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商标领域新WIPO标准的便利性的调查
了解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条约和协定

了解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条约和协定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创新和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
国际上有许多条约和协定旨在强化和保护知识产权,这些法律框架旨在确保创造者和发明家的利益得到公平的回报,并鼓励创意和创新的发展。
本文将简要介绍几个主要的国际条约和协定,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和国际标准。
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是全球最重要的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组织之一。
该组织设立了多个条约和协定,以推动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
1.《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WIPO公约)WIPO公约于1967年成立,旨在推动全球知识产权制度实施的标准化和协调化。
该公约设立了WIPO作为全球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的中枢机构,并通过协调成员国之间的合作,促进国际知识产权的保护和使用。
2.《版权公约》(WIPO版权公约)和《表演和录音制品公约》(WIPO表演和录音制品公约)这两个公约旨在保护音乐、文学、艺术等创造性内容的版权。
WIPO版权公约于1971年成立,而WIPO表演和录音制品公约于1971年成立。
3.《商标法公约》(WIPO商标法公约)WIPO商标法公约于1974年成立,旨在保护商标所有人的权益,并促进国际商标的注册和保护。
二、巴黎公约(Paris Convention)巴黎公约于1883年成立,是世界上第一个保护工业产权的国际条约。
它为发明家和工业设计师提供了创新和设计的全球保护,为其在各个成员国申请专利和注册设计提供了便利。
巴黎公约的核心原则是“国民待遇原则”,即成员国应对其他成员国的申请提供与本国申请相同的待遇。
该公约还提供了一套共同申请的制度,使得在多个成员国同时申请专利或设计变得更加简化和便利。
三、伯尔尼公约(Berne Convention)伯尔尼公约于1886年成立,旨在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的版权。
该公约确立了保护版权的最低标准,并提供了一套国际版权的保护机制,使得创作者的作品在多个成员国都能享有相同的保护。
WIPO关于知识产权的界定

WIPO关于知识产权的界定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是一个致力于促进使用和保护人类智力作品的国际组织。
这些作品──知识产权──正在拓展着科学和技术的疆界并不断丰富着艺术世界。
WIPO通过本身的工作,在提高生活的质量和乐趣以及为各国创造实际财富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是联合国组织系统中的16个专门机构之一。
它管理着涉及知识产权保护各个方面的23项国际条约。
本组织的成员国有179个国家。
一、专利专利是对发明授予的一种专利权利;发明是指提供新的做事方式或对某一问题提出新的技术解决方案的产品或方法。
1、专利的作用是什么?专利对专利权人的发明予以保护。
所予保护在一段有限的时期内有效,一般为20年。
2、专利提供什么样的保护?专利保护是指未经专利权人的同意,不得对发明进行商业性制造、使用、经销或销售。
这些专利权通常由法院实施,在大多数制度中,法院有权制止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但同时,法院在第三方提出的异议成立时,也可宣告专利权无效。
3、专利权人有哪些权利?专利权人在发明受保护的时期内,有权决定谁可以--或不可以--使用该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
专利权人可允许或许可其他当事方按双方议定的条件对发明进行使用。
权利人也可将其对发明享有的权利出售给他人,该他人则将成为新的专利权人,专利一旦失效,即不再受保护,该发明便进入公有领域,也就是说,权利人不再对该发明享有专有权,该发明可由他人进行商业性利用。
4、为什么必须要有专利?专利通过对个人的创造力予以承认,并对其适于在市场上销售的发明提供物质上的奖励的方式,而对个人提供刺激。
这些刺激鼓励创新,从而确保人类生活的质量不断地提高。
5、专利在日常生活中发挥什么作用?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际上已经渗透到人类生活的每一个方面,从电灯(爱迪生和斯旺的专利)和橡胶(贝克兰的专利)到圆珠笔(伯罗的专利)和微处理机(英特尔公司的专利;仅举以上几例以说明之)。
作为对专利保护的回报,所有专利权人必须公开披露关于其发明的信息,以丰富世界上的整个技术知识宝库。
wipo世界知识产权指标

wipo世界知识产权指标WIPO世界知识产权指标WIPO(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是联合国下属的特殊机构,致力于推动全球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发展。
作为国际知识产权领域的权威机构,WIPO定期发布各种报告和指标,其中包括了世界知识产权指标(WIPI)。
世界知识产权指标(WIPI)作为专业而系统的指标,被广泛用于衡量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领域的优劣。
WIPI综合考量了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创新投入、创新产出和知识产权交易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下面我们将一步一步回答关于WIPI的问题,详细解析这一重要指标。
第一步: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基础,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在WIPI中占有重要的比重。
该指标主要考量了国家在知识产权相关领域的法律保护力度和法律环境的稳定性。
WIPO通过全球知识产权指标进行综合评估,涵盖了专利、商标、版权和工业设计等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
第二步:创新投入创新投入是国家创新能力的核心因素之一,也是WIPI的重要维度。
创新投入包括研发支出、科技人员数量、高等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指标。
WIPO 关注的重点主要有国家的研发活动、科研经费投入和科研人员数量等,这些因素对于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保护的质量有着关键影响。
第三步:创新产出创新产出是衡量一个国家创新绩效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WIPI的主要考量维度。
创新产出包括专利申请数量、论文发表数量、科学引用文献数量等方面的指标。
这些指标反映了国家在科技领域的绩效和创新成果,在全球范围内具有较高的重要性。
第四步:知识产权交易知识产权交易是知识产权市场的重要方面,也是评估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重要依据。
知识产权交易包括专利授权、技术许可和商标转让等方面的指标。
WIPO通过考察国家的知识产权交易活动和规模来评估国家在知识产权市场中的表现和竞争力。
总结:WIPO世界知识产权指标(WIPI)是衡量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方面的重要指标之一。
商标的国际分类

商标的国际分类商标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重要资产之一,是企业在市场上展示自己品牌形象的重要手段。
为了保护商标的独占权,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商标法律法规。
而商标的国际分类则是为了方便商标的管理和保护而制定的一套标准。
一、商标分类的背景商标的分类是为了方便管理和保护商标而制定的一套标准。
商标分类最早是由国际商标局(WIPO)在1957年制定的,当时只有34个分类。
后来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和商标数量的不断增加,商标分类也不断地进行了修订和扩展,目前已经发展到了45个分类。
商标分类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便于商标的管理和保护。
商标分类可以使商标之间形成相对的关系,方便商标的比较和检索。
同时,商标分类也可以为商标的管理和保护提供基础,方便各国商标管理机构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二、商标分类的原则商标分类的制定需要遵循一些基本原则,以保证分类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商标分类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统一性原则:商标分类应该统一、标准化,以便于不同国家之间的商标管理和保护。
2. 分类原则:商标分类应该按照商品和服务的类别进行分类,以便于商标的管理和保护。
3. 独立性原则:商标分类应该保证各类别之间的独立性,以便于商标的管理和保护。
4. 可变性原则:商标分类应该具有一定的可变性,以适应经济和技术的发展变化。
三、商标分类的内容商标分类主要包括商品分类和服务分类两个方面。
1. 商品分类:商品分类根据商品的种类和用途进行分类,目前共分为34个类别。
其中1-34类是商品分类,包括了几乎所有的商品种类。
2. 服务分类:服务分类根据服务的种类和用途进行分类,目前共分为11个类别。
其中35-45类是服务分类,包括了几乎所有的服务种类。
商标申请人需要根据自己所申请的商品或服务的种类和用途,选择相应的分类号进行申请。
四、商标分类的意义商标分类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便于商标管理和保护:商标分类可以使商标之间形成相对的关系,方便商标的比较和检索。
WIPO关于知识产权的界定

WIPO关于知识产权的界定知识产权是指对于知识、创造性劳动和创新的产权保护。
它涵盖了一系列的领域,包括专利、商标、版权、工业设计、地理标识和商业秘密等。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WIPO)是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负责促进全球知识产权保护和合作。
首先,专利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授予发明者对其发明的独占权利,使其能够在一定时间内对其发明进行专有经营。
专利保护鼓励创新和技术进步,使发明者能够从其发明中获得经济利益。
WIPO负责协调各国之间的专利保护,促进知识产权的国际合作。
商标权是另一个重要的知识产权领域。
商标是标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符号,如商标标志、商标名称或商标设计。
商标的注册和保护能够防止他人未经授权使用商标,并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WIPO为商标保护提供国际标准,并帮助各国之间开展合作,以确保商标的有效保护。
版权是知识产权领域中的一个关键概念。
它保护创作性表达形式,例如文学、艺术、音乐、戏剧和电影作品等。
版权保护措施包括著作权的注册和侵权行为的打击。
WIPO致力于加强全球知识产权系统,以确保版权的国际保护以及保护作品创作者的权益。
此外,工业设计和地理标识也是知识产权的一部分。
工业设计保护产品外观和形状的独特性,使其具有辨识度和市场竞争优势。
地理标识是指某一地域特定产品的名称,具有地域特征和质量保证。
WIPO通过提供支持和推动相应法律和政策的发展,加强对工业设计和地理标识的保护。
最后,商业秘密也是知识产权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机密信息,包括技术信息、商业计划、客户数据和销售策略等。
商业秘密需要得到适当的保护,以确保企业的竞争优势。
WIPO在商业秘密的保护方面提供指导和支持,并促进国际合作。
总之,WIPO作为全球知识产权的司令部,对知识产权的界定和保护起着关键作用。
通过制定国际标准、推动国际合作和加强法律保护,WIPO为创新和知识传递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组织与机构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的互动 关系
未来将更加注重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的互 动关系,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创新 活力,推动全球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THANK YOU
感谢聆听
主要活动和成果
建立全球反假冒信息网络,促进信息共享和协作;组织国际反假冒论坛和研讨会,推动各国在打击制假 售假方面的合作;开展公共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和消费者权益的认识。
07
总结与展望
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成就与挑战
成就
建立了一套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框架和规则体系,为各国提供了共同遵循的标 准和准则。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
组织背景与职能
成立背景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是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于1967 年在瑞士日内瓦成立,旨在通过国际合作促进全球知识产权的保 护。
主要职能
WIPO的主要职能包括推动各国在知识产权立法和实践方面的协调 ,提供知识产权注册和管理的国际平台,以及促进知识产权信息 的传播和交流。
专利合作条约(PCT)
简化专利申请程序
PCT提供了一种简化的国际专利申请程序,申请人可以通过单一的国际申请,在多个国家 或地区同时寻求专利保护。
统一的申请格式和要求
PCT规定了统一的国际专利申请格式和要求,使得申请人可以更加方便地准备和提交申请 。
延长申请进入国家阶段的时间
PCT允许申请人在提交国际申请后的一段时间内(通常为30个月),再决定是否进入具体 国家的专利申请程序,这为申请人提供了更多的时间和灵活性。
促进技术转移
知识产权保护使得技术可以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转移 和传播,推动各国的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
维护市场秩序
知识产权保护有助于防止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WIPO标准委员会任务单

标准委员会()任务单第号任务说明:研究电子申请对制作经证明的主管局副本、尤其是对制作优先权用副本的影响。
标准委员会在年月的第一届会议上同意,第号任务应被视为完成,从标准委员会任务单中删去。
(见文件和文件 .第段。
)因此,这是第号任务最后一次出现在标准委员会任务单中。
第号任务说明:持续进行电子数据处理与交换标准方面的活动。
标准委员会在年月的第一届会议上同意,第号任务应当终止。
(见文件和文件 .第段。
)因此,这是第号任务最后一次出现在标准委员会任务单中。
第号任务. 说明:根据三边局、、等机构和其他行业标准制定机构所设想的项目,确认与机器可读数据交换有关的标准化领域。
. 任务牵头人工作队牵头人:国际局被指定为任务牵头人。
.计划执行的行动:国际局必要时应当协调向标准委员会报告标准化进展的工作和或向标准委员会提出提案的工作。
. 备注:第号任务具有通报性质,是一项持续进行的活动。
(见文件和文件 .第段。
)第号任务说明:制定一项关于用混合模式介质提供专利文献的标准。
标准委员会在年月的第一届会议上同意,第号任务应当终止。
(见文件和文件 .第段。
)因此,这是第号任务最后一次出现在标准委员会任务单中。
第号任务. 说明:按文件第段中所述,讨论商标领域与数字图像格式以及颜色管理和网上公告有关的各项问题,并编写后续提案。
. 任务牵头人工作队牵头人:任务牵头人是商标标准工作队牵头人,即韩国知识产权局()。
. 计划执行的行动:商标标准工作队将向标准委员会第二届会议提交审议一份文件第段中所述的关于数字图像格式、颜色管理和网上公告的提案。
. 备注:() 在年月的第四届会议上,决定,应当进一步关注商标信息的标准化,并就商标标准工作队所确定的一份包括项商标标准事项的清单达成一致意见。
商定,优先开发两项新标准,即现有的标准和。
关于其他项商标标准的修订或必要时的制定,标准委员会在第一届会议上决定应当暂停工作,直到第号任务完成。
(见文件和文件 .第段;文件附件二;文件第段至第段。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简称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简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起源于世界知识产权大会,该会议于1967年在斯德哥尔摩召开。
WIPO的宗旨是保护和促进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以推动创新、创造力和经济发展。
WIPO是一个跨国组织,被认为是全球最具权威的知识产权机构。
其总部位于瑞士日内瓦,是联合国的专门机构,与其他国际组织如世界贸易组织(WTO)等有着紧密联系。
WIPO的工作范围涵盖了多个领域,包括专利、商标、版权、工业设计等。
它为国际社会提供了一种合作平台,用于制定和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促进创新和经济发展。
WIPO的最重要功能之一是协调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
该组织制定了一系列公约和协定,为各成员国提供了一套统一的规则和标准。
这些规则和标准可以帮助各国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并提供了解决争端的机制。
在专利领域,WIPO的角色尤为突出。
它通过推动和协助专利合作条约(PCT)的实施,为国际专利申请和专利检索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机制。
此外,WIPO还为专利信息的交流和技术转移提供了平台。
在商标领域,WIPO管理着国际商标注册制度。
它的国际商标注册申请系统(Madrid系统)使得在多个国家和地区注册商标变得更加简单和高效。
这为国际化经营的企业提供了便利。
除了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工作之外,WIPO还通过开展技术合作项目、知识产权培训和研究等活动,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支持和帮助。
这些活动旨在帮助发展中国家更好地利用和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其经济和社会发展。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工作受到全球范围内的广泛认可和支持。
截至2021年,WIPO已经有193个成员国,覆盖了几乎全球所有的国家和地区。
这使得其成为国际社会合作的重要机构,为各国之间的合作和交流提供了平台。
然而,WIPO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争议。
一方面,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技术进步,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应用面临新的挑战。
另一方面,一些发展中国家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存在着疑虑和不满。
他们认为现有国际知识产权体系更多地服务于发达国家,而对发展中国家不够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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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制定商标领域新WIPO标准的便利性的调查
背景
1.WIPO标准委员会(CWS)在2012年4月/5月第二届会议上,同意设立一项新任务(第46号任务),任务说明如下:
“对开发商标领域进一步标准的便利性开展研究,并制定相应的提案,其中应说明需求和每项新进展的预期收益以及各项提案的优先顺序。
”
2.标准委员会决定把这项任务分配给商标标准工作队,要求工作队将研究结果与进一步活动的计划提交将于2013年举行的标准委员会会议审议。
3.商标标准工作队在标准委员会第二届会议期间于2012年5月1日举行了一次非正式会议,讨论今后要做的工作,以及商标领域进一步标准化的一些可能选题。
工作队成员商定,在工作队内部进行一次调查,以研究各商标局的进一步标准化业务需求,并编写相应的建议。
4.在2004年1月的第四届会议上,原标准与文献工作组(SDWG)决定,应当进一步关注商标信息的标准化,并就商标标准工作队所确定的一份包括13项商标标准事项的清单达成一致意见。
SDWG商定,优先开发两项新标准,即现有的WIPO标准ST.66和ST.67。
关于其他11项商标标准的修订或必要时的制定,标准委员会在第一届会议上决定应当暂停工作,直到第20号任务完成。
第20号任务在标准委员会第二届会议上被视为完成。
(见文件SCIT/SDWG/4/4附件二;文件SCIT/SDWG/4/14第34段至第44段,文件CWS/1/9和文件CWS/1/10第52段和文件CWS/2/14第42段。
)
调查结果总结
5.为执行第46号任务,在商标标准工作队成员之间进行了两次调查。
调查旨在研究在商标领域开发进一步标准的业务需求、这些进一步标准的预期收益、拟进行标准化的要素以及为这些要素提出的初步建议,另一个目的是为进一步标准化确定选题。
6.第一次调查的问卷有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涉及2012年5月工作队会议上讨论的进一步标准化的可能选题;第二部分涉及其他可能的选题;最后一部分涉及2004年暂停的剩余11项建议。
以下七个商标局参加了调查:澳大利亚(AU)、加拿大(CA)、内部市场协调局(EM)、日本(JP)、大韩民国(KR)、俄罗斯联邦(RU)和联合王国(GB)。
7.以参加第一次调查的工作队成员提供的答复为基础,确定了商标领域可进一步标准化的12个选题:六个新选题加上从剩余11项建议中选出的六个选题。
被确定的每个选题都得到了一个或多个参加第一次调查的成员的支持。
确定的12个选题是:
1)关于声音商标电子管理的建议
2)关于嗅觉(气味)商标电子管理的建议
3)关于立体商标电子管理的建议
4)关于全息图商标电子管理的建议
5)关于动作商标或多媒体商标电子管理的建议
6)关于位置商标电子管理的建议
7)关于唯一化标识商标文献所需最低限度数据元素的建议
8)尼斯分类号在可机读记录中的标准化登记
9)关于公布的商标文献的建议
10)与商标信息有关的更正、替换和增补出版准则
11)用于标识不同种类商标文献的推荐标准代码
12)关于官方公报中公告标目的编码建议。
8.以第一次调查的答复为基础,第二次调查旨在进一步从预期收益、拟进行标准化的要素以及初步建议方面对确定的每个选题进行研究,并了解所确定选题的优先顺序。
结果详见本文件附录,供标准委员会审议。
以下十个商标局参加了调查:澳大利亚(AU)、加拿大(CA)、法国(FR)、内部市场协调局(EM)、日本(JP)、大韩民国(KR)、俄罗斯联邦(RU)、瑞典(SE)、联合王国(GB)和美利坚合众国(US)。
结束语
9.按标准委员会的要求,商标标准工作队对开发商标领域进一步标准的便利性开展了研究,并以两次调查的结果为基础确定了12个选题。
10.对于12个选题中的每一个,工作队均分析了有待解决的需求或问题、拟进行标准化的要素以及开发相应新标准的预期收益。
这项分析的结果在本文件附录中报告,供标准委员会审议。
这项分析应被视作一项初步研究,目的是向标准委员会提供信息,以决定在开发商标领域的新标准时,标准委员会应首先着重于哪个(哪些)选题。
11.工作队还研究了第二次调查的答复方对12个选题中的每一个表达的倾向性和迫切性。
相应的结果见附录表3中的总结,供标准委员会审议。
12.工作队认为,分析结果明确显示了在商标领域继续开发新标准的便利性。
由于许多商标局已经开始或正在考虑保护非传统商标,所以在这一过程中应尽早制定新标准,使标准委员会成员在这些商标的电子处理方法上有明确的方向。
根据两次调查提供的信息,可以选出多个选题。
但是,考虑到为每个可能的选题开发一项标准所需的时间、资源和工作量,工作队希望建议,作为第一阶段,标准委员会最初把重点放在一至两个选题上编写新标准提案。
具体而言,根据附录表3中总结的优先顺序,工作队建议从下列三个备选方案中选定选题:
-关于声音商标电子管理的建议
-关于动作商标或多媒体商标电子管理的建议
-关于公布的商标文献的建议。
13.工作队建议,标准委员会从上段中选定标准化选题之后,标准委员会设立新任务,并成立一支新工作队负责新任务,以就选定的选题编写提案,供未来作为新WIPO标准审议和通过。
14.关于为其余10或11个选题开发相应的标准,工作队建议暂停工作,直到上段中提议的新任务完成。
15.工作队还希望建议将第46号任务视为完成,从标准委员会任务单中删去,并停止商标标准工作队。
[后接附录(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