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从事特殊工种情况备案表

合集下载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0〕3号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0〕3号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参保各单位:为维护社保基金安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规范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73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国家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一)严格执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范围和对象。

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附二,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等规定,执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的企业为国有、集体企业,提前退休对象为在上述范围企业中从事特殊工种工作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职工。

曾在国有或集体企业从事过特殊工种工作的参保人员,其原在国有或集体企业从事特殊工种工作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各地要严格执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不得自行放宽实施范围和对象。

(二)严格执行国家提前退休工种目录和年限。

认定特殊工种范围仍按原劳动部和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公布的提前退休工种名录执行,严禁以任何名义自行放宽扩大提前退休工种名录。

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所属司局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提前退休工种文件,一律无效,不得作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依据。

企业只能执行自己所属行业的提前退休工种名录,不得跨行业比照执行;企业集团所属企业涉及多个行业的,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并备案后,可分别按各自所属行业执行。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职工退休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职工退休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职工退休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劳社[2001]362号各市、县(区)劳动局,中央属行业单位:为规范职工退休审批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我省已纳人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企业及其职工(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其他执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单位及其职工,下同)退休审核审批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执行。

一、严格执行国家退休条件规定,坚决制止违反规定办理提前退休行为(一)国家法定的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二)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职工提前退休的条件得: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其中: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

特殊工种名录按国家劳动保障部或中央有关部(委)现公布的特殊公众名录执行。

(三)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并经县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可提前办理退休。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鉴定标准,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职工非因工伤残或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执行;个别特殊病例无法按照上述鉴定标准执行的,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可参照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1---4级))执行。

(四)列人国家“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破产计划的企业职工可提前5年退休,或经省政府批准参照试点城市的有关规定实施关闭、破产的企业职工可提前退休。

具体企业名单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为准。

(五)凡符合上述退休条件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退休的企业职工,可凭《福建省退休人员审批表》,到与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有关手续。

解读职工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有关政策规定

解读职工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有关政策规定

解读职工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有关政策规定近来,有部分参保人员咨询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现就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有关政策规定解读如下:一、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条件规定(一)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工种,必须按国家原劳动部和有关中央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目录执行,不同行业之间的特殊工种不能互相比照。

(二)必须是在原国有、集体企业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的;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其他有毒有害工作累计满8年的。

(三)职工档案内对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情况有原始记录。

(四)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办理程序规定(一)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人员,应向所在单位(或档案代理机构)递交提前退休书面申请。

(二)所在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需填写《退休审批表》一式三份。

(三)所在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对申请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四)所在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将其职工档案、《职工养老保险手册》、《退休审批表》、公示报告及退休申请,一并报送市劳动保障局审批。

(五)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目前省劳动保障厅委托各市、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并要求报省劳动保障厅备案。

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审批全市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六)我市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实行每两月集中审批一次,即:逢双月审批(各县、市、区逢双月向市劳动保障局申报),并从审批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手续的次月起计发基本养老金。

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料的认定规定(一)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以职工档案为审批资料,严格按国家政策规定,审查职工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工作岗位、从事工种等原始记录。

在原国有、集体企业从事过国家规定的提前退休特殊工种并达到规定年限的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退休年龄时,按其职工档案的原始记载审核认定。

(二)职工档案中从事特殊工种原始记载资料不全,或达不到规定年限的,不能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京人社养发[2011]49号文

京人社养发[2011]49号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规范退休核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1〕49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促进我市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规范职工退休资格认定及基本养老待遇核准工作,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保障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制止违规办理退休行为,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退休核准工作既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又涉及到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既是一项政策性和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同时也是一项职责重要的工作。

各级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工作中面临的主要矛盾和存在的问题,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与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相结合的角度出发,站在维护社会稳定与正常工作秩序的高度,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强化风险意识,切实杜绝工作中出现思想麻痹、得过且过、疏忽大意甚至玩忽职守、违法违纪等问题。

二、设置专人专岗,明确管理权限和职责(一)各级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配置相应的人员进行退休核准工作;对于办理特殊工种退休的,应设置专人专岗进行核准。

(二)退休核准岗位工作人员完成核准后,作为具体核准事项的第一责任人应签字或加盖本人印章;凡经集体研究决定核准的,由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退休核准工作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在核准决定意见上签字。

三、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一)完善告知制度。

全市制发退休核准工作“告知书”,将办理退休核准的依据、核准条件、核准程序、核准期限、需提交的材料目录以及监督电话等内容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

(具体样式见附件1)对于经核准不符合条件的,也应向申报单位告知暂不予核准的理由及结果。

(具体样式见附件2)(二)建立健全一岗双核制度。

核准特殊工种退休,应由两名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和复审,并分别签署核准意见,经初审与复审均认为符合条件的,方可办理退休。

核准时要对职工原始档案记载与社保数据库及《缴费手册》中记载的职工缴费状况等进行比对审核。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特殊工种退休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特殊工种退休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特殊工种退休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0.03.29•【字号】成劳社发[2010]35号•【施行日期】2010.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正文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特殊工种退休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成劳社发〔2010〕35号)各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局属有关单位:根据《成都市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规定》(市政府令第149号)规定和《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委托和下放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管理权限的通知》(成劳社办〔2008〕486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特殊工种退休审批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受理范围国有企业和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并符合从事特殊工种规定年限条件的,原始档案记载清楚,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符合基本养老保险金计发所规定的缴费年限的职工。

二、受理地点在成都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养老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或个体人员,向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分中心行政审批受理窗口(以下简称“市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在各区(市)县进行养老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或个体人员,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受理地点提出申请。

三、受理时间及审批时限市受理窗口受理时间为每周二、周四。

各区(市)县受理时间由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定。

特殊工种退休审批时限为10个工作日。

遇特殊情况不能作出审批决定的,可延长5个工作日,并将延期审批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四、受理标准(一)申请人符合规定的受理范围;(二)申请人从事的工种列入了所在行业特殊工种退休目录并达到了规定年限,且档案记录完整、准确;五、申报程序(一)单位申报职工特殊工种退休办理程序1、申报单位应将当年实际用人情况和需办理特殊工种退休的职工情况报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经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后,进行公示。

单位登记表、人员花名册(表一、二、三)

单位登记表、人员花名册(表一、二、三)

— 10 — (单位)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采集表
注:1.本表只填写在本单位从事特殊工种及时间。

2.“参加工作时用工形式”指参加工作时属于固定工、劳动合同制职工。

3.“年度备案情况”栏填写备案年度具体工种(单位上报时可不填写)。

4.本表第一次由单位填写,以后年度由养老保险行政部门按单位年度备案表更新。

5.曾从事特殊工种现不在特殊工种岗位或脱离特殊工种岗位现又重新回到特殊工种岗位的,在“备注”栏中填写脱离特殊工种或重新上岗年月。

附件3
单位所属行业:。

施工企业开工备案手续

施工企业开工备案手续

一、建筑施工备案表二、建筑施工备案需提供资料1、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2、安全生产许可证3、建筑三类人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质证书。

4、特种作业人员、建设工程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5、工伤保险凭证6、本施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7、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关于地下管线情况的说明8、交纳安全保证金的凭证(金额请按照监管责任主体单位的要求缴纳)9、签订《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见附件五)10、施工单位与开发中心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11、监管责任主体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手续。

11、根据有关《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资料。

12、崇礼区森林森林防火指挥部进入林区施工许可手续。

三、施工单位开工《备案证》办理流程1、建筑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备案需提供资料》的规定,准备相关的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2、到公司安保部、财务部办理缴纳安全保证金的相关手续.3、建筑施工单位填制《建筑施工备案表》4、建筑施工单位携带准备好的资料及《建筑施工备案表》,按照公司《关于景区安全施工的规定》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请相关部门在《建筑施工备案表》上签注意见.5、根据崇礼区森林防火指挥部(2018)16号文件的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手续.6、到公司安保部签订《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并领取《备案证》.四、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为有效预防密苑云顶景区发生森林火灾及安全文明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河北省森林防火规定》和《张家口市森林防火实施细则》、《张家口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密苑云顶景区作为申奥赛事核心区、森林防火特别管制区及景区内施工管理的实际情况,我单位郑重做出如下承诺:作为密苑云顶景区内的施工单位,为了景区的施工安全及森林防火安全,在施工期间我单位一定做好以下几项:1、绝不允许本单位人员在景区燃放鞭炮及烟花、室外吸烟、烧垃圾、焚烧秸秆、烧烤、烧香点烛等未经批准的野外明火作业,不做其他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抚顺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审核工作流程

抚顺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审核工作流程

抚顺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线下审核工作流程为适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审核等业务工作流程,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实现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优化和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审核等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29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流程。

一、正常退休(一)单位审核、申报。

用人单位、企业主管部门及其他社会保障代理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单位),应于参保人员达到退休条件前3个月完成本人档案及其它原始资料整理确认和初步审核。

单位初步审核后,填写《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职)表》,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所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申报材料包括: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职)表》2.参保人员档案3.参保人员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单位申报材料齐备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社保经办机构依据退休条件确认结果计发养老金。

申报材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补齐;在审核中发现个人档案中需补正材料的(包括劳动关系认定书、工资台账、劳动合同、人事调转手续、知青下乡花名册、参军资料等能够证明工作经历的其他材料),要及时告知单位。

对不符合退休条件的,应告知单位不予确认的理由。

二、提前退休(一)特殊工种提前退休1.个人申请。

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参保人员,应在达到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前6个月填写《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书》。

2.单位审核、申报。

单位受理个人申请后,应在达到提前退休条件前3个月完成对本人档案及其它原始资料的整理确认,重点对特殊工种种类、岗位、从事年限等关键要素进行审核。

不符合条件的,要终止退休申报程序;单位初步确认通过的,要在职工工作场所(包括生产车间、工段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