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前入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经历、培养内容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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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住院医师规培学员招录通知

2016年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住院医师规培学员招录通知

各市州卫⽣计⽣委,各培训基地,各相关单位:为做好我省2016年度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录⼯作,根据省卫⽣计⽣委、省编办等七部门《湖南省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实施意见》(湘卫科教发〔2014〕5号)的相关规定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今年中医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作的安排,结合我省今年中医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具体情况,现就做好我省2016年度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关于国家培训经费补助指标分配和招录安排事项(⼀)指标分配2016年国家分配我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费补助指标为240⼈,其中,中医专业(含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下同)190⼈,中医全科专业50⼈。

经费补助指标按各培训基地拟招录⼈数分配⾄我省各培训基地(见附件1) 。

国家和省财政补助经费的管理使⽤严格按照《湖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费管理办法(试⾏)》(湘卫科教发〔2016〕8号)规定执⾏。

(⼆)招收对象与条件1、中医专业招收对象为我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近2年新进中医临床岗位⼈员。

新进⼈员应属2015、2016年度的中医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

2、中医全科专业招收对象为已在定向单位报到的2016年湖南中医药⼤学订单定向中医学专业毕业⽣。

(三)培训承担单位培训单位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的我省10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11家中医类别全科医⽣规范化培养基地(临床培养基地)。

原则上辖区内有培训基地的市州所派培训对象在本市州的培训基地培训,辖区内⽆培训基地的市州所派培训对象在我局统筹安排的培训基地培训。

(四)招录办法和程序1、报名和报名时间各市州卫⽣计⽣委负责按分配培训⼈数和安排的培训接受基地,组织和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做好培训对象的报名。

各医疗机构负责本单位培训对象的选派,积极选送符合条件的⼈员参加培训。

培训对象根据本⼈从事或拟从事的专业,填写培训申请表(附件2-1)并报所在单位,同时提供本⼈相关证书(⾝份证、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新规定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新规定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为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及有关规定,现对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资格规定如下:第一条符合《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和《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有关规定。

第二条试用机构是指符合《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第三条试用期考核证明(一)报名时应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交试用机构的试用证明,并于当年8月31日前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试用期满1年是指在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累计(含多个机构)试用时间满1年。

(二)现役军人必须持所在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方可报考。

(三)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

第四条报名有效身份证件(一)中国大陆公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地区居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二)外籍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护照。

第五条报考类别(一)执业助理医师达到报考执业医师规定的,可以报考执业医师资格,报考类别应当与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类别一致。

(二)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应当具备与其相一致的医学学历。

具有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并在公共卫生岗位试用的,可以以该学历报考公共卫生类别医师资格。

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医学专业毕业的报考人员,按照取得学历的医学专业报考中医类别相应的医师资格。

(三)符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同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四)在乡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工作,符合《执业医师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类别医师资格。

临床医学专业型硕士毕业要求

临床医学专业型硕士毕业要求

临床医学专业型硕士是一种专门培养具备临床医学理论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的研究生教育项目。

不同院校和国家可能会有不同的具体要求,但一般而言,临床医学专业型硕士毕业要求如下:
学分要求:完成规定的学分课程学习,包括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方向课程。

实践要求:完成规定的实践教学环节,如临床实习、实习报告等,以培养学生的临床实践能力和技巧。

学位论文要求:完成一定的研究工作,并撰写和成功答辩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通常需要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学术价值。

考核要求:通过临床技能考核,证明具备一定的临床操作技能和医疗质量控制能力。

学术交流要求:参加学术会议、发表学术论文、参与科研项目等,以培养学生的学术研究和交流能力。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临床医学专业型硕士毕业要求可能因院校和国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临床医学证明信

临床医学证明信

临床医学证明信临床医学证明信在日常学习培训、工作中或日常生活,大家都跟信件打了交道了吧,信件具备确立而特殊的主要用途和接纳目标,并有固定不动的或常用的文件格式。

你所闻过的信件是哪些的呢?下边是我为大伙儿梳理的临床医学证明信,仅作参考,期待可以协助到大伙儿。

临床医学证明信1尊敬的领导:你好!当您翻开这一页的情况下,您早已为我打开了通向取得成功的第一扇大门口。

感谢你们能在我将要踏入人生道路又一全新新征程的情况下,帮我一次珍贵的机遇。

期待它能有利于您在猛烈的市场需求与知识经济时代的浪潮中寻找到综合性优秀人才。

我的名字叫xxx,20xx年6月,我将从xx医科院大学毕业。

在高校五年的学习生活,就是我思考人生道路,超越自己,走向成熟的五年。

自己严格执行院校管理制度,尊师重道、团结一致同学们,有较强的荣誉感;学习培训用心勤奋好学,成绩优良;高度重视基础理论结合实际,积极参加各类实践活动、见习主题活动;我的技术专业学习培训涉及到內容非常普遍,包含基本、临床医学、防止等。

在学精专业科目的另外,为了更好地填补和拓展自身的知识层面,我普遍阅读文章各种各样书本刊物,尽可能使本身更快发展为一专多能型优秀人才。

五载匆匆忙忙,现在的我深深地明白:昨日的考试成绩已变成历史时间,将来的光辉要*今日踏踏实实锲而不舍地勤奋去完成。

在我将要离开学校的情况下,我带上着学得的专业知识和年青人满怀的激情与理想,真心实意而又真心诚意地为贵企业自我推荐。

虽然在诸多的求职者中,我不会一定是秀的,但我仍很自信心,我坚信是我工作能力在该院干得优异。

帮我一次机会,我能恪尽职守,让您令人满意。

在这里,我希望您的火眼金睛青睐,静候佳音。

坚信您的信赖和我的整体实力将为大家产生一同得取得成功!祝:贵企业工作事业兴旺,您一切顺利!xxxxx年x月x日临床医学证明信2______医院门诊:兹详细介绍______医学类专业医护1503班张韶涵同学们来贵企业见习,请予洽谈为感!xxxxx年x月x日临床医学证明信3尊重的医院门诊领导干部:你好!感谢你们百忙中垂阅我的自荐书,为一位满腔热忱的在校大学生打开一扇期待的大门,相信自己一定不容易让您心寒。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课程设置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课程设置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科研处2015年7月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 号)及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精神,不断完善我国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建立适应临床医学特点的人才培养制度,促进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衔接,更好地服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事业发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培养方案。

第一条培养目标与要求一、培养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人文素养和专业素质的临床医师。

二、掌握坚实的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较强临床分析和实践能力,以及良好的表达能力与医患沟通能力。

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常见多发病诊治工作。

三、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并有一定的临床研究能力和临床教学能力。

四、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和较好的外语交流能力。

第二条招生对象与入学方式一、招生对象。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接收本科毕业于五年及以上学制的全日制的临床医学、麻醉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眼视光医学、医学检验、妇幼保健医学等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具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报考。

入学前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可以报读临床医学的学术学位,但不能报读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二、入学方式。

报读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初试成绩达到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要求,或获得全国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我院同意接收复试的,方可进入复试环节。

复试由研究生管理部门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选拔要求相衔接。

复试环节重点考查考生运用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分析解决临床问题能力及从事临床医学职业的发展潜力。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5.05.29
•【文号】学位[2015]9号
•【施行日期】2015.05.2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
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
学位[2015]9号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精神,不断完善我国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建立适应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特点的人才培养制度,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有机衔接,更好地服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事业发展,特制定《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现将三个培养方案印发给你们,同时废止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学位〔1998〕6号)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学位〔1999〕36号)中的相关内容。

请有关学位授予单位按照通知精神,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加强师资队
伍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确保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

附件:1.《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2.《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3.《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2015年5月29日。

研究生培养手册填写规范

研究生培养手册填写规范

苏州大学研究生培养手册填写规范第一部分通用规范(一)研究生培养手册(以下简称培养手册)供研究生分类使用。

培养手册分为博士研究生(学术型)培养手册、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培养手册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手册。

(二)培养手册是根据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和有关规定而制订,是记录研究生完成培养环节的档案材料,是评奖、毕业和申请学位的重要依据之一。

研究生应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认真执行。

未完成规定的培养环节者,不能毕业,不得申请学位。

(三)培养手册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培养单位)统一保管。

研究生根据不同培养阶段要求,按规定时间向培养单位领取、规范填写、请导师或培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在规定时限内送还。

研究生管理部门将不定期检(抽)查培养环节完成情况。

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者,须呈交由导师、培养单位负责人签名的书面证明。

无故未完成者,研究生管理部门将对其学籍做出处理。

(四)填表时,请根据本专业的培养方案及培养阶段不同要求认真填写,按时完成。

培养手册未特别注明为无须填写的,一律为应填写内容。

如无特别说明可以粘贴附件,一律不要粘贴附件,应采用填写方式。

填表时一律用钢笔,要求字迹清楚、语句通顺。

请注意清洁,保持完好。

(五)根据存档装订要求,填写表格或粘贴附件时,请勿超出表格四周边框(若粘帖纸张面积较大,请适当裁减),并在骑缝处签字盖章,否则,须退还重填。

(六)培养手册自研究生入学至毕业一直供研究生使用,在毕业离校前本手册及复印件各一份与其他档案材料一起归档,一份存学校档案馆,一份存入研究生个人学业档案。

需妥善保管,应注意留有备份。

第二部分各项表格填写注意事项(一)封面按要求填写各项基本信息。

1、博士研究生(学术型)培养手册2、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培养手册3、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手册(1)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手册为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博士学位、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硕士学位和各类专业学位研究生使用。

(2)各类研究生请在学位层次和培养方式中按照实际情况选择填写。

武汉大学第二临床学院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含长年制医学生【范本模板】

武汉大学第二临床学院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含长年制医学生【范本模板】

武汉大学第二临床学院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含长年制医学生)临床能力考核试行办法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学位[1998]6号)和教育部颁布的《七年制高等医学教育基本培养要求及授予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试行办法》的有关文件要求,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达到卫生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中规定第一阶段培训结束时要求的临床工作水平。

七年制学生临床工作能力水平达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联合颁发的《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临床能力考核标准》的要求。

结合《武汉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我院将对自2009级起的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包括2009级临床型研究生)、自2005级起的七年制学生、自2005级起的八年制学生进行临床能力考核。

第一条:考核对象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毕业班研究生和临床医学专业七年制、八年制毕业班学生.第二条:考核标准与考核方式一、考核标准:考核硕士学位申请人是否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是否具有相应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临床诊疗能力、临床技术操作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否独立处理本学科的常见病,并对本科实习生进行业务指导,达到高年住院医师水平。

考核时间2~3小时。

二、考核方式: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考核与阶段考核(含毕业临床能力考核)相结合,笔试、口试与实际操作相结合,以及医护老师评价、患者家属评价与专家考核(含考核答辩委员会)相结合的方式.第三条:考核种类根据不同培养阶段,临床能力考核分为转科考核、阶段考核和毕业考核三种,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毕业考核与阶段考核合二为一。

一、转科考核(一)转科考核的范围、时间按照研究生个人《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训计划》所规定的轮转学科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研究生结束本科室轮转前一周。

(二)转科考核小组成员的组成考核小组成员由研究生导师、所在轮转科室主任、具体指导研究生临床实践的主任(或副主任)医师或本科室2名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所在轮转科室主任指定考核小组组长,主持转科考核,1名主治医师(或如:研究生教学秘书)为记录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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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2013年07月01日至
2013年07月20日
风湿内科
92
2013年07月至
2014年3月
干部心内科
合格
2014年04月01至
2014年04月30日
心内科
90
2014年05月01日至
2014年05月31日
呼吸内科
95
2014年06月01日至
2014年06月30日
心电图室
90
2014年07月01日至
以上材料属实,如有弄虚作假,愿承担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学校审核意见
经审核,同意下列内容第项:
1.该学生已累计完成临床轮转月,且出科考核合格,同意其申请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结业考核。
2.基于国家和安徽省相关文件,将在读期间完成的临床经历、培养内容计入今后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时间和内容。
导师(签名):
妇科
96
2012年10月08日至2012年10月17日
产科
95
2012年10月18日至2012年10月31日
眼科
95
2012年11月1日至
2012年11月15日
呼吸内科
97
2012年11月16日至
2012年12月2日
感染科
92
2012年12月3日至
2012年12月16日
神经内科
97
2012年12月17日至
2013年01月02日
心电图
98
2013年01月03日至
2013年01月16日
急诊外科
95
2013年01月17日至
2013年01月31日
心脏外科1病区
95
2013年02月01日至
2013年02月14日
骨科3病区
97
2013年02月15日至
2013年02月28日
放射科
97
2013年03月01日至
2013年04月15日
培训基地(盖章):
年月日
院校(盖章):
年月日
2014年07月31日
神经内科
90
2014年08月01日至
2014年08月31日
CT室
96
2014年09月01日至
2014年09月30日
心血管超声
90
2014年10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
干部心内科
合格
合计(月)
34个月
现申请下列内容第1项:
1.参加住院医师规划化培训结业考核。
2.将在读期间完成的临床经历、培养内前入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期间的临床经历、培养内容书面证明
学生学号
0824010019
学生姓名
余道友
入学时间
2008年09月
身份证号
342423199012052631
就读院校
安徽医科大学
学习专业
七年制临床医学(老年心血管方向)
导师
李结华
培训基地(医院)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普外科4病区
97
2013年04月16日至
2013年05月02日
血液内科
96
2013年05月03日至
2013年05月15日
消化内科
94
2013年05月16日至
2013年05月30日
内分泌科
96
2013年05月31日至
2013年06月13日
心内科
92
2013年06月14日至
2013年06月30日
肾脏内科
临床经历情况(可增加行)
培训时间
轮转科室
出科考核成绩
2012年07月16日至
2012年07月31日
新生儿科
96
2012年08月1日至2012年08月15日
儿科1病区
95
2012年08月16日至2012年08月31日
儿科2病区
96
2012年09月01日至
2012年09月16日
妇产科门诊
95
2012年09月17日至2012年10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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