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村低保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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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措施

低保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措施

低保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措施低保是我国社会福利体系中的一项重要政策,旨在保障特困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

然而,长期以来,低保政策依然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分析低保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1. 申请条件复杂当前,各地区对于低保申请条件制定有较大差异,导致了不同城市或者区域之间对于救助标准的认知不一致。

此外,部分地区设置了较高门槛,使得一些真正需要帮助的家庭无法获得应有救助。

2. 救助金额不足目前,在我国很多城市,低保救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幅度不匹配。

由于生活成本持续增加,这使得救助金能力有限,难以满足真正贫困家庭的基本需求。

3. 审查流程繁琐由于各级政府对低保申请都需要进行详细审查,加之程序复杂、耗时较长,这就导致了许多真正需要帮助的家庭在等待审批过程中耽搁了时间,错失了及时救助的机会。

4. 救助对象定位不准确现行低保政策将救助对象主要定位于城市居民,忽略了农村特困群体。

较长一段时间以来,农村贫困人口数量逐渐增加,但是他们却无法享受到与城市居民相同的低保政策福利待遇。

二、建议措施1. 简化申请条件各地区应该统一和精简低保申请条件,并根据当地实际经济发展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同时,在制定政策时要充分考虑特殊群体的需求,确保真正有需要的人能够顺利获得救助。

2. 提高救助金额标准政府应当对低保救助金进行合理调整,根据物价指数以及各地实际情况来确定标准。

这样可以确保低保户能够获得基本生活所需,并提高其生活质量。

3. 简化审查流程政府部门可以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做法,简化低保救助申请的流程。

例如,可以采用线上审批方式,通过完善信息系统和数据共享平台来提高效率,加快审查速度。

4. 扩大救助对象范围应将低保政策扩大到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农民群体身上。

针对不同地区存在的特殊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并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知晓并受益于低保政策。

5. 完善配套措施除了救助金以外,政府还应该加强对低保户的后续帮扶。

浅谈农村低保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农村低保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农村低保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农村低保存在是指生产、储存和加工过程中的粮食、水果、蔬菜等农产品在数量、质量和时效等方面的缺陷,主要表现为粮谷耗损、果蔬变质、贮藏不当等问题。

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品质。

因此,我们需要探讨农村低保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农村低保存在的原因1.种植技术不足农民在种植过程中缺乏科学、专业的指导,往往在土地选择、施肥、农药使用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导致农作物品质下降,产量减少。

2.储存设施不足农民往往没有充足的仓储设备,储存条件差,储存时间过长,食品容易变质、霉变,导致浪费。

3.加工工艺落后传统的农产品加工方法存在水分控制、环保、卫生等问题,导致加工产品的鲜度和品质受到影响。

二、应对农村低保存在的对策1.改善农作物种植技术科学合理的耕作方式、精准的施肥方案、严格的农药使用和管理等,将提高农作物品质,减少损耗。

同时,加强农民的农技培训和管理,促进农作物的产量提高,减少浪费。

2.提升储存条件可适当地引入现代化仓储设备或设备改进,使仓储设施能够在物品存储过程中保持低温、低湿、通风,防止食品变质和发霉。

另外,加强食品检验,控制食品质量和安全风险,减少浪费。

3.改善加工工艺引入先进的加工工艺,改善传统农产品加工方法,提升产品鲜度和品质。

同时,加强产品包装和营销,提高产品竞争力。

4.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和流通体系,支持农产品的销售和流通,缩短市场的供需链,减少食品损耗,提高农民的收益。

总之,针对农村低保存在的问题,需要从种植、储存、加工、流通等多个方面入手。

加强农民的技能和管理能力,创新农业科技和管理,完善农业市场体系和流通体系,从而实现农民增收、粮食安全和环境保护的目标。

低保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措施

低保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措施

低保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措施一、引言低保政策作为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帮助贫困家庭渡过难关。

然而,长期以来该政策存在着一些问题。

本文将针对这些问题展开讨论,并提出相应的建议措施。

二、低保政策存在的问题1. 申请条件过于严格当前低保政策中设定了非常高的门槛,申请人需要满足严格的收入和资产限制,并经过复杂繁琐的审批流程。

这导致许多有实际需求但不符合标准的家庭无法获得救助。

2. 定额发放金额偏低当前低保金定额普遍较为稀少,在满足最基本生活需求方面缺乏足够支持。

特别是在高物价和房租上涨时期,很多 low income 家庭仍然无法维持基本生计。

3. 规则复杂易误解现行低保规则条款繁复、拗口,在民众中易引起误解。

此外,在不同地区之间还可能存在差异,导致政策执行的不公平性。

4. 缺乏长期可持续机制低保政策多数是单次援助,缺乏长远规划和可持续发展机制。

这导致一些贫困家庭仍然面临着周期性的生活困境。

5. 社会认知度不高对低保政策的认知度普遍较低,许多有资格申请救助的人无法及时了解相关信息,错过了获得帮助的机会。

三、建议措施1. 放宽条件并简化审批流程应当调整收入以及资产限制标准,使更多确实需要救助的家庭能够符合条件。

同时,在审批流程上精简繁琐环节,加快审核速度,并建立对口督查机构进行监督。

2. 提高定额标准和适时调整根据经济情况、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定期评估,并在必要时适时提高低保金定额标准。

这样可以确保 low income 家庭能够获得足够支持并维持基本生计。

3. 简明规则条款并统一执行标准通过修订现行规则条款,使其语言简明易懂,并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执行标准。

这将减少政策执行中的混乱和不公现象。

4. 建立长期可持续机制应当建立起长远规划和可持续发展机制,通过培训、职业指导等手段提高贫困家庭的自我发展能力。

此外,配套推出就业扶持计划和技能培训项目等也是重要举措。

5. 加强宣传与信息发布渠道通过各类媒体、社区服务站点以及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加大对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

当前农村低保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农村低保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农村低保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农村问题已经成为中国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焦点。

当前,农村低保存在许多问题和挑战,对策是促进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质量的关键。

本文将探讨当前农村低保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对策。

一、低收入水平首先,目前很大一部分农民的收入水平仍然很低。

这与城市居民相比存在差距,也与他们自身劳动所得不匹配。

原因在于农业收益不稳定、土地资源有限、产业结构单一等因素导致。

应该采取多种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

1. 打破土地制度限制:通过土地制度改革,扩大耕地面积和可利用的土地资源,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创业机会。

此外,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要保护好小农户的权益,避免他们失去土地。

2. 发展多元化的产业:鼓励农民从事非传统农业、乡村旅游等新兴产业,提高他们的经济收入和生活质量。

3. 提升技能培训水平:加强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使他们能够适应现代化的农业生产和新兴产业发展的需要。

二、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是当前存在的另一个问题。

在交通、电力、通信、教育、医疗等方面,农村与城市之间差距明显,这严重影响到了人们的生活质量和经济发展。

1. 加大投资力度: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确保资金到位并用于真正实际需求。

同时也可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其中,引导更多的资源进入农村。

2. 合理规划乡村道路网络:合理规划乡村道路网,改善交通条件,在乡村中心区域建立交通枢纽站点,提高居民出行效率。

3. 扩大信息技术覆盖范围:加强农村地区互联网、移动通信等信息技术的覆盖范围,推动数字经济在农村地区的发展,并提供更多便利服务。

三、教育水平不高教育是农村发展的关键支撑。

然而,当前农村教育水平普遍偏低,存在师资力量不足、学校设施简陋、教学质量不高等问题。

1. 提升农村教师队伍素质:加大对农村教师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专业能力和知识储备,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 支持乡村学校建设:加大对乡村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和政策支持,改善学生的上课环境和条件。

农村低保制度如何完善

农村低保制度如何完善

农村低保制度如何完善农村低保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农村低保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

一、当前农村低保制度存在的问题1、认定标准不够科学目前,农村低保的认定标准主要依据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农村居民收入来源多样化、难以准确核算,以及财产认定的复杂性,导致认定标准不够科学准确。

一些真正贫困的家庭可能因为难以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而无法享受低保,而一些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却可能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低保待遇。

2、审核程序不够规范农村低保的审核程序包括申请、审核、审批等环节,但在一些地方,审核程序存在走过场、不严格的现象。

例如,基层工作人员在审核时可能缺乏深入调查,对申请人的家庭情况了解不全面;公示环节也存在形式主义,公示时间短、范围窄,公众监督作用难以有效发挥。

3、动态管理机制不完善农村低保应该是一个动态调整的过程,随着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及时调整保障对象和保障水平。

但现实中,由于信息更新不及时、基层工作力量不足等原因,一些已经脱贫或经济状况改善的家庭未能及时退出低保,而一些新出现的贫困家庭又未能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4、资金保障不足农村低保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但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资金有限,导致低保资金保障不足,保障水平偏低,无法满足贫困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

5、监督管理不到位农村低保制度的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对违规领取低保待遇的行为查处力度不够。

一些地方存在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严重损害了低保制度的公平性和公信力。

二、完善农村低保制度的建议1、科学制定认定标准进一步完善农村居民家庭收入和财产核算办法,充分考虑农村实际情况,综合评估家庭的经济状况。

对于难以货币化的收入和财产,可以通过民主评议、邻里调查等方式进行评估。

同时,建立健全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提高认定的准确性。

城乡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城乡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城乡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第一篇:城乡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当前城乡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我国是个贫富分化比较严重、困难人群基数较大、发展不平衡的国家,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尤其是低收入、困难群体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于维护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近期,长寿区纪委、监察局会同区民政局对长寿区城乡低保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结果显示,当前长寿区低保工作基本实现了程序化、制度化和公开化,但是,也发现低保工作在实践中、操作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应当引起重视。

一、长寿区低保工作概况为彻底改变城乡低保管理混乱局面,切实贯彻“应保尽保、不应保不予保”原则,长寿区从2010年初开展规范城镇低保管理,年底全区城镇低保对象由原来的23686户54522人降到2948户5367人,低保人数比例由原来的25.41%降到2.50%。

截止2012年6月,全区城镇低保4086户6859人,占城镇人口比例为2.36%;农村低保户15326户24226人,占农业人口比例为3.54%。

总体来看,全区已经初步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不应保不予保”,推进了全区低保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低保政策的实施已经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当前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一)低保资格审核有待科学化在低保对象资格审核中,家庭收入是一项关键考量指标。

然而,操作上的种种制约因素给查实申请者真实家庭收入带来了很多困难。

诸如:城镇居民失业者是否存在着隐性就业无法得知;一些做小生意或打零工的居民实际收入是多少无法统计;社区邻里间往来不多、彼此不了解,真实收入难以得到印证;农村居民的种养殖收入、务工收入、临时收入难以准确核算;有些人为了骗取低保名额而故意隐瞒收入等。

上述因素造成了在低保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难以认定家庭困难且条件相差不大的申请者到底谁该吃低保。

此外,按规定,低保对象家庭收入发生变化时,户主应当主动向村(居)委员会报告变化情况,但实际上很少有人会主动上报,加上审核工作滞后,难以完全实现“应退尽退”。

农村低保制度改革的问题与对策

农村低保制度改革的问题与对策

农村低保制度改革的问题与对策一、农村低保制度现状与困境农村低保制度作为保障贫困农民生活的重要一环,在过去几十年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目前农村低保制度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农村低保标准过低,无法满足农民基本生活需求。

其次,农村低保制度过于分散,缺乏统一管理和协调,导致资源分配不均。

最后,农村低保制度存在滥发和漏发问题,审核不严格,使得一些不符合条件的农民获得低保,而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却被排除在外。

二、解决低保标准过低的问题为解决农村低保标准过低的问题,应当积极采取措施。

首先,政府应提高低保标准,确保其能够覆盖到真正需要帮助的农民。

同时,应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状况差异,适当调整低保标准,以保障基本生活水平并兼顾经济可持续发展。

此外,政府还应加强对低保标准执行的监督和评估,确保资金使用合理,真正惠及农民。

三、改进低保制度的管理与协调农村低保制度过于分散,管理和协调不足的问题亟待解决。

为此,应建立健全统一的农村低保制度管理机构,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协调和管理,并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

此外,还应加强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确保农村低保制度能够更公平地满足农民的需求。

四、解决滥发和漏发问题为了避免低保滥发和漏发问题,应建立严格的审核机制。

首先,应对申请低保的农民进行详细的财产和收入调查,确保低保资金流向合法合规。

其次,应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估体系,识别并惩罚滥发和欺诈行为,同时加强对低保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此外,还应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农民对低保制度的认知和理解,减少滥用和漏用问题的发生。

五、发展农村产业,推动农村脱贫农村低保制度改革不能只停留在救急的层面上,更应该注重农民自我发展和脱贫。

因此,政府应加大对农村产业的扶持力度,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同时,要加强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农民的就业能力和创业意识。

通过发展农村产业,可以增加农民收入,减少对低保的依赖,实现可持续发展。

六、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农村低保制度改革需要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相结合,形成互补和协同发展的格局。

谈当前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谈当前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序言】农村低保是保障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的一项重要政策,但在实践中却存在着不少问题。

本文将从当前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展开探讨。

【1.问题现状】当前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1 资金分配不均,导致低保标准不一。

一些地区由于资金紧张,低保标准设置过低,难以满足基本生活需求,而一些地区则出现低保标准过高的情况,导致资源浪费。

1.2 审批审核不严格,导致低保对象失实。

一些地方因为审批审核过于宽松,导致一些并不符合条件的人获得了低保资格,而真正的低保对象却因为各种原因被遗漏。

1.3 低保资金管理不当,导致财务风险。

一些地方在低保资金的使用管理上存在不当之处,甚至出现了挪用、贪污等问题,严重影响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公平性。

【2.解决对策】针对以上问题,应该采取以下对策进行改进:2.1 建立公正合理的资金分配机制。

应该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度等因素,合理确定低保标准,确保各地低保标准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2.2 加强低保审核管理。

应该建立严格的审核机制,严格把关低保对象的资格,避免低保对象的虚假身份,确保低保资金的真正用于最需要的人群。

2.3 完善低保资金监管制度。

应该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严密监管低保资金的使用情况,杜绝出现挪用、贪污等问题,确保低保资金的安全和透明度。

【3.个人观点】作为一个农村问题的研究者,我认为当前农村低保工作中的问题需要得到高度重视和及时解决。

只有通过不断的改革和完善,才能更好地满足农村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实现农村全面小康的目标。

【4.总结】当前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资金分配、审核管理、资金监管等方面,应该通过建立合理的资金分配机制、加强低保审核管理、完善低保资金监管制度等对策来解决这些问题。

【结语】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并及时改进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征程中,使每一个农村特困人员都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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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农村低保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对持有本县农业户口,家庭纯收入低于本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困难居民,实行差额救助的制度,是社会救助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传统的救济制度的改革与发展,其根本目的是保障农村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2007年,我县建立起覆盖全县140万农村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县财政部门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农村低保“三级核查、三级评审、三榜公示”等工作,并对资金实行“一卡通”发放,取得了明显成效。

通过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财政总投入由2007年的1801万元增加到2009年的4871.58万元,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数由2007年的47352人增加到2009年的66507人。

经过近年来的实践与推进,农村低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直接影响了低保对象的生产、生活,影响到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在推进低保规范化建设中,需要我们不断探索与完善。

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过低
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设计标准,农村最低生活标准必须保障低保对象的衣、食、住,适当考虑电、燃料、未成年人义务教育等费用及物价的上涨,我县农村低保对象保障标准平均每人每月是42元,人均一天也就是1.4元钱,现在我县市场上面粉价格
是1.3-1.5元/每斤,大米价格都在2.5元/每斤,加上穿衣等费用,低保资金对失去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来说无异于是杯水车薪,这样低的保障标准,很难维系一个农村居民的基本生存需求。

(二)保障对象难界定。

保障对象即是家庭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困难居民,目前,各地民政部门普遍采用的是“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办法来确定保障资格;但实际上,这种“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办法难以落实到具体工作当中,第一,收入的项目繁多。

农村居民的家庭收入,除务工等货币收入外,其主要收入组成分种植业、养殖业及其他实物收入。

第二,实物收入评估核定繁杂。

由于种植、养殖等具体项目品种不同,产值投入及价格也不一样,这些收入核算缺乏一种较为合理的衡量标准。

另外,有很多基层工作人员因人情关系等原因,没有按照低保标准认真核定核实,草率估算,随意填报,导致了一些不符低保条件的对象纳入了保障;我县现有140万左右农村人口,享受低保的人数66507人,由于僧多粥少,为了平衡关系,又受保障经费的限制,存在着人为的“拆并户”现象。

(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退出机制不健全。

基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确定难度大、低保户家庭收入动态监测困难、信息化滞后等原因,一些农村低保户人均收入超过了低保标准线后,不能及时被退出或不愿退出低保等现象时有发生,更有些情况是家庭有人口出嫁多年或去世多年依然享受低
保,由于农村低保制度的含金量日益增多,比如低保户子女上大学每年可以申请补助3000元,城乡医疗救助针对低保户不限病种只要住院报了新农合后剩余资金财政还可以给予补助,还有其他就业,住房等方面都有优惠,使一部分人形成了“福利依赖“,受助者不愿放弃福利待遇,宁可不就业或少就业,该制度虽不能使他们摆脱贫困,但至少可以不劳而获。

(四)缺乏有效的组织保障。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全新的、长期的社会救助制度,涉及人口众多,需要准确掌握如此庞大人群的家庭收入及其变动情况,接受低保申请和咨询,进行情况核实与审批,这项工作相当繁重,现在基层低保工作人员严重不足,大部分村委会干部都是半脱产的,他们还有自己的一份责任田,有些工作程序很难按部就班到位,就目前乡镇民政办来说,大部分只有一两个人,他们不但承担者大量民政工作,还要积极参与乡镇其他工作,实际上,农村低保村级和乡镇级的调查、评议很多只是流于形式。

(五)财政监管难度大
从目前的农村低保管理办法来看,财政部门主要侧重于低保资金的拨付、发放的过程监管,对个别基层单位未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难以发现及有效监控,财政监管职能难以充分发挥。

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几点建议
(一)据实调整保障标准。

首先,农村低保标准应依据农村居民基本生活(包括吃、穿、住、医、教等)必需品的实际需求及各
级政府财政实际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并结合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及物价指数的变化不断调整,给农村低保标准一个正确的定位,即定位在生命线、温饱线或发展线。

其次,县级民政部门要会同财政、物价、统计等有关部门,对农村居民基本生活必须消费支出或上年度的农民纯收入要据实进行测算,用市场菜篮法或恩格尔系数法,测算出符合我县实际的农村低保标准。

(二)合理界定保障对象。

农村低保对象原则上应该定位在老、弱、病、残等缺乏劳动能力的农村困难居民,对于有身体健康、劳动能力正常且处于劳动年龄成员的家庭,原则上不得纳入保障。

这样,既可将保障对象资格确定的复杂性进行了简单化,同时,又促使身体健康、劳动能力正常的农村困难居民通过自身的努力,开展生产自救,摆脱贫困,消除他们等、靠、要的消极依赖思想。

(三)强化政府责任体系,提升工作水平。

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落脚点。

一是确定各级政府领导负责制。

层层签订责任状,通过政府统一组织领导,确保各部门执行政策时相互协作。

二是建立科学监督体系。

建立审计、财政、监察三位一体的监督网络,完善各部门及财政内部职能科室的监督检查制度。

整合监督资源,明确监管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减少监管部门行政不作为,促进经办单位改进工作方法。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对违反农村低保制度的,严格追究部门相关人员和地方政府的责任,增加违纪成本,减少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要设立乡(镇)的举报电话。

建立受理举报投诉制度,及时受理群众的举报与投诉;有明确举报投诉人的,还要将调查处理结果限期反馈给举报投诉人。

(四)加强救助机构建设。

一是在民政局下设二级机构即社会救助工作管理局,并根据业务量大小,解决相应的编制,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及必备工作经费和设施。

二是加强乡镇民政办建设,根据各乡镇规模大小,城乡低保等救助对象的人数多少,配备与工作量相对应的工作人员,解决必要的工作经费。

三是村委会要建立社会救助站,落实专人。

四是加强社会救助。

加强舆论引导,鼓励和支持企业、民间组织、个人对农村低保对象进行帮扶。

发动基层党员、干部献爱心、开展邻里互助等活动,让农村低保对象得到社会的关爱。

五是对生活不能自理的农村低保对象家庭而言,社会帮扶难达到救助效果,可以让他们到敬老院生活居住,享受五保集中供养待遇。

六是保证在农村低保对象生活标准与经济增长相一致基础上,增加农村低保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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