非营利组织并不以盈利为目标,通常是出于对社会福利的关注和责任感,从事慈善、教育、文化、德育等方面的工作。
由于其特殊性质,非营利组织的治理和发展是非常重要和具有挑战性的课题。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对非营利组织的治理与发展进行探讨,希望能够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第二章非营利组织的治理2.1 治理结构非营利组织的治理结构通常由董事会、监事会、理事会等组成,以负责非营利组织的决策、监督和管理。
在治理结构中,董事会的作用尤为重要,它通常由非营利组织的创始人、高级管理人员、领袖人物等人员组成,承担着最高的治理职责。
2.2 治理流程非营利组织的治理流程通常包括决策流程、监督流程和管理流程。
在决策流程中,董事会负责对非营利组织的方向、发展战略、资源分配等方面做出决策;在监督流程中,监事会负责对非营利组织的财务、合规、风险等方面进行监督;在管理流程中,理事会负责提出具体管理意见和建议,协助高层管理人员优化非营利组织的管理水平。
2.3 治理风险非营利组织的治理风险通常指由于内部或外部原因导致非营利组织的治理结构、流程等方面存在的风险。
治理风险对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和声誉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为了降低治理风险,非营利组织需要加强内部控制、增强监督机制、完善风险评估等方面的工作。
第三章非营利组织的发展3.1 募资和资金管理非营利组织的募资和资金管理是非常重要的方面。
非营利组织通常依靠捐赠、赞助和补贴等方式获得资金,因此需要建立健全的募资和资金管理制度,确保筹得的资金能够用于支持组织的发展和活动。
3.2 社会影响力非营利组织通常拥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能够呼吁社会关注和支持某种民生、公益事业。
为了增强社会影响力,非营利组织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声誉、影响力和公信力,积极开展各种公益活动,推动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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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門與非營利組織專題討論(持續更新中…)推薦閱讀:韋伯著:學術作為一種志業,出於錢永祥編譯,學術與政治《韋伯選集I》,頁115-151。
韋伯著:政治作為一種志業,出於錢永祥編譯,學術與政治《韋伯選集I》,頁15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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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第三部門與志願服務1.Marshall, Tony F. (1996): Can We Define the Voluntary Sector? in:David Billis & Margaret Harris (eds.): Voluntary Agencies: Challenges of Organization and Management, Macmillan Press.2.Wuthnow Robert (1991): The Voluntary Sector: Legacy of thePast, Hope for the Future? in: Robert Wuthnow (eds.): Between States and Markets: The Voluntary Sector in Comparative Perspective,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3.Brudney, Jeffrey L. (1998): Voluntarism, in: Jay M. Shafritz (ed.):International Encyclopedia of Public Policy and Administration, Boulder: Westview, p. 2324.八、第三部門與國家部門之間的互動關係1.Salamon, Lester M. (1995): Rethinking Public Management -Third-Party Government and the Changing Forms of Government Action, in: Lester M. Salamon: Partners in Public Service-Government-Nonprofit Relations in the Modern Welfare State, p. 17-32.2.Salamon, Lester M. (1995): The Scope of Government-NonprofitRelations - A Summary, in: Lester M. Salamon: Partners in Public Service -Government-Nonprofit Relations in the Modern Welfare State, p. 83-99..九、第三部門與市場部門之間的互動關係1.Weisbrod, Burton A. (1998): The nonprofit mission and itsfinancing: Growing links between nonprofits and the rest of the economy, in: Burton A. Weisbrod (ed.): The Profit or Not to Profit: The Commercial Transformation of the Nonprofit Sector,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蔡軒軒等譯,《非營利產業》,智勝文化2003)2.Granovetter, Mark (1985): Economic Action and Social Structure:The Problem of Embeddedness, in: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91, p. 481-510.十、第三部門與非正式部門之間的互動關係1.Pestoff, Victor A. (1998): Civil Society, the Third Sector and theWelfare Mix, in: Beyond the Market and State-Social enterprises and civil democracy in a welfare society, p. 33-54.十一、台灣第三部門的現況與特色1.顧忠華,2001,<非營利組織之角色、功能與現況發展>,收錄於《NPO高階經理人系列講座論文集》,臺北,行政院文建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