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年检流程图
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程序(1)

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程序一、无公害食品认证程序企业申报→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或大理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咨询、领取所需材料和表格→企业填写表格和申报材料→上报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审核(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大理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15个工作日内完成)→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核(15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需补充材料要求企业在15日内完成,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材料审核→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直接或委托大理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进行现场检查(2个工作日内完成)→有条件时同时抽取样品由企业送检测机构检测(20个工作日内完成)→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委托环境评价(40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检测、环境评价合格后材料上报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上报省农业厅审批颁发产地证书→上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批颁发产品证书(15个工作日完成)。
备注:证书有效期三年,期满提前90天换证,每年产地年检。
二、绿色食品认证程序企业申报→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或大理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咨询、领取所需材料和表格或从中国绿色食品网下载→企业填写表格和申报材料→上报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审核(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大理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核(5个工作日内完成)→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直接或委托大理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进行现场检查(3个工作日内完成)→有条件时同时抽取样品由企业送检测机构检测(20个工作日内完成)→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委托环境评价(40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检测、环境评价合格后材料上报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核(3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报农业部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3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审核不合格要求企业补充材料(20个工作日内完成)→缴纳费用(60个工作日内完成)→颁发证书。
备注:证书有效期三年,期满提前90天换证,第二、三年度进行年检。
绿色食品认证流程

绿色食品认证流程 Last revised by LE LE in 2021取得绿色食品认证流程如下:一、事项名称:绿色食品认证程序二、办理部门:农业局发展科三、申请范围:1、申请人条件申请人必须是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民间组织、政府和行政机构等不可作为绿色食品的申请人。
同时,还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条件和技术条件;( 2)生产具备一定规模,具有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3)加工企业须生产经营一年以上方可受理申请;(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申请人:a.与中心和省绿办有经济或其它利益关系的;b.可能引致消费者对产品来源产生误解或不信任的,如批发市场、粮库等;c.纯属商业经营的企业(如百货大楼、超市等)。
2、申请认证产品条件( 1)按国家商标类别划分的第5、29、30、31、32、33类中的大多数产品均可申请认证;( 2)以“食”或“健”字登记的新开发产品可以申请认证;( 3)经卫生部公告既是药品也是食品的产品可以申请认证;( 4)暂不受理油炸方便面、叶菜类酱菜(盐渍品)、火腿肠及作用机理不甚清楚的产品(如减肥茶)的申请;( 5)绿色食品拒绝转基因技术。
由转基因原料生产(饲养)加工的任何产品均不受理。
四、办理依据绿色食品标志是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的证明商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作为商标注册人享有专用权,包括独占权、转让权、许可权和继承权。
未经注册人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安全、优质、营养”体现的是绿色食品的质量特性。
绿色食品分为A级和AA级,AA级绿色食品与有机食品遵守相同的原则和标准。
五、所需材料:申请人向所在区提出认证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文件,每份文件一式三份,一份区留存,一份省绿办留存,一份报中心:1.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2. 《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3. 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4. 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5. 公司对“基地 +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6. 产品执行标准7. 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8.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9. 企业质量管理手册对于不同类型的申请企业,依据产品质量控制关键点和生产中投入品的使用情况,还应分别提交以下材料:1. 矿泉水申请企业,提供卫生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及专家评审意见复印件;2. 对于野生采集的申请企业,提供当地政府为防止过渡采摘、水土流失而制定的许可采集管理制度;3. 对于屠宰企业,提供屠宰许可证复印件;4. 从国外引进农作物及蔬菜种子的,提供由国外生产商出具的非转基因种子证明文件原件及所用种衣剂种类和有效成份的证明材料;5. 提供生产中所用农药、商品肥、兽药、消毒剂、渔用药、食品添加剂等投入品的产品标签原件;6. 生产中使用商品预混料的,提供预混料产品标签原件及生产商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使用自产预混料(不对外销售),且养殖方式为集中饲养的,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使用自产预混料(不对外销售),但养殖管理方式为“公司 +农户”的,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预混料批准文号及审批意见表复印件;7. 外购绿色食品原料的,提供有效期为一年的购销合同和有效期为三年的供货协议,并提供绿色食品证书复印件及批次购买原料发票复印件;8. 企业存在同时生产加工主原料相同和加工工艺相同(相近)的同类多系列产品或平行生产(同一产品同时存在绿色食品生产与非绿色食品生产)的,提供从原料基地、收购、加工、包装、贮运、仓储、产品标识等环节的区别管理体系;9. 原料(饲料)及辅料(包括添加剂)是绿色食品或达到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的相关证明材料;10. 预包装产品,提供产品包装标签设计样。
绿色认证流程

绿色食品认证程序为规范绿色食品认证工作,依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制定本程序。
凡具有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的国内企业均可按本程序申请绿色食品认证。
境外企业另行规定。
1. 认证申请1.1 申请人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及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绿色食品办公室、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省绿办)领取《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有关资料,或从中心网站(网址:www. 。
cn)下载。
1.2 申请人填写并向所在省绿办递交《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以下材料:(1)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2)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3)公司对“基地+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4)产品执行标准(5)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7)企业质量管理手册(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通过体系认证的,附证书复印件)2. 受理及文审2.1 省绿办收到上述申请材料后,进行登记、编号,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认证材料的审查工作,并向申请人发出《文审意见通知单》,同时抄送中心认证处。
2.2 申请认证材料不齐全的,要求申请人收到《文审意见通知单》后10个工作日提交补充材料.2.3申请认证材料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本生长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
2。
4 申请认证材料合格的,执行第3条.3。
现场检查、产品抽样3。
1省绿办应在《文审意见通知单》中明确现场检查计划,并在计划得到申请人确认后委派2名或2名以上检查员进行现场检查。
3。
2检查员根据《绿色食品检查员工作手册》(试行)和《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技术规范》(试行)中规定的有关项目进行逐项检查。
每位检查员单独填写现场检查表和检查意见。
现场检查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作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省绿办递交现场检查评估报告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及有关调查资料。
绿色食品认证流程.pptx

作物生产技术专业 / 教学资源库
课程建设团队 黄彦芳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马长路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黄广学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王 辉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第五章 绿色食品认证
绿色食品认证流程
农产品质量安全/ 教学资源库
一、发证单位和流程不同
发证单位不同
有机食品
认证公司 认监委
绿色食品 无公害农产品
中国绿色食品 发展中心
农业部
农产品质量安全/ 教学资源库
二、绿色食品 认证流程
农产品质量安全/ 教学资源库
无公害农产品 认证流程
农产品质量安全/ 教学资源库
有机认证 流程
以中绿华夏 有机食பைடு நூலகம்认证为例
农产品质量安全/ 教学资源库
三、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的联系
食品安全结构
作物生产技术专业 / 教学资源库
谢 谢 / THANKS
绿色食品认证流程

绿色食品认证流程 Last revised by LE LE in 2021取得绿色食品认证流程如下:一、事项名称:绿色食品认证程序二、办理部门:农业局发展科三、申请范围:1、申请人条件申请人必须是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民间组织、政府和行政机构等不可作为绿色食品的申请人。
同时,还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条件和技术条件;( 2)生产具备一定规模,具有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3)加工企业须生产经营一年以上方可受理申请;(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申请人:a.与中心和省绿办有经济或其它利益关系的;b.可能引致消费者对产品来源产生误解或不信任的,如批发市场、粮库等;c.纯属商业经营的企业(如百货大楼、超市等)。
2、申请认证产品条件( 1)按国家商标类别划分的第5、29、30、31、32、33类中的大多数产品均可申请认证;( 2)以“食”或“健”字登记的新开发产品可以申请认证;( 3)经卫生部公告既是药品也是食品的产品可以申请认证;( 4)暂不受理油炸方便面、叶菜类酱菜(盐渍品)、火腿肠及作用机理不甚清楚的产品(如减肥茶)的申请;( 5)绿色食品拒绝转基因技术。
由转基因原料生产(饲养)加工的任何产品均不受理。
四、办理依据绿色食品标志是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的证明商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作为商标注册人享有专用权,包括独占权、转让权、许可权和继承权。
未经注册人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安全、优质、营养”体现的是绿色食品的质量特性。
绿色食品分为A级和AA级,AA级绿色食品与有机食品遵守相同的原则和标准。
五、所需材料:申请人向所在区提出认证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文件,每份文件一式三份,一份区留存,一份省绿办留存,一份报中心:1.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2. 《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3. 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4. 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5. 公司对“基地 +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6. 产品执行标准7. 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8.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9. 企业质量管理手册对于不同类型的申请企业,依据产品质量控制关键点和生产中投入品的使用情况,还应分别提交以下材料:1. 矿泉水申请企业,提供卫生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及专家评审意见复印件;2. 对于野生采集的申请企业,提供当地政府为防止过渡采摘、水土流失而制定的许可采集管理制度;3. 对于屠宰企业,提供屠宰许可证复印件;4. 从国外引进农作物及蔬菜种子的,提供由国外生产商出具的非转基因种子证明文件原件及所用种衣剂种类和有效成份的证明材料;5. 提供生产中所用农药、商品肥、兽药、消毒剂、渔用药、食品添加剂等投入品的产品标签原件;6. 生产中使用商品预混料的,提供预混料产品标签原件及生产商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使用自产预混料(不对外销售),且养殖方式为集中饲养的,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使用自产预混料(不对外销售),但养殖管理方式为“公司 +农户”的,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预混料批准文号及审批意见表复印件;7. 外购绿色食品原料的,提供有效期为一年的购销合同和有效期为三年的供货协议,并提供绿色食品证书复印件及批次购买原料发票复印件;8. 企业存在同时生产加工主原料相同和加工工艺相同(相近)的同类多系列产品或平行生产(同一产品同时存在绿色食品生产与非绿色食品生产)的,提供从原料基地、收购、加工、包装、贮运、仓储、产品标识等环节的区别管理体系;9. 原料(饲料)及辅料(包括添加剂)是绿色食品或达到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的相关证明材料;10. 预包装产品,提供产品包装标签设计样。
江苏省绿色食品年检工作指南.

江苏省绿色食品年检工作指南江苏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编目录---- 年检概述---- 年检内容---- 年检流程---- 企业实地检查---- 产品质量年度抽检---- 绿色食品证书核准一、年检概述1、年检概念年检是指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及其委托管理机构对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企业在一个标志使用年度内的绿色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产品质量及标志使用行为实施的监督、检查、考核、评定等。
2、年检对象所有绿色食品企业在三年标志使用期内每年必须进行年检。
3、年检实施方式年检工作的实施主要采取产品质量年度抽检和企业实地检查方式,并进行综合考核评定。
4、年检与续展的关系企业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第三年度年检合格的结论是标志使用期满续展的必备文件;年检不合格或未通过整改验收及拒不接受年检的,其续展申请均不予受理。
二、年检内容年检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的产品质量及其控制体系状况、规范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情况和按规定缴纳标志使用费情况等。
1、产品质量控制体系状况,主要检查以下方面:(1)绿色食品种植、养殖地和原料产地的环境质量、基地范围、生产组织结构及农户构成等情况;(2)企业的绿色食品管理机构设置及运行情况;(3)生产资料等投入品的采购、使用、保管制度及其执行情况;(4)建立健全产品生产、销售的可追溯制度情况;(5)绿色食品原料和绿色食品推荐生产资料的使用及其购销合同的执行情况;(6)绿色食品与非绿色食品的防混控制措施及落实情况;(7)种植、养殖及加工的生产操作规程和绿色食品标准执行情况;(8)产品在采收、贮藏、运输过程中防止二次污染、防虫、防鼠、防潮的措施及其执行情况。
2、规范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情况,主要检查以下方面:(1)是否按照认证核准的产品品种、数量使用绿色食品标志;(2)是否违规使用过期的绿色食品产品编号;(3)产品包装设计和印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包装标签标准和《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要求;(4)企业的法人主体、地址、商标及法人代表等变更情况;(5)企业是否按规定使用绿色食品防伪标签。
绿色食品企业年度检查工作规范

绿色食品企业年度检查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绿色食品企业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加强对绿色食品企业产品质量和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的监督管理,根据《商标法》和《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年检是指各地方绿色食品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省级绿办)组织对辖区内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企业在一个标志使用年度内的绿色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产品质量及标志使用行为实施的监督、检查、考核、评定等。
第二章年检的组织实施第三条年检工作由省级绿办负责组织实施,标志监管员具体执行。
第四条省级绿办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年检工作实施办法,并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备案。
第五条省级绿办应建立完整的年检工作档案。
年检档案至少保存六年。
第六条中心对各地年检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第三章年检内容第七条年检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的产品质量及其控制体系状况、规范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情况和按规定缴纳标志使用费情况等。
第八条产品质量控制体系状况,主要检查以下方面:(一)绿色食品种植、养殖地和原料产地的环境质量、基地范围、生产组织结构及农户构成等情况;(二)企业的绿色食品管理机构设置及运行情况;(三)生产资料等投入品的采购、使用、保管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四)绿色食品原料和生产资料的使用及其购销合同的执行情况;(五)绿色食品与非绿色食品的防混控制措施及落实情况;(六)种植、养殖及加工的生产操作规程和绿色食品标准执行情况;(七)产品在采收、贮藏、运输过程中防止二次污染、防虫、防鼠、防潮的措施及其执行情况。
第九条规范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情况,主要检查以下方面:(一)是否按照认证核准的产品品种、数量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二)是否违规超期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三)产品包装设计和印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包装标签标准和《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要求。
第十条企业交纳标志使用费情况,主要检查以下方面:(一)是否按照《绿色食品认证及标志使用收费管理办法》和《绿色食品标志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标志使用费;(二)标志使用费的减免是否有中心批准的文件依据。
绿色食品认证流程及规范

绿色食品认证流程及规范第一章绿色食品认证概述 (3)1.1 绿色食品的定义 (3)1.2 绿色食品认证的意义 (3)第二章认证机构与认证人员 (3)2.1 认证机构的资质要求 (3)2.1.1 法律地位与许可 (3)2.1.2 管理体系与标准 (4)2.1.3 技术力量与资源 (4)2.1.4 行业信誉与评价 (4)2.2 认证人员的资格与职责 (4)2.2.1 资格要求 (4)2.2.2 职责要求 (4)第三章认证申请与受理 (5)3.1 认证申请条件 (5)3.1.1 申请人资格 (5)3.1.2 产品条件 (5)3.1.3 管理体系条件 (5)3.2 申请材料提交 (5)3.2.1 申请材料清单 (5)3.2.2 申请材料要求 (6)3.3 受理程序 (6)3.3.1 材料审查 (6)3.3.2 现场审核 (6)3.3.3 审核结论 (6)3.3.4 认证决定 (6)第四章前期审查与现场检查 (7)4.1 前期审查流程 (7)4.1.1 提交申请 (7)4.1.2 受理申请 (7)4.1.3 初步审查 (7)4.1.4 审查结果反馈 (7)4.2 现场检查程序 (7)4.2.1 检查准备 (7)4.2.2 现场检查实施 (7)4.2.3 检查记录与反馈 (8)4.3 现场检查内容 (8)4.3.1 生产环境检查 (8)4.3.2 生产过程检查 (8)4.3.3 管理体系检查 (8)4.3.4 产品质量检查 (8)第五章生产过程控制 (8)5.2 生产技术规范 (9)5.3 生产投入品管理 (9)第六章产品检测与评价 (9)6.1 检测标准与方法 (9)6.1.1 检测标准 (9)6.1.2 检测方法 (9)6.2 检测流程与结果评价 (10)6.2.1 检测流程 (10)6.2.2 结果评价 (10)6.3 检测报告的出具 (10)第七章认证结果评定与公告 (10)7.1 评定标准与方法 (10)7.1.1 评定标准 (10)7.1.2 评定方法 (11)7.2 认证结果的公示与公告 (11)7.2.1 公示 (11)7.2.2 公告 (11)7.3 认证证书的发放 (12)7.3.1 认证证书的制备 (12)7.3.2 认证证书的发放 (12)第八章认证后的监督与管理 (12)8.1 监督检查制度 (12)8.1.1 监督检查频率 (12)8.1.2 监督检查内容 (12)8.1.3 监督检查程序 (13)8.2 认证证书的续期与变更 (13)8.2.1 认证证书续期 (13)8.2.2 认证证书变更 (13)8.3 违规处理与认证撤销 (13)8.3.1 违规处理 (13)8.3.2 认证撤销 (14)第九章绿色食品认证标识使用与管理 (14)9.1 标识使用规范 (14)9.1.1 使用范围 (14)9.1.2 使用要求 (14)9.1.3 使用注意事项 (14)9.2 标识的印刷与发放 (15)9.2.1 印刷要求 (15)9.3 标识使用监管 (15)9.3.1 监管部门 (15)9.3.2 监管措施 (15)9.3.3 企业自律 (15)第十章绿色食品认证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15)10.2 交流合作内容 (16)10.3 国际认证互认 (16)第一章绿色食品认证概述1.1 绿色食品的定义绿色食品是指在无污染的生态环境中,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的生产技术规范和标准,生产出的安全、优质、营养的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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