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隐患排查机构及职责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结合266号令)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1 目的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生产运行、设备管理、工艺操作等方面的安全,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2 范围适用于本单位相关工作岗位的员工及组织。
3 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16号令北京市安监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的通知京安监发〔2015〕55号4职责本责任制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监督执行。
5 管理程序5.1 主要负责人隐患排查治理职责5.1.1 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确定职责、批准责任制文本、对各级人员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奖惩等;5.1.2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考核奖惩标准,并批准制度、标准;5.1.3保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资金投入,包括批准或向投资决策机构、投资人申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费用等;5.1.4定期组织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并参加相关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等;5.1.5组织企业事故隐患的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包括组织重大事故上报、批准重要的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组织对事故隐患治理效果进行评估等。
5.2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隐患排查治理职责5.2.1组织、参与制定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的具体职责;5.2.2组织风险识别,确定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点部位的具体职责;5.2.3制定、参与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判定标准,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的具体职责;5.2.4组织、参与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的具体职责;5.2.5组织、实施对各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进行考核奖惩的具体职责;5.2.6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事故隐患信息的具体职责。
5.3 各部门及其管理人员隐患排查治理职责5.3.1 各部门的通用职责内应规定各部门应承担的各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5.3.2 应按“一岗双责”的要求,承担专业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管理人员,应根据业务分工负责组织或配合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各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5.3.3从事生产活动的车间、仓储等部门及其管理人员,应根据生产活动以及管理职责具体规定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全员)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及实施,各部门(车间)、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公司领导报告。
3、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对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立安全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4、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5、财务部门负责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6、生技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三、安全事故隐患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____号)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以下情况列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1、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参加教育培训,或其安全资格证书无效的;新职工入厂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
2、液化气钢瓶、电葫芦、叉车等特种设备未取得合格证、使用证和检验检测过期的。
3、操作人员不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或未按照操作规程要求作业的;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持证上岗的。
4、车床、锯床、钻床等机加工设备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1)防护罩、盖、栏应完备可靠。
(2)防止夹具、卡具松动或脱落的装置完好。
(3)各种限位、联锁、操作手柄要求灵敏可靠。
(4)机床PE连接规范可靠。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3篇)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员工,责任人应按照本制度进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治理工作。
二、管理职责1.公司领导层: 负责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和执行。
组织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及目标,定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2.安全管理部门: 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安全生产培训、隐患排查、事故调查等。
制定本制度,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各部门负责人: 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督促部门员工按照公司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工作,配合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及时排查和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4.员工: 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违反安全规定。
发现有关安全生产隐患,应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或安全管理部门。
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
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1.安全生产隐患排查(1)定期排查: 每个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并将排查结果上报公司领导层。
排查内容包括生产设备的完好情况、用电安全隐患、消防设备的使用情况、危险物品的存放和使用等。
(2)不定期排查: 针对重大的施工项目或生产过程中的特定环节,随时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
如果发现随时可能发生严重事故的未排除隐患,应立即停工、停产,并报告公司领导层和相关部门。
2.隐患整改和治理(1)排查结果及时反馈: 安全管理部门应将排查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提出整改要求。
相关部门应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并按时落实。
(2)整改措施落实: 各部门负责人应按照整改要求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
需投入资金的整改项目,应提前报告财务部门,争取资金支持。
(3)治理隐患根源: 对于多次发生的安全隐患,应深入分析原因,并制定长远的治理方案。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一、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的目的。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首要任务,防范生产事故隐患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企业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和整改工作,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减少和避免生产事故的发生,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的内容。
1.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明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职责,确保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有效开展。
2.明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方法和周期: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确定排查方法和周期,对各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确保隐患的及时发现和治理。
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程序和要求:明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包括隐患排查、隐患治理和隐患整改等环节,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管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管理系统,包括隐患排查记录、隐患整改情况、隐患治理效果等信息的登记、保存和使用,便于管理人员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5.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奖惩措施:制定有效的奖惩措施,激励和约束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的执行。
1.培训和宣传:对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培训和宣传,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2.执行和监督:各级管理人员要按照制度要求,组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并对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3.总结和改进:定期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制定改进措施,提高工作质量和效果。
总之,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环节,能够确保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发现和治理工作的科学规范和有序进行,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规模的企业和单位在各个领域纷纷涌现。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各种安全隐患和事故频频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有效排查和治理这些隐患,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级领导部门纷纷设立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的组成和职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由相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组成,主要负责对本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1. 主要职责:(1)负责制定并完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标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意见。
(2)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整改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做好实验室和车间等特殊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3)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专项排查和整改,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4)负责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和完善,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做好每季度的安全生产例会和安全生产奖惩工作,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日常监督和检查。
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的工作方法1.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渠道进行企业内部和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增强大家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举办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增加安全知识。
2. 开展全方位的排查。
利用先进的设备和技术手段对企业内外环境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安全隐患。
3. 积极开展技术支持和指导。
通过专家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技能,增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含量。
4.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可能存在的隐患进行详细排查和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5. 做好应急预案。
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减少事故伤害。
6. 加强安全生产意识。
通过不断的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例会,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促使员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和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一)事故隐患治理办公室职责为全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的部门,负责矿井事故隐患的排查组织、隐患治理措施执行监督与协调、分类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具体工作如下:1.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体系,明确职责。
2.督促矿长及各分管矿长按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对分管领域进行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及资料整理。
3.负责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全矿各级、各负责人每日隐患排查情况、分级、分类对隐患进行登记,根据分级、分类结果确定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验收责任单位、责任人、督办单位及责任人。
4.负责通知事故隐患治理、验收、督办、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启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运行。
5.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后,及时编制书面报告至检查单位或其委托部门。
6.每月向从业人员通报事故隐患分布、治理进展情况。
7.及时在井口或其他显著位置公示重大事故隐患的地点、主要内容、治理时限、责任人、停产停工范围。
8.督促各业务部门利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录统计、过程跟踪、逾期报警、信息上报。
9.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情况检查制度,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工作绩效考核。
10.及时完成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矿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1.矿长是本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统一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本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负责建立、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体系,明确各分管矿长、副总工程师程师、科室、区队、班组及岗位人员排查职责,并督促落实、考核到位。
3.负责贯彻上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方针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指令等,并组织制定本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消除不生产。
4.每月组织分管负责人及相关科室、区(队)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管控效果及覆盖生产各系统、各岗位的事故隐患至少开展1次排查;排查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时间、方式、范围、内容和参加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有关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有关职责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指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作场所、设备、工艺、劳动条件和管理制度等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和分析,发现存在的事故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消除,以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稳定和高效。
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相应的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明确排查的内容、范围和周期等,确保排查工作的有效进行。
2.组织实施隐患排查。
生产经营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包括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岗位责任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等,进行隐患排查。
排查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场所、设备、工艺、劳动条件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尤其要对可能造成人身伤害和环境污染的隐患进行重点排查。
3.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一旦发现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隐患能够及时消除。
对于存在的重大隐患,需立即停产整顿,直至排除隐患后方可继续生产。
4.安全教育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加强对事故隐患的识别和排查能力的培养,确保员工能够在工作中及时发现、报告隐患,并做好相应的处置。
5.建立隐患排查台账。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台账,记录隐患排查的过程、结果和整改情况等,以便随时查阅和核查。
台账应包括排查日期、排查内容、隐患等级、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等信息,以便后续的监督检查和评估。
6.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安全监管部门应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核查其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
监管部门可以随时进行检查,并根据情况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改。
对于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可以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
综上所述,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涵盖制定方案、组织实施、发现整改、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台账和监督检查等多个方面。
只有充分履行这些职责,才能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稳定,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是企业全面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企业各级岗位、部门、员工明确自身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责任,形成全员参与、协同配合、持续改进的管理机制。
以下是关于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的八个方面内容:1.岗位责任制企业应明确各岗位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中的具体职责和责任范围,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措施。
例如,生产岗位员工应负责日常生产过程中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安全岗位员工应负责监督生产岗位员工对隐患的整改情况,管理层则应制定并执行相关政策和制度,确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2.部门责任制企业应明确各部门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中的责任,包括具体职责和责任范围,并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措施。
例如,生产部门应负责生产过程中的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部门应负责监督生产部门的整改情况,并协调跨部门合作。
同时,企业应确保各部门的责任边界清晰,避免出现责任重叠或空白。
3.制度管理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作业规范、安全行为准则等,明确各项制度的具体内容,并加强制度执行力和监管力度。
通过制定标准化的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规范员工的行为,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同时,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和更新,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安全形势。
4.应急处理企业应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应急预案,包括应急措施、应急联系方式等,并加强应急处理能力。
在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事故时,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救援和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同时,企业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响应能力。
5.培训与教育企业应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培训和教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危险源辨识方法、应急处置等。
通过定期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为企业的安全生产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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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右玉教场坪煤业有限公司教矿安字[2017]第101号签发人:纪秀钦
关于成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部门的通知
各(区)队、科室:
为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维护职工切身利益,保障矿井生产安全。
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及集团公司相关要求,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
一、组织机构领导小组及职责:
1、成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小组:
组长:纪秀钦
副组长:孟德元庞尔星郑一金郭耀兵靳选
成员:各科室、队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科,办公室主任由安全副矿长庞尔星兼任。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全矿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及事故隐患的统计、分析、上
报等日常业务。
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职责;
1、矿井主要负责人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整改的第一责任人,保障安全隐患治理所需资金的有效投入,监督、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措施的落实,组织制定和实施安全隐患整改方案;总工程师对矿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技术负责,根据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技术人员编制、制定整改治理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矿井各分管副矿长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负直接领导责任,组织所辖范围内的安全隐患的整改,监督,检查所辖范围内的一般事故隐患整改。
2、矿井业务科室、区队对分管业务内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负监督管理责任,矿井安检科对矿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负监督、检查、统计、上报的责任。
3、各专业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
三、安全生产隐患实行分级管理:
1、安全生产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安全生产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止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
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矿井重大隐患认定的依据是《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
一般隐患:除重大隐患外的其它安全生产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
隐患按分管范围、专业责任的分解分为A类、B类、C类:
A级隐患:危害严重或者治理难度大,需要集团公司及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隐患;
B级隐患:危害比较严重或者有一定的工程量,须由煤矿限期解决的隐患;
C级隐患:对矿井安全生产有一定的影响,区队(单位)、业务部门必须解决的隐患。
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主要内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的失误、设计的缺陷,通风、抽放、安全监测、机电、运输、防治水、顶板、调度指挥应急反应等生产安全系统,采掘接替、劳动组织、安全装备、设备运行状态、技术管理、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六大系统”、“五大”灾害方面的不安全因素等。
四、实行五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各岗位时时排查安全隐患;各班组每班排查安全隐患;矿长组织各科室、队组开展一次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排查前制定工作方案;矿井各分管责任人每旬排查一次安全
隐患。
2、矿井各专业科室、区队对所查出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在未整改销号前,必须每月统计上报安检科,直至隐患整改销号。
3、矿井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向集团公司安监部、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
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的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的难易程度分析;隐患的整改治理方案。
五、一般事故隐患的整改:
1、矿井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组织确定安全隐患等级,再按等级进行登记,建立安全隐患档案。
2、C类安全隐患由专业科室、区队按照“五落实”的要求,责令立即整改。
各专业科室、区队组织C类安全隐患最终验收,验收合格后后报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销号。
3、B类安全隐患由安检科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整改完毕后,由安检科对整改情况组织验收,报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销号。
4、A类安全隐患由安检科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整改完毕后,由安检科对整改情况组织验收,报矿井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销号。
六、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
1、由矿井主要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安全隐患治理方案,
各科室、区队实施整改,安检科督促。
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2、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结束后,由分管负责人组织初验,矿井主要负责人组织最终验收、销号。
3、矿井必须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考核管理制度,对安全隐患跟踪落实,闭环管理。
每次排查隐患工作结束,都必须做到“六闭合”(即:排查、记录、汇报、整改、验收考核、统计分析)。
4、对严重违章行为和习惯性违章现象及“三老”问题列入安全生产隐患重点排查之列。
5、安检科对A类隐患整改方案的现场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实行跟踪落实,闭环管理,并建立整改、销号档案。
对B、C、D类隐患要进行抽查、督促整改。
6、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前及整改过程中无法保证施工人员安全的,要立即停止作业,组织撤出危险区域内的作业人员,并及时汇报。
七、责任追究:
(1)矿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500--1000元罚款。
1、A、B、C类隐患未按照“五落实”要求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
的;
2、在集团公司对矿井隐患排查时,发现已存在隐患列入整改计划无故未按期整改的;
3、未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
4、未按规定上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表的;
5、未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方案的;
6、重大安全隐患不报告或未及时报告的;
7、未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组织生产的。
(2)矿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存在下列情形之的,给予相关责任人100—300元处罚:
1、月度内,同一条隐患,同一个地点出现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处罚责任科队负责人200元。
2、安检科下发《安全隐患五定整改通知单》或在调度会等场合通知科队整改,科队仍然不予整改的,处罚责任科队负责人100元。
(5)同一条隐患,安检科连续下发两次《安全隐患五定整改通知单》,单位仍然不予整改的,处罚责任科队负责人300元。
八、本制度由矿井安全生产委员会监督落实执行。
九、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山西右玉教场坪煤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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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右玉教场坪煤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设置领导小组明确职责通知
上报:集团公司
山西右玉教场坪煤业公司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