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科技学院图书馆工作委员会重要章程
图书室管理章程

图书室管理章程一、总则本章程旨在规范图书室的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读者的权益,促进图书室的良好发展。
二、图书室的定位和职责1. 图书室是为广大读者提供图书借阅、阅读、咨询等服务的场所。
2. 图书室应定期更新图书馆藏,丰富图书种类,满足读者的需求。
3. 图书室应提供良好的阅读环境,保持室内整洁、安静,提供充足的座位和阅读设施。
三、图书的采购和管理1. 图书采购应根据读者的需求和图书室的定位,选择适合的图书种类和数量。
2. 图书采购应注重质量和版权合法性,避免购买盗版图书。
3. 图书应按照分类编目规范进行分类和标注,方便读者查找和借阅。
4. 图书管理应建立借阅登记制度,记录读者的借阅情况,及时归还逾期图书。
四、借阅规定1. 读者应持有效证件办理借阅手续,包括身份证、学生证等。
2. 借阅期限一般为30天,如有特殊情况可申请续借。
3. 每位读者可借阅图书数量不超过5册,包括纸质书和电子书。
4. 逾期未归还图书的读者应按照规定缴纳逾期费用,并暂停借阅权益。
五、服务规范1. 图书馆应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解答读者的问题,并提供相关的参考资料。
2. 图书馆应定期举办读书活动、讲座等,提高读者的阅读兴趣和素养。
3. 图书馆应建立图书馆网站或移动应用,方便读者在线查询图书信息和借阅情况。
六、安全管理1. 图书馆应配备安全设施,确保读者和图书的安全。
2. 图书馆应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和安全演练,确保应急情况的处理能力。
3. 图书馆应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图书馆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七、违规处理1. 对于恶意损坏图书、盗窃图书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读者,图书馆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暂停借阅权益、取消读者资格等。
2. 对于违反章程规定的工作人员,图书馆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八、章程的修订1. 章程的修订应经过图书馆管理层的讨论和决策,并及时向读者公示。
2. 修订后的章程应在图书馆内显著位置公示,以便读者了解和遵守。
图书馆的规章制度

图书馆的规章制度1、本阅览室由图书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凡本校师生均可进入阅读。
2、读者入室阅读,须将书包放在室外,不得携带入室。
3、本阅览室的报刊杂志概不外借,只许在室内阅读,如有特殊需要,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携带室外,借期不超过3天。
4、为保持阅览室安静的阅读环境及清洁卫生,读者入室阅览,言谈举止要讲文明礼貌,切勿高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和抛撒纸屑,不得在室内吃零食等。
6、读者阅毕离开阅览室时,将座椅子凳子放回原处,做到轻放、轻走。
7、读者要爱护书刊,不得在书刊上涂写、圈点、卷折,不得撕剪报刊资料或带阅览室外,如有违者按赔偿制度处理。
9、阅览室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班级阅读课时间。
一、本自习室仅供本馆读者使用,其他人员一律不得使用该自习室。
二、自习室内一律不许用物品(书包、书、本子、座垫)等占座位,更不允许一人占据多个座位。
三、因有事短时间离开座位,应在座位上留一纸条说明离开的迄止时间(不超过20分钟)。
不留纸条说明或超过规定的时间仍不返回,后来者便可使用此座位。
四、午饭时间、晚饭时间不允许长时间将书包留在座位上,人走物走,否则以占座位论处。
丢失物品责任自负。
五、因占座位问题发生纠纷,对占座位一方要提出严肃批评,无理取闹者要给予停止借书权,直至警告处分。
六、爱护自习室的设备,不得私自将桌椅携出室外。
七、禁止在自习室内吃食物,严禁乱倒饮料、茶水和乱扔纸屑,注意自习室内的清洁卫生。
图书馆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教育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必须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和阅读能力、提供教育教学情报资料等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为规范学校图书馆管理工作,发挥学校图书的最大效益,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图书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管理业务知识,做好图书管理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
二、图书管理员在新书到室后,要及时做好验收、登记、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三、图书馆需建立图书总括登记、个别登记和注销登记三个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6篇

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6篇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 1图书馆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教育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和阅读能力、提供教育教学情报资料等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为规范学校图书馆管理工作,发挥学校图书的最大效益,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图书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管理业务知识,做好图书管理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
二、图书管理员在新书到室后,要及时做好验收、登记、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三、图书馆需建立图书总括登记、个别登记和注销登记三个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四、图书馆要逐步实现自动化管理,建立图书和期刊数据库。
利用网络实现网上查询、借阅、统计、账册打印等工作。
五、图书分类应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应使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表》。
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六、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
根据教学和学生的需要建议学校及时添置图书。
七、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六、做好图书室、阅览室卫生整洁工作,并督促读者保持室内安静。
七、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
对于内容陈旧、过时不宜流通、借阅率不高、复本量过大和破损无法整修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八、教工调离、学生休学、退学和毕业离校,均需主动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教师阅览室管理制度阅览室是广大教职工读书看报的场所,为保证阅览室的正常开放,特制定如下制度:一、讲究卫生,不得在室内吃东西、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二、爱护书刊,不准在书刊上乱涂乱画,损坏书刊的,照价赔偿。
三、书刊看完后,放回原处,摆放整齐。
四、保持室内安静,不准大声喧哗。
五、不准私自拿书刊离开阅览室,否则按偷窃论处。
六、管理人员必须按要求定期开放,每天做好书刊的清点工作,对室内所有书刊要登记入册,分类编号摆放整齐。
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

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教高[2022]1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高等学校图书馆的建设和发展,指导和规范高等学校图书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高等学校图书馆(以下简称“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资源中心,是为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性机构,是学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校园文化和社会文化建设的重要基地。
图书馆的建设和发展应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相适应,其水平是学校总体水平的重要标志。
第三条图书馆的主要职能是教育职能和信息服务职能。
图书馆应充分发挥在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中的作用。
第四条图书馆的主要任务是:(一)建设全校的文献信息资源体系,为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提供文献信息保障;(二)建立健全全校的文献信息服务体系,方便全校师生获取各类信息;(三)不断拓展和深化服务,积极参与学校人才培养、信息化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四)积极参与各种资源共建共享,发挥信息资源优势和专业服务优势,为社会服务。
第二章体制和机构第五条高等学校应由一名校级领导分管图书馆工作。
图书馆在学校授权范围内实行馆长负责制。
学校在重大建设和发展事项的决策过程中,对于涉及文献信息保障方面的工作,应吸收图书馆馆长参与或听取其意见。
第六条高等学校应根据图书馆实际工作需要设置图书馆内部组织机构和岗位,明确各组织机构和岗位的职责。
第八条高等学校可根据需要设立图书馆工作委员会,作为全校图书馆工作的咨询和协调机构。
图书馆工作委员会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
学校主管图书馆工作的校领导担任主任委员,图书馆馆长担任副主任委员。
图书馆工作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图书馆工作报告,讨论全校文献信息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反映师生的意见和要求,向学校和图书馆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第三章工作人员第九条图书馆工作人员应恪守职业道德,遵守行业规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图书室管理章程

图书室管理章程标题:图书室管理章程引言概述:图书室是学校、社区或者机构中重要的学习和阅读场所,为了有效管理图书室资源和保障读者权益,制定一套严格的管理章程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图书室管理章程的内容和要点。
一、图书室开放时间和规定1.1 确定图书室开放时间:根据读者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每天的开放时间,并在重要节假日做出调整。
1.2 规定进出图书室的流程:明确读者进出图书室的程序和规定,包括刷卡、登记等操作。
1.3 确定图书室使用规定:规定读者在图书室内的行为规范,包括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乱扔垃圾等。
二、图书借阅规定2.1 借阅资格和手续:规定哪些人员可以借阅图书,以及借阅图书的手续和要求。
2.2 借阅期限和续借规定:规定每本图书的借阅期限,以及如何续借图书的规定。
2.3 逾期罚款和赔偿规定:明确逾期还书的罚款标准,以及书籍遗失或者损坏的赔偿规定。
三、图书馆藏管理3.1 藏书分类和编目规定:规定图书馆的藏书应按照一定的分类和编目体系进行管理,方便读者查找。
3.2 藏书采购和淘汰规定:确定图书馆的采购渠道和标准,以及淘汰旧书的规定。
3.3 藏书展示和陈列规定:规定图书馆如何展示新书和推荐书籍,吸引读者借阅。
四、图书室设施和设备管理4.1 设备维护和保养规定:明确图书室设备的维护责任和周期,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4.2 安全管理规定:规定图书室内安全设施的设置和使用规定,确保读者安全。
4.3 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规定图书室的环境卫生管理标准,保持图书室整洁。
五、读者服务和宣传推广5.1 读者咨询和匡助规定:规定图书馆提供读者咨询和匡助的方式和渠道,解决读者问题。
5.2 活动和展览规定:规定图书馆举办活动和展览的程序和要求,吸引读者参预。
5.3 宣传推广规定:制定图书馆的宣传推广计划,提升图书馆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结论:图书室管理章程是图书馆管理的基础,通过规范的管理章程,可以有效提升图书馆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满足读者需求,促进阅读文化的传播。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范文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篇1】一、图书室工作人员守则:1、图书管理人员要全面熟悉图书室各项业务,包括图书期刊采购渠道、编目方法、机读目录的输入、典藏情况和计算机自动检索、流通等管理技能,要了解本校的科研方向和课题、项目基本情况。
2、图书管理人员要有敬业精神,热情对待读者,耐心解答读者提出的问题,提倡文明优质服务。
3、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的需要,按本校实际制订好图书室发展规划,严格掌握采购原则和标准,有计划有系统地采购、征集、补配各类书刊资料,建好本校藏书体系。
4、图书室新书入库,及时作好验收、分类、盖章、编目、登记等工作,尽早上架投入使用。
5、严格执行图书借阅管理制度,做好全校师生的图书借阅工作。
对逾期不还的图书积极催还,丢失的图书及时索赔。
6、阅览室做到当天的报刊当天上架,坚持每月月底对当月报刊进行清理,对有保存价值的报纸按月进行装订。
7、提高安全意识,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虫工作,搞好图书室、阅览室的清洁卫生工作。
8、图书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作息制度。
二、书刊借还管理制度:1、凡借阅图书资料,一律凭本人借书证,不得代借(可代还)。
2、每次教师可借书十册,学生一册。
图书借还一定要通过电脑,借书时,没有经过电脑处理私自将图书带出图书室,一经发现,按图书原价的十倍罚款。
3、借书期限:教师为五个月,学生为十五天。
如教师与本人专业有关的图书,如有特殊需要,可在到期前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为一个月。
以续借一次为限。
4、借书时应当检查,发现有污损、残缺,或与书名不符等情况,须立即向管理人员声明,加盖印记。
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5、借出书刊,遇到特殊需要,读者应根据图书室的要求,主动归还。
6、读者离校前,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应将所借图书及借书证交还学校图书室。
本校师生不得将借书证借给非本校师生使用。
三、藏书和资料室管理规则:1、图书上架按图书分类编目号(索书号)排列。
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11篇)

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11篇)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精选11篇)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篇1一、图书室、阅览室规则:1、图书室、阅览室应保持绝对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保持安静的学习环境。
2、进入图书室、阅览室严禁抽烟。
3、阅览室内陈列的杂志及参考书、工具书只能在阅览室内阅读,不得携出室外,也不出借。
4、学校确定的贵重书籍、绝版本,只准在图书室查阅,一律不出借。
5、外单位如需向本校图书室借阅图书,须经教导主任同意,出具借据,写明归还日期,方可提书。
二、教职工借还书规则:1、教师借业务书借期为一学期,期末将所借的用书及时归还图书室。
2、教职工借阅其它书籍每次限借二本,期限为一个月。
三、图书室需对图书资料分类、编号、登记、建卡。
1、凡调离本校的教职工和毕业生、转学生必须归还所借图书方能离校。
2、各人所借图书,应妥善保管,如有涂污、撕损或遗失者,酌情赔偿。
三、学生借还书规则:1、凭图书室发放的借书证借书,不得代借。
学生离校时应办理还书手续。
2、学生按规定日期凭借书证借阅图书,每次限借一本。
3、毕业班学生于毕业考试前一个月停止借书。
四、赔偿制度:1、读者应爱护图书,因污损但不影响流通的,按损坏程度酌情赔偿;不能修补者按原价赔偿。
2、遗失图书原则上必须赔偿相同版本的原书,如无法购到原书,则按原价加倍赔偿,贵重书和绝版本须以4—5倍价格赔偿。
3、成套多卷书(二本以上)如遗失一本,按成套书价赔偿,但原书仍由图书室收藏。
五、剔除旧书原则:1、属内容不健康书刊,一经发现,立即剔除。
2、复本过多和流通量过低的。
3、陈旧、破损严重。
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篇2馆长工作职责1、在主管校长、主任领导下,把握办馆方向,负责全馆工作。
处理日常业务和对外事务。
2、组织全馆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及学术交流活动。
3、主持馆务会议,遵照领导指示,参照学校工作意见确定本馆任务,制订工作计划。
4、每学期结束前,向领导书面报告工作,提出下学期初步打算。
5、不定期修订本馆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使之行之高效,工作人员职责分明。
图书室管理章程

图书室管理章程一、图书室管理目的和原则1.1 目的:本章程的目的是规范图书室的管理,提供良好的阅读环境,促进读者的阅读兴趣和知识获取。
1.2 原则:图书室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读者的权益,提高图书室的服务质量。
二、图书室的开放时间和服务对象2.1 开放时间:图书室每周开放6天,每天开放时间为8:00-20:00。
2.2 服务对象:图书室的服务对象为学校师生和校外读者,校外读者需办理借阅卡方可使用图书室的资源。
三、图书室的借阅规则3.1 借阅资格:学校师生可凭借校园卡直接借阅图书室的图书和资料;校外读者需办理借阅卡方可借阅图书。
3.2 借阅期限:学生借阅期限为30天,教师借阅期限为60天,校外读者借阅期限为15天。
3.3 续借规定:借阅期满前,读者可续借一次,续借期限为原借阅期限的一半。
3.4 借阅数量:学生每次最多借阅5本图书,教师每次最多借阅10本图书,校外读者每次最多借阅3本图书。
3.5 逾期罚款:超过借阅期限未归还图书的读者,将按照每本每天0.5元的标准收取逾期罚款。
四、图书室的阅览规则4.1 阅览座位:图书室设有阅览座位供读者使用,读者可自由选择座位,但不得占用座位超过2小时。
4.2 阅览秩序:读者在图书室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吸烟、吃零食等影响他人阅读的行为。
4.3 阅览资源:图书室提供各类图书、报纸、杂志等阅览资源,读者应爱护图书室的资源,不得损坏、乱丢书刊。
五、图书室的服务项目5.1 咨询服务:图书室设有咨询台,提供图书借阅、资料查询等服务,解答读者的疑问。
5.2 电子资源:图书室配备电子阅览区,提供电子图书、电子期刊等资源,读者可自行使用。
5.3 学术讲座:图书室定期组织学术讲座,邀请专家学者分享知识和经验,丰富读者的学术生活。
5.4 读书推荐:图书室定期推荐优秀图书,为读者提供阅读指导和推荐。
六、图书室的管理责任6.1 图书室管理员:图书室设有专职管理员,负责图书室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保障图书室的正常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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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科技学院图书馆工作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是为教学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性
机构,学校信息化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地。高等学校图书馆的建设和发展应与
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相适应,其水平是学校总体水平的重要标志。为了加强我校的
文献信息工作,强化图书馆的教育职能和信息服务职能,更好地为我校的教学与
科研服务,根据国家教育部2002年2月21日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
第九条之规定,特成立《黄河科技学院图书馆工作委员会》,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黄河科技学院图书馆工作委员会是校长领导下对全校文献信息事
业和图书馆建设进行组织决策、管理协调、参谋咨询、业务指导的咨询机构。
第三条 工作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一、讨论研究图书馆建设及全校文献信息工作发展规划方面的重大问题。
二、听取图书馆的工作汇报,审议图书馆的中长远发展规划。
三、讨论研究图书馆文献购置费的分配与使用问题。
四、讨论审订文献信息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
五、对全校文献资源整体化建设与信息交流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反应读者对文献信息工作的意见要求,指导图书馆的服务工作。
七、审阅图书及报刊订单,对本专业和相关专业范围内的书刊提出采购意见。
八、研究国内外文献信息事业的发展状况与发展趋势,为校领导决策提供依
据。
第二章 组织
第四条 图书馆工作委员会由我校热心图书情报事业的教育、教学及科研人
员和有关方面领导组成。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由主管校长兼任;副主任委员根据需要设
若干人,其中一名副主任委员由图书馆馆长兼任,并设办公室主任一人。
第六条 委员会的成员由图书馆、院专、处等单位提名、推荐,提请校长聘
请。成员数额基本按我校每个院专处推荐一名计。
第三章 工作制度
第七条 图书馆工作委员会每届任期四年,在任期间要积极关心我校文献信
息事业的发展和建设,按时完成委托的任务,主动向学校和图书馆反映情况,提
出建议,发挥参谋咨询的作用。
第八条 委员会每学年召开二次全体会议,分别于三月、十月召开。主任委
员会视情况随时召开。
第九条 图书馆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图书馆办公室兼管。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本章程经校长批准后实行,解释权和修改权在图书馆工作委员会。
黄河科技学院
2004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