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船员劳务纠纷现状及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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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劳务派遣合同纠纷

船员劳务派遣合同纠纷

一、背景介绍船员劳务派遣合同是指船员劳务派遣机构与船员之间签订的合同,以及船员劳务派遣机构与船舶所有人或其代理人之间签订的合同。

近年来,随着我国航运业的快速发展,船员劳务派遣合同纠纷也日益增多。

本文将通过对一起船员劳务派遣合同纠纷的案例分析,探讨该类纠纷的成因、处理方法及法律依据。

二、案例分析1. 案情简介某船员劳务派遣机构(以下简称派遣机构)与船员甲签订了船员劳务派遣合同,约定甲担任某船舶的船员,合同期限为一年。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因工作原因受伤,经鉴定为工伤。

甲要求派遣机构和船舶所有人共同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派遣机构与船舶所有人协商未果,甲遂将二者诉至法院。

2. 纠纷焦点本案的纠纷焦点在于:(1)派遣机构与船舶所有人是否应当承担工伤赔偿责任;(2)派遣机构与船舶所有人之间责任如何划分。

3. 法院判决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派遣机构与船舶所有人应当对船员甲的工伤事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具体理由如下:(1)派遣机构作为船员劳务派遣机构,依法应当对派遣的船员承担劳动安全保障责任,保障船员的人身安全。

在甲受伤的情况下,派遣机构未能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故应承担相应责任。

(2)船舶所有人是船舶的实际使用者,依法应当对船员的人身安全负责。

在甲受伤的情况下,船舶所有人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故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甲作为派遣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受伤,故派遣机构应承担相应责任。

综上,法院判决派遣机构和船舶所有人共同承担船员甲的工伤赔偿责任。

三、启示与建议1. 加强船员劳务派遣机构的管理。

船员劳务派遣机构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对船员的劳动安全保障义务,确保船员的人身安全。

2. 船舶所有人应加强对船舶的管理,确保船舶的安全运行,保障船员的人身安全。

船员之间矛盾化解的基本方法

船员之间矛盾化解的基本方法

船员之间矛盾化解的基本方法
船员之间的矛盾是船舶运营中常见的问题,如果不及时解决,不仅会影响船舶的运营,也会影响船员的工作和心态。

因此,船员之间矛盾的解决方法非常重要。

以下是基本的解决方法:
1. 沟通:船员之间的矛盾通常是由于沟通不畅或误解而导致的。

因此,船员之间应该充分沟通,以避免任何误解和矛盾的发生。

船员应该学会倾听和理解彼此的观点,以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

2. 理性思考:在面对船员之间的矛盾时,应该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情绪化的反应。

船员应该学会分析问题,并寻找最佳解决方案。

3. 寻求帮助:如果船员之间的矛盾无法自行解决,船员应该寻求船长或其他领导的帮助。

领导应该保持中立,并尽力协调双方的矛盾,以达到最佳的解决方案。

4. 团队精神:船员应该意识到他们是一个团队,共同面对船舶运营中的挑战和问题。

船员之间应该合作,互相支持,以建立一个和谐的船员团队。

总之,船员之间矛盾的解决方法在于充分沟通,保持冷静和理性,寻求帮助,以及建立团队精神。

通过这些方法,船员可以更好地解决矛
盾,保证船舶的平稳运营。

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例版

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例版

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例版案例背景:张是一位船员,他在一家国际航运公司工作。

根据张与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他将被派遣到一艘国际货轮上工作一年,并获得相应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然而,在工作的前几个月,张遭遇了一系列问题,导致他与公司之间产生了合同纠纷。

案例展开:1.工资问题:张工作了三个月后,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的薪资支付给他。

张向公司提出了工资未支付的问题,但公司以船只财务出现问题为由拒绝支付。

他们表示正在解决问题,并承诺尽快支付未付的工资。

2.工作条件问题:在船上工作期间,张发现船只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例如,安全设施缺乏,船只维护不及时等。

他多次向公司反映这些问题,但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这给张工作和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困扰和风险。

3.假期待遇问题:根据劳务合同,张有权享受每年一定的假期。

然而,在船只上工作期间,公司没有提供足够的休假机会,导致张长时间工作无休。

他感到身心俱疲,但公司始终没有给予充分的休息。

4.合同解除问题:受到上述问题的困扰,张在工作了几个月后,提出解除劳务合同的要求。

然而,公司拒绝接受他的请求,并认为张不能随意解除合同。

他们要求他继续履行合同,直到合同期满。

解决方案:1.合理解决工资问题:张可以通过与公司沟通,要求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未付的工资。

如果公司没有按时支付,他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安全问题的解决:张可以向公司提出书面报告,详细列举船只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强调这对船员和船只的安全都具有严重影响。

如果公司仍然不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张可以向相关的船检部门举报,并要求他们进行检查和处理。

3.休假权益的保障:张可以依据劳务合同的约定,向公司提出休假申请,并且要求公司提供充足的休假机会。

如果公司未能满足他的要求,他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4.合同解除问题:张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劳务合同。

在仲裁过程中,他可以提供上述问题的证据,并强调这些问题给他的工作和生活带来的困扰和风险,以及公司未能履行合同的责任。

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评析

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评析

[ 争议]
原告 观点 :被 告刘 某在 给付 原告部 分工 资后 ,于 2 1年 6 1 0 月 2日书 面 承诺 将 所欠 的原告 在船 期 问工 资 1 3 8元 于两 周 内还 清 。被 告YS 80 2 渔业 为该 笔工 资作 担
之 内。因此 ,对原告 要求 被告Y 渔业 承担一 般保证 责 s 任 的诉讼 请 求 ,应 予 支持 。依 照 《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合
要 安排 乙方 任船 员去 印尼从 事远 洋捕 捞生 产 ,年薪 为
4 0元 ,合 同终止后支付工资,合 同期 限 自 同签 0 0 0 合
订 之 日起 至本船 返 回国 内之 日止 。 2 0 年 4 2 ,被 告 YS 业 向原 告 出具 一 份 0 9 月 6H 渔
[ 审判]
的利息损失符合法律规定 ,但原告要求按贷款利率计 付利息并无法律及合同依据 ,应按 中国人民银行同期
存款 利率计 付利息 。被告 Y 渔业在 向原告 出具 的 《 s 担
于两周内付清 ,如不付清 ,来往费用 由公司承担。嗣 后 ,被告刘某 向原告给付工资 1 4 0 ,尚欠2 8 3 0元 46 2
债权人 约定 ,当债 务人 不履行 债务 时 ,保证 人按 照约
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 ,判决如下 :


被告 刘某在 本判决 发生法 律效 力之 日起十 日
内给 付原告 工资2 8元及 该款 自2 1年6 2 462 0 月1 日起 至 1 2 1年8 1 0 月 日止 按 中国人 民银行 同期存 款利 率计得 的 1
20 1 5 0 ”船 从 大 连 出 发 到 印 尼 海 域 从 事 海 上 捕 捞 作
业 。2 1年6 H,原告离船 回国。被告刘某在给付 0 1 月2

中国船员劳务市场供给问题及解决思路

中国船员劳务市场供给问题及解决思路

中国船员劳务市场供给问题及解决思路陈刚(武汉理工大学航运学院,武汉㊀430063)摘㊀要: 新冠 疫情暴发以来,国际市场对中国船员劳务的需求急剧增长,出现了结构性的操作级船员严重短缺现象㊂文章剖析了中国船员劳务市场供给相关问题的深层原因,并提出从宏观上清晰界定船员劳务市场供给的目标,构建船员劳务活跃度指标以更精准衡量劳务供给量,建立常态化㊁跨部门㊁跨领域的船员劳务市场信息定期采集和分析机制,借鉴欧洲航运业界的做法,通过多渠道提升船员职业声誉,切实保障船员合法权益,降低船员流失率,吸引更多优秀年轻人加入,从而提高船员劳务市场的供给数量和质量㊂关键词:船员劳务市场;供给数量;培养质量;信息采集机制;保障合法权益中图分类号:F550㊀㊀文献标识码:A㊀㊀㊀㊀文章编号:1006-8724(2021)02-0018-05一㊁背景几年前,我国航运业界还在讨论中国充裕的船员资源如何 走出去 ,以及如何加大外派的人数与力度[1],2020年 新冠 疫情暴发以来,却风向大转,呈现在行业面前的形势已变成中国船员结构性短缺:由于疫情带来的旅行限制以及船舶租家不愿绕道更换船员,船员换班演变成为航运业内的一个危机,相比之下,中国较早控制住了疫情,由此催发了国际市场对中国船员劳务的需求 特别是出现了结构性的操作级船员严重短缺及其工资迅速飙升的情况 一时之间令船东和船员劳务企业猝不及防,三副三管短缺到无人可用的境地㊂再者,现阶段集装箱运价飙升,船东们涌入船厂下单,行业预判近几年船舶运力会持续增加,相应的船员劳务需求也将增加㊂另一方面,过去几年的数据显示,我国取得操作级船员(三副三管)适任证书的年轻人在持续减少[2],未来一段时间我国操作级船员的供需会处于紧绷状态,并可能会很快传导到管理级船员㊂情况似乎非常紧急,需要立即采取措施 正是在此背景下,作为一个负责任㊁服务民众需求的政府,我国的海事主管机构在武汉举行了首届 船员高质量发展论坛 ,[3]吸引了行业内各方的高度关注㊂这次会议指出,目前航运业中不仅存在着船员素质的问题,更存在着船员数量短缺的严重问题㊂其实,从2020年下半年尝试公开船员适任考试题库,紧接着对本科层次海上专业进行评估,再到2021年5月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高素质船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交海发 2021 41号)[4](以下简称‘六部门指导意见“),不难看出,国家主管部门正试图加大加快海上毕业生的培养产出㊂但是,高级船员的培养要求高㊁周期长,使得船员劳务存在供给弹性小的特点,即使船员工资在短期内上升再多,船员劳务供给也难以快速增加[5]㊂此外,现有的船员劳务数据并不充足㊁全面,匆忙之间采取的措施可能适得其反㊂要有效解决船员劳务供给的数量和质量问题,必须通过船员劳务数据,客观地㊁深层次地探究船员结构性短缺表象背后的原因,才能对症下药㊂81 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航海教育研究㊀2021年第2期第38卷收稿日期:2021-05-15作者简介:陈刚(1970-),男,副教授,主要从事船员事务㊁海商法㊁航运管理等领域研究㊂二、中国船员劳务市场供给问题原因剖析1.我国船员培养的供给市场目标不明确船员劳动力市场的供给派生自航运业的需求,目前市场传递出的对中国船员劳务需求的信息相互混杂㊂大致而言,行业对于我国船员劳务的需求可以分为五种类型:第一类,五星红旗船舶应当配备的中国籍船员㊂现行‘中国船员发展报告“中统计有中国籍国际航行海船最低安全配员的数量,根据这个数据应当不难估算出五星红旗船舶每年需要多少船员㊂第二类,中国船东在境外注册的非五星红旗船舶上偏好配备中国籍船员的用人需求㊂这个估算稍有难度,但有足够的数据可查㊂第三类,我国航运相关陆上行业中某些必须具有海上资历的用人需求㊂至于这些陆上岗位需求到底有多大,每年从海上转向陆上的这类人员有多少(或者百分比有多少),几乎没有部门进行过市场调查㊂第四类,境外船东偏好雇用中国籍船员的用人数量㊂自从商务部将船员劳务外派管理业务移交到交通运输部以来,这个所谓的船员 真实 外派数量与中国籍船东的非五星红旗船舶上中国籍船员数量混在一起,统称为外派海员人数,没有人回答过这个船员 真实 外派数量到底是多少㊂第五类,疫情引发的对中国籍船员的需求㊂据报道,疫情暴发以来,菲律宾派遣到国际航运市场的船员人次从2019年度的518519人次降低到2020年的217241人次,降幅达60%[6]㊂相反,对中国船员劳务的需求出现了脉冲式增长,外籍船东在中国船厂的新造船及其航行到中国的船舶,都试图雇用中国籍船员㊂虽然这个数据是多少目前没有精确统计,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新冠疫情所致对中国船员劳务需求的急剧增长放大了我国船员劳务需求预测的不确定性,增加了判断的难度㊂疫情过后回归到常规状态,其他船员劳务输出大国恢复船员劳务派遣后,现阶段增加的需求是否会持续存在,还不能贸然断言㊂如果不厘清以上各类需求的数量及比例,海事主管机构所采取的增加船员供给的应急措施可能不具有针对性㊂换言之,海事主管机构一定要明确我国船员劳务市场的供给目标是什么㊂当供给的市场目标不同时,船员劳务供给的数量和结构要求显然是不同的㊂2.目前船员劳务供给量的有效数据不充足我国现在到底能提供多少船员劳务?这个家底看似简单,但目前没有足够的有效数据㊂虽然,我国交通部门发布的年度‘中国船员发展报告“中提供了明确的注册船员数据∗,然而,这些注册船员中夹杂着因各种主客观原因而不以上船提供劳务作为其主要收入者,比如部分已经入职陆上的海事主管机构㊁企业海务部门或船员培训机构的注册 船员 ,他们往往按照海事机构的要求在五年内短暂上船工作累计一年时间以维持适任证书的有效性,自身并没有强烈的意愿长期向船员市场提供劳务㊂所以,行业内比较常用的注册船员人数不足以反映我国可以向市场提供的船员劳务的实际数量㊂在劳动经济学中,经常用 劳动力参与率 这个指数反映一国劳动适龄人口中能够提供实际劳动的劳动力比例,即劳动力参与率=(劳动适龄人口-未加入或退出劳动力市场的人口)/劳动适龄人口借鉴劳动力参与率的内在逻辑,笔者曾于两年前提出了 活跃船员 的概念[7],活跃船员指在过去一年里有上船工作资历的船员㊂姚文兵则进一步提出用 船员活跃率 (船员活跃率=活跃船员人数/注册船员人数)描述船员劳务的实际供给数量[2]㊂目前, 活跃船员 及 船员活跃率 这些概念在业内已经得到较多认同,也比较容易估算和量化㊂但是,船员劳动力市场上特有的 两栖 现象,使得 活跃船员 的统计也难以精确刻画船员劳务市场的供给状况㊂ 两栖 现象指某些船员既在陆上有长期工作收入,也在适当的时机到船上工作,比如,有船员仅在春节期间临时上船打短工㊂显然,这类短期上船工作的 两栖 船员与那些大半年在船上工作的船员给行业提供劳务的状态有很大差别㊂91∗根据2020年3月2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26号),将‘船员条例“第四条原条文 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经船员注册取得船员服务簿的人员,包括船长㊁高级船员㊁普通船员 ,修改为 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船员适任证书的人员,包括船长㊁高级船员㊁普通船员 ㊂交通运输部随后于2020年7月发布16号令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注册管理办法“㊂嗣后注册船员数据或将变更为持证船员数据㊂3.船员非活跃率及流失率的估算不清晰与活跃船员以及船员活跃率相对应的概念,就是非活跃船员及船员非活跃率㊂非活跃船员大致可以分为三种情况:(1)因年纪大退休而不再活跃的船员㊂(2)从海上彻底转到陆上行业,不再上船,但其适任证书仍在有效期内从而保持注册在籍的 船员 ㊂(3)本年度不活跃船员㊂这种不活跃船员产生的原因比较复杂,包括准备离开船员职业而观望不前㊁从海上转到陆上且以陆上收入为主㊁本年度家中有重大事项处理而难以脱身上船㊁船员职务晋升培训㊁害怕疫情而避免上船工作等㊂这三种情形中的前二者,事实上已经脱离了船员职业队伍,不再是船员劳务供给的有效组成部分,可以计入船员流失率㊂第三种情形包含的年度非活跃船员中,那些尚处于观望状态准备转行的船员和已从海上转到陆上工作且以陆上收入为主但为维持适任证书有效性依然短暂上船工作的船员,应当是行业相关部门大力采取措施挽留的群体㊂然而,在过去若干年里,到底有多少船员属于非自然流失(退休除外)离开这个行业的?其中年轻船员流失率有多高?他们因何种原因流出这个职业群体?年度非活跃船员中有多少是有可能争取转化为活跃船员的?国内目前并没有这类完整㊁准确的数据和资料㊂如果没有比较清晰的估算并进行必要的问卷调查,就无法做到有的放矢采取适当的措施减少船员流失,如同对水槽的进水和出水没有准确的掌控,即便花大力气培养更多的船员,依然没法确切知道到底可以为市场提供多少活跃船员劳务㊂4.提升船员职业声誉的措施不到位船员职业声誉既反映行业提供给船员职业群体的工资收入㊁福利待遇㊁晋升机会㊁发展前景,也反映社会大众对这个职业群体的了解程度及评价㊂虽然某个职业群体的声誉具有动态㊁模糊的特征,但职业声誉会影响到年轻人加入或退出该职业的考虑㊂年轻人通常会听取航运业内的从业人员对船员职业的看法,这也是在 船员高质量发展论坛 上有专家抱怨某些院校教师给航海专业学生传递船员职业负面看法的缘由㊂其实,业已开启船员职业生涯的年轻人对同龄人现身说法的影响更大㊂前些年有企业把通过三副三管适任考试的年轻人当水手㊁机工用,甚至让他们自行承担实习费,这些短视的做法使得某些有志于从事船员职业的年轻人感觉得不到基本的尊重,工资收入低,职业前景预期差,于是做出了弃海登陆放弃船员职业的举动 这对于行业和年轻人自身都是损失,他们的退出自然会吓阻行业之外同龄人的加入㊂从某种程度上说,疫情以来三副三管奇缺及其工资飙升,是航运业在为先前的短视行为买单㊂㊀㊀三、中国船员劳务市场供给问题的解决思路㊀㊀从行业的经济属性来看,一方面,船员劳务市场衍生自航运市场,因为航运市场自带的国际性和开放性,使得从属航运市场的船员劳务市场也天然具有国际性和开放性,其市场需求相比其他行业表现出更大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船员劳务的专业性强,准入门槛高,与普通劳务市场高度隔离,很容易形成相对封闭的小圈子㊂这些特性决定了短时间内迅速增加劳务供给的难度大,劳动供给面对需求变化及时响应和灵活调整的难度更大㊂从行业的实务现状来看,中国航运业一直习惯于国内船员劳务供给相对充裕,比较忽视船员权益㊂当年轻人在过去几年 用脚投票 的结果开始逐渐显现,新冠疫情的暴发迅速放大了船员劳务供给中一定程度存在的断层现象㊂这些问题并非一日生成,也不代表现象的全部㊂但是,如果主管部门仅根据企业的呼声, 面多了加水㊁水多了加面 式地调控船员供给,必然导致船员劳务的供给滞后于市场需求,不能和行业的实际用人需要同步匹配㊂因此,需要改变现有思维惯性,提出系统性的解决策略㊂第一,从宏观上清晰界定船员劳务市场供给的目标㊂针对中国船员的五类市场需求而言,如果中国船员劳务市场供给目标限于满足第一类需求,那么,中国船员现在很可能处于供过于求的状态㊂如果供给目标是第一类㊁第二类和第三类市场,业界普遍的看法则是目前中国培养的船员大致满足这三类国内市场的需求㊂如果我国船员要应对第四类市场需求,无论是船员供给的数量和02质量培养都任重而道远㊂首先在数量上,我国堪负外派重任的优质船员主要集中在大型国有船员劳务公司㊂据了解,有大型国有船员劳务公司由于自有船员只能满足本企业船队的配员需求,已多年不再外派船员给境外船东,这说明我国船员的培养数量应该加大加快㊂国家主管机构也意识到这一点,‘六部门指导意见“中就提及要拓宽船员培养的渠道,包括激励航海相关专业招生㊁支持退役军人加入船员队伍㊁吸纳渔业船员和军事船舶复转人员入职商船船员等[4]㊂不止如此,由于这类外派船员要与其他国家的船员和船东协作沟通,除了过硬的航海技术,还得具备良好的跨文化交流能力,所以各类船员培训机构在技能培训及素质养成方面的培养能力必须达到更高的标准[8]㊂比如:推动适应航运新业态需求和发展的学科专业建设;深化产教融合㊁强化校企合作,建立资源共享型实习实训模式;加强实践教学和实操训练,提高船员的操作能力㊁应急应变能力和航海英语运用能力;完善航运公司再培训制度等㊂从近些年海事主管机构公布的‘中国船员发展规划“的总体目标来看, 立足船员劳务国内市场㊁拓展国际市场 应该是中国船员供给的战略导向,所以,在满足第四类市场需求的攻坚方向上,供给质量的提高更优于供给数量的增加,如何培育一支素质上满足国家战略和航运发展需要㊁适应船舶大型化和专业化发展趋势㊁结构更加合理的船员队伍,才是行业主管机构谋划的重中之重㊂而第五类市场需求所致的疫情期间中国船员的短缺,不一定是中国船员劳务供给的问题,可能是国际劳务市场的问题,中国船员只是在特殊时期尽力解决国际船员劳务市场配置份额的问题,为稳定国际航运市场做出贡献㊂当然,中国努力满足疫情期间国际劳务特定需求,对于中国船员证明自己的可靠性并打入国际市场也是一个很好的机会㊂第二,构建能够更精准衡量船员劳务供给量的指标㊂针对缺乏精确刻画船员劳务市场供给状况指标的现状,可突破 注册船员 及 船员活跃率 等指标,尝试设置新指标,来综合反映船员为市场提供劳务的多少以及在劳务市场上的活跃程度㊂比如,构建 船员活跃度 指标,这里, 船员活跃度 界定为某个船员在一年里实际在船工作的时间除以船员职业群体的平均年度工作时间㊂由于每名船员从上船任职到解职离船都会在海事主管机构在线备案,可以很方便地查到船员们在船的工作时间,不难计算出船员职业群体的平均年度工作时间㊂假定船员职业群体2020年度平均工作时间为8个月,则:甲船员当年在船实际工作时间为12个月,其活跃度为1.5;乙船员仅在该年春节上船工作1个月,其活跃度为0.125;丙船员于2020年没有上船工作,其活跃度自然为0㊂如此,将现有的注册船员㊁船员活跃率和船员活跃度结合起来,就可以更精确反映我国现阶段向市场提供的船员劳务状态和数量㊂第三,建立一个常态化㊁跨部门㊁跨领域的船员劳务市场定期信息采集与分析机制㊂相比我国通常采用年度‘中国船员发展报告“中的注册船员人数作为估算劳务供给依据,国际上船员劳务大国诸如菲律宾㊁印度㊁东欧各国往往通过 国家问卷调查 和 公司问卷调查 估算在船工作人数[9-11]㊂这些经验可以拿来借鉴㊂我国海事主管机构现已掌握每名船员上船任职到解职离船记录,今后需要利用这些时时刻刻都在生成的海量数据,辅之以一定的市场问卷调查,采集到比较清晰的船员市场流向数据,特别是流向陆上以及外派到境外船东船舶上工作的船员劳务数据,也可以据此测算出活跃船员的年龄结构以及职级结构等数据,还可以呈现出船员的流失率,挖掘其流失原因㊂除了海事主管机构掌握大量数据外,广大的船员服务机构及船东们也有相应的数据材料㊂因此,需要建立一种涵盖业内公私机构的船员劳务市场定期信息采集与分析机制:在组织形式上可以采用组建实体机构或者签订联合协议;在运作方式上可以由海事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牵头,共同联手采集数据,委托专业研究单位定期分析这些数据,并及时向市场提供准确㊁透明的分析报告㊂只有收集并掌握更完整的基础性数据,才能在现有年度‘中国船员发展报告“的基础上,预测出在一定市场供给目标之下中国未来5年㊁10年乃至更长时间到底有多少存量和增量船员,摸清我国船员劳务供给的家底和变化规律,从而采取针对性措施㊂第四,提升船员职业声誉,留人与引才并举㊂船员职业声誉涵盖了业内船员的职业满意度和业12外的社会认可度㊂职业满意度有助于保留现有船员队伍的存量,社会认可度则能吸引更多优秀年轻人加入,双管齐下,才有可能为市场提供数量和质量都相匹配的船员劳务㊂一方面,提高船员职业满意度来留人㊂行业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首先要摸准当代船员的心理需要,调查了解船员对其职业的工资收入㊁福利待遇㊁晋升机会㊁发展前景㊁在线社交等因素的期待和排序㊂这一点上,欧洲航运业界的某些做法值得借鉴㊂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从2011年开始资助了 欧洲航运院校与行业促进航海教育培训以及研究发展网络(The European Ac-ademic and Industry Network for Innovative MaritimeTraining,Education and R&D) 项目,历时近4年,通过对6个欧洲国家2000名航运相关专业的学生以及500多名船员的问卷调查和走访,发现影响船员流失率的因素主要包括船员的工资待遇㊁公平公正对待船员㊁Wi-Fi接入等,其中不适宜的通信成为船员们继续留在海上工作的最大障碍㊂研究建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满足船员对通信和在线社交等先进技术手段的追求[12]㊂更重要的是,用人单位要切实优化船员的工资分配制度,完善工资增长与调整措施,改善船员在船期间的生活工作境况,维护船员的合法权益;同时,设置船员身体保健和心理疏导的途径,建立船员的业务指导和职业规划机制,提供给船员更多的晋升机会,竭力提高船员的职业满意度㊂只有船员们对自身职业具有了认同感,对企业具有了归属感,愿意留在行业中做长久职业发展,才能降低船员流失率㊂另一方面,提高社会认可度来引才㊂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大对航运行业和船员职业的宣传,运用营销思维,提升船员的社会认可度和美誉度,吸引年轻人的加入㊂这方面也可以效仿欧盟的做法㊂欧盟各国尝试在国家层面上创设现代航运的新形象,设置国家航运形象传播机构(National Im-age Communicator),利用会议㊁网络㊁展览㊁海报㊁视频等多种传媒渠道,将积极的航运形象传导给大众,开发出一套提升船员职业声誉的措施,推动年轻人入职船员队伍[12]㊂参考文献:[1]陈刚,朱新艳.海员输出业务的竞争力和营销策略[J].国际经济合作,2006(8):55-57.[2]姚文兵.中国海员队伍发展现状分析[J].世界海运, 2020(10):1-7.[3]首届 中国船员高质量发展 高端论坛在武汉举办[EB/OL].[2021-03-31].https:///a/ 458270353_120058948.[4]交通运输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高素质船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EB/OL].[2021-05-11].https:// /jiaotongyaowen/202105/t20210511_3588768. html.[5]陈刚,朱新艳.中国海员劳务输出供需模型及中介收费影响[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55-57.[6]信德海事网.派遣人数骤降,菲律宾海员行业陷入危机[EB/OL].[2021-04-16].https://www.xindemarinenews. com/topic/chuanrenxinsheng/2021/0217/27269.html.[7]陈刚.中国国际船员劳务市场解读[EB/OL].[2021-04-16]./html/2019-07-01/ A25E6A35D231C3D7E.shtml.[8]武斌,顾剑文.中国外派海员的归属感及其对职业发展的影响 调研报告和政策建议[J].世界海运, 2020(11):1-22.[9]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新闻办公室.中国船员发展报告2019[R].北京:交通运输部,2020. [10]BIMCO/ICS,2015,BIMCO/ICS manpower report2015[EB/OL].[2021-04-16].http://www.ics-ship-/news/press-releases/view-article/2015/04/06/bimco-ics-manpower-report-201-preliminary-re-sults-of-new-seafarer-survey-shows-majority-are-content-with-life-at-sea.[11]赵志葳,刘正江,王焕新.BIMCO/ICS2015海员人力资源报告分析及对中国海员队伍未来发展的思考[J].航海教育研究,2016(4):1-4. [12]DAMIAN S.Project final report of the European aca-demic and industry Network for innovative maritimetraining,education and R&D[R].Edinburgh:Edin-burgh Napier University,2015.22。

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评析

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评析

[ 评析】


对 于宽甸满族 自治县所属 的有关部 门出具
的收据 ,原 告在无其 他证据 证 明该 部 门收取 款项 系
受 被告 C C 公 司委托 等 情形 时 ,不能 单 纯 以此认 定 是C C 公 司 向原告 收 取过 相关 费用 4 0 0 0 元 ,继 而认
定c c 公 司应 当对 欠 发 原 告 的 劳 务 费 负 有 给 付 义
资 ,或经原告 同意 ,待合 同期满后 一次性 领取 。此
院认为 , 关于 “ 留存工资”的支付方式 ,双方在合
同中 曾有 “ 或经 乙方 同意 ,待合 同期 满后 ,一次性 领取 ” 的约定 。其 中 , “ 合 同期满后 ” 只是 确定 了 起算 时 间的一个 区间 ,何 时截止 ,并 不 明确 ,故原 告依 合 同约定 履行义 务后 ,可随 时向合 同相 对方 主
务。
二 、合 同 约定 ,B B向原 告 支付 保 留工 资 的方 法 是 :原 告 履行 合 同达 到 1 8 个 月后 ,可委 托 张X X 持 居 民身 份 证 、户 口簿 和合 同书 ,至B B 处 领 取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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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查明,与本案原告同期签订 《 外派船员合同
书 》并实 际履行合 同完 毕的余下 1 3 名船员 ,曾于 本
院对 本案 二被告 提起诉讼 ,后经 本院调解 达成一 致
[ 案情]
2 0 0 2 年5 月2 日,被告 B B 代 表 他人 与 原告 等 人 签订 了 《 外 派船 员 合 同书 》 ,合 同第 二条 约 定 : 甲方雇 佣 ,保证 履行合 同 ,并认 真执行 甲方 和雇主 所 制定 的各 项 管理 制 度 。”另 约 定 ,雇佣 期 为三

船员劳务合同纠纷

船员劳务合同纠纷

在我国航运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船员劳务合同纠纷问题日益凸显。

船员作为海上劳动的重要力量,其合法权益的保护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从船员劳务合同纠纷的成因、典型案例以及应对策略等方面进行分析。

一、船员劳务合同纠纷的成因1. 劳动条件争议船员劳务合同中关于工作时间、休息、加班等劳动条件的约定,往往成为争议的焦点。

海上工作环境特殊,船员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休息时间少,加之船员与用人单位之间信息不对称,导致劳动条件争议频发。

2. 薪酬支付问题薪酬支付是船员关心的核心问题。

在船员劳务合同中,工资计算标准、支付周期、货币兑换和支付方式等细节常常导致纠纷。

特别是在跨境船运中,货币兑换风险和支付方式不明确,增加了船员权益受损的可能性。

3. 工伤和社会保障问题由于船员工作的危险性,工伤和社会保障问题是船员劳务合同中的一大关切。

合同中关于工伤赔偿、医疗保险等方面的条款如何执行,常常成为纠纷的原因。

二、船员劳务合同纠纷典型案例1. 梁某某等诉钻石国际邮轮公司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原告梁某某等196名船员因被告钻石国际邮轮公司欠付工资,申请财产保全,并成功拍卖被告所属船舶。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已履行船员义务,被告未支付劳动报酬,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2. 苏松清等诉茂名市中燃船舶运输有限公司等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原告苏松清等七人因被告拖欠其亲属邵福轩的工资,请求法院判令支付船员劳务报酬。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请求具有船舶优先权,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3. 郭永胜与青岛华星船务公司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原告郭永胜因被告青岛华星船务公司拖欠其船员工资及其他费用,请求法院判令支付。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未支付原告应得的船员工资及其他费用,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三、应对策略1. 完善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船员劳务合同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船员权益保护的具体内容和程序,为船员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2. 加强监管力度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船员劳务市场的监管,规范用人单位行为,确保船员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例最新消息

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例最新消息

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例最新消息案例最新消息:双方基本信息:雇主:某船舶公司雇员:某船员双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1. 雇主的身份为船舶公司,拥有聘用船员的权利和义务。

雇主有权要求船员在合同期间内完成各项工作,并按照约定时间和要求向雇主报告工作情况。

同时,雇主有权要求船员遵守船舶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保障措施。

2. 船员的身份为雇员,负责完成雇主所安排的工作任务,并按照约定时间和要求向雇主报告工作情况。

同时,船员有义务遵守船舶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保障措施。

3. 履行方式:雇主和船员应通过书面合同的形式规定各项聘用细则和工作及报酬的相关条款。

雇主向船员支付的报酬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合同期限:双方签订的船员劳务合同期限为6个月。

在签订的合同期限内,雇主应按照约定时间向船员支付报酬。

5. 违约责任:如任何一方未能履行自己在合同中承诺的条件,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另一方赔偿经济损失。

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国劳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雇主和船员均应遵守以下规定:1. 确立合同关系:雇主和船员应签订书面工作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报酬待遇等内容。

2. 遵守工时制度:雇主和船员应遵守工时制度,并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

3. 保障安全:雇主和船员应共同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工作环境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 维护劳动权益:雇主和船员应维护各自的劳动权益,如合理的工作待遇、休息时间、休假制度等。

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在船员劳务合同中,雇主和船员应明确各自的权力和义务,以保证合同的有效执行。

雇主应保证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工作条件、安全环境等,向船员支付报酬。

船员应按照雇主的要求完成工作,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保障措施。

明确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船员劳务合同应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双方应认真履行各项合同约定,确保其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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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现状及对策分析
张 哲
( 4 3 0 0 6 5 武汉 交通职业 学院 湖北 武汉)
摘 要 :长 江船 员劳务 中存在诸 多纠纷 ,本 文从 劳 务现 状、 和解决 。 劳务 合 同法律 性质 、 纠纷 成 因入 手进 行 分 析 ,提 出长 江船 员劳 三 、 长 江 船 员 劳 动 纠 纷 诉 因 分 析 务 纠纷 的 解 决 途径 , 旨在 推 动 长 江船 员 以及 长江 船 运 公 司 管理 ( 1 )侵 权 纠纷 。 长江 船员 人 身伤 亡案 件 中 的船 员 的人 身显 人 员的法 律 意识 ,推进 长 江航运 健康 发展 。 然受 到 了侵 害 ,在 船 员起 诉 本 船 船东 的情 况 下 ,可 以选择 以侵 关键 词 :长江 船 员 ;劳务 纠纷 ;对策 分析 权作 为诉 因 。 ( 2) 违 约 纠纷 。在 沿 江地 区 ,以长 江航 运为 主 要经 营 手段 长 江 船 员 劳 务 现 状 的个 体 工 商 户 大多 要 临 时聘 用 船 员 帮助 从 事 运输 。劳 动 合 同有 目前 我 国拥 有 船 员 1 2 0 万 ,这 一 数 字 包 含 长 江 内河 船 员 , 时还 是 口头 协议 ,先 前 说定 的劳 动 报酬 经 常 出现 事 后 不 到 位 的 渔 工 等 。 而持 有 远 洋商 船 证 书 的船 员 不 足 1 7 万 人 。大量 的长 江 纠纷 。 船 员 服 务 于长 江 沿 线 ,但 是 由于长 江 船 员 薪酬 水 平 较低 ,好 船 ( 3 )侵 权 与违 约 相 竞 合 。选 择 诉 因对 于案 件 审 理 的 区别 员招 不 到 ,低 素质 船 员 多 的是 。 现在 ,航 海类 院校 “ 重海 运 、 原 本 主要 在 于 法律 的适 用 ,由于 构 成侵 权 需 要 四个 要 件 ,而违 轻 内河 ” ,许 多 都 取 消 了 内河 航 运专 业 , 目前 已没 有 专 门培 养 约 不需 要 证 明 违约 方 的 主观 过 错 ,因此 选 择 违 约起 诉 操 作 起来 内河 船 员 的 院校 。现 在低 级 船 员好 招 ,高 级船 员 、特别 是 危 险 更 为 简单 。但 是 由于 新 颁布 的 《 最 高人 民法 院关 于审 理 人 身损 品 、特 种 船 船 员需 要 专业 的培 训 更难 招 。而 普通 船 员 ,基本 上 害 赔偿 案 件 适 用法 律 若 干 问题 的解 释 》 ( 以下 简 称 《 人 身 损 害 是从 田头走上船头 ,在船上干几年 ,嫌辛苦收入少又 回家去种 司 法解 释 》 )第 1 l 条规定 “ 雇 员 在 从 事雇 佣 活 动 中遭 受 人 身损 田,基本 不具 备相 关船 员应 具备 的素 质 。 害 ,雇 主应 当 承担 赔 偿 责 任 ” ,对 此 条 的相 关 解 释认 为 ,这 是 长 江航 运 的营 运公 司从 专 门 的 国有 大 型航 运 公 司 逐 渐 的 向 无过 错 责任 的一 条规 定 ,因此 这种 区别 已经 基本 消失 了。 单 散 的个 体 公 司转 变 ,这个 转 变 直 接 导致 了公 司 管理 人 员 的整 四 、 长江 船 员 劳 动 纠纷 解 决 途径 体 素质迅 速下 降 。 长 江 船 员 劳动 纠 纷 发生 后 , 当事 人应 当按 照 下列 基 本 程 序 长 江 航运 的从 业公 司 的转 变 和长 江 船 员 的转 变 使 得 这个 船 进 行解 决 : 员 劳务 市 场 纠 纷 不 断 ,船 员 劳务 合 同各 方 的合 同 意识 与 纠 纷预 ( 1 )双 方 自行协 商解 决 。双方 通 过协 商方 式 自行 和解 ,是 防 观念 不 够 强 。不 签订 书 面合 同, 或 者 合 同不 规范 、缺 乏对 船 员 当事 人 应 首 先争 取解 决 纠 纷 的途 径 。协 商解 决 的 双方 以 自愿 为 合 法权 益 进 行 保 护 的条 款 。 长江 船 员 风 险 防范 意 识 和维 权 能力 基 础 ,不 愿协 商 或 者经 过 协 商不 能达 成 一致 的 , 当事 人可 以选 有 待 提高 。正 规船 务 公 司 为减 轻 成 本 不愿 意 长 期 雇佣 船 员 。长 择 后续 程序 。 江 船 员 一旦 自身 出现 了薪 酬 不到 位 、劳保 纠纷 、工伤 等 情 况后 ( 2 )调 解 。 当事人 可 以 向本 企业 劳动 纠 纷调 解 委 员会 申请 不 会 利 用法 律 规 定 的途 径 寻 求救 济 ,反 而利 用 暴 力解 决 问题 , 调 解 。 调解 程 序是 自愿 的 ,只有 双 方 当事 人都 同意 申请 调 解 , 影 响社 会稳 定 的事件 时有 发生 。 调 解 委 员 会 才会 受 理该 案件 ;当 事人 可 以不 经过 调 解 而 直 接 申 二 、长 江 船 员劳 动合 同 的 法律 性质 分 析 请 仲 裁 。工 会 与企 业 因履 行 集体 合 同发 生 的 纠纷 ,不适 用 调解 对 于长 江 船员 劳务 合 同 以及 由此 产 生 的法 律 关 系 的定 性 , 程序 ,当事人 应直 接 申请 仲裁 。 理 论 上 缺 乏深 入 和 全 面 的探 讨 。 《 海 商 法 》将 其 概 括 为劳 动 关 ( 3 )仲裁 。普 通 劳动 纠纷 ( 非船 员 劳务 纠 纷 )若 双方 经 过 系 ,最 高 法 院 的有 关 司法 解 释 以及 《 海 事诉 讼 特 别 程 序法 》称 调解仍达不成协议 ,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 向当地 劳动争议仲裁 之为船 员 劳务 合 同关 系 。 委 员会 申请 仲 裁 。船 员 劳务 合 同纠 纷 案件 属 于 海 商合 同纠 纷 案 劳 动关 系 ,是 劳 动者 和 用 人单 位 在 生 产过 程 中所 发 生 和形 件 的一 种 ,此 类 案件 应 由海事 法 院受 理 。船 员 劳 务合 同包 括 国 成 的关 系 ,其最 明显 的 两个 特 点 为 :第 一 ,劳动 关 系 的 主体 特 内船员 劳 务 合 同 纠纷 ,不 同 于一 般 的 劳务 合 同纠 纷 。此 类 案 件 是极 具专 业特 点 的海 事案 件 ,应 当由海 事法 院 审理 。 定 。第 二 ,劳 动关 系具 有从 属性 。 对 于 劳务 关 系 ,国 内法 律 没 有 明确 的定 义 ,但 普 遍 认 为劳 ( 4 )法 院审 判 。长 江船 员 或者 营 运企 业对 于 纠纷 在 协商 调 动关 系 不 同 于 劳务 关 系 ,因 为两 者 的 主体 不 同 。 即劳 动 关 系 的 解 等 无效 后 可 以 向 海事 法 院 提起 诉 讼 。一 般 由武 汉 海事 法 院受 主体 不 仅 具 有平 等 性 ,更具 有 从 属性 。而 劳 务合 同关 系 双方 仅 理 ,法 院审 判 程 序是 长 江 船 员劳 动 纠 纷处 理 的最 终 程序 ,实 行 具 有 平 等 性 ,没 有 从 属 性 。 劳动 合 同建 立 的是 劳动 关 系 ,适 用 两 审 终结 制 。对 武汉 海 事 法 院判 决 不 服 的 ,可 以向 湖北 省 高 院 《 劳动 法 》 , 《 劳动 法 》属 于社 会 法 的范 畴 ,其立 法 宗 旨是保 提 起上 诉 ,两 审终结 。 护 劳动 者 弱 者 的合 法 权 益 ;而劳 务 关 系建 立 的 是 民事 关 系 ,使 长 江 船 员 劳动 纠纷 是社 会 经 济 活 动 中 的诸 多 劳 务 纠纷 的一 用 一般 民事 法律 ,民法 属 于 私法 范 畴 ,对 合 同 双方 当事 人 的权 种 ,具 有所 有 劳 动 纠纷 的普 遍性 ,同时 因 为长 江 船 员 工作 性 质 益予 以平 等地 保护 。 以及 现 阶段 长 江 船 员 的特 点 ,其 纠纷 又 具 有其 他 纠 纷 所没 有 的 实 践 中 ,长 江 船 员 劳务 合 同存 在 着两 种 形 式 :一 种 是 船 员 特 性 。因此 ,在 分 析 长 江船 员 现状 以及 分 析 长江 船 员 劳 动合 同 直 接 与船 员 用 人 单位 订 立 合 同提 供 劳 务 ,另 一 种 是船 员 先 与 船 法 律 性 质 的基 础 上 ,着 眼于 纠 纷 产生 的原 因 ,提 出相 应 的解 决 员 服务 机 构 订 立 劳动 合 同 ,再 由船 员 服务 机 构 与 船员 用 人 单 位 纠纷 的途 径 ,推动 长江航 运健 康 发展 。 订 立 供 应船 员 的 民事合 同 ,船 员 和船 员 用 人单 位 间 并无 合 同 关 参考 文献 : 1 ] 张威 . 劳动 争议 调解构 筑和谐 通 州. 工会 博 览 ,2 0 1 1 年O 9 期 系 。对 于第 一 种 ,船 员 与 船 员 用人 单 位 之 间属 于 劳 动关 系应 该 [ 没 有 争议 ;对 于 后 一种 , 因为 船 员与 船 员 服务 机 构 订立 的合 同 [ 2 】 刘源 . 劳 动争 议 调 解制 度 的 完善 . 贵 州 大 学学 报( 社 会 科 学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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