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风险防范模板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风险防范(2023范文免修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风险防范1. 引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筑行业中非常重要的合同之一,它涉及到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成本、质量、进度等方面的约定,对于建设工程的实施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然而,在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往往伴随着各种风险和不确定性,如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质量风险、工期风险等。
因此,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必须要考虑到这些风险因素,并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的规定和风险防范措施的约定。
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基本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般包括几个方面的内容:合同的订立、合同的目的和范围、合同的价格和支付方式、合同的履行期限和工期、合同变更和解除、合同违约责任、合同的保证和保险、争议解决等。
在这些内容中,关于风险防范的规定主要集中在合同的履行期限和工期、合同变更和解除、合同违约责任以及合同的保证和保险等方面。
3. 风险防范措施在合同履行期限和工期中的规定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关于履行期限和工期的约定往往是非常重要的。
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承包商需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的施工,并交付给业主验收。
然而,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往往会面临各种风险和不确定性,例如天气原因造成的施工延误、工程质量问题引发的重建等。
因此,在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这些风险因素,并约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如天气原因造成的施工延误情况下的工期延长、工程质量问题的整改等。
4. 风险防范措施在合同变更和解除中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变更和解除的情况。
变更和解除合同的原因往往涉及到一定的风险因素,如工程设计变更、材料供应中断、工地安全事故等。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这些风险因素,并约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如变更合同的程序和条件、解除合同的责任和赔偿等。
这样可以有效地避免因风险因素导致的合同变更和解除造成的纠纷和损失。
5. 风险防范措施在合同违约责任中的规定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双方约定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如承包商按时完工、按质量要求进行施工,业主按约定支付费用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防范与控制(1范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防范与控制引言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是非常关键的环节。
合同的不规范或存在漏洞可能会导致风险的产生,给各方带来经济和法律上的损失。
因此,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风险的防范与控制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与控制策略。
1. 合同风险的分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风险可以分为几类:1.1 合同约定风险合同约定风险主要是指合同中的条款、约定存在模糊、不明确或不完整的情况。
这种情况下,合同的履行可能会存在争议,甚至导致合同解除或仲裁纠纷的发生。
1.2 技术风险技术风险主要是指施工图纸、设计方案、材料选用等技术性问题存在的风险。
施工过程中,如果技术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可能导致工程质量不过关,造成经济损失。
1.3 资金风险资金风险主要是指合同金额、付款方式等金融方面的风险。
施工过程中,如果合同款项未按照约定支付,可能导致资金链断裂,影响工程进展甚至。
1.4 进度风险进度风险主要是指合同中规定的工期无法按时完成的风险。
施工进度的延误可能会导致合同违约,造成诸多问题。
2. 风险防范与控制策略为了降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风险,是一些常用的防范与控制策略:2.1 合同风险防范与控制策略•明确合同条款与约定,避免模糊或不明确的表述。
合同应确切明确工作范围、质量要求、验收标准等内容,以降低合同约定风险。
•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审核,确保技术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尽量选择信誉良好、资金充足的合作方,降低资金风险。
2.2 技术风险防范与控制策略•充分论证设计方案,确保施工图纸与设计方案的准确性。
•选择优质的材料和设备,避免因为材料质量问题导致工程质量问题。
2.3 资金风险防范与控制策略•定期进行资金预测和核算,及时发现资金缺口。
•建立合理的付款方式和回款计划,确保合同款项按时支付。
2.4 进度风险防范与控制策略•合理安排施工计划,确保进度可控。
•加强与监理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工程施工风险防范方案范文

工程施工风险防范方案范文一、施工前期调研1. 综合评估风险在施工前期调研中,施工单位应综合评估施工现场的地质、气候、周边环境、交通道路、劳动力资源等情况,识别潜在的施工风险点。
同时,要对工程所需的材料、施工机械设备等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2. 制定施工安全计划在调研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安全计划,包括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工艺管理、危险源识别与控制、应急预案等方面的具体安全措施,明确责任人及执行时间表。
二、施工现场管理1. 安全文明施工在施工现场,要严格按照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制,实施安全“六必”管理,即必有人、必有制度、必有教育培训、必有控制措施、必有检查、必有记录。
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整洁。
2. 施工人员管理严格实施施工人员准入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严格的技术培训和考核,确保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都具备相应的技能和资质。
同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确保他们遵循规章制度,安全操作。
3. 施工设备管理严格执行机械设备操作规程,保证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
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并保障施工安全。
三、施工工艺管理1. 预防地质灾害针对工程地质条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诸如加固土石方边坡、设置防护设施、选择适宜的基础处理方式等,确保施工现场的地质稳定,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
2. 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期间,加强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包括搭设安全防护网、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配备应急救援物资等,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3. 消防安全严格遵循消防安全规定,增加消防设施设置和定期检查,做好防火措施和应急预案,增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能力。
四、监理检查1. 定期检查评估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进度等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性和质量。
建筑工程风险防范方案范本

建筑工程风险防范方案范本一、项目概要本项目位于城市中心区域,是一处商业综合体建筑工程,包括商业中心、写字楼和地下停车场。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总高度约150米。
工程内容包括地基处理、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和设备安装等。
二、风险分析1.地质风险:该地区存在地质活动带,可能会有地震、滑坡等自然灾害风险。
2.工程施工风险:由于项目建筑体量大、高度高,存在建筑施工风险,如塔吊操作、高空作业、吊装作业等。
3.安全风险:项目所在地为商业中心,人员密集,存在交通安全、施工安全等风险。
4.环境污染风险: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粉尘、噪音等环境污染问题。
三、风险防范方案1.地质风险防范:(1)进行地质勘察和研究,评估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2)合理设计基础结构,采用适当的地基处理方式,增强建筑抗震能力;(3)设立地震监测系统,一旦发生地震,及时通知施工人员并采取相应措施。
2.工程施工风险防范:(1)严格遵守施工作业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2)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对施工区域进行划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3)严格管理施工机械设备,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稳定性;(4)组织施工人员进行相关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安全风险防范:(1)进行周边环境交通管控,确保施工区域周边交通秩序;(2)设置围挡和安全警示标识,保证施工现场安全;(3)施工期间增加巡查频率,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置。
4.环境污染风险防范:(1)施工过程中保持工地整洁,及时清理施工废弃物;(2)安排专人管理垃圾清理和处理,采用环保设备进行粉尘和噪音的控制。
四、风险应急预案1.地质风险应急预案:(1)一旦发生地质灾害,立即通知施工人员撤离危险地点;(2)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和抢险力量,保障施工现场人员安全。
2.施工事故应急预案:(1)一旦发生施工事故,立即通知施工现场主管,并启动事故应急预案;(2)保障受伤工人的生命安全,及时采取救援措施;(3)配备完整的急救设备,提高事故处理能力。
工程施工合同风险防范(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行业逐渐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
然而,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合同风险的存在,给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因此,加强工程施工合同风险防范,对于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主要表现1. 合同签订阶段的风险(1)合同主体不合法:合同双方主体资格不明确、不具备相应资质,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2)合同内容不完整:合同条款缺失,如工程范围、质量要求、工期、付款方式等,容易引发争议。
(3)合同形式不规范: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或者书面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可能导致合同效力受到影响。
2. 合同履行阶段的风险(1)工程质量风险: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可能导致工程返工、维修、赔偿等损失。
(2)工期延误风险:工程进度不符合合同约定,可能导致工期延误、违约金等损失。
(3)工程款支付风险:工程款支付不及时、不到位,可能导致施工单位资金链断裂、工程停工等损失。
(4)安全生产风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可能导致安全事故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工程施工合同风险防范措施1. 完善合同签订阶段的风险防范(1)严格审查合同主体资格,确保双方具备相应资质。
(2)细化合同条款,明确工程范围、质量要求、工期、付款方式等。
(3)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合同,确保合同形式合法有效。
2. 加强合同履行阶段的风险防范(1)加强工程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2)严格控制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3)加强工程款支付管理,确保工程款按时到位。
(4)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3. 建立健全合同纠纷解决机制(1)明确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
(2)建立合同纠纷解决预案,确保在发生纠纷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解决问题。
(3)加强合同纠纷案件代理,确保在合同纠纷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结论工程施工合同风险防范是保障工程顺利进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
建设工程类合同风险控制和防范措施介绍

建设工程类合同风险控制和防范措施介绍建设工程类合同风险控制和防范措施介绍篇一:建设工程合同风险控制摘要: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对建设工程合同中存在的风险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减少或避免合同风险的对策建议。
随着科技创新的迅速发展,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不断地被应用到建筑领域,使得现代工程的规模越来越大,使用功能高且多样化。
参加建设的单位及专业也越来越多,而且工期要求越来越短。
还有不可摆脱的自然环境,现场条件及社会因素的影响。
因此几乎没有不存在风险因素的工程。
承包工程是一项具有风险性的行业。
由于工程项目建设关系的多元性、复杂性、多变性、履约周期长等特征及金额大,市场竞争激烈等构成了项目承包合同的风险性。
因此,慎重分析研究各种风险因素,在签定合同中尽量避免承担风险的条款,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发生是十分重要的。
1、建设工程合同风险在实际建设工程中,由于合同人员素质不高或由于市场竞争激烈,承包商急于拿下此工程而做出一些不适当的让步等原因,导致签定的合同存在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1合同中已明确规定乙方承担的风险大量的承包工程合同中都有对乙方承担风险的条款规定。
例如,某工程合同协议条款中,规定该工程变更的费用总额当超过合同总价15%以上时,甲方对超过的部分应给予补偿。
显然,乙方若遇到变更较多的工程,至少要先损失合同总价的15%.反之,当该工程变更较少时,乙方将会有较高的盈利。
又如,某合同中规定,乙方采购运进场地的工程材料,必须经甲方工地代表认可后方能用于工程。
在这里“认可”没有明确的标准,甲方代表可能会以此条款要求提高材料的档次,使乙方支付较高的材料费。
1.2合同条文不完整,隐含潜在的风险某合同中规定每月20日支付上个月的工程进度款,但因甲方资金筹措受阻,连续三个月拖欠工程款。
乙方为了工程的进度不受影响,垫入了大笔资金。
但由于合同中没有具体写入拖欠工程进度款的处罚规定,导致乙方向甲方对垫支资金利息的索赔失败,蒙受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工程施工合同风险防范

工程施工合同风险防范甲方(发包方):[公司全称],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
2. 乙方(承包方):[公司全称],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
二、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具体地点]。
3. 工程内容:[具体工程内容]。
4. 工程规模:[规模描述]。
三、风险防范措施1. 资质审查:乙方必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甲方应对乙方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
2. 履约保证金:乙方需缴纳一定比例的履约保证金,以确保合同的履行。
3. 保险要求:乙方必须为工程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
4. 质量保证:乙方应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
5. 安全生产: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6. 进度管理:乙方应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并定期向甲方报告进度情况。
7. 变更管理:任何工程变更都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执行。
8. 争议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约定的仲裁机构或法院]。
9. 违约责任:合同应明确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和支付条件。
10. 不可抗力:合同中应包含不可抗力条款,明确不可抗力发生时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1. 支付条款:明确工程款的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避免因支付问题导致的争议。
12. 保修期: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提供一定期限的保修服务,并在合同中明确保修范围和期限。
13. 分包管理:若乙方需分包部分工程,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对分包商的行为负全责。
14. 环境保护:乙方应遵守相关环境保护法规,采取措施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15. 廉政建设:双方应共同遵守廉政规定,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
四、附则1.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签字盖章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请注意,这只是一个基本的草案,具体合同内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来定制。
建设工程施工风险防范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施工风险防范合同范本合同编号:XXXXXX本合同由甲方(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和乙方(以下简称“施工单位”)就建设工程的施工风险防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目的和原则1.1 本合同的目的在于明确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风险的分担和防范责任,保障工程安全。
1.2 本合同的签署基于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需真实合作,共同负责风险防范工作。
第二条项目概况2.1 建设单位:【填写建设单位名称】。
2.2 施工单位:【填写施工单位名称】。
2.3 工程概况:【填写工程名称、地点、规模等相关信息】。
第三条风险评估3.1 施工单位应在工程施工前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并提交给建设单位审核确认。
3.2 风险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环境、材料选用、施工工艺、施工机械设备等方面的风险分析和控制措施。
第四条施工计划4.1 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计划,包括施工工序安排、工期计划等,并通过建设单位审核确认。
4.2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计划的要求,合理安排施工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和人员,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第五条施工资质要求5.1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建设工程施工资质,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2 施工单位应派遣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资质的人员参与施工,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性和质量。
第六条施工安全6.1 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并向建设单位提供。
6.2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确保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第七条风险防范措施7.1 施工单位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和实际施工情况,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并将其书面提交给建设单位备案。
7.2 施工单位应当随时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风险变化等及时调整和补充相关防范措施。
第八条工程验收8.1 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和相关标准完成工程的各项验收工作,并向建设单位提交相关的验收报告和资料。
8.2 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开展工程验收,确保工程符合合同要求和相关规定。
第九条保证金9.1 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金额的【xx%】向建设单位缴纳保证金作为风险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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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风险防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与法律风险防范
前言
项目经理因缺乏法津意识与法律风险防范能力给建筑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1、项目经理将劳务部分交给包工头, 建筑企业最终支付民工工资。
2、项目部管理混乱, 重要资料缺失, 建筑企业承担不利后果。
3、项目经理疏于管理, 处理法律事务不慎致公司承担巨额损失。
4、项目经理未及时采取法律措施, 丧失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从以上案例, 我们很清楚知道项目经理法律意识的强弱, 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高低, 对建筑企业以及项目经理本身利益得失尤为重要。
我们今天要讲的是施工合同的管理, 合同管理主要包括签约管理与履约管理。
当然还包括签约之前, 工程投标阶段的风险管理。
签约管理主要是对合同本身潜在风险的防范, 是建筑企业风险防范的第一道防线; 履约管理是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风险管理, 履约管理还包括索赔管理。
下面以案例的形式, 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先后顺序, 谈谈施合同的管理与法律风险的防范,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投标与签约阶段的风险防范
( 一) 工程挂靠与项目内部承包问题
1、挂靠投标
( 1) 挂靠的概述
对于建设工程领域的挂靠, 现行的法律、法规并未做出明确规定, 仅散见于一些政府的规范性文件中。
所谓挂靠是具备资质条件建筑企业经过转让、出借、出租资质证书等方式, 允许无资质证书的单位、个人或低资质等级的单位, 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接工程, 同时收取一定的管理费行为的形象描述。
挂靠投标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以下两种形式:
一是挂靠人为法人, 本身具有资质, 但达不到与建设项目所需资质的要求, 于是挂靠高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 并以被挂靠企业的名义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并组织施工。
二是挂靠人为自然人, 不具备建设工程施工资格, 挂靠符合项目要求的施工企业, 由该施工企业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
这种挂靠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挂靠人有建造师执业资格, 在施工合同中明确为项目施工负责人; 另一种是挂靠人没有建造师执业资格, 由被挂靠企业派出挂名项目负责人, 挂靠人在施工中担任实际负责人, 这种挂靠的方法更具隐蔽性。
( 2) 如何认定是否是挂靠?
9月25日发布施行的《深圳市制止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规定》第六条明确规定: 下列行为属挂靠行为: ①经过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收取管理费等方式允许她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接工程的; ②无资质证书的单位、个人或低资质等级的单位经过各种途径或方式, 利用
有资质证书或高资质等级单位的名义承接工程的。
第七条规定: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 以挂靠行为论处: ①合同约定的施工单位与现场实际施工方之间无产权关系; ②合同约定的施工单位与现场实际施工方之间无统一的财务管理; ③合同约定的施工单位与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及主要工程管理人员之间无合法的人事调动、任免、聘用以及社会保险关系; ④合同约定的施工单位与施工现场的工人之间无合法的建筑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关系。
( 3) 挂靠的法律风险
A: 对被挂靠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
①对建设工程的安全、质量、工期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是对建设工程本身不符合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 被挂靠企业与挂靠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是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造成她人生命、身体、财产损失的, 被挂靠企业与挂靠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伤亡等安全事故一旦发生, 往往给被挂靠企业带来非常严重的损失, 所收取的管理费可能远远不足以弥补所承担的损失。
②对建设工程的对外债务( 拖欠的材料款、工资等) 承担连带偿还、支付责任
被挂靠企业作为法律上的承包主体, 是该建设工程的债权的享有者和债务的承担者。
在挂靠施工期间, 挂靠人的行为在法律上可能构成表见代理; 另一方面, 挂靠人可能持有被挂靠企业的授权书。
因此挂靠人如果其没有足够的诚信度, 极有可能与第三人串通损害被挂靠企业的利益。
③因劳动、工伤损害赔偿等劳动争议发生也损害企业的经济利益和企业形象。
因为在施工过程中, 挂靠人往往会大量招聘建筑工人, 虽然挂靠人与被挂靠企业之间可能会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建筑工人的工资以及一切工伤事故均由挂靠人承担, 可是此约定会因为违反劳动法律而归于无效, 最后被挂靠企业仍为责任承担者。
如果处理不慎由此导致的民工的过激讨薪等行为还会损害被挂靠企业的社会形象。
④挂靠人无法全面履行施工合同的风险( 特别是低价中标的情况下)
挂靠人的实力千差万别, 有强有弱, 个人诚信也是因人而异。
挂靠人为能够承接工程, 在投标时可能并未对整个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的分析, 对于合同条款以及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往往不是十分重视。
一旦施工不顺, 合同的苛刻条款, 必然会导致挂靠人成本增加, 利润压缩, 甚至无法完成工程, 最后只能是被挂靠的施工企业来承受一切后果。
一般而言此类工程将是一个无底洞, 被挂靠企业将因此遭受惨痛损失。
⑤违规投标被有关部门行政处罚风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以下简称司法解释) 第4条规定: ”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公司名义与她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人民法院能够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被挂靠企业的”非法所得”即指向挂靠人收取的管理费。
《建筑法》第66条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它方式允许她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罚款, 能够责令停业整顿, 降低资
质等级; 情节严重的, 吊销资质证书。
”因此, 被挂靠企业还面临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
另外, 如果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挂靠人当然难逃刑事制裁, 但被挂靠企业资质可能被降低甚至被吊销, 这对被挂靠企业而言则是灭顶之灾。
B: 对挂靠人的法律风险
①施工合同无效, 不论挂靠人还是被挂靠企业均无法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工程价款回收无保障。
②工程质量不合格将无法获得工程款
根据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如果挂靠人所施工工程经验收不合格, 意味着施工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发包方自然没有任何义务再向被挂靠企业支付任何工程款, 还能够追回此前已经支付的工程款, 且挂靠人与被挂靠企业均应向发包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至于挂靠人与被挂靠企业之间, 则应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大小对已经发生的工程投入损失承担相应比例的责任。
③可能丧失主张有利价款的依据
依据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如果施工合同无效, ”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应予以支持”, 但并没有明确指出应该参照哪份合同。
在现实中, 发包方与承包人签订”黑白合同”的情况极为普遍。
虽然司法解释规定”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被视为挂靠人的一根救命稻草, 但该条解释得以成为裁判依据的前提显然是中标备案的施工合同有效。
如果中标备案的施工合同由于涉及”挂靠”问题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为无效, 而双方又另行签订了一份”黑
合同”, 究竟应该以哪份合同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呢? 司法解释对该问题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
实践中, 有的是依据实际履行的合同结算、有的是根据导致合同无效当事人过错大小分配合同之间的差价, 方法不一, 因此对于挂靠人而言就存在风险。
④受制于被挂靠企业
由于挂靠人以被挂靠企业的名义投标, 因此施工过程中许多事物必然需要被挂靠企业配合处理, 一般而言处于较为被动地位。
如果两者关系不睦, 被挂靠企业利用自身优势恶意扣留投标保证金、迟延支付过程进度款、不配合挂靠人诉讼等手段牵制挂靠人事情也是时有发生, 严重的甚至可能是被挂靠企业与业主串通损害挂靠人的利益。
⑤非法所得可能被收缴。
司法解释第四条规定挂靠合同无效后, 法院能够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挂靠人获得的非法所得就是挂靠人获取的施工纯利润, 即指挂靠人收到的该工程全部工程款减去挂靠人的实际投入( 包括材料、设备及劳务费支出、自身管理费、被挂靠企业收取的管理费、被挂靠企业代扣代缴的税收) 的差额, 一般高于被挂靠企业收取的相应比例的管理费用。
如果挂靠投标的违法行为被查证属实, 法院判令收缴非法所得, 而挂靠人实际投入中的自身管理费部分又往往鉴定不实, 反而可能造成挂靠人的亏损。
2、内部承包
当前, 大多数承包人均采用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内部承包方式经营管理。
内部承包是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过渡产物。
1987年国家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