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旧利废管理办法三稿
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例文(三篇)

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例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工作,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推动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从事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工作的单位、个人。
第三条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应遵循废物分类、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优先选择可再生能源和可回收材料。
第四条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的要求。
第五条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应采取集中管理和个体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第二章废旧物资管理第六条废旧物资管理应分门别类,实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分类运输。
第七条废旧物资分类应分为可回收物、有害物、垃圾等类别,按照相应的要求进行处理。
第八条可回收物应进行再利用、再加工,优先选择回收利用的途径。
第九条有害物应采取专门处理方式,确保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第十条废旧物资的运输应符合相关规定,确保安全、稳定,减少二次污染。
第三章修旧利废管理第十一条修旧利废管理应按照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的要求进行,实行减量化、资源化利用。
第十二条修旧利废应进行必要的修复、维护,延长其使用寿命。
第十三条修旧利废可进行再制造、再加工,优先选择资源化利用的途径。
第十四条修旧利废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质量安全。
第四章管理机制第十五条废旧物资管理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责任人和具体工作内容。
第十六条废旧物资管理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七条废旧物资管理应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废旧物资处理过程的监控。
第十八条废旧物资管理应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合作,共同推动废旧物资的处理和利用。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实施细则的单位、个人,根据具体情况,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条对造成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五年,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以进行调整。
修旧利废管理制度范文(3篇)

修旧利废管理制度范文打造经营理念,强化成本意识,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降低我队维修成本,变废为保,达到减少材料消耗的目的,特制定车队修旧利废奖励办法:1.坚决执行矿修旧利废和费旧物资回收管理制度,坚持有旧不领新、能修不弃的节约意识。
2.各检修班更换下不能使用的材料配件要及时交回队库房统一管理。
3.凡是回收上来的配件都要进行逐个筛选,对有利用价值的物料全部进行修复,缺配件的由班组核算管理小组对各个费旧物资短缺的配件申报计划。
4.由班组核算管理小组组织修理工进行修复。
5.修好的材料配件按照供应站价格进行____%的对等奖励。
6.区队核算员造册登记每位员工所修复材料配件,报矿经营办。
7.全队员工要踊跃参加,达到提高每位职工的修理能力,提高自身技术素质。
8.每月进行全队修旧利费评比,奖励:第一名____元,第二名____元,第三名____元。
修旧利废管理制度范文(2)一、概述修旧利废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废物的有效处理,从而达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目标。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的修旧利废管理工作,以确保所有修旧利废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
二、责任分工修旧利废管理工作的责任由公司内设的环保部门负责。
环保部门需与各部门密切合作,确保全员参与并落实修旧利废管理工作。
具体责任分工如下:1.环保部门:负责制定修旧利废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情况;组织修旧利废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全员的环保意识和知识。
2.生产部门:负责修旧利废的分类和暂存,确保修旧利废的有效收集和储存;配合环保部门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
3.物流部门:负责修旧利废的运输工作,保证修旧利废的安全运输和交接。
三、修旧利废收集与储存1.工作场所应设立合理的修旧利废收集区域,并明确标识不同种类的修旧利废应存放于对应的收集区域。
2.各部门应定期对修旧利废进行分类、包装和标记,确保修旧利废的正确收集和储存。
(完整版)修旧利废管理制度

修旧利废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切实抓好物资回收利废工作, 鼓励职工修旧利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最大限度降低生产成本, 规范甲醇厂废旧物资(包括机械、电气、自动化设备、备品备件和材料)管理, 开展好修旧利废工作, 为公司节约维修费用, 降低生产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 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厂机械、电气、自动化设备及备品备件和材料的修旧利废管理考核工作。
三、修旧利废考核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四、职责1.车间、机电部对一般报废机械设备、备品备件是否具有修复价值的确认, 负责修复后投用设备或备品备件的质量验收及使用效果的鉴定工作。
2.各车间负责对报废的设备(电气、自动化设备)、备品备件等进行修复。
五、废旧物资来源及划分1.月份设备计划检修、设备大检修更换下来的报废设备、备品备件和材料。
2.设备改造淘汰下来的设备、备品备件和材料。
3.已经老化或损坏的设备、备品备件和材料。
4.库存积压闲置、报废的设备、备品备件和材料。
5.对设备的拆装、清洗、正常维护保养和对同型号备件的更换不属于修旧利废。
六、实施细则1.每月 20 日前, 各车间将下月需要修旧利废项目、数量、修理内容等, 填写《机、电、仪设备修旧利废统计表》上报机电部。
2.考核小组对各车间提报的维修内容进行审核, 并评估修旧利废零件的价值。
3.评估修旧利废零件价值需由至少两名以上考核小组成员签字确认方可进行。
4.当月 25 日前, 由考核小组会同车间对当月修旧利废项目进行验收确认, 对下月修旧利废计划项目进行鉴定。
5、当月 28 日前, 由车间将修旧利废后合格设备或备件编号, 做好入库登记的信息统计工作, 并负责填报《车间设备修旧利废统计表》一式两份, 签字后由车间及机电部分别存档。
6、次月 30 日前, 由机电部做《修旧利废月度考核兑现表》 , 经考核领导小组组长会审签字, 在榆林能化甲醇厂内部市场化修旧利废市场中兑现。
7、修旧利废后的合格零件由各车间保存。
修旧利废管理办法-两篇

修旧利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废旧物资的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处置等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废旧物资,是指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电子产品等。
第四条废旧物资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分类收集,分别处理;(二)优先利用,合理处置;(三)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四)规范操作,确保安全。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设立废旧物资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和解释,以及对废旧物资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生产部门负责本部门产生的废旧物资的分类收集、临时存放和定期移交。
第七条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废旧物资的统一回收、利用和处置,以及与外部回收企业的合作。
第八条环保部门负责废旧物资管理工作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
第三章回收与利用生产部门应按照《废旧物资分类目录》对产生的废旧物资进行分类收集,并设立专门的临时存放场所。
第十条物资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回收人员到各部门收集废旧物资,并进行数量和质量核对。
第十一条物资管理部门对回收的废旧物资进行评估,确定可利用的物资进行再利用,无法利用的物资进行合理处置。
第十二条再利用的废旧物资应优先用于公司内部生产、维修等活动,以降低生产成本。
第四章处置与环保无法利用的废旧物资,应由物资管理部门负责联系外部回收企业进行处置。
第十四条废旧物资的处置应遵循环保法规,采取合法、安全的处置方式,防止环境污染。
第十五条环保部门应加强对废旧物资处置过程的监管,确保处置活动符合环保要求。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六条对于在废旧物资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的部门和个人,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和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废旧物资管理领导小组所有。
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范文[名称]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范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工作,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单位或组织名称]对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废旧物资管理第三条废旧物资管理应遵循“减量化、分类化、利用化、无害化”的原则,提倡资源的再利用和循环利用。
第四条废旧物资应分类收集、分类储存,确保安全放置。
第五条废旧物资的收集、运输、储存、处置等环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落实责任主体。
第六条废旧物资的再利用和处置应根据其特性采取相应的技术和措施,保障环境安全。
[第三章]修旧利废管理第七条修旧利废管理应推行节约资源、低碳环保的理念,提倡维修和再利用的方式。
第八条修旧利废应分类储存、分类处理,确保资源的最优利用。
第九条修旧利废的处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遵循资源化和循环利用的原则。
第十条修旧利废的再利用和处理应采取合适的技术和设备,确保环境安全和资源的高效利用。
[第四章]监督和管理第十一条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的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第十二条拥有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的单位或个人应按照要求进行申报和报告,确保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三条对违反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四条对于积极开展资源再利用和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工作的单位或个人,予以相应的奖励和激励。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作为[单位或组织名称]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工作的指导文件。
第十六条对于本实施细则中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调整。
[签发单位]日期:年月日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范文(三)修旧利废是降低成本,提高物资利用效能的有效方式之一。
____年我矿将进一步加强修旧利废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其在节能降耗上的特殊功能,为我矿经营做出更为积极的贡献。
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范本(三篇)

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废旧物资和修旧利废的管理,推动资源的循环利用和环境的保护,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等在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方面的行为。
第三条废旧物资是指经使用或者由于其他原因丧失使用价值的物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铁、废玻璃、废电子产品等。
第四条修旧利废是指修理、加工或者利用废旧物资生产的物品或者材料。
第五条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的管理原则是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科学规范、依法治理。
第六条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的管理要遵循“谁污染谁治理、谁经营谁责任、谁运输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资源循环利用第七条国家鼓励废旧物资的循环利用,提倡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原则。
第八条国家支持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开展废旧物资的回收、分拣、加工、利用等活动。
第九条国家加强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企业的监管,推动其技术创新、工艺改进和管理提升。
第十条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对废旧物资进行回收、分拣、加工、利用等工作。
第十一条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火灾、病毒等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生产过程安全。
第十二条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企业应当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废旧物资的全程可追溯。
第十三条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企业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技能和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国家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
第三章环境保护第十五条国家加强对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对环境的影响的监管,推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合理使用、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第十六条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的处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环保措施,减少有害物质的排放和对水、土壤、空气的污染。
第十七条国家支持和推广环保技术和工艺,提高废旧物资的处理效率和资源利用率。
第十八条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处理单位应当建立废水、废气、废渣等治理设施,有效控制污染物的排放。
第十九条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处理单位应当建立废物管理台账,记录废物生成、运输、处置的详细信息,并保存一年以上。
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推动资源回收利用和工业化再利用,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所有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的目标是加强对废旧物资和修旧利废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和处置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安全环保和资源化利用。
第四条废旧物资主要包括废弃金属、塑料、纸张、玻璃等可回收物质,以及废弃设备、家具、电子产品等不可回收物质。
第五条修旧利废主要指通过修理、翻新和改造,使原本不能使用的物品恢复使用价值的废物。
第六条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的管理工作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承担法定责任,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七条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和责任意识。
第八条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的监测、统计和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管理工作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章废旧物资的管理第九条废旧物资的收集应当进行分类,按照不同的物质进行储存和运输,确保废旧物资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废旧物资的处理和处置应当符合环保要求,采取合法、安全、环保的方法进行,防止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第十一条废旧物资的资源化利用应当合理规划,推动废旧物资的回收、加工和再利用,从而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和减少资源浪费。
第十二条废旧物资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废旧物资回收和利用的意识和参与度,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废旧物资的分类和回收工作。
第三章修旧利废的管理第十三条修旧利废的收集和利用应当按照相关的安全规范进行,确保修旧利废的安全性和环保性。
第十四条修旧利废的修理、翻新和改造应当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定,确保修旧利废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修旧利废的利用应当注重资源的节约和环境的保护,采取合理的利用方法,减少废物的产生和资源的浪费。
第十六条修旧利废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修旧利废企业和个人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合法经营和环保。
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范本(3篇)

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范本蒲县昊锦塬煤业有限公司煤矿废旧物资回收及修旧利废管理办法修旧利废是降低成本,提高物资利用效能的有效方式之一,为加强公司废旧物资管理,明确其定义、分类以及工作职责和奖罚,逐步降低设备维修物料消耗,实实在在做到节约增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蒲县昊锦塬煤业有限公司。
二、修旧利废的定义(一)旧设备1.因技术改造更换下来的设备,在原设计使用点已不再使用的。
2.库存时间较长,原有用途已变更,不再使用的。
(二)废设备1.经长期使用或发生重大、特大事故,基础件已严重损坏,修理后其技术性能也不能达到生产工艺要求的。
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超过定额标准____%以上),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3.维修费用过高(一次大修超过原值____%以上),继续使用经济上不合算的。
4.机型已淘汰,性能低劣,又不能降级使用的。
5.主要零、部件无法补充而长期失修的。
6.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经济上又不合算的。
(三)废旧零部件1.在检修设备时更换下来的零部件或未经修理不能继续使用的总成件。
2.库存时间太长的零部件。
三、修旧利废针对废旧设备、零部件采用本单位自修或外委维修,使其性能达到或接近相同产品的技术指标,或从废设备中拆卸有效零件用于其他场合。
(一)修旧利废的范围1.旧设备、旧零件的恢复使用。
2.检修过程中拆换下来的总成件的修复(包括各类液压泵、油缸、液压马达及各类仪器仪表总成)。
3.报废设备中部份可用零件的拆卸再利用。
4.各类阀门的修复再利用。
5.各种液压元件的修复。
6.各类控制元件、操作元件的修复。
7.各种基础件、结构件、过流件修复。
8.各种齿轮、轴的修复。
9.各种托辊、滚筒的修复。
10.各类变压器、变频器继电器、电机仪器仪表的修复。
11.各种电瓶、马达、发电机等直流电器的修复。
12.应用新技术、新方法延长设备、备件的使用寿命。
13.废旧电缆、电线的回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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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业公司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控制物资消耗、减少物资投入、降低生产成本,进一步做好物资回收、复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修旧利废是指对已报废的机电设备、仪表、试验(化验)仪器、零部件、工具、计量器具等,通过修理、重新装配等技术手段恢复其全部或部分性能、形状、精度等,以达到再利用的目的。
第三条生产技术部负责修旧利废的管理职能。
第四条各单位的设备管理部门作为本单位的修旧利废的主管部门,对本单位修旧利废的立项、审批,技术方案的实施,实施后的经济效益及技术效果评价等进行系统、全面的管理。
第五条各单位的修旧利废应该以维修车间、维修人员为主,其他人员为辅。
第二章项目的提出
第六条各单位要对修旧利废项目立项的必要性认真把关,并认真填写好项目申报表,本着提高经济效益,提高人员素质和技能,增强职工的主人翁精神,培育艰苦奋斗传统的目的,公正、合理、实事求是地明确修理项目的提出者、实施者、技术方案的编制人、项目实施的组织人。
严禁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对出现此现象的单位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
给予纪律处分。
第七条修旧利废的原则:
(一)修旧利废的对象必须是已经报废的设备和物资;
(二)对废旧物资的修理是指报废设备的核心部分不变,需要修理的比例应该在30%以下,通过各种技术手段恢复设备的精度、尺寸、性能;
(三)对废旧物资的利用是指对已报废设备的零部件进行回收利用,必须是设备已经失去原来的精度和性能,70%以上的部件已经损坏,通过修复的手段已不能恢复其精度和性能;
(四)修后的设备及零件要能满足长期或多次使用;
第八条修旧利废项目要同时满足技术可行、经济效益和安全性三方面要求。
(一)技术可行:
是指企业现有的技术水平和加工能力能够满足修旧利废工作的要求;
(二)经济效益:
是指修旧利废项目实施后,可以为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
(三)安全性:
是指修旧利废的项目在实施前,要经过安全论证,必须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第九条在修旧利废过程中,要广泛推广新材料、新技术、
新工艺,搞好代用,可以把质量好或是新的零件代用在要修理的设备上。
第十条修旧利废还要从经济上看是否合算,要对所修的备品备件与新购的备品备件价值进行对比,确定是否有修理利用价值,修理的费用不能高于新购买价格的70%。
第十一条修旧利废的设备和零件,不能应用在生产安全的关键部位。
第三章项目的评审
第十二条修旧利废项目年经济效益,是自采用之日起,以十二个月为单位计算的总额。
并经过受益单位的财务和计划部门审核、盖章确认。
第十三条各单位以项目验收后一年为期限,填写修旧利废项目奖励申报表,并将修理方案附后,上报给实业公司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向龙化公司技术管理部申报,龙化公司技术管理部审查评定,确定奖励额度。
第十四条项目申报时应遵照如下原则:
(一)同一修旧利废项目不得重复申报、重复获奖;
(二)对整台设备的修复不能拆分成零部件的修理,分别申报;
(三)修旧利废项目提出单位如没有实施能力,可委托有修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在申报奖励时应以项目提出单位牵头,与具体修理单位协商后共同申报;
(四)修旧利废的项目在申报奖励时应明确修理项目的提出者、实施者、技术方案的编制人、项目实施的组织人等,申报材料必须翔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五条申报修旧利废奖励的项目应报送如下材料:
(一)按规定格式填写《修旧利废项目奖励申报表》;
(二)有关采纳或实施的评审证明材料;
(三)有关的经济、技术总结报告和必要的图表。
上述材料合装成册,一式一份,要求书写工整、清楚、不得复写或用圆珠笔书写。
第十六条公司修旧利废奖励工作每年度评审一次。
各单位在规定期限内集中报送项目,并附有主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的申报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及汇总材料电子版。
个人报送的项目不予受理。
第十七条对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者,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撤消其奖励;情节严重的,应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章修旧利废的奖励办法
第十八条修旧利废的奖励对象主要指修理项目的提出者、实施者、技术方案的编制人、项目实施的组织人等。
第十九条公司每年从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全公司开展修旧利废活动的奖励基金。
第二十条项目评审获奖后,奖励人员以各单位上报的项目立项申报表的人员为准。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通过开展修旧利废活动所取得的经济效益将与本单位生产成本挂钩。
奖励方法和原则如下:
(一)对修复工作的奖励:职工通过参加开展修旧利废活动,修复的报废件经过评审组的综合评估,其新增价值除扣除原设备残值、消耗的人力、物力成本以外,其中70%直接冲抵领用单位的生产成本,20%奖励给参加设备修复的人员,10%为流动经费和评审小组的检验经费;
(二)再利用修复件新增价值的80%直接冲抵领用单位的生产成本,10%奖励参与再利用的人员,10%为流动经费和评审小组的检验经费。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实业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