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考试《税法》讲义_005_0104_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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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基础班讲义

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基础班讲义

◆考情分析本章是《税法》考试比较重要税种之一。

在以往税法考试中,本章各种题型均会浮现,特别是综合题,每年都会有与增值税、甚至是公司所得税结合题目。

本章在《考试大纲》中能力级别1-3级均涉及,考试中单选题、多选题、计算题、综合题都会浮现,预测本章涉及考试分数应在5-10分。

◆本章内容:8节第一节消费税基本原理第二节纳税义务人第三节征税范畴第四节税目与税率★第五节计税根据★第六节应纳税额计算★★第七节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第八节征收管理◆新《消费税暂行条例》重要修订:1.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2.调节生产环节卷烟、雪茄烟消费税税率3.增长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第一节消费税基本原理一、消费税概念国内现行消费税是对在国内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消费品征收一种税。

它选取某些消费品征税,因而属于特别消费税。

二、国内消费税特点(一)征收范畴具备选取性(二)征税环节具备单一性(三)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别大(四)征收办法具备灵活性(五)税负具备转嫁性【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消费税特点有()。

A.征收范畴具备选取性B.征税具备普遍性C.征收办法具备灵活性D.税负具备转嫁性[答疑编号:针对该题提问]『对的答案』ACD三、消费税作用(一)调节消费构造(二)限制消费规模,引导消费方向(三)及时、足额地保证财政收入(四)在一定限度缓和了社会分派不公四、消费税与增值税关系消费税与增值税区别:1.两者范畴不同:2.两者与价格关系不同:增值税是价外税,消费税是价内税。

3.两者纳税环节不同:消费税是单一环节征收,增值税是在货品所有流转环节道道征收。

4.两种计税办法不同:增值税是按照两类纳税人来计算,消费税计算办法是依照应税消费品来划分。

消费税与增值税联系:1.两者都对货品征收;2.对于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商品,征收消费税同步需要征收增值税,两者计税根据是一致。

注会税法(2020)考试辅导第一章税法总论讲义

注会税法(2020)考试辅导第一章税法总论讲义

(1)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2)程序优于实体原则要求:理解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实体从旧、程序从新、程序优于实体原则的含义。

第二节税法原则本节课后练习【例题1·多选题】税收法定原则的内容包括()。

A.纳税人法定B.征税对象法定C.税率法定D.征收程序法定【答案】ABCD【解析】税收法定原则是指从实体要件到程序要件都要由法律明确规定。

【例题2·单选题】我国现行税法中,超额累进税率的适用,体现了税法原则中的()。

A.税收法定原则B.税收公平原则C.实质课税原则D.税收效率原则【答案】B【解析】税收公平原则是指税负与负担能力相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例题3·单选题】税法的制定,要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降低征管成本,这一立法宗旨体现了税法原则中的()。

A.税收法定原则B.税收公平原则C.实质课税原则D.税收效率原则【答案】D【解析】税收效率原则包括经济效率和行政效率。

前者要求税法的制定要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体制的有效运行,后者要求提高税收行政效率,节约税收征管成本。

【例题4·单选题】纳税人甲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无偿转让其股权,当地税务机关则有权重新核定计税依据,这样处理体现了税法基本原则中的()。

A.税收法定原则B.税收公平原则C.实质课税原则D.税收效率原则【答案】C【解析】实质课税原则是指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税负,而不能仅考虑相关外观和形式。

【例题5·多选题】下列关于税法原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7年)A.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基本原则中的核心B.税收效率原则要求税法的制定要有利于节约税收征管成本C.制定税法时禁止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给予特定纳税人特别优惠这一做法体现了税收公平原则D.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体现了法律优位原则【答案】ABCD【解析】选项B:税收效率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经济效率,二是指行政效率。

注会学习资料-CPA《税法》讲义_005_0104_j

注会学习资料-CPA《税法》讲义_005_0104_j

第一章税法总论(四)第七节依法纳税与税法遵从一、税务行政主体、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义务和权利(一)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注意义务(1)、(6)、(8)、(10)(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与义务注意权利(2)、(4)【例题1·多选题】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保密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

A.商业秘密B.个人隐私C.税收违法行为D.税收违法事实【答案】AB【例题2·多选题】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包括()。

A.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B.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C.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D.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答案】ABC二、税务代理等税务服务是税法遵从的重要途径税务代理是指税务代理人在国家法律规定的代理范围内,以代理机构的名义,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依据国家税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代其办理涉税事宜的各项民事法律行为的总称。

税务代理作为民事代理中的一种委托代理,主要特点表现为以下五个方面:公正性;自愿性;有偿性;独立性;确定性。

三、税务筹划是纳税人的一项权利现代企业一般有四大基本权利,即生存权、发展权、自主权和自保权。

其中自保权就包含了企业对自己经济利益的保护。

享受法律的保护并进行合理合法的税收筹划是企业最正当的权利之一。

税收筹划是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纳税人在法律允许或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有从事经济活动获取收益的权利,有选择生存与发展、兼并与破产的权利,税收筹划所取得的收益应属合法权益。

对企业纳税人而言,企业税收筹划的权利与企业的其他权利一样,都是有特定的界限,超越这个界限就不再是企业的权利,而是违背了企业的义务,就不再是合法,而是违法。

企业的权利与义务不仅互为条件,相辅相成,而且可以相互转换。

注会《税法》讲义 第一节 车辆购置税法

注会《税法》讲义 第一节  车辆购置税法

第一节车辆购置税法三、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能力等级2)(一)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其计税价格由纳税人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和价外费用组成。

还要注意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包括购买国产车、购买进口车。

(1)凡使用代收单位(受托方)票据收取的款项,应视作代收单位价外收费,应并入计税价格中一并征税;(2)凡使用委托方票据收取,受托方只履行代收义务并收取代收手续费的款项,不并入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

【例题1·多选题】某机关2011年4月购车一辆,随购车支付的下列款项中,应并入计税依据征收车辆购置税的有()。

(2011年)A.控购费B.增值税税款C.零部件价款D.车辆装饰费【答案】CD【例题2·单选题】2015年3月,李某从某销售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轿车一辆供自己使用,支付含增值税的价款221000元,另支付购置工具件和零配件价款1000元,车辆装饰费4000元,销售公司代收保险费等8000元,支付的各项价款均由销售公司开具统一发票。

则李某应纳车辆购置税税额()元。

A.20000B.18694C.22100D.19083【答案】A【解析】应纳税额=(221000+1000+4000+8000)÷(1+17%)×10%=20000(元)。

【例题3·单选题】2015年2月王某从汽车4S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置了一辆排气量为1.8升的乘用车,支付购车款(含增值税)234000元并取得普通发票,支付代收保险费5000元并取得保险公司开具的票据,支付购买工具件价款(含增值税)1000元并取得汽车4S店开具的普通发票。

王某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为()元。

A.20000B.24000C.20085.47D.20512.82【答案】C【解析】王某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234000+1000)÷(1+17%)×10%=20085.47(元)。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预习讲义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预习讲义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预习讲义第一节税法概述共五个问题:1.税法的概念与特点2.税法原那么★3.税法的效力与说明★4.税法的作用5.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一、税法的概念与特点〔一〕税法概念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了解税法定义时需注意:1.有权的机关:在我国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点立法机关、获得授权的行政机关。

2.那个地点说的税法是广义的,包括各级有权机关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是由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争诉法等构成的法律体系。

【例题·多项选择题】〔2020年〕从广义的立法层次上划分,税法包括〔〕。

A.全国人大制定的税收法律B.国务院制定的税收法规C.省级政府制定的地点性税收法规D.中央政府部门制定的税收规章E.市级政府制定的税收规章『正确案』ABD『案解析』从广义的立法层次上划分,税法包括全国人大制定的税收法律、国务院制定的税收法规或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点性税收法规,有关政府部门制定的税收规章。

〔二〕税法的特点--了解1从立法过程看--税法属于制定法,而不属于适应法即税法是由国家制定的,而不是由适应作法或司法判例而认可的。

2从法律性质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而不属于授权法规即税法直截了当规定人们的某种义务,具有强制性。

3从内容看--税法属于综合法,而不属于单一法即税法是由实体法、程序法、争讼法等构成的综合法律体系。

我国结构:宪法加税收单行法律、法规。

【例题·单项选择题】以下关于税法特点的表述中,不正确的选项是〔〕。

A从立法过程来看,税法属于制定法B从法律性质来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C从内容上看,税法具有综合性D从法律性质来看,税法属于授权性法规『正确案』D二、税法原那么--把握〔分为两个层次,即:差不多原那么和适用原那么〕两类原那么具体原那么税法的差不多原那么〔四个〕1税收法律主义2税收公平主义3税收合作信任主义4实质课税原那么税法的适用原那么〔六个〕1法律优位原那么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那么3新法优于旧法原那么4专门法优于一般法原那么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那么6程序优于实体原那么【例题·单项选择题】以下各项中,属于税法差不多原那么的是〔〕。

注册CPA考试《税法》讲义 (2)

注册CPA考试《税法》讲义 (2)

第一章税法总论本章考情分析本章为非重点章,题型均为选择题,2分左右。

重点内容:税法的基本原则、税收法律关系、税法构成要素、税收法律的制定及级次以及各级管理权限。

难点:对税收法律级次的掌握。

本章内容精讲一、税法的原则二、税收法律关系的组成税收法律关系是由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及税收法律关系内容三方面构成的。

主体——征、纳双方(双主体)客体——征税对象(权利客体)内容——权利义务(核心)三、税法构成要素1.纳税人(与负税人、扣缴义务人)2.征税对象(与课税对象相关的两个概念:税目、计税依据)3.税率4.纳税期限税收法规国务院——税收行政法规条例、暂行条例、法律的实施细则如: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房产税暂行条例税收地方法规税收规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税收部门规章办法、规则、规定、暂行条例的实施细则如: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如: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地方政府——税收地方规章五、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一)税法分类(二)现行税法构成:1.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由税收实体法体系和程序法体系两大部分构成。

2.我国目前税制基本上是以间接税和直接税为双主体的税制结构。

六、我国税收管理体制(一)税收管理体制是在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税权的制度或制度体系。

税收管理权限按大类可划分为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执法权。

(二)税收执法权具体包括:税款征收管理权、税务稽查权、税务检查权、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及其他税务管理权。

(三)税务机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划分1.国家税务局征收税种2.地方税务局征收税种3.海关征收税种【提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税务机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划分征收机关征收税种国税局系统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铁路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地税局系统营业税、城建税(国税局征的除外)、企业所得税(国税局征的除外)、个人所得税、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除外)、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等地方财政部门地方附加、耕地占用税海关系统关税、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了解)、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提示】自2009年1月1日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税局管理。

注会考试《税法》讲义_052_1004_j

注会考试《税法》讲义_052_1004_j

第二节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收入总额(五)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有关所得税处理【几点解释】①关于限售股。

在2005年之前,中国股市处于股权分置状态,上市公司股票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

2005年4月,中国证监会正式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即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的方式,购买“流通权”,非流通股就变为了流通股股份,这些非流通股股份转化的流通股均有一定的限售期,称之为股权分置改革限售股(简称股改限售股)。

②关于代持股:股权分置改革前,由于监管限制,一些个人投资者往往通过法人企业代持的方式购买非流通股,形成“代持股”现象。

③税法不承认没有办理法律过户的限售股交易,而是严格按照法律形式纳税。

规定1:企业转让代个人持有的限售股征税问题因股权分置改革造成原由个人出资而由企业代持有的限售股,企业在转让时按以下规定处理:(1)企业转让上述限售股取得的收入,应作为企业应税收入计算纳税。

(2)依法院判决、裁定等原因,通过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企业将其代持的个人限售股直接变更到实际所有人名下的,不视同转让限售股。

【案例】李先生2004年以100万元交付给A公司用以购买非流通股,A公司属于代持股公司。

后来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成为限售股。

2014年11月,A公司将限售股转让,取得1000万元收入,但是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

第一步,A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1000×(1-15%)×25%=212.5(万元)。

第二步,A公司将剩余的787.5万元交付给实际出资人李先生。

李先生以原来的100万元获取了787.5万元的收入,此收入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规定2:企业在限售股解禁前转让限售股征税问题(1)企业应按减持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限售股取得的全部收入,计入企业当年度应税收入计算纳税。

(2)企业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前已签订协议转让给受让方,但未变更股权登记、仍由企业持有的,企业实际减持该限售股取得的收入,计入企业当年度应税收入计算纳税后,其余额转付给受让方的,受让方不再纳税。

之了注会税法讲义

之了注会税法讲义

之了注会税法讲义
注会税法讲义是指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科目的考试教材,主要涵盖了
我国税收法律法规的体系、税收基本原理、税收征收管理和税收稽查等基
础知识和实务应用。

税法是以税收为中心的法律体系,它是规范税收活动的一种法律制度。

注会税法讲义作为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必备资料,完整地梳理了我国税制基
础理论和实践操作,是学习和了解税收法律法规的必备工具。

注会税法讲义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税收基础理论,包括了税的
概念、性质、种类和法律体系;税收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公平原则、简洁高效原则和可管理原则等;税收法律制度,包括法律规定、公共
法律、私法律和比例法律等内容。

同时,还详细介绍了税收征收管理、税
收机构、税收政策等相关内容。

第二部分是税收实务应用,这一部分是学习注会税法讲义的重点和难点。

它包括了纳税申报和征收税款、税务检查和税务争议解决、税务处理
和税务监督等内容。

在此基础之上,全方位地介绍了税务风险评估、税收
筹划、税收绩效管理、税务信息化等实务应用案例和实战经验。

总之,注会税法讲义是一本系统性、实践性和权威性极强的税收法律
教材。

在学习注会税法讲义过程中,需要注重理论知识和实践应用的结合;需要通过不断地练习和实践来提升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同时还需
要掌握好税务政策的变化和发展趋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准确的申报和处理。

最后,注会税法讲义不仅是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科目的重要考试教材,也是从事财务、会计、税务工作的人员必备的税收法律法规学习资料,是
提升自己在职场上的竞争力和实战能力的重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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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税法总论(四)
第七节依法纳税与税法遵从
一、税务行政主体、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义务和权利
(一)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注意义务(1)、(6)、(8)、(10)
(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与义务
注意权利(2)、(4)
【例题1·多选题】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保密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

A.商业秘密
B.个人隐私
C.税收违法行为
D.税收违法事实
【答案】AB
【例题2·多选题】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包括()。

A.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B.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C.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D.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
【答案】ABC
二、税务代理等税务服务是税法遵从的重要途径
税务代理是指税务代理人在国家法律规定的代理范围内,以代理机构的名义,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依据国家税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代其办理涉税事宜的各项民事法律行为的总称。

税务代理作为民事代理中的一种委托代理,主要特点表现为以下五个方面:公正性;自愿性;有偿性;独立性;确定性。

三、税务筹划是纳税人的一项权利
现代企业一般有四大基本权利,即生存权、发展权、自主权和自保权。

其中自保权就包含了企业对自己经济利益的保护。

享受法律的保护并进行合理合法的税收筹划是企业最正当的权利之一。

税收筹划是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纳税人在法律允许或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有从事经济活动获取收益的权利,有选择生存与发展、兼并与破产的权利,税收筹划所取得的收益应属合法权益。

对企业纳税人而言,企业税收筹划的权利与企业的其他权利一样,都是有特定的界限,超越这个界限就不再是企业的权利,而是违背了企业的义务,就不再是合法,而是违法。

企业的权利与义务不仅互为条件,相辅相成,而且可以相互转换。

在纳税上其转换的条件是:
缺陷被纠正或不明确之处被明确;
政策内容重新解释;
特定内容被取消;
实施筹划侵害他人正常权利。

在我国现阶段强调税收筹划的积极作用表现在:
1.税收筹划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2.税收筹划有助于税收法律法规的完善;
3.税收筹划有助于实现纳税人利益最大化;
4.税收筹划有助于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会计管理水平的提高;
5.税收筹划有助于税务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6.从长远和整体上看税收筹划有助于国家增加税收。

第八节国际税收关系
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各自基于其课税主权,在对跨国纳税人进行分别课税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一、国际重复课税与国际税收协定
(一)税收管辖权
国际税收分配关系中的一系列矛盾的产生都与税收管辖权有关。

税收管辖权属于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中的体现,是一个主权国家在征税方面的主权范围。

税收管辖权划分原则有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两种。

(二)国际重复课税
1.国际重复征税的概念和类型
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同一跨国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进行分别课税所形成的交叉重叠征税,又称为国际双重征税。

国际重复征税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国际重复征税强调被重复征税的纳税主体与征税对象都具有同一性。

广义的国际重复征税则在狭义基础上还包括纳税主体与征税对象具有非同一性时所发生的国际重复征税,以及因对同一笔所得或收入的确定标准和计算方法的不同所引起的国际重复征税。

国际重复征税一般包括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税制性国际重复征税。

国际税收中所指的国际重复征税一般属于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

国际重复征税类型产生原因征税主体纳税人税源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不同征税原则不同相同相同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股份公司经济组织形式不同不同相同税制性国际重复征税复合税制度不同相同相同【例题·单选题】以下关于国际重复征税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由于股份公司经济组织形式所引起的对利润和股息的国际重复征税称为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
B.复合税制度所造成的国际重复征税称为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
C.税制性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不同的征税主体对不同纳税人的同一税源进行的重复征税
D.国际税收中所指的国际重复征税一般属于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
【答案】D
产生国际重复征税的前提条件:纳税人所得或收益的国际化和各国所得税制的普遍化是产生国际重复征税的前提条件。

产生国际重复征税的根本原因:各国行使的税收管辖权的重叠是国际重复征税的根本原因。

【例题·单选题】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根本原因是()。

A.纳税人所得或收益的国际化
B.各国所得税制的普遍化
C.各国行使的税收管辖权的重叠
D.货币结算的普及化
【答案】C
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形式
1.居民(公民)管辖权同地域管辖权的重叠
2.居民(公民)管辖权与居民(公民)管辖权的重叠
3.地域管辖权与地域管辖权的重叠
【提示】从现实情况来看,作为国际重复征税的根本原因,各国行使的税收管辖权的重叠的各种情况中,最主要的是有关国家对同一跨国纳税人的同一项所得同时行使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造成税收管辖权的重叠。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国际重复征税产生原因的有()。

(2009年)
A.地域管辖权与地域管辖权的重叠
B.居民(公民)管辖权与收入管辖权的重叠
C.居民(公民)管辖权与地域管辖权的重叠
D.居民(公民)管辖权与居民(公民)管辖权的重叠
【答案】ACD
(三)国际税收协定
国际税收协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为了协调相互间在处理跨国纳税人征税事务和其他有关方面的税收关系,本着对等原则,经由政府谈判所签订的一种书面协议或条约,也称为国际税收条约。

国际税收协定是以国内税法为基础的。

在国际税收协定与其他国内税法的地位关系上,有两种模式:模式一是国际税收协定优于国内税法;模式二是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效力等同,在出现冲突时按照“新法优于旧法”和“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等处理法律冲突的一般性原则来协调。

【例题·多选题】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有()。

A.国际税收分配关系中的一系列矛盾的产生都与税收管辖权有关
B.国际税收协定是以国际税法为基础的
C.世界各国各自所确立的税收管辖权范围和内容是基本相同的
D.国际税收中所使用的公民概念仅包括个人
【答案】BCD
国际双重征税的免除,是签订国际税收协定的重要内容,也是国际税收协定的首要任务。

缔约国各方对避免或免除国际双重征税所采取的方法和条件,以及同意给予饶让抵免的范围和程度,都必须要在协定中明确规定,而不论缔约国各方在其国内税法中有无免除重复征税方法的规定。

一般的方法有免税法、抵免法等,使用哪种方法要在协定中明确,并保持双方协调一致。

二、国际避税、反避税与国际税收合作
各国政府以及国际社会不仅要采取措施避免所得的国际重复征税,而且也要采取措施防范跨国纳税人的国际避税。

国际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税法和国家间的税收协定的漏洞、特例和缺陷,规避或减轻其全球总纳税义务的行为。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愈演愈烈。

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以下简称BEPS)是指跨国企业利用国际税收规则存在的不足,以及各国税制差异和征管漏洞,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全球总体税负,甚至达到双重不征税的效果,造成对各国税基的侵蚀。

我国由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以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简称)合作伙伴身份参与BEPS 行动计划,与OECD成员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

【本章小结】
本章内容繁杂,有些考点不明显,考生在复习时重在理解。

比较明显的考点包括:(1)税法的特点;(2)税收法定原则;(3)税法的基本原则和适用原则;(4)税收法律关
系;(5)税法要素;(6)税收立法机关;(7)我国税法的制定;(8)我国现行税法体系;(9)税收征收管理范围;(10)国际重复征税;(11)国际税收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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