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8年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研讨会发言稿

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研讨会发言稿【内容摘要】要用心去做的工作,全国著名劳模李素丽有一句耐人寻味的话,一、把政治学习和争创青年文明号活动相结合,二、争创学习型机关,做学习型人才是永褒单位不断创新和进步的法宝,当今信息时代和知识经济的不断发展,只有不断学习才不会落后于时代的发展,我局一年以来,兴办了2期专题培训,鼓励干部参加各种学历教育和培训是我们思想政治工作中始终没有放弃的一环,在今年税收精细化管理的主题下,如何能让同志们在管理方面有一个新的飞跃,彻底改变以往的粗放式的工作方法,我们倡导以学习的态度来对待工作,每人发放了三本必读书,三、“以人为本”充分调动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始终把“关心”和“体贴”放在心里,我们注意树立为干部职工服务的意识,把干部职工的利益放在心上,嘘寒问暖,尽可能为大家办好事、办实事。
要用心去做的工作全国著名劳模李素丽有一句耐人寻味的话:“认真工作只是把工作做对,用心工作才能把工作做好”,一个单位缺乏生机和活力,人们工作上没有激情,那么这个单位工作成效也是不可想象的。
作为基层单位的领头羊,认真抓好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是日常工作中最重要的一环,而用心做好这项工作,是其他一切工作完成好坏的前提和条件。
X X县国税稽查局是有19个干部职工,其中党员同志有8个,团员4人,年纪40岁以上的有5个,文化层次从初中到大学本科各层次都有,人员比较复杂,有一半左右的同志从事稽查工作不到两年,业务上参差不齐,加上全县范围广,各类企业和个体纳税户上万户,工作任务比较繁重。
特别是新的CTAIS征管软件的启用,稽查模块较以前相比复杂了许多,同志们下户查案回来以后,要在微机里输入众多的资料,有时候心烦意躁,不愿意办案,更不愿意输资料,甚至有偷工减料的现象发生,新老同志间如何合理搭配、共同促进、共同提高,都给我出了不少难题。
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我都一一记下来和副职共同商量,拿到支部会上进行讨论,寻求有效解决的方法,力求政治思想工作做到位,我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把政治学习和争创青年文明号活动相结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纲要》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3.10.24•【文号】国税发[2003]126号•【施行日期】2003.10.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纲要》的通知(国税发[2003]1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现将《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贯彻执行中的情况及时报告总局(人事司)。
二00三年十月二十四日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纲要基层税务部门是指直接负责税收征收管理(包括稽查等)和为纳税人服务的一线单位。
加强基层建设是新时期做好税收工作的基础,是推进依法治税的关键环节,是加强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税收管理现代化的战略举措。
为了把基层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特制定本纲要。
一、基层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1.基层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按照税收工作指导思想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组织体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基础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使基层税务部门真正成为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坚强集体,为增加国家税收,支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基层建设的基本原则是:(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组织税收收入是税收工作的中心,是改革、发展、稳定的物质基础。
基层建设必须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对税收工作的要求,确保基层建设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前进,促进税收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和税收职能作用的全面发挥。
(2)以人为本,强化管理。
基层建设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现代管理理念,着眼于加强对税务人员的培养、教育和管理。
要建立健全完善的税收工作制度和科学的监督、考核机制,强化各项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力度。
国税局长在全省国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暨执政能力建设学习研讨会上的讲话

国税局长在全省国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暨执政能力建设学习研讨会上的讲话同志们:这次会议把市、县两级局长请来,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并就执政能力建设问题进行专题学习研讨和部署,以推动全系统进一步强化执行落实。
下面,我讲两个方面问题。
第一个问题关于思想政治工作去年,我们召开全省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对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作了部署。
一年来,各地按照会议精神抓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
今年,总局召开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我们要认真学习总局会议精神,找准结合点,进一步丰富完善全省国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思路、目标和任务。
一、认真贯彻总局会议精神,进一步认清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增强工作责任心和自觉性首先,要切实加强领导,做到认真抓、经常抓。
思想政治工作不能等,不能拖,不能松,特别是当前国税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各级领导班子和一把手更要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好思想问题,把握好大气候,掌握好工作力度,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解决好问题。
其次,要把税务文化建设、和谐国税建设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补充到全省国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任务目标、统一规划中。
第三,要把以人为本作为基本理念和根本目的。
思想政治工作要着眼于培养人的理想道德;提升人的思想精神境界、人品人格,以及人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疏导人的情绪;引导人的行为;满足人的需求,推动人的发展,这是思想政治工作的最终目的。
二、当前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一)培育税务文化一个行业、一个单位,文化是客观存在的。
所谓文化,一般的理解就是“人化”过程,通过人的活动去改造自然的过程。
还有一种说法,文化是一种“活法”,文化的过程就是“人化”的结果。
税务文化是税务理论实践活动的结晶,主要包括精神文化、物质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动态文化和固态文化。
文化建设是长期积累的结果,具体表现为意识、观念、思想、精神、经验、作风、习俗、习惯和一些实物。
税务文化当前的建设重点:一是理想、信念、价值观教育和培育;二是“聚财为国,执法为民”宗旨的树立;三是依法治税、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观念的确立;四是爱岗敬业、创新创业、尽职尽责精神的培养;五是一切为了纳税人的职业精神的塑造;六是廉洁自律意识的强化;七是制度建设;八是办税服务厅建设;九是基层创先争优活动;十是信息化建设,精细化管理和细节管理理念的培养等。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8.06.06•【文号】国税发[2008]64号•【施行日期】2008.06.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8〕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经国家档案局同意,现将《全国税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印发给你们。
各地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本规定编制本机关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局内各单位应当编制本单位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并于2008年8月底前送办公厅汇总。
附件:全国税务机关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国家税务总局二○○八年六月六日全国税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一条根据《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的要求,结合税务机关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文件材料是指税务机关在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一)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二)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三)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四)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是:(一)上级机关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要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二)本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文件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机关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三)同级机关文件材料中,不需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要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四)下级机关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送或越级抄送的文件材料。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9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98)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1998.06.22•【文号】国办发[1998]73号•【施行日期】1998.06.22•【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1998年6月22日国办发〔1998〕7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税务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国家税务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设置国家税务总局(正部级)。
国家税务总局为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
一、职能调整(一)划出的职能。
1.将中央各部门集中交纳税款的征收管理工作,交给北京市等有关国家税务局承担。
2.将具有社会中介服务性质的工作,交给依法认定的社会中介机构承担。
(二)划入的职能。
1.财政部承担的税政调查研究职能和税收法律法规的起草及其执行过程中的一般性解释工作。
2.财政部承担的国有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职能。
3.国家税务总局直属事业单位承担的海洋石油税收管理职能。
二、主要职责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国家税务总局的主要职责是:(一)拟定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实施细则;提出国家税收政策建议并与财政部共同审议上报、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
(二)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制定并监督执行税收业务的规章制度;指导地方税收征管业务。
(三)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征收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四)组织实施中央税、共享税、农业税及国家指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编报税收长远规划和年度税收收入计划;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组织办理工商税收减免及农业税特大灾歉减免等具体事项。
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办法

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新形势下税收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和改进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思想政治工作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是全面推进税收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第三条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培育税务精神,凝聚税务力量,彰显税务形象,为税收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第四条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坚持科学理论武装、注重理想信念教育的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创新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主要内容第五条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内容,开展系统性政治理论教育和经常性思想工作。
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分析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探索新途径,解决新问题。
第六条强化理想信念教育。
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教育,持续深入地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党风廉政和法纪教育,筑牢全体税务干部职工的共同思想基础。
第七条开展税务职业道德建设。
把道德教育和实践养成贯穿思想政治工作始终,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
培育和践行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的税务职业道德规范,推动道德讲堂活动开展,大力加强职业道德培训。
第八条加强税务文化建设。
用思想文化引领人、行为文化锤炼人、精神文化激励人、制度文化规范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推进税收现代化的共同理想、工作作风以及行为规范,提升税务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当前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在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强调:“要清醒地看到税务干部的思想状况和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只有不断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依法治税、规范行政,才能不辱税务部门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光荣使命。
”当前,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税收改革和国税事业的不断推进,广大干部的生活方式、利益需求趋于多元化,过去一些形式的、教条的、生硬灌输的做法已很难凑效,这就给国税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
如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主动改进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为国税发展创造一个和谐、文明、协调的环境,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当前税务干部思想方面存在的问题第一、政治学习意识淡薄。
部分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不高,一提到政治学习就反感,认为政治教育是走形式,学而无用。
对树立的典型说长道短,嗤之以鼻。
第二、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
有些干部缺少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反映在工作中消极怠工,被动应付,得过且过,敷衍了事,“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有的干部满足于税务部门的优厚条件,却不想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面对工作任务常常以不会做为理由推脱,拿不是当理说。
第三、法制意识、纪律观念淡漠。
少数干部办事不公,执法违法甚至贪赃枉法的现象时有发生。
极少数干部思想品质恶劣,思想意识庸俗,讲正事无话可说,讲低级趣味津津乐道,目无组织纪律,丧失人格尊严现象屡见不鲜。
第四、拜金主义、利己主义有所抬头。
有的干部无私奉献、助人为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没有了,时刻想着钱,一切为了钱,搞权钱交易,将人格、信誉全都商品化。
第五、集体荣誉感缺失。
部分干部对集体利益漠不关心,对集体活动不积极参加,凡事讲条件,要利益。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一)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影响。
现在我国仍然处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变型期。
在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由于制度和机制的不健全、不完善,管理和监督工作存在着漏洞和薄弱环节,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自己的私利不择手段,不惜用重金、美色等方式拉拢腐蚀税务干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暂行条例》和《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暂行条例》和《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纲要(试行)》的通知【标 签】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条例【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文 号】国税发﹝1995﹞199号【发文日期】1995-10-31【实施时间】1995-10-31【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税务内部行政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培训中心、长春税务学院: 《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暂行条例》和《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纲要(试行)》根据全国税务系统第四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讨论的意见作了修改,经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批准,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贯彻执行中的情况及时报我局。
一九九五年十月三十一日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暂行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进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税务队伍,保证各项税收工作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保证,调动广大税务人员工作积极性的根本性措施。
各级税务机关要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在税务队伍建设的首位,充分发挥其服务和保证作用。
第三条 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第二章 任务、对象和内容 第四条 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任务是:教育和引导税务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全面提高素质,充分发挥积极性,为税收事业的发展而努力奋斗。
第五条 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对象是税务人员的思想和行为。
要特别重视做好各级领导干部和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
要坚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
第六条 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是系统性政治理论教育和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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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8年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
文明建设情况的通报
【法规类别】税收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国税发[1999]62号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1999.04.14
【实施日期】1999.04.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8年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的通报
(国税发[1999]62号1999年4月14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培训中心、长春税务学院:
1998年是税务系统百万干部职工战胜重重困难、取得辉煌成就的一年,也是全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的一年。
一年来,在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指导下,各地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按照总局《1998年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要点》的部署,认真组织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大力宣传树立先进典型,积极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为完成税收各项工作任务发挥了服务和保障作用。
一、认真学习理论,坚持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
一年来,各地把组织税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首要任务,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的通知》精神和总局党组的要求,结合新的形势任务及本单位的实际,对学习理论作出具体部署,建立健全理论学习的领导责任制,统一规划,明确重点,分段实施,检查考核。
(一)认真抓好党组(党委)中心组的理论学习。
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增强运用邓小平理论指导税收实践的自觉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五大精神上来,是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思想上的共识。
各地按照总局党组要求和当地党委部署,结合税收工作和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思想实际,确定学习内容,制定学习计划,聘请专家教授讲课辅导。
并按照“不重形式重内容,结合实际求实效”的思路,把学习与调研、思考与实际结合起来,提高了学习效果。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领导干部在职自学和理论学习考核等"三项制度",将理论学习情况列入评议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在突出学习重点的同时,注意采取灵活有效的形式和方法,吸收基层分局局长和机关处室负责人参加,并建立中心发言人制度。
中心组成员除每月参加集中学习讨论外,还按计划进行自学。
党组成员围绕税收工作实际,结合理论学习进行专题调研,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既提高了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又解决了当前税收工作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
(二)认真做好处以上干部的理论培训工作。
一年来,各地通过举办各种读书班、培训班、轮训班,组织省(区、市)局机关处以上干部和地(市)局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
培训中坚持学以致用的原则,引导处以上干部在全面理解和重点掌握邓小平理论的精髓及党的十五大精神上下功夫,并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通过采取个人自学、理论辅导、解疑答难、专题讨论、举办知识竞赛等方法,使广大干部提高了政治理论素质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了作好税收工作的信心。
深圳市国家税务
局以基层党校为阵地,分批组织处以上干部脱产轮训,邀请中央党校教授进行专题讲座,参加市委宣传部举办的邓小平理论知识竞赛,组织干部撰写学习理论心得体会,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使大家体会到,只有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自觉地用邓小平理论指导实践,才能做到“政治坚定有精神支柱,团结和谐有共同语言,廉洁为民有思想基础,开拓实干有行动指南”。
(三)认真搞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
在认真组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做好处以上领导干部理论培训工作的同时,各地还对广大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做了细致安排,针对基层工作特点,采取"小集中"走读班、落实"学习日"制度等方法,把政治理论学习与形势政策教育及日常的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统一规划部署、统一内容重点、统一检查考核,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了认识,看清了形势,坚定了信心。
增强了作好税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在理论学习中开展"解放思想,增强创新意识"大讨论,组织干部职工运用党的十五大精神,就税收工作中"观念创新,知识创新,机制创新,工作创新"展开讨论,使全局形成了以理论学习成果指导税收工作实践的良好局面。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针对1998年税收任务重、工作难度大和部分干部职工信心不足等问题,结合改革开放20周年纪念活动,及时在干部职工中进行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