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学校控烟工作的通知

合集下载

创建无烟校园的发言稿范文(精选6篇)

创建无烟校园的发言稿范文(精选6篇)

创建无烟校园的发言稿范文(精选6篇)创建无烟校园的发言稿1各位同学:大家好!今年的5月31日是第__个"世界无烟日"、同学们,你们是否跟我们一样,耳边有一个声音在呼喊:吸烟有害健康,远离香烟!一根小小的香烟,在大家眼中是如此渺小,但如果你们真正了解到它的危害,就会瞠目结舌!下面就让我们来听听烟的自述吧——我叫香烟,世界上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而且大家都特别喜欢我。

尤其是男士,很多人是我的"粉丝"、据统计,世界上约13亿人热衷于我,在中国大概也有3.5亿!也可以说全世界每3个吸烟人中就有一个中国人,中国是世界第一烟草大国,烟草产销量均居世界首位。

你们别看我长得小,看起来微不足道,可我的本领可大了!告诉你们吧,我体内有4000多种化合物。

怎么,你不相信?不是我自吹自擂,我们香烟个个都是最棒的,如果吸上一支,就会吸入几十个亿颗粒,顿时就会精神抖擞。

不过,你们吸入的颗粒中含有尼古丁、焦油、氨、苯等致癌物,其中焦油含有几十种致癌物,尼古丁会使人成瘾。

听科学家说,一支香烟中的尼古丁就可以毒死一只小白鼠呢!大概是我太放肆的缘故,世界卫生组织专门对我进行了调查,据称全球每6.5秒就有一人因吸入我而失去生命,每年约500万人死于和我有关的疾病,还说我已成为继高血压之后的第二号杀手,有80%的肿瘤,75%的慢性阻塞性疾病和25%的冠心病都与我有关……我真的没想到我会给我的"粉丝"带来这样大的伤害。

我自己听了都有一种心惊肉跳的感觉。

大概是因为我太伤人了,人们便把5月31日定为"世界无烟日"、虽然我有些不开心,但看看我的劣迹还是决定保持沉默了。

同学们,听了香烟的自我介绍,不知道你们有什么感受,我想,你们一定和我一样,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看看你们周围有多少烟民吧。

见面的时候,他们会热情地敬烟,一脸有福同享的表情——他们把这些含有毒物的烟雾当作一种交际工具,悠哉悠哉地享受着有烟的生活,可他们不曾想到,在他们享乐的同时,他的家人,他的朋友,还有一些无辜的人都受着烟雾的侵害。

无烟校园从我做起主题演讲稿约600字

无烟校园从我做起主题演讲稿约600字

无烟校园从我做起主题演讲稿约600字吸烟的危害,人人皆知。

全世界每年因吸烟死亡达250万人,吸烟是人类的第一人为杀手。

研究表明,吸烟是导致呼吸道疾病的主要原因之一,吸烟者的平均寿命比不吸烟者少20年。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无烟校园从我做起主题演讲稿约600字,欢迎大家阅读。

篇一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早上好!“吸烟有害健康”在这个话题一直被人们关注着,大家都知道吸烟对我们的健康有着极大的伤害。

近50多年来,世界各国特别是工业发达国家,肺癌的发病率和病死率均迅速上升,死于癌病的男性病人中肺癌已居首位。

大量流行病学研究证实,吸烟是导致肺癌的首要危险因素。

为了引起国际社会对烟草危害人类健康的重视,世界卫生组织建议将每年的5月31日定为世界无烟日。

香烟中的尼古丁、一氧化碳和多种其它金属化合物对人体危害很大,对青少年的影响更甚。

据医学研究表明,青少年正处在生长发育时期,各生理系统、器官都尚未成熟,其对外界环境的有害因素的抵抗力比成人弱,易于吸收毒物。

据调查,吸烟开始年龄与肺癌死亡率直接相关。

15岁以下开始吸烟者死亡率为19.68%;20~24岁为10.08%;25岁以上为4.08%。

这说明吸烟开始年龄越早,肺癌发生率与死亡率越高。

同时,吸烟还会损害大脑,使思维变得迟钝,记忆力减退,影响学习和工作,使学生的学习成绩下降。

心理研究结果表明,吸烟者的智力效能比不吸烟者低了10.6%。

我们也常听人说“饭后一支烟,快乐像神仙”,可事实并非如此。

吸烟的坏处就像繁星点点,数也数不完。

烟草里有三种危险化学物质:焦油,尼古丁和一氧化碳。

焦油是由好几种物质混合成的物质,在肺中会浓缩成一种粘性物质;尼古丁是一种会使人成瘾的药物,由肺部吸收,主要是对神经系统发生作用;一氧化碳能减低红血球将氧输送到全身去的能力。

其实烟也是一种,只是没有那么剧烈,国家没有禁止而已。

吸烟不仅会对自己的身体造成威胁,还会对你身边那些被动吸烟的人也造成极大的危害。

学校控烟工作计划

学校控烟工作计划

学校控烟工作计划学校控烟工作计划1以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为依据,以创姑苏区首批“无烟单位”为抓手,大力开展控烟活动,面向教职工、家长、学生宣传吸烟的危害性,提高广大家长及教职工控烟的自觉性,顺利完成创建考核。

一、明确责任,落实控烟措施幼儿园成立以园领导为组长,园班子人员、保健老师、班主任、保安等为组员的控烟领导小组;成立以园有关领导、党团员教师组成的园禁烟检查督导组,明确各自的职责,由组长负责分工,各部门紧密配合积极开展控烟工作,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安排布置控烟活动的落实情况,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限期整改。

二、加强宣传,创设无烟环境(一)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控烟氛围1、将控烟宣传教育纳入幼儿园健康教育计划,通过集体活动、展报、橱窗、讲座等多种形式向师生传授烟草危害、不尝试吸烟、劝阻他人吸烟、拒绝吸二手烟等控烟核心知识和技能。

通过学习,提高教职工对控烟的认识,人人参与控烟活动,自觉抵制烟害,创造良好的控烟氛围。

充分利用5月31日世界无烟日,集中开展控烟主题宣传活动,强化孩子的控烟知识、态度和行为,促进孩子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和习惯。

通过“小手拉大手”等形式,孩子向家长宣传控烟知识,劝阻家人不吸烟和避免被动吸烟。

2、发挥幼儿园网站、家校通的作用,宣传控烟法规,向全体师生、家长介绍吸烟对健康的`危害,对社会的不良影响,将控烟活动逐步延伸到家庭、社会。

(二)健全制度,提供创建无烟学校的机制保障1、幼儿园内全面禁烟,园内主要区域如办公室、走廊、餐厅等设置醒目的禁烟标志及监督投诉电话,园内不得张贴或设置烟草广告或变相烟草广告。

2、不设烟具,严禁教职工、外来人员在幼儿园内吸烟,要求吸烟的教职工尽早戒烟。

对来幼儿园检查工作、开会的所有人员、包括各级领导及来访人员一律不得用烟招待。

不给家长敬烟,不劝烟,家长递烟婉言谢绝。

3、控烟监督员负责在管辖的区域内无烟头、无吸烟者,有劝诫吸烟者的义务,若有非本园人员不听劝阻者,控烟监督员报园长室进行进一步劝阻;本园教职工若有不听劝阻者,控烟监督员报控烟领导小组进行处罚。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0.08.31•【字号】浙教办体〔2010〕136号•【施行日期】2010.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体〔2010〕136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卫生局,各高等学校:为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使青少年远离烟草危害,教育部、卫生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教体艺厅〔2010〕5号),就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学校控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控烟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控烟工作作为学校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将控烟工作列入学校工作日程,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校长分工负责、各职能部门分工落实的控烟管理体系,确保控烟活动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和讲座,在教学计划中安排预防和控制吸烟的内容。

二、部门合作,广泛宣传,营造控烟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各级爱卫办、卫生部门与教育部门的协作,对学校控烟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积极与家庭和社区合作,控制学生吸烟渠道,建立控烟网络,营造无烟大环境。

三、制定措施,开展活动,使控烟工作落到实处学习和宣传控烟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认真落实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

对学校教师加强培训,提高他们在预防和控制吸烟方面的知识水平和教育能力。

学校控烟活动要注重正面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如召开主题班会、知识讲座、家长会;举办控烟演讲会、作文竞赛、绘画比赛、文艺小品演出等;利用“世界无烟日”、“六一”等节日上街宣传或举行大型活动;向家长和社会致公开信、发倡议书;利用校园广播、专题板报宣传禁烟法规和吸烟与健康知识等。

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25个世界无烟日活动及相关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25个世界无烟日活动及相关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25个世界无烟日活动及相关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5.23•【字号】苏卫爱[2012]7号•【施行日期】2012.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25个世界无烟日活动及相关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苏卫爱〔2012〕7号)各市卫生局、爱卫办,省疾控中心:今年5月31日是第25个世界无烟日,今年世界无烟日的主题是“烟草业干扰控烟”,口号是“生命与烟草的对抗”。

为进一步推进烟草烟雾危害控制工作,巩固和发展我省控烟成果,根据卫生部、全国爱卫办《关于开展第25个世界无烟日活动及相关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卫妇社发〔2012〕3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开展全省第25个世界无烟日活动及相关履约工作通知如下:一、广泛持久地开展宣传控烟和健康教育活动各地要结合今年世界无烟日主题和口号,因地制宜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

要广泛运用多种媒体和载体,大力宣传和普及烟草烟雾危害以及与禁烟有关的知识和技能,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控烟的良好氛围。

积极组织参加卫生部举办的2011-2012年度中国烟草控制大众传播活动。

二、积极开展烟草烟雾危害控制项目工作各地要认真回顾总结2011年度落实《省卫生厅省爱卫办转发卫生部全国爱卫办关于开展第24个世界无烟日活动及相关控烟履约工作通知的通知》(苏卫爱〔2011〕7号)和《2011年度江苏省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干预及效果评估工作方案》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

按照《2012年度江苏省烟草烟雾危害控制项目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做好今年烟草烟雾危害控制项目工作,确保实现预期目标。

三、继续巩固和发展无烟医疗卫生系统成果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控烟工作的认识,重点加强卫生行政部门、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特别是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全面禁烟工作。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部•【公布日期】2020.11.26•【文号】国卫规划函〔2020〕455号•【施行日期】2020.11.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卫规划函〔2020〕45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为加快推进《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控烟行动实施,科学引导青少年树牢公民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全面营造校园无烟环境,筑牢青少年“拒绝第一支烟”的社会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无烟学校建设工作通知如下: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设无烟学校,对于营造健康文明育人环境、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促进青少年从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卫生健康、教育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建设无烟学校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无烟学校建设作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

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本着统一组织、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完善本区域内无烟学校建设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推动无烟学校建设工作全面开展。

力争到2022年底,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建成无烟学校的目标。

二、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建设成效各级卫生健康、教育部门要对本区域内无烟学校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为无烟学校建设提供健康科普知识和技能宣传教育等专业技术支持,帮助引导教职工和学生吸烟者主动戒烟,并提供相应的戒烟服务,推动形成健康向上的无烟校园氛围。

各地教育部门要将无烟学校建设作为考评学校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指标。

学校要按照无烟学校建设指南(见附件),强化控烟措施,加强各项保障,将履行控烟职责纳入教职工考核和评价体系,将学生吸烟行为作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的重要内容,确保无烟学校建设工作做实做细。

三、强化宣传教育,维护无烟环境各级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督促学校利用世界无烟日、儿童节、教师节、新生入学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各种活动、讲座、宣传栏、电子屏等方式,对无烟学校建设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广大教职工、学生以及家长积极支持无烟学校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禁烟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禁烟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禁烟工作的通知》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为进一步推动国家卫生城市建设、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使广大群众拥有一个优质的生活环境,在社会形成一种吸烟有害健康的氛围。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80号)和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现就我县进一步做好公共场所禁烟工作通知如下:一、禁烟范围和要求(一)禁烟范围列入禁烟范围的为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具体包括:1.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的会议厅(室)、办公室、食堂和生产车间;2.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儿童乐园等教学场所及其他青少年及儿童活动的教育活动室、寝室等室内场所;3.医疗卫生机构的候诊室、诊疗室和病房;4.图书馆、档案馆、展览馆、科技馆、博物馆、美术馆等阅览室和展示厅;5.汽车站、港口售票厅、等候厅及其交通工具上,以及公用电梯间内;6.影剧院、录像放映厅(室)、室内体育馆的观众厅和比赛厅;7.商场、金融业、邮电业的营业厅及200平方米以上的室内经营场所。

(二)禁烟要求根据卫生部颁发新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80号)要求: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并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和监管部门电话,加强吸烟有害健康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及时劝阻、制止公共场所内的吸烟行为。

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二、各负其责,搞好禁烟工作(一)列入禁烟范围的公共场所(下同),其使用单位或经营者要认真做好如下工作:1.不能在公共场所内摆设烟灰缸。

2.选择适宜场所设置“吸烟区”,但不得设在行人必经的通道上。

“吸烟区”要有明显的指引标志,并落实人员管理,及时清理烟头、烟灰,不能污染影响周边环境;3.积极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活动,并配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要建立健全禁烟的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机构和责任人的职责,保证禁烟工作落到实处。

大学控烟工作各单位工作职责

大学控烟工作各单位工作职责

大学控烟工作各单位工作职责根据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教育委员会、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校决定成立中国传媒大学控烟工作领导小组。

一、控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成员: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办公室主任:二、控烟工作职责分工:1、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协调各单位控烟工作。

负责制定年度控烟工作计划和校内控烟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督促、检查校内控烟工作的落实情况。

2、控烟工作办公室:负责学校控烟工作活动方案的策划、部署、检查和指导。

负责校内控烟工作规章制度的拟定以及学校控烟工作组织体系的建立。

3、党、校办公室:负责学校控烟工作宣传资料的组织与落实工作,负责学校各单位在各种媒介进行控烟宣传的考核与表彰工作,负责协调控烟工作组织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4、教务处:负责在教学管理体系中有机地纳入控烟知识教育内容。

5、校工会:负责在工会组织体系中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工作,每年开展一次“无烟办公室”创建活动及戒烟积极分子评选活动。

6、后勤处:负责在后勤保障体系中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公寓、食堂、教室等重点部位及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的控烟管理。

7、学生处、团委:负责在学生团体及学生组织中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工作,每年5月份开展一次全校范围内的控烟系列活动。

8、校医院:负责对学校控烟监督员和巡视员进行控烟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每年5月份组织一次吸烟有害健康的图片展览,宣传控烟知识。

9、保卫处:负责在校园安全管理的巡查中加强控烟宣传教育工作,不遵守学校控烟规章的教职工、学生及外来人员进行监管与处罚。

10、校属各单位:负责在本单位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工作期间的控烟监管工作。

11、各学院:负责在本单位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工作期间的控烟监管工作。

在新生入学教育、每学期开学教育中加入有关学校控烟工作内容。

三、控烟管理检查责任区分工:1、校属各单位工作场所(办公室、会议室等):由校工会、校医院负责检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苏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学校控烟工作
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教体艺[2010]31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10.11.03
【实施日期】2010.11.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学校控烟工作的通知
(苏教体艺〔2010〕31号)
各市教育局、卫生局,各普通高等学校,省属社会力量办学机构: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教体艺厅〔2010〕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全省学校控烟工作目标
1.中小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托幼机构以及专门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下同)。

以县(市、区)为单位,到2011年底,校园内不设置吸烟点,不摆放烟具;重点区域均有醒目的禁烟标识;无烟学校达标率不低于75%。

到2012年底,中小学校全面禁烟,无烟学校达标率为100%。

2.高等学校。

到2011年底,全省高校均设置室外吸烟区;校园内重点区域均有醒目的禁烟标识。

到2012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