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限量标准
微生物限度标准

微生物限度检查结果判断
微生物限度标准
另外:
1.含原药材粉的制剂细菌数每1g不得过10000个(丸剂每1g不得过30000个)、每1ml不得过500;霉菌和酵母每1g、1ml不得过100个;每1g、1ml不得检出大肠埃希菌;大肠菌群每1g应小于100个、每1ml应小于10个。
2.含豆豉、神曲等发酵成分的制剂细菌数每1g不得过100000个、每1ml不得过1000;霉菌和酵母每1g不得过500个、1ml不得过100个,每1g、1ml不得检出大肠埃希菌,大肠菌群每1g
应小于100个、每1ml应小于10个。
3.用于表皮或黏膜不完整的含原药粉的局部给药制剂:细菌数每1g或10cm2不得过1000个、每1ml不得过100个;霉菌和酵母每1g、1ml或10cm2不得过100个;每1g、1ml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孢菌。
4.用于表皮或黏膜完整的含原药粉的局部给药制剂:细菌数每1g或10cm2不得过10000个、每1ml不得过100个;霉菌和酵母每1g、1ml或10cm2不得过100个;每1g、1ml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孢菌。
中国食品微生物限量规定

中国食品微生物限量规定中国食品微生物限量规定
drinking water
次检验
dried aquatic products of
2、致病菌系指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
2、若非指定,以cfu/g或cfu/ml表示condensed milk and
formulated
菌
1、GB 14891.4-1997
如无特别说明,致病菌系指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n/c/m/M:
n: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
c: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得样品数;
m:微生物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
M:微生物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
注1:按照二级采样方案设定的指标,在n个样品中,允许有≤c 个样品其相应微生物指标检验值大于m值。
注2:按照三级采样方案设定的指标,在n个样品中,允许全部样品中相应微生物指标检验值≤m值;允许有≤c个样品其相应微生物指标检验值在m值和M值之间;不允许有样品相应微生物指标检验值大于M值。
例如:n/c/m/M为5/2/(1 000 cfu/g)/(10 000 cfu/g),含义是从一批次中采集5个样品,若5个样品的检验结果均小于或等于m值(≤1 000 cfu/g),则判定为合格;若≤2个样品的结果(X)位于m值和M值之间(1 000 cfu/g<X≤10 000 cfu/g),则判定为合格;若有3个及以上样品的检验结果位于m值和M值之间,则判定为不合格;若有任一个样品的检验结果大于M值(>10 000 cfu/g),则判定为不合格。
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指导原则

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指导原则微生物限度检查是药品质量控制中的重要环节,尤其对于非无菌药品而言更为重要。
本文将对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的指导原则进行详细介绍,旨在提高药品的质量安全性。
一、检验项目及标准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的主要检验项目包括总生菌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菌等。
每一项检验项目都有相应的标准来衡量合格与否。
以下是常用的标准:1. 总生菌数:根据药典要求,大部分非无菌药品每克不得超过1000 CFU(菌落形成单位)。
2. 大肠菌群:大肠菌群是肠道中的常见菌种,其存在可能暗示有肠源性污染。
检验结果一般要求不得检出大肠菌群。
3. 霉菌和酵母菌:霉菌和酵母菌是环境中广泛存在的微生物,在非无菌药品中的存在可能引发变质,甚至导致严重的药品质量问题。
一般情况下,每克药品中不得检出霉菌和酵母菌。
二、样品的选择和采集在进行微生物限度检查前,需选择合适的样品,并采取正确的样品采集方式。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样品选择和采集方法:1. 样品选择:根据药品的特性,选择代表性的样品进行检测。
选取多个批次的不同规格的样品进行检验更有利于全面评估该药品的微生物污染水平。
2. 样品采集:在采集样品前,先进行适当的表面消毒,以避免外源性污染。
采集时应遵循严格的无菌操作,确保样品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常用的样品采集方法包括划线法、切割法、稀释法等。
三、检验方法和操作流程微生物限度检查需要使用一系列严格的操作流程和检验方法,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以下是一般的操作流程:1. 样品预处理:根据药品的特性,选择适当的预处理方法,如溶解、稀释、震荡等,以提高微生物的检出率。
2. 培养基选择:根据不同的菌种需求,选择适宜的培养基进行菌落的培养。
常用的培养基有营养琼脂平板、大肠埃希菌选择平板、马铃薯葡萄糖琼脂平板等。
3. 培养条件:根据菌种的生长特性和检验项目的要求,设定适当的温度、时间和培养条件,以促进菌落的生长。
4. 菌落计数:通过目视或自动计数法,对培养基上的菌落进行计数。
中国药典2020微生物限度检查

中国药典2020微生物限度检查
中国药典2020中对微生物限度的检查要求如下:
1.总菌落数限度:需满足以下要求:
- 不应含有大肠埃希菌或粪链球菌。
- 对无菌制品,其总菌落数规定不应超过制定的标准。
- 必须符合产品特性和验证的任何特定需求。
2.酵母和霉菌限度规定:
- 对无菌制品,每克中不应含有可繁殖的酵母和霉菌。
- 对非无菌制品,每克中不应含有可繁殖的酵母和霉菌。
建议
进行采样和检测多数生物制品样品。
3.大肠菌群限度规定:
- 每克中不应含有大肠菌群。
对某些产品(如消毒剂指定的测定),可以采用其他方法或者规定了合适分析方法的产品例外。
4.针对特定微生物的检查:
- 对某些产品,药典可能要求进行特定微生物的检查,以确保
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
需要注意的是,这只是中国药典2020中关于微生物限度检查
的一般要求,具体的规定可能因产品类型和特性而有所不同。
因此,在进行微生物检查时,需根据产品的特定需求和合适的分析方法进行操作。
在实际生产和质量控制过程中,还需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操作,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微生物限度标准

微生物限度检查结果判断
微生物限度标准
另外:
1.含原药材粉的制剂细菌数每1g不得过10000个(丸剂每1g不得过30000个)、每1ml不得过500;霉菌和酵母每1g、1ml不得过100个;每1g、1ml不得检出大肠埃希菌;大肠菌群每1g应小于100个、每1ml应小于10个。
2.含豆豉、神曲等发酵成分的制剂细菌数每1g不得过100000个、每1ml不得过1000;霉菌和酵母每1g不得过500个、1ml不得过100个,每1g、1ml不得检出大肠埃希菌,大肠菌群每1g
应小于100个、每1ml应小于10个。
3.用于表皮或黏膜不完整的含原药粉的局部给药制剂:细菌数每1g或10cm2不得过1000个、每1ml不得过100个;霉菌和酵母每1g、1ml或10cm2不得过100个;每1g、1ml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孢菌。
4.用于表皮或黏膜完整的含原药粉的局部给药制剂:细菌数每1g或10cm2不得过10000个、每1ml不得过100个;霉菌和酵母每1g、1ml或10cm2不得过100个;每1g、1ml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孢菌。
食品微生物限量规定

中国食品微生物限量规定
如无特别说明,致病菌系指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n/c/m/M:
n: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
c: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得样品数;
m:微生物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
M:微生物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
注1:按照二级采样方案设定的指标,在n个样品中,允许有≤c个样品其相应微生物指标检验值大于m值。
注2:按照三级采样方案设定的指标,在n个样品中,允许全部样品中相应微生物指标检验值≤m值;允许有≤c个样品其相应微生物指标检验值在m值和M值之间;不允许有样品相应微生物指标检验值大于M值。
例如:n/c/m/M为5/2/(1 000 cfu/g)/(10 000 cfu/g),含义是从一批次中采集5个样品,若5个样品的检验结果均小于或等于m值(≤1 000 cfu/g),则判定为合格;若≤2个样品的结果(X)位于m值和M值之间(1 000 cfu/g<X≤10 000 cfu/g),则判定为合格;若有3个及以上样品的检验结果位于m值和M值之间,则判定为不合格;若有任一个样品的检验结果大于M值(>10 000 cfu/g),则判定为不合格。
食品微生物的限量标准

食品微生物的限量标准食品微生物是指在食品中存在的各种微小微生物,包括细菌、霉菌、酵母菌等。
食品微生物在食品加工、储藏、运输和销售过程中可能会引起食品变质、腐败和污染,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因此,对食品微生物的限量标准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食品微生物的限量标准主要是指对食品中微生物数量的限定,通常以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菌等指标来评价食品微生物的卫生质量。
各国家和地区对食品微生物的限量标准有所不同,但都是为了确保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
菌落总数是评价食品微生物数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它是指在一定条件下,菌落计数培养基上生长的细菌总数。
菌落总数的高低反映了食品中微生物的数量多少,是评价食品新鲜度和卫生质量的重要依据。
一般来说,菌落总数超过一定标准就会影响食品的品质和安全,甚至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大肠菌群是评价食品卫生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大肠菌群是一类肠道细菌的总称,它们存在于环境中和动植物体内,是一类潜在的致病菌。
食品中如果含有大肠菌群超标,就可能存在粪便污染或者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不佳的问题,对消费者的健康构成潜在威胁。
霉菌和酵母菌是食品微生物中的另外两类重要指标。
霉菌和酵母菌在食品中的存在不仅会导致食品变质、腐败,还可能产生毒素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因此,对这两类微生物的限量标准也是食品安全的重要内容之一。
食品微生物的限量标准是食品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
严格遵守食品微生物的限量标准,不仅能够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也能够保护消费者的健康。
同时,加强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管理,确保食品生产过程的卫生安全,也是保障食品微生物限量标准得以实施的重要环节。
总之,食品微生物的限量标准是食品安全的重要内容,对食品微生物的限量标准的严格执行,能够有效保障食品的质量和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
同时,食品生产企业应加强卫生管理,确保食品生产过程的卫生安全,为食品微生物的限量标准的执行提供保障。
只有这样,才能够让消费者放心食用食品,确保食品安全。
微生物限量标准

微生物中文名食品中文名限量使用限制及备注中文数据采纳日期大肠菌群制冰厂及零售点的冰块 (包装冰)0/100mL瓶装水、可食用冰及非瓶装饮料微生物含量限值。
2009.4埃希氏大肠杆菌制冰厂及零售点的冰块 (包装冰)0/100mL瓶装水、可食用冰及非瓶装饮料微生物含量限值。
2009.4需氧菌落计数制冰厂及零售点的冰块 (包装冰)<500/mL瓶装水、可食用冰及非瓶装饮料微生物含量限值。
2009.4菌落总数植物蛋白饮料≤100(cfu/ml)2003大肠菌群植物蛋白饮料≤3(MPN/100ml)2003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植物蛋白饮料不得检出2003霉菌、酵母植物蛋白饮料≤20(cfu/ml)2003菌落总数鱼糜和虾糜制品≤3000(cfu/g)即食类2005大肠菌群鱼糜和虾糜制品≤30(MPN/100g)即食类2005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 鱼糜和虾糜制品不得检出即食类2005菌落总数鱼糜和虾糜制品≤50000(cfu/g)非即食类2005大肠菌群鱼糜和虾糜制品≤450(MPN/100g)非即食类2005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 鱼糜和虾糜制品不得检出非即食类2005微生物鱼罐头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要求2005菌落总数油炸小食品类≤1000(cfu/ml)2003大肠菌群油炸小食品类≤30(MPN/100ml)2003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油炸小食品类不得检出2003菌落总数婴幼儿配方粉及婴幼儿补充谷粉≤30000(cfu/g)婴儿配方粉1997大肠菌群婴幼儿配方粉及婴幼儿补充谷粉≤40/(MPN/100g)婴儿配方粉1997病菌及致病球菌)婴幼儿配方粉及婴幼儿补充谷粉不得检出婴儿配方粉1997酵母和霉菌婴幼儿配方粉及婴幼儿补充谷粉≤50(cfu/g)婴儿配方粉1997菌落总数婴幼儿配方粉及婴幼儿补充谷粉≤30000(cfu/g)(即食类)≤50000(cfu/g)(非即食类)婴幼儿补充谷粉1997大肠菌群婴幼儿配方粉及婴幼儿补充谷粉≤40/(MPN/100g)(即食类)≤90/(MPN/100g)(非即食类)婴幼儿补充谷粉1997致病菌(肠道致病菌及致病球菌)婴幼儿配方粉及婴幼儿补充谷粉不得检出婴幼儿补充谷粉1997酵母和霉菌婴幼儿配方粉及婴幼儿补充谷粉≤50(cfu/g)婴幼儿补充谷粉1997菌落总数婴幼儿配方粉及婴幼儿补充谷粉≤30000(cfu/g)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粉1997大肠菌群婴幼儿配方粉及婴幼儿补充谷粉≤40/(MPN/100g)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粉1997病菌及致病球菌)婴幼儿配方粉及婴幼儿补充谷粉不得检出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粉1997酵母和霉菌婴幼儿配方粉及婴幼儿补充谷粉≤50(cfu/g)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粉1997微生物婴幼儿辅助食品—肉泥无致病菌及因微生物作用所引起的腐败象征1989微生物婴幼儿辅助食品—苹果泥无致病菌及因微生物作用所引起的腐败象征1989微生物婴幼儿辅助食品—鸡肉菜糊无致病菌及因微生物作用所引起的腐败象征1989微生物婴幼儿辅助食品—胡萝卜泥无致病菌及因微生物作用所引起的腐败象征1989微生物婴幼儿辅助食品—骨泥无致病菌及因微生物作用所引起的腐败象征1989菌落总数婴幼儿辅助食品—番茄汁≤80(cfu/g)1989大肠菌群婴幼儿辅助食品—番茄汁≤3/(MPN/100g)1989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葡萄球菌) 婴幼儿辅助食品—番茄汁不得检出1989霉菌婴幼儿辅助食品—番茄汁≤40cfu/g或cfu/mL1989菌落总数婴幼儿断奶期辅助食品≤30000(cfu/g)即食类1997大肠菌群婴幼儿断奶期辅助食品≤40/(MPN/100g)即食类1997致病菌(肠道致病菌及致病球菌)婴幼儿断奶期辅助食品不得检出即食类1997菌落总数婴幼儿断奶期辅助食品≤50000(cfu/g)非即食类1997大肠菌群婴幼儿断奶期辅助食品≤90/(MPN/100g)非即食类1997致病菌(肠道致病菌及致病球菌)婴幼儿断奶期辅助食品不得检出非即食类1997菌落总数婴幼儿断奶期补充食品≤30000(cfu/g)即食类1997大肠菌群婴幼儿断奶期补充食品≤40/(MPN/100g)即食类1997致病菌(肠道致病菌及致病球菌)婴幼儿断奶期补充食品不得检出即食类1997菌落总数婴幼儿断奶期补充食品≤50000(cfu/g)非即食类1997大肠菌群婴幼儿断奶期补充食品≤90/(MPN/100g)非即食类1997致病菌(肠道致病菌及致病球菌)婴幼儿断奶期补充食品不得检出非即食类1997菌落总数婴儿配方乳粉Ⅰ≤30000(cfu/g)1997大肠菌群婴儿配方乳粉Ⅰ≤40/(MPN/100g)1997致病菌(肠道致病菌及致病球菌)婴儿配方乳粉Ⅰ不得检出1997酵母和霉菌婴儿配方乳粉Ⅰ≤50(cfu/g)1997菌落总数婴儿配方粉Ⅱ,Ⅲ≤30000(cfu/g)1997大肠菌群婴儿配方粉Ⅱ,Ⅲ≤40/(MPN/100g)1997致病菌(肠道致病菌及致病球菌)婴儿配方粉Ⅱ,Ⅲ不得检出1997酵母和霉菌婴儿配方粉Ⅱ,Ⅲ≤50(cfu/g)1997大肠菌群饮用天然矿泉水≤0(MPN/100ml)1个样品,如果检测结果为0合格;检测结果大于等于1但小于2时,进行第二次检测;检测结果大于等于2,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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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中文名食品中文名限量使用限制及备注中文数据采纳日期大肠菌群制冰厂及零售点的冰块(包装冰)0/100mL瓶装水、可食用冰及非瓶装饮料微生物含量限值。
2009.4埃希氏大肠杆菌制冰厂及零售点的冰块(包装冰)0/100mL瓶装水、可食用冰及非瓶装饮料微生物含量限值。
2009.4需氧菌落计数制冰厂及零售点的冰块(包装冰)<500/mL瓶装水、可食用冰及非瓶装饮料微生物含量限值。
2009.4菌落总数植物蛋白饮料≤100(cfu/ml)2003大肠菌群植物蛋白饮料≤3(MPN/100ml)2003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植物蛋白饮料不得检出2003霉菌、酵母植物蛋白饮料≤20(cfu/ml)2003菌落总数鱼糜和虾糜制品≤3000(cfu/g)即食类2005大肠菌群鱼糜和虾糜制品≤30(MPN/100g)即食类2005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 鱼糜和虾糜制品不得检出即食类2005菌落总数鱼糜和虾糜制品≤50000(cfu/g)非即食类2005大肠菌群鱼糜和虾糜制品≤450(MPN/100g)非即食类2005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 鱼糜和虾糜制品不得检出非即食类2005微生物鱼罐头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要求2005菌落总数油炸小食品类≤1000(cfu/ml)2003大肠菌群油炸小食品类≤30(MPN/100ml)2003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油炸小食品类不得检出2003菌落总数婴幼儿配方粉及婴幼儿补充谷粉≤30000(cfu/g)婴儿配方粉1997大肠菌群婴幼儿配方粉及婴幼儿补充谷粉≤40/(MPN/100g)婴儿配方粉1997致病菌(肠道致病菌及致病球菌)婴幼儿配方粉及婴幼儿补充谷粉不得检出婴儿配方粉1997酵母和霉菌婴幼儿配方粉及婴幼儿补充谷粉≤50(cfu/g)婴儿配方粉1997菌落总数婴幼儿配方粉及婴幼儿补充谷粉≤30000(cfu/g)(即食类)≤50000(cfu/g)(非即食类)婴幼儿补充谷粉1997大肠菌群婴幼儿配方粉及婴幼儿补充谷粉≤40/(MPN/100g)(即食类)≤90/(MPN/100g)(非即食类)婴幼儿补充谷粉1997致病菌(肠道致病菌及致病球菌)婴幼儿配方粉及婴幼儿补充谷粉不得检出婴幼儿补充谷粉1997酵母和霉菌婴幼儿配方粉及婴幼儿补充谷粉≤50(cfu/g)婴幼儿补充谷粉1997菌落总数婴幼儿配方粉及婴幼儿补充谷粉≤30000(cfu/g)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粉1997大肠菌群婴幼儿配方粉及婴幼儿补充谷粉≤40/(MPN/100g)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粉1997致病菌(肠道致病菌及致病球菌)婴幼儿配方粉及婴幼儿补充谷粉不得检出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粉1997酵母和霉菌婴幼儿配方粉及婴幼儿补充谷粉≤50(cfu/g)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粉1997微生物婴幼儿辅助食品—肉泥无致病菌及因微生物作用所引起的腐败象征1989微生物婴幼儿辅助食品—苹果泥无致病菌及因微生物作用所引起的腐败象征1989微生物婴幼儿辅助食品—鸡肉菜糊无致病菌及因微生物作用所引起的腐败象征1989微生物婴幼儿辅助食品—胡萝卜泥无致病菌及因微生物作用所引起的腐败象征1989微生物婴幼儿辅助食品—骨泥无致病菌及因微生物作用所引起的腐败象征1989菌落总数婴幼儿辅助食品—番茄汁≤80(cfu/g)1989大肠菌群婴幼儿辅助食品—番茄汁≤3/(MPN/100g)1989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葡萄球菌) 婴幼儿辅助食品—番茄汁不得检出1989霉菌婴幼儿辅助食品—番茄汁≤40cfu/g或cfu/mL1989菌落总数婴幼儿断奶期辅助食品≤30000(cfu/g)即食类1997大肠菌群婴幼儿断奶期辅助食品≤40/(MPN/100g)即食类1997致病菌(肠道致病菌及致病球菌)婴幼儿断奶期辅助食品不得检出即食类1997菌落总数婴幼儿断奶期辅助食品≤50000(cfu/g)非即食类1997大肠菌群婴幼儿断奶期辅助食品≤90/(MPN/100g)非即食类1997致病菌(肠道致病菌及致病球菌)婴幼儿断奶期辅助食品不得检出非即食类1997菌落总数婴幼儿断奶期补充食品≤30000(cfu/g)即食类1997大肠菌群婴幼儿断奶期补充食品≤40/(MPN/100g)即食类1997致病菌(肠道致病菌及致病球菌)婴幼儿断奶期补充食品不得检出即食类1997菌落总数婴幼儿断奶期补充食品≤50000(cfu/g)非即食类1997大肠菌群婴幼儿断奶期补充食品≤90/(MPN/100g)非即食类1997致病菌(肠道致病菌及致病球菌)婴幼儿断奶期补充食品不得检出非即食类1997菌落总数婴儿配方乳粉Ⅰ≤30000(cfu/g)1997大肠菌群婴儿配方乳粉Ⅰ≤40/(MPN/100g)1997致病菌(肠道致病菌及致病球菌)婴儿配方乳粉Ⅰ不得检出1997酵母和霉菌婴儿配方乳粉Ⅰ≤50(cfu/g)1997菌落总数婴儿配方粉Ⅱ,Ⅲ≤30000(cfu/g)1997大肠菌群婴儿配方粉Ⅱ,Ⅲ≤40/(MPN/100g)1997致病菌(肠道致病菌及致病球菌)婴儿配方粉Ⅱ,Ⅲ不得检出1997酵母和霉菌婴儿配方粉Ⅱ,Ⅲ≤50(cfu/g)1997大肠菌群饮用天然矿泉水≤0(MPN/100ml)1个样品,如果检测结果为0合格;检测结果大于等于1但小于2时,进行第二次检测;检测结果大于等于2,不合格。
2008粪链球菌饮用天然矿泉水≤0(cfu/250ml)1个样品,如果检测结果为0合格;检测结果大于等于1但小于2时,进行第二次检测;检测结果大于等于2,不合格。
2008铜绿假单胞菌饮用天然矿泉水≤0(cfu/250ml)1个样品,如果检测结果为0合格;检测结果大于等于1但小于2时,进行第二次检测;检测结果大于等于2,不合格。
2008产气荚膜梭菌饮用天然矿泉水≤0(cfu/50ml)1个样品,如果检测结果为0合格;检测结果大于等于1但小于2时,进行第二次检测;检测结果大于等于2,不合格。
2008大肠菌群饮用天然矿泉水n=4,c=1m=0,M=2(MPN/100ml)第二次检测2008粪链球菌饮用天然矿泉水n=4,c=1m=0,M=2(cfu/250ml)第二次检测2008铜绿假单胞菌饮用天然矿泉水n=4,c=1m=0,M=2(cfu/250ml)第二次检测2008产气荚膜梭菌饮用天然矿泉水n=4,c=1m=0,M=2(cfu/50ml)第二次检测2008菌落总数鲜、冻禽产品≤50000(cfu/g)冻禽产品2005大肠菌群鲜、冻禽产品≤5000(MPN/100g)冻禽产品2005沙门氏菌鲜、冻禽产品0/25g(n=5)冻禽产品2005出血性大肠埃希氏菌(O157:H7)鲜、冻禽产品0/25g(n=5)冻禽产品2005菌落总数鲜、冻禽产品≤10000(cfu/g)鲜禽产品2005大肠菌群鲜、冻禽产品≤10000(MPN/100g)鲜禽产品2005沙门氏菌鲜、冻禽产品0/25g(n=5)鲜禽产品2005出血性大肠埃希氏菌(O157:H7)鲜、冻禽产品0/25g(n=5)鲜禽产品2005菌落总数糖果≤750(cfu/g)硬质糖果、抛光糖果2003大肠菌群糖果≤30(MPN/100g)硬质糖果、抛光糖果2003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 糖果不得检出硬质糖果、抛光糖果2003菌落总数糖果≤2500(cfu/g)夹心糖果2003大肠菌群糖果≤90(MPN/100g)夹心糖果2003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 糖果不得检出夹心糖果2003菌落总数糖果≤20000(cfu/g)焦香糖果、充气糖果2003大肠菌群糖果≤440(MPN/100g)焦香糖果、充气糖果2003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 糖果不得检出焦香糖果、充气糖果2003菌落总数糖果≤1000(cfu/g)凝胶糖果2003大肠菌群糖果≤90(MPN/100g)凝胶糖果2003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 糖果不得检出凝胶糖果2003菌落总数碳酸饮料≤100(cfu/ml)2003大肠菌群碳酸饮料≤6(MPN/100ml)2003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碳酸饮料不得检出2003霉菌碳酸饮料≤10(cfu/ml)2003酵母菌碳酸饮料≤10(cfu/ml)2003大肠菌群酸牛乳≤90(MPN/100g)1999致病菌(肠道致病菌及致病球菌)酸牛乳不得检出1999菌落总数水产调味品≤8000(cfu/g)2005大肠菌群水产调味品≤30(MPN/100g)2005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 水产调味品不得检出2005菌落总数熟肉制品50000(cfu/g)肉灌肠2005大肠菌群熟肉制品30(MPN/100g)肉灌肠2005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 熟肉制品不得检出肉灌肠2005菌落总数熟肉制品≤50000(cfu/g)烧烤肉类2005大肠菌群熟肉制品90(MPN/100g)烧烤肉类2005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 熟肉制品≤不得检出烧烤肉类2005菌落总数熟肉制品≤50000(cfu/g)肴肉2005大肠菌群熟肉制品≤150(MPN/100g)肴肉2005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 熟肉制品不得检出肴肉2005菌落总数熟肉制品≤80000(cfu/g)酱卤肉类2005大肠菌群熟肉制品≤150(MPN/100g)酱卤肉类2005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 熟肉制品不得检出酱卤肉类2005菌落总数熟肉制品≤30000(cfu/g)熏煮火腿2005大肠菌群熟肉制品≤90(MPN/100g)熏煮火腿2005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 熟肉制品不得检出熏煮火腿2005菌落总数熟肉制品≤30000(cfu/g)其他熟肉制品2005大肠菌群熟肉制品≤90(MPN/100g)其他熟肉制品2005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 熟肉制品不得检出其他熟肉制品2005菌落总数熟肉制品≤30000(cfu/g)肉松、油酥肉松、肉松粉2005大肠菌群熟肉制品≤40(MPN/100g)肉松、油酥肉松、肉松粉2005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 熟肉制品不得检出肉松、油酥肉松、肉松粉2005菌落总数熟肉制品≤10000(cfu/g)肉干、肉糜脯、肉脯、其他熟肉干制品2005大肠菌群熟肉制品≤30(MPN/100g)肉干、肉糜脯、肉脯、其他熟肉干制品2005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 熟肉制品不得检出肉干、肉糜脯、肉脯、其他熟肉干制品2005菌落总数食用螺旋藻粉≤10000(cfu/g)1997大肠菌群食用螺旋藻粉≤90(MPN/100g)1997霉菌食用螺旋藻粉≤25(cfu/g)1997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食用螺旋藻粉不得检出1997菌落总数食糖≤100(cfu/g)(白砂糖、绵砂糖)≤500(cfu/g)(赤砂糖)适用于甘蔗及甜菜为原料生产的原糖、白砂糖、绵砂糖及赤砂糖2005大肠菌群食糖≤30(MPN/100g)适用于甘蔗及甜菜为原料生产的原糖、白砂糖、绵砂糖及赤砂糖2005霉菌食糖≤25(cfu/g)适用于甘蔗及甜菜为原料生产的原糖、白砂糖、绵砂糖及赤砂糖2005酵母菌食糖≤10(cfu/g)适用于甘蔗及甜菜为原料生产的原糖、白砂糖、绵砂糖及赤砂糖2005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 食糖不得检出适用于甘蔗及甜菜为原料生产的原糖、白砂糖、绵砂糖及赤砂糖2005菌落总数食品工业用浓缩果蔬沐(浆)≤1000(cfu/g)2005大肠菌群食品工业用浓缩果蔬沐(浆)≤30(MPN/100g)2005霉菌食品工业用浓缩果蔬沐(浆)≤20(cfu/mL)2005酵母菌食品工业用浓缩果蔬沐(浆)≤20(cfu/mL)2005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食品工业用浓缩果蔬沐(浆)不得检出2005菌落总数食醋≤10000(cfu/ml)2003大肠菌群食醋≤3(MPN/100g)2003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 食醋不得检出2003细菌总数生鲜牛乳≤50(万个/mL)Ⅰ级收购标准1986细菌总数生鲜牛乳≤100(万个/mL)Ⅱ级收购标准1986细菌总数生鲜牛乳≤200(万个/mL)Ⅲ级收购标准1986细菌总数生鲜牛乳≤400(万个/mL)Ⅳ级收购标准1986菌落总数生活饮用水≤100(cfu/ml)当水样检出总大肠杆菌时,应进一步检测大肠埃希氏菌和耐热大肠菌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