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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部分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76号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部分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76号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部分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部分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76号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要求,我厅对2015年1月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出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49件。

现将文件目录印发给你们,请抓紧做好相关文件规定的清理衔接工作。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5年7月13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分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文件名称文号编号说明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57号ZJSP13-2014-0009被《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20号)替代2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调整精简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58号ZJSP13-2014-0010被《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调整精简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21号)替代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2014年对部分工业企业临时性下浮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6号ZJSP13-2014-0036文件已过适用期4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开展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85号ZJSP13-2013-0007该项工作已完成5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精简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87号ZJSP13-2013-0008被《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调整精简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58号)替代,浙人社发〔2014〕58号已被《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调整精简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21号)替代6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92号ZJSP13-2013-0009被《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57号)替代,浙人社发〔2014〕57号已被《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20号)替代7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省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162号ZJSP13-2013-0016文件已过适用期8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13年对中小微工业企业临时性下浮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201号ZJSP13-2013-0025文件已过适用期9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2〕79 号ZJSP13-2012-0037被《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53号)替代10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计划外长期临时工晚年生活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2〕96 号ZJSP13-2012-0038被《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53号)替代1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 2012 年对部分中小微工业企业临时性下浮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的通知浙人社发〔2012〕309 号ZJSP13-2012-0043文件已过适用期1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计划外长期临时工晚年生活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32 号ZJSP13-2011-0038被《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53号)替代1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51 号ZJSP13-2011-0040被《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53号)替代14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43 号ZJSP13-2010-0032被《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53号)替代15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计划外长期临时工晚年生活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53 号ZJSP13-2010-0034被《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53号)替代16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计划外长期临时工晚年生活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浙劳社老〔2009〕16 号ZJSP13-2009-0026被《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53号)替代17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浙劳社老〔2009〕17 号ZJSP13-2009-0027被《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53号)替代18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 2010 年对部分企业临时性下浮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的通知浙人社发〔2009〕233 号ZJSP13-2009-0033文件已过适用期19浙江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工作人员假期工资待遇的通知浙人发〔2008〕84号ZJSP13-2008-0013被《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各类假期待遇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228号)替代20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退休干部职工管理服务活动经费的通知浙人发〔2008〕166号ZJSP13-2008-0014被《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退休干部职工管理服务工作活动经费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60号)替代21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浙劳社老〔2008〕16 号ZJSP13-2008-0028被《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53号)替代22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计划外长期临时工晚年生活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浙劳社老〔2008〕17 号ZJSP13-2008-0029被《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53号)替代23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临时性下浮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的通知浙劳社老〔2008〕125 号ZJSP13-2008-0036文件已过适用期24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浙劳社老〔2007〕114 号ZJSP13-2007-0051被《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53号)替代25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计划外长期临时工晚年生活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浙劳社老〔2007〕115 号ZJSP13-2007-0052被《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53号)替代26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计划外长期临时工晚年生活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浙劳社老(2006〕123 号ZJSP13-2006-0031被《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53号)替代27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浙劳社老〔2006〕124 号ZJSP13-2006-0032被《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53号)替代28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浙劳社老〔2005〕188 号ZJSP13-2005-0049被《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53号)替代29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浙劳社老〔2004〕224 号ZJSP13-2004-0030被《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53号)替代30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计划外长期临时工晚年生活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浙劳社老〔2004〕225 号ZJSP13-2004-0031被《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53号)替代31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计划外长期临时工晚年生活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浙劳社老〔2003〕224 号ZJSP13-2003-0030被《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53号)替代32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浙劳社老〔2003〕225 号ZJSP13-2003-0031被《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53号)替代33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省直机关工作人员特殊困难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薪〔2002〕57号ZJSP13-2002-0017被《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省直机关工作人员特殊困难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86号)替代34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未确定等级的退休技术工人补贴标准调整问题的通知浙人薪〔2001〕167ZJSP13-2001-0007该制度已取消35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浙劳社老〔2001〕87 号ZJSP13-2001-0021被《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53号)替代36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计划外长期临时工晚年生活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浙劳社老〔2001〕89 号ZJSP13-2001-0023被《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53号)替代37浙江省劳动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浙劳险〔1999〕256 号ZJSP13-1999-0018被《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53号)替代38浙江省劳动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计划外长期临时工晚年生活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浙劳险〔1999〕258 号ZJSP13-1999-0019被《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53号)替代39浙江省劳动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再就业和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的通知浙劳政〔1999〕89号ZJSP13-1999-0034该项工作已完成40浙江省劳动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总工会关于调整企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浙劳险〔1996〕131 号ZJSP13-1996-0012被《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53号)替代41浙江省劳动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总工会关于调整计划外长期临时工晚年生活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浙劳险〔1996〕132 号ZJSP13-1996-0013被《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53号)替代42浙江省劳动厅关于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有关程序规定的通知浙劳政〔1996〕149号ZJSP13-1996-0021执行《劳动合同法》43浙江省劳动厅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有关程序问题的通知浙劳政〔1995〕120号ZJSP13-1995-0025执行《劳动合同法》44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加强对省政府工作部门授予省级系统荣誉称号工作管理的通知浙人奖〔1994〕113号ZJSP13-1994-0006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0〕33号)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委办〔2012〕104号)45浙江省劳动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高计划外长期临时工晚年生活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浙劳险〔1994〕146 号ZJSP13-1994-0015被《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53号)替代46浙江省劳动厅浙江省计划经济委员会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总工会转发《劳动部国务院生产办国家体改委人事部全国总工会关于深化企业劳动人事、工资分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浙劳政〔1992〕49号ZJSP13-1992-0016执行《社会保险法》47浙江省劳动人事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总工会关于调整部分非因工死亡职工配偶生活费标准的通知浙劳人险〔1989〕159 号ZJSP13-1989-0003被《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53号)替代48浙江省劳动人事厅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由工会移交给民政部门管理的国营企业退休工人病故后其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问题的通知浙劳人险〔87〕286 号ZJSP13-1987-0012被《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53号)替代49浙江省劳动人事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总工会关于调整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死亡后丧葬费及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浙劳人险〔86〕113 号ZJSP13-1986-0003被《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53号)替代——结束——。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湖政发[2001]111号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湖政发[2001]111号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正文:----------------------------------------------------------------------------------------------------------------------------------------------------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湖政发[2001]111号)各县人民政府、市区各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湖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过,并报经省政府批准。

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湖州市人民政府二00一年七月九日湖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建立和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和《浙江省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意见》(浙政[2000]5号)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坚持下列原则:(一)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和保障水平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二)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实行属地管理;(三)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四)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

第三条市区行政区域、各县行政区域为独立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地区,分别管理。

第四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市区行政区域内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城镇各类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在湖州市区的省部属、军队属单位和外地驻湖机构及职工,应当按照本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的挂靠人员(简称挂人员),应当按市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电子钱包Quick闪付Pass功能介绍-湖州工会网

电子钱包Quick闪付Pass功能介绍-湖州工会网

“工会惠员卡”电子钱包(Quick闪付Pass)功能介绍一、工会惠员卡介质介绍“工会惠员卡”为磁条芯片复合卡,芯片具有央行PBO C2.0标准,不仅能够实现普通磁条银行卡的所有金融功能,还能为持卡人提供脱机交易、非接触式交易等智能化功能。

卡面上标注“Quick闪付Pass”,俗称电子钱包,具有小额非接触式支付功能,能进行1000元(含)以下的小额非接触式支付,特点是快速交易,刷卡免签名等。

二、电子钱包(Quick闪付Pass)功能应用介绍“工会惠员卡”的小额非接触支付(电子钱包)功能目前在我市两家电影院(中影院线、银都院线)得到应用,2013年下半年将在我市出租车行业推广。

从资金管理安全角度来看,小额非接支付业务避免了出租车驾驶员现金存放及缴存银行途中存在着某些不安全因素;避免了驾驶员收到假币、找零的烦恼。

从乘客的角度来看,能快速、便捷地支付乘车费用。

出租车非接触业务取代现金支付将成为大势所趋。

三、电子现金的安全提示电子现金余额上限最高为1000元,单笔脱机交易限额最高为999元,由持卡人在工商银行申请电子现金信息调整时自行确定(网点办理启用时确定)。

电子现金(Quick闪付Pass)交易均为脱机,因此客户需要妥善保管卡片,卡片遗失,电子钱包内的现金余额无法进行挂失。

四、电子现金(Quick闪付Pass账户)如何存、取“工会惠员卡”电子钱包使用前需要确保(Quick闪付Pass)账户有足够余额方可在具有非接触式挥卡支付的商户进行快捷支付。

电子现金存入即为圈存,圈存分为现金圈存和转账圈存两种模式。

电子现金转出即为圈提,圈提为转账模式。

客户可在工行任一网点ATM机办理芯片卡电子现金圈存、圈提业务。

五、电子现金存、取流程1、现金圈存,即直接将现金存入电子现金账户流程:插卡-输入卡片密码-选择电子现金模块-选择现金圈存-在入钞口放入圈存的纸币(以100元为单位)-确认圈存金额-现金圈存成功-可选择查询芯片余额、查询账户余额、打印凭条2、转账圈存,即直接将金额从卡磁条账户转入电子现金帐户流程:插卡-输入卡片密码-选择电子现金模块-选择电子现金圈存-选择指定账户圈存-输入圈存金额并确认-转账圈存成功-可选择查询芯片余额、查询账户余额、打印凭条。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09年度湖州市工业重点骨干企业名单的通知-湖政办发[2010]13号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09年度湖州市工业重点骨干企业名单的通知-湖政办发[2010]13号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09年度湖州市工业重点骨干企业名单的通知正文:----------------------------------------------------------------------------------------------------------------------------------------------------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09年度湖州市工业重点骨干企业名单的通知(湖政办发〔2010〕1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根据湖州市工业重点骨干企业认定标准,经市考核组认定,确认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235家企业为2009年度湖州市工业重点骨干企业。

现予公布:德清县(52家)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德华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欧诗漫集团有限公司华盛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五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泰普森休闲用品有限公司浙江新市油脂股份有限公司德清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浙江天和建设材料有限公司德清县龙奇丝绸炼染有限公司漂莱特(中国)有限公司德清乾元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德清县浦森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浙江顺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浙江华美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浙江华立涂装设备有限公司德清华宝玻璃有限公司浙江海久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安泰(德清)时装有限公司德清伊唯尔袜业有限公司浙江金恒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德清华丝纺织有限公司德清县金磊耐火有限公司直立汽配有限公司浙江天堂实业有限公司浙江达奇铁合金有限公司德清县三星塑料化工有限公司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胜辉服饰有限公司德清新市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浙江瑞明节能门窗有限公司浙江华诺化工有限公司浙江明泉工业涂装有限公司浙江兆龙线缆有限公司湖州新天纸业有限公司浙江德能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浙江伟博包装印刷品有限公司中电科技德清华莹电子有限公司德清高德旺玻璃有限公司浙江拓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亚特丝绸印染有限公司湖州跃华铸锻有限公司德清县瑞胜带钢有限公司德清新康化工有限公司德清县中能热电有限公司浙江振能天然气有限公司浙江深蓝轻纺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汉昇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华夏杰高分子建材有限公司浙江东立控股有限公司浙江杭化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华元汽轮机械有限公司长兴县(48家)超威电源有限公司长兴昌盛电气有限公司浙江天能电池有限公司长兴诺力电源有限公司九川(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方水泥有限公司长兴新大力电源有限公司浙江湖州威达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振龙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长兴丝绸有限公司浙江长兴玻璃有限公司浙江金三发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湖州白岘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浙江多蒙佳乐服饰有限公司浙江盛邦化纤有限公司浙江湖州父子岭耐火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三狮集团长兴金钉子建材有限公司浙江志超电源有限公司湖州煤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浙江远大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浙江长兴前进机械铸造有限公司浙江奇达纺织有限公司浙江嘉业商品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浙江恒鑫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湖州小浦南方水泥有限公司长兴众成电源有限公司长兴鸿运织造有限公司湖州志鑫纺织印染有限公司长兴虹波纺织有限公司长兴丽伟纺织有限公司浙江永达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县超强丝绸有限公司浙江汉维通信器材有限公司浙江瑞琦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正宇纺织印染基地有限公司湖州宝华不锈钢管有限公司浙江锦诚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湖州诚鑫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浙江兄弟路标涂料有限公司长兴盛鑫印染有限公司浙江盛发纺织印染有限公司长兴锅炉耐火器材厂浙江省长兴京兴天然气有限公司湖州景兴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浙江新大力电光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兴新明华化工建材有限公司湖州氮化硅制品有限公司安吉县(31家)安吉南方铜业有限公司浙江安吉新祥铝业有限公司浙江华特斯聚合物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永艺控股集团浙江利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兆山新星集团安吉水泥有限公司浙江阿祥亚麻纺织有限公司安吉超亚家具有限公司浙江强龙椅业股份有限公司大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永裕竹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贸竹木家具有限公司嘉瑞福(浙江)家具有限公司浙江美能电气有限公司浙江富和家具有限公司安吉天振竹木开发有限公司安吉万安家具有限公司浙江国华家具有限公司浙江强盛椅业有限公司安吉奇辰竹业有限公司安吉中源工艺品有限公司浙江大东方家具有限公司翰桥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安吉雅风竹业有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欣远竹制品有限公司安吉天威钢塑制品有限公司浙江安吉县乌毡帽酒业有限公司安吉万荣家具有限公司浙江博泰家具有限公司吴兴区(40家)浙江大东吴集团有限公司金洲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飞剑控股有限公司大港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振兴阿祥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中味酿造有限公司浙江金利宝羊绒制品有限公司浙江红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金洁实业有限公司浙江誉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德马物流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湖州和盛染整有限公司湖州珍贝羊绒制品有限公司浙江米皇羊绒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新毛纺织有限公司湖州金牛纺织印染实业有限公司湖州新南海织造厂浙江华港涤纶实业有限公司湖州新开元碎石有限公司湖州味源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浙江家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州金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驼山坞矿业有限公司高鸿不锈钢(浙江)有限公司湖州织里长和热电有限公司浙江元昌漂染有限公司浙江环球轻纺有限公司湖州埭溪振华工贸有限公司浙江蓝鸽实业有限公司湖州复兴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浙江江南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晶日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湖州唐人纺织有限公司湖州其乐丝绸有限公司湖州立方实业有限公司丝绸之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浔区(46家)浙江长城电工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富钢金属轧制有限公司浙江洪波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先登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南方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巨人控股有限公司浙江世友木业有限公司浙江久盛地板有限公司浙江永吉木业有限公司浙江格尔森木业有限公司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好运木业有限公司浙江红利富实木业有限公司浙江贝亚克木业有限公司湖州新元泰微电子有限公司浙江彩蝶实业有限公司浙江国林地板有限公司浙江恒基电源有限公司湖州冶鑫铜材机械有限公司浙江沃克斯电梯有限公司中林南星(湖州)合板有限公司浙江创鑫木业有限公司浙江湖州正导线缆有限公司谱拉歌世服饰有限公司湖州佳佳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湖州天龙木业有限公司浙江申浩兔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世康木业有限公司湖州振伟纺织有限公司浙江天湖裘皮制品有限公司湖州丰泰不锈钢管业有限公司湖州展望药业有限公司湖州宝丰木业有限公司湖州星光农机制造有限公司湖州金騄印染实业有限公司浙江奥特服饰有限公司湖州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湖州蓝达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湖州菁诚纺织品有限公司湖州新仲湖针织制衣有限公司浙江中茂家庭用品有限公司湖州合顺不锈钢管有限公司湖州郎立电工器材制造有限公司湖州经济开发区(18家)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香飘飘食品有限公司湖州久盛电气有限公司浙江天外绿色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湖州大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机南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湖州机床厂有限公司湖州德宏汽车电器系统有限公司湖州数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浙江中维药业有限公司湖州新兴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湖州岱兴电器制品有限公司浙江达多耐火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统一能源(湖州)热电有限公司湖州万德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湖州雀立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湖州五丰冷食有限公司二○一○年二月九日——结束——。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关于评选2001-2002年度湖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关于评选2001-2002年度湖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关于评选2001-2002年度湖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7.02•【字号】湖政办发[2003]42号•【施行日期】2003.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关于评选2001-2002年度湖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的通知(湖政办发[2003]4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关于评选2001-2002年度湖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的通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三年七月二日关于评选2001-2002年度湖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的通知(市人事局、市科技局二○○三年五月二十八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快科技进步和人才培养,进一步调动我市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科教兴市”战略的实施,现将2001--2002年度湖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凡在2001--2002年期间,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市、县(区)所属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技术、农业、医疗卫生等工作的科技人员(含外聘科技人员)。

曾被评为市优秀科技工作者的如有新成果可继续推荐。

二、评选条件和对象:(一)凡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以上奖的主要完成者,或已进入省“151”跨世纪人才工程培养人选者,由市人民政府直接授予湖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选拔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对象:1.凡列入浙江省“五个一批”和湖州市重点骨干企业、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骨干,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为本企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者;2.在推动科技进步中取得重大成果,做出主要贡献,获得省、部科技进步二等以上奖(含星火奖,下同),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3.在推动科技进步中,取得多项成果,产生明显经济社会效益,获得二项省、部科技进步三、四等奖,或二项市科技进步二、三等奖的主要完成者;4.在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在引进、消化、吸收和推广应用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科研管理、人才培养等方面作出创造性贡献,成绩卓著,并取得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者;5.长期坚持在农业生产第一线,在发展效益农业的试验、示范、推广工作中和在发展农业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生态效益者;6.在医疗卫生工作中,有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能力,医术高超,能成功地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其业绩为同行所公认者。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离休退休劳动模范荣誉津贴标准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离休退休劳动模范荣誉津贴标准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离休退休劳动模范荣誉津贴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5.26•【字号】湖政办发[2014]56号•【施行日期】201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法其他规定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离休退休劳动模范荣誉津贴标准的通知(湖政办发〔2014〕5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离休退休劳动模范荣誉津贴标准的通知》(浙政办发〔2013〕141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在贯彻执行《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提高劳动模范待遇的通知》(湖政办发〔2004〕46号)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离休、退休劳动模范、省先进生产(工作)者荣誉津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离退休劳动模范荣誉津贴新标准分别为:(一)全国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500元。

(二)省部级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400元。

(三)1956-1964年获得省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的,每月享受荣誉津贴250元。

(四)市级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230元。

(五)原湖州市(县级市)、吴兴县劳动模范,参照县(区)退休劳动模范荣誉津贴待遇标准。

获得多项荣誉称号的,按最高一档标准计发荣誉津贴,不重复享受。

二、满60周岁且无固定收入的全国农业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600元;省部级农业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500元;市级农业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300元。

三、荣誉津贴调整时间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四、荣誉津贴的列支渠道按《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提高劳动模范待遇的通知》(湖政办发〔2004〕4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5月26日。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2006)-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2006)-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2006)正文:----------------------------------------------------------------------------------------------------------------------------------------------------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二○○六年二月八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湖政办发〔2004〕115号)的要求,我市对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现决定废止下列4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1.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湖政发〔2002〕10号)2.关于转发市交通局关于《湖州市新改建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规定》的通知(湖政办发〔2001〕71号)3.关于印发《湖州市区农村土地整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湖政发〔1999〕80号)4.关于印发《湖州市区砖瓦用粘土采挖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湖政发〔1998〕116号)5.关于印发《湖州市矿产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发〔2001〕89号)6.湖州市基本农田保护实施办法(湖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7.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若干意见的通知(湖政发〔2000〕114号)8.转发市计委关于加强和改善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湖政办发〔1996〕148号)9.转发市计委关于加强我市加油站设置审批和管理意见的通知(湖政办〔1998〕10号)10.转发市环保局关于湖州市使用洁净煤暂行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发〔1999〕136号)11.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市区矿石运输码头专项整治的通知(湖政发〔2005〕5号)12.湖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环保局等八部门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湖政发〔2005〕53号)13.转发环保局关于加强餐饮娱乐服务行业环境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湖政办发〔1997〕74号)14.关于印发《湖州市噪声达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湖政发〔1995〕9号)15.关于转发市环保局调整《湖州市区划分环境噪声功能区的规定》方案的通知(湖政办发〔1997〕8号)16.转发市环保局等部门关于湖州市机动车辆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发〔2000〕104号)17.关于印发《湖州市区划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规定》的通知(湖政发〔1992〕17号)18.转发市气象局关于加快我市气象业务基础设施现代化建设意见的通知(湖政办发〔1998〕34号)19.关于印发湖州市国有资产公开转让规定的通知(湖政办发〔2002〕107号)20.关于明确市托儿.幼儿教育事业领导管理体制的通知(湖政办发〔1996〕118号)21.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市饮食行业管理的通知(湖政办函〔2004〕41号)22.关于印发禁放烟花爆竹工作内容及责任主体的通知(湖政办发〔1995〕136号)23.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区环城河水域渔民迁移补偿标准的通知(湖政发〔2002〕21号)24.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巡查组的通知(湖政办〔2000〕11号)25.关于在市区主要马路试行“路长制”管理的通知(湖政办发〔2000〕80号)26.关于进一步完善“路长制”管理的通知(湖政办发〔2001〕20号)27.关于印发《湖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发〔2000〕126号)28.关于印发《湖州市政府采购试行办法》的通知(湖政发〔1999〕77号)29.关于批转市财政局关于湖州市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湖政发〔1999〕146号)30.关于调整市本级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征收范围及标准的通知(湖政发〔2001〕84号)31.关于建立粮食风险基金制度及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湖政〔1994〕1号)32.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秋蚕生产防止污染工作的通知(湖政办函〔2005〕33号)3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农用车.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湖政办函〔2005〕2号)3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湖州市区保安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发〔2002〕52号)35.关于2001年湖州市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的通知(湖政办发〔2001〕85号)36.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湖州市出租汽车治安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发〔2002〕69号)37.关于印发《湖州市综合劳务市场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发〔1993〕38号)38.关于印发《湖州市区女职工生育基金统筹暂行办法》通知(湖政办发〔1993〕16号)39.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区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试行办法》的通知(湖政发〔2002〕47号)40.转发市人防办关于湖州市人民防空设施保护与管理办法(湖政办发〔2001〕52号)41.关于印发《湖州市内部审计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湖政发〔1998〕132号)42.关于统一湖州市区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标志、指示牌的通知(湖政办函〔2002〕25号)43.关于印发《湖州市征兵目测摸底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湖政发〔1992〕141号)44.转发市卫生局关于《湖州市建筑设计预防性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发〔1992〕158号)45.关于印发《湖州市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通知(湖政〔1998〕5号)46.关于印发《湖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办法》的通知(湖政〔1998〕6号)47.关于印发《湖州市技术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湖政发〔1992〕157号)48.湖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湖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0号)——结束——。

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

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

xx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的经费使用,体现工会经费更好地为会员服务,现就我省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 (总工办发[2017) 32号)(以下简称《通知》),制定本细则。

一、充分保障基层工会工作经费(一)各级工会依法足额收缴工会经费。

各基层工会要督促建会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缴工会经费,并按照基层工会留用60%、上缴上级工会40%的比例分成(另有规定的除外)。

实行全额税务代收工会经费的市、县(市、区)总工会,要将基层工会应分成的60%工会经费返还至缴费单位工会账户。

按规定由财政保障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列入单位年度部门预算,由单位及时拨缴工会。

(二)基层工会要依法组织好其余各项收入。

基层工会要依照《工会法》组织好工会的各项收入。

要按时收取会员应缴纳的会费;基层工会在结余资金不足时,确因开展活动和工作需要可向单位申请行政补助一属于财政拨款单位应纳入单位部门预算,再由各单位行政拨给基层工会,并按确定的用途开支;基层工会在足额收缴工会经费之后,因上级王会要求开展工会工作发生经费困难时,可向上级工会申请专项补助,实行专款专用。

(三)各项收入纳入工会经费预算管理。

基层工会各项收入纳入工会经费收入预算管理。

不得将应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外的其他各项资金和收入转入工会账户或通过工会账户发放福利。

基层工会要严格把关,接受捐赠收入要合法合规,对不属于基层工会收取范围的收入要予以拒收。

二、规范工会经费支出基层工会要坚持工会经费服务工会工作和工会会员的方向,收取的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会员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经费支出必须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支出范围和“八不准”的要求。

相关支出的具体标准确定如下:(一)职工教育支出相关标准。

1.支付职工教育活动聘请授课人员的酬金支付标准参照当地财政部门有关培训费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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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总工办〔2014〕1号
关于召开湖州市总工会
六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的通知
各县(区)总工会,市各产业(局)工会,在湖的省(部)属企业工会,市总工会第六届委员会委员、经审会委员:
经研究,定于2014年1月9日在湖州召开市总工会六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议程
市委领导讲话;回顾总结去年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今年工作任务;增替补市总工会第六届委员会委员、经审会委员;选举市总工会第六届委员会常委、副主席。

二、参加对象
1.市总工会六届委员会委员、经审会委员;
2.市总工会党组成员、调研员、副调研员,市总机关各部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3.不是市总工会六届委员的各产业(局)工会主席(主任)和主持工作的负责人;
4.在湖的省(部)属单位工会负责人;
5.各县(区)总工会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
6.基层工会主席代表;
7.拟增替补人员。

三、时间地点
请与会人员于2014年1月9日(星期四)上午9:00 到湖州宾馆3号楼6楼会议室报到,9:15准时开会,会期半天。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县(区)总工会、市各产业(局)工会将本通知告知本地区市总工会委员、经审委员、列席人员和拟替补人员,市总不再另发通知),并将与会人员名单汇总后于1月7日下午5:00前,传真或发邮件到市总工会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戴大喜、翟青,2662522,传真:2026154,邮箱:zghxx2662512@
2.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请以书面形式报请市总领导批准。

附件:市总工会六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回执
湖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4年1月6日
附件
市总工会六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回执填报单位:填表人及联系电话:
请在备注栏注明市总委员、经审委员。

抄送:省总工会,市委办、市政府办。

湖州市总工会办公室2014年1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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