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司法民法考点:合同的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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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合同保全制度

简述合同保全制度

简述合同保全制度
合同保全制度,也称为合同的保全,是一种法律制度,其目的是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这种制度通过特定方式限制债务人的财产处置权,确保债权人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的情况下仍能得到相应的赔偿。

合同保全制度主要包括两种方式:代位权和撤销权。

代位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从而保障债权实现的权利。

而撤销权则是指债权人在发现债务人有通过无偿转让财产、放弃债权等方式减少责任财产、危害债权实现的行为时,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这些行为,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保障债权实现的权利。

合同保全制度的确立体现了现代民法对债权人保护的周密细致化趋势。

在合同有效成立期间,无论债务人是否实际履行义务,合同保全措施都可以被采用。

这种制度的出现是为了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导致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

合同保全制度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而设置的保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法律制度。

合同保全制度的具体措施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和债权人撤销权制度。

当债务人有权利行使而不行使,以致影响债权人权利的实现时,法律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即债权人的代位权;当债务人在不履行其债务的情况下,实施减少其财产而损害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行为时,法律赋予债权人有诉请法院撤销债务人所为的行为的权利,即债权人的撤销权。

合同保全的概念

合同保全的概念

合同保全的概念合同保全是指以法律手段对合同进行保护和维护,确保合同的效力和履行。

这是商业活动中一个重要的方面。

下面将分步骤阐述合同保全的概念。

第一步:确立合同保全的概念合同是双方或多方之间达成的协议,约定了双方或多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商业交易及合作的基础。

合同保全是指保护合同的原始效力及其实施的权益。

具体来说,它可以分为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防范合同因受到某种因素而受到损害或威胁,二是对合同效力中的问题进行解决,维护合同的形式和内容的完整。

第二步:确立合同保全的目的合同保全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合法权益,避免因合同原始效力的缺失或被破坏而导致的纠纷和争端等各种法律和经济风险。

同时,保全合同可增强经济信任度,有利于经济合作顺利进行。

第三步:保全合同的方式1.合同文本的保全合同文本是合同保全的基础,其保全方式可通过:(1)抄录登记:将合同文本抄录登记,确保其原件保存完好;(2)公证:合同当事人委托公证机关对其签订的合同进行公证保全,在具有法律效力的范围内实现保全;(3)备案:将合同备案,以备未来的需要。

2.特别的保全措施(1)禁止性临时保全:当一方要求保全后,必须能够在管辖法院颁布实时禁令的情况下进行。

此措施在能立即生效的情况下非常有效。

(2)强制执行:在保全措施无法保护权利人权益时,需求方可向法院申请公证强制执行,以达到实际效果。

(3)证人证言:利用证人证言来证明合同文本的真实性和原始效力,并且在主张权利时给与支持。

综上所述,合同保全对维护商业合作及经济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需求方在实行保全措施时应注意合法性和合规性,并尽可能通过有效的措施来保全合同及其效力的顺利实现。

合同的保全

合同的保全

合同的保全
合同的保全是指对合同内容的保护,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履行。

合同保全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合同各方的权益,维护合同的稳定和可靠性。

下面从合同保全的定义、合同保全的救济方式以及实施合同保全的方法等方面进行阐述,具体如下:
合同保全的定义:合同保全是指通过法律手段对违反合同的行为进行补救和救济,维护合同的有效性和履行。

它包括对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进行制止、扣压担保物等措施,以确保合同的履行。

合同保全的救济方式:合同保全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救济。

首先是停止违约行为,比如违约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对其进行禁止,制止其继续违约行为。

其次是恢复合同原状,还原违约前的权益状况,通过追究违约方责任,使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赔偿损失。

最后是扣压担保物,通过扣压对方的担保物来强制其履行合同,保障合同各方的权益。

实施合同保全的方法:合同保全的实施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通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即将合同违约方告上法庭,向法院提出违约请求,要求法院进行判决并强制履行合同。

其次是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即通过与违约方进行协商,尽量达成诚信共识,解决合同纠纷问题。

最后是通过担保物处理,即通过追缴、扣压或处置对方提供的担保物,强制违约方履行合同义务。

总之,合同保全是维护合同的有效性和履行的重要手段,通过
合同保全的实施,可以使合同各方的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障,维护合同的稳定和可靠性。

合同保全的实施方法多种多样,需要根据合同具体情况和纠纷性质选择合适的保全方式,以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

同时,在实施合同保全过程中要注意合同的法律效力和法律程序,确保合同保全的合法合规。

合同保全的概念

合同保全的概念

合同保全的概念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合同在日常生活和商业活动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当事人可能会出现违约、恶意拖欠、解除合同等问题,这极大地影响了合同的实施和经济的发展。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法律体系中出现了合同保全这一概念。

一、合同保全的概念合同保全是指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合同的履行和实施的一种法律制度。

它主要是通过法律程序来保障当事人的权益,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和实施。

合同保全是合同法中重要的保护措施,它的实施可以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合同的履行和市场经济的发展。

二、合同保全的种类1、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通过法院裁定或其他法律手段,对违约方的财产进行保全,以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财产保全的方式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通过这些手段来保障债权人的利益,防止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确保债权人能够及时地获得赔偿。

2、禁止令禁止令是指通过法院裁定,禁止违约方继续进行某些行为,以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禁止令通常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情况下使用,比如禁止债务人继续使用抵押物、禁止债务人抵押或转让财产等。

3、履行令履行令是指通过法院裁定,强制违约方履行合同,以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当债务人拒绝履行合同或无力履行合同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履行令,通过法律手段强制债务人履行合同。

三、合同保全的适用条件1、合同存在争议合同保全是在合同存在争议的情况下使用的。

当合同的实施和履行出现问题时,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保证合同的实施和履行。

2、违约行为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合同保全是在违约行为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情况下使用的。

当债务人出现违约行为或有可能出现违约行为时,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3、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保全是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情况下使用的。

只有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情况下,当事人才有权利要求合同保全。

四、合同保全的作用1、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合同保全的最主要作用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的保全

合同的保全

三、通过撤销权方式保全的债权须具备 的条件 1、须在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发生之前就 已经有效存在 2、债权主要是以金钱给付为标的的债 权
3、债权一般不附有担保
四、撤销权的效力 1、对债务人的效力:自始无效 2、对相对人和受益人的效力 3、对其它债权人的效力
第六章 合同的保全 第一节 合同保全概述
一、合同保全的概念与特点 1、概念:合同保全是指法律为了防止 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不增加而 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务 人行使撤销权或代位权,以保护其债 权。
2、特点 1)是债的对外效力的体现; 2)其基本方法主要是两种:代位权和撤 销权。代位权的行使是为了防止债务人 的财产不当较少;撤销权的行使是为了 恢复债务人的财产。 3)主要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期间。 4)目的在于保障合同债权人的权利的实 现。
第二节 债权人的代位权
一、代位权的概念与特点 1、概念: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 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 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 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位 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2、特点 1)其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 务人主张权利; 2)其是一种法定债权的权能,无论当事 人是否约定,债权人都享有此种权能; 3)其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 的权利; 4)其在内容上并不是对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2、效力 1)对债权人的效力,观点 A、入库原则 B、债权人平均分配 C、代位权人优先受偿 2)对债务人效力 3)对次债务人的效力
第三节 债权人的撤销权
一、撤销权的概念 1、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实施减少其 财产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 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 2、债权人的撤销权与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 的区别 1)分属于两种不同的合同制度; 2)主体的不同

第四节 合同的保全

第四节 合同的保全

第19条: 条
对于合同法第七74条规定的“ 对于合同法第七 条规定的“明显不合理的低 条规定的 价”,人民法院应当以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 断,并参考交易当时交易地的物价部门指导价或 者市场交易价, 者市场交易价,结合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予以 确认。 确认。 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 交易价百分之七十 百分之七十的 交易价百分之七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 的低价; 的低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交 易价百分之三十 百分之三十的 易价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 高价。 高价。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人民 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参照合同法第74条 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参照合同法第 条 的规定予以撤销。 的规定予以撤销。
特征: 特征: 第一, 第一,合同保全制度是合同的相对性原则 的例外, 的例外,目的在于在特定情况下对确保合 同债务的履行,保护债权人利益。 同债务的履行,保护债权人利益。 第二, 第二,合同保全主要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 期间。 期间。 第三, 第三,合同保全的基本方法是确认债权人 享有代位权或撤销权
2009《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干问题的解释( 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18条: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 条 权或者放弃债权担保, 权或者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延长到 期债权的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期债权的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提起撤 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 条的规定提起撤 销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销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一)代位权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 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 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 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合同的保全

合同的保全

第七章合同的保全1合同保全的概念和特征答:是指法律为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不增加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行使撤消权和代位权,以保护其债权的一种制度。

主要特征:第一、合同保全是合同相对性的例外。

第二、合同保全主要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期间。

第三、合同保全的基本方法是确认债权人享有代位权和撤消权。

2代位权的概念答: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的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债权的权利。

3代位权的行使及效力答: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第一、某一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只能以自身的债权为基础,不能以未行使代位权的全体债权人的债权为保全范围。

第二、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时,其代位行使的债权数额应与其债权数额大致相等。

代位权行使的效力:第一、对债权人的效力第二、对债务人的效力第三、对次债务人的效力4代位权行使的要件答:第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以届清偿期。

第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的债权。

第三、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第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5撤消权的概念答;是指因债务人实施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消该行为的权利。

6撤消权的行使及效力答:撤消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的含义包括如下:第一、某一债权人行使撤消权,只能以自身的债权为基础,不能以未行使撤消权的全体债权人的债权为保全的范围。

第二、各债权人都有权依撤消权起诉,其请求范畴仅限于各自债权的保全范围第三、债权人在行使撤消权的时,其请求撤消的数额必须与其债权数额相一致。

效力:债权人撤消权的行使,其效力始于撤消判决的做出,涉及债权人、债务人、受益人三方。

第一、对债权人的效力第二、对债务人的效力第三、对受让人(受益人)的效力7撤消权行使的构成要件答:(1)客观要件:第一、债务人实施了处分财产的行为第二、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第三、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或将要严重损害债权(2)主观要件:第一、关于债务人的故意。

第五章 合同的保全与担保

第五章 合同的保全与担保

第五章合同的保全与担保在商业活动和日常生活中,合同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是各方权利和义务的明确约定。

而合同的保全与担保,则是为了确保合同能够得到顺利履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接下来,让我们深入探讨一下合同的保全与担保这一重要话题。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合同的保全。

合同的保全主要包括债权人的代位权和撤销权。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比如说,甲欠乙 10 万元,丙欠甲 8 万元,但是甲一直没有向丙主张债权,此时乙就可以行使代位权,直接向丙主张 8 万元的债权。

但需要注意的是,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的撤销权则是针对债务人的不当处分财产行为。

如果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例如,甲为了逃避对乙的债务,将自己价值 50 万元的房产以 10 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丙,乙就可以行使撤销权。

接下来,我们谈谈合同的担保。

合同的担保方式多种多样,常见的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在一般保证中,只有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而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比如,某人向银行贷款买房,将所购房屋抵押给银行,如果到期不能还款,银行有权依法处置该房屋以实现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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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位制度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怠于”有特殊含义:唯有以诉的仲裁的方式追讨债权,才是“非怠于”;否则,均为“怠于”。

(1)代位权的实现条件:
①甲乙之间的债务必须合法存在②甲乙之间的债务必须到期甲丙之间的债务必须到期④甲怠于行使到期债权⑤甲的怠于行使已经危及到乙的债权实现
(2)代位之诉:
①当事人:原告为债权人,被告为次债务人,原来的债务人成为第三人。

②管辖法院:被告所在地法院③如果债权人胜诉,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承担④如果原告胜诉,被告直接向原告支付⑤原告胜诉后,未参加诉讼的原债务人的其他债权人请求偿还债务,原告并不享有优先受偿权,而应按比例清偿⑥原告因代位之诉所支付的有关费用可优先受偿⑦债权人在自己的债权范围内提起代位之诉,这时,债务人也对次债务人提起诉讼,不能合并处理,应告知债务人另行起诉。

2.撤销制度
(1)撤销之诉与代位之诉的区别:代位之诉针对的是债务人以消极方式逃避债务,而撤销的诉针对的则是债务人以积极行为逃避债务。

(2)引起撤销之诉的情形有三种: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②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③债务人以明显的低价转让财产
(3)撤销之诉的效力:使债务人的行为无效。

(4)撤销之诉的程序问题:
①当事人:原告为债权人,被告为原债务人,受让人或受益人为第三人;
②管辖地:被告所在地,即原债务人所在地;
③如果原告胜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④期间:撤销之诉的诉讼时效为1年,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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