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行政职权清理目录汇总表【模板】
部门行政职清理目录汇总表

共2项
登记保存检查对象的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统 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等其他相关证 明材料
加处罚款(执行)
共0 项
保留
保留 保留 保留 保留 保留 保留 保留
保留 保留
五 行政给付 六 行政检查 1 七 行政确认 八 其他职权 1 2
合计
共0 项 共1 项 统计监督检查 共0 项 共2 项 对统计人员或者集体给予奖励 统计调查 共 14 项
部门行政职权清理目录汇总表
部门: 平顶山市统计局
序号
Hale Waihona Puke 类别职权名称及数量调整意见
一 行政许可 共 1 项
1
统计调查项目审批
保留
二 行政处罚
1
2 3 4 5 6 7 8 三 行政强制 1 2 四 行政征收
共 8项
统计调查对象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提供不真实、 不完整统计资料,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 计检查查询书,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 查,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 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 相关证明和资料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统计调查对象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处罚 聘请、任用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 事统计工作的处罚 经济普查对象拒绝或妨碍调查,提供虚假或者 不完整的经济普查资料,未按时提供有关资料 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处罚 农业普查对象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农业普查 资料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统计调查对象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依法制发的 统计调查表、未按照要求将有关资料送至指定 地点接收检查的处罚 统计调查对象未按规定建立或者变更统计调查 关系的处罚
保留
保留 保留
部门行政职权清理汇总表(附件1)

项目子项1653128902QT0010发生三类动物疫病组织防治和净化【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由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发生三类动物疫病时,当地县级、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组织防治和净化公民岳普湖乡畜牧站面向全社会00保留岳普湖乡人民政府1、催告阶段:当需要组织本管辖区域内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开展强制免疫工作时下达催告通知书,催告履行义务以及履行义务的期限、方式和催告对象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2、决定阶段: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记录、复核,无正当理由的,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作出强制执行决定,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
根据中止和终结执行的适用情形,做出中止或终结执行决定。
3、执行阶段:组织本管辖区域内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强制免疫工作;做好预防控制措施;及时上报市卫生部门疫情以及控制情况。
4、事后监管阶段:现场检查动物疾病强制免疫情况。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1、对未经现场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出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或对检疫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拒不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的;2、对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动物、动物产品重复检疫的;3、从事与动物防疫有关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在国务院财政部门、物价主管部门规定外加收费用、重复收费的;4、未履行动物疫病监测、检测职责或伪造监测、检测结果的;5、发生疫情未及时诊断、调查的;2653128902QT0020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行政法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4年2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9号) 第十一条: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部门行政职权清理目录汇总表

9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审批
10
占用拆改市政设施许可
11
市政设施施工许可
12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许可证核发
13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14
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
15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审批
16
停水许可
调整意见
保留 保留 保留 保留 保留 保留 保留 保留 保留 保留 保留 保留 保留 保留 保留 保留
17
燃气经营许可
保留
18
燃气设施改动审批
保留
19
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批
保留
二 行政处罚 共 102 项
1
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房地产 开发经营行为的处罚
2
房地产开发企业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 发经营行为的处罚
房地产开发企业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
3
资质证书,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
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在施
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
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处罚
35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 全管理职责的处罚
保留
36
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 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处罚
保留
37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 理延期手续,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处罚
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未按
12
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或 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
保留
的处罚
13
排水户未取得排水许可,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 污水的处罚
农林水利局行政职权清理目录汇总表

职权名称及数量
调整意见
一 行政许可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二 行政处罚 1
2
保留
3 4
保留 保留
1
收获物在国内作商品种子销售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未经批准私自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 护的天然种质资源 经营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 经营的种子没有标签或者标签内容不符 合规定。 伪造、涂改标签或者实验、检验数据 未按规定制作、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 案 种子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 定备案 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 种子 在种子生产基地进行病虫害接种实验 弄虚作假骗取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种子经 营许可证 未经登记推广应用国家和省确定的主要 擅自生产、经营农药或者生产、经营已 撤消登记的农药 农药登记证届满未续展登记,擅自继续 生产农药 生产、经营包装袋上未附标签、标签残 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 不按照国家有关农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 假冒、伪造或者转让农药(临时)登记证、 登记证号 生产、经营假农药、劣质农药 保留 保留 保留 保留 保留 保留 保留 保留 保留 保留 保留 保留 保留 保留 保留 保留
2
21 22 23 24 25 26
擅自分装农药 违反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规定 经营未注明“过期农药”字样的过期农 药 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 假冒、伪造、转让或者买卖农业转基因 生物有关证明文书 向基本农田提供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 肥料和作为肥料的城市垃圾、污泥和废 水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 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 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 的活动的处罚. 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弃 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 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的。围湖造地或者 未经批准围垦河道的处罚。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或擅 自在江河、湖泊新建扩大排污口的处罚 侵占、毁坏水工程及堤防、护岸等有关 设施,毁坏防汛、水文监测、水文地质 监测设施的;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 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 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的处罚 擅自在江河、湖泊上建设防洪工程和其 他水工程、水电站的处罚 未按照规划治导线整治河道和修建控制 引导河水流向、保护堤岸等工程,影响 防洪的处罚
部门行政职权清理汇总表

事业单 位、企 业、社 会组织
新疆 维吾 尔自 治区 疏勒 县科 学技 术局
向社 会公 开
57
无
新疆维 吾尔自 治区疏 保留 勒县科 学技术 局
1.受理阶段责任:受理项目申报 单位报送的项目申报书、项目推 荐单位的推荐函等材料,对材料 的齐全性和内容完整性进行查验 。符合要求的,直接受理,不符 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和 补正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对申请材料进 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 3.决定公布阶段责任:印制文件 决定上报自治区科技厅的推荐项 目,信息公开。 4.解释备案阶段责任:负责解释 初审通过或不通过的理由,并将 推荐项目进行备案。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 履行的职责。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 行行政职责,有下列 情形的,行政机关及 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 相应责任: 1.在国家科技计划 项目推荐过程中滥用 职权、玩忽职守、徇 私舞弊的; 2.在推荐过程中索 取或收受申请人的财 物,谋取其他利益 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 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 为。
自治 区科 技计 划项 目的 初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1993 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二次会议通过,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 第十条:国务院领导全国科学技术进步工作, 制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确定国家科学技术重大 项目、与科学技术密切相关的重大项目,保障科 学技术进步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 【规范性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计划项 目管理办法》(2011年12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科学技术厅新科计字【2011】149号,自2011年12 月1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根据申报指南的要求,申请科技 计划项目可经申请单位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所在 地州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以及科技厅认可的技术 联盟、技术协会、科技园区等渠道推荐,无具体 主管部门的单位也可直接申请。
市工商局行政职权清理目录表【模板】

注册登记科
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外资企业登记证》,代表机构的驻在期限不得超过外源自企业的存续期限。305
不收费
2
公司、企业登记注册
2-3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7项:“项目名称: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实施机关: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企业
注册登记科
营业执照,长期有效
15
7
不收费
2
公司、企业登记注册
2-2
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集团及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注册登记核准、变更、注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七条(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0年10月31日修订):“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经批准后,外国投资者应当在接到批准证书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附件2
**市工商局行政职权清理目录表
部门:(公章)
表一:行政许可清理目录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实施对象
实施机构
其他共同实施部门
审批证件名称及有效期
时限要求
收费情况
调整意见及理由
备注
序号
名称
法定
时限(天)
承诺
时限(天)
1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外商投资企业预先登记注册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6月国务院令第156号发布,2014年2月修订)第八条 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直辖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区分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
职权清理汇总表

无
1.制定方案阶段: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制 定奖励的范围、内容、条件、要求。 2.组织推荐阶段:认真评选、层层推荐, 经单位初审,按规定报送应具备相关条件 疏勒 的材料,由行政机关审查,提出表彰奖励 保留 县统 意见。 计局 3.审核公示阶段:经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核 同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4.表彰阶段:公示期结束,如无异议,给 予表彰奖励。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责任。
职权名称 实 施 对 象
序号
职权 编码
项目
子项
实施依据
收 费 承 公 依 办 开 办理 据 机 范 数量 和 构 围 标 准
调 整 意 见 及 理 由
责 任 主 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对经济普 653122 查违法行 3 222JL0 为检举、 0300 监督的奖 励
【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2005年12月16 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的决定》 2005年12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3号公布,自2006年2月 1日起施行) 第三十一条第七款:揭发、检举统计违法行为有功的。 2.《全国经济普查条例》(2004年9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15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七条: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应当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 界对经济普查中单位和个人违法行为的检举和监督,并对举报有功人 员给予奖励。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 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 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 任: 1.符合法定条件未受理、未办理 的情形; 2.不符合法定条件受理、办理的 情形; 3.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权力 可能出现的不良后果; 4.在行 政权力行使过程中的失职、渎职 情形; 5.出现的腐败行为;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 定的行为。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 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 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 任: 1.符合法定条件未受理、未办理 的情形; 2.不符合法定条件受理、办理的 情形; 3.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权力 可能出现的不良后果; 4.在行 政权力行使过程中的失职、渎职 情形; 5.出现的腐败行为;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 定的行为。
行政权力清理一览表

4、国家档案局《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不收费
10
档案பைடு நூலகம்期开放审批
其他行政管理权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九条
2、《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条
3、《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不收费
11
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备案
其他行政管理权力
1、《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3
专门、部门档案馆设置审核
行政许可
《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二项
不收费
4
利用档案馆档案过程中,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涂改、伪造档案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
3、《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行政权力清理一览表
单位名称(填写并盖章):年月日
序号
项目名称
类别
行使依据
收费/处罚依据和标准
备注
1
出卖、转让或者赠送档案的许可
行政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
不收费
2
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的许可
行政许可
《无锡市档案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不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六款
苏价费函【2004】225号
2、《无锡市档案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不收费
12
档案的征集
其他行政管理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六条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50
知道或应当知道属于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而为其提供便利条件的,或者为以假充真的产品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处罚
51
隐匿、转移、变卖、损毁被查封、扣押的物品的处罚
52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向社会推荐产品或者以监制、监销等方式参与产品经营活动的处罚
4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对特种设备事故迟报、谎报或者瞒报的处罚
5
发生事故,对负有责任的单位的处罚
6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未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的;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的;未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的处罚
44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处罚
45
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的处罚
46
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处罚
47
产品标识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48
拒绝接受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处罚
49
25
电梯制造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电梯进行校验、调试的;对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时,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未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并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的处罚
26
特种设备设计文件未经鉴定,擅自用于制造的处罚
27
特种设备未进行型式试验的处罚
28
特种设备出厂时,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随附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的处罚
部门行政职权清理目录汇总表
部门:平顶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公章)
序号
类别
职权名称及数量
调整意见
一
行政许可
共 6 项
1
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改造维修许可
2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车用气瓶充装单位除外)许可
3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
4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5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签发
6
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维修许可
39
经营销售残次计量器具零配件的处罚
40
个体工商户制造、修理国家规定范围以外的计量器具或者不按照规定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41
未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处罚
42
伪造、盗用、倒卖强制检定印、证的处罚
43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处罚
8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检测机构拒不接受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的处罚
9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的特种设备或者其主要部件的处罚
10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未对出现故障或异常的特种设备进行检查、消除隐患,继续使用的;特种设备达到报废条件,未依法履行报废义务的处罚
二
行政处罚
共247项
1
未经许可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活动的处罚
2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未书面告知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即行施工的,或者在验收后三十日内未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移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处罚
3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处罚
21
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处罚
22
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不履行岗位职责,违反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处罚
23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违反规定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处罚
24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中执业的处罚
18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销售、交付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处罚
19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未按规定建立安全技术档案,未依法设置使用标志的;未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检查、校验,并作出记录的;未按要求申报并接受检验的;未按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的;未制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处罚
20
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重大修理以及锅炉清洗过程未经监督检验的处罚
29
未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者《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处罚
30
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处罚
31
制造、销售未经考核合格的计量器具新产品的处罚
32
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处罚
33
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未经出厂检定或者经验定不合格而出厂的处罚
7
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未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每日投入使用前,未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未对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确认的;未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的处罚
14
生产、销售、交付国家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的处罚
15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16
特种设备经营单位销售、出租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销售、出租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或者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维护保养的特种设备的处罚
17
特种设备销售单位未建立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或者进口特种设备未履行提前告知义务的处罚
34
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处罚
35
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处罚
36
制造、销售和进口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和国务院禁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的处罚
37
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未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而开展计量检定的处罚
38
进口计量器具,未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检定合格而销售的处罚
11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的;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进行充装的处罚
12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活动的处罚
13
不再具备生产条件、生产许可证已经过期或者超出许可范围生产的,明知特种设备存在同一性缺陷,未立即停止生产并召回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