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某建工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建工行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工行业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结合建工行业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工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建筑工程设计企业、建筑工程监理企业等。
第三条建工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2. 依法纳税,保证国家税收利益;3. 诚信为本,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4. 严格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5. 透明公开,接受内部和外部的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第四条建工企业应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企业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部门的职责如下:1. 制定和实施企业财务管理制度;2. 负责企业财务预算、决算编制及执行;3. 负责企业资金筹措、使用和管理;4. 负责企业成本核算、费用管理;5. 负责企业税务筹划和税务申报;6. 负责企业财务报告编制和披露;7. 负责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应配备具备专业资格的财务人员,确保财务工作的专业性。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建工企业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理、高效使用。
第七条资金管理包括以下内容:1. 资金筹集: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股权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2. 资金使用:按照企业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要,合理分配资金;3. 资金回收:加强应收账款管理,确保资金及时回收;4. 资金结算:严格执行结算纪律,确保资金支付安全。
第八条企业应建立资金审批制度,明确资金使用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四章成本管理第九条建工企业应建立健全成本管理制度,加强成本核算和控制。
第十条成本管理包括以下内容:1. 成本核算: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成本核算,确保成本数据的真实、准确;2. 成本控制: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劳动生产率、加强物资采购管理等手段降低成本;3. 成本分析:定期对成本进行分析,找出成本控制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4. 成本考核:将成本控制指标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激励员工降低成本。
建工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集团财务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所属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集团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2. 依法合规,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3. 严谨细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4. 强化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机构与职责第四条集团设立财务部,负责集团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金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集团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2. 负责编制集团年度财务预算,执行预算管理;3. 负责集团资金筹集、使用和支付;4. 负责集团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和报送;5. 负责集团财务分析、财务风险评估和控制;6. 负责集团内部审计、财务检查和合规性审查;7. 负责集团财务档案管理。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集团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集中管理,统一调度;2. 保障生产经营,防范财务风险;3. 优化资金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七条集团资金筹集渠道:1. 自有资金;2. 银行贷款;3. 其他合法渠道。
第八条集团资金使用范围:1. 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2. 投资项目资金;3. 财务支出;4. 其他合法用途。
第四章会计核算第九条集团会计核算遵循以下原则:1. 实事求是,合规合法;2. 及时准确,全面反映;3. 便于监督,提高效率。
第十条集团会计核算方法:1. 权责发生制;2. 会计科目设置合理,核算科目明确;3. 会计凭证规范,会计账簿健全;4. 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章内部审计与监督第十一条集团设立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集团财务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的主要职责:1. 审计集团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合规性;2. 审计集团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3. 审计集团资金使用效益;4. 审计集团财务风险控制情况;5. 审计集团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建筑工程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规范财务管理行为,提高经济效益,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合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1. 公司财务部为公司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对公司财务工作进行统一管理。
2. 财务部的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体系;(3)负责编制公司财务计划,组织实施预算管理;(4)负责公司资金筹集、使用、核算和监督;(5)负责公司成本费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6)负责公司税务筹划,依法纳税;(7)负责公司财务报表编制和财务分析;(8)负责公司资产管理和清查盘点;(9)负责公司财务档案管理;(10)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务管理内容1. 资金管理:(1)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审批程序和责任;(2)加强资金预算管理,确保资金合理使用;(3)加强资金收支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4)加强银行账户管理,确保账户安全、合规。
2. 成本费用管理:(1)建立健全成本费用管理制度,明确成本费用核算方法、审批程序和责任;(2)加强成本费用预算管理,确保成本费用合理控制;(3)加强成本费用核算和分析,提高成本费用管理水平。
3. 资产管理:(1)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购置、使用、处置和报废等环节的管理要求;(2)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合理使用;(3)加强存货管理,确保存货的安全、完整和合理使用;(4)加强无形资产管理,确保无形资产的价值得到合理体现。
4. 财务报表编制和分析:(1)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编制财务报表;(2)对财务报表进行定期分析,为决策提供依据。
四、财务人员职责1. 财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建工项目部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工项目部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财务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工项目部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筹集、使用、核算、监督等各个环节。
第二章财务组织与管理第三条建工项目部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项目部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部门设财务主管一名,负责财务部门的全面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部门的职责:1. 负责编制和执行项目部财务预算;2. 负责项目部资金的筹集、拨付和使用;3. 负责项目部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的编制;4. 负责项目部财务分析和监督;5. 负责项目部财务档案的管理。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五条资金筹集:1. 资金筹集应遵循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性原则;2. 资金筹集渠道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合作伙伴投资等;3. 资金筹集活动需经项目部领导批准。
第六条资金拨付:1. 资金拨付应遵循预算、授权、审批的程序;2. 资金拨付需有合法的凭证,如合同、发票、支付申请等;3. 资金拨付后应及时进行会计核算。
第七条资金使用:1. 资金使用应遵循节约、高效、合规的原则;2. 资金使用需有明确的使用目的和用途;3. 资金使用情况需定期进行审计和监督。
第四章会计核算与财务报表第八条会计核算:1. 会计核算应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原则;2. 会计核算应使用合法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方法;3. 会计核算应建立完善的会计凭证和账簿体系。
第九条财务报表:1. 财务报表应真实、准确地反映项目部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 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3. 财务报表应及时编制和报送。
第五章财务监督与审计第十条财务监督:1. 财务管理部门对项目部财务活动进行日常监督;2. 项目部领导对财务管理部门的监督工作予以支持;3. 财务监督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审计:1. 定期对项目部财务活动进行内部审计;2. 内部审计应遵循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原则;3. 审计结果应作为项目部财务管理和决策的重要依据。
建工类财务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管理及财务活动,所有员工均应遵守。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三条本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全面管理公司的财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管理、成本控制、会计核算、税务处理等。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五条资金预算管理:1. 财务部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项目进度,编制年度资金预算。
2. 各部门根据预算编制部门预算,报财务部审核。
3. 财务部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及时调整资金使用计划。
第六条资金支付管理:1. 各部门提出资金支付申请,需注明用途、金额、时间等信息。
2. 财务部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核,确保合法合规。
3. 经批准的资金支付,由财务部办理支付手续。
第四章成本控制第七条成本核算管理:1. 财务部根据工程合同、预算、实际发生情况,进行成本核算。
2. 成本核算结果作为项目管理和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八条成本控制措施:1. 严格控制材料采购、设备租赁等成本。
2. 加强施工过程管理,降低施工成本。
3. 定期进行成本分析,找出成本控制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
第五章会计核算第九条会计核算原则:1. 坚持依法依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权责发生制等原则。
2. 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第十条会计核算流程:1. 收集、整理、审核原始凭证。
2. 核算账目,编制会计报表。
3. 定期进行财务分析,为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
第六章税务管理第十一条税务申报管理:1. 财务部负责办理税务登记、申报、缴纳等事宜。
2. 定期进行税务自查,确保税务合规。
第七章责任与奖惩第十二条财务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建筑工程公司财务管理制度(3篇)

建筑工程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是指建筑工程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对财务管理所采取的一系列规范和流程。
以下是一个建筑工程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基本要点:1. 财务管理组织架构:明确财务部门的设置和职责,并建立财务管理的组织架构。
2. 资金管理: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控,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和安全运作。
3. 预算管理:建立预算编制和执行制度,制定财务预算和目标,并进行定期的预算执行和分析。
4. 会计核算:建立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包括凭证的登记、账簿的建立和填制、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分析。
5. 成本管理:建立成本管理制度,包括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及时掌握工程项目的成本情况,确保项目的盈利能力。
6. 资产管理:建立资产管理制度,包括固定资产的管理、折旧和处置,确保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7. 风险管理: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包括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风险。
8. 税务管理:建立税务管理制度,按照国家税收法规的要求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
9. 内部控制: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财务流程的规范和监控,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10. 审计和监督:建立审计和监督制度,对财务管理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督,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和可靠。
建筑工程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全员参与,所有相关人员要遵守制度的规定,做到合规经营,提高建筑工程公司的经济效益和财务风险管理能力。
建筑工程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序言:本文档为建筑工程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确保公司财务安全和运营稳定。
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公司全体员工。
第一章综述1.1 目标与原则1.1.1 目标:建筑工程公司财务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公司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配置,保证财务信息真实准确,规范财务操作流程,提高财务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1.1.2 原则:本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应遵循以下原则:财务合规、责任分明、专业分工、信息透明、及时准确、防风险。
建工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部门、子公司及分支机构,是公司财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二)真实性原则: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报、瞒报;(三)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财务成本;(四)责任性原则:明确财务责任,落实财务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对总经理负责,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一)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二)负责公司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三)负责公司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和税务申报;(四)负责公司财务风险控制;(五)负责公司财务信息的保密工作;(六)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公司资金管理实行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七条公司资金来源包括:(一)自有资金;(二)银行贷款;(三)其他合法资金。
第八条公司资金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使用原则: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合理确定资金使用计划;(二)效益优先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财务成本;(三)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
第九条公司设立资金管理部门,负责资金管理工作。
资金管理部门对财务部负责。
第四章会计核算与报告第十条公司会计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权责发生制原则;(二)持续经营原则;(三)一致性原则;(四)谨慎性原则。
第十一条公司会计核算实行月度核算、季度预审、年度决算的制度。
第十二条公司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五章财务风险控制第十三条公司财务风险控制包括:(一)信用风险控制;(二)市场风险控制;(三)操作风险控制;(四)流动性风险控制。
建工集团财务制度

建工集团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工集团各级单位的财务管理,保障财务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建工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组织架构建工集团设立财务部门,由总经理直接领导,具体负责建工集团的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门下设会计科、出纳科和成本科,各科室之间相互协作,实现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会计核算1.建工集团的会计核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进行。
2.建工集团的会计核算包括收入核算、成本核算、费用核算、资产负债核算、财务报表编制等内容。
3.会计核算相关的凭证、账簿等必须保管完整,并按规定时间进行整理和归档。
4.对建工集团的账务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四、财务预算1.建工集团每年制定财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投资预算、资金预算等。
2.财务预算工作由建工集团财务部门负责,要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控制,确保财务工作的有序进行。
3.对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调整预算计划。
五、资金管理1.建工集团实行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收支管理、资金调配管理、资金监督管理等。
2.建工集团资金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3.建工集团对资金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六、税务管理1.建工集团财务部门负责做好税务管理工作,遵守国家税收法规,及时缴纳各项税费。
2.加强税务会计工作,确保各项税费的准确核算和申报。
3.建工集团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检查和稽查工作,保证实现诚信合规的纳税义务。
七、审计监督1.建工集团每年进行内部审计,由建工集团内部审计部门负责。
2.建工集团委托外部审计机构对财务工作进行外部审计,确保财务工作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3.建工集团对审计机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整改并落实。
八、财务风险管理1.建工集团建立财务风险管理制度,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
2.建工集团对各项财务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确保财务风险的可控性和可预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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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某建工集团财务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1.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集团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2. 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3. 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4. 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含51%股权、全资子公司)的财务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二节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1. 集团公司及下属独立核算的子公司、企业设臵单独的财务机构,配备专职财务人员。
2. 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设部长。
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主管会计,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
3. 财务部长协助董事长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财务部长主要职责如下:3.1执行集团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董事长负责并报告工作;3.2审查公司基建、投资、贸易等发展项目及重要经济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3.3负责全系统的资金融通调拔决策工作,经董事长或董事会签署后执行。
3.4审核下属子公司、企业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3.5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3.6监督全系统的财务管理和活动;3.7监督全系统的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制止不符合财经法令、不讲经济效益、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3.8对各级财务人员的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评定,董事长批准后执行;3.9负责搞好全系统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4. 各级财务部门都必须建立稽查制度。
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5. 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洁,按期报帐。
6. 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7. 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告。
集团公司支持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按财务制度办事。
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8.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被撤销、合并单位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立、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移交交接必须监交。
下属子公司、企业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财务部部长进行监交;财务部部长的交接,由总经理进行监交。
第三节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报表1. 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2. 公司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
3.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
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
以人民币为记帐位币。
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4.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
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5. 公司对公司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的原则。
6. 公司各单位收益与费用的计算,实行分级核算,按部设帐。
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反映,如应付工资、应提折旧等均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应提前或延后。
7.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董事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8. 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5大类:8.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8.2 机器设备;8.3电子设备(如手提程控电话机、复印机、电传机等);8.4运输工具;8.5其他设备。
9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9.1房屋及建筑物35年;9.2机器设备(含室内装修)10年;9.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9.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
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10 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价。
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关税及工商税等。
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11 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1.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臵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11.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11.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11.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及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臵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12. 凡单项债权(不论境内外)帐龄超过1年仍未回收时,各核算单位按年度提取10%的比例提取坏帐准备金。
13. 公司主要的会计报表有如下几种:13.1 资产负债表(年、季、月)13.2损益表(年、季、月);13.3财务状况变动表(年度);13.4.固定资产增减变化表(月);13.5.银行贷款增减变化表(月);13.6.现金出纳月终盘存表(月);13.7.应收、应付和预付款项明细表(月)。
第四节资金、现金、费用管理1. 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2. 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
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3. 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4. 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3章分管并用制。
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经理私章和会计私章各自保管,不准由1人统一保管使用。
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5. 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记帐,也不准以收顶支记帐。
各单位应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表逐笔调节平衡。
6. 财会人员办理信汇、电汇、票汇(含自带票汇)、转帐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
付款审批单应附入付款凭证记帐备查。
付款审批单由项目经办人负责办理报批。
会款审批权限如下:属预付货款、定金的,万元以下的由下属子公司经理和财务部部长共同审批;万元以上至万元的由总经理审批;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属购臵、维修固定资产的,万元以下的由下属子公司经理和财务部部长共同审批;万元以上至万元的由总经理审批;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
属房地产开发和工业项目的,同一项目(含同一笔贸易)应按合计总额报批,不准为逃避审批而分列报批、支付。
报上级审批的项目,上报单位应先提出初审意见;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先报总会计师审查。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付款,财务人员有权且必须拒绝支付,并及时向上级请求处理。
7 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的,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迟付,也不准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现正式委托,也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凡委托其他单位(人)代付款的,一律上报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
8. 各单位应建立资金回笼情况的跟踪制度。
凡付出款(物)5万元以上的,各子公司财务必须逐项跟踪资金回笼情况,并按月汇总后上报财务部、总经理。
对到期的应收资金,各单位应督促经办人员及时催收;发现问题的,应及时上报请示处理。
9. 各单位库存现金不得超过3000元,超过部分当天下午存入银行。
禁止坐支营来收入现金。
10. 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凭据,严禁口说为凭。
11. 严禁代外单位或私人转帐套现和大额度(5000元以上)支付往来或贸易现金。
严禁各单位私设小钱柜。
12. 严禁将公款存入私人帐户,违者按贪污论处。
13. 现金日记帐必须用固定一本帐,严禁使用两本帐或帐外有帐。
14. 各单位会计每月终要会同出纳员盘点现金库存一次,保证钞帐相符。
盘点表应随同会计报表一起上报。
15. 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视金额大小按第五十三条审批规定报批。
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
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16. 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验收人签外,经各子公司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方能报销付款。
17. 商品运杂费、保管费、包装费、介绍费、手续费等,必须注明商品批次及购销发票号码,经各子公司经理批准后才能报销。
其中对介绍费和手续费,经办人还须另付合同书和说明报批:元以下的由下属子公司经理审批,元至元的由财务部长审批,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
18. 公司本部各部、室的业务费,由各部、室部长(主任)审核,元以下财务部长审批报销,元以上的报总经理审批报销。
公司本部员工的差旅费,由各部、室部长(主任)审核,元以下的由各部、室部长(主任)审批报销,元以上的由总会计师签署后报总经理审批报销。
19. 探亲旅费、医疗费等按国家的规定报销。
20.非生产性的特殊开支,如赞助金、会费等在福利基金列支,元以下由下属子公司经理审批,元以上至元的由总会计师审批,元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21. 严禁下属公司、企业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22. 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
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
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23. 有关资金使用的审批,审批人员出差时,由其指定代理人代为审批。
批件必须附入有关发票、单据后面入帐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