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的取样标准及检测.
常规建筑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

常规建筑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一、水泥水泥是建筑工程中最常用的胶凝材料之一。
其检测项目主要包括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等。
1、检测标准(1)强度:根据《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不同品种和强度等级的水泥,其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
(2)凝结时间:初凝时间不得早于 45 分钟,终凝时间硅酸盐水泥不得迟于 65 小时,其他品种水泥不得迟于 10 小时。
(3)安定性:用沸煮法检验必须合格。
2、取样方法(1)散装水泥: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以一次进厂(场)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且总重量不超过 500 吨,随机从不少于 3 个罐车中抽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称取不少于 12 千克。
(2)袋装水泥: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以一次进厂(场)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且总重量不超过 200 吨,随机从不少于 20 袋中各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称取不少于 12 千克。
二、钢材钢材在建筑结构中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其质量检测不容忽视。
常见的检测项目有拉伸试验、弯曲试验等。
1、检测标准(1)拉伸试验:包括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和伸长率等指标,应符合相应的钢材标准。
(2)弯曲试验:根据钢材的品种和规格,规定了不同的弯曲角度和弯心直径,试验后钢材不应出现裂纹或断裂。
2、取样方法(1)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重量不大于 60 吨。
每批取拉伸试件 2 个、弯曲试件 2 个。
在任选的两根钢筋上切取。
(2)冷轧带肋钢筋: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外形、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和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每批不大于 60 吨。
每盘取拉伸试件 1 个、弯曲试件 2 个。
在每(任)盘中的任意一端截去 500mm 后切取。
三、砂、石砂、石是混凝土的主要骨料,其质量对混凝土的性能有很大影响。
1、检测标准(1)砂:主要检测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等。
水泥取样方法标准GB12573-90

水泥取样方法标准GB12573-90类别:水泥GB12573-90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取样的工具、部位、数量及步骤等。
本标准适用于出厂水泥的取样。
质量控制及质量监督取样亦应参照采用。
二、术语2.1 后工取样用人力操作取样工具采集水泥样品的方法。
2.2 机械取样使用自动取样设备采集水泥样品的方法。
2.3 连续取样不间断地取出水泥样品的方法。
2.4 检查批为实施抽样检查而汇集起来的一批单位产品。
2.5 编号代表检查批的代号。
2.6 份样由一个部位取出的规定量水泥。
2.7 混合样从一个编号内取得的全部水泥份样,经充分混匀后制得的样品。
2.8 试验样和封存样混合样均分为二,一份为试验样,用作出厂水泥的质量检验;一份为封存样,密封贮存以备复验仲裁。
2.9 分割样在一个编号内按每1/10编号取得的份样,用作分割样品质试验。
2.10 通用水泥用于一般土木建筑工程的水泥。
三、取样3.1 取样工具3.1.1 机械取样器机械取样采用图B1所示的自动连续取样器,其他能够取得有代表性样品的机械取样装置亦可采用。
3.1.2 后工取样器a.袋装水泥:采用图B2所示的取样管。
b.散装水泥:采用图B3所示的取样管。
也可采用其他能够取得有代表性样品的后工取样工具。
3.2 取样部位a.水泥输送管路中(适用于机械取样)。
b.袋装水泥堆场。
c.散装水泥卸料处或输送水泥运输机具上。
注:不应在污染严重的环境中取样。
3.3 样品数量3.3.1 混合样取样数量应符合各相应水泥标准的规定。
3.3.2 分割样a.袋装水泥:每1/10编号从一袋中取至少6kg。
b.散装水泥:每1/10编号在5min内取至少6kg。
3.4 取样步骤3.4.1 自动取样器取样:采用3.1.1规定的取样装置取样。
该装置一般安装在尽量接近于水泥包装机的管路中,从流动的水泥流中取出样品,然后将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
3.4.2 取样管取样:采用图B2的取样管取样。
砼、砂浆、水泥、钢筋、砖、防水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

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一、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及制作(一)现场搅拌混凝土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04-20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A87)的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等。
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10组,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
4、当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
所谓等效养护龄期,就是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C .d,且龄期宜取14d〜60d。
一般情况,温度取当天的平均温度。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按规定留置试块外,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490294)规定取样。
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
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立方米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为每200立方米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水泥送检取样标准及数量

水泥送检取样标准及数量嘿,咱今儿就来唠唠水泥送检取样标准及数量这档子事儿。
你说这水泥啊,就像是建筑的“粮食”,那可得好好对待。
咱取样的时候可不能马虎,就好比你去菜市场买菜,你也得挑挑拣拣不是?这水泥取样也得精挑细选。
先说说标准吧,这可不是随便抓一把就行的。
就像你找对象,那也得有一定标准不是?水泥得从代表性的部位取,可不能专挑那看着好的地方,得全面考虑。
比如说,同一批水泥,你得从不同的袋子或者地方取,这样才能保证样本的代表性呀。
再说这数量,可不是越多越好哦,也不是越少就行。
这就跟做饭放盐似的,多了咸,少了没味。
得恰到好处。
一般来说呢,得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定。
如果是袋装水泥,那每一批次取个十几袋的样子;要是散装水泥呢,那就得按一定的量来取啦。
你想想看,要是取样不标准或者数量不对,那不就跟做饭调料放错了一样,最后做出来的“建筑大餐”能好吃吗?能坚固吗?那肯定不行呀!咱可不能让咱盖的房子摇摇晃晃的,那多吓人。
而且啊,这水泥送检就像是给水泥做一次“体检”。
只有通过了“体检”,咱才能放心大胆地用它呀。
不然万一有啥问题,到时候出了事儿,那可就麻烦大了。
就好比你买了个电器,你不得试试好坏呀,要是坏的你还会要吗?水泥也是一样的道理呀。
咱平常盖房子、修马路啥的,都离不开水泥。
那这送检取样就显得尤为重要啦。
可不能小瞧了这个环节,这可是关系到工程质量的大事儿呢。
你说咱盖房子不就是为了住得安心、走得放心嘛,要是因为水泥的问题出了岔子,那多不值得呀。
所以啊,大家一定要重视水泥送检取样标准及数量这个事儿。
要像爱护自己的宝贝一样对待它,认真仔细地做好每一步。
别嫌麻烦,这可是为了咱以后的安全和舒适着想呢。
咱可不能在这上面偷工减料或者马马虎虎的。
总之,水泥送检取样标准及数量这事可大可小,咱得认真对待,严格按照要求来做。
只有这样,咱们才能盖出坚固漂亮的房子,修出平坦宽阔的马路,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原创不易,请尊重原创,谢谢!。
水泥取样标准

第五章水泥取样方法一、混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1、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检验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检验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2、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二、砌体工程用水泥根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砌体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1、水泥进厂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
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2、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
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1—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1、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等级的进场水泥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检,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2、抹灰用水泥应对其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复验,粘结用水泥还应对其抗压强度进行复验。
四、取样送样规则1、首先要掌握所购买的水泥的生产厂是否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
2、水泥委托检验样必须以每一个出厂水泥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不得有两个以上的出厂编号混合取样。
3、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编号不同部位处等量采取,取样点至少在20点以上,经混合均匀后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Kg。
4、委托单位必须逐项填写检验委托单,如水泥生产厂名、商标、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出厂编号或出厂日期、工程名称,全套物理检验项目等。
用于装饰的水泥应进行安定性的检验。
5、水泥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应在使用前作复验。
6、进口水泥一律按上述要求进行。
五、处量程序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盐水泥及粉煤灰硅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1、交货时水泥的质量验收可收取实物试样以其检验结果为依据,也可以水泥厂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依据。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规范》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规范》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规范是为了保证建筑工程施工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确保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而制定的。
本规范规定了建筑工程常用材料的检测取样方法和要求,有助于工程监理和建设单位监督施工质量,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一、建筑工程常用材料的检测取样方法和要求1.水泥(1)检测方法:采用现场取样,将取样的水泥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取样要求:按照工程实际需求,在不同位置、不同供应商、不同运输环境下,分别取样进行检测。
2.砂(1)检测方法;采用现场取样,将取样的砂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取样要求:按照工程实际需求,从供应商提供的砂中取样进行检测。
3.石子(1)检测方法:采用现场取样,将取样的石子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取样要求:按照工程实际需求,从供应商提供的石子中取样进行检测。
4.钢筋(1)检测方法:采用现场取样,将取样的钢筋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取样要求:按照工程实际需求,在不同位置、不同供应商、不同规格、不同批次的钢筋中取样进行检测。
5.混凝土(1)检测方法:采用现场取样,将取样的混凝土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取样要求:按照工程实际需求,在不同位置、不同供应商、不同批次的混凝土中取样进行检测。
二、建筑工程常用材料的检测项目1.水泥(1)外观质量(2)标准稠度(3)凝结时间(4)强度2.砂(1)初强(2)总强度(3)含水率(4)粒径组成3.石子(1)抗压强度(2)吸水率(3)线膨胀系数(4)粒径组成4.钢筋(1)化学成分(2)拉伸强度(3)屈服强度(4)延伸率5.混凝土(1)抗压强度(2)抗折强度(3)柱体压缩强度(4)氯离子渗透深度三、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的要点1.取样时要确保取样点代表性,避免人为干扰或污染取样。
2.取样时要注意现场环境,如有污染源要采取相应措施。
3.取样时要保证取样工具和容器的干净和无污染。
4.取样时要按照相应标准和要求取样,防止取样过程中的误差。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送检指南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送检指南建筑工程材料取样、送检指南以下是建筑工程材料取样、送检的指南,以确保建筑材料的质量符合标准。
1.水泥取样批量:同一水泥生产厂、同期出厂、同一出厂编号及同强度的水泥。
送检规定送检数量:散装水泥≤500t/批;袋装水泥≤200t/批。
必须先检验后使用,严禁先施工后检验。
2.钢筋、钢绞线、钢丝取样规定:同一生产厂、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级别、同一交货状态及同一进场时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
送检规定送检数量:热轧带肋、光圆钢筋、低碳钢热轧圆盘条及余热钢筋≤60t/批;冷轧带肋钢筋≤50t/批。
必须先检验后使用,严禁先施工后检验。
3.预应力钢筋取样规定:同一生产厂、同一炉号、同一规格、级别、同一交货状态及同一进场时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
出厂抽检报告必须符合产品合格证要求及检验报告填写要求。
4.砌体材料取样批量:同一产地、同一规格的砌体。
送检规定送检数量: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每一万块为一批,不足一万块时亦为一批;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每1万块为批,不足1万块时亦为一批;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每1万块/批,不足1万块时亦为一批;蒸压灰砂砖、蒸压灰砂空心砖、粉煤灰砖每10万块为一批,不足月)必须复检。
5.建筑材料环境污染检验报告必须送检填充用的水泥砂、碎石、卵石、轻板墙体浆、细石混凝土。
对于有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人造木板、饰面人造木板面积大于500m²的,必须送检配合比设计报告和有设计规定的隔声、防火、防水及密封的材料质量证明文件。
以上是建筑工程材料取样、送检的指南,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2、建筑材料放射性指标检验报告3、建筑材料环境污染检验报告在进场之前,需要对建筑材料进行物理性能检验和放射性指标检验。
建筑材料的放射性指标检验报告和环境污染检验报告也需要进行。
7、建筑玻璃1、产品合格证2、出厂抽检报告建筑玻璃需要有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抽检报告。
同一产地、规格和进场时间的玻璃需要按规定的批量进行检验,严禁先施工后检验。
水泥试验方法

水泥试验方法水泥试验方法水泥试验方法20℃±250%度为20℃±190%。
1取样及频率1.1 外观质量检查进场水泥必须有水泥生产厂的质量证明书。
每批进场水泥需核对、检查生产厂名、强度等级、出厂日期、出厂编号、数量、包装、质量证明书以及是否受潮等。
1.2 取样方法2m时应采用槽形管状取样器进行取样数量不少于12kg。
20个12kg。
12kg作为检验试样。
将样1.3 检验频率每批散装水泥不大于500t或袋装水泥不大于200t的同厂家、同品种、同批号、同出厂日期的水泥为一验收批。
2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测定2.1准备工作维卡仪的金属棒能自由滑动,调整至试杆接触玻璃板时指针对准零点,搅拌机运行正常。
2.2 水泥净浆的拌制5s-10s内小必将称好的500g启动搅拌机低速搅拌120s停15s同时将叶片和锅壁上的水泥刮入锅中间接着高速搅拌120s停机。
2.3 标准稠度用水量的测定步骤拌和结束后立即将拌好的水泥净浆装入已置于玻璃底板上的试模中用小刀插捣轻轻振动数次刮去多余的净浆抹平后迅速将试模和底板移到维卡仪上并将其中心定在试杆下降低试杆直至与水泥净浆表面接触拧紧螺丝1s-2s后突然放松使试杆垂直自由地沉入水泥净浆中。
在试杆停止沉入或释放试杆30s整个操作过程应在搅拌后1.5min内完成。
以试杆沉入净浆并距底板6mm±1mm的水泥净浆为标准稠度净浆。
其拌和用水量为该水泥的标准稠度用水量P按水泥质量的百分比计。
3 凝结时间测定3.1测定前准备工作调3.2试件的制备刮平立即放入湿气养护箱中。
记录水泥全部加入水中的时间作为凝结时间的起始时间。
3.3 初凝时间的测定试件在湿气养护箱中养护至加水30min时进行第一次测定。
测定丝1s-2s止下沉或释放试针30s时指针的读数。
当试针沉至距底板4mm±1mm水泥的初凝时间用“min”表示。
3.4 终凝时间测定的方式从玻璃板取下翻转180度直径大端向上小端向下放在玻璃板15min测定一次当试针沉入试体0.5mm时即环形附件开始不能在试体上留下间为水泥的终凝时间用“min”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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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的取样 标准及检测 一.取样 水泥检验应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取样应有代表性,克连续取,也可以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抽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
二.水泥检测依据 1.《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2.《水泥标准稠度、凝结时间、体积安定性检测方法》(GB/T 1346—2001)。 3.《水泥胶砂强度建院方法》(GB/T 17671—1999)。 4.《水泥取样方法》(GB 12573—2008)。 5.《水泥细度检验方法 筛析法》(GB/T 1345—2005)。
三.水泥重点检测指标 1.水泥细度的检验; 2.标准稠度用水量测定试验; 3.水泥凝结时间检验; 4.水泥安定性检验; 5.水泥胶砂强度检验。 四.具体检测方案 (1) 水泥细度检验方案 ①检测试验的目的:通过筛析法测定筛余量,评定水泥细度是否达到标准要求。
②检验标准及主要质量指标检验方法标准: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 筛析法》(GB/1345—2005)。 GB 175—2007规定:水泥细度为选择性指标: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的细度以筛余表示,其80μ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10%或45μ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30%。 细度检验方法有负压筛法、水筛法和干筛法,当三种检验方法测试结果发生争议时,以负压筛法为准。
③主要仪器设备:负压筛析仪、试验筛、水筛架和喷头、天平最大感量100g,分度值不大于0.05g。
④试验步骤及注意事项: 试验步骤:a、筛析试验前,将负压筛放在筛座上,盖上筛盖,接通电源,检查控制系统,调整负压在4000~6000Pa范围内。 b、称取试样25g。置于洁净的负压筛中,盖上筛盖,放在筛座上,开动筛析仪连续筛析2min,在此期间如有试样附着在筛盖上,可轻轻敲击使试样落下。筛毕,用天平称量筛余量。 试验注意事项:当工作负压小于4000Pa时,应清理吸尘器内水泥,使负压恢复正常。
⑤试验结果处理 水泥试样筛余百分数按式计算(精确至0.1%): F= mRS×100 式中 F—水泥试样的筛余百分数,%; RS—水泥筛余物的质量,g; m—水泥试样的质量,g。
(2) 标准稠度用水量测定用水量测定试样方案 ① 检测试样目的:水泥的凝结时间、安定性均受水泥浆稠稀的影响,为了不同水泥具有可比性,水泥必须有一个标准稠度,通过此项试验测定水泥浆达到标准稠度时的用水量,作为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试验用水量的标准。
② 检验标准及主要质量指标检验方法标准 a、《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 b、《水泥标准稠度、凝结时间、体积安定性检测方法》(GB/T 1346—2001)。
GB/T 1346—2001规定,当采用标准法时,以试杆沉入净浆并距底板61mm时水泥净浆为标准稠度净浆,其拌合水量为该水泥的标准稠度用水量(P);当采用代用法时,以试锥下沉深度282mm时的净浆为标准稠度净浆,其拌合水量为该水泥的标准稠度用水量(调整水量法)或标准稠度用水量。
③ 主要仪器:水泥净浆搅拌机、代用法维卡仪、标准维卡仪。
④ 试验步骤及注意事项 试验步骤(标准法): a、搅拌机具用湿布擦过后,将拌合用水倒入搅拌锅内,然后在5~10分钟内小心将称好的500g水泥加入水中。
b、拌和时,低速搅拌120s,停15s,同时将搅拌机具粘有的水泥浆刮入锅内,接着高速搅拌120s,停机。 c、拌和结束后,立即将拌和的水泥浆装入已置于玻璃底板上的试模内,用小刀插捣,轻振数次,刮去多余的水泥浆。抹平后迅速将试模和底板移到维卡仪上,调整试杆与水泥浆表面接触,拧紧螺丝1~2s后,突然放松,使试杆垂直自由沉入水泥浆中,在试杆停止沉入或放松30s后记录试杆距底板之间的距离。
注意事项:a、维卡仪的金属棒能自由滑动。 b、调整至柱接触玻璃板时指针对准零点。 c、沉入深度测定应在搅拌后1.5min以内完成。
⑤试验结果处理:采用标准法时,以试杆沉入净浆并距底板61mm时水泥净浆为标准稠度净浆,其拌合水量为该水泥的标准稠度用水量(P)。
(三)水泥凝结时间检验方案 ①检测试验的目的:通过水泥凝结时间的测定,得到初凝时间和终凝时间,与国家标准进行比较,判定水泥凝结时间指标是否符合要求。
②检验标准及主要质量指标检验方法和标准 a、《水泥标准稠度、凝结时间、体积安定性检测方法》(GB/T 1346—2001)。 b、《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 GB 175—2007规定:硅酸盐水泥初凝时间不小于45min,终凝时间不大于390min;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初凝时间不小于45min,终凝时间不大于600min。 ③主要仪器设备 a、 凝结时间测定仪。 b、 量水器 c、 天平。 d、 温热养护箱 ⑤ 试验步骤及注意事项
试验步骤: a、 试件的制备。按标准稠度用水量测定方法制备标准稠度水泥净浆,一次装满试模振动数次刮平后,立即放入养护箱内,记录水泥加入水中的试件即位凝结时间的起始时间。 b、 初凝时间测定。试件在养护箱中养护至30min时进行第一次测定。测定时,将试针与水泥净浆表面接触。拧紧螺钉1~2s后,突然放松,使试针铅垂自由沉入水泥浆中,观察试针停止下沉或释放试针30s时指针的读数,并同时记录此时的时间。 c、 终凝时间测定。在完成初凝时间测定后,将试模连同浆体从玻璃板上平移取下,并翻转180°将小端向下放在玻璃板上,再放入养护箱内继续养护,接近终凝时间时,每隔15min测定一次,并同时记录测定时间。 注意事项: a、 测定前调整试件接触玻璃板时,指针对准零点。 b、 整个测定过程中试针以自由下落为准,且沉入位置至少距试模内壁10mm。 c、 每次测定不能让试针落入原孔,每次测完须将试针擦净并将试模放入养护箱内,整个测试防止试模受振。 d、 临近初凝,每隔5min测一次,临近终凝,每隔15min测一次。达到初凝或终凝时应立即重复测一次,当两次结论相同时,才能定为达到初凝状态或终凝状态。 ⑥ 试验处理结果 初凝时间确定:当试针沉至距底板41mm时,为初凝时间,从水泥加入水中起至初凝状态的时间内为初凝时间,用“min”表示。 终凝时间确定:当试针沉入试体0.5mm时为终凝状态,从水泥加入水中起至终凝状态的时间为终凝时间,用“min”表示。
(四)水泥安定性检验方案 ①检测试验的目的:通过测定沸煮后标准稠度水泥净浆试样的体积和外形的变化程度,评定体积安定性是否合格。
②检验标准及主要质量指标检验方法和标准 a、《水泥标准稠度、凝结时间、体积安定性检测方法》(GB/T 1346—2001)。 b、《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 GB 175—2007规定:硅酸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安定性沸煮法检验必须合格。 测定方法可以用试饼法也可以用雷氏法,有争议时以雷氏法为准。 ③主要仪器设备:雷氏夹、沸煮箱、雷氏夹膨胀值测定仪、水泥净浆搅拌机、湿热养护箱 ④试验步骤及注意事项 试验步骤: a、 按标准稠度用水量确定的方法和结果拌和水泥净浆。 b、 将实现校准的雷氏夹放在涂有一薄层黄油的玻璃板上,把制备好的标准稠度水泥净浆装填在雷氏夹试模里,并用小抹刀插捣多次,确保密实,然后抹平。每个水泥样品至少制备两个试样,在盖上一块涂油的玻璃板,放入养护箱中养护24±2h。 c、 沸煮试验前,首先调整好箱内水位,要求在整个沸煮过程中箱里的水始终能够没过试件,不可中途补水,同时要保证水在30±5min内开始沸腾。 {4}从养护箱中取出雷氏夹,去掉玻璃板,先测量雷氏夹指针尖端的距离(记作A),精确到0.5mm,随后将试件放入沸煮箱中的试件架上,要求指针朝上,然后开始加热,使箱总的水在30min内沸腾,并恒沸180±5min。 d、 沸煮结束后,立即放掉箱中的热水,打开箱盖,待冷却至室温,取出试件。测定雷氏夹指针尖端的距离(记作C)。
注意事项: a、 需平行测试两个试件、 b、 凡水泥净浆接触的玻璃板和雷氏夹表面都有稍涂一层油。
⑤试验结果评断:当两个雷氏夹试件煮后指针尖端增加的距离(C-A)的平均值不大于5mm,则认为该水泥安定性合格。当两个试件的C-A值差超过4mm时,应采用同一样品再重做一次试验,再如此则认为水泥安定性不合格。安定性不合格的水泥判定为不合格品。
(五)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案 ① 检验目的:通过检验不同龄期的抗压强度、抗折强度,确定水泥的强度等级或评定水泥强度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②检验标准及主要质量指标检验方法和标准 a、《水泥标准稠度、凝结时间、体积安定性检测方法》(GB/T 1346—2001)。
b、《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 GB 175—2007规定: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的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