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DIC 99版标准信件模板 CONS SC 20.1 for Damages - No Specific Sub-Clause
FIDIC红皮书1999(中英文对照)

FIDIC红皮书1999(中英文对照)Fédération Internationale Des Ingénieurs-Conseils通用条件General Conditions1.一般规定General Provisions1.1 定义Definitions在包括专用条件和本通用条件的合同条件(“本合同条件”)中,以下措辞和用语的含义如下所述。
除非上下文中另有要求,指当事人和当事各方的词包括公司和其它法律实体。
In the Conditions of Contract ("these Conditions"), which include Particular Conditions and these General Conditions, the following words and expressions shall have the meanings stated. Words indicating persons or parties include corporations and other legal entities, except where the context requires otherwise.1.1.1 合同1.1.1 The Contract1.1.1.1“合同(Contract)”指合同协议书、中标函、投标函、本合同条件、规范、图纸、资料表、以及在合同协议书或中标函中列明的其它进一步的文件(如有时)。
1.1.1.1 "Contract" means the Contract Agreement, the Letter of Acceptance, the Letter of Tender, these Conditions, the Specification, the Drawings, the Schedules, and the further documents (if any) which are listed in the Contract Agreement or in the Letter of Acceptance.1.1.1.2“合同协议书(Contract Agreement)”指第1.6款【合同协议】中所说明的合同协议(如有时)。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99年第一版)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99年第一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第一版)用于业主设计的房屋建筑或工程通用条件专用条件编制指南争端裁决协议书格式投标函、合同协议书格式周可荣刘雯万彩芸王健译说明:因时间较紧,本译稿未经仔细校对,仅供培训班使用。
请勿复印传播。
请勿正式引用。
引言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现于1999年出版下列四份新的合同标准格式的第一版:●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推荐用于由雇主设计的、或由其代表—工程师设计的房屋建筑或工程(building or engineering works)。
在这种合同形式下,承包商一般都按照雇主提供的设计施工。
但工程中的某些土木、机械、电力和/或建造工程也可能由承包商设计。
●永久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推荐用于电力和/或机械设备的提供,以及房屋建筑或工程的设计和实施。
在这种合同形式下,一般都是由承包商按照雇主的要求设计和提供设备和/或其它工程(可能包括由土木、机械、电力、和/或建造工程的任何组合形式)。
●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EPC/Turnkey Projects)适用于在交钥匙的基础上进行的工厂或其它类似设施的加工或能源设备的提供、或基础设施项目和其它类型的开发项目的实施,这种合同条件所适用的项目(i)对最终价格和施工时间的确定性要求较高,(ii)承包商完全负责项目的设计和施工,雇主基本不参与工作。
在交钥匙项目中,一般情况下由承包商实施所有的设计、采购和建造工作:即在“交钥匙”时,提供一个配备完整、可以运行的设施。
●合同的简短格式(Short Form of Contract)推荐用于价值相对较低的建筑或工程。
FIDIC标准合同标准范本.docx

.FIDIC施工合同条件(1999 年第一版)用于业主设计的房屋建筑或工程通用条件专用条件编制指南争端裁决协议书格式投标函、合同协议书格式周可荣刘雯万彩芸王健译说明:因时间较紧,本译稿未经仔细校对,仅供培训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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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 现于 1999 年出版下列四份新的合同标准格式的第一版: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推荐用于由雇主设计的、或由其代表—工程师设计的房屋建筑或工程(building or engineering works) 。
在这种合同形式下,承包商一般都按照雇主提供的设计施工。
但工程中的某些土木、机械、电力和 /或建造工程也可能由承包商设计。
永久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推荐用于电力和/ 或机械设备的提供,以及房屋建筑或工程的设计和实施。
在这种合同形式下,一般都是由承包商按照雇主的要求设计和提供设备和/ 或其它工程 ( 可能包括由土木、机械、电力、和/ 或建造工程的任何组合形式)。
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s)适用于在交钥匙的基础上进行的工厂或其它类似设施的加工或能源设备的提供、或基础设施项目和其它类型的开发项目的实施,这种合同条件所适用的项目(i) 对最终价格和施工时间的确定性要求较高,(ii)承包商完全负责项目的设计和施工,雇主基本不参与工作。
在交钥匙项目中,一般情况下由承包商实施所有的设计、采购和建造工作:即在“交钥匙”时,提供一个配备完整、可以运行的设施。
合同的简短格式(Short Form of Contract)推荐用于价值相对较低的建筑或工程。
根据工程的类型和具体条件的不同,此格式也适用于价值较高的工程,特别是较简单的、或重复性的、或工期短的工程。
FIDIC合同条款1999中文版

FIDIC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第一版)用于业主设计的房屋建筑或工程通用条件专用条件编制指南争端裁决协议书格式投标函、合同协议书格式周可荣刘雯万彩芸王健译说明:因时间较紧,本译稿未经仔细校对,仅供培训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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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现于1999年出版下列四份新的合同标准格式的第一版:z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推荐用于由雇主设计的、或由其代表—工程师设计的房屋建筑或工程(building or engineering works)。
在这种合同形式下,承包商一般都按照雇主提供的设计施工。
但工程中的某些土木、机械、电力和/或建造工程也可能由承包商设计。
z永久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 推荐用于电力和/或机械设备的提供,以及房屋建筑或工程的设计和实施。
在这种合同形式下,一般都是由承包商按照雇主的要求设计和提供设备和/或其它工程(可能包括由土木、机械、电力、和/或建造工程的任何组合形式)。
z 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s) 适用于在交钥匙的基础上进行的工厂或其它类似设施的加工或能源设备的提供、或基础设施项目和其它类型的开发项目的实施,这种合同条件所适用的项目(i)对最终价格和施工时间的确定性要求较高,(ii)承包商完全负责项目的设计和施工,雇主基本不参与工作。
在交钥匙项目中,一般情况下由承包商实施所有的设计、采购和建造工作:即在“交钥匙”时,提供一个配备完整、可以运行的设施。
z合同的简短格式(Short Form of Contract)推荐用于价值相对较低的建筑或工程。
根据工程的类型和具体条件的不同,此格式也适用于价值较高的工程,特别是较简单的、或重复性的、或工期短的工程。
FIDIC1999年新版《施工合同条件》与旧版本的比较

第22卷 第3期重庆交通学院学报2003年9月Vol.22 No.3JOURNA L OF CH ONG QI NGJ I AOT ONG UNI VERSITY Sep.,2003FIDIC1999年新版《施工合同条件》与旧版本的比较Ξ张桂峰, 耿鸿宾(重庆交通学院,重庆400074)摘要:笔者通过文献对比探讨了FI DIC1999年新版《施工合同条件》的特点以及与旧版本(1987年版)的比较,对推动FI DIC新版《施工合同条件》的应用具有现实意义.关 键 词:FI DIC;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新版;比较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1-716X(2003)03-0071-03 1999年9月,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以下简称FI DIC)正式出版了一套四本新合同条件标准格式的第一版,即:《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2 tract for construction,以下简称“新红皮书”)、《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以下简称“新黄皮书”)、《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s,以下简称“银皮书”)、《简明合同格式》(short form of contract,简称“绿皮书”).它们都是FI DIC在详细的调查研究与试点基础上新推出来的,是FI DIC合同条件体系的最新发展,反映了当前国际工程承包市场的主要承发包方式和项目管理模式.在国际工程承包招标采购方面,FI DIC合同条件是目前世界上应用最广,影响最大的国际通用合同条件之一,业已成为国际土木建筑行业的具有国际权威的标准范本.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工程建设施工及设计企业面临与国际接轨,参与国际竞争的新形势,对我们在熟悉并准确应用相关领域的国际通用规则,尤其是FI DIC合同条件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结合我国公路建设市场的实际,下面主要就新版《施工合同条件》的特点以及其相应的FI 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1987年版)(也就是我们常说的FI DIC条款,以下简称“红皮书”)作一比较.1 新版条款适用范围扩大化“新红皮书”名称的改变决不是为了简化,而在于它不只是适用于土木工程施工,还可用于房屋建筑、机械、电气等多类工程的施工.并且特别适合于传统的“设计-招标-建筑(Design2Bid2C onstruc2 tion)”建设履行方式.此类项目一般建设规模比较大,复杂程度高,并由业主或其代表工程师设计,通过竞争性招标选择承包商,按照权、利、风险公平分担原则,由承包商在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公正的监督管理下依照业主提供的设计进行施工;但也可包含承包商设计的土木、构筑物等的某些部分.2 新版条款框架结构的改进与统一“新红皮书”不是在“红皮书”的基础上修改而是重新进行了编写.表现在结构上,就是放弃了“红皮书”的25节,72条,194款的框架,而是继承了FI DIC1995年出版的“桔皮书”的基本模式:通用条款部分分为20条(共163款),并取消了“红皮书”中没有编号的“节”;布局上进行了整合,使条款的标题以至部分条款的内容能一致的尽可能一致,突出了相关性与易用性.而且,“新红皮书”、“新黄皮书”、“银皮书”做到内容分类、条款设置、位置及表述的大部分统一,都包含以下三部分:通用条件、专用条件编写指南和投标函、合同协议书、争端裁决协议书格式.对于能够运用多种方式承包工程的承包商来说,为其分析和Ξ收稿日期:2002-11-06作者简介:张桂峰(1975-),男,山东招远人,硕士生,主要研究公路工程施工管理与决策方面的工作.比较不同合同条件文本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对工程承包方式的决策有着积极作用.3 新版条款的条款内容有较大的修改 和补充 据初步统计,“新红皮书”完全采用“红皮书”内容的只有33款.对条款的内容做了补充或较大修改的有68款,如将“红皮书”中的合同价格改为中标合同金额(1.1.4.1,该数字为“新红皮书”中该条款的编号,下同),而将实际发生、支付的款额定义为合同价格(1.1.4.2);增加了规范、图纸等而细化了文件的优先次序(1.5);文件由工程师保管改为由业主保管(1.8);履约担保由缺陷责任证书发出后14天内退还改为在业主收到履约证书副本后21天内退还(4.2);变更工程量的限定由±25%变为±10% (12.3)等.而新编的则有62款,如新增确定(3.5)、估计(12.3)、变更权(13.1)、变更程序(13.3)、结清证明(14.12)等.再如“新红皮书”中对关键词的定义分六类编排,并增加到58个(“红皮书”只有32个),其中有30个是“红皮书”所没有定义的,如增加了DAB(争端裁决委员会)(1.1.2.9)、不可抗力(1.1.6.4)、不可预见(1.1.6.8)等.从中可以看出变化之大.4 新版条款在编写指导思想上突出了 灵活性与易用性 “红皮书”是在专用条件中编入特殊情况的条款,而“新红皮书”是尽可能的在通用条件中作出全面而细致的规定,如开工日期的确定(8.1)、进度计划的提交时间(8.3)、调价公式(13.8)、预付款(14.2)以及有关劳务的某些具体规定等均被纳入了通用条件,使其适用于大多数合同.这样,如果通用条件中的某一条款并不适用于实际项目,可以简单的将其删除而不需要在专用条件中特别说明,更用不着在专用条件中另行编写.5 作为FIDIC条款的本质,权利、义 务和风险的分配在新版条款中得 到更好的体现5.1 对业主方面:“新红皮书”对业主的职责、权力和义务有了更严格的要求.增加或修改的主要有:(1)业主资金安排与支付方面:按照合同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是业主最主要的义务,在“新红皮书”中要求业主事先作好到期能够按时支付合同价格款额的资金安排(2.4);在专用条款中规定了在承包商带资承包的条件下,业主应向其提供“支付担保”;并且在付款种类及支付时间上也进行了详细规定(14.7).从而有利于承包商在付款方面防范资金风险.(2)雇佣监理工程师方面:在业主对监理工程师的权力方面加以进一步限制,甚至撤掉监理工程师时必须得到承包商的同意.限制了业主在这方面的随意性(3.1、3.4).(3)业主违约方面:增加了具体的业主违约条款,此时承包商可以解除合同(如1.6、1.7)等.(4)其它方面:业主应对基准点、线、标高的错误负责(4.7),而不再像“红皮书”规定的由承包商负责等.5.2 对承包商方面:对承包商的工作要求进行了补充、修改或细化.具体体现在:(1)质量控制方面:主要是通过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与加强对工程的检验来进行的.(a)“新红皮书”新增要求承包商按合同建立一套质量保证体系,在每一项工程的设计和实施阶段开始前,均应将所有程序的细节和执行文件提交给监理工程师以获得批准(4.1、4.9).其实质是强制执行IS O9000质量保障体系.(b)另一方面是通过检验来保证质量.这方面比“红皮书”更严格.如业主有权在产地检验原材料,查验施工工艺等(7.3);对有缺陷的工程设备移出现场修理时,承包商应增加履约担保或提供其它担保等.(2)进度控制方面:增加了承包商应编制详细的月进度报告,由于报告内容很全面,对承包商的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4.21).(3)费用控制方面:在申请期中付款证书时,除了提交应得款项的详细报表外,还要求提供月进度报表等证明文件(14.3);在提交最终报表时,还要提交一份结清证明(14.12)等.(4)合同管理方面:增加了当发生工程合理延期时,如现场进入权(2.1),承包商除了可以索赔工期和费用外,还有权追回合理的利润损失,这是一个性质上的明显改进.并且,每一方都有义务使工程延误减至最小(19.3).细化了在何种条件下业主将没收履约担保(4.2).(5)增加了安全程序(4.8):要求对现场人员、未完工和未移交的工程以及对附近公众的安全负27重庆交通学院学报 第22卷责.(6)进一步强调承包商必须加强环境保护(4.18),突出了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逐步使人们认识到实施IS 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的必要性与重要性.(7)其它方面:如明确规定在开工日期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承包商代表资料(4.3),应每月填报现场承包商人员人数、设备等详细资料(6.10)等.5.3 对监理工程师方面对监理工程师的职权也作了更为严格而明确的规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对监理工程师的行为公正进行了细化(3.5、14.6、14.13);监理工程师的口头指示确认期限由“红皮书”的7天变到2天(3.3);对承包商进度计划的审批期限明确规定为21天(8.3);工程和分项工程的接收证书签发(10.1);对承包商的索赔报告必须在一定期限作出回应(20.1)等.另外,在“新红皮书”中,第一次从合同的角度明确了监理工程师是为业主工作的,而不只是要行为公正(1.1、2.4、3.1),加强了业主直接干涉工程施工的思想(再如7.3).6 索赔方面的修改索赔和反索赔一直是条款中合同管理的重点,也是监督合同实施的核心手段.在“红皮书”中增加了索赔程序,在“新红皮书”中又增加了与索赔有关的条款并丰富了细节.主要有:1.首次明确了业主享有与承包商相同的向对方索赔的权力,这就为业主索赔提供了合同依据(2.5).2.在承包商索赔方面限制更严格:需承包商按合同要求提供详细索赔资料,否则将引起业主索赔(20.1).3.在监理工程师方面:要求对承包商的索赔不能再像以往那样不置可否,并要求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商索赔报告42天内或双方商定时限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答复,并附具体意见(20.1).7 争端解决方面争端解决方式发生了明显变化,加入DAB (争端裁决委员会)及其工作程序,用由3人组成的委员会来替代“红皮书”中依靠工程师解决争端的作用.8 其 它在措辞上比老版本简练,句子结构也相对简单清楚,因此更通俗易懂.由于FI DIC 1999年新版《施工合同条件》在国际、国内工程项目管理上的应用将日益广泛,有必要对其尽快了解和熟悉.如何对其作更深入地掌握以及在工作实践中恰当运用还需要作进一步的探索和研究.参考文献:[1]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 DIC )编著,臧军昌译.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应用指南(1988年英文版)[M].北京:航空工业出版社,1991.[2]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 DIC )编著,朱锦林译.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英文版)[M ].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3] 公路工程监理培训教材.合同管理[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1999.[4] 工程咨询业务知识讲座.第二十六讲FI DIC 合同文件介绍[J ].中国工程咨询,2002,(4):58-60.The comparison betw een the ne w edition published by FIDIC in 1999andthe old one of 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ZH ANG G ui 2feng , GE NG H ong 2bin(Chongqing Jiaotong University ,Chongqing 400074,China )Abstract :The paper investigates the properties of 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which is the new edition published by FI DIC in 1999and explores the different items from the old edition (published in 1987)by document contrast study which has practical significance in prom ot 2ing the application of it.K ey w ords :FI DIC ;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comparis on ;new edition published in 199937第3期 张桂峰,等:FI DIC1999年新版《施工合同条件》与旧版本的比较。
FIDIC施工合同条件(1999第一版)中文版

FIDIC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第一版)用于业主设计的房屋建筑或工程通用条件专用条件编制指南争端裁决协议书格式投标函、合同协议书格式周可荣刘雯万彩芸王健译说明:因时间较紧,本译稿未经仔细校对,仅供培训班使用.请勿复印传播。
请勿正式引用。
引言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现于1999年出版下列四份新的合同标准格式的第一版:●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推荐用于由雇主设计的、或由其代表-工程师设计的房屋建筑或工程(building or engineering works)。
在这种合同形式下,承包商一般都按照雇主提供的设计施工.但工程中的某些土木、机械、电力和/或建造工程也可能由承包商设计。
●永久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推荐用于电力和/或机械设备的提供,以及房屋建筑或工程的设计和实施。
在这种合同形式下,一般都是由承包商按照雇主的要求设计和提供设备和/或其它工程(可能包括由土木、机械、电力、和/或建造工程的任何组合形式).●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s)适用于在交钥匙的基础上进行的工厂或其它类似设施的加工或能源设备的提供、或基础设施项目和其它类型的开发项目的实施,这种合同条件所适用的项目(i)对最终价格和施工时间的确定性要求较高,(ii)承包商完全负责项目的设计和施工,雇主基本不参与工作。
在交钥匙项目中,一般情况下由承包商实施所有的设计、采购和建造工作:即在“交钥匙”时,提供一个配备完整、可以运行的设施。
●合同的简短格式(Short Form of Contract)推荐用于价值相对较低的建筑或工程.根据工程的类型和具体条件的不同,此格式也适用于价值较高的工程,特别是较简单的、或重复性的、或工期短的工程。
FIDIC99版红皮书--施工合同条件【范本模板】

FIDIC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第一版)用于业主设计的房屋建筑或工程通用条件引言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现于1999年出版下列四份新的合同标准格式的第一版:●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推荐用于由雇主设计的、或由其代表-工程师设计的房屋建筑或工程(building or engineering works)。
在这种合同形式下,承包商一般都按照雇主提供的设计施工。
但工程中的某些土木、机械、电力和/或建造工程也可能由承包商设计。
●永久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推荐用于电力和/或机械设备的提供,以及房屋建筑或工程的设计和实施.在这种合同形式下,一般都是由承包商按照雇主的要求设计和提供设备和/或其它工程(可能包括由土木、机械、电力、和/或建造工程的任何组合形式).●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s)适用于在交钥匙的基础上进行的工厂或其它类似设施的加工或能源设备的提供、或基础设施项目和其它类型的开发项目的实施,这种合同条件所适用的项目(i)对最终价格和施工时间的确定性要求较高,(ii)承包商完全负责项目的设计和施工,雇主基本不参与工作。
在交钥匙项目中,一般情况下由承包商实施所有的设计、采购和建造工作:即在“交钥匙”时,提供一个配备完整、可以运行的设施.●合同的简短格式(Short Form of Contract)推荐用于价值相对较低的建筑或工程。
根据工程的类型和具体条件的不同,此格式也适用于价值较高的工程,特别是较简单的、或重复性的、或工期短的工程.在这种合同形式下,一般都是由承包商按照雇主或其代表-工程师提供的设计实施工程,但对于部分或完全由承包商设计的土木、机械、电力、和/或建造工程的合同也同样适用.建议在国际范围内招标时使用上述格式作为合同基础。
FIDIC(99版红皮书 中英文)由业主设计的房屋和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第1部分

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rtuction for Building and Engineering Works Designed by the Employer由业主设计的房屋和工程施工合同条件(新红皮书)1999年9月,FIDIC标准合同条件编者注:《施工合同条件》(新红皮书)的全称是:由业主设计的房屋和工程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for Building and Engineering Works Designed by the Employer);该文件推荐用于有雇主或其代表——工程师设计的建筑或工程项目,主要用于单价合同。
在这种合同形式下,通常由工程师负责监理,由承包商按照雇主提供的设计施工,但也可以包含由承包商设计的土木、机械、电气和构筑物的某些部分. 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简称“新红皮书”)新红皮书与原红皮书相对应,但其名称改变后合同的适用范围更大。
该合同主要用于由业主设计的或由咨询工程师设计的房屋建筑工程(Building Works)和土木工程(Engineering Works)。
目录1 一般规定General Provisions1.1 定义Definitions1.2 解释Interpretation1.3 通讯联络Communications1.4 法律和语言Law and Language1.5 文件的优先次序Priority of documents1.6 合同协议书Contract Agreement1.7 转让Assignment1.8 文件的保管和提供Care and Supply of documents1.9 拖延的图纸或指示Delayed Drawings or Instructions1.10 雇主使用承包商的文件Employer's Use of Contractor's documents1.11 承包商使用雇主的文件Contractor's Use of Employer's documents1.12 保密事项Confidential Details1.13 遵守法律Compliance with Laws1.14 共同的与各自的责任Joint and Several Liability2 雇主THE EMPLOYER2.1 进入现场的权利Right of Access to the Site2.2 许可、执照和批准Permits, Licences or Approval2.3 雇主的人员Employer's Personnel2.4 雇主的资金安排Employer's Financial Arrangements2.5 雇主的索赔Employer's Claims3 工程师the engineer3.1 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Engineer's Duties and Authority3.2 工程师的授权Delegation by the Engineer3.3 工程师的指示Instructions of the Engineer3.4 工程师的撤换Replacement of the Engineer3.5 决定Determinations4 承包商The Contractor4.1 承包商的一般义务Contractor's General Obligations4.2 履约保证Performance Security4.3 承包商的代表Contractor's Representative4.4 分包商subcontractors4.5 分包合同利益的转让Assignment of Benefit of Subcontract4.6 合作Co-operation4.7 放线Setting Out4.8 安全措施Safety Procedures4.9 质量保证Quality Assurance4.10 现场数据Site Data4.11 接受的合同款额的完备性Sufficiency of the Accepted Contract Amount4.12 不可预见的外界条件Unforeseeable Physical Conditions4.13 道路通行权和设施Rights of Way and Facilities4.14 避免干扰Avoidance of Interference4.15 进场路线Access Route4.16 货物的运输Transport of Goods4.17 承包商的设备Contractor's Equipment4.18 环境保护Protection of the environment4.19 电、水、气Electricity, Water and Gas4.20 雇主的设备和免费提供的材料Employer's Equipment and Free-Issue Material 4.21 进度报告Progress Reports4.22 现场保安Security of the Site4.23 承包商的现场工作Contractor's Operations on Site4.24 化石Fossils5 指定分包商Nominated Subcontractors5.1 指定分包商的定义Definition of "nominated Subcontractor5.2 对指定的反对Objection to Nomination5.3 对指定分包商的支付Payments to nominated Subcontractors5.4 支付的证据Evidence of Payments6 职员和劳工Staff and Labour6.1 职员和劳工的雇用Engagement of Staff and Labour6.2 工资标准和劳动条件Rates of Wages and Conditions of Labour6.3 为他人提供服务的人员Persons in the Service of Employer6.4 劳动法Labour Laws6.5 工作时间Working hours6.6 为职员和劳工提供的设施Health and Safety6.7 健康和安全Health and Safety6.8 承包商的监督Contractor's Superintendence6.9 承包商的人员Contractor's Personnel6.10 承包商的人员和设备的记录Records of Contractor's Personnel and Equipment6.11 妨碍治安的行为Disorderly Conduct7 永久设备、材料和工艺Plant Materials and Workmanship7.1 实施方式Manner of Execution7.2 样本Samples7.3 检查Inspection7.4 检验Testing7.5 拒收Rejection7.6 补救工作Remedial Work7.7 对永久设备和材料的拥有权Ownership of Plant and Materials7.8 矿区使用费Royalties8 开工、延误和暂停Commencement, Delays and Susn8.1 工程的开工Commencement of Works8.2 竣工时间Time for Completion8.3 进度计划Programme8.4 竣工时间的延长Extension of Time for Completion8.5 由公共当局引起的延误Delays Caused by Authorities8.6 进展速度Rate of Progress8.7 误期损害赔偿费Delay Damages8.8 工程暂停Susn of Work8.9 暂停引起的后果8.10 暂停时对永久设备和材料的支付8.11 持续的暂停Prolonged Susn8.12 复工Resumption of Work9 竣工检验Tests On Completion9.1 承包商的义务Contractor's Obligations9.2 延误的检验Delayed Tests9.3 重新检验Retesting9.4 未能通过竣工检验Failure to Pass Tests on completion10 雇主的接收Employer’s Taking Over10.1 对工程和区段的接收Taking Over of the Works and Sections10.2 对部分工程的接收Taking Over of parts of the Works10.3 对竣工检验的干扰Interference with Tests on Completion10.4 地表需要恢复原状Surfaces Requiring Reinstatement11 缺陷责任Defects Liability11.1 完成扫尾工作和修补缺陷Completion of Outstanding Work and Remedying Defects 11.2 修补缺陷的费用11.3 缺陷通知期的延长Extension of Defects Notification Period11.4 未能补救缺陷Failure to Remedy Defects11.5 清除有缺陷的部分工程Removal of Defective Work11.6 进一步的检验Further Tests11.7 进入权Right of Access11.8 承包商的检查Contractor to Search11.9 履约证书Performance Certificate11.10 未履行的义务Unfulfilled Obligations11.11 现场的清理Clearance of Site12 测量和估价Measurement and Evaluation12.1 需测量的工程Works to be Measured12.2 测量方法Method of Measurement12.3 估价Evaluation12.4 省略Omissions13 变更和调整V ariations and Adjustments13.1 有权变更Right to Vary13.2 价值工程value Engineering13.3 变更程序Variation Procedure13.4 以适用的货币支付Payment in Applicable Currencies13.5 暂定金额Provisional Sums13.6 计日工Daywork13.7 法规变化引起的调整Adjustments for changes in Lesgislation13.8 费用变化引起的调整Adjustments for Changes in the Cost14.合同价格和支付Contractor price and Payment14.1 合同价格The contractor Price14.2 预付款Advance Payment14.3 期中支付证书的申请Application for Interim Payment Certificates 14.4 支付表Schedule of Payments14.5 用于永久工程的永久设备和材料Plant and Materials14.6 期中支付证书的颁发Issue of Interim Payment Certificates14.7 支付Payment14.8 延误的支付Delayed Payment14.9 保留金的支付Payment of Retention money14.10 竣工报表Statement of Completion14.11 申请最终支付证书Application for Final Payment Certificate 14.12 结清单Discharge14.13 最终支付证书的颁发Issue of Final Payment Certificate14.14 雇主责任的终止Cessation of Employer’s Liability14.15 支付的货币Currencies of Payment15.雇主提出终止Termination by Employer15.1 通知改正Notice to Correct15.2 雇主提出终止Termination by Employer15.3 终止日期时的估价15.4 终止后的支付Payment after Termination15.5 雇主终止合同的权力Suspens on and Termination by Contractor 16.承包商提出暂停和终止Contractor's Entitlement to Suspend Work 16.1 承包商有权暂停工作Contractor's Entitlement to Suspend Work 16.2 承包商提出终止Termination by Contractor16.3 停止工作及承包商的设备的撤离Cessation of Work and Removal of Contractor's Equipment16.4 终止时的支付Payment on Termination17.风险和责任Risk and Responsibility17.1 保障Indemnities17.2 承包商对工程的照管Contractor's Care of the Works17.3 雇主的风险Employer's Risks17.4 雇主的风险造成的后果Consequences of Employer’s rirks17.5 知识产权和工业产权Intellectual and Industrial Property Rights17.6 责任限度Limitation of Liability18.保险Insurance18.1 有关保险的总体要求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insurances18.2 工程和承包商的设备的保险Insurance for Works and Contractor’s equipment18.3 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害的保险Insurance against Injury to Persons and Damage under to Property18.4 承包商的人员的保险Insurance for Contracto r’s Personnel19.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19.1 不可抗力的定义Defination of Force Majeure19.2 不可抗力的通知Notice of Force Majeure19.3 减少延误的责任Duty to Minimise Delay19.4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Consequences of Force Majeure19.5 不可抗力对分包商的影响Force Majeure Affecting Subcontractor19.6 可选择的终止、支付和返回Optional Termination, Payment and Release 19.7 根据法律解除履约Release from Performance under the Law20.索赔、争端和仲裁Claim, Disputes and Arbitration20.1 承包商的索赔Contractor's Claims20.2 争端裁决委员会的委任Appointment of the Dispute Adjudication Board20.3 未能同意争端裁决委员会的委任Failure to Agree Dispute Adjudication Board 20.4 获得争端裁决委员会的决定Obtaining Dispute Adjudication Board's Decision 20.5 友好解决Amicable both Settlement20.6 仲裁Arbitration20.7 未能遵守争端裁决委员会的决定Failure to Comply with Dispute Adjudication Board's Decision20.8 争端裁决委员会的委任期满Expiry of Dispute Adjudication Board's Appointment附件争端裁决协议书的通用条件48General Conditions of Dispute Adjudication Agreement通用条件General Conditions1. 一般规定General Provisions1.1 定义Definitions在包括专用条件和本通用条件的合同条件(“本合同条件”)中,以下措辞和用语的含义如下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