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建新副市长在全市城乡社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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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建筑大学校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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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建新 青岛建设集团华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立平 胶南九方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 安 青岛市机关事务局副局长 袁 杰 青岛崇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穆光福 胶州九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山东建筑大学驻青岛联络员 于鸾君 山东建筑大学教授

在全市社区共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范本(三篇)

在全市社区共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范本(三篇)

在全市社区共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范本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大家下午好!首先,我代表全市社区共建工作委员会向各位领导和代表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社区共建工作的支持和关注,也感谢各级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朋友们为社区建设所作出的贡献!过去的一年,是我市社区共建工作的一年,也是各级社区共建工作委员会和社区团队的一年。

面对各种复杂的社区问题,我们全力以赴,与时俱进,努力推动社区建设,实现了一些重要的成果。

同时,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社区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我们不断改进和完善。

首先,要强化组织领导。

社区共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指导。

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工作委员会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形成各级组织共同推动社区共建的有力合力。

各级领导要积极关心社区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为社区共建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其次,要深化社区参与。

社区共建是广大居民的共同事业,要真正实现社区的共建共享,就需要广泛动员和发动居民参与进来。

我们要加强居民自治意识的培育,建立健全居民自治组织,鼓励居民发扬民主、广泛参与社区事务的讨论和决策。

只有充分调动广大居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才能真正形成社区共建的合力。

第三,要完善社区服务。

社区是居民的家园,是衣食父母的场所,要确保社区提供的基本服务更加完善。

我们要加强社区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高社区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同时,我们还要创新社区服务形式,推动多元化、差异化的服务模式,满足不同居民的需求。

第四,要加强社区安全。

社区安全是社区共建的基础,也是居民的重要需求。

我们要加强社区公共安全的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社区安全防范体系,完善社区治安防控措施,增强居民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最后,要加强社区文化建设。

社区是文化传承和创造的重要场所,我们要加强社区文化建设,推动社区文化活动的丰富多样化。

通过组织丰富多样的文化活动,提高居民的文化素养,加强社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

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

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1.13•【字号】哈发[2006]1号•【施行日期】2006.0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哈发〔2006〕1号2006年1月13日)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社区建设整体工作水平,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清形势,增强做好社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的目标要求,指明了社区建设的发展方向。

我市社区建设工作开展五年来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区建设工作也面临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

一是社会成员固定地从属于一定社会组织的管理体制已被打破,大量的“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进入社区,以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为主的社会流动人口融入城市,而社会人口管理工作相对滞后,迫切需要建立新型的社区管理模式。

二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日益完善,而管理和服务不配套,尤其是城市基层社会管理工作比较薄弱。

三是随着国企改革不断深化和政府职能逐步转变,企业剥离的社会职能、政府转移的服务职能和社会转型派生的大量社会工作都急需社区承接。

四是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住房、医疗、养老、就业等各项制度的逐步完善,城市居民与所在社区的关系愈来愈密切。

加强社区建设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以社区为载体,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对于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水平,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社区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立足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协调和健康发展,努力开创我市社区建设新局面。

杨市长在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杨市长在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杨市长在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0年9月21日根据录音整理)同志们:市委、市政府决定召开这次高规格、广范围的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足见市委、市政府对新农村建设的高度重视。

省委农办余主任亲临现场指导,体现出省委、省政府和省委农办对我市农村工作寄予的厚望。

从昨天开始,同志们用近两天的时间现场观摩了全市新农村建设的试点,看到了试点村先行一步取得的突破。

从观摩情况看,总体感觉我市新农村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一是投资大。

各县(市、区)通过多种方式,加大了投资力度,扩大了投资规模,加快了新农村建设,尤其是农村新型住宅社区建设步伐。

二是规划好。

去年以来,组织对新农村基础设施和整个村容村貌进行了规划,设计了多种新农村住宅建设的图样,考虑了村民当前现实的住房需求,兼顾了长远发展所必须的卫生院、幼儿园、学校等公共配套设施,有的还考虑到公共绿地和文体娱乐设施,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打下了基础。

三是程序严。

在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做到了依法办事,严格程序。

无论是规划设计,还是工程建设,都严格按程序,严格保质量。

从设计到建设,都是优中选优,体现了严肃认真的态度和对农民的高度负责。

四是进度快。

整体工作进度比较快,大部分社区都进入规划施工阶段。

有的社区已经建成,有些村民喜迁新居。

五是效果好。

农民群众的思想观念得到解放,希望加快城镇化进程,统一规划住宅社区,享受现代化成果。

农村新型住宅社区建设,节约了土地,改善了环境,提高了居民的生活质量。

试点社区建设为全市新农村建设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我们通过现场观摩也起到了相互启发、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的作用。

对于试点村建设的好做法,要认真加以总结,努力保持这种好势头、好态势和好趋势。

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先讲三点意见,供同志们在工作中把握。

随后请省农办余主任和李书记作重要讲话。

一、总结成绩,保持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态势今年以来,全市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建设为载体,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规划,试点带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步伐加快,新农村建设发展势头强劲。

广东开平市委书记违法批地 处理意见上报省纪委

广东开平市委书记违法批地 处理意见上报省纪委

广东开平市委书记违法批地处理意见上报省纪委新快报讯 (记者王华平)江门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昨日通报,对涉及土地违法案的开平市市委书记赵瑞彰和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施昭平(原开平市市委副书记、市长)的处理,目前已按有关规定上报省纪委审批。

通报称,监察部、国土资源部10日联合通报包括开平市、鹤山市在内的10宗土地违法案后,11日下午,江门市委已召开常委扩大会议,认真分析了开平市非法批地案和鹤山市擅自调整规划、违法补办用地手续案的原因和应吸取的深刻教训。

会议强调,坚决拥护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对开平、鹤山违法违规用地的查处意见及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同时全市要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件发生;按照上级提出的有关处理意见,切实做好整改。

目前,有关涉案土地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

在广东省监察厅、国土资源厅专案组进入查处后,开平市政府开始了整改工作。

2006年6月和12月,开平市政府发文撤销了非法审批29785.05亩用地的批文,对其中土地原貌没有改变的22585.13亩用地,已全部退回给原集体经济组织按原土地用途使用。

对已填土而没有建设项目的4899.57亩用地,全部退回给原集体经济组织,由有关镇政府负责组织,因地制宜进行了复耕复绿。

已填土建成或在建的2300.35亩,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国土资源部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查处纠正工作的处理意见精神,将在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后按程序依法报批。

2006年12月11日,鹤山市政府发出文件,撤销了此前以53个文件非法批准、合共3626.8亩的用地批文。

通报称,江门市纪委、监察局按照广东省纪委、监察厅提出的处理意见,对1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其中,由于开平市市委书记赵瑞彰、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施昭平(原开平市市委副书记、市长)是江门市市委委员,已按有关规定上报省纪委审批;其他人员的处理已全部到位。

上海督察局对浙江省四市和宁波市土地例行督察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预验收显示,整改工作扎实有效——有力促进地方落实土地管理法定职责11月16日~11月23日, 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派出验收组,对浙江省的杭州市、宁波市、湖州市、绍兴市和台州市土地例行督察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预验收。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老城区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老城区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老城区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0.29•【字号】湖政办发〔2015〕101号•【施行日期】2015.10.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老城区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发〔2015〕10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湖州市老城区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湖州市老城区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0月29日湖州市老城区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实施办法为全面推进我市老城区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61号)精神,结合实际,对湖州市老城区(爱山街道、月河街道、朝阳街道、飞英街道、龙泉街道)范围内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C、D级或经排查确认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住宅房屋进行治理改造,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与目标任务1.老城区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坚持“有责追偿、业主主体、单位资助、政策支持、区域平衡”的原则。

对城镇住宅房屋造成使用危险的,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全体业主为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活动的主体,业主代表可以发起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相关工作,并由全体业主按照建筑面积或者按户承担相应义务。

治理改造建设资金由全体业主按照原建筑面积比例共同分摊,本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房屋产权属于单位的城镇危旧住宅房屋(含公房),由产权单位承担治理改造任务。

2.在全面完成城镇住宅房屋结构安全排查、建立城镇住宅房屋使用安全“一楼一档”的基础上,2015年完成对老城区存在比较严重结构安全问题、影响安全使用的丙类城镇住宅房屋的安全鉴定工作,并完成不少于25%的危险住宅房屋(已鉴定为C、D危险等级的和经排查确认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力争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城镇危险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并建立完善城镇住宅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浙江省健康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浙江省健康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傅 玮(省旅游局副局长)金 毅(省能源局总工程师)徐素荣(省金融办副主任)李 虹(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副行长)徐立毅(杭州市常务副市长)杨建新(湖州市常务副市长)梁 群(嘉兴市常务副市长)陈月亮(绍兴市常务副市长)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翁建荣兼任办公室主任,徐立毅、杨建新、梁群、陈月亮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1月1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浙江省健康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129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加强对全省健康服务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省政府决定建立浙江省健康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现将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通知如下:召集人:袁家军(常务副省长)郑继伟(副省长)副召集人:李云林(省政府副秘书长)夏海伟(省政府副秘书长)谢力群(省发改委主任)—12—杨 敬(省卫生计生委主任)成 员:何启明(省委宣传部副巡视员)朱晓明(省编委办副主任)焦旭祥(省发改委副主任)徐焕明(省经信委副主任)朱鑫杰(省教育厅副厅长)苏长聪(省民政厅副厅长)魏跃华(省财政厅副厅长)蔡国春(省人力社保厅副厅长)盛乐山(省国土资源厅总规划师)顾 浩(省建设厅总规划师)徐高春(省商务厅副厅长)张 平(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马剑平(省工商局副局长)许小月(省体育局副局长)卢永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方腾高(省统计局副局长)傅 玮(省旅游局副局长)冯海军(省物价局副局长)徐素荣(省金融办副主任)方志敏(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副行长)龚明华(浙江银监局副局长)刘 钢(浙江保监局副局长)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焦旭祥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1月18日—22—。

杨建新副市长在全市城乡社区建设(精)

杨建新副市长在全市城乡社区建设(精)

杨建新副市长在全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点(2009年 5月 27日一、近年来全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的回顾近年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城乡社区建设的一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总体要求,以创新社区建设体制机制、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美化居住环境、推进民主自治、优化社区服务、强化队伍建设、完善保障机制等为重点,扎实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全市社区建设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以完善工作机制为前提,城乡社区组织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

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城乡社区建设工作, 把社区建设工作摆上了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都建立了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居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建设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同时,市委、市政府将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纳入对县区的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中,把城市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等内容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大对县区考核力度。

每年市城乡社区工作协调小组专题研究部署社区建设工作不少于 2次。

二是强化政策引导。

近年来,先后以市委、市政府和市城乡社区工作协调小组名义下发了一系列文件 , 对和谐社区创建、农村社区建设、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建设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最近市委、市政府对城乡社区建设又分别出台了湖委发 [2009]21号、 22号两个指导性意见,为进一步推进城乡社区建设提供了政策保障。

三是强化共建共享。

在推进社区建设过程中, 采取机关部门与社区结对、村企结对、军民结对、文明单位结对、社团与社区结对等多种形式促进各类社会资源的整合。

目前,全市有 1046个单位与社区结对, 1287个企业与 881个村结对,有113个连队参与农村社区建设, 100家社团与社区结对,实现结对共建的全覆盖。

吴兴区还通过深入开展“百名干部进农村促共建” 、“百名干部进社区促和谐” 活动全面推动城乡社区建设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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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建新副市长在全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点(2009年5月27日)一、近年来全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的回顾近年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城乡社区建设的一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总体要求,以创新社区建设体制机制、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美化居住环境、推进民主自治、优化社区服务、强化队伍建设、完善保障机制等为重点,扎实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全市社区建设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以完善工作机制为前提,城乡社区组织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

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城乡社区建设工作,把社区建设工作摆上了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都建立了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居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建设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同时,市委、市政府将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纳入对县区的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中,把城市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等内容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大对县区考核力度。

每年市城乡社区工作协调小组专题研究部署社区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

二是强化政策引导。

近年来,先后以市委、市政府和市城乡社区工作协调小组名义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对和谐社区创建、农村社区建设、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建设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最近市委、市政府对城乡社区建设又分别出台了湖委发[2009]21号、22号两个指导性意见,为进一步推进城乡社区建设提供了政策保障。

三是强化共建共享。

在推进社区建设过程中,采取机关部门与社区结对、村企结对、军民结对、文明单位结对、社团与社区结对等多种形式促进各类社会资源的整合。

目前,全市有1046个单位与社区结对,1287个企业与881个村结对,有113个连队参与农村社区建设,100家社团与社区结对,实现结对共建的全覆盖。

吴兴区还通过深入开展“百名干部进农村促共建”、“百名干部进社区促和谐”活动全面推动城乡社区建设各项工作。

四是强化队伍建设。

各地充分利用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有利时机,调优配强村(居)委会班子。

目前全市城市社区工作者共1237名,平均年龄38.9岁,高中以上学历达到49.2%,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26.2%。

去年换届选举产生的新一届村两委成员5362人,平均年龄44.7岁,高中以上学历达到71.3%,比上届提升21个百分点,大专以上学历达到11.8%,提高7.4个百分点。

同时,通过举办培训班、外派交流、组织参加职称考试、学历教育等途径,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服务、管理的能力。

(二)以社区工作服务用房达标为抓手,城市社区基础设施进一步夯实。

2007年以来,各县区深入贯彻省委《关于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浙委[2007]64号)精神,按照3年内所有社区工作服务用房达标的要求,市、县(区)领导深入社区调研、召开民主恳谈会,广泛听取居民群众意见,并多次到现场督查指导,落实政策措施和解决办法;建设、财政、民政等有关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加强调查研究,共同破解社区用房建设难题。

截止去年底,全市141个城市社区工作服务用房有110个社区已经达到省定标准,达标率为78%,比2007年提高了58个百分点,超额完成省定年度目标任务。

其中德清县、长兴县全部达到省定标准;吴兴区克服任务重,历史欠帐多的困难,达标率从2007年的19%提高到71%。

(三)以和谐社区创建为平台,社区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2005年,市委、市政府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湖委发[2005]44号),在中心城区开展和谐社区的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了和谐社区的指标体系;2008年上半年,市委、市政府又下发了开展创建和谐社区的3年规划,对全市和谐社区创建工作进行了具体的部署。

截止去年底,全市有54个社区达到和谐社区标准,达标率为38%,其中9个社区被评为省级和谐示范社区,今天又有10个社区被评为市级和谐示范社区,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表彰;德清县被评为省级和谐社区建设工作先进县。

加快推进城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累计建立社区服务中心67个,为社区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促进社区服务业的发展。

长兴县还统一城市社区标识,成为该县一道亮丽风景线。

吴兴区率先建立社区志愿者管理注册系统。

目前,吴兴区的“一街一品、一社一特”创建活动成效明显;德清县首届“邻里节”、吴兴区首届社区文化节等活动,深受社区居民的欢迎。

(四)以创新“五个机制”为着力点,农村社区建设成效进一步显现。

近年来,我市对农村社区建设作了多方面积极有益的尝试和探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去年全省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会议上,我市作为唯一的地市代表作了交流发言,介绍了农村社区建设完善“五个机制”的经验做法。

主要成效表现在:一是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充分挖掘和利用农村自有资源和各类公共资源,统一规划,合理设置,不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

目前,全市全面完成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四齐八配套”建设;697个行政村完成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受益人口154.45万人,等级公路、城乡公交、有线电视、电信宽带网络通村率均达100%。

二是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逐步整合政府各类行政资源,积极引导教育、卫生、劳动就业、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体育、社会治安、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进入农村社区,开始建立有效覆盖、有序参与的农村基层公共服务体系,逐渐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努力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是服务功能不断拓展。

把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列入新农村实验示范村考核指标,按照“一窗口、四室、五站”(便民服务窗口,老年活动室、图书阅览室、调解室、多功能教育室,农业、社会事业、社区卫生、劳动保障、综合治理等五个服务站)的要求,新建了60个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为农村社区居民提供便捷的服务,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

各地因地制宜,坚持从实际出发,围绕社区治理机制建设、社区服务平台建设、社区民间组织培育发展等重点,注重地域特点和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切实增强农村社区建设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如安吉县结合“中国美丽乡村”建设,加大公共财政资金投入,对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实行以奖代补,同时有效整合资源,大力挖掘乡土文化,培育了一批特色社区文化,增强社区居民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吴兴区在全省率先出台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标准,扎实推进社区服务平台建设等等。

(五)以推进民主自治为基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巩固发展。

社区是群众性的自治组织,近年来,各地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社区理念,不断推进社区居民的民主自治。

一是开展民主选举。

在上届社区换届选举中,全市各县区都不同程度推行了“公推直选”制度,特别是安吉县19个城市社区的换届选举全部采取由户籍所在地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直接选举的方式进行,直选率达100%。

在去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全市应参加换届选举998个村全部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同时有31个村开展了“海推直选”试点工作,把选择的权利直接交给广大农民群众,提高群众参与度和选举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是实施民主管理。

完善社区议事会,推行社区重大事项民主协商、民主听证;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全市有967个村达到了规范化建设标准,达标率为96.5%。

如吴兴区的“三重两轮票决制”、南浔区的“6+1监督法”都充分体现了农民的主体作用,真正实现了社区管理“四自”要求。

三是接受民主监督。

在城市社区,通过居务、事务、财务公开,切实提高社区管理的透明度,确保社区居民对社区事务监督权的落实;在农村,在完善村务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等自治组织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切实提高社区工作的透明度,确保社区居民对社区事务监督权的落实。

四是培育群众自治组织。

各地积极培育和发展社区服务、社会事务、文化体育、慈善救助、社区维权等各类社区民间组织,拓宽社区居民参与渠道,完善社区民主自治网络,推进社区民主自治进程,提高和谐社区的自我建设能力。

如长兴县率先成立了社区和谐共建会,对全市农村社区社会组织作用的发挥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回顾近几年来的工作,全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时,也要看到城乡社区建设中存在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社区建设的职能定位不够清晰,社区功能布局不够明确,财政投入相对不足,城市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还比较薄弱,社区共建单位共建共享意识不强,长效运行体制机制还不健全,等等。

这些均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二、下一阶段全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的重点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创新城乡社区建设体制机制,加强城乡社区规划统筹,深化和谐社区创建,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拓展社区服务功能,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城乡社区建设的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任务和去年市委孙文友书记调研中心城区社区的指示要求,进一步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突出重点,务实创新,努力推动我市城乡社区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深化和谐社区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城市社区服务水平一是要扎实推进和谐社区创建活动。

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各县区、各部门要抓紧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在完善九个机制上下功夫。

即进一步完善社区党建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社区便民利民服务机制,进一步完善社区居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社区结对共建机制,进一步完善社区社会服务组织培育发展机制,进一步完善社区专职工作者培养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社区工作服务用房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社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社区工作申报准入机制。

以党建示范、民主自治、平安稳定、优质服务、绿色环保、科普文化等“六型”社区创建为重点,创新载体,培育特色,打造精品,按照去年市委、市政府提出的3年创建目标,扎实推进和谐社区创建活动。

二是要加快推进社区基础设施建设。

今年是完成城市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建设的最后一年,全市还有31个社区未达标,其中中心城区21个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列入了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这是硬任务,到年底必须要完成,两区和开发区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全面完成城市社区工作服务用房达标任务。

对新建社区和旧城区改建社区,社区工作服务用房总面积要按新的标准要求,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配置,建设、国土等部门要加强对项目规划、用地、建设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确保社区工作服务用房与小区建设和旧城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出让、同步设计、同步检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大力推进“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确保到2012年全市所有街道和城市社区建立社区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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